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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废气的治理(6篇)

来源:网络 时间:2024-06-27 手机浏览

环保废气的治理篇1

为持续推进开发区工业废气整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府“五气合治”有关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点对点开展污染重点企业的治理整顿,集中解决一批影响范围广、群众反响大的废气问题,区域内医药、化工、印染等重点企业废气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年底前全面完成“煤改气”工作;高速绍兴出口、世纪街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区内整体大气环境质量有明显好转,群众对环境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一)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1.严格按照袍委办〔____5〕13号文件精神,区内以租赁厂房方式实施的企业投资项目,凡属于绍兴市本级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内的项目,不予办理项目准入相关手续。

2.从严控制医药、化工、印染等重污染企业进区落户,严格控制现有医药、化工企业擅自扩大产能,确实要实施技改项目的,需按照废气总量削减原则实施;停止燃煤锅炉审批。

(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1.鼓励转产。参考市区19家印染企业转型发展思路,加快出台政策,鼓励化工、印染等重污染高能耗企业“退二优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地段合适、条件成熟的企业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

2.强制转产。加强监测分析,对工艺装备落后,虽经整治但效果不明显、影响范围大的企业,强制要求企业转产,降低污染负荷,减少废气影响。

3.加快转型。对浙医维生素厂等已经明确关停的企业,督促企业加快进度,所有生产性车间全线停产;对尚未明显推进的企业要综合施策,倒逼转型关停。

(三)开展废气综合整治

1.提升工艺装备。积极推广LDAR(泄漏检测与维修)检测,严控投料到产出各个生产环节,提高设备密封性,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淘汰密闭性差、产出率低的老、旧设备。

2.完善治理设施。开展纺织后整理烘干机、蒸化机、印花机等废气治理,完善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加快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升级改造,推广合体式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探索安装在线监测;对印染企业污水处理池废气,一律加盖封闭收集处理后排放。

3.全面实施“煤改气”。____5年6月30日前,所有列入名单企业全面采用天然气锅炉或直燃式供热,拆除燃煤锅炉或切断导热油管路;出台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除行政处罚外,调整排污许可内容,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

4.实施脱硫脱硝。按要求对20蒸吨以上锅炉废气实施脱硫、脱硝工程治理,督促兴亚热电抓紧确定方案实施改造,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新标准浓度限值。

(四)严厉打击非法排污

1.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制度。结合“低小散”企业整治,以废气为重点,对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行为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2.加强废气排放监测。进一步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企业监督检查,增加监测频次,细化认定细则,对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按照新环保法从严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强化激励机制。开发区安排专项资金推动企业转型发展,加强支持力度;落实污染整治、减排补助政策,提高企业废气治理积极性;对不支持不配合、无故拖延工作并被通报的企业,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对需搬迁、关停的企业及时明确政策,落实资金加快实施。

2.严格监管执法。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始终保持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检查形式上,突击检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节假日检查相结合,部门检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在检点上,要加强对群众投诉多,废气隐患大的企业的检查;区环保分局要完善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

3.严处违法行为。按照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

(一)关于高速出口附近区域

1.情况分析

高速绍兴出口附近尤其是东北面集中了华力精细化工、联发化工、绍兴化工、东湖生化、古纤道、富士豪、大昌祥、新三江、中环等大量废气排放重点企业,各企业工艺废气综合叠加,当扩散条件较差时,高速出口附近经常能闻到气味。经监测,高速出口附近大气环境中苯、甲苯等芳香烃,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等卤代烃类均不同程度检出,臭气浓度超过在10~15之间。(臭气浓度无量纲,企业厂界臭气排放标准为20,人鼻能明显闻到。)

2.整治措施

一是积极引导绍兴华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转型升级。该公司主要产品为对甲基苯酚(对甲酚),臭气阈值为0.001ppm(1ppm为百万分之一),人鼻极其敏感,影响最大,近几年虽大力整治,但无法彻底解决废气问题。

二是6月底前完成印染、化工等重点企业安装废气处理装置在线监测,通过电流信号监控企业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三是要求相关企业每季度开展第三方监测,对主要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形成监测报告,区环保分局进行跟踪督促。

