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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6篇)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6-01 手机浏览

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篇1

上世纪70年代中期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粮食安全”问题,并把世界谷物库存量至少占当年需求量的17%―18%视为全球粮食安全的最低限量,其中周转库存占12%,后备储备量占5%―6%。由于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2001年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放弃了这一标准,提出了包括营养与健康、可利用性和经济获得性等7项衡量世界粮食安全的监测指标。这些监测指标能否真实反映世界粮食安全状况,还有待检验和评估。

国家粮食安全不同于“世界粮食安全”,它既要充分利用国际粮食资源,分享国际分工和贸易的福利,又要充分估计可能的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冲突,应对极端情况下国家民族自立生存的最底线粮食供应,因此国家粮食安全的监测评估指标要突出考虑满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粮食需要。同时,由于国家粮食安全是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适应宏观调控的工作特点,对粮食安全的监控、评估必须是实时和动态的,即可以在年度内的任意时点,监控、预警、评估和保障几乎所有极端情况下的粮食安全。

就我国国家粮食安全而言,上世纪90年代中期,普遍认为粮食播种面积不能低于16.5亿亩的安全线,要求2000年全国粮食产量达到1万亿斤;90年代后期粮食连年丰收,产量保持在1万亿斤左右,出现严重的粮食积压,则不再提上述的产量和面积要求;目前,由于我国连续4年粮食减产,粮油价格普遍上涨,社会各界对粮食安全十分关注,“粮食安全”问题被频繁提出,但人们头脑里往往并无明确和唯一的粮食安全定义。到底粮食产量和播种面积要多少才是安全的,数量界限也十分模糊。

科学界定国家粮食安全,是对其进行动态把握和评估的前提。

首先,对国家粮食安全的界定,要与政府和市场的职能界定相联系。如果国家粮食安全是政府维护全体国民生存权利的基本职责,是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宏观调控行为,那么,国家粮食安全就不应考虑由市场来满足的国民享受需要,而应全力确保全体国民生存安全之必需。因此,我们所研究的国家粮食安全不是经济社会发展某一阶段的粮食供求平衡,而主要是按照营养学标准所确定的公民生存必需的粮食数量。这一必需即是满足人体日均2400千卡热量所需的口粮。根据食品营养成份计算表推算,如果人体每日必需热量2400千卡全部由口粮提供,则年人均口粮消费量为600斤(原粮,以下如不加说明则均为原粮)。我们把这一口粮标准定义为安全口粮。

其次,对国家粮食安全分析,要与全国各地在不同农业气候条件下不同品种粮食生产的农时安排相联系。

第三,国家粮食安全应将粮食概念拓展到食物范畴,演变为国家食物安全。(此条本文暂不考虑,以后专文探讨)

上述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认识,是以下分析讨论如何动态把握和评估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

二.国家粮食安全的动态

把握国家粮食安全要应对的严峻情形很多,最极端的情况,一是粮食进口由于种种原因突然完全停止,二是国内粮食生产遭遇颗粒无收的大灾荒。

极端情况之一:粮食进口由于种种原因突然完全停止

随着世界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以及加入WTO后中国与国际社会加速融合,今后国际社会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异而共同对我实施“粮食禁运”的可能性很小;由于大陆海岸线长,万一台湾海峡爆发战争也难以完全阻断大陆粮食进口。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始终保持能养活全体中国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仅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要求,也是对国际社会的巨大贡献。在粮食资源无法从国外获取的极端情况下,国家应能迅速组织国内粮食库存,保证足够长时间的最低限粮食供应,并在尽可能短的时期内使国内粮食生产能力转为实际产量,满足全体公民的安全口粮需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从我国粮食生产实际看,一般是4月1日前后早稻播种,4月20日前后一季稻和春玉米播种,7月1日前后冬小麦从南到北开始收获上市,夏玉米开始播种,7月上旬早稻收获,晚稻插秧,8月1日为夏粮、早稻的收获截止期和秋粮播种截止期,9月1日春玉米、一季稻开始收获,10月1日夏玉米、晚稻开始收获,11月1日为秋粮的收获截止期和冬小麦播种截止期。

分析上述粮食生产的农时安排,可以发现我国粮食安全最薄弱的两个时点分别为每年的8月1日(秋粮播种截止期)和11月1日(冬小麦播种截止期)。如果出现8月1日之前全国没有播种秋粮,同时发生粮食进口中断的极端情况,则国内以最快速度恢复粮食生产也要经过11个月才有粮食收获。如果出现11月1日之前全国冬小麦颗粒未播,同时发生粮食进口中断的极端情况,则国内以最快速度恢复粮食生产也要经过8个月才有粮食收获。

由于我国秋粮产量占全国粮食产量的70%,产地遍布全国,其中的稻谷还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从可以设想的自然灾害或市场力量来说,都不可能使其实际产量为零。因此,全国秋粮颗粒不种或颗粒无收的可能性为零,可不予考虑。而今后我国冬小麦受国外冲击较大,颗粒不种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本文假定8月1日之前播种的秋粮至少能满足3个月全国安全口粮消费,从而可以将对这一时点的分析合并到对11月1日情况的分析中来。

如果11月1日之前冬小麦颗粒未种,发生粮食进口中断的极端情况,则一方面要求此时的粮食库存至少相当于8个月的全国安全口粮,保障全国粮食消费到来年7月上旬早稻收获。另一方面要求早稻产量至少相当于2个月的全国安全口粮,以支撑全国粮食消费直至9月1日秋粮开始收获。新收的春玉米、一季稻、夏玉米、晚稻和一些薯类的产量应不少于10个月全国安全口粮,使11月1日国内粮食库存保持在8个月全国安全口粮以上的水平。

但初步分析,夏粮颗粒不种无法保证粮食安全。以现阶段为例,全国人口13亿,每月全国安全口粮650亿斤,则早稻最低生产能力应保持在1300亿斤水平,而春玉米、一季稻、夏玉米、晚稻、大豆和一些薯类等秋粮的最低生产能力应保持在6500亿斤水平。2002年我国早稻、秋粮亩产分别为683斤、616斤,相应的早稻播种面积要达到1.9亿亩,秋粮面积要达到10.55亿亩才能满足国家粮食安全需要。从我国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和未来趋势看,早稻播种面积已从改革开放之初的1.83亿亩,调减到2002年的0.89亿亩,今后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以及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早稻面积还将缩小;秋粮播种面积也面临相似的问题,尽管2002年面积达10.65亿亩,产量达6562亿斤,尚能满足全国10个月安全口粮消费,但今后播种面积也基本是缩小的趋势。因而粮食安全对早稻生产能力的要求应降低至满足全国1个月安全口粮,同时要求秋粮生产能力满足9个月安全口粮。由此产生的两个月安全口粮缺口只能由夏粮来弥补,而且由于11月1日全国夏粮播种基本结束,为应对极端情况,对夏粮的要求不仅要保持生产能力,而且必须有相当2个月安全口粮的实际产量。

就一般情况而言,假设全国人口为P亿人,则全国年安全口粮为600×P亿斤,月安全口粮为600×P/12亿斤。上述极端情况发生时,11月1日国内粮食库存要达到8×(600×P/12)亿斤,以保障供给全体国民安全口粮至新粮收获,而且在这一时点全国应具备600×P亿斤的粮食生产能力,使新收获的粮食能保障下一年度的全国安全口粮供应。具体到夏粮、早稻、秋粮,要求夏粮保持2×(600×P/12)亿斤以上的实际产量,早稻保持相当于600×P/12亿斤以上的生产能力,秋粮保持9×(600×P/12)亿斤以上的粮食生产能力,并且有3×(600×P/12)亿斤以上的实际产量。由上述产量和库存安排,还可推算出与粮食安全相适应的日历年度初和粮食年度初的国内粮食库存最低要求:1月1日为7×(600×P/12)亿斤,4月1日为4×(600×P/12)亿斤。

由于国内粮食库存主要由国家粮食储备(中央和地方储备)、农民和城镇居民存粮(以字母F表示)、粮食企业和用粮企业商业周转库存(以字母C表示)构成,则11月1日、1月1日、4月1日的国家粮食储备(以字母S表示)最低应分别为8×(600×P/12)-F-C亿斤、6×(600×P/12)-F-C亿斤、3×(600×P/12)-F-C亿斤。

