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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6篇)

来源:收集 时间:2024-05-31 手机浏览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篇1

[关键词]紧缩政策双顺差扩大内需监管

一、经济背景分析

本年度下半年,央行提高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这也是三年以来的央行首次加息,同时也预示着货币政策可能走向紧缩的趋势。不断走高的通胀压力和通胀水平对于央行适时调整货币政策造成一定的压力,此时出台加息政策的一个显着目标就是管理通胀预期。从统计数据看,当前我国货币对外升值对内贬值,国内物价上涨的同时人民币对外连续升值,通胀的预期不断上升;经济发展过多依赖出口贸易,外汇储备居高不下,经常账户与资本金融账户双顺差,国际收支失衡。根据蒙代尔—弗莱明模型(见表1),浮动汇率制度下货币政策对收入和内部调节作用较为有效,财政政策趋于无效。所以这种背景下的紧缩性政策主观上是为了抑制通胀,但在客观上对国际收支会产生一定影响。

二、对国际收支的负面影响分析

在国际收支平衡表里,国际收支在会计核算最后总是平衡的,但在实际当中,国际收支经常存在出现不同程度的顺差或逆差的失衡,并且现阶段我国国际收支的失衡主要是结构性和收入性的。

根据一般性原理,在实行支出增减型货币政策进行国际收支需求调节时,存贷款准备金率的调整是重要方面(本次政策属于此)。这种上调利率趋于紧缩的货币政策一般意义上会造成资本和金融账户中资本流入,逆差减少或顺差增加;而对于经常账户短期则会导致成本增加,收入下降需求减少物价下降,从而出口增加进口减少,贸易收支逆差减少。然而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外资的涌入又会造成本币升值的压力,导致出口成本上升出口减少,贸易收支逆差增加。个人认为出现了一种顺差逆差悖论的有趣现象,这种互抵机制取决于国内出口商品的总需求平均弹性,如果弹性系数E变化较小,则逆差较多;如果E较大,则顺差成分大,就现阶段来看我国的E比较大,顺差居多。

于是紧缩性的政策在贸易顺差和国内通货膨胀并存的环境下,一般会导致顺差的进一步强化也即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加剧;这也符合米德冲突关于内外均衡冲突矛盾的论断,虽然有利于稳定物价,同时也造成顺差扩大;斯旺模型(见表1)中支出增减性政策有利于解决内部均衡而对外部均衡不利的论断也验证了这种效果。国际收支顺差程度的增加必然导致本国货币国内供给量的增加,这会使国内过热的经济更加深化,价格上涨的趋势进一步强化,内贬外升造成国民福利水平的下降。

贸易顺差的扩大化一是加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有可能造成未来国际收支逆差的急剧增加,不利于未来出口;二是加剧了国际贸易间的摩擦和汇率战,贸易条件恶化增加了未来国际间经济交流的不确定性,尤其对中国这样的以出口需求为主而不是内需拉动GDP的贸易大国更是加剧了未来经济发展的波动;三是我们付出高亢的持有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从而造成国民经济福利损失,降低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这对于未来的国际收支稳定同样不利。

三、合理化的建议对策

1.扩大内需是实现国内均衡发展,促进外部均衡的有效途径。促进国内收入分配的均衡,扩大内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过度依赖于出口;利用税收手段,转变贸易增长方式,改变顺差在国内,利润在国外的不利局面。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地放宽对资本流出的限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进行全球性战略性投资,更多更好地利用国外资源和国际市场,逐步推动境内机构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坚持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保持汇率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可行的措施是逐步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增强汇率弹性,利用市场机制调节外汇供求,使汇率有序地向均衡方向调整,减弱汇率稳定要求对货币政策效应的约束,提高货币政策独立性和有效性,发挥汇率作为价格杠杆对国际收支的调节。转贴于

有效监管投机资本的流入

现阶段由于我国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地位日益重要,资本与金融账户中充斥着大量的投机资本,因此我国金融监管当局要尽快完善对投资资本的监测预警和管理机制,及时掌控短期国际资本流入的源头、动机、途径、结构和规模,及时监督管理不良资本的流入。

四、总结

在国际经济不景气的大背景下,我国的货币当局更要注重货币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充分考虑整个经济系统的稳定性,各个经济要素之间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系,有针对的对经济宏观方面进行有效的调节与监管。调节的重点要充分考虑国民福利的得失,站在更加人性化的角度;引导经济走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的正常化,保证我国国民经济系统在金融危机大背景下的抗打击能力,克服短视的行为。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要求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加强对国际流动资本的监管,密切关注其对我国金融系统的冲击,打击不健康资本。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篇2

关键词:布什政府;奥巴马政府;中美贸易;对华贸易政策

近十年间,中美贸易往来密切,两国经贸关系愈加紧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逐渐融入世界贸易大家庭、经受住了金融危机的考验;美国则经历了布什政府向奥巴马政府政权的过渡,在对华贸易政策上进行了重大调整。

一、布什政府对华贸易政策及其原因分析

(一)布什政府对华贸易政策的内容

布什于2000年底上台执政,在其掌权的8年里,中国加入了WTO并逐渐完成过渡期。在此期间,布什政府对华贸易政策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布什上台初期(2000年年底至2001年),布什政府在“9・11”事件前后对华贸易政策有着明显差别。“9・11”事件后,美国急需在其倡导的反恐联盟中寻求盟友,为此美国决心以“接触”为手段拉拢中国。美国前国务卿佐力克曾说过“如果没有中国提供更大合作,美国将无法维持一个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布什也表示“中美之间是建设性的合作关系”。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完成与世贸组织和美国等相关国家的谈判工作,加入了世贸组织,进入以WTO规则为基础的世界贸易体系。