四是6月底前首先在马海完成一家化工企业LDAR检测,7月份开始在马海区域化工企业中全面推广。

(二)关于世纪

街中心商贸区1.情况分析

中心商贸区329国道以北集中了很多废气重点企业,如立新印染、苏泊尔制药、浙医维生素厂、震元制药、贝得药业等,经过几轮的整治,各企业均配套安装了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影响较小,但企业生产中故障、破损不可避免,往往伴随废气外逸,给周边环境尤其世纪街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2.整治措施

一是中心商贸区周边首先启动重污染高能耗行业企业的转型升级。

二是7月底前立新印染强制完成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升级改造,苏泊尔制药、震元制药、贝得药业等医药、化工企业中开展LDAR检测。

三是结合低小散行业整治,完成____工业小区等区域废气排放企业的规范整治。

环保废气的治理篇2

摘要:如何统筹解决好固体废物在产生、贮存、转移、加工利用以及处理处置过程中对大气、水和土壤环境的污染问题是我国环境管理的重要方面。本文分析了新形势下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在固废的产生、贮存、转移、加工利用以及处理处置过程中,应加强相关行业、区域和企业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妥善处理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和总量减排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创新管理手段,提升固废环境管理水平,以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的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

关键词: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污染防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向环境污染宣战的要求,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逐步提升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对所有污染物的环境监管,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回应社会关注,防范环境风险。本文结合近年来社会广泛关注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问题,如何统筹解决好同体废物在产生、贮存、转移、加工利用以及处理处置过程中对大气、水和土壤环境的污染问题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新形势下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持续加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固体废物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数量激增,风险增高,隐患加大,形势严峻,已成为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进口废物非法走私、倒卖和利用以及电子废物非法拆解、处理和处置等违法案件持续增加,由固体废物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以及群众投诉数量有增无减,受到了国际国内社会的广泛关注,直接损害了我国环境负责任大周的形象。

固体废物污染直接影响环境质量的改善

固体废物在产生、贮存、转移、加工利用以及处理处置过程中,因管理不当而污染大气、水、土壤环境,其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持久性和不可逆性。在大气、水、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总量减排过程中,工业和生活污泥、除尘灰渣、废脱硫石膏、废脱硝催化剂、废尾气净化催化剂等各类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产生量也随之增加,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或随意堆放,将再次污染水、大气和土壤环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改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紧密相联,不可分离。在加强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必须统筹考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亟需加强基层管理能力

固体废物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来源复杂,流动性大,危害隐蔽,涉及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种类多,专业性强,审批审核任务重,事后监管难度大。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着主要领导不重视,部门职责不清晰:权力运行不规范,审核过程不透明;管理队伍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审批监管不分离以及重审批轻监管等现象。随着同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权的下放,还将面临着“接不住、跟不上、管不好”的新问题,强化基层行政审批能力和监督执法能力越发重要和急迫。

重点加强相关行业、区域和企业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是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应结合大气、水、土壤及重金属污染治理,确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区域和企业,做好危险废物在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及处置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确定危险废物污染管控重点

危险废物污染管控的重点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药等)、金属冶炼、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等。危险废物污染管控的重点区域包括:危险废物量大面广的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落后地区:各类化工园区,工业开发区,媒体曝光多、群众投诉多的地区等。危险废物污染的重点管控企业包括:年产生量100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产废单位以及由环保部下放到省级环保部门管理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可列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各地环保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产业特点,将涉及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年产生量1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产废单位以及其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确定为本省、市、县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清单并及时更新。

落实产废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减量措施

积极推进产废单位的源头减量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应采取措施落实重点管控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重点管理环节和责任人。产废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日常生产记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公布相关信息,并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重点产废企业应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与贮存,避免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混合。对其中可以自行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各产废企业自行利用或处置。产废单位自行建设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对因不具备技术经济条件、不适合自行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和处置,不得擅自倾倒、转移和堆放。

企业在生产中应主动使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以及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减小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在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中,应明确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加工利用及处理处置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要求,强化源头减量措施;大型石油化工等产业基地及重点工业园区应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鼓励其提供对外经营服务,发展专业的危险废物运输企业。

继续加强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以历史遗留含砷废渣以及位于环境敏感区域的其他历史遗留危险废物为重点,及早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和开展工程示范。彻底销毁经排查和识别的历史遗留多氯联苯和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加强调度,督促铬盐生产企业采取措施确保当年产生的铬渣全部得到无害化利用处置,不欠新账。对关停企业遗留的危险废物要进行跟踪调查,掌握最终去向,严加监管。支持存有含砷、含镉和含氰废渣等历史遗留危险废物的地区开展环境污染调查评估、环境风险控制和利用处置等方面的工作。

