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学的教育任务(收集3篇)
普通中学的教育任务范文篇1
关键词:普通高中;债务;化解
高中教育的先导性、全面性、基础性,决定了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性。有了高中教育的支撑和保障,才有高等教育的壮丽与辉煌,才有人才队伍的壮大与兴旺。近几年,部分高中因各种原因负债累累,寻找解决普通高中负债的途径迫在眉睫。学校、政府和社会是普通高中债务解决办法的三方主体,必须齐心协力、互相支持,才能帮助普通高中在债务危机中站起来,使普通高中轻松、健康、稳健的发展。
一、政府对化解普通高中债务的扶持
现在,九年义务教育免交一切费用,学生教材、学校经费全部由国家无偿划拨。中职学校学生除了享受学费补助外,还发放了生活费。国家倡导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也预设了“到2023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但普通高中没有这些优惠政策。考虑到政府财力有限的现实情况,无力在刚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迅速把普通高中教育也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但面对普通高中的重重债务危机,政府仍应帮助普通高中顺利度过难关,保证衔接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桥梁的稳定。
普通高中教育是一种典型的准公共产品,一方面具有较高的私人收益,另一方面又具有较高的社会收益,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但总体来看,其社会收益要大于个人收益,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教育成本分担原则,政府对普通高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近年来,尽管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普通高中的教育投入,但政府的主要责任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一)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普通高中的支持
从各省(区、市)生均事业费的分类看,2006年普通高中生均事业费处于后两类的地区为河北、安徽、河南、湖北、江西、广西、贵州、陕西、青海和甘肃,属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省份,他们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自给能力都较弱。上述地区除河北外,人均GDP处于全国后列,财政自给率低于50%。在地方财政收入有限的情况下,要使地方政府担负起普通高中教育的投入责任,增加教育经费投入不太现实。
这些地区的普通高中建设中,负债的并不在少数。地方政府无力对普通高中教育加以扶持,只有依靠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普通高中的支持。随着经济的逐年发展,中央和省级财政应适当考虑目前普通高中的发展状况,加大对普通高中的支持。
(二)经济发达地方政府应加大对普通高中的扶持
地方教育投资是与国家或中央教育投资相对而言的。地方教育投资是指运用各省市、自治区的经济实力支付的教育投资。普通高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投资,目前国家把对普通高中的教育经费负担下放到地方政府。普通高中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从我国中央财政教育投资和地方财政教育投资的分担比例看,我国地方财政教育投资所占比例在85%以上,是教育投资的主要部分。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快,地方政府拥有雄厚的财力基础,可以支持、改善当地的普通高中教育,给予普通高中大力支持。据了解,珠海市政府早在2007年8月1日就宣布,从2007年秋季起,珠海市将对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实行12年免费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书杂费全免,高中教育阶段免学费,持有“低保证”的特困家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免交课本资料费。这类地方政府对普通高中的大力支持,充分解决了普通高中的债务问题,也极大的促进普通高中的健康迅速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了普通高中财务的后顾之忧。
(三)加强高中教育立法,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
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立法,尽快制定《高中教育法》,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法律形式保证普通高中教育的投入及规范收费等问题。1996年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明确提出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同年,教育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对高校的收费进行了规范。然而普通高中自1996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制定了《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后,至今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也没有出台。只有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和规范了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投入和管理,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理可循、依法办事的发展轨道。
(四)整顿秩序,杜绝教育市场的无序竞争
目前,农村及城镇各级各类职业及普通高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债务问题,只不过债务数额大小或偿还能力有所不同。各学校为了尽快消化债务,盲目扩大办学规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不是靠质量吸引学生,而是靠降低收费标准争夺生源,结果造成了教育市场的无序竞争。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竞争中要发挥积极调控作用,既要引导各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优质的教育、优秀的师资和优良的环境吸引学生,还要积极扶持招生困难的薄弱学校,最大限度保证各校现有的教学资源得以充分利用。要坚决打击少数学校通过降低收费标准搞不正当竞争,也要阻止各校以高额奖金或免收学费等许诺来招收已被录取到其他学校的优秀初中毕业生,造成招生的秩序混乱和办学效益的降低。特别要防止债务额小或靠政策扶持起来的老牌学校利用兄弟学校的困难,带头搞不正当竞争。在条件许可的条件下,可以对已经被录取又择校的学生,由接收学校向原录取学校交纳部分补偿金,以平衡各学校之间存在的矛盾,并能有效地扶持薄弱学校。
二、学校方面化解自身债务的可行方式
(一)清理现有债务,根据债务来源采用多种方式化解
地方政府应安排教育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普通高中负债情况进行清理认定,根据债务形成原因确定偿还主体。根据债务形成原因可分为建设债和管理不力债两种。将建设举债和欠债从学校剥离出去,上划到教育行政部门或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筹集资金进行偿还。对管理不善造成的举债,一方面要追究责任,另一方面要研究偿还政策,比如地方政府承担一部分,学校自行化解一部分。总之,高中学校在响应国家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号召下举债办学,让老百姓的子女提前享受了优质教育,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出了突出贡献,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就应该为所欠下的债务买单,让普通高中能够重新轻装上阵,让高中校长能从沉重的债务中解放出来,更好地为高中事业谋发展。
(二)盘活固定资产
高中学校面积一般都较大,而且周边商业活动繁华,不能为教学所用的门面房商用价值很高,单纯依靠收取租金的方式给学校创造的利润不高,因为房租收入衍生的各项税费比例很大,仅税务部门的综合税率就是17.5%,土地管理部门的出租出让金费率按房租收入折算大概占2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非转经”占用费按房租收入折算也大概占25%,也就是说房租收入的近70%不能为学校所用,如果将这部分房屋一次性拍卖的话,所需要支付的税费还不到20%。同时一次性拍卖收入通过政府协调可以用来偿还高息借贷,学校还可以减少利息支出。
(三)落实校长任期目标制,强化校内人员管理
为防止债务无限扩大化,将每届校长任期内的债务锁定在一定额度内,与其任期目标挂钩并进行考核,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此项指标未完成的一律给予考核不合格。这样不仅可以增强校长在任职期间的资金使用责任感,促使其加强内部管理,千方百计开源节流,同时可以预防和杜绝挥霍浪费现象和腐败现象发生。强化学校内部人员的管理,明确学校内教师与职工的比例,使其维持在一个适当的比例,既能保证学校日常工作的正常运作,又能极大促进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四)科学控制普通高中的发展模式
根据我国人口出生规律,高中阶段学生入学的高峰期已接近尾声,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将维持低生育水平,普通高中的在校生人数不会有新的突破,甚至有减少的趋势。因此,学校没必要再大规模地进行校舍扩建,只要将现有的资产管理好、维护好、使用好就行了。
