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低保方面的工作总结(收集3篇)
城镇低保方面的工作总结范文篇1
小城镇是以聚集人口、商品、文化、信息、科技、教育、金融和服务为特征的地域系统。小城镇处在农村向城市装换的中间状态,是一种以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为主体组成的社区。它介于城乡之间,地位特殊。辽宁省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原材料生产基地,随着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带动了大中城市经济的发展,而小城镇经济是承上启下、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是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城镇经济发展是实现辽宁省经济持续增长、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是实现财税增长、农民增收的重要保证。
一、小城镇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人口规模偏小
与小城镇发展较好的省份相比,辽宁省小城镇虽然数量较多,平均镇区占地规模也相对较高,但平均人口规模仍然差距较大,镇区人口主要集中于城关镇。
小城镇的发展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才能形成集聚效益。而其规模的拓展不是单纯的用地扩张,更重要的是人口的集聚。长期以来,我省小城镇发展过于注重城镇规模的扩张,而人口规模却未达到与其适应的水平。城镇占用土地的速度要远快于吸纳人口的速度,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目前我省小城镇镇区人口规模在2万人以下的小城镇占将近90%,我省大多数小城镇规模仍然偏小,难以产生集聚效应。小城镇人口规模过小造成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狭小,小城镇能够统筹的资源有限,支撑城镇发展的能力减弱。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远不能适应小城镇发展的需要,导致小城镇的功能不完善、不健全,城镇结构单一,就业门路狭窄,缺少对镇外企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强。
(二)缺乏主导产业
目前我省小城镇结构呈多样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趋势,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小城镇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形成主导产业突出,特色鲜明的发展模式,部分实力较强的城镇已形成规模较大的集生产、营销于一体的综合型产业。但从总体情况看,主导产业相对较为突出且已形成与周边城市产业相配套的镇仍然较少,况且我省仍有70%小城镇还未形成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这些小城镇发展或仍单纯依靠传统的农业生产,或缺乏与本地资源条件、经济发展及外部环境条件等相匹配的特点。
由于不同区域的小城镇自然资源、地理位置、经济社会等各方面条件的差异,小城镇之间产业发展方向也不尽相同。从整体看,我省小城镇特色化发展虽已成为趋势,尤其近年来一村一品、一乡一品取得很大发展,但覆盖面仍然不高。仍存在缺乏清晰的特色主导产业现象。小城镇建设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片面追求“小而全”,使小城镇特色不突出。我省具有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的小城镇不足全省总数的三分之一,已形成与周边城市产业相配套的镇更少。产业结构单一、产业趋同性严重,造成小城镇的特色不突出,主导产业不明晰,是小城镇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土地利用率较低
目前我省小城镇的土地利用率普遍不高,小城镇的集约用地程度有待提高,尤其是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建设用地日趋紧张的情况下,更要注重高效用地,拓展小城镇发展空间要重点放在内部挖潜上。
部分小城镇不能根据自身资源条件科学定位,盲目确定以发展流通商贸为主导产业,但聚集效应不明显,消费能力有限,投资兴建的流通农贸市场利用率不高,有的甚至还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资源浪费。近年来,随着小城镇发展速度加快,建设用地扩张迅猛,数量快速增长。而有限的建设用地供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目前,小城镇建设用地利用粗放、低效问题突出。由于缺乏科学合理规划,小城镇布局分散,呈现小而全、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工业化格局。同时大多数小城镇存在大量低效利用的土地,如:大拆大迁新城镇,建成后却无商来,造成设施闲置;征而不用或少用造成土地闲置;以及工矿地废弃等等。房地产用地、工业用地供过于求,厂房和商品房低效利用、闲置现象严重,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严重影响了小城镇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二、小城镇建设发展对策研究
根据辽宁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要“优先发展小城镇,重点建设100个城镇人口达到3万人以上的中心镇”。发展小城镇的主要任务,是扩大小城镇规模,提高服务功能,走人口密集型的城镇化道路。为此要合理规划,重点建设,在考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利益,环境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理念等约束条件下,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条件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口向小城镇迁移、要素向小城镇集聚、小城镇的内部结构调整和外部扩张、小城镇之间的竞争与协调,以及城乡关系调整等方面的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实现城镇化过程中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吸引各类必需的生产要素向小城镇集聚。
(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保障小城镇可持续发展
小城镇发展规划是小城镇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政府要承担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定位,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保护耕地,优化环境,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编制统一协调的小城镇发展规划。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创新规划理念。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拓展空间与完善功能、小城镇发展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注重把握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开发与保护相统一,规划与未来管理相衔接的原则,使规划和建设经得起实践和历史考验。二是做好城镇总体规划与各类规划的衔接融合。在一个发达的区域内,大都市、中等城市、小城市、镇、村庄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的关系,谁也不可能离开对方而得到健康发展。一味地单方面强调某一形态的作用只会损害这一地区的全面综合发展,带来一系列不利的经济特别是非经济后果。所以,小城镇的科学规划要将其放到其所在的整个区域发展框架中去做发展规划,注重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在布局上确定好小城镇的性质、功能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注重实效,突出特色,与中心城市配套规划,形成城镇一盘棋,周边城镇相互呼应的系统效应,使小城镇成为联接广大小集镇、农村与城市的纽带,从而构建合理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协调互动发展。要立足长远发展,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做好城镇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