第二阶段(2002年至2008年),中国积极适应和遵守有关的入世条款,中美经贸关系迅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双边贸易摩擦增加。

自2002年始,中美贸易关系得到了空前发展。两国贸易范围从货物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投资等领域。双边贸易额由2002年的971.9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3337.4亿美元。中美双方初步形成了相互依赖的贸易格局。

而这一阶段也是双边贸易摩擦加剧期。2002年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为427.1亿美元,截至2008年就达到1709亿美元。中美间逐渐拉大的贸易差额使布什政府对中国贸易政策趋紧。

自2006年开始,布什政府认为中国作为“WTO新成员”的过渡期已经结束,中国已经崛起为新兴的世界贸易强国,必须完全兑现“入世”承诺,同时还应为全球贸易失衡问题发挥应有作用。布什政府认为中国不但要遵守入世规则,更应该作为一个成熟的贸易强国积极、全面地参与适用于发达国家的有关贸易协议,加大开放国内市场的程度与力度。

布什对华经贸政策具体表现为:要求中国不断开放市场、降低关税、提高人民币汇率、以减低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

第一,人民币汇率问题。2003年美国财政部部长斯诺就向中国政府提出借人民币汇率浮动解决美中贸易逆差问题。自1993年来,中国持续对美保持贸易顺差且数额呈逐年扩大趋势(见表1)。布什政府一直敦促人民币升值,以减少其贸易赤字。

第二,布什政府期间,中国遭受的反倾销、保障措施等贸易壁垒呈逐年上升趋势,且越演越烈。2003年,中国对美出口产品遭遇11起贸易救济立案调查,其中9起为反倾销、2起特保案,涉及金额高达18.5亿美元。2005年美国的对华发起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反倾销案,涉案金额4.3亿美元,致使中国出口相关企业蒙受重大损失。中国已经成为反倾销案件的重灾区,反倾销也成为美国制造贸易摩擦的有力武器。

(二)布什政府对华贸易政策的原因分析

在对华事务中,布什政府采取双重标准,即“接触”与“遏制”双管齐下,“引导”与“塑造”并举。“接触”与“遏制”构成了美国对华政策的主干。一方面,美国需要中国与其开展反恐和经济上的合作;另一方面,它希望中国成为其全球战略中的重要棋子。美国接纳在其主导的国际体系下崛起的中国。在对华贸易上,布什政府同样采用了双重标准。

第一,美国积极推进中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认同中国经济繁荣符合自身的利益。2005年,中国为美国GDP提供了0.5%的贡献率。来自中国的低价产品有效缓和了美国的通胀压力。据美国经济研究所估计,每年来自中国的进口商品给美国居民带来近1500亿美元的福利。

第二,美国意识到中国经济实力和影响力上升带来的挑战,担心美国利益会因此遭到削弱。美国认为中国产品享受政府补贴、低劳工标准、低环境标准等方面的好处,使美国产品失去了竞争力。

二、奥巴马政府对华贸易政策的变化

(一)奥巴马上任时的背景与双边经贸发展

2009年1月美国总统改选,黑人领袖奥巴马上台执政。奥巴马一上任,就面临深陷于金融危机困境的复杂形势:国内失业人口攀升、商品和服务贸易额下降、贸易赤字问题严重、国内利益集团的压力。在此情况下,临危受命的奥巴马政府对其贸易战略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不同于布什的保守主义和遏制政策,奥巴马领衔的美国政府在经贸政策上更强调与中国进行协作。奥巴马主张通过国际合作来重建美国道义与政治上的领袖,他主张与中国全面接触,客观地看待中国崛起。在G20峰会上,奥巴马表示“美国支持自由贸易,致力于继续拓展同中国的贸易关系。美方愿同中方通过对话和磋商解决经贸领域问题。”

中国与美国,一个是从金融危机中率先复苏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个是在危机中遭遇重创最大的发达国家,两国的互动,牵动着世界。中美两国的经贸合作,对稳定世界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二)奥巴马政府对华贸易政策

奥巴马主张实用主义自由贸易政策,既非完全的自由贸易政策或实用主义,而是两者兼而有之。

1、奥巴马政府支持下的自由贸易政策

奥巴马明确表示任何经济条款都不应引发贸易战,美国不能向世界传递保护主义信息。他声称在全球经济危机的情况下,让“邻居成为乞丐”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最终只会使世界贸易进一步缩减。2009年2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访华时表示:奥巴马愿同各方合作应对金融危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在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大背景下,奥巴马十分重视中美经贸的发展。宏观上,中国政府投入四万亿刺激国内经济的发展,实现保八增长的目标,率先走上经济复苏之路,客观上为美国摆脱经济危机创造了条件;微观上,中国“入世”以来,美国对华商品出口的增长率高于其他任何国家。中国作为美国的第三大出口市场,其发展潜力广阔。奥巴马政府愿意继续推动中美经贸关系的稳定发展。

2、奥巴马的实用主义策略

实际上奥巴马实行并不是完全的自由贸易主义,在他的施政理念中还贯穿实用主义的风格。即贸易政策不只服务于跨国公司,还须服务于美国工人阶级的利益。现行的贸易政策应致力于社会责任的建立。社会责任包括由全球贸易变化引起的工人援助问题,提高工人阶级地位、改善工人阶级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证扩大贸易不以牺牲工人的福利为代价,提高竞争力不应以剥削工人为基础。奥巴马致力于推行对美国劳动者有利、能够扩大就业计划以促进美国工人收入增长。