普通高中的发展应该走内涵式的道路,而并非是靠规模扩张和硬件建设。学校最核心的竞争力是“软实力”,学校“软实力”――可以理解为一所学校为学生提供高质量教育的能力。它是学校确保所有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得到发展,达成高质量学业的能力。普通高中应将自身的发展重心放在“软实力”的建设上,既减轻债务,又能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机制,奖惩分明
建立完善的学校财务管理机制,为每一笔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管理,切忌投机运作,盲目经营的随意行为。在财务管理等条款中将借债的决策和程序等方面立下“规矩”,并使这个“规矩”具有可操作性和可监督性。机制须有配套的科学的奖惩制度,鼓励好的,遏制非分之辈。只有这样,才能使学校处理好谋求自身发展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关系。并且能监督可能产生的借款过程谋取私利,个人情形的发生。学校内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机制可以充分的自我约束,同时,自我适度发展的运行机制能保障学校的良性发展。
制定学校财务管理机制,要把握教育经济规律,请专业人士根据个体情况制定最适合的方案。教育经济的特点是:效益具有滞后性,物质生产部门的经济效益只指“经济”收益,而教育投入一定的资金后很难马上得到相应的经济回报,只有对教育经济规律有清醒的认识,才会在学校财务管理中自觉执行适用于学校经济活动专门领域的各项财务法律法规,才会使学校应得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或侵害,才能更好的执行这个财务管理机制。
(六)推行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
普通高中扩大规模中用于后勤方面的建设和投资占了较大的比例,而后勤部分并非学校所独有,学校可以将后勤服务社会化。后勤服务社会化,就是本着“谁投资、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把学校的后勤建设与服务推向社会,甚至有些大的硬件建设也可以交给社会投入来完成,学校采取有偿使用或租赁的办法,待条件成熟后学校回收。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虽然不能直接帮助学校消化债务,但可以大大缓解改善办学条件带来的经济压力,还能有效增强学校创建示范学校的能力和扩大办学规模的能力。特别是可以把学校工作从这些烦琐事务中解放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管理及学校的发展上。根据教育的实际情况,学校可以把学生公寓建设与经营、学生食堂的建设与经营、微机房的建设与管理和体育场馆建设与管理等推向社会。可以肯定,后勤服务社会化是支持扩大办学规模和创建各级示范高中的不可多得的有效办法,但必须注意的是,在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过程中,后勤建设与服务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与规章,有关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必须合法,必须遵循教育行业行规,不能离开教育的本质进行纯商业化经营,学校还要与有关人员签订周密的协议,决不给将来工作留下任何后遗症。
三、社会方面可提供的途径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使学校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
社会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节约的良好美德,使学校的每位成员都形成节约的意识,杜绝浪费,对铺张浪费的行为予以曝光,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从而减少学校债务的产生。
(二)建立良好的社会捐资助机制,吸引社会各界的投资
社会应建立良好的普通高中捐资助制度,使捐赠者受到社会的认可与尊敬。政府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教育的作用,呼吁全社会参与办学,吸引投资。通过媒体,积极宣传我国的多种办学形式,大力吸引有经济实力且热爱教育事业的社会组织、企业、集体或个人参与到普通高中的办学,为普通高中负债找到良好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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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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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学的教育任务范文篇2
一、城市普通中学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增加,普通中学中非示范性高中优势日渐显现。城市普通中学在节约当地政府教育经费的投入,合理利用教师资源,方便附近居民小孩入学等方面,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现行城市普通中学的发展也面临许多问题。
(一)学校多位于城市边缘,办学难以形成特色。以南宁市中学为例,普通中学大部分建校时间较短,很多学校建在城市郊区,以方便附近居民子女入学。随着城市发展,外来人口增加,郊区逐步城市化,使这些中学成为优先满足附近居民子女人学需要的学校,其生源来源复杂,办学形式不明显,难以形成自己教学特色。
(二)学生来源面广,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从生源来看,学生的生源比较复杂,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城市普通中学接受的大部分是考不上重点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和属于地段小学毕业生。初中学生部分来源于附近居民子女、外来务工子女和外地借读生;高中部生源主要来源于本校初中毕业后回归本校的就读学生,以及附近的厂矿企业和社区学校的学生。其中还有部分来源于南宁市城区扩大后农村中学的学生。/
(三)城市普通中学教师育人任务繁重,工作量大。在城市普通中学中,教师的首要任务是育人,其次才是教学工作。特别是初中部的教学管理工作中,育人的工作尤为重要。普通中学教师每天要花费相当大的精力解决学生的问题,如打架、斗殴、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教师们亲自解决,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教师的教学工作。
二、城市普通中学管理对策
(一)加强普通中学的班级管理,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针对城市普通中学学生历来纪律比较散漫的问题,学校必须加强班级管理和严肃校纪校风,提高普通中学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强班级管理,就必须依靠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共同努力,在普通中学中实行全员育人制度,实行班级管理组,推行在每个班级中,除班主任负责管理外,每班的主要学科老师要一起共同协助参与班级管理,并成立班级管理组。新学期开学之初,年级组长必须召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班级管理组会议,制定本学期班级目标,管理计划、班级纪律和管理措施。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班主任和课任老师,担负着实施素质教育的使命,在传播知识的同时,也是对学生思想的教育,更是人格的影响。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包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作风,都会使学生有很强的模仿性,学习性。/
普通中学的教育任务范文篇3
一、指导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扎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升我县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崛起武陵山,领先于东南”宏伟目标的实现。
今后5年,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
政府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将《纲要》纳入本地“十二五”规划,制定具体措施,加大投入,推动《纲要》的实施。社会各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
全民参与——公民是科学素质建设的参与主体和受益者,要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实施《纲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提升素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纲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纲要》,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促进和谐——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我县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发展,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显著提高。实现以下目标:
——进一步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主题,大力宣传普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疾病预防、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方面的科学知识、技能和方法,大力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进一步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明显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较大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继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巩固市科普示范县创建成果,切实开展科普示范工作,确保2013年申报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
三、主要内容及措施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在“十二五”期间实施以下主要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基本国情、市情和县情,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进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加大科技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科学教育水平。
——加强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的整合,广泛开展校外科技活动和科普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初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措施(牵头单位:县教委):
——通过实施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广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科学课程,逐步推进高中科学课程改革;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改革科学教育评价制度,定期监测科学教育质量。(责任单位:县教委)
——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水平和质量。结合农村实际,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发展针对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开展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培训等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县教委)
——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反对等的宣传教育。发挥未成年人在家庭和社区科普宣传中对成年人的独特影响作用。(责任单位:县教委、环保局、卫生局、安监局、政法委、文明办)
——通过“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百名科技专家进乡村学堂讲科普活动”、科技馆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与未成年人开展面对面的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县教委、团县委、妇联、科协、县经济信息委、环保局、水务局)
——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县妇联)
——新闻出版、新闻媒体、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报社、文联)
——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利用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教育资源,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县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建成并开放,加强现有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综合性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发挥社区教育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教委、科协、科委、民宗委、财政局)
——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活动,培育和激发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提升青少年学科学、用科学和动手动脑能力,促进青少年科学素质的提高。(责任单位:县科协、教委、团县委、环保局)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继续开展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科技传播的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在农民身边建立科普示范和惠农服务的长效机制。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意识,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并将推广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重点是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和青年农民的技能培训。
——提高农村妇女特别是边远乡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2.措施(牵头单位:县农委):
——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宣传和培训体系。按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规划》和《中国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的部署要求,指导面向农民的各类科学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农委)
——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结合实施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绿色证书工程、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多渠道加大培训力度。发挥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有关大中专院校和其他农村成人教育机构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农委、组织部、党校、妇联、教委)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和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科技之春等活动,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科协、科委、卫生局、文广新局、文联、食药监局)
——开展农村科技、科普示范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示范体系。开展创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和县级科普示范乡镇等活动,大力发展科技、科普示范基地,着力培育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技示范户,发挥好它们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科协、科委)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科技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基层欢迎、社会满意、农民群众得实惠的支农惠农项目,重点培育和扶持20个以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科技专家服务团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形成动员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培养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科协、县民政局、县科委、县供销社)
——加强农村基层科普能力建设。依托农村中小学、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文化站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发展乡村科普活动场所。推动县城和乡镇科普画廊、村科普宣传栏等建设,开发和充实适应需求、富有特色的展示教育内容。(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经济信息委、科协、市政局)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在城镇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加大对城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形势的稳定。
2.措施(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合理分工、加强合作。(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教委、扶贫办)
——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教委)