(二)增强集聚吸纳能力,促进人口城镇化发展
目前实现人口城镇化是小城镇进一步发展的主要任务。扩大小城镇人口规模,应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增强小城镇集聚吸纳能力,引导和促进农村人口地合理流动和有序转移。从制度和政策上推动小城镇建设。一是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民进入城镇,阻碍了人口的合理流动。因此必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尽快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不合理限制,降低“门槛”,放宽标准,有序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二是要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进镇落户的农民,可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并允许其依法有偿转让。引导农民宅基地的有序流转。三是要探索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农民进城的重要条件,要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国家、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积极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最终形成城乡人口有序流动的机制。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从而增加进城农民的就业机会,扩大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务工人员就业能力等,吸引农村劳动力,引导农村人口合理有序地向小城镇流动。
(三)促进特色化发展,突出主导产业
小城镇发展的关键是吸纳外部资源,而突出特色则是小城镇吸纳资源的基础手段。特色是小城镇发展的推动力。特色化发展,即通过差异化战略实现小城镇的良性发展,主要是通过开发比较优势,以市场为导向,确立区域支柱产业,集中力量大力扶持小城镇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从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进而促进整个镇域经济发展。必须要科学定位。由于我省各地区小城镇之间自然资源、地理位置、交通运输、人文历史等条件的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区域发展方向、模式也不尽相同。要充分挖掘优势,根据小城镇内部资源禀赋条件、区位条件以及外部发展环境等条件,依照国家和全省的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选择能够充分体现本地综合优势,符合未来产业发展大方向,能够带动小城镇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
(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用地需求
城镇低保方面的工作总结范文篇2
一、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发展状况良好
目前全县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发展状况良好。今年以来,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西咸一体化的大好机遇,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全县经济跃上了新台阶。
(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大幅增加,收入构成多元化。
1、工资性收入在居民家庭收入中仍居主导地位,而且比重在逐年增长。据调查资料显示,前三季度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收入10957元,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68.03%。
2、离退休人员的收入稳步增加。一年来,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一直是各级政府非常重视的问题,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进行了调整,及时解决拖欠离退休人员工资的问题,使得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稳步增长。截止三季度末,转移性收入人均4362元,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27.08%。
3、居民收入构成趋于多样化。工资性收入虽仍是收入的主体,但一些职工利用业余时间或节假日从事第二职业增加了收入,使得收入呈现多元化。
(二)城镇居民消费水平逐年递增,衣食住行发生根本性变化
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县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1---9月份全县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837元,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为79.35%。
1、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变化情况。居民消费结构的优化是衡量居民生活水平高低的标志。从目前情况看,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商品丰富,卖方市场的形成,给居民消费带来了更多的选择,居民消费行为日趋成熟,消费方式也随之多样化。下面就全县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类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2、其他消费也在悄然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已基本达到饱和,彩电、洗衣机、冰箱的拥有量已达到或超过100%;空调、电脑、手机等新一代家电消费品拥有率在不断提高并高速增长。
二、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收入水平低。低收入问题依然存在,50户城镇居民调查资料显示,贫困人口增收比较困难,低收入人群有增无减,且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基本没有改变,生活的主要来源是靠社会和亲戚朋友的救济。
二是消费水平低。三季度末,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人均达到7837元,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48.67%。通过数据对比显示,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水平较低,大部分消费用于食品、居住、医疗、教育等方面。
三是就业难度大。调查资料显示:居民家庭户均就业人口为1.65人,占家庭总人口的52.54%;户均有收入者人口为2.3人,占总人口的73.25%。就业难一方面难在下岗或内退后找不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就业竞争激烈,就业的难度相对更大。
三、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居民收入。