根据联合国《世界经济形势展望》的数据:美国失业率由2006年的4.6%上升到2008年的5.7%,2009年失业率进一步上升为7.2%。部分美国民众认为中国对美出口的增加是美国企业破产、失业率上升的原因。他们认为由于中国的低工资水平使美国就业机会外移且中国产品价格低廉,抢走了美国工人的就业机会,导致美国蓝领工人的工资增长缓慢、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影响其家庭的生活水平。

于是在处理中美贸易问题时,奥巴马政府对华发起和采取各类贸易保护措施,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2009年9月奥巴马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轮胎实行惩罚性关税尤为典型。2009年6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在三年内分别征收特别关税。2009年9月11日,奥巴马宣布在今后三年内对中国进口的轮胎依次征收35%、30%、25%的特别关税。该举措明显出于安抚美国钢铁工会等工会团体利益的目的。

2009年7月,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编织电热毯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2009年8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我输美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征收0-264.98%的反补贴税和154.72%-386.28%的反倾销税;2009年9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输美油井管反补贴调查案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10.9%-30.6%不等的补贴幅度。在奥巴马上任后,对华贸易保护主义并未能如其政策表述一样出现消减,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愈演愈烈。

第二,奥巴马强烈要求人民币升值来减小美对华贸易逆差。美国财政部长盖特纳暗示奥巴马可能对中国汇率采取强硬立场。他将使用所有外交途径,寻求改变中国的汇率政策。

美国在历史上曾多次利用汇率工具来减小其贸易逆差,最典型的例子就是20世纪80年代日美签署的“广场协议”。时至今日,奥巴马也想用同样的方法来解决中美贸易失衡问题。

三、两任政府对华贸易政策的比较分析

(一)不同点

1、代表的利益集团不同

布什代表富人阶级的利益,他主要得到跨国公司和财团等大型企业的支持,美国前500家大企业绝大多数支持布什。由此布什在制定政策方面会偏向这些财阀集团的利益。而奥巴马生长于夏威夷的多元文化环境,加之其血统原因,其生长环境更贴近于美国中下层民众。由此在制定贸易政策上面,他着眼于改善美国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和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关注劳工问题。

2、施政的理念不同

布什在对华经济政策上采取“接触”与“遏制”双管齐下,意图以美国的价值观改造中国,并且在对外政策上秉承“先发制人”的宗旨,推行保守主义。而奥巴马上台之际,正值美国陷入金融危机无法自拔之时,国际地位相对削弱,由此他放弃了“先发制人”的思想,积极与中国等新兴崛起的大国合作。

(二)相同点

1、对华政策的核心意图没有改变

尽管布什政府和奥巴马政府的具体举措不尽相同,但其核心没有改变――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美国参与国际贸易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它的核心内容会随着不同的历史时期发生变化,贸易政策也会随之相应调整。由此即使奥巴马在施政理念上与布什大相径庭,但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国际地位上是一致的。美国对华政策的真实意图是加强与中国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最终把中国纳入美国主导的国际体系。

2、推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

布什政府与奥巴马政府为了消除中美贸易的不平衡问题,均要求人民币升值以降低美中贸易逆差,这期间对中国的反倾销案数量达到历史的巅峰。布什时期,美国对华反倾销案数量位居世界第二,奥巴马继任后,又连续对华发起三反调查。

四、结束语

总体来说,由于中美两国社会制度的差异,双边经贸关系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尽管奥巴马政府愿意推进中美战略合作,中国政治关系趋于稳定,但制度上的差异和战略性的竞争关系将长期制约中美贸易关系,中美贸易冲突必将长期存在,中国对此应做好相应的应对策略。

参考文献:

1、张建新.奥巴马对华贸易政策与中美经贸关系[J].国际论坛,2009(11).

2、李嘉美,赵辰等.改变美国的奥巴马[M].东方出版社,2008.

3、赵放,冯晓玲.布什政府对华“新阶段”贸易政策浅析[J].当代亚太,2007(8).

4、张建新.奥巴马政府对华贸易政策走向[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9(3).

5、沈国兵.中美贸易平衡问题研究[M].中国财政金融出版社,2007.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篇3

关键词:对外贸易;贸易摩擦;双反调查

中图分类号:D5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6-0252-02

1中国遭受双反调查现状

自2004年4月13日加拿大对原产于中国的户外烧烤架首开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先河以来,迄今为止中国共遭受26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诉讼,以及4起反倾销反补贴再调查。

从调查发起方看,中国遭受半数以上的双反调查均来自于美国;其次是加拿大,迄今为止对中国产品共发起9起双反调查和4起再调查;澳大利亚近年来也尝试对中国采取反倾销与反补贴相结合的救济手段,分别对卫生纸和碳钢焊管发起双反调查,其中,2008年10月24日澳海关公告终止中国产卫生纸案的反补贴调查,但仍于2008年12月31日对中国产卫生纸做出征收反倾销税的终裁;值得注意的是,发展中国家,例如南非,近年来也开始试探性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从涉案行业看,钢铁行业是双反调查的重点。其中,2009年4月美国对华输美油井管发起迄今为止中国遭受规模最大的双反调查,涉及200多家中国供应商,涉案金额高达27亿美元。一方面,以规模经济为特点的钢铁行业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出现全球性生产过剩,从而国际市场钢铁产品长期的供过于求,竞争日趋激烈,各国钢铁厂商竞相低价出口,形成倾销的局面。另一方面,美国和加拿大的钢铁产品的大量进口对其国内钢铁产业造成冲击。迄今为止,中国向美国出口钢铁类产品高达32亿美元左右,美国认为中国政府给予钢铁企业大量补贴最终造成产品倾销正是美国相关产业衰退的根本原因。

