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大河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当前位置 : 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用范文

园区土地利用规划(收集3篇)

来源:[db:出处] 时间:2024-06-22 手机浏览

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范文篇1

关键词:青海省;开发区用地;节约集约用地

Abstract:thispaperstartingfromtheindustrialstructureandinstitutionalmechanismsofthedevelopmentzone,analyzedthelandusingconditionofvariousdevelopmentzonesinQinghaiprovincelandthemainmethodofsavingandintensivelanduseandtransformationofeconomicdevelopment,andproposedthemeasuresrecommendedofformulateandimplementthedevelopmentzonesavingandintensivelandusepolicies.Keywords:Qinghaiprovince;developmentzoneland;economicalandintensiveland

中图分类号:TU831.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2-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开展各类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发区的产业结构、体制机制等基本情况

开发区作为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的重点区域,为促进地方经济高速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已经成为产业升级、区域发展的推动器和科技创新基地。随着开发区的进一步发展,体制科技创新也是开发区发展最根本、最持久的动力源。目前各开发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为目标,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依托省内大学科技支撑,以开发区现有资源和基础设施为基础,进一步发挥园区作用,拓展发展空间,整合有效资源,增强集聚能力和高新技术的带动力,打造具有资源优势和科技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能够优化开发区经济发展,优化综合投资环境,为区内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环境和良好服务。目前省内各开发区基本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设立管委会。管委会作为同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同级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原则上不在开发区内设置工作机构。开发区中层干部由管委会实行聘任制。目前省内各开发区除海东工业园外其他园区没有管委会与乡镇或所在区域政府实行政区合一的情况。

产业结构:

1、西宁(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紧紧抓住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性机遇,依托青海省丰富的矿产资源、动植物资源、水、电及天然气资源,初步形成了以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生产为主的硅材料、光伏产业和以铜、铝、镁、钛为主的轻合金新材料精深加工两大主导产业,同时辅以机械加工、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并举的局面。

2、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开发区

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开发区形成以石油天然气化工,盐湖化工、黑色、有色金属等三大支柱产业间的融合,多产业横向发展和资源深加工纵向延伸相结合的循环性工业。重点发展甲醇、乙炔及其下游产品;积极推进盐湖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以钾、镁为龙头,同时综合利用稀有元素硼和锂;对铅、锌、铜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的交叉利用和综合利用,努力构建“油气-盐化工”、“有色金属-天然气-盐化工”等产业链,形成结构合理、组合优化、配置高效的循环经济产业群。

3、青海甘河工业园区

青海甘河工业园区依托丰富的电能、天然气、矿产、盐湖等资源和现有产业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重点发展金属材料和化工产业链延伸项目,努力打造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和化工产业基地,把甘河工业园区建设成为西北乃至全国的金属材料、化工产业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区。

4、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分为“一区四园”,总面积222.43平方公里,分别为格尔木市循环经济工业园,规划面积92.67平方公里;德令哈循环经济工业园,规划面积72.5平方公里;大柴旦循环经济工业园,规划面积42.76平方公里;乌兰循环经济工业区,规划面积14.5平方公里。

格尔木市循环经济工业园分为盐湖化工、石油化工、有色金属三个循环经济专业区,园区依托格尔木周边丰富的盐湖、天然气、黑色及有色金属资源,着力发展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工、有色金属三大支柱产业,积极培育商贸及物资流通、特色农业和高原旅游业。

德令哈循环经济工业园依托现有工业基础和发展条件,以德令哈及周边地区丰富的石灰石、钠盐资源为原料,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大力发展纯碱、烧碱、氯化钙、氧化镁等产业。

大柴旦循环经济工业园利用大煤沟、鱼卡、高泉等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马海湖、大盐摊、昆特依、察汗斯拉图等地丰富的盐湖资源以及马北、涩北气田天然气资源,发展盐化、精细化学品生产基地。

乌兰循环经济工业区充分利用木里丰富的焦煤资源及区间的盐湖资源和电力资源,以现有的煤炭产能为基础,积极推进煤焦化和盐化产业的联合,着力构建煤-盐-化一体产业链,加快发展煤焦油精制、焦炉煤气制甲醇、甲醇系列产品及精制盐、金属钠、硫酸钾、甲醇钠、氯苯、双乙醇钠等下游产品,实现煤化工与盐湖化工等多产融合发展。