——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着力加强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教育,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积极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协)
——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在职业培训中,加大有关科学知识的内容。(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经济信息委、教委)
——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机会和途径。(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四)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着力于增强社区居民健康寿命,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拓展科普工作增进社会服务功能,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居民团结友爱、互助共荣的协作精神,营造依法表达诉求、科学文明生活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以社区科普服务能力提升为重点,调动社区居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增强社区居民应用科学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措施(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广泛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开展大型政策咨询活动,宣传普及法律常识、法规知识和国家有关政策知识,引导社区居民知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环保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卫生局、环保局、妇联、文明办、食药监局)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加强社区科普工作。将社区科普活动室、社区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创建科普示范社区和科普示范家庭。(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民政局、科协)
——以城镇社区为依托,通过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建设学习型社区,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在面向领导干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突出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调动公务员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2.措施(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经济信息委)
——各级机关在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机关中,其学习培训制度应体现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
——县委党校和县行政学校要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责任单位:县委党校、组织部)
——举办讲座、报告会等科普活动,编辑出版相关的科普读物,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组织公务员参与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县科协、人力社保局)
四、基础工程
配合上述行动计划,“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以下基础工程。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任务: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队伍。
——加强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形成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的教材教法。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2.措施(牵头单位:县教委):
——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和职业教育学校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教委)
——建立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教委、科协、科委)
——加强科学教育与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教师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立县科技辅导员协会,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责任单位:县教委、科协)
——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育教学质量。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责任单位:县教委)
——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编写教材。(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教委、农委、组织部)
——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县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增强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职教中心、农广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责任单位:县委党校、教委、农委)
——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社区学校、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教委)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任务:
——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展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
——集成科普信息资源,建立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加大优质科普资源建设和整合力度,探索建立社会化的科普资源建设格局,加强科普资源共享,巩固和拓展现有科技场馆的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优质科普服务。
2.措施(牵头单位:县科协):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科普创作,支持优秀原创科普作品。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建立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普创作、科技传播专业团队发挥作用;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责任单位:县文联、财政局、科委、科协)
——加强合作与交流。推动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界的有效合作,促进我县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责任单位:县文联、科协)
——逐步集成县内现有科普图书、资料、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信息,建成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科委、科协)
——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责任单位:县科协、科委、文联、农委、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气象局、扶贫办、文广新局、财政局)
——充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公共科普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环境。(责任单位:县科委)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任务:
——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县广播电视台科技节目的播出密度要加大,《报》科技专栏的版面扩大和刊发密度要加大,各类科普资料的品种与发放量等要大幅度增加。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提高科技频道、专栏制作传播质量。
——将“科普论坛”打造成特色科普品牌。
——充分发挥手机、互联网、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增强科技传播的覆盖面和吸引力。
2.措施(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鼓励各类媒体兴办科技栏目,重点支持有广泛影响的精品栏目。(责任单位:报社、广播电视台)