从裁决结果看,倾销和补贴幅度的判定在应诉和非应诉企业之间差别很大。例如2004年户外烧烤架案被诉企业的倾销和补贴税率均低于2%,其损害可忽略不计并终止调查;而在2007年复合编织袋案中,美国对于非应诉企业裁定的惩罚性反补贴税高达352.82%,高额惩罚性关税意味着完全丢失国外市场,企业生存更为困难。

2中国企业屡遭双反调查的原因

(1)中国自身存在的问题。

从微观层面看,企业应诉不利直接促成国外对华频繁发起双反立案调查。除少数企业外,大部分国内企业应诉态度消极,利益博弈和“搭便车”现象严重,企业间难以形成联合,再加上对反补贴调查知之甚少,企业应诉更为消极。而企业自身的经营方式存在缺陷也间接刺激了双反调查频起。由于开拓市场能力和开发产品能力差,企业容易陷入价格战的恶性循环中不利于长远发展,而且还给予进口国政府征收双反税的借口,对于整个行业而言造成巨大损失。

从中观层面说,现行的一些易被贸易伙伴定义为禁止性补贴或者可诉补贴的产业政策,特别是政策性贷款、对鼓励投资行业的税收优惠、各类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通过债转股对企业注资、土地使用费减免等等政策常成为外国贸易保护集团申诉的重点。虽然中央政府开始有意识对照WTO基本原则清理和修改相关的政策法规,但是各地政府变相对企业进行补贴的现象仍普遍存在,而对现行的易引讼的补贴项目一一进行清查不是短时间可以做到的。

从宏观层面上说,中国正处于转型阶段的外贸发展模式面临的新问题与旧弊端共存是引发贸易摩擦的重要内因。在经济全球衰退的大背景下,传统的大出大进、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更暴露其弊端,以高耗能和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出口额增长的模式更加剧了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不平衡,带来了诸如人民币升值压力、市场开放压力和各种贸易救济手段猛烈打击。然而中国若要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仍需经历漫长的改革。

(2)贸易保护主义的泛滥是国外对华频发双反调查的外因。

在对华的反倾销调查中美国存在许多不公正的做法,包括对反倾销规则的修改存在不合理性,继续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实践中无视案件所涉行业实际情况选取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国为替代国候选国,其单独税率政策违反了WTO反倾销协议第6.10条等。而在反补贴调查中,加拿大调查机关同样拒绝认定中国相关产业属于市场导向,同时向中国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而在反补贴个案中,加拿大调查机关甚至存在突破申请书在立案中新增调查项目的情况。

在一系列的不公正做法的背后是新贸易保护主义作祟,例如加拿大在中国出台对钢铁征收15%出口税后仍然坚持于2009年对碳钢焊缝管双立案。在经济危机对世界经济的破坏进一步蔓延的大背景下,欧美等发达国家把近年来对中国的巨大贸易逆差作为最好证明,综合利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汇率压力、知识产权、技术性壁垒等手段来达到限制中国产品出口。特别是反补贴作为发达国家歧视中国产品的新形式,填补了以往贸易保护中“不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反补贴”的法律和实践空白,与反倾销相配合,适用范围更广,对中国相关产业的冲击更大,是贸易保护主义支持者打击中国发展的有力武器。

3中国应对双反调查的策略

(1)企业行为的转变。

企业是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的直接受害者,应承担起应对反补贴的直接责任,并通过适当调整自身发展战略,从根本上防止诉讼的发生。

首先,企业应注意抗辩技巧积极应诉。国内企业对反倾销比较熟悉,各国的法律规定也提供了不少应诉“突破口”,只要转换搭便车的心态,熟练运用反倾销法律原则积极应诉,争取零税率或者较低税率是有可能的。而反补贴对于国内大多数企业而言较陌生,但企业仍可以寻求应诉突破口,例如企业应当仔细研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是否构成《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定义上具有专向性的补贴,或者某些政策表面上已经构成了专向补贴,但在实际中企业并没有享受到优惠;在调查的每个环节中企业都应积极配合,联合利益一致的其他利益关系方共同抗辩;若企业发现进口国的裁决不符合相关规定,还可以利用中期复审等后续程序改变不公正的结果等。

其次,企业需要转换经营战略。传统的“控制成本、削减价格”的营销观念不再适应瞬息万变的、竞争激烈的市场,企业必须转变营销策略,抓住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努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综合运用包装、广告、服务等非价格竞争手段吸引客户等。其中,品牌战略显得尤为重要,企业通过树立品牌意识,培养顾客忠诚度,实施品牌营销将获得更大的利润和更长远的利益。此外企业还应增强开拓新市场的能力,特别是市场多元化战略既避免了单一市场过度竞争带来的压力,还能通过同一产品在不同等级市场先后流通获得更多的利润。

(2)行业协会的中介作用。

行业协会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所不能缺少的组织成分,更是中观层面对经济进行调整的坚实力量。中国行业协会应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切实保护中国产业安全。

首先,行会应积极发挥桥梁作用,既表现在强化企业与政府的联系,又表现在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传播。行会有义务代表企业向政府部门反映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积极的方式影响政府制定补贴与反补贴政策的方向,同时还应充分利用其信息优势,与政府、企业一起构筑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和反倾销反补贴预警体系,包括对国内产业遭受国外产品冲击可能受到损害的预测,产品出口可能招致进口国采取双反救济措施的监测,从而实现产业保护前制化。