二、各类开发区用地的基本情况

1、西宁(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国务院审核批准并予以公告(国土资源部2004年第17号公告)的西宁(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告面积4.4平方公里。西宁(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土地建成率达81.05%,土地供应率98.98%,工业用地率22.47%,土地有偿使用率100%,土地到期及闲置土地处置率100%。表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总体水平较高,在开发过程中较好地实现了园区建设布局集中、产业聚集、用地集约的战略构想。但目前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极其有限,项目招商已现选址困难,扩区势在必行。

2、青海南川工业园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青海南川工业园区的批复》,同意设定南川工业园区,作为开发区的组成部分。园区规划总面积为60平方公里,其中包括规划区54平方公里和县城6平方公里拓展区用地,建成区47.61平方公里,北起总寨,南至上新庄。

3、青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002年4月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11月升级为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园区规划面积为4.03平方公里,目前开发区土地建成率达97.38%,土地供应率99.8%,工业用地率58.45%,土地有偿使用率67.28%,土地到期及闲置土地处置率100%。表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总体水平很高,在开发过程中较好地实现了园区建设布局集中、产业聚集、用地集约的战略构想。

4、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开发区

格尔木昆仑经济开发区土地建成率达93.15%,土地供应率47.97%,工业用地率达到56.37%。土地到期及闲置土地处置率100%,已达到较高水平,表明供应土地中实施项目多,开发区招商引资成功率高。

5、青海甘河工业园区

《关于落实开发区四至范围的函》(青政函[2005]778号),及《关于落实开发区四至范围工作具体问题电话文题电话文稿》,并依法确定界限范围内的青海甘河工业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0平方公里。

6、海东工业园区(在建)

海东工业园区辖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乐都工业园、民和工业园三个园区,其中临空综合经济园规划面积37平方公里,乐都工业园区18平方公里,民和工业园17平方公里。3月上旬组建成立了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发区总体规划于7月28日通过专家评审,由省经委代省政府正式批复,力争年内完成临空综合经济区部分征地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7、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是2005年10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批准的国家首批13个循环经济产业试点园区之一,2010年国务院批复《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国函[2010]26号),规划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分为“一区四园”。总面积为:222.43平方公里,分别为格尔木市循环经济工业园,规划面积92.67平方公里,德令哈循环经济工业园,规划72.5平方公里、大柴旦循环经济工业园,规划面积42.76平方公里,乌兰循环经济工业区,规划面积14.5平方公里。

8、热水煤炭产业园区

根据青海省经投【2010】第142号,关于青海热水煤炭产业园区规划批复,规划范围为的原热水老工业区及哈尔盖镇城镇部分和此次规划区圈定部分所有土地,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1.79平方公里。

三、开发区在节约集约用地,转变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1、加强调控,整合资源,促进良性发展。

随着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发展空间不足不能适应开发区快速发展的需要的问题逐步显现,做大做强开发区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空间问题。为做大做强开发区,进一步整合资源,2005年12月,青海省政府调整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成立新的西宁(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一区多园”的发展思路,整合现有资源,对原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青海甘河工业园区进行整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布局。2008年2月,设立南川工业园区,从而形成了“一区四园”的新型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

2、调整产业结构,探索异地发展

随着开发区土地开发率、利用率的不断提高,部分园区近期可运作土地越来越少,在做好自身挖潜的同时。面对困境,一些园区及时调整发展战略,提出了向区外发展的目标。目前一些开发区的土地资源己非常紧缺,但仍有部分开发区保留相当规模的规划面积没有开发,一些园区内的企业存在产业价值低、链短。土地利用管理水平差。一部分企业属高污染、高能耗、劳动密集型产业,已不符合开发区今后产业发展定位和方向。为此,青海省积极探索开发区间异地发展模式,探索部级开发区与省级开发区合作的新模式。如,西宁(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管理水平较高而海东工业园区拥有较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土地资源等优势,两者间积极调整资源整合力度,促进资源优势互补,充分挖掘开发区间的发展潜能,为加快西宁东部城市群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对制定和实施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的两点建议:

1、强化土地集约化使用,设立项目投资密度和用地控制指标,并逐步提高标准。建立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行土地项目目录管理。加强规划控制,建立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行土地项目目录管理,对不同产业确定不同的用地控制指标和土地最低出让价。在盘活存量方面,拓展未来发展空间要将盘活存量和拓展增量相结合。

2、对生产开工率不足、经济效益差、税收能力不强的项目,采取改造、重组、并购等方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以此激活土地流转市场,同时允许流转村庄、城中村、集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支持开发区建设。

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范文篇2

Abstract:Thelandintensiveusepotentialanalysisinindustrialtransferparkisthefocusofintensivelanduseevaluation.Thepotentialanalysiscangraspthepotentialscaleanddistributionofpark,landusesituation,soastoprovidetheoreticalandpracticalguidancefortheparktocarryoutthemanagementmeasuresoftheintensiveuseofland.ThispapertookZhaoqingDawangtransferindustrialparkastheobjectofempiricalstudy.Throughallkindsofintensiveusepotentialcalculationandcombiningwithpark'ssituation,itshowedthatDawangindustrialtransferparkintensivelandusepotentialwasmainlybasedonthestrengthpotential.Itputforwardmeasuresandsuggestionsonincreasingthestrengthpotentiallevelsaimingatthepresentsituationofparklanduseintensity.

关键词: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分析

Keywords:industrialtransferpark;landintensiveuse;potentialanalysis

中图分类号:F30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6)18-0044-03

0前言

自产业转移园区政策实施以来,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中只注重招商引资规模轻视园区产业规划、空间规划、忽视入驻企业效率与成长性、只注重“摊大饼式”外延扩展而轻视园区内部存量土地提效与再利用等“短期行为”问题日益积累和凸显。部分产业转移工业园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占地总量失控、用地结构不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在转移工业园区的后续发展过程中,对产业转移工业园内存量土地如低效利用土地、三旧改造土地、闲置土地的盘活再利用、提高园区土地利用强度、效率等会是解决园区土地利用瓶颈的有效手段,寻求园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可持续利用的开发方式将成为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利用管理理论和实践关注的重点内容。

本文以广东省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实证对象,对园区以2013年底为评价时点的土地集约利用的各类潜力进行了测算与分析,计算园区用地潜力规模和尚可供地年数,通过评价测算过程,总结了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的主要特点,提出了提高园区用地强度以挖掘强度潜力的措施与建议。

1研究区概况及数据来源

1.1研究区概况

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肇庆市东部,地处两广门户位置、珠三角发达地区与大西南的重要结合部位,是珠三角产业带向西江流域强力扩张转移的“前沿”地带和西部资源流向珠三角核心区的“桥头堡”,园区区位交通十分优越。产业转移工业园成立于2008年,属广东省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成立初批准面积900.00hm2,2012年第一次扩园后面积为现状总面积2060.06hm2。据园区2013年统计公报,2013年全区企业共296家,工业总收入和工业企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555.64亿元、292.27亿元;产业转移工业园现状用地结构按集约利用评价规程的分类构成分别为: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409.39hm2,未建成土地面积548.80hm2,不可建设土地总面积101.87hm2。

1.2数据来源

研究区的资料采取收集开发区下辖各部门土地、建筑、经贸统计等资料、开发区管委会统计资料等资料并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相印证的方法得到。按不同口径统计的土地利用方式(属性库、面积)基于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大旺分局提供的“二调”城镇地籍数据库、园区供应土地宗地分布图、和评价时点附近的园区航片、卫星像片数据提取,社会经济数据源于肇庆大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和发展规划局提供的2011-2013年统计年鉴、以及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供的企业经济数据。