极端情况之二:国内粮食生产出现大灾荒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气候多样,如果没有政治上的群发性人为因素影响,出现大幅歉收或绝收的可能性很小。建国以来粮食减产幅度最大的是1960年,当年粮食产量比上年下降15.2%,而此前的1959年粮食产量比上年下降了14.2%。历史上评论这一大灾荒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虽然现阶段我国粮食生产防灾抗灾的能力远高于“三年困难”时期,而且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政局稳定和政治文明程度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再次出现粮食减产15%以上,连续两年减产15%左右的可能性较小。但由于农业结构调整、淡水和耕地资源制约以及国际分工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农民将更多转向生态和资源约束少而经济效益好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越来越多地退出粮食生产。国内极其有限的粮食生产如因较大自然灾害而减产,也类似于出现全国粮食颗粒无收的情况。

这一极端情况,要求国家有迅速组织国外粮食进口的应急能力和国内粮食市场高效的运销配送能力,以及必要时的行政平均分配能力。由于国内粮食颗粒无收,第一种极端情况所要求的相当于全国2个月安全口粮的夏粮实际产量和相当于全国3个月安全口粮的秋粮实际产量落空,必须从国际粮食市场采购到不低于5个月安全口粮的粮源来弥补,同时我国沿海和主要内河码头要有相应的散粮卸船能力。此外,还要求国内粮食库存布点合理,具有高效的粮食市场运销体系,以及与国家粮食安全相关的立法,以确保迅速将粮食配送到缺粮地区和缺粮居民手中。

综合上述分析,国家粮食安全可分解为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当年实际粮食产量:夏粮产量不低于2个月全国安全口粮,秋粮产量不低于3个月全国安全口粮。

(二)粮食生产能力:全年全国粮食生产能力不低于全年全国安全口粮,其中早稻生产能力不低于1个月全国安全口粮,秋粮生产能力不低于9个月全国安全口粮。

(三)国际粮源与市场运销配送及行政平均分配能力:国际市场有满足我国5个月安全口粮消费的粮源;有将这些粮食运到我国沿海港口和主要内河码头,并及时卸船的能力;国内市场能高效地将粮食配送到缺粮地区;依据相关法律,政府平均分配粮食的行政能力和效率。

(四)主要时点的国内粮食库存:8月1日、11月1日不低于8个月全国安全口粮;1月1日不低于6个月全国安全口粮;4月1日不低于3个月全国安全口粮。

(五)特定时点的国家粮食储备底线:8月1日、11月1日为8×600×P/12-C-F亿斤,1月1日为6×600×P/12-C-F亿斤,4月1日为3×600×P/12-C-F亿斤。

以上五个方面,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底线的要求,是必须同时满足的最起码条件。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我国就能应对粮食禁运、重大天灾等极端的突发事件,就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因而,可以主要从这五个方面来监测和评估国家粮食安全。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粮食安全的分析考虑了农民的口粮需求,主要是由于比较优势和国际分工,今后我国农民生产粮食以外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比重更大,其口粮保障要纳入国家粮食安全予以考虑。此外,在上述分析中,特定时点的国家粮食储备底线并不相同,说明年度内国家粮食储备水平可以根据农时变化而变化,只要不低于各时点的底线即可,没有必要保持不变。

三.当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评估

2003年年中全国人口接近13亿人,由此推算全年全国安全口粮为7800亿斤,月均全国安全口粮为650亿斤。基于对粮食安全的认识和分析框架,我们对当前我国粮食安全状况初步评估如下:

(一)当年粮食实际产量满足粮食安全需要。2003年夏粮产量为1924亿斤,是2个月全国安全口粮的148%;秋粮因灾减产较多,但产量仍可保持在6000亿斤以上,是3个月全国安全口粮的3倍以上。

(二)粮食生产能力基本符合粮食安全的要求。1990年代中后期,我国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万亿斤。根据近几年全国实际粮食产量,尽管今年因播种面积减少,粮食产量将低于9000亿斤,但目前我国粮食生产能力应在9000亿斤以上,至少相当于全年全国安全口粮的115.6%。由于南方产区连年调减早稻面积用于发展油菜籽生产,早稻播种面积已由改革开放之初的1.83亿亩,减至目前的0.84亿亩;与此同时,油菜籽面积由0.39亿亩发展到1.1亿亩。一般而言,油菜籽生产并不破坏耕地的早稻生产能力,南方大部分播种油菜籽的耕地可以较快地转入早稻生产。因此,我国有早稻生产能力的耕地面积至少在1亿亩以上,生产能力在680亿斤以上,至少相当于目前全国月安全口粮的104.6%。秋粮产量1998年超过7000亿斤,2002年产量为6562亿斤,今年秋粮产量可能进一步减少,但其生产能力在6500亿斤左右,相当于9个月全国安全口粮的111.1%。

(三)市场运销配送和行政平均分配能力基本达到要求,国际粮源存在问题。2002年沿海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已达166628万吨,月吞吐量13885.7万吨,而全国月安全口粮为650亿斤(3250万吨),不及港口吞吐量的1/4,加上我国粮食装卸机械制造业竞争力较强,粮食卸船能力不成问题。1998年以来,国家利用国债资金新建了1000多亿斤粮食储备库,全国粮食仓储布局得到优化,加上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国内粮食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进一步发育,以及粮食流通体制不断推进,粮食经营多元主体竞争格局逐步形成,国内粮食运销配送能力基本达到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我国有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具备较强的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所需的行政平均分配能力。值得担心的是国际粮源。

目前我国5个月的安全口粮为3250亿斤(1.625亿吨),国际谷物贸易量约为2.2亿吨,积压的谷物库存在1亿吨左右。如果我国紧急进口5个月安全口粮,将占国际谷物贸易量和积压库存总量的一半,组织进口的难度大,而且极易导致国际谷物价格飞涨,其他国家粮食供应受到影响。

(四)粮食库存超过粮食安全需要。各时点的全国粮食库存,包括国有粮食库存、农民存粮、用粮企业存粮和城镇居民存粮,均超过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

(五)国家储备相对充实。各时点的国家粮食储备远远超过粮食安全的需要。

四.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展望

按照相同的方法,我们可以对2005年、2010年、2022年和2050年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轮廓性的展望。据有关部门预计,我国2005年人口在13.3亿以内,2010年在14亿以内,2022年在15亿以内,2050年在16亿以内。由此可推算上述年份的全国年(月)安全口粮为:7980亿斤(665亿斤)、8400亿斤(700亿斤)、9000亿斤(750亿斤)、9600亿斤(800亿斤),并可得出如下表所示的对应年份国家粮食安全的大致要求。

从国内粮食生产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虽然目前夏粮实际产量在1900亿斤左右,但由于夏粮主要是小麦,正常情况下竞争不过国外小麦,今后实际产量下降的可能性很大,要保证各年份的实际产量,还要采取一些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政策措施。早稻要保持800亿斤的生产能力,要求早稻产区有近1.2亿亩耕地可以迅速转入早稻生产。由于这些地区人口较多,今后工业化、城镇化占用稻田的趋势不容回避,能否保持国家粮食安全所要求的早稻生产能力,还要作大量的工作。目前,秋粮产量6000多亿斤,其中一季稻和晚稻实际产量在3400亿斤左右,受国外冲击较小,估计今后保持2400亿斤的秋粮产量问题不大。但秋粮生产能力要在2022年、2050年分别达到6750亿斤和7200亿斤以上,对应的能迅速转入秋粮生产的耕地面积至少需要11亿亩和12亿亩,目前一部分不生产秋粮的耕地届时也要转入秋粮生产,粮田养护的任务十分艰巨。

国际粮源问题仍然非常突出。2050年,按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我国需要4000亿斤国际粮源,这相当于目前全部国际粮食贸易量。如果全球耕地和淡水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中国粮食安全问题将演变为世界粮食安全问题。

适应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各年份在不同时点的国内粮食库存是变动的,8月1日、11月1日的库存水平最高,4月1日及其他时点库存较低。8月到11月是粮食集中收获的时期,农民存粮较多,库存较高,粮食企业库存压力不会很大;4月至7月属青黄不接时期,农民、企业库存保持低水平,并逐月降低,这些都符合我国粮食生产的时间特点。但问题是2022年、2050年我国农民数量特别是种粮农民数量肯定大幅减少,届时高位粮食库存将主要由粮食企业承担,若无法律强制,企业一般不会承担。如果这样,国家粮食安全对国内粮食库存的要求将主要由国家储备来满足,国家财政将不堪重负。

五.有关政策建议

我国当前粮食安全状况良好,但今后的安全形势总体趋于严峻。这要求我们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以一个负责任大国的态度,充分估计今后的困难和严峻形势,有针对性地采取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能有效应对各种极端突发事件冲击的国家粮食安全体系。