其次,行会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功能,从根本上维护企业权益:组织企业开发新市场,协调出口价格;联合所有被诉企业应诉,并在应诉过程中为企业、政府及时提供信息;当国内产业遭受进口产品冲击时,行会也应主动承担起代表本行业上诉的责任,做企业的保护伞。

(3)政府的角色转换。

政府在应对具体案件、制定产业政策、引导企业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都应发挥积极作用,为减少双反调查的数量而做出努力。

①在应对双反调查中,政府应主动配合调查,特别是在针对政府政策的反补贴调查中,从案件开始到结束的每一个环节政府部门都应当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注重与企业和政府上下级沟通,确保在调查问卷填写和实地核查中,政企、政府内部保持口径一致。

②政府应加强法制建设,使国内立法与国际立法接轨,包括:重视人才培养,建立研究反倾销反补贴法律法规的平台,对现行补贴政策的有效保护性、与国际规则的相符性进行深入调研并仔细分析清查结果,坚决取消不能有效保护国内产业又与世贸组织规定冲突的政策;调整或修改有利于维护国内产业发展但容易引讼的优惠政策;保留不可诉的符合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的补贴项目。总之,政府需在有效保护本土产业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

③政府有责任引导企业行为,促进行会建设,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从宏观上把握外贸的健康稳定发展。经济危机对于中国而言是调整也是机遇,中国应积极促进国内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政府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通过调整现有的外贸政策,诱导企业改变运营方式,从出口低价值、低档次产品转为出口高附加值产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升级产业机构。然而光靠政府本身是不够的,因此政府还需促进行会和中介机构的发展,最终政府、行会、企业构成一个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有机整体,最终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

④政府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打破国外贸易保护主义的限制。作为WTO成员,中国政府应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规则的制订和修改,利用有效的多边贸易规则约束和抵制新贸易保护主义行为,逐步推进贸易自由化,争取一个有利的国际贸易环境。同时,政府应积极推进东盟自由贸易区、APEC等区域经济组织的一体化进程,避免贸易进出口过分集中于某个国家的现象,重视区域经济合作。

参考文献

[1]陈洁民.美国启动反补贴调查对我国的影响分析[J].背景城市学院学报,2007,(1):53-58.

[2]程大为.美国“”警示中国[J].望,2007,(2):66-67.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篇4

关键词:财政政策中小企业发展研究

1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概况

2011年,陕西省中小企业营业收入16000亿元、经济增加值5800亿元、利润总额1500亿元、实现利税680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6%、19%、24%以及25%;从企业数量和从业人数看,2011年末,陕西省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增加至140.3万个,全年新增2.5万个,从业人员达到725万人,新增25万人。从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预警监测数据了解到,2011年中小企业监测样本中,74户农业企业、595户服务型企业生产经营均得到稳步增长,重点监测的1211户小微工业企业中,1043户实现收入增长,1010户实现利润增长。可以说,2011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状况整体平稳。

2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经济环境日趋紧张,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第二轮危机正在逼近实体经济,中小企业受到的负面影响首当其冲,生存环境呈现不断恶化的趋势。当然,这里有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核心竞争力等内部因素限制,也有外部环境的影响。这里,我们重点分析陕西省中小企业经营面临的外部问题。

2.1企业经营成本持续走高,税负较为沉重。统计部门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度,陕西省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增速达到26%,但是营业成本同比增加29.7%,销售费用增加36.2%,营业税及附加增加35.8%,各项成本税负增速均高于同期营业收入的增速,在上述各项成本推高挤占下,同期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仅为5.9%,只能用勉强维持来形容。在经营成本高企、税负较重双重因素影响下,2011年陕西省中小企业的发展形成了经济总量高速增长,经济效益持续下滑的怪圈。

2.1.1在当前高通胀并且通胀预期较强的背景下,中小企业的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能源成本和融资成本均大幅度上涨。根据央行《2011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11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9.0%”,“各省中小企业工资涨幅普遍在10%—30%之间”,但“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6.0%”。这直接导致了企业经营成本的增长。同时,由于市场原因中小企业很难将通胀带来的成本上涨压力转嫁给产业链的上下游和消费者,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成本转嫁能力更加不足,造成企业的赢利水平、内部积累和内源融资能力受到严重影响。

2.1.2我国现行税制下,内资企业一般税负在25%,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或不能完全抵扣,而且,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还需缴纳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堤防费、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房屋租赁税、工会经费、残疾人基金等在内的多种税费,还有面临各种收费和罚没。整体上看,根据量能负担的原则,一般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无法形成规模优势,所以中小企业实际税负相对高于大型企业。同时,可以说,在政策性负担和行政性负担双重压力下,陕西省中小企业的实际税负几乎超过30%,作为经济结构中数量众多、力量薄弱的中小企业,税收负担相对沉重。

2.2企业资金供求缺口严重。陕西省中小企业中,因流动资金不足而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的企业占比40%。但是在市场上,能够成功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中小企业数量极少,而且,即使是成功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中小企业,其业务也集中在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领域,超60%的企业没有1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结合2011年宏观经济背景,紧缩的货币政策和较强的通胀预期双重交织的大环境下,中小企业资金供求存在较大缺口。

2.2.1紧缩性货币政策直接导致银根收紧。在信贷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基于丧失大客户的成本更高以及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更高的考虑,商业银行倾向于将信贷资源分配给大企业。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肯定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忽视,从而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2.2.2通货膨胀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增大。首先,通货膨胀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猛增。在当前高通胀并且通胀预期较强的背景下,中小企业的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能源成本和融资成本均大幅度上涨,相应地增加了中小企业对外源融资特别是银行贷款的需求;其次,债券市场因为体制、价格等多种因素,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供给能力更是不足。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篇5