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采取措施加强废弃含汞节能灯、废旧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废镍镉电池、废氧化汞电池)、农药废物、实验室废物以及收缴的侵权假冒危险废物和易制毒品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非工业源危险废物在分类收集、转移以及集中处理、处置等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对大气、水和土壤环境的污染。相关部门收集的各类非工业源危险废物应交由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处置,环保部门对其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在大气、水污

染治理和总量减排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加强工业污泥处理处置的环境监管

根据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泥的处置需要,统筹污泥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污泥处理设施应当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重点加强对石油化工、农药、焦化、电镀废水处理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各类工业污泥的处理处置,严禁非法倾倒、转移和处理处置。将工业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情况及无害化处理处置的达标情况纳入污染减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一并考核。

加强对废脱硝催化剂的环境监管

将废脱硝催化剂纳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从收集、贮存、运输、再生、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环境监管,处理处置费用纳入电厂脱硝成本。引导企业按照废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及早筹建废脱硝催化剂再生或处置设施,禁止燃煤电厂委托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脱硝催化剂的现场再生。

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环境监管

加强飞灰污染防治工作的合作,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非法转移、利用和处置飞灰的行为。规范和治理整顿生活垃圾焚烧厂自建飞灰贮存和利用处置设施。依法整改、淘汰或关停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飞灰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开展飞灰资源化利用的研发与应用,资源化利用应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保证资源化产品生产和使用过程的环境风险可控,防止造成大气、水等环境污染。

严格控制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

利用现有水泥生产线处理固体废物的项目,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防止以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为由扩大水泥产能或阻碍淘汰落后产能。水泥生产线处理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按照要求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保部门协同卫生、建材、水泥行业及相关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防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对水泥产品成分和性能的影响,防止水泥制品在使用中对人体健康造成新的危害。

加强报废汽车拆解污染防治

加强对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的环境监管,明确相关环保要求,防止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以及产物无序利用造成的环境污染。拆解产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处置;属于各类电子废物的应交由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者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名录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属于电线电缆、电机的应提供或委托给环境保护部核定的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或其他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进行拆解处理。

防范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二次污染

结合产业发展和地区特点,将辖区内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城镇污泥集中处置厂、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工业集聚区工业污泥集中处置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企业等,纳入重点污染源监督范围,加强其废水、废气(含特征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监督性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统筹考虑进口废物和国内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进口废物企业的违法行为

切实加强与属地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共享制度。配合海关坚决遏止边境电子废物等固体废物走私的猖獗势头。对日常监管问题较多、管理不规范、有环保违法记录的进口废物企业,采取适当减量审批等方式,重点加强监管。对违规转让进口废物许可证、将进口废物全部或部分非法转让的企业,依法撤销其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两年内不予受理其废物进口申请。

限期整治污染严重的各类废物加工利用集散地

建立环保、海关、质检、公安、工商等多部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限期整治或取缔各类固废非法拆解加工处理小作坊和污染严重的废物加工利用集散地。加大对非法焚烧、酸浴电路板、废塑料加工污染超标排放以及电子废物拆解产物深加工污染超标排放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防止各类进口废物、国内废物流向污染严重的集散地进行加工利用。

将国内现有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等项目与进口废物“圈区管理”相结合,借鉴进口废物“圈区管理”环境监管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对辖区国内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进入园区实行“圈区管理”,对废物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危险废物等进行集中控制,妥善处置,提高国内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

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

不断优化区域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的产业布局,建立退出机制。坚决取消“技术设备落后、不符合环保要求、资源综合利用率低、缺乏诚信和管理混乱”企业相应的拆解处理资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杜绝拆解中产生的拆解产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类产物流向不规范企业。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将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提供或委托给有相应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规范拆解处理,防止流人个体手工作坊非法拆解。加强电子废物拆解产物深加工过程的污染防治,确保环境安全。

加强对大宗固废堆存及加工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

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出台有利于各类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建设,并采取措施加强综合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综合利用产品环境安全评估,防止固废在综合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污染问题。鼓励有色金属采选矿渣等大宗废物走资源综合利用途径,最大限度地减少无害化处理量。加强各类工业固废堆放地的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大气、水和土壤环境的污染。