2研究方法及计算过程

2.1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构成与内涵

根据评价规程,土地集约利用潜力由扩展潜力、结构潜力、强度潜力和管理潜力四个方面组成。其中扩展潜力是指到截止评价时点止的开发区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外尚可供应土地的面积。根据规程规定,通过尚可供应土地、尚可供应工矿仓储用地的面积两个类别进行测算,并按园区前三年和前五年的平均供地水平,计算可供地年数;结构潜力是调整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结构可增加的工矿仓储用地面积;强度潜力是指通过提高区内现有工业用地建设强度和投入、产出强度指标,实现在相同的用地综合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条件下或相同的投入与产出强度下用地面积更少,从而间接实现间接节地的挖掘潜力方式;管理潜力是指主管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权的执行人处理土地使用权到期用地和应收回闲置用地,可用于新供应的土地;由上述定义可知,扩展潜力属于空间外延性潜力,而其他三种潜力属于现有建成区范围的内涵潜力。

2.2土地集约利用扩展潜力测算

土地集约利用扩展潜力测算中尚可供应土地面积测算公式:QE=QZ-QD-QF,式中QE为产业转移工业园尚可供应土地面积,QZ为产业转移工业园评价范围面积,QD为产业转移工业园截止评价时点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QF为产业转移工业园不可建设土地面积。已知产业转移工业园评价范围面积为2060.06hm2,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区内不可建设用地面积截止评价时点的面积分别为756.72hm2、101.87hm2。根据上式计算园区尚可供应土地面积为201.47hm2;根据《肇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片区]总体规划》和实地调查分析,尚可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为102.87hm2,主要集中在大旺大道东侧的产业转移工业园东南正隆作业区。

2.3土地集约利用结构潜力测算

土地集约利用结构潜力计算公式为QSP=QA×(P1-P2),式中QA为截止评价时点产业转移工业园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P2为工业用地率的理想值。P1为工业用地率的理想值。QSP为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集约利用结构潜力。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409.39hm2,工业用地率的现状值71.58%,理想值为70.95%,计算得到结构潜力为0。

2.4土地集约利用强度潜力测算

土地集约利用强度潜力计算公式为QIP=QB×(II-IP)/II,式中,QB为截止评价时点产业转移工业园已建成工矿仓储用地面积,II为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的理想值,IP为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的现状值。QIP为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集约利用强度潜力。截止2013年12月31日,园区已建成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为1008.80hm2,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的理想值分别为0.96、44.00%、3400万元/hm2、300万元/hm2,而现状值分别为0.7561、37.98%、2897.2046万元/hm2、66.2074万元/hm2,计算可得对应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的强度潜力分别为214.26hm2、138.02hm2、149.18hm2、786.17hm2。

2.5土地集约利用管理潜力测算

转移园土地集约利用管理潜力等于由有偿使用且已到期未处置土地面积和应收回闲置土地面积之和。相对于园区的总面积,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潜力较低,目前区内无到期土地,潜力实际为应收回闲置土地,面积为54.82hm2。

2.6转移工业园尚可供地年数测算

转移园尚可供地年数等于第i类用地扩展潜力面积除以转移园年均供应第i类用地面积,i代表供地类型。其中尚可供应土地和尚可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由扩展潜力测算和分析得到,而产业转移工业园前三年年均供应土地面积为54.44hm2、前三年年均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为38.01hm2。计算得转移工业园尚可供应土地的可供年数为3.70年,可供应工矿仓储用地的可供年数为0.64年。

3结果与分析

3.1土地集约利用扩展潜力分析

转移工业园尚可供应土地有201.47hm2,占转移工业园土地面积的9.78%。产业转移工业园截止评价时点的已达到供地条件未供应的土地面积为151.99hm2(其中的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为102.87hm2),主要分布在园区的东南侧,这部分土地已经达到九通一平以上开发程度;园区未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面积达到37.62hm2,主要集中在转移工业园内的三水飞地和园区南部的广贺高速公路南边,造成未供地的原因主要是三水飞地属于其他市的农村集体土地,而广贺高速南边的土地因处于园区泄洪区口段,土地尚未开发达到出让条件。园区近两年来的入驻企业和意向入驻企业不断增加,土地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截止到2013年12月,园区意向项目72个,其中内资项目19个,外资项目53个,各项目计划投资额2859020万元。按照300万元/亩的投资强度用地标准估算,用地需求将达635.34hm2,尽管目前可扩展工矿仓储用地土地潜力102.87hm2,但仍远远不够。