【关键词】营改增;税收筹划策略

对于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企业来说“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和“税收筹划方案的确立”是建立最优税收筹划的两个最重要的核心。“营改增”实行后,对企业纳税筹划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企业要细化自我分析,制定出详尽地同其特点相契合的完善度比较高的纳税筹划策略。

一、权衡全局计划纳税筹划方案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核心是制定合理而可行的纳税筹划方案,依据企业的经营特点设置纳税筹划目标并依此执行。税务筹划的首要目标便是最大地争取多的进项税额扣除。企业实施这种做法,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业务环节,还能够增强进项项目的抵扣效果,实现一举两得。同时,企业在采购原材料、燃料项目时,应尽可能挑选那些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企业,从而实现增值税投入产出的配比,获得更多进项抵扣。税收利益只是企业选择筹划方案时考虑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减少企业支付的税费和企业整体的经济利益增加并不能划上等号。因此企业在选择筹划方案时应该关注的是企业整体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存在一些纳税筹划方案尽管会使物流企业某一时期的税负最低,但对企业长期发展不利,甚至还会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破坏。企业在选择和评价纳税筹划方案时,应该从长远利益出发,而不是仅仅关注眼前利益。

二、善加利用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加快推进实施营改增税收改革,各地政府出台了优惠幅度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营改增企业积极响应改革。各地推出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为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税收补贴,以补充企业因营改增而增高的税负负担。尽管税收优惠政策不可持续,将来企业仍然会以全部税额缴纳增值税,但是税收优惠背景下,企业需要探索营改增后企业的税收成本来源,根据成本收支来对业务环节、业务流程以及税收发生的时点进行设计,优化业务流程和产业链条关系,着眼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来设计自身的纳税筹划方案,平稳过渡。

三、合理利用固定资产减税增效

在实行“营改增”后,企业可以采取融资性售后租回办法,解决现有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问题。在融资性售后租回中,出售资产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而租回业务则可享受税收抵扣以及超过3%部分的即征即退政策。企业如果选择符合条件的公司进行上述业务合作,则不仅能够达到融资的目的,还可以解决固定资产的抵扣问题,有效降低经营的成本和支出。对于新增固定资产的使用,企业则可以选择融资租赁的办法来取得。在融资租赁方式下,交易双方都能够获得税收的抵扣或者返还优惠,较之于企业购置固定资产要更为经济合算。对于企业分散采购难以取得专用发票的问题,企业可以通过集中采购的手段解决这个问题。

四、优选上下游合作企业

营改增税收改革完成后,服务类企业将以缴纳增值税税目为主,通过开具和取得增值税来缴纳增值税。我国税法规定只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资格开具增值税发票,因而服务类型企业在营改增背景下,应当在考虑到企业自身纳税时点和纳税方式的同时,优先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或个人来进行合作,避免因采购环节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而导致税收成本过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建筑业企业、运输业企业尤其应当注意甄别采购合作方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主动提高合作门槛,这样不仅仅可以促进行业的规范和自律,也有利于行业上下游链条的完整性,实现更加深度的产业整合,也能够更加直接的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五、借助“外脑”,提高税收筹划的成功率

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和系统工程,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和会计,而且还要通晓投资、金融、贸易、物流等专业知识,专业性较强,需要专门的筹划人员来操作。一些中小企业由于专业和经验的限制,不一定能独立完成。因此,对于那些自身不能胜任的项目,应该聘请税收筹划专家(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以提高税收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从而进一步减少税收筹划的风险。

六、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已经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制定不同类型的且具有相当大弹性空间的税收政策、而且由于各地具w的税收征管方式不同,税务执法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企业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得到税务机关和征税人的认可。

七、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

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任何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获取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实施该方案付出税收筹划成本。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不能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方案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的结果,优化选择的标准不是税收负担最小而是在税收负担相对较小的情况下,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另外,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把眼光仅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服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选择能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

总之,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极广,是一个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门领域。税收筹划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民经济的繁荣都具有积极的意义,理应引起企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在“营改增”之后,纳税筹划工作对于企业来说更是一项新的挑战,希望广大企业在正确引导、正确使用这项经济手段的过程中,抓住“双核”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1]凌志刚.“营改增”对中小企业的影响[J].合作经济与科,2016(2):174-175.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篇6

关键词:养老保险;责任机制;责任缺失

abstract:thispaperstudieschina'sgovernmentalbehaviorsinconstructingresponsiblemechanismofendowmentinsurancefromanbrand-newangle,firstly,elaboratesthereasonsforcausingtheshortcomingsofchina'sresponsiblemechanismofendowmentinsurancereform,then,furtheranalyzesgovernmentalresponsibledefectfromthreeaspectsbasedonreality,and,lastly,makesbriefcommentsonchina'sendowmentinsurancesystemreformfrommultipleaspects.

keywords:endowmentinsurance;responsiblemechanism;responsibilitydefect

一.中国养老保险责任机制改革产生缺陷原因

社会政策的不当取向导致中国养老保险责任机制的改革产生了缺陷,而以下两个因素又加剧了缺陷。

(一)对制度的路径依赖缺乏正确的分析和判断

对计划经济下单位办福利的批评并不能表明它本身的完全错误,因为这是当时体制下的必然选择,而对这一道路选择的全盘否定对设计和构建新型制度产生了消极影响,结果导致政策选择的极端化。在国内关于社会保障的文献中,福利国家的福利病被简单地认为是养懒汉、妨碍效率、弊病丛生,而对于福利国家在平衡资本与劳工利益矛盾中积累的历史经验缺乏深入的分析和同情的理解,自然不能正确地面对自身的问题。应当说,这种有选择的借鉴实际上是改革“美国化”的反映。