1.加快国家粮食安全立法。要将国家粮食安全涉及的主要和关键方面,用法律手段加以规范和约束,保障政府、企业和公民依法行使国家粮食安全的权利和义务。

2.建立国家粮食安全动态监控与评估预警体系。借鉴国际经验,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深入研究,使国家粮食安全成为可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相机调控和科学评估的政策体系。

3.建立全社会粮食库存报告和调查制度。随着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粮食流通主体多元化,国家必须要求经销和使用粮食的企业定期如实报告粮食库存情况,并将保持必要周转库存作为粮食批发零售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同时加强农民存粮、城镇居民存粮调查制度建设。

4.建立健全粮食生产能力保护和建设的政策体系。结合粮食生产实践,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粮食生产能力关键因素的研究;严格耕地管理,保证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将目前正在试点的粮食直接补贴与农民对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养护联系起来;增加对中低产田改造的财政投入;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加大耕地普查和耕地粮食生产能力检查的工作力度;鼓励节约用水,发展节水灌溉,提高灌溉保证系数,保护和改善农田水利设施;研究在国家储备中建立一定规模种子储备的必要性。

5.建立预防和消除突发极端情况的政策体系。推行粮食进口多元化政策,防止出现对特定国家的粮食进口依赖;创造条件形成稳固的海外粮食生产基地;在国际法基础上,与主要粮食出口国达成协议,稳定供需关系;进一步加强海空军事力量,增强反禁运反封锁的能力。加强粮食生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发展粮食以外的植物性食品生产,建设人工草场,发展草食畜牧业,弱化粮食生产的季节约束,增强其他食品对粮食的替代作用。

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篇2

[关键词]粮食安全和谐社会有序流通市场调节功能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本保障。粮食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谐,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高度重视粮食工作,确保粮食安全。乐清市随着粮食生产、市场和价格三个放开,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确保县域粮食安全,已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使命。

一、确保粮食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粮食是人民群众生存和生活必需品,是特殊商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粮食安全是关键。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粮食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安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对粮食安全,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

乐清是一个比较发达的县市,应该认真对待粮食问题。“无工不富、无农不稳、无粮则乱”,确保粮食安全任重道远。乐清市存在着“人增、地减、粮食消费水平提高”的变化趋势,随着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大量外地来乐务工的人口流入,粮食需求量越来越大。国际国内粮食市场一有风吹草动,全市粮食购销工作就会陷入被动,120万人民有饭吃、吃好饭就难以保障,就会影响全市社会发展和稳定。所以说,确保粮食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乐清市粮食安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粮食产量减少,粮食消费剧增,产需缺口扩大

近几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和经济建设的加快发展,农业结构调整,乐清市粮食播种面积逐年下降。由于种植西瓜、蔬菜等经济作物比种粮的经济效益成倍提高,于是,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受到影响。随着城镇扩容和流动(旅游)人口不断增加,粮食需求量日益扩大,按人均日消费成品粮0.3公斤计算,净增1万人口,年净增原粮消费110万公斤。即使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重视、巩固或略有增长的情况下,粮食产销缺口仍逐年增大。预计“十一五”未全市粮食总产将低于15万吨,总需求为35万吨,需求缺口将达到20万吨。虽然通过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能力有所增强,但不确定因素很多,粮食安全仍是乐清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二)本地粮源缺乏,外购困难多,储备粮源不稳定

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本地无粮收购。外购粮食,粮源紧、价位高、损耗大、成本高。2007年,由于全国粮食价格持续上涨,引起产地早籼谷价格大幅上升,乐清市到安徽、江西、湖南等地采购的早籼谷价格由最初的88元/50公斤,上涨到95元/50公斤。同时,外购粮食不确定因素多,遇到粮食趋紧,交通瓶颈制约和地区间相互封锁,会导致应急状态下粮食流通受阻,影响或加剧县域粮食供应安全。因此,乐清市的储备粮源存在着不稳定性。

(三)储备粮规模小,缺乏粮源基地,宏观调控能力偏弱

乐清市还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的粮食基地,与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及我省周边县、市等粮食产区虽有粮食产销合作关系,但缺乏稳定性,这对弥补本市粮源不足,造成被动。与此同时,纵观全市的仓储和储备粮状况,仓储条件薄弱,储备粮规模偏小。除中心粮库外,其他粮库设施陈旧,已经不很适合储藏粮食。全市县级储备粮只能保证3个月的口粮销量,根本不足国家规定的销区6个月销量的储备要求,明显不适应全市经济发展。而且,储备粮食均以原粮形态保管,且品种结构单一,再加上全市只有一家大米加工厂,无法直接控制的粮食加工能力和供应条件,缺乏应对突况和自然灾害确保粮食有序供应的有效手段。

三、确保粮食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应采取的措施

(一)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一是认真落实粮食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强调行政领导对粮食生产负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二是认真落实十七大精神,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守住淳安县17万亩耕地,依法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三是认真落实“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快推广优质高产高效水稻品种,不断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逐步建立可靠的本地粮源。

(二)依法管粮,促进粮食有序流通

一是建立健全粮食产销合作机制,扩大调控粮食供应渠道。加大粮食购销的对外合作,建立形式多样的产销协作模式,不断延伸和完善合作领域和机制,积极探索粮食产销合作新思路,争取在主产区建立收购点参与主产区的粮食收购和调运,用于储备粮轮换或本县市场供应。二是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工商、物价、质监、粮食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大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及时掌握粮食市场动态,超前分析、科学预测、宏观调控,保障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加强对粮油质量的监测,防止以次充好;在粮价波动时期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以规范粮食市场。

(三)奠定调控物质基础,提高粮食调控能力

一是加强储备粮管理。粮食收储公司是地方储备粮食的“蓄水池”,不仅需要引活粮源“收得进”,更需要保质保量“储得好”。同时,适当增加地方储备粮食规模,按照国务院“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地方储备粮规模的要求,充分考虑城市化进程和外来人口增长因素,逐步增加地方储备粮规模。二是加快市中心粮库扩建工作。扩建中心粮库是走“建仓引粮”之路,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的客观需要。积极主动争取中心粮库扩建工程建设资金,抓紧上马工程,确保储备粮在需要时拉得出,用得上,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三是做好应急大米加工厂及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根据《乐清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要求,评审几家资质高、信誉好的粮食经营企业作为应急加工及供应点,常年保持一定数量的周转库存。四是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要及时监测市场动态,研究市场行情和出台一些调控举措,进一步落实应急加工,供应,运输网络。组织实施粮食应急预案演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强社会危机意识。

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篇3

关键词粮食;粮食安全;综述

中图分类号F32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3)02-0133-04

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创新和技术进步促使粮食生产效率极大提高,中国粮食长期短缺的历史格局彻底改变。但是,面临城市化、工业化和国际化加速发展的挑战,粮食安全问题仍是关系到国家政治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本文将围绕粮食安全的概念与内涵、“谁来养活中国”的国际争辩、中国粮食安全影响因素和策略选择四个方面进行梳理。

一、粮食安全的概念与内涵

粮食安全是一个发展的概念。粮食安全是英文FoodSecurity的中文译名。FoodSecurity的概念最早是在1974年11月罗马世界粮食大会上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消灭饥饿与营养不良世界宣言》与《世界粮食安全约定》两份文件中同时提出的。粮食安全应当保证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能得到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足够食品,基本内涵是保证全世界的人都有权利得到最起码的营养。1983年4月,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原总干事爱德华·萨乌马提出了粮食安全的第二次定义,即确保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他们所需要的基本食物(MelakuAyalew,1997)。1996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对粮食安全做了第三次表述:“人人都有权获得安全而富有营养的粮食”,并提出“到2015年把全世界饥饿和营养不足的发生率减少一半”的目标。这样,“粮食安全”的内涵增加了“营养安全”的内容,并将粮食安全看作一项基本人权。

国内学者卢锋(1999)详细阐述了粮食安全多方面的含义:从时态角度看,分为长期、中期和短期粮食安全;从主体对象角度看,有国家、地区和家庭住户粮食安全;从供应链环节角度看,还可分为生产、加工、流通不同环节发生的粮食安全问题。苗齐、钟甫宁(2001)基于粮食的口粮需求、饲料粮需求和加工用粮需求,提出中国的新粮食安全观,包括国内粮食单产稳定增长、农业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长和粮食贸易渠道稳定。马久杰等(2001)根据主体对象,进一步将粮食安全划分为宏观安全与微观安全。宏观粮食安全是一个国家总体上粮食的总供给(包括生产和进口)是否能满足国内的总需求,绝大多数人口的营养需求能否得到基本满足,可通过全球及整个国家食物获取能力来反映。微观粮食安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实现粮食宏观安全以后,低收入或贫困人口的粮食安全是否能得到保障。最微观层次的粮食安全直接涉及到个人的营养安全状况。张连珍(2005)在总结FAO在1983年所修改的粮食安全目标的基础上,从数量、价格、流通、质量这四个核心因素来构建粮食安全。

