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收集3篇)
中小学生如何预防校园欺凌范文篇1
同学打闹或恶作剧与“欺凌”的界线在哪里?中关村二小事件处理起来为何显得这么难?反校园欺凌,薄弱环节在哪儿,有效措施是什么?
是否“欺凌”谁说了算?
严峻(对外经贸大学法学博士后)
复盘中关村二小事件,涉事学生行为是否构成“欺凌”一直是当事各方最大的分歧。被“欺凌”学生家长跟校方与“欺凌”者家长沟通不成,无奈选择写公开信“求公道”,学校因认定性质为“开玩笑”及“偶发事件”而遭到公众质疑。
到底何为欺凌?由谁来判定才算公正?在实践中,性质和责任认定面临标准空白的问题。国内有社会学者援引最早研究校园欺凌问题的挪威学者的说法,认为构成欺凌的行为需具备三个基本特征:重复性、伤害性和力量不均衡性。
但随着校园欺凌事件不断曝光,越来越多的人质疑欺凌的本质不应只是行为的发生频次,而是它的“伤害性”。
此次事件中,受欺孩子被诊断出患有“急性应激反应”,这是何种程度的伤害?医院诊断时间是在事发后第八天,如何认定这种伤害跟孩子在学校被用厕所垃圾筐扣头的关联程度?
学校称这一“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涉事学生的行为已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那随之而来的重要问题是:只有经过学校“盖章”才能认定校园欺凌行为吗?即使有验伤报告或者心理评估佐证,但只要学校、老师认定是“开玩笑”,就不能坐实欺凌?
国家层面非常重视校园欺凌问题。2016年4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11月,总理在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严厉打击校园欺凌、暴力、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但“标准空白”的问题不解决,打击校园欺凌的效力就会减弱。
目前来看,是不是校园欺凌,至少不能交给学校单方面下定义,而制定有效预防及处理校园欺凌问题的操作手册,需要立法、司法、教育部门以及心理辅导机构各方联动。
自信是最好的“反欺凌”武器
为人父母者看到校园欺凌行为,都会产生强烈的带入感,“如果我的孩子被如此对待,我该怎么做?”
教孩子忍耐还是打回去?校内事情校内处理还是诉诸网络寻求解决之道?我觉得,家长发文控诉、学校息事宁人和舆论口诛笔伐都无益。
以暴制暴,绝非良策。心理学家认为,挫折会增强攻击的驱动力,负面情感会刺激攻击倾向。教导孩子以暴制暴对其精神健康和自信心培养并无帮助,且很可能培养出一名暴力爱好者――既然可以依赖暴力解决问题,就无须思考,也不必文明。
主张打回去的父母,其本意是希望孩子保护自己,但却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保护自己,情商和自信比暴力更有效。
其实,我觉得被欺凌是把“双刃剑”。如果家长和学校处理不得当,会给孩子的少年甚至成年生活蒙上灰色甚至“血色”;而如果学校和家长引导有效,则将是一笔宝贵的人生经验,让他们懂得当走出校园象牙塔,离开父母的荫蔽,该如何拥有一颗勇敢的心以及如何赢得尊重。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的方向,一是消除孩子的攻击性倾向,二是保护好孩子的自信心。
假如不幸有一天我的孩子也在学校遭遇欺凌,我希望自己能足够冷静,以正确方式应对:在做好孩子心理疏导工作的同时,与当事各方积极沟通达成谅解;最重要的,我要依据孩子的潜质顺势而为,帮助孩子培养拥有一项其他同龄孩子所不具备的特长与能力,可以令孩子在班级里获得其他同学的敬意,帮助孩子获得友谊。
保护好自家孩子的自信,比教孩子打回去更重要,比执著于“收割”对方孩子的道歉也重要。自信心得到很好保护的孩子,没有人敢再欺负他。
校园欺凌是社会病,得社会治
杨岭(鲁东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近几年,人们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态度出现两种极端。
一种是未能完全意识到问题青少年学生的潜在社会危害性,对其缺乏必要的惩戒,放任不管,对被欺凌学生的平等保护远远不够。
另一种是在舆论对校园欺凌的过度渲染和夸大下,认为校园安全形势极其恶劣,“校园恶少”罪大恶极,必须进行严惩。
这两种态度均未理性而正确地对校园欺凌现象加以认识和理解。要制订积极有效的社会防治策略,必须先引导社会公众理性关注。
一方面,校园欺凌这一社会现象不应被夸大,要防止心理学上的“孕妇效应”(指一种心理投射,即某个偶然现象随着人的关注而不自觉地被视为普遍现象)。
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人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尤其是人身安全的保护,对困境儿童进行帮扶,倡导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为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治理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此外要控制社会暴力文化,改善社会文化氛围。