创新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固废环境管理的整体水平

建立“捆绑式”环保监管机制

充分运用现有的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手段,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进行联动管理,建立全方位固体废物“捆绑式”环境管理模式。把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的要求与大气、水、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考虑对固体废物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将危险废物重点管控企业环境监管纳入环评、“三同时”验收、环境统计、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环境监督执法以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中。特别注重从源头抓起,在新改扩建环评报告中对危险废物进行专门评价,准确确定危险废物种类和产生量,并对其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提出明确要求,在“三同时”验收时予以落实。环境监察部门对企业的现场检查应综合该企业大气、水、重金属、污染减排以及危险废物的检查,避免多次检查、多头检查、多种评价。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应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纳入政府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每年公布考核结果,并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考核相结合。

建立“一企一档”制度,实行源头管理精细化

全面清理本辖区“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经营情况备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口废物审核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审批和拆解处理审核等依法审批审核事项的档案资料,落实“一企一档”,建立并及时动态更新信息库,建立固废领域审核审批信息与企业日常环境监察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综合执法等创新机制。按照“分级审批、属地管理为主,专属管理为辅,上级环保部门稽查为补充”的原则,将固废企业的证后监管交由相关辖区内环保部门负责,上级环保部门重点对下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行为进行监察。

加强贮存转运规范化和过程监控信息化环境监管,

依托物联网技术,建立危险废物转移、电子废物拆解以及进口废物运输全过程电子实时监管以及视频监控系统。鼓励危险废物跨区转移数量较多的省(区、市)开展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电子联单,网上审批,转移备案试点。建立固废领域审核审批多部门、跨部门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将依法查处的涉及各类危险废物、进口废物、电子废物违法案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中,联合多部门对违法的失信企业实施联合约束与惩戒。

优化审批审核流程,衔接下放审批权限

构建规范、优化、高效的固废领域行政审批审核管理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管理职责权限。梳理固废领域行政审批权限涉及的类别、法律法规和政策、申请对象、办事标准、要求和时限,细化行政审批审核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正确履行审批职能。将审批审核办理流程、办理期限要求、许可内容规范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按照固废领域行政审批下放权限和审批内容,明确“放、接、管、服务”各个环节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下放的审批事项落到实处,实现放管结合、无缝对接。对于条件不成熟的审批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次下放到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

增加行政管理力量,提高技术支撑水平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政管理力量。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矛盾突出的省份,省级环保厅(局)内应单独设立固体废物管理部门,明确主管部门与相关配合部门职责,加强内部的统筹协调,提高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固废管理监督执法能力,与环境监察部门结合,实行综合执法。

进一步明确省级固体废物管理技术中心的管理职能,重点突出为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固废管理政策法规规划和审批审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审管分离”。完善国家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与地方的对接,形成一整套“上下联动,横向联通,管理规范、服务快捷、便于监督、安全可靠”的固废信息管理系统。推进社会化的网上培训平台模式,开展面向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以及危废鉴别等工作的人员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使相关人员准确掌握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掌握危险废物管理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提高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等能力。

主要

参考文献

[l]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印发《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EB/OL].http://zhb.gov.cn/gkml/hbb/bwj/201210/t20121023_240228.htm,2012-10-8.

环保废气的治理篇3

通过各部门的协作并采取路面检查、日常年检、改造双燃料及更新车辆等多项工作措施,确保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全部达标。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市交管局责任分工

1.各县(市)、区及市区交警大队在日常巡逻、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抽查工作,执勤民警在道路上发现有明显冒黑烟的机动车辆实施暂扣行驶证管理措施,并要求其机动车驾驶人或车主及时到检测机构或环保检测部门进行尾气复检工作。

2.各县(市)、区车管所和市区车管所在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及转移登记工作中,机动车查验科及检测场站要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制度、机动车尾气年检制度、合格证制度,与环保部门积极配合,认真查处参检车辆尾气不达标的个案。

3.全市各交警大队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支持,会同辖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环保局、交通局、城管局以及治安、刑警等单位)全力合作,深入村镇、企事业单位、社区等车辆集聚的场所进行排查摸底,从源头上堵住尾气不达标机动车上路行驶。