二、国际争辩:谁来养活中国

1995年,美国世界观察所所长莱斯特·布朗(BrownLesterR,1995)“谁来养活中国”一文及其引起的争议,代表了国外对中国粮食安全问题的讨论。1998年他又撰文提出,在今后的几十年中,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迅速工业化,使得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急剧增加,挤占农业用水,最终影响中国粮食生产,导致其他贫穷缺粮国家的生存受到威胁,动摇世界粮食安全。

布朗的观点引起全世界对中国粮食安全的关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D.盖尔.约翰逊(D.GaleJohnosn,1995)认为,布朗的研究结论是错误的,中国人能够自己养活自己,不论是当前还是未来,都不会对世界粮食供给构成威胁;随着时间推移,中国不能保证粮食生产完全自给,可能进口大量粮食,但这不会给世界带来灾难。

世界银行(1997)也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中国不太可能会出现粮食安全问题。世界粮食市场可以在不大幅度提价的情况下,满足2022年中国所需进口的1.0%的贸易原粮。另外,90%可以通过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研等在中国国内生产解决。

联合国粮农组织储备局的尼科斯·亚历山德拉托斯(NikosAlexandratos,1997)认为布朗所预测的“中国粮食将严重短缺和粮价将大幅上涨”不太可能,部分论据自相矛盾。

布朗“谁来养活中国”的观点同样也引起了中国政府和学者的广泛关注。1996年国务院正式公布了《中国的粮食问题》(即《中国粮食问题白皮书》),不仅有力驳斥了中国会对世界粮食安全产生威胁这一谬论,还论证了中国将为世界粮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众多国内专家、学者们也纷纷就布朗数据的失实、农业生产科技进步、制度革新等方面进行了有力的批驳。中国对于粮食安全的研究进入一个全新的时期,一批代表性论著涌现,如《中国粮食安全研究》(朱泽,1998)、《迈向21世纪的中国粮食》(黄季焜,1998)、《中国食物保障可持续性及其评价》(吕耀,1998)等。

三、影响中国粮食安全的主要因素

(一)人口社会因素

何金定(1997)指出:(1)无序的人口流动和低效的人口城镇化使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付出了沉重的代价;(2)农业劳动力素质低下,制约了粮食生产的纵深发展;(3)人口分布与商品粮产地不平衡的矛盾,给粮食的总量和地区平衡带来了困难;(4)庞大的人口规模和持续的人口增长将直接或间接地给中国粮食安全带来巨大的压力。温铁军(2003)明确指出,中国这个人口大国的粮食总产量与人口的增长必须同步变化,这是个基本规律,违背这个规律就要付出代价。郭剑雄(2004)提出,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中国粮食安全形势将变得非常严峻。

(二)产能因素

崔建树(2000)认为,耕地、淡水、居高不下的农业投入和变化无常的气候是影响中国粮食安全最值得警惕的制约因素。林毅夫、李周(1995)指出,增加粮食总产量的途径不外乎两个,即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和提高粮食单产水平。胡鞍钢(1995)认为,影响中国粮食长期供给的因素主要是耕地和现代生产要素的投入,而第一个变量居主导地位。刘淑华(2007)也分别对耕地、生态环境、科研与种植技术、种植成本与收益、人口和种植结构六个方面对粮食安全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余振国等(2003)、张士功(2005)也分别提出耕地资源量减质降会威胁粮食安全。潘家华、杜亚平(1997)指出,工业污染侵蚀粮食生产的基础,农业化学污染构成对粮食增长潜力的制约,而农业生态系统的恶化则降低农业生产抗逆力,如不考虑环境制约,则将难以保障粮食安全。翟浩辉(2004)指出灌区节水型农业的发展可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生产因素

林毅夫(1996)认为,从长期来看,未来30年内中国人口将每年增长约1000万人,耕地面积也会不断减少,因此不能对粮食供给问题掉以轻心。刘进宝、赵云平(2004)提出粮食安全目标与粮食生产激励机制存在体制性矛盾。崔晓黎(2009)进一步明确指出,粮食安全不能建立在农民粮食种植的超低收入上,也就是不能由农民来承担粮食安全的成本,但建立在国家高额的资金补贴上同样没有出路。陈海燕、张世英(2006)利用分层聚类分析法对中国26个省份的粮食生产结构情况进行分析,得出影响中国粮食产量的主要因素有粮食播种面积、单位面积的化肥施用量和农业劳动力。

(四)加工因素

刘兴信(2005)提出,发展以粮食为原料的食品加工业,有助于建设节粮型社会,缓解粮食生产的资源约束矛盾。姜长云(2007)以东北地区玉米加工业为重点分析对象,认为粮食加工业迅速发展不会引发中长期粮食需求格局的重大变化,也不会影响中国中长期粮食安全。观点有三:一是稳定提高粮食加工转化能力,是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解决“三农”问题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二是玉米库存的适度减少和价格水平的稳定提高是我们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目标。三是从中长期的角度看,适度扩大粮食进口、减少玉米出口将是必然趋势。

(五)物流因素

孙洪磊等(2006)指出,中国粮食加工技术和粮食储藏技术进步很快,但现有粮食物流体系建设水平低下、产销衔接不畅、运输成本高,给国家粮食安全和粮食市场价格都带来负面影响。何蒲明(2009)也认为,粮食安全需要物流支撑。中国粮食产销分布不均,而当前粮食物流体系的低效率和高成本,成为制约粮食安全的关键和中国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

(六)储备因素

石汝杰(2001)提出国家粮食储备对粮食市场起到支撑、引导和培育的基础性作用,是一种粮食安全保险,只有在非常时期才能用得上。游建章(2003)也认为,从长期来看,粮食供给能力是一国粮食安全的重要决定因素。从短期来看,粮食储备调节能力也是粮食安全的一种重要的影响因素。舒在习(2001)则从农村粮食储备的视角展开研究,认为农村粮储点多面广、数量巨大,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用极为重要。马久杰等(2002)、朱晶等(2004)认为,建立和维持适度规模的粮食储备是实现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虽然扩大储备量规模能够增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但粮储成本也会增加。贾晋(2012)认为,粮食储备作为粮食安全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构建一套完整的粮食储备政策,既包括优化储备规模,还需要合理布局和配置中央一地方储备、产区一销区储备以及品种结构间的粮食储备。

(七)价格因素

林毅夫(1996)针对1993年-1994年中国粮食价格大幅度上涨,提出这不是由生产不足造成的,而是由于中国政府改革了统购统销制度,连续几年的高通货膨胀导致农业生产要素价格大幅度上涨造成的。罗孝玲等(2006)提出,粮食价格应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协调,如果粮食价格长期大幅度波动,在高价区或低价区往复运行,则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整体运行,可认为存在粮食安全问题。许经勇、黄焕文(2004)认为“粮食价格回升≠粮食安全危机”,用粮食市场价格的高或低来判断粮食安全与否,是缺乏科学根据的,如果粮食上涨是粮食安全出了问题,那么粮价下跌也是粮食安全有问题。胡新宇(2005)认为,真正影响中国粮食安全的主要问题,是家庭获得粮食的能力。高峰等(2008)重点分析农村贫困人口微观粮食安全的影响因素,认为人们的收入水平、粮食生产能力、粮食分配状况、流通状况与微观粮食安全程度正相关,而粮食价格水平、家庭人口数量与微观粮食安全程度负相关。不过,王跃梅(2004)却认为,按照中国目前城镇消费者的收入水平,绝大多数人对于粮价上涨是有经济承受能力的。粮食安全问题主要是数量问题,而不是价格问题。