对各类有害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影视作品要给予必要的打击。还要合理引导青少年群体亚文化。特别是注重寄宿制学校生活环境的改善,强化学生宿舍管理,妥善处理学生宿舍里的矛盾,消除危险性因素,改善宿舍成员之间的人际关系。
最后,必须转变功利主义社会氛围。反对“唯分数是举”的功利主义教育取向,转变对差生的忽视与歧视,降低学校边缘学生对教师和同学的敌对情绪,注重生命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预防和矫正青少年学生暴力、攻击等不良行为。
刑法干预要保留必要的“谦抑”
姚建龙(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
西方发达国家校园欺凌的发生率一般均在80%以上。根据我2016年对全国29个县104825名中小学生的抽样调查发现,校园欺凌发生率为33.36%,其中经常被欺凌的比例为4.7%,偶尔被欺凌的比例为28.66%,事实上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
当然,超过30%的校园欺凌发生率仍然是值得警惕的。尽管校园欺凌“可恶”,但这种孩子之间的互相欺凌乃至实施其他不良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成长中”的现象。大部分未成年人在度过青春期后,并不会把不良行为带入成年期,而会“不治自愈”。
从这个角度看,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主张是违背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包括欺凌行为,应当保持必要的宽容和“容错率”,尤其是刑法的干预要保留必要的“谦抑”。
面对校园欺凌现象频发,要更多反思家长、学校、社会乃至国家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制度完善。
要坚持宽容而不纵容的刑事政策,一方面完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早期干预制度,另一方面,对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刑事处罚的低龄未成年人,要有“以教代刑”的教育措施,绝不能一放了之。
中小学生如何预防校园欺凌范文篇2
校园欺凌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自20世纪80年代起,校园欺凌成为日本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30多年来,日本发生了多起中小学生因受欺凌而自杀的事件。这些事件通过新闻媒体的大量报道,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日本校园欺凌现象的产生,除行为者自身的原因之外,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密切的联系。2004年6月2日,日本佐世保,载有一名11岁小女孩的车从长崎家庭法院佐世保支部开出,她涉嫌因为争执一些网络信息问题而将同学杀害。
首先,二战后,日本经过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一跃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人们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也随之发生变化,追求物质生活,忽视精神生活,社会道德水平普遍下降,青少年的自我意识不断膨胀。一些青少年在自己的欲望无法得到满足时,开始变得焦躁,表现出强烈的攻击性和掠夺性。
其次,日本进入少子化社会,兄弟姐妹数量减少,儿童在团体中生活成长的机会大幅度减少。加上父母的过度保护与干涉导致不少青少年不知道如何与他人相处,逐渐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当孤独、郁闷的情绪无处发泄时,很容易向比自己弱小的人发泄不满,甚至出现暴力行为。
再次,日本是以学历为重的国家,企业和政府机关在招聘时一般会根据学校名气来判断个人能力的高低,从而决定是否录用。因此,孩子们从小就背负沉重的学业压力,而很多学校仍单纯看重升学率,过分偏向成绩好的学生,对成绩差的学生则不够尊重,导致学生出现两极分化。受到冷落的学生很容易被孤立,作为排解压力的方法之一,有的孩子走上了实施欺凌的道路。
日本校园欺凌的现状与特点
在日本,关于校园欺凌有明确的定义,并且随着对欺凌认识的加深,定义的内涵和外延也有所变化。1986年日本文部省在“关于中小学生问题行为等学生指导上诸问题调查”中首次把“欺凌”定义为:对比自己弱小的同学单方面进行持续身心攻击,对方深感痛苦,且学校可确认事实的行为。1994年从定义中删除了“学校可确认其事实”,增加了“其行为是否为欺凌,不能进行表面的、形式上的判断,而是要站在受欺凌学生的角度来判断”一句,突出了从弱势学生方面看待欺凌问题的思想。2006年在此前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欺凌”定义为:使中小学生因受到与自己存在一定人际关系者的心理性和物理性攻击而感受到痛苦的行为。定义的改变,一方面把受欺凌者的感受放到第一位,把校园内外发生的更多现象纳入欺凌范围,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唤起了人们对校园欺凌的关注。