4.邀请环保专家为一线民警讲授相关环保方面的知识,掌握机动车尾气不达标的各项指标和特征,提高执勤民警甄别尾气超标车辆的查处能力,有的放失的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

5.运用市交管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服务网站”平台,向社会曝光报废车和逾期未参加年检机动车号牌号码,并广泛宣传治理报废车和尾气超标机动车的重要意义及危害,全方位地普及广大群众环保知识,敲响环保意识的警钟,为静化省会空气质量和主动举报、上交报废车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6.充分利用XX年市交管局与市汽车回收公司共同出台的《关于全市治理报废机动车专项行动奖励办法》的条款,加大对举报、追缴报废车及治理机动车尾气超标等好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激励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我市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形成人人参与治理尾气超标车辆的良好局面。

(二)市环保局责任分工

1.市环保局负责与环保科研单位联系、合作,运用科学方法和科技手段对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全面进行分析,研究市区二级以上天气所限最大车辆运行数量,为政府宏观指导、调整市区机动车运行数量提供依据。

2.会同市政府法制部门、市交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整合各部门的法律、法规,使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执法合力。

3.借鉴外地治理机动车尾气的经验和作法,增设并投入现代化自动监测机动车尾气等相关设备和产品,切实有效的对在用的机动车进行动态监管。

(三)市交通局责任分工

年内更新600辆天然气出租车,同时在上半年对市区6710辆出租车全部完成改造双燃料工作。

(四)市城管局责任分工

全年增加天然气公交车300辆,并对燃油车进行改造,年内将现运行的天然气公交车比例由目前的46%提高到56%。

环保废气的治理篇4

[关键词]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X7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3-0159-01

随着社会科学进步的不断发展,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工业生产等多领域中,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治理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挥发性有机废气,也称VOCs,主要包括烃类、氨、硫化物等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其室温下饱和蒸气压超过133.3Pa,沸点在50℃到260℃之间。不仅气体本身作为一次污染物会危害人体健康,并且可以和N02反应进一步在紫外线的参与下形成光化学烟雾生成二次污染。光化学烟雾,是一种有害的淡蓝色烟雾,它可以引起大气污染、影响建筑材料、导致农作物减产,并且和人体多系统疾病有关。因此,]发性有机废气的处理刻不容缓,我国也已经出台了相关法规政策治理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排放。本文通过阅读大量文献资料、分析实践实例,对治理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处理技术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加以介绍和分析。

一、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

吸附法是常用的治理技术之一,将流体中的某组分吸附浓缩在多孔性固体表面,从而分离该组份。通过技术的不断完善,已基本实现自动化控制,净化效率满足常用要求,就是对于高浓度的气体的吸附效果不佳。这里要强调因地制宜的选择合适的吸附剂。良好的吸附剂,如活性炭等,密孔面积大,成分稳定,耐性佳。具体而言,颗粒状活性炭结构不如活性炭纤维效率快。近来研究发现,氧化后活性炭有效传质系数更大,性能更佳。

催化燃烧处理技术也是净化废气的好方法,催化剂使得废气中未燃净的成分在较低温度下充分氧化分解。该技术对废气中的可燃组分效果好,反应安全,温度要求较低,辅助燃料消耗少。但是尘雾会影响催化剂寿命,因此应用环境要求严格。技术的使用步骤复杂,需要对废气进行净化前处理。具体流程是:气体在预热室加热升温,燃烧净化后气可以通过热交换回收部分热量。或者对有机物含量较高的废气,进行热平衡反应。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低浓度低温度的废气,可以先吸附浓缩后再催化燃烧。整个反应过程中,在热量回收率高时,热平衡要综合考虑废气不同成分和不同浓度放出的不等的热量,不同催化剂导致的起燃温度的高低不同。从而实现无需添加额外热源的经济环保的废气净化技术。目前在化工、环境工程等多行业中用于净化挥发性有机废气和处理汽车尾气。提高催化剂性能是进一步深化应用的必由之路。