(二)制度转轨仍然是在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自上而下、以长官意愿推动的模式,缺乏民众参与

在现实中,政策的计划与结果之间存在很多策划者事前不能预知的变量而产生政策实施的非预期效果,因此在政策实施时应内置检查机制,可以时刻纠正偏差,保证政策实施处在一个正确的轨道之上。而在中国,制度转轨中的内在检查机制是普遍缺失的,这大大增加了转轨成本,最终降低了民众对政策的认可程度。这两个根本缺陷反映在政府行为上,既有责任缺失,也有职能越位,它和政府的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之间有密切关系。而无论是责任缺失抑或是职能越位,无一不是政府有意识、有目的、经过选择的行动,因此需要有区别的分析和对待。

二.政府的责任缺失分析

如前所述,政府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被分为制度设计责任、供款责任、监管责任和给付责任,因此分析政府的责任缺失就按照这个分类进行。

(一)制度设计责任缺失。

在制度设计上,政府的责任缺失首先反映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未能建立,换言之,政府仍在回避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责任。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

在客观方面,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五十多年来的发展一直是在“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体制下进行的,同时还面临着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和地区发展不均衡的国情,这使得制度建设缺乏对所有成员实行全面保障的客观条件与能力。政府前后政策的随意性、临时性和非连续性反映出在这一问题上缺乏明确的建设理念和目标定位,而究其实,在于没有把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独立的制度来看待,没有把它作为社会政策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待,而总是将其作为实现其它政治、经济目标的附属物。计划经济时期作为政治运动的副产品,作为农民政治动员的配套工具,体制转轨时期又片面强调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制度的建立自然是不可能的了。

在主观方面,政府解释责任缺失的理由主要有两条:一是财力不够;二是农民有土地保障。关于第一条,财力不够的含义是不明确的,这要结合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中承担责任的比重来考虑。如果继续沿袭现收现付的db计划,个人不承担供款责任,那么政府的财力显然是不够的;如果采取政府与个人、社会责任相结合的机制,那么政府的财力的不足程度就会减轻。强调政府责任的跟进并不意味着政府包揽,这只是一种理想型而已,而在这里政府的理由显然是以这种理想型为基础的,因此是站不住脚的。关于第二条,土地保障的功能在现时期已经大大弱化,仅靠土地很难实现农民的养老保险需求。

首先,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越来越低,在价格和成本的双重夹击下,农业经营甚至处于绝对亏本状态下。其次,根据现行土地政策,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没有所有权,不能凭借出售土地的收入为自己提供保障,因此土地对农民的保障主要体现于就业保障,一旦农民因年老或其它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保障功能将随之消失。再次,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批失地农民出现,土地的保障功能就更无从谈起了。

其次,政府的责任缺失反映在退休保障制度改革严重滞后,形成了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双重标准(1993年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约为90%,企业约为60%),加强了社会排斥(socialexclusion),不利于社会融合(socialintegration)。这一问题的改革具有敏感性,因此迟迟未被提上议事日程。公务员是否应当在养老保险中承担供款责任,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公务员作为国家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理应无偿享受政府提供的养老金,这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财力有限,政府有责任通过制度安排使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在退休保障制度中引入个人责任,应当是构建新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

(二)监管责任缺失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规定,“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这种基金管理方式是从基金的安全性出发的,没有考虑到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然而正是在这种看似保守的基金监管策略下,却发生了社保基金屡屡遭挪用甚至诈骗的案件。统计显示:在1986年至1997年间,由于缺乏监管,全国有上百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截至2003年底,全国各地共追回社保基金170多亿元,目前尚有20多亿元未能追回。这些问题的发生突出反映了政府在监管责任上的不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基金管理机构分散,管理层次过多,使得资金不集中,无法发挥规模效应;基金投资渠道单一,难以保值增值;法制不健全;基金管理不公开,不透明,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

(三)供款责任缺失

夏涛:政府在社会养老保险机制中的责任缺失分析政府供款责任的缺失反映在转制成本的消化方式上。在构建新型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回避了偿付旧制度债务的责任,而是建立了一个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的养老保险模式,希望以社会统筹部分的缴费偿付旧有制度的债务,即用新制度所缴保险费支持制度变迁的成本。这样,就既能实现改革的目标,又能消化旧体制的遗留责任。然而这样一种思路存在明显悖论。在确定了转轨目标的前提下,企图通过企业统筹缴费部分解决退休职工养老问题,意味着企业要同时承担离退休职工养老和为在职职工积累养老金的双重任务。而在企业开始为在职职工提供个人账户积累的情况下,社会统筹缴费部分根本不足以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于是企业普遍采取了社会统筹基金向个人帐户基金透支的“混账”管理办法,造成了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空账运行使得统账结合制度退化为一种计发办法,部分积累制名存实亡,而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混账”管理的情况下,基金总量的结余又掩盖了个人账户空账的严重性。问题的出现源于政府没有明确承诺自己是转制成本的承担者,也没有明确的偿债计划并公之于众。

