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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的总结(收集3篇)

来源:[db:出处] 时间:2024-06-22 手机浏览

安全隐患的总结范文篇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15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要求,为掌握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度,交流信息,通报情况,推进*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现就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信息调度统计制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在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调度统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今年的信息调度统计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健全制度,从条块两个方面,自下而上,全面加强信息调度统计,认真填报本通知所列附表,并开展统计分析,查找和解决个性和共性问题,为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二、明确调度统计的范围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的范围是:《国办通知》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别印发的相关行业(领域)实施意见确定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单位。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中“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在以后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治理,且已经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行业和领域”中包括中央企业。

具体要求是:

1.各省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统计汇总填报表3及表4相关内容;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填报表2及表4相关内容;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填报表1及表4中煤矿内容。同时报送文字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和进度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和政府查改的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有关建议等。

2.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要做好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工作,每季度搞好汇总(具体报表格式、内容自行设计),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文字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等。

3.中央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除由地方按行业上报外,中央企业总部要加强调度统计,每季度单独汇总,同时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和安全监管总局。中央企业总部填报表2和表3相关内容(中央企业中的煤矿企业增加填报表1),报送的文字说明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下属单位开展工作情况;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等。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调度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要认真按照《国办通知》以及有关《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认真编写文字说明,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情况,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隐患的总结范文篇2

今天,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动员大会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我县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面部署今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各项任务,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刚才,瓯北镇政府、县交警大队作了很好的发言,等会儿,王县长还要做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全县第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全面建设“平安永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安全生产“两查两保”专项整治活动和“真情服务·安全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强化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总体稳定的良好势头。

据统计,今年1-3月,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8起,同比下降25%,死亡32人,同比上升39.13%,受伤95人,同比下降44.12%,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同比下降82.36%。其中:工矿企业事故2起(另外,上周日,我县又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同比净增,死亡2人,同比净增,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同比净增;道路交通事故106起,同比下降25.87%,死亡30人,同比上升30.43%,受伤95人,同比下降44.18%,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同比下降78.16%;水上交通事故0起,同比持平;火灾事故53起,直接财产损失60多万元,死亡1人,无伤人,火灾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直接财产损失上升16%,死亡人数上升100%,伤人数持平。

总结第一季度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总体形势趋向稳定。事故总起数、受伤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数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水上交通、渔船运输和捕捞等事故起数和事故死亡人数均为零,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县各类事故总起数为108起,去年同期全县各类安全事故144起,下降比较明显。二是死亡人数同比上升明显。一季度已死亡32人,而去年同期死亡23人,同比上升39.13%;道路交通方面,今年已死亡30人,去年同期死亡23人,同比上升30.43%;工矿企业事故方面,去年同期未发生死亡事故,今年发生2起,按照去年我县的国控指标(7人),平均也就是一个季度死亡人数不能超过2个,现在已经超过了;特别是根据这几年的经验,我县的事故往往会在后几个季度内高发,所以,工矿企业方面的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三是重点领域事故仍然频发。交通事故第一季度共发生事故106起,死亡30人,受伤95人,道路交通安全压力非常大;消防火灾事故多发,今年已达53起,居住出租房和“三合一”企业消防专项整治任务十分繁重。

可见,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巨大。对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排查就是责任、防范胜于救灾、侥幸必然不幸”的意识,居安思危,言危求进,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安全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坚决把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压下去。

二、切实把握“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目标任务

今年是全国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同时,今年也是奥运年,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当前我们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将接受更新的考验。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做好“隐患治理年”活动各项工作至关重要。根据上级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总体目标是: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数实现负增长,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根据这个总体目标,县政府办公室将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通知,今天会上已印发了征求意见稿。今年开展这项活动,重点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把握四个阶段抓部署。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从4月初开始,分四个阶段实施,分别为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隐患整改、督查考核四个阶段。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立足各自实际,精心部署,全力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动员部署阶段要研究制定好各自的活动方案,精选各种载体,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顺利实施,活动方案要于4月15日前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全面排查阶段贯彻全年始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边查边改;隐患整改阶段也是贯彻全年,要边排查、加整治,对排查到的隐患进行分类建档,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治一批事故隐患;督查考核阶段主要是乡镇部门自查和县里统一督查考核。