另一种处理方法:液体吸收法在消除废气的同时,还可以再回收利用部分物质,该技术的废气去除率较高。液体吸收法通过区分吸收剂液体中废气的溶解度等差异,净化废气。选择与有机物相似相溶的溶剂如柴油等,对废气进行吸收,再对溶剂进行解吸处理回收部分物质。技术工艺流程简单、投资费用低,但对塔式吸收设备要求较高。液体吸收技术在大流量高浓度的废气处理有着比较广泛的应用,其缺点是易受腐蚀,并且存在二次污染。该技术的进一步研究方向是探索无毒无害、解吸率高、可以反复使用的新材料。

另一项新兴的技术,是生物处理技术。该技术近年来发展很快。微生物具有适应污染、吸收再生、投资费用低的优点。微生物将挥发性有机废气作为代谢底物,降解处理效果好,并且生物处理技术的投资、运行费用相对较低,并且没有二次污染。技术基本流程是将生物膜覆盖在过滤器中,在膜中生物相和废气发生生物化学反应,有机降解废气。微生物的生存需要控制适宜的PH,同时对有机溶液也有一定的选择性。生物处理技术对难处理的恶臭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性有机物降解效率佳,对含氯较多的分子效果较差,适合于处理气体流量大的气体。进一步研究方向是对特定污染的特定微生物的培养,对填料、生物膜的适应性优化以及建立相关数字模型以系统计算废气处理相关流程设计。

值得一提的是,光催化氧化法。光催化氧化具有选择性,其用料可以循环使用,反应条件要求低,经济成本低。活性炭纤维作为载体的负载型的纳米Ti02光催化剂是一种非常便利的新产品,产品的比表面积大,稳定性高,抗光腐蚀性强,有较强的吸附作用,光催化综合性能好,不需更换再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发生反应速度快,具有抗菌效果。该技术还处于实验室阶段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发展方向上可以使用贵金属沉积、复合材料等多种制备方式对材料进行进一步效率优化,采用气相沉积法等多种手段,对实验条件进一步优化,将微波场等先进技术和光催化相耦合,从而进一步提高光催化效率。实验表明,一些纳米技术的应用大大推动了这一技术的进步,如纳米级粉体材料氧化还原性能极强,总之,该技术具有极大的经济潜力。

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处理是利用等离子体物理化学反应的原理,借由高能粒子处理废气。常用的有电子束照射法等。低温等离子技术的能耗低,使用便利,不产生副产物、放射物,适于处理有气味气体。其发展方向是:进一步减少水蒸气含量的影响,提高处理反应效率,降低初始设备投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挥发性有机废气集成治理技术

集成治理技术是指除了上述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技术的单独使用外,将上述生物处理法、光催化氧化法、液体吸收法、吸附法、催化燃烧法、低温等离子处理法等针对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运用。目前广泛应用的例子有:将吸附法和液体吸附方法联合运用,回收高浓度苯乙烯废气;利用等离子体与催化反应的协同效应对废气进行处理等等。实践证明,集成治理技术处理提高了处理效率、降低能耗,其效果良好,发展前景广阔。

三、总结和展望

在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中,上述技术各有千秋。总体而言,治理技术的发展总体方向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技术,提高设备容量,简化操作步骤,研发高效无毒的新兴材料和新技术,避免形成二次污染,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处理材料的重复使用率,扩大应用领域,降低反应条件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本文查阅相关文献和实例分析,对生物处理法、光催化氧化法、液体吸收法、吸附法、催化燃烧法、低温等离子处理法等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进行了简要的介绍,立足上述技术的发展现状提出了可行性发展建议,展望了发展前景。总之,整体学术水平的提升有助于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有助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有助于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对于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杨豪,李彦旭与卢姿,生物法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的研究.广东化工,2009(08):第125-127+124页.

[2]张娇,挥发性有机废气生物滤池净化实验装置的研制.实验室科学,2017(01):第188-190页.

环保废气的治理篇5

在铝业公司35年的发展历史中,环境保护工作占有十分重要的篇章。35年来,经过几代丹铝人的不懈奋斗,丹江铝业的面貌发生了巨大改变,由最初的能耗高、污染大的10ka自焙槽生产线发展为现在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各项污染指标排放大大低于国家环保标准的200ka预焙槽生产线,产品结构由单一的铝冶炼发展为铝冶炼、铝加工并举,工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丹江铝业公司正在向建设“清洁工厂”的目标前进。