(八)宏观政策因素

郭玮、赵益平(2003)认为,从技术上讲,中国已具有相当的粮食生产能力,粮食是安全的;而体制性、机制性矛盾是威胁粮食安全的主要因素。一是主产区和主销区不同的粮食流通体制造成产销区分割;二是农业资源流失的约束机制不健全;三是地方政府政策不当加剧市场波动;四是分级负责的粮食储备机制。高帆(2007)提出,实现中国粮食安全目标应当加强组织创新,改变农业的微观经营方式,提高生产的分工水平,强化微观主体的市场角色,从而回应客观环境并在诸环节形成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公茂刚等(2009)也从宏观的国家(地区)层面和微观的个体层面比较全面地分析了中国粮食安全的影响因素,需要从宏观政策层面考虑各个影响因素,构建粮食安全制度保障。胡小平(2012)一直坚持认为,宏观政策是影响中国粮食生产的决定性因素。从2004年开始连续出台八个“中央一号”文件,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加大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四项补贴的财政投入和重点扶植粮食主产区的政策直接激励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了粮食产量“八连增”。

四、中国粮食安全的策略选择

中国粮食安全保障方式策略选择的争论一直在激烈的进行。一种观点认为:粮食就是一种商品,应该同等地接受市场经济规律的调节,国家保护政策是无效的或低效率的,粮食大量进口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国际资源(许经勇等,2003;茅于轼,2009)。蔡昉(1994)从比较优势与贸易利益的角度提出,国内过分强调粮食自给自足会影响农业资源配置效率。胡靖(1998)也提出,中国的粮食安全与粮食国际贸易必须分离,进出口公司可以通过粮食贸易获得利润。卢锋(1999)驳斥中国粮食问题上长期以来过分强调自给自足的“泛政治化”认识误区,提出中国在保持基本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农产品和粮食贸易体制应当较为自由化。林毅夫(2004)则从比较优势学说的角度提出,快速发展的中国多进口没有比较优势的粮食,利大于弊。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绝不能够依赖进口,应该基本自给,粮食进口至多只能作为不影响粮食安全的一种纯粹的贸易行为。胡鞍钢(1995)认为,中国的国情决定粮食区域基本自给。由于中国长期粮食供需紧张,因而适当进口粮食作为一种补充和调剂是必要的。孙梅君、郭玮(2007)指出,由于全球粮食供求趋紧,中国中长期粮食进口面临诸多风险。在此背景下,应当坚持国内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对粮食生产常抓不懈。中国粮食生产没有必要追求绝对的自给自足,这一点已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决策者的共识(卢锋,1997;杨雍哲,2000)。

维持长期粮食安全仍然是合理的政策目标。吴志华等(2003)提出要以合理成本保障粮食安全。胡鞍钢(1997)阐述了“立足国内,适度进口”的内涵。吴志华、胡学君(2003)认为创新中国粮食安全的基本思路应是:大粮食小口粮。就大粮食而言,重视粮食消费、流通与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的关联机制,实现粮食安全与广大群众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农民增收与生态环境和谐统一;就小口粮而言,依据粮食口粮特殊性,有效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配置资源,实施“口粮特殊与一国生产”、“非口粮非特殊与二路竞给”的发展战略。万宝瑞(2004)明确提出,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中国粮食安全保障基本原则为:自给为主(包括国内生产和储备),进口为辅;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转变粮食增长方式。

五、研究展望

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篇4

刚才,庆才同志针对一年来的粮食工作、明年的安排和当前粮食收购讲了很好意见,我都同意。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应该说,今年的粮食工作确实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委、省政府对此是满意的。云坤书记、洪虎省长对粮食工作高度重视,在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门进行研究,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贯彻落实好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省的粮食工作。下面,结合我省粮食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讲三个问题:

一、我省粮食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10月28日,国务院针对当前我国粮食生产和供给面临的新形势,召开了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家宝总理指出,现阶段全国粮食总体上仍然供大于求,但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集中表现为耕地、播种面积、总产量、人均占有量“四个连年减少”。针对当前粮食供求中的新情况,着眼于农业发展环境变化,从全局和长远考虑,粮食安全问题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9*年以来我国粮食总产量呈现下降趋势,由当时的5.12亿吨下降到20*年的4.57亿吨,今年预计粮食产量为4.3-4.4亿吨;粮食种植面积下降,从19*年的11378.7万公顷下降到20*年的10390万公顷;粮食人均占有量下降,由1*6年的每人414公斤下降到20*年的357公斤,今年预计低于350公斤。从*年到20*年,全国的种植业播种面积下降了1%,而同期粮食的播种面积却下降了4.4%。这些土地被用于其他农作物的生产。其中,甘蔗、水果、茶叶的生产有大幅的增加。目前,粮食库存总量连续四年下降,主销区库存不足全国总库存的10%。原来净调出粮食的主产省能调出的粮食越来越少,东部和中部几个产粮大省,有的正在从调出省变为调入省。9个粮食产销平衡省份有6个变为产不足需。地区间库存分布极不平衡。从国际上看,据预测全球2003-2004年度,谷物产量18.18亿吨,同比减少1亿吨,这是从1*9-*年度以来连续第5个年度产不足需。本年度缺口3.38亿吨。受此影响,8月中旬以来国内市场粮价逐步上扬,10月份粮价攀升的势头更加强劲,粮价短期内过快上涨,极易造成人们心理恐慌,市场稳定面临着潜在压力。

针对这一形势,国务院做出了加强农业和粮食工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了保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积极性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强调各省要把本地的粮食问题放到整个国家的全局中去考虑、去安排,切实负起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平衡区域内粮食供求的责任。

我省是全国粮食主产区和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在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粮食商品率、人均占有量、出口量和外销量均居全国首位。玉米产量约占全国的14%,玉米库存占全国的40%左右。我省的粮食对稳定全国市场,安定民心,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面对粮食供求新情况,面对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省粮食工作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我省的耕地资源相对丰富,作物生长雨热同季,生产技术储备雄厚,具有发展粮食生产的优越条件,发展粮食生产潜力较大。由于全国粮食产销格局的变化,我省粮食商品大省的地位更加突出,这将有利于整合我省粮食流通资源,与销区建立多种形式、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国家决定“适当提高保护价水平”,可以使农民更多地分享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成果,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粮价适度上涨,为尽快消化处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老库存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市场空间,有助于提高粮食经营效益,降低改革成本,减轻财政负担,为全面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充分认识到,我省的粮食问题与全国相比,有其特殊性,困难仍然比较突出。从目前情况看,全国减产,而我省丰收;国内部分地区粮食出现暂时的供应紧张,而我省库存充足,泻库任务仍很迫切。当前,粮价虽然有一定幅度的上扬,但我省600亿斤粮食库存中大部分玉米和几乎全部的水稻仍然难以做到顺价销售。根据WTO的相关协议,中国加入WTO后到2004年粮食进口配额为2200万吨;农业的平均关税税率从22%下降到17.5%,取消非关税壁垒;对大豆的进口关税为3%。在这种情况下,我省粮食占领国际国内市场仍然面临严峻挑战。因此,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粮食企业的“三老”问题仍然需要高度重视。国家对粮食出口政策的调整、粮价的上扬,也会给我省粮食出口、发展畜牧业和以粮食为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业带来冲击。特别是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将会不断突出出来。这些矛盾包括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与我省调整结构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矛盾、粮食企业改革与分流职工的矛盾、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与农民自主选择经营项目的矛盾等等。因此,我们必须审时度势,既要看到国家长远上粮食供求关系的发展趋势,也要看到我省的现实情况,顺应形势变化,趋利避害,适时创新工作思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开创粮食工作的新局面。

二、今后粮食工作要有新思路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粮食是战略性商品。作为战略性商品,具有战略性和商品性二种属性。正确认识和把握粮食性质对做好粮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践证明,对粮食的性质把握不好,就会影响市场稳定和粮食安全。如果短缺,粮食的战略性特点就会突出出来;如果大量过剩,就会成为积压商品。面对当前粮食供求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粮食性质的认识,把握好粮食工作的规律。要彻底转变计划经济观念,摒弃小农经济思想,强化市场经济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搞活粮食流通,确保区域内粮食供求平衡。

(一)必须把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粮食是*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经济发展可再生的基础性资源,是优势所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发展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是国家的大局,也是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在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过程中,我们也同时要做好振兴*国家商品粮基地的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要担负起“双基地、双振兴”的历史责任。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政策措施,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要切实降低税费水平,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调整农业结构、退耕还林与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粮食工作要突破就粮食抓粮食的局限,进一步深化认识,放眼全局,真正把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作为今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关键。产权制度改革是粮食企业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是摆脱困境的前提和根本途径。因此,必须进行这种脱胎换骨式的改革,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大推进力度。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现代产权制度要求,通过拍卖转让、收购重组、兼并破产、参股融合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要研究和探索根据国家政策划分储备粮、政策性调控粮和市场粮并分别实行不同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国家储备粮是指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而设立的粮食储备,由中储粮公司管理。省级管理的国家储备粮,比照中央储备粮的管理办法,由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管理。政策性调控粮是指过去按国家政策收购储存的定购粮和保护价粮,要实行单独管理的体制,按政策规定逐年消化处理,并妥善解决原来的政策性挂帐和贷款。在运作上,要研究锁定过去政策粮总量的有效办法。市场粮是指除储备粮、调控粮以外的粮食,放开购销管理,实行购销市场化。从我省实际看,经营市场粮将是改制后的粮食企业主要的业务。