为了填补个人帐户的资金,各界提出了多种方案,其中以变现国有资产为主流意见,其理由是:旧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在国家具有充分理性和完全信息、个人是非理性和短视的这一假设前提之上的,因此在理论和机制的构建上,排斥个人承担风险,将风险全部转移给国家,形成国有制下的就业——福利——保障三位一体的制度格局,从而产生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隐性契约:职工承诺把必要劳动费用的一部分出让给国家,由国家集中使用和管理这笔风险资金(包括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国家承诺向职工提供就业——福利——保障三位一体的服务。在这一隐性契约的安排中,职工养老金外部化为国家所有和占有,风险也外部化为国家承担。按照权利与义务、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国家作为风险主体,理所当然地占有和使用这笔风险资金;职工作为非风险主体,则获得稳定的养老保险待遇和形成合理的收入预期。而国家取得这笔资金后,将其投资于国家重点投资支持的行业和部门,形成了国有资产。单位不为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这部分资产或资金实际上了已扣除,以税收、利润形式上缴国家财政,然后再由国家财政返还一部分(企业以营业外支出列支)作为养老金发放给已经退休的职工。但是随着养老保险制度背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养老保险从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转轨,政府率先单方面废除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隐性契约,打破了传统体制下职工投入——收益模式。因此在空账背景下,变现国有资产充实养老金基金就顺理成章了。

基于这种思路,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国有股减持主要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方式,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国有股存量出售的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减持国有股原则上采取市场定价方式。然而到了2002年6月23日,国务院宣布,除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并不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一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的国有股减持就此尘埃落定,可谓“兴也勃焉,亡也忽焉”。根据新华社的报道,停止国有股减持出于两点考虑:一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难以制定出系统的、市场广泛接受的国有股减持的实施方案”;二是“近期社会保障资金基本平衡,每年需补充的现金量不大,没有必要通过证券市场减持套现来筹集资金”。然而这两条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其一,国务院在出台《办法》前,向全社会征集了七大类4100余种国有股减持的意见、建议和方案,包括了配售、股权调整、开辟第二市场、预设未来流通权、权证、基金和其它方案(包括存量发售、股债转化及分批划拨等),很难说是不系统的和不能为市场广泛接受的。其二,如果说国有股减持是因为近期资金基本平衡,那么在《办法》出台的一年前资金也很难发生很大变化,也应该是一个基本平衡的状态,这样一来《办法》的出台就毫无意义了。事实果真如此的话,所谓国有股减持就没有意义了。

事实上,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摇摆反映了其自我定位不清的问题,它作为公共政策制定者与国有资产管理者之间发生了矛盾。作为公共政策制定者,政府需要建立一个规范的证券市场,需要为个人账户筹集资金。而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政府又需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这个角度说,它并不希望证券市场太规范,以使国有资产售出尽可能高的价格。政府的这种双重性格使得它屡屡职能越位,最终损害了减持的结果。《办法》将国有股减持的目的定位于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在此目的驱使下,国有股股东大量在股市上套现,将股市上本已稀缺的现金资源大量抽走,造成股市上供给与需求失衡,最终使股市猛跌。

与国有股减持同时,社保基金开始了上市之路。2001年7月中石化在上海交易所上市,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以战略投资者身份投资12.66亿元,以发行价每股4.22元获得3亿股中石化a股的股权。然而中石化上市旋即跌破发行价,社保基金就此被套牢。直到2003年12月2日,中石化创出了年内新高4.16元,如果算上分红,社保基金终于在账面上实现解套,账面盈利1500万元。

这种情况的出现引人深思。⒈社保基金申购中石化a股的选择并非十分谨慎。此前已有迹象表明申购中石化的非系统风险不可忽视:⑴中石化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近三年业绩是“扣除成本后的营业利润总额:1998年-1.1986亿元、1999年66.1932亿元、2000年261.1442亿元”,并未达到《公司法》中要求新股发行“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标准,严格讲属于违规上市;⑵中石化a股发行价与其在香港上市的h股有较大的价差;⑶中石化的总股本过于庞大。尽管存在这些潜伏的风险,社保基金理事会仍动用了近13亿的资金购买了3亿股,从基金安全性角度观察,如此大量申购的决定未免显得对风险估计不足和缺乏应有的谨慎。这是股市筹资为国有企业解困融资思路的延续,然而社保基金不同于普通资金,对安全性要求很高。社保基金初次入市便选择了具有一定投资风险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作为投资对象,大有动用大量资金为大盘国企股发行上市保驾护航之势,自己却不幸沦为大盘国企股高价圈钱的铺路石,其教训是深刻的。⒉对于选择何种基金入市模式在认识上不清楚。

分析供款责任中的政府,我们可以发现,责任缺失与职能越位相互交叉,互为因果。政府在供款责任上的缺失导致了个人账户的空账,使得制度设计背离了最初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解决之道是政府提出明确的偿债计划,借鉴国际上转轨国家的经验,采取多种手段支付转制成本。然而出于回避责任的考虑,政府采取了国有股减持的办法,仍寄希望于通过基金自身的增值来偿付转制成本,结果在政府一身二任和极不规范的资本市场的双重因素下,只能以失败告终。在国有股减持中,政府的职能发生了越位,而在社保基金入市过程中,政府对于基金监管的责任又发生了缺失,导致基金贬值,这些教训无疑是深刻的。责任缺失的后果用职能越位去纠正,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政府在养老保险责任机制中的定位不准确,政府行为就很难实现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成思危.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与完善[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0.

[2]顾俊礼.福利国家论析——以欧洲为背景的比较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3](日)武川正吾,佐藤博树.企业保障与社会保障[m].李黎明,张永春译.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4]杨方方.中国转型期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j].中国软科学,2004(8).

[5]张强.政府责任模式的演变及其启示[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