(二)明确七大重点抓排查。要明确排查治理的范围和内容,突出抓好各类工矿企业、道路交通、农机水利、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场所及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等七个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针对这些行业和领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三)突出三个时段抓监管。不同时段有不同的安全生产特点,必须强化安全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一是近期要围绕全县村两委换届期间确保安全生产。这一时段是村两委换届的敏感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是启动“隐患治理年”活动,分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各项控制考核指标;加强对交通运输、电力、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5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确保安全生产。这段时间是高温季节,也是事故易发、高发的季节,因此要着重做好矿山、水库、学校、旅游、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三是在第四季度要针对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打非”力度;健全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各项措施

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隐患整治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各乡镇、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全力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牵头单位负总责。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总责,主动协调,不能相互推诿,要积极部署开展各大专项整治。二是行业主管单位负监管责任。行业主管单位对各自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服务牵头单位的工作安排。三是各乡镇政府要负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积极与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和行业主管单位沟通协调,扎实推进辖区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另外,各有关单位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交流经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全力做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法,全力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按照《*市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以前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重新进行分类评定,一一登记造册,建立辖区内生产性企业管理档案和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档案,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实施动态监管。在排查中,要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对隐患较为严重的、牵涉面广的生产性企业,实行挂牌整治,落实“六个一”措施(即:一个隐患、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个台帐、一定时限、一抓到底),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特别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另外,还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结合,着力治本。“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要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以此为载体,全面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一是与各大专项整治相结合。把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隐患问题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通过大排查、大治理,纵深推进各大专项整治活动。当前特别要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以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为载体,继续加大对“事故黑点”的监控和整治与农村交通道路的专项整治力度;县交警大队要在节日期间(特别是即将到来的“五一”黄金周期间)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做到“警力、勤务、保障”三落实和“严防控、严查纠、严处罚”到位。消防专项整治方面,主要是抓好居住出租房和“三合一”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与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监察相结合。严格安全许可,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在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三是与推动行业企业安全科技进步、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相结合,从根本上改善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状况,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四是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特别是在六月份,要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五是与完善应急救援体制机制相结合,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预案体系,落实监控措施,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增强应对处置事故的能力。六是与“真情服务·安全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寓服务于安全生产排查和整治中,端正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优化工作态度,努力在本次活动中再创佳绩。

安全隐患的总结范文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在20*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扎扎实实开展隐患治理行动。落实各地各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强力整改事故隐患;加大隐患治理和事故查处力度,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健全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日常安全管理之中,常抓不懈。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在巩固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组织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要把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主要有: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3、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6、易受大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7、近年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和挂牌督办的单位。

(二)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1、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2、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3、组织专门班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内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同时要加大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动态安全。4、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能够落实到位。5、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和监控,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一般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6、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逐级上报至市安办备案。

(三)全面落实政府和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责任

政府和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要组织、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列入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签订落实,认真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工作做好表率。2、明确分工,统筹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工作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能,落实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系统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不得少于4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不得少于2次。3、严格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要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实行安全生产预警、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4、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快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的投入,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力度

要采取得力措施,强力作为,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1、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2、对于较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定期整改;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相关部门发出整改指令,实行挂牌督办,并根据情况责令企业全部或局部停产进行整改。4、对于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突出重大事故隐患,由市政府相关领导负责督办,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坚决整改到位。5、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市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五)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纠“三超”工作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三非”行为,纠正“三违”和“三超”现象,保持高压态势,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和“三超”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不得拖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推动我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重大隐患情况必须依时、准确逐级上报。二是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三是公开制度。各地要及时通过媒体和网络公布重大事故隐患信息,给人民群众以知情权和避险权。四是举报制度。发动职工群众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适当给予奖励。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至3月31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发动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全面清理20*年尚未整改完成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整改;结合实际,在3月15日之前制定本地区、本系统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日至10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并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和落实整改四项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同时,要组织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各地各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应用,并上升为管理规章制度,更好地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四)把握重点时段。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和“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市安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统筹兼顾,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要提出批评,督促改进。

(二)细化措施,迅速启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迅速启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督查、巡检、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指导,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