要探索粮食经营和储存分开的企业设立方式,研究开发先进储运技术,推行粮食信息化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储备费用。目前的储运技术仍较落后,是储存成本高的重要因素,特别是运输包装设施急需改造。粮食管理信息化对降低储存成本、减少库存损失和完善粮食管理有巨大的作用,要加快建设,全面推行。

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要妥善解决国有购销企业职工分流问题。长期以来,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受计划经济影响较深,其切身利益又与现行体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如果措施不得当,工作不到位,就有可能出现不稳定问题。所以,改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最重要的是搞好再就业工作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在妥善解决好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基础上推进企业改革和调整。要积极开创就业渠道,使绝大多数分流人员尽快实现就业。要切实解决好职工群众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各种保障问题。要研究促进分流再就业的配套政策。

(三)加快建立起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国家已经决定,在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的同时,把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初步考虑明年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多亿元直接补贴农民。按照这样的安排,我省要进一步扩大对农民直补试点范围,同时将会有一部分粮食风险基金用于直补农民。对此,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东丰县直补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严格按照WTO关于农业的国内支持规则要求,完善直接补贴农民机制和办法,研究制定进一步扩大试点方案,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护粮食生产能力。

(四)着力培育粮食流通大市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粮食流通全球化趋势不可逆转,培育统一开放的大市场是必然选择。我们必须树立大市场、大流通观念,打破区域封锁,着力培育面向全国、面向世界、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统一开放的粮食流通大市场。要完善市场功能,积极探索并试行期货交易方式,利用其发现价格、规避经营风险、套期保值功能,引导企业、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搞活粮食流通。当前,要彻底放开粮食收购市场,鼓励多元主体入市,加快购销市场化进程。紧紧抓住市场粮价上扬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途径和措施,尽快建立起与主销区和粮食加工转化企业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

(五)抓好粮食加工转化,拉长粮食产业链条。大力推进粮食加工转化,延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是解决我省粮食问题的根本出路。要把解决粮食问题与振兴我省老工业基地紧密结合起来,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要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为出发点,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引导农民调整粮食种植结构,突出区域特色,加速建设粮食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精深加工转化基地,延长粮食产业链条,打造绿色品牌,扩大市场份额,壮大农产品加工支柱产业,加快农村工业化步伐。

三、要确保粮食工作取得成效

粮食工作直接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粮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我省经济建设全局和社会稳定,关系国家粮食安全。随着粮食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和粮食购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将会凸现出来,搞不好将由粮食经济问题变为政治问题,这将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领域。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一)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做出的关于农业和粮食工作的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和粮食工作的高度重视,会议明确的农业和粮食工作的思路、方向,对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省政府做出了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等重要决策,制定了适当上调保护价水平,合理确定保护价范围的政策。这些政策坚持了市场化取向,充分考虑了种粮农民利益,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理解省委、省政府制定收购政策的出发点和导向作用,不折不扣地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粮食省长负责制。确保粮食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是落实责任制。按照国家规定,省里实行粮食省长负责制。负责保护和提高全省的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供需平衡和市场稳定。各地党委、政府必须对本区域内的粮食生产、流通和粮食企业改革负全责。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省长负责制落到实处。

(三)切实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要深入基层,及时研究解决粮食生产和流通中存在的问题。要创新服务方式,定期市场粮价信息,帮助农民把握时机,克服惜售心理,适时销售粮食,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收入。

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篇5

一、近几年粮食经济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两年,中央针对前几年粮食生产连年下滑、供求关系趋紧能情况,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扶持政策措施。比如,实行“三减免、三补贴”,加强对粮食主产区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实践证明,这些改革和措施是正确的,作用是明显的。2005年粮食种植面积增加,产量增加,年度产需缺口进一步缩小或能够基本实现产需平衡,加上现有库存和净进口的调剂,粮食有效供给充裕,粮食市场稳定,价格将稳中趋降。在这一年里,国家针对市场粮价下行情况,及时采取了在小麦主产区实行中央储备小麦轮换,按国家规定的挂牌收购价临时收储小麦,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等宏观调控政策,对抑制市场粮价下跌、保持粮食市场稳定、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粮食产量在上年大幅度增产基础上保持稳定增产的良好势头。2005年全国粮食总产预计达到9680亿斤,比上年增产291亿斤,两年粮食共计增产超过1000亿斤。粮食亩产在上年创历史最好水平的基础上再创新高,连续两年超过600斤,历史上前所未有。农民收入在上年较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2005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3250元,实际增长6%左右,这是1997年以来的第二个高增幅年份。农民增收连续两年超过300元,历史上也不多见。同时,建设了优势产业带,重点放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上;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防灾能力。从2004年开始,农业部在13个粮食主产省区,选择484个县(农场)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投入34亿元资金,建设5000万亩标准粮田。突出抓好优质化、标准化、产业化三大环节;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控、标准粮田建设、农机装备配套推进,技术措施和工程措施有机结合;粮食生产加工转化有效衔接,促进了增粮增收。最近,又启动了主攻单产、提高品质的新一轮沃土工程,提高科技支撑和物质装备能力,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力争在“十一五”时期使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00013亿斤的水平。

二、粮食经济工作存在的问题

1、当前粮食生产的基础并不稳固

(1)粮食产需仍存在缺口。近几年,虽然粮食经济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要看到这两年粮食产需仍然存在一定缺口,每年都要挖几百亿斤库存。从今后发展趋势看,我国人口增长、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粮食增产的难度越来越大,保持粮食长期供求平衡的任务十分艰巨。据预测,“十一五”末期我国粮食总需求将达到10600亿斤,而2005年我国粮食总供给为9680亿斤,相差约1000亿斤。一般按照总需求的5%进口粮食不会影响安全,到2010年我国粮食总产量应达到10000亿斤。另外,由于连续两年丰收,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对粮食生产有所放松。历史的经验是,如果粮食出问题,就是全局性的问题,就会影响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稳定。

(2)保持粮价平稳或略有回升难度很大。2006年的粮食生产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市场价格是刺激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最主要因素。由于农资价格上涨,使粮食生产效益有所下降,直接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

(3建设用地仍以每年400万亩的速度占用耕地,而且占的多是好地,增加粮食播种面积的余地越来越小。由于工业化与城市化用地规模不断扩张,从1996年到2004年,我国平均每年减少耕地1425万亩。严峻的形势,迫使国家加强调控,耕地面积锐减的趋势在2005年才得以初步扭转。以现有耕地面积保证粮食安全可能会有困难,预计到2022年中国耕地缺口在1亿亩以上。与数量刚性减少并行的是,耕地“占优补劣”现象严重。各地占用的是城郊及平原地区的良田沃土,而开垦整理的耕地则大多为山区、丘陵或滩涂。耕地质量下降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粮食直补未能协调好主产区和主销区的利益

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对提高粮食补贴效率、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恢复粮食生产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目前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在实际执行中未能协调好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的利益关系,对此需要进行认真改革与完善。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区按照粮食单位种植面积或者计税面积来计算直接补贴额,因为这种补贴方式有计算简便、执行成本较小等优点。但在具体实践中,全国各地粮食直接补贴标准存在很大差别。粮食主销区给予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标准要远远高于粮食主产区。以上海市(主销区之一)和河南省(主产区之一)为例,前者给予农民的直接补贴标准是后者的5-7倍。由此使得不应多生产粮食的主销区用更多的机会成本来多生产粮食,从而减少了对主产区的粮食需求,损害了粮食主产区农民的利益。从整个国家角度来看,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不仅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粮食流通市场,还会增加国家的粮食安全成本。