丹江铝业自1997年公司与德国vaw公司签订了引进114.5千安电解(三万吨)系列设备的合作项目,开始了具有全新意义的环境保护工作。本次技术改造,公司起点定位于上世纪9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投资4.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400万元,引进德国、瑞士、美国等先进环保设施和技术,全面采用了新设备、新技术。特别是浓相输送技术的引进,为公司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扫清了技术障碍。经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验收监测,工程电解烟气氟化物净化效率达97%,粉尘净化效率达99.9%,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低于国标中规定的排放标准。该系统不但可以净化电解废气,还能有效地回收烟气中的氟化铝,彻底解决了治理烟气的难题。

在2000年新建三期续建(二万吨)电解工程中,环保投资达到1003.14万元,确保了车间天窗和工作岗位含氟浓度、原创:含尘浓度小于国家标准,并顺利通过了环保部门的竣工验收。

在2003年实施的四期技术改造五万吨电解工程,采用了国内具有先进水平的200ka预焙槽技术,并安装了当今电解铝行业最先进的、最成熟的干法净化系统。工程环保投资达到1640万元,其中废气治理费用1076万元;废水治理费用313万元;噪音治理费用35万元;固体废弃物治理费用100万元;绿化生态投资40万元;其他76万元。废水污染因子达到国标一级排放标准,废气污染因子达到国标二级排放标准。在加大污染物排放治理的同时,我公司还加强了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目前,废水的重复利用率已达到100%。

按照国家产业、环保政策的要求,我公司在承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分流安置压力的情况下,于2004年10月至2005年6月,全线关停了2.3万吨自焙槽生产线。

至此,我公司基本实现了电解污染的环境治理。三期技改、三期续建工程和四期技改工程的成功以及自焙槽的关停,不仅给公司创造了经济效益,还给社会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长期以来,我公司始终把环保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完善环保运行规章制度,总结环保设施运行经验,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中的机算机控制能力和推进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为了使环保设备、设施能稳定运行,排放污染达标,且降低运行成本,使环保处理工艺更趋合理。公司对烟气净化工艺采用计算机在线控制,收集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后,通过采用最合理的操作方式提高净化效率。并对净化处理单元的标志牌、操作规程、岗位责任等全部制度化、明示化。确保了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低于国家标准;

二、投资50万元完善各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油水分离池,将收集到的废液进行统一处理,从而保证了不外排废油;

三、新建塑料颗粒生产厂。将原材料包装袋收集起来,集中送往塑料颗粒生产厂,使废物得到综合利用;

四、对锅炉烟气排放指标的控制,通过燃用精洗煤、低硫煤手段,大大降低了二氧化硫的排放;

五、公司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公司通过推行“清洁生产工厂”、节能消耗,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环保废气的治理篇6

一、基本情况

我镇制革行业环境污染整治企业共有13家(负责人16个),占全区整治企业总数的68.42%。本次整治工作,一是企业多,时间紧,任务重;二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存在不够平衡、规模上有大小,生产上有不同结构;三是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放缓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经济效益也受到很大的影响,但我们必须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来进行彻底整治。

二、总体目标

制革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至2009年底前实现目标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治污设施配套,管理机制健全,总量控制有效,污染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治标准

本次整治全镇所有从事制革生产的企业,具体整治内容如下:

1.根据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制革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细化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以稳定达标排放为目标,全面完成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治理任务。

废水: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外排废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中的一级排放标准;符合纳管条件的必须达到纳管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应按阳光排污口规范要求设置,日排放废水300吨(含)以上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日排放废水300吨以下的企业安装废水流量计。各参与整治企业应建立完整的污染处理设施运行台帐,企业不具备化验条件的须委托*区皮业商会中心分析室对外排废水实行手工监测。

废气:锅炉须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装置,废气排放须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相应标准;磨革工序应配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粉尘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食堂应配置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须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规模”标准。

噪声: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的相应标准,周边环境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

固废:染料、助剂桶、污水站污泥等危废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进行收集、贮存,并由生产厂家回收或委托具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并做好台帐记录。厂内暂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工作。

2.落实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严格控制排污总量。

所有参与整治企业,须落实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通过淘汰落后设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中水回用等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总量控制在核定指标内。

四、具体要求

1.各企业必须委托资质单位进行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及污染治理工作,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质量。

2.明确责任,谁污染谁治理,一级对一级负责。

3.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改良生产工艺,从源头控制污染的产生,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和能源的消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在整治期间,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不超量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