社会保障工作是目前实施社会救助的一种重要途径。在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断的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已初具规模,但目前社会保障体系的涉及面还较窄,社保资金的筹集还很不通畅,因此,还必须不断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确保社保资金及时足额地缴纳,同时,加强对高收入阶层的税收征缴工作,采取多种方法筹集资金,并加强对社保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各种挤占和挪用,使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正确引导居民消费,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合理化
正确引导消费,就是根据经济规律的要求,对整个社会消费活动以及消费者个人的生活消费进行有意识的调节和引导,有效地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的增长,发挥消费对经济应有的拉动作用。
居民的消费观念直接关系到消费行为。我县居民的消费观念相对较为保守,习惯于勤俭持家,量入为出,不习惯超前消费,更不会“寅吃卯粮”,花明天的钱。要使消费者转变传统观念,树立全新的消费观念,仅靠消费者自身是难以解决的,还必须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各种手段来引导消费。积极支持和鼓励信贷消费,调整在短缺经济和高通胀时期出台的一些限制消费的政策,制定一系列鼓励居民消费的政策,减除居民消费的后顾之优,使居民消费结构更趋合理化。
城镇低保方面的工作总结范文篇3
一、基本情况
xx苗族自治县成立于1956年,是国务院批准成立最早的五个苗族自治县之一。位于xx山脉主峰xx东麓,地处x、x、x两省一市结合部,与x的x、x相连接,同重庆的x、x接壤,区位适中,交通便利,全县辖x个乡镇,x个行政村,x个社区居委会,x个村民小组,总人口x万,其中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x%。现有城乡低保对象x户x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x户x人,占非农业人口数x%;农村低保对象x户x人,占农业人口数x%。我县城市低保制度自1998年实施以来,保障对象从当初的x户x人扩大到现在的x户x人,年发放资金从当时的x元增加到现在的x万元。农村低保制度从XX年7月1日起实施,保障对象从当时的x户x人扩大到现在的x户x人,年下拨资金从当初的x万元增加到现在的x万元,为建设幸福xx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机制建立情况。为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我县成立了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民政、扶贫、财政、公安、工商、纪检监察、审计、发改、农牧科技、统计、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碰头会,研究解决在实施低保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x个乡镇也相应成立低保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低保专职工作人员,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和听取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参加低保工作会议,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每年由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今年初,下发了《xx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度乡镇民政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将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细化和分解,实行月考评、季考核,并将任务具体落实到各乡镇,考评结果与乡镇的评先评优、个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并作为兑现奖惩、干部考察等的重要依据,改变以往评先评优凭印象、论资排辈等做法,形成人人头上有目标,个个肩上有担子,实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进一步激励了干部职工自主提高履职能力,使队伍更具活力。
(二)完善政策情况。为确保城乡低保政策落到实处和资金安全运行,我县制定出台了《xx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责任追究问责办法》,对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不力的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办法规定,对不认真执行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低保工作未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按政策和规定对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入户核查、入户核查,弄虚作假,导致核查数据与家庭实际生活状况明显不符等各种违反城乡低保工作规定行为,造成较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承担城乡低保工作职责的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将被问责。《问责办法》出台后,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全县28个乡镇党政一把手认真进行了学习,切实解决了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对低保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态度消极,行动迟缓,不按上级要求推进工作的被动局面。
(三)规范管理情况。低保工作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举措,由于该项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为确保保障对象的确定具备可靠依据,我县对所有原保障对象家庭逐户进行核查,切实掌握低保对象特别是一般保障对象收入变化情况。新申请家庭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家庭收入核查。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程序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规定的“三环节十步骤”(即申请核评、审核、审批三个环节,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经办机构审查、乡镇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十个步骤)的程序开展,城市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也严格按程序开展,确保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程序不漏,每个程序都有明确规范,每个环节都有人把关,每个步骤都做扎实。在采取入户核查这一传统模式基础上,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使救助工作形成了更强大的合力。县公安、人社、住建、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工作需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个体工商户、纳税等方面的信息,确保救助对象准确、高效,更具公信力。仅XX年,通过经济状况核对,全县共取消了x户x人的城乡低保对象,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县。