3.2土地集约利用结构潜力分析

目前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用地率为71.58%,理想值为70.95%,已超出理想值,因此从产业转移工业园范围内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已无结构潜力可挖,这和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以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为主,工业用地占用地主导地位的实际相符。截止评价时点,区内各类用地的布局基本上都符合建园后的2010年12月开始实施的规划,所以,通过挖掘结构潜力增加工业用地的可行性不高。

3.3土地集约利用强度潜力分析

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与工业用地建筑密度的现状值分别为0.76和37.98%,较相应的理想值低(相应的理想值分别为0.96和44.00%),可挖掘的潜力依次为214.26hm2和138.02hm2。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固定投入强度和提高工业用地地均税收强度可以挖掘增加工矿仓储用地的面积分别为149.18hm2、786.17hm2。各种潜力面积都在140hm2及以上,潜力规模可观,究其原因主要是转移工业园在设立之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已建成,设立之前入驻的工业企业的投入和产值相对较低,产业类型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普遍占地面积较大,因而综合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投入强度都偏低。而基于地均税收强度的潜力则高达786.17hm2,这也和上述原因有关,此外,转移园所在母区为肇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从开发区升级为部级开发区以后,园区管委会提高了对入驻企业的门槛,其中就包含了地均税收强度,而本轮评价规程则将原用地产出强度替换为地均税收强度,因此造成基于地均税收强度的潜力偏高。

所以,园区的强度潜力主要表现在园区土地建设强度、用地投入强度和用地产出效益强度。具体的挖潜措施建议是,通过引导原占地“大户”企业转让分割不合理多占部分,或者由国土主管部门土地储备中心主动通过有偿回购方式储备企业多占部分土地、或引导企业加强创新和升级改造、扩建厂房设施、修建多层厂房等措施、或引导企业追加软硬生产设施投资、完善开发区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条件,或引导企业吸收追加投资、土地入股、合作经营、转让经营与出租土地、转让土地经营,或按照“鼓励、自愿”原则,引导原低效益企业或不符合园区产业结构调整的企业“腾地、等地置换”,促进企业产生规模效益、促使园区土地上的企业产业升级和土地效益有“质”的提高,以实现用地强度和用地效益的提升,挖掘工矿仓储用地潜力。

3.4土地集约利用管理潜力分析

园区共有认定闲置土地54.82hm2,占园区总面积的3.89%。其中相当大一部分土地是由法院查封土地,面积为39.36hm2,比例达71.80%。其他土地闲置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及时动工建设,面积为15.46hm2。对已经供应尚未建成土地,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企业撂荒,出现土地闲置情况。因此,因开发方债务问题而引起的法院查封土地,国土主管部门因敦促企业和债权人的加快协商、解决债务和抵押土地关系,使查封土地尽快处置、解封,重新利用。

4总结

通过测算和分析,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集约利用潜力主要以强度潜力为主,其次为扩展潜力,管理潜力比例较低,而结构潜力为0。转移园扩展潜力有一定数量可挖,但相对于区位优势(核心珠三角的西北缘)明显下的不断增长的入园企业意愿和相应的工矿用地旺盛需求量和惯性,尚可供应的工矿仓储用地只能满足0.64年,这成为了园区发展的瓶颈。

另一方面转移园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与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工业用地效益也偏低,相应的潜力规模也可观。因此建议园区今后的集约利用潜力挖掘方面应以内涵挖潜为主,辅以必要扩区升级或腾跳至四会市区合作建园等外延扩展手段,上文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实际上,提高用地效益主要还是要通过提高作为园区主体的企业、产业集群整体发展水平来实现,因此从园区整体发展的角度看,园区应在通判肇庆及更大范围区域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前提下,制定科学合理、具有战略部署的《产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开发区生态与人居等投资环境,强化工业园产业与周边地区产业的经济联系,实现协作互补,优化升级现有产业结构,激励入园企业创新,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比例。

同时,应研究建立园区内产业集群协作,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各分园产业定位明确、分工合理,相互协作,提高各分园的协作配套水平,以提高园区产业整体水平。这就在更宏观的层面提升了园区经济发展的可能潜力,从而间接地提高在有限土地资源上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能力,实现了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挖掘,实现了土地集约化利用的初衷,实现了经济发展的内涵要求。

参考文献:

[1]陈哲华,黄伟,肖玲.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集约利用研究[J].广东土地科学,2013(1):1-5.