3、我国粮食市场存在“政策型”波动现象,其根源在于“收入”目标、“安全”目标与政策成本的不协调

国家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目的主要有两个,即促进粮食生产、保证粮食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从实践上看,这两个目的有时能够达到统一,有时很难达到统一,特别是在粮食增产到一定程度后,粮食丰收,市场供给增加,必然导致市场粮价下跌,粮价下跌自然会影响到农民收入,如果粮食增产获得的收益小于粮价下跌导致农民丧失的收益,就会出现增产不增收的问题。虽然此时安全度高,但由于供过于求,农民增收存在压力,除非有足够的财力维持高额的补贴,否则产量的增加不一定会保证农民收入的提高。若继续以高额的补贴来维持农民收入,则将持续拉高产量,引致更为高昂的政策成本。政策成本的约束不断地要求政策发生变动,这种内在动力机制,使这种政策安排成为一种不稳定结构,一般只能作为短期的应急措施,而不应作为长期的政策框架。近年来,我国在对农民的补贴方式上进行了直接补贴改革。但是,就目前各地的直补实践而言,要么是单一挂钩型直补,要么是单一脱钩型直补,尚不能解决多重政策目标的不协调问题。为消除“政策型”波动,应解决“安全”目标和“收入”目标相分离的状况。为此,在中国粮食市场化改革的今天,必须对粮食政策实行调整和

转型。

三、粮食问题的对策建议

1、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和发展

关键要做好以下四条:一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要认真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三要基本立足国内保障粮食供给,这是要始终坚持的方针。四要努力保持粮食供求的紧平衡,这是宏观调控的目标。使粮食供求保持紧平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最根本的是要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强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做到藏粮于地和藏粮于库相结合。同时还要善于把握吞吐调节和粮食进出口的时机和力度,加强和改进对粮食市场的调控。

2、综合协调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的利益关系

(1)改革并不断完善粮食风险基金配套政策。国家粮食调控部门对主产区与主销区粮食风险基金的来源结构应该区别对待、分类制定。由于主产区承担了保障全国粮食安全这一公共产品的主要责任,任务重大,而自身经济发展程度低,财政实力弱小,所以在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来源制度设计上应该给予主产区更多的倾斜扶持政策。国家应增加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并逐步提高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中国家匹配的比重。对于粮食主产区内消费的粮食按照中央与主产区地方相配套的比例政策执行,对于外调的部分则应由中央和主销区共同向主产区支付粮食风险基金。

(2)建立并加强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的合作关系,共同拟定并遵守粮食区域平衡协作计划,并使之制度化、长期化。当然,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这种协作计划可做年度间适时适度的调整。

(3)防止主产区与主销区粮食直接补贴标准差异过大。由于各地存在较大差异,实行不同的粮食补贴标准具有合理性。但差异过大,不仅会违背比较优势原则,增加国家粮食安全成本,而且还会阻碍全国统一粮食流通市场的建立,进一步扩大地区间农民的收入差距。所以应该将主产区与主销区粮食直接补贴标准的差异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

(4)重点倾斜,建立并完善国家对粮食主产区的专项补贴性投入制度,加大对主产区的财政扶持力度。国家要进一步增加对主产区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额度,不断提高主产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鉴于近年来为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国家采取对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给予补贴的做法效果甚微,今后应该减少或者取消对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的补贴,将这些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建立农业生产资料直接补贴制度。

3、培育中间大商业组织,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来扩大小农与消费之间的联系规模,对中储粮企业要实行政企分开

(1)培育中间大商业组织,特别是农民粮食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笔者曾经考察了一些发达国家的粮食中间商组织,在美国的农民经济合作社、日本的农协、澳大利亚的小麦局中,都有强大的粮食中间商组织,而且是以农民为主体,政府积极组织引导、培育。逐步推行粮食销售的制或利税返还制目前,澳大利亚小麦局仍然是小麦的主要经营者,其中大部分又是通过小麦局的“集中池”体系销售的。小麦局为使小麦生产者获取最大利润,并共同、公平地分担销售费用,根据小麦的送交日期、质量及送达地点等,建立起各种类型的“集中池”,不同类型的“集中池”实行分别核算,费用共担。其销售净收入分两次或多次支付给送交小麦的生产者。这种小麦“集中池”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小麦销售的制。日本从町、村到县及全国都成立了代表农民利益的农协组织,不仅在政策制定上影响政府决策,而且在产、供、销、贷款、生产技术指导、市场信息开发等方面设立了很多实体。

美国竞争性的粮食流通主体主要有合作社和各种类型的私人粮商。一些农场主、私人乡间粮仓、食品加工商、饲料加工企业也直接参与粮食流通。合作社是农民直接参与粮食流通的一种重要形式。据统计,目前美国有近2000个谷物合作社,有25%的农场主经过合作社出售谷物,合作社控制了国内谷物销售量的60%,并提供了占出口总量的40%的谷物,直接经过合作社出口的谷物占到了出口总量的8%。在美国谷物销售合作社受到农民的欢迎,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它是由农民发起创立、自愿参加、共同拥有。为农民服务,并且由农民控制的农民自己的公司。合作社与农民之间并不是单纯的粮食“买卖”关系,合作社除了帮助农民销售,还为农民提供其他服务,如为农民提供各种农业投入品。合作社还是粮农的利益代表,如为影响国家农业立法和农业政策,合作社代表农民进行了大量的院外游说活动。

然而,目前我国却非常缺乏这种市场化的大规模商业组织。要积极培育粮食中间大商业组织特别是粮食贸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避免国有粮食部门垄断粮食市场。

(2)对执行国家粮食价格调控政策的中储粮企业,要将其中央储备粮轮换经营业务与承担国家粮食价格调控任务的托市收购政策业务实行严格分开。实施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中储粮轮换虽然要服从服务于国家粮食调控大局,但毕竟是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如果将企业轮换经营行为与国家调控行为混为一起,政企不分,将会产生很多问题,既影响企业的正常轮换经营,又相对增加国家的调控成本,不利于调控政策作用的发挥。对按国家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的粮食要视同国家临时调节储备。在管理上按中央储备粮管理政策执行,销售时形成盈利上交中央财政,亏损由中央财政足额补贴。

4、建立目标并联的、“二元”稳定的粮食政策结构

为消除“政策型”波动,应在“安全”目标和“收入”目标两个目标相分离的基础上,建立目标并联的、“二元”稳定的粮食政策结构。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前提下,以相机抉择的具体政策安排,分别对“安全”和“收入”进行调控。这种政策结构不仅割断了目标结构中的动力连接,具有自稳定性,而且将“稳定”目标分别整合在“安全”和“收入”目标之中,即在“稳定”的条件下分别实现“安全”和“收入”目标。这种政策结构使政策成本与政策目标直接对应,在市场化逐步规范的条件下实现成本可控,从而以最小的政策成本实现“稳定”、“安全”和“收入”多重政策目标。

粮食流通市场化是“二元”稳定结构赖以存在的制度环境。实行粮食流通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只是对市场的缺陷进行有限的弥补,能由市场解决的政府绝不包办,比如:进口能发挥较大的调节功能,就选择进口调控。这样就减少了资源配置中的扭曲和浪费,同时也缩小了政策成本的范围,从而使政府能以较小的政策成本达到粮食政策的多重目标。

在“二元”直补体系中,“农民收入”目标被分离出来。农民收入直补不能只对粮食进行补贴,而应针对农民的耕地面积(计税面积)进行补贴。这种“脱钩型”补贴有利于农民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提高种植业收入,而不会误导农民单向扩大粮食生产,造成增产不增收的所谓“贫困化”增长。

5、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破解订单农业发展的风险难题

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篇6

一、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现状

(一)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状况

2008年,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相关文件要求,在县委、政府领导下完成了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任务,实现了职工身份全员置换,妥善解决(移交)企业退休及供养人员,并在改革原粮食收储企业的基础上,剥离部分资产,重新组建1个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使长期以来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所背负的“三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企业按公司法的要求,轻装上阵,逐步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2007年11末,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资产总额从改革前的

1324万元增为改革后的1826万元,企业负债从改革前的1460万元减为改革后的

1390万元,所有者权益从-136万元增为43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从866万元降为420万元,在改革过程中处置了部分资产,筹集了469万元的改革成本。在改革中,在职人员从52人降为12人,退休及供养人员按时移交社保,极大地减轻了新企业的负担。

2008年末,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效果明显,从改革前亏损45万元变为盈利6万元,实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但是,改革并不意味着“一改就灵”,也不可能一改革就使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对于企业发展来说,改革后新公司的组建,只是企业发展的一个新的起点。面对国际国内的粮食形势和国有粮食企业所肩负的责任来看,还需要深入调研、分析,找准制约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发展的障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企业的规范运行和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显著提升,才能真正使国有粮食企业实现良好发展,才能真正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和更好地完成相关职能任务,实现改革发展的目标。

