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月1日实施以来,我区职业病防治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今年月22日,区政协医卫委员会对我区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综述如下: 八十年代初,随着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我区的工业卫生工作也随之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四川省工业企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各乡镇企业都设置了专职或兼职的工业卫生管理人员,定期开展职业有害因素卫生检测、工业企业职工健康检查,每年检查的职工人数都在3000人次以上。进入九十年代中期后,由于乡镇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下滑,一些企业严重亏损,生产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多数企业的工业卫生管理人员流失,我区工业卫生工作也随之进入低谷。 二、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现状 2、危害因素监测 自《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2002-2003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43户企业的噪声、粉尘、高温、热辐射、电焊烟尘等18种职业危害因素共21个作业点进行了监测,监测作业点43个点次,合格483个点次,合格率89.9%;2004年对22户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开展了卫生监测43项次,合格389项次,不合格14项次,合格率71.4%。 三、存在问题 2、企业管理者对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意义认识不够。还有少数企业管理者还不知道国家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很多企业管理者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持消极态度,甚至有个别企业认为是卫生部门在找企业的麻烦,这直接导致了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不能设立或设立后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特别是在职业病防治设施和职工健康检查等需要一定资金投入的工作,更是不理解和抵触。导致职业病防治难度加大,职业卫生工作开展困难。 4、职工的职业防护意识差。由于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者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不重视,对职工的职业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得太少,许多职工对职业病的危害没有认识到大多数职业病是由职业病危害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职业病危害因素就在自己身边,不知道有些职业病如尘肺病等不可逆转,根本无法医治。由于多数职业病是由职业病危害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短时间不易出现症状和明显的身体伤害,因此不易引起人们的重视,造成了职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较差,很多职工不愿使用防噪耳塞、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认为用起来不方便,以前没作用也没出什么事。也有少数职工为了眼前的利益而甘心从事职业危害重、防护措施差的工种。甚至有个别职工的身体已经受到损害,却不知道是在工作中接触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四、几点建议 2、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认真搞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在电视上作公益宣传、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搞好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职业病防治法》的认识程度,提高防范意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