——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积极培育市场,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引进现代营销模式与先进编创技术,注重市场调研,提高播出和编辑出版质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报社、广播电视台)
——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发行渠道,加强网点建设,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农村的发行工作。(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提高各类媒体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切实办好“科普论坛”,坚持由县委县政府主办、县科协承办、相关单位支持配合的机制;坚持每年举办一届,每届都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科普”主题,将其打造成为独具特色的科普品牌。(责任单位:县科协)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任务:
——进一步加强对新建科普基础设施的指导,重点利用好现有设施,多开展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为公众提升科学素质提供场所和阵地。
——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机制改革和更新改造,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力,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充分发挥科研基础设施的资源优势,发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在乡镇建设科普画廊、科普工作站,在村(社区)建设科普宣传栏和科普惠农、科普惠民服务站,并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增强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充分发挥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的作用,为农村、社区和学校特别是边远乡村提供科普服务。
2.措施(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突出社会公益性,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制定科普设施的发展规划、建设标准、认定办法和管理办法,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科协)
——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协)
——对科普教育功能薄弱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基层科普设施的功能;引进和开发适应公众需求的活动项目,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吸引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社区科普设施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为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提供条件和机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科协、民政局)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普场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科协、民政局、经济信息委、国税局、地税局)
——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责任单位:县科协、科委、教委)
——培育科普展览、展品市场,推动设计制作社会化。(责任单位:县科协)
五、保障条件
(一)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进一步完善有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现有政策措施进行修订、补充和调整。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措施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科委、科协)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市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和《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责任单位:县科协、科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制定鼓励和吸引境内外机构、个人独资或合作兴办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机构的政策。(责任单位:县委研究室、政府研究室、投促办、教委、科委、科协)
——加强对经营性科普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营造多元化推进落实《纲要》的繁荣局面。(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科协)
——落实表彰和奖励的政策和措施。(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科协)
(二)经费投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公益性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市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县财政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将科普工作经费按全县总人口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保障《纲要》的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实施经费。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进一步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和相关实施办法,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投促办、科协)
(三)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培养专业化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加强理论研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力社保局)
——通过高等院校和有关研究机构培养大批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门人才,为不同类型科普场馆培养适应性广泛的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教委、科协)
——建立有效机制和相应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形成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的专兼职科技人才队伍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坚持每年表彰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带头人、科普示范乡镇、科普工作者。(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科协)
——增强科技界的责任感,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前沿知识的传播。(责任单位:县科委)
——稳定乡镇科协工作者队伍,各乡镇要为科协科普工作和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促进本乡镇公民科学素质的提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科协,各乡镇)
——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理论研究,加强学术交流,把握基本规律和发展趋势,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实践提供指导。(责任单位:县科协)
六、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县政府负责领导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并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相关任务纳入相应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科协、有关单位,各乡镇)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乡镇总体发展计划,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责任单位:各乡镇)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学技术协会,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责任单位:县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