(二)国有粮食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按照国务院〔2006〕6号文件及粮食安全现实需要,每个县市必须保留一户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要求,由于我县属于粮食产销平衡区,国有粮食企业长期以来都处于规模小、实力弱的状况,如此带来了新的国有粮食企业竞争力弱的问题,在主导粮食市场和发挥主渠道作用上显得十分乏力。

2.随着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形成,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国有粮食企业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到2008年,全县粮食经营、加工企业达6户(已办证户数),全社会购进原粮11584吨,其中,非国有粮食企业购进7123吨,占61.5

%;全社会销售粮食10644吨,其中,非国有粮食企业销售7204吨占67%。可以看出,非国有粮食企业在全县粮食经营上,其购销量已接近全县粮食购销总量的64%,国有粮食企业的生存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果在改革的基础上不认真谋划发展,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的生存空间将会越来越小,企业经营将会重新走上亏损的道路,形成对粮食安全工作的重大影响。

3.由于受长期粮食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县国有粮食企业人员及其管理者在认识上、管理上、观念上还有较大差距。首先,在认识方面存在认识滞后的问题,即还未认识到粮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2007年以来,由于诸多因素(世界粮食总库存下降;消费量增加,产需缺口增大;生物燃料替代品大量消耗玉米等)的影响,导致国际粮价大幅攀升,37个国家出现粮食危机。从国内情况看,由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粮食工作,逐步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和补贴,形成了我国连续多年粮食丰收,在国际粮食危机发生后,中国粮食处于价格稳定,市场平稳的良好情况,但是,随着农民种粮成本上升,粮食消费量日愈增长,我国的粮食产销将长时期处于紧平衡的状况,粮食部门肩负着的责任将日愈增大。其次,在企业经营管理上,由于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还习惯于用计划经济的办法管理企业,在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发挥企业主动性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在认识和观念上,通过改革,一部分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的观念得到了较大转变(在调研中,我们也看到了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得到了发挥,员工的企业意识得到了较大转变)。但还有一部分职工还是墨守陈规,存在职工积极性调动不起来,经营管理目标不明确,经营效果较差的问题,新的国有粮食储备企业之间存在着发展极不平衡的状况。

4.企业经营规模小,经营效益差,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2008年我县国有粮食企业通过改革、实现了盈利,扭转了严重亏损的局面,但由于受体制、政策、认识等因素的影响,表现出经营规模小,经济效益难于大幅提升的情况,企业满足于搞好储备,增加储备量,在商品粮经营上表现出怕担风险、缩手缩脚的状况,企业经营始终未能得到突破;也表现出企业管理者对市场认识不清、判断不准、措施不力,抓不住机遇的弱点,甚至在一年当中几乎没有开展商品粮经营活动,导致企业生存发展十分艰难。

5.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创新能力弱。新企业组建后,其经营管理及运作方式与改革前的国有粮食企业运作方式不同,许多管理运作方式都处于不断探索的过程,就目前的情况看,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科学的问题,如在激励政策上,存在考核指标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影响了职工积极性的发挥;一方面存在公司领导班子怕承担经营风险,缩手缩脚的问题,影响了企业能动性的发挥,另一方面又存在公司市场调查研究和管理企业不足的问题,造成企业在经营中出现风险。同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还存在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表现在对粮食工作形势认识不高,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够、预测不准,抓市场机遇的能力弱,导致企业在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中的优势无法发挥,主导当地粮食市场能力弱。

6.发挥行业优势,抓政策性业务的能力还不强,办法不多。国有粮食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政策性业务和服务粮农、服务消费者的责任,但由于重视不够,在全力做好民政救灾、农村低保、军供粮等方面的工作上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认真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力度还不够,与部门协商、沟通不足,军供粮供应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以上这些问题都说明了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存在的差距;在履行国有粮食企业的社会职责上有差距;在服务粮农、服务消费者、服务部队的工作上有差距;在确保我县粮食安全、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上有差距。

二、搞好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的对策

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规定了“每一个县必须保留一户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规定,其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为巩固粮食安全搭建平台,提供保障。也就使得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其它国企改革有所不同,赋予了国有粮食企业相应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在粮食产销平衡区,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工作,是一项既重要又艰巨的任务,必须千方百计抓好,确保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更好地发挥,为粮食安全工作打好基础。

(一)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清粮食工作面临的形势,坚定做好粮食企业工作的信心。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2)指出:“从今后发展趋势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以及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粮食消费需求将呈刚性增长,而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等对粮食生产的约束日益突出。我国粮食的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党的十七大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写进了报告中,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粮食安全始终要做到警钟长鸣”,把粮食安全提高到了党和国家的工作高度,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工作,加强领导,为搞好粮食工作创造了条件,所以,我县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工作,充分认识粮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搞好粮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定搞好粮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以“三牢记,五争先”和“确保我县粮食安全”为主题,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调研、分析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发展工作,找准切入点,找准阻碍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发展的问题和症结,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创新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方式,全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发展,逐步改变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规模小、竞争力弱的状况,真正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

(二)明确任务,转变观念,履行职能。国有粮食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各级储备粮管理,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救灾、低保、军供等粮食供应,以及开展自主经营业务,并通过经营活动主导粮食市场,稳定市场粮价等,具有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双重任务和职能,所以,董事会和企业一定要树立全局观念,充分认识国有粮食企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认清肩负的责任,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要克服小富即安,小进则满和守摊子的思想,以粮食事业长期以来的典型实例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主动性,树立与企业发展共命运的思想,爱岗敬业,不断创造企业辉煌。从调研中可以看出,多数企业干部职工在企业改革后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作有了很大变化,如上班时间延长了没有怨言,主动加班加点,过去小工做的工作,现在干部职工主动承担。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了很大变化,在粮食收购、调入中,涌现出了许多感人的事例。但也还有一部分干部职工认识和观念还未得到根本转变,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主动性没有发挥。针对这种情况,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董事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转变观念,审视度势,因地制宜,强化管理,创新管理,真正使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三)处理好“两个关系”,创新管理。由于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特殊性,按公司法要求,组建了董事会、监事会和新的国有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董事会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这就决定了在企业管理中可能出现较多的问题。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处理好“董事会、监事会、企业之间,董事长、监事、经理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办事,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避免“董事长大包大揽,公司经理成为打工人员”的问题,避免“董事会放任不管,公司经营风险以日剧增”的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维护良好的管理、监督、经营的关系,加强纪律监督,避免董事长、经理少犯或不犯错误,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损失。在妥善处理好“两个关系”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企业管理,不断探索国有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新的管理和营运方式,使企业真正获得发展。

(四)以经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抢机遇,抓重点,增效益。企业的生存发展必须建立在不断增长的效益和不断增强的竞争力之上,新的国有粮食企业要在管好各级储备粮的基础上不断拓宽经营业务,不断增加经营量,不断创造更高的效益,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一要树立发展的理念,要把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增强市场竞争力作为己任,千方百计拓展业务,创新管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二要依托市场,搜集大量信息,紧紧围绕市场的价格变化趋势,认真分析、预测,作出准确判断,提出经营的目标,同时,要加强与州内外,省内外粮食行业的交往与联系,增加经营合作业务。三要抢抓机遇,突出重点。粮食部门的经营季节性强,粮食交易分散零星。要针对市场的变化,抢抓市场信息,抢抓市场价格波动中粮食收购和销售的最佳时机,不失时机地做好粮食经营;要针对粮食交易季节性强,最佳时机较短暂的特点,集中力量抢抓粮源,只有真正掌握了粮源才能真正掌握市场的主动权,特别是在近年来,粮源十分紧张和周边地州都往楚雄州抢粮源的情况下,抢抓粮源显得特别重要。同时,要针对农民卖粮分散的特点,及时布点,并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加快粮食收购进度,在预定时间内完成收购任务。要认真把握粮食销售的最佳时机,及时组织粮食销售,实现粮食经营效益最大化。

(五)健全和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促进制度创新。要不断完善和健全企业的管理、经营和激励机制,不断探索,创新企业的管理方法和制度,真正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体现制度下的公平正义,使企业真正步入良性发展。要克服人为因素破坏制度的弊端或有制度不执行,朝令夕改的做法,真正体现企业规范运行。要不断探索干部职工激励机制,把企业效益和职工利益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企业效益,增加职工收入,体现多劳者多得,进一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的主动性和创新性。要改变目前企业制定制度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真正使激励机制成为调动积极性的动力,成为激励创业、激励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