[2]项锦雯,陈利根.土地集约利用与区域产业转移的相关性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3(19):8334-8336.

[3]陈利根,郭立芳.我国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利用现状、成因与对策[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04,25(3):1-5.

[4]吴郁玲,曲福田,冯忠垒.我国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资源配置的区域差异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16(5):112-116.

[5]王梅,曲福田.昆山产业转移工业园企业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构建与应用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4,18(6):22-27.

[6]张洪.产业转移工业园带动区域整体发展的城市化模式―以长江三角洲地区为例[J].城市规划汇刊,2001,136(6):65-69.

[7]张晓平,陆大道.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开发的区域效应及协同机制分析[J].资源科学,2002,24(5):32-38.

[8]王兴平,崔功豪.中国城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空间规模和效益研究[J].城市规划,2003,27(9):6-11.

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范文篇3

镇政府成立农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农业园区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协调,下设农业园区办公室、园区建设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招商办公室,负责农业园区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执行农业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项目布局;二是负责农业园区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三是负责农业园区对外农业招商;四是负责协助办理农业园区土地流转手续;五是负责农业园区各类纠纷调处。

二、总体规划

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由南京农业大学负责详细规划。占地总面积超过15000亩,农业园区设有现代水果园、观光休闲园、蔬菜瓜果园、农产品加工园、彩叶园林绿化苗圃、常绿森林苗圃、农产品展销交易中心等,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促进园区提高容量,加速扩张,实现跨越发展。

三、实施方案

(一)土地流转。在充分保障国家赋予农民长期稳定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农民可以通过加盟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流转土地经营权,以提高土地集约开发利用率。

1、流转的形式:根据《关于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意见》农改办[]1号文件精神。农业园区土地采用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形式进行流转,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组织实施。

2、面积界定:土地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界定以区域面积减除一次性征用面积的剩余面积计算。

3、自留地处置: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按照便利、就近的原则,统一规划,集中置换;农民也可以通过入股流转自留地使用权,享受承包土地同等收益待遇。

4、河塘及低洼田的处置:在农业园区总体规划前提下,因地制宜,宜渔则渔,宜经则经。由村民委员会协调出租经营,享受与承包土地同等收益待遇。

5、收益分配:采用固定型分配模式: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协议形式把土地委托给村民委员会出租经营,农民依据入股土地面积获得通过租金形式的固定回报。为保障农民长期的、稳定的土地收益,种养业用地收益标准以市绿化造林土地租赁价为参考,为400元/亩年,建筑用地标准为1000元/亩年结算。今后参照国家相关政策及粮市变化情况每三年调整一次。

6、其它相关补助标准:

(1)土地整理标准:青苗费200元/亩,长年性经济作物(苗木、葡萄等)补助600元/亩,鱼塘(精养水面)补助600元,坟墓迁移补助100元/穴,经费实行一次性补助。

(2)道路用地标准:园区内宽五米以上道路视作公益性事业用地,由农业园区管委会按每亩6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租用。

(二)农业招商。积极引导各类资本投入农业,吸引社会资本向农业园区重点项目聚集。

1、起点规模:农业园区起点用地规模要求在30亩以上,并服从农业园区管委会总体安排。

2、科技含量:必须是政府导向鼓励发展产业,具有带动能力强的新特优农业优势项目或具有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延伸农业产业链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3、配套设施:凡进农业园区从事种养加适度规模经营,确需配套一定仓库、场地、住宅等生产、生活设施的,视为农业用地对待,但须向农业园区管委会交纳复种保证金,报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用地的复耕由农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4、地方农民到农业园区创业的,不受起点规模限制,但须服从农业园区总体规划。

(三)优惠政策。建立农业园区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升农业园区整体功能。

1、基础建设:政府负责农业园区必要的土地整理、道路交通、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