同时,坚持定期审核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每年审核一次,重病重残家庭、x岁以上老人、单亲家庭等对象及一般保障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年度提标核查机制,切实做到严把入口,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对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全部纳入低保备案对象进行管理,在各乡镇、村委会和社区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xx网》开通书记、县长信箱,并率先在铜仁市制定出台了《xx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挂牌救助管理办法》,由县民政局统一制作“农村低保户”公示牌,对全县的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挂牌救助规范管理,对群众举报农村低保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答,极大地增强了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与此同时,我县采取由县政府办牵头,县民政、扶贫、财政、物价、统计、农业、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方式,每年对全县农村群众在吃饭、穿衣及用水、用电、用煤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进行调查统计,结合全县财政状况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从1998年开始,先后6次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补差水平从当时每人每月x元增加到现在的x元,农村低保年补助标准则由当初的x元提高到了现在的x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和救助标准科学调整机制得到了很好的建立和实施。
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同时,我县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县民政局对低保对象中的长期保障对象,代其缴纳个人参合金;重点保障对象和一般保障对象,按每人每年x元的标准代缴参合金。县就业局对有就业能力及愿望的低保人员有针对性进行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县教育局对城乡低保家庭以及孤儿、残疾儿童,免除收学杂费后,执行免收课本费和补助住宿生生活费政策。住建局建立和完善廉租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住户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扶贫办对农村低保家庭实行“输血式”扶贫,通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促进其稳定脱贫致富。其他部门也积极支持城乡低保工作,很好地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就业、医疗、教育、住房、扶贫、养老、残疾人保障制度等其他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
(四)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我县建立和实施城乡低保制度以来,不断加大投入,连续提标扩面,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县城乡低保工作需要,每年将低保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XX年实施农村低保制度7年来,全县累计下拨城乡低保达x万元,其中县级匹配资金达x万元。低保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实行张榜公示,并建立了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按时拨付。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各乡镇按审批的名单在季初造册,经乡镇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查汇总,由县级财政部门划拨资金到信用联社,信用联社则根据各乡镇低保资金额度汇入各乡镇信用社,再由信用社根据乡镇社会事务办提供的清册将低保金打入保障对象家庭“一存通”账户上。低保资金均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使用,没有出现低保资金长期滞留在金融机构的现象发生,也不存在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偏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偏低、资金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五)工作保障情况。为确保城乡低保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制定出台了《xx苗族自治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和制度。同时,针对乡镇从事低保工作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县人民政府及时充实乡镇救助站工作人员,做到低保事有人管、低保责有人担。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县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较好,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偏少,低保工作力量薄弱。由于我县整体工作人员偏少,大多数乡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都是一人多岗,一岗双责或一岗多责,不仅要做民政工作,还要做好计划生育、小城镇建设等乡镇工作,而且还承担乡镇其他工作任务,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
二是乡镇社会事务办财务管理相对薄弱。乡镇社会事务办没有像财政部门要求掌握财务知识,部分乡镇社会事务办的账目不规范,做账与报账不及时,未及时让领导掌握底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是个别村干部责任心不强,政策观念淡薄。在低保评议过程中,个别村对一般保障对象评审过程,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现象。
四是地方财政实力弱,工作开展困难。要求匹配的各项民生资金多,而地方财政收入有限,致使低保工作经费不足,开展全面细致的核查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实现低保“公平、公正、公开”目标,我县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总结成功经验,不断提高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目标,确保城乡低保真正惠及于民。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除了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还要逐年新增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事务工作队伍力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业务培训。一是由县财政局对28个乡镇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要求乡镇财政所对乡镇社会事务办的人员加强业务指导。三是县民政局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督导,进一步规范乡镇社会事务办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