根据文部科学省统计,2015年日本校园欺凌案达到了224540件,发生欺凌事件的学校有23528所,占全体学校的62%,校园欺凌主要集中在小学高年级到初中二年级阶段。上述数据看起来触目惊心,但也反映出日本对校园欺凌有明确的认知,学校及教师的防范意识强,勇于正视欺凌问题。
日本校园欺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通过辱骂、捉弄、孤立、殴打等形式对弱者进行身体、心理上的攻击;第二,手机和网络欺凌作为新的方式在日本快速发展起来,先进的设备使得暴力行为传播更为迅速,也更隐蔽,对学生心灵的伤害更为严重;第三,欺凌现象涉及的人员多,不仅有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还有一旁起哄的旁观者群体和无视者群体,但却没有“调停人”和“通报人”,这容易助长施暴者的气焰,并导致欺凌问题经常难以被发现。
多管齐下治理,借鉴意义大
面对持续多年、形式不断变化的校园欺凌现象,日本采取了多管齐下的方式来应对。首先,政府积极行动,走法制化道路。1985年,日本文部省发出了“关于加强对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的指导的通知”,要求学校认识欺凌问题的重要性。1995年“关于为解决欺凌问题当前需要采取有关对策的通知”,提出政府、学校、教育委员会、家庭、社区要共同应对校园欺凌问题。2006年“关于欺凌问题的紧急建议――面向教育相关人员和国民”,明确提出要惩处对欺凌问题置之不理的教员。2013年通过《防止欺凌对策推进法》,原则是“早发现、早预防”,并明确各方职责,防止相关部门推诿责任、包庇隐瞒真相。如遇重大被害及恐吓事件,学校有义务第一时间直接向警察通报。该法规定,如果发现网络欺凌问题,学校要立即与网络公告栏的管理者联系,删除相关内容,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欺凌。该法的颁布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日本把防范和治理校园欺凌纳入法制化轨道。2016年6月30日至10月24日,文部科学省下设的“防止欺凌对策协议会”召开六次会议,通过相关专家的积极参与,把握并检验2013年法案的实施情况,提出了今后进一步防止校园欺凌的更具实效性的对策。
其次,加强校园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日本要求学校重视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相互尊重人格。二战后,日本中小学德育课的地位曾被大大削弱,仅仅是其他学科的补充,不被重视。2011年滋贺县大津市一名受欺凌的中学生自杀事件成为教育改革的导火线,促成政府在教育改革中突出德育的主导地位。2013年文部科学省在“关于充实道德教育的恳谈会”上正式把“道德学科化”作为议题,主张用强有力的手段培养学生的“道德性”。2015年日本正式宣布将在中小学实行“道德学科化”,把德育上升到和国语、数学等学科同等重要的高度。
日本学校定期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和咨询活动,以及时把握校园欺凌的实际状况。根据文部科学省统计,2015年通过问卷调查发现的欺凌事件占51.4%,这是发现欺凌现象的主要方式。日本各校还制定“防止欺凌基本方针”,并放在学校网站上,学生入学时及每年都召开说明会,让所有学生、教师掌握相关内容。学校设有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和“儿童安全对策支援室”,一般由律师、心理医生、退职警官和大学教授组成。不仅在早期为学生、教师提供咨询,也在欺凌事件发生后的调查阶段提供第三方意见,以防止学校或教育委员会因顾及学校名声而不及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家长,从而保证公平公正地解决欺凌问题。
再次,政府、地方自治体和家庭相互合作,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根据青春期少年儿童自尊心强、不愿意与家长交流的特点,日本文部科学省设有“24小时儿童SOS咨询热线”,法务省也设有“儿童人权110”求助热线,以便被欺凌者和家长及时求助。电话一拨通,就会立即连接所在地区教育委员会。日本全国各地还设有教育咨询机构(2015年由都道府县及特定市的教育委员会管辖的教育咨询机构有180所,由市町村教育委员会管辖的教育咨询机构有1506所)配合家庭和受害者做疏导工作。同时,家庭的作用得到极大重视。全国各地教育委员会给家长提供各种学习机会和相关信息,鼓励亲子活动,支援父亲参与家庭教育。家庭状况是学校欺凌对策小组进行讨论的关键,后者在保护隐私的基础上进行妥善记录。
中小学生如何预防校园欺凌范文篇3
李作文
关键词:校园欺凌网络暴力道德底线教育惩戒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层出不穷。那么关于“校园欺凌”的定义,国内教育界尚无共识。在皮艺军看来,“校园欺凌”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用语,也不是一个具体的法律罪名。一般指肢体和心理及精神上的侵害,主要发生于在校学生之间的行为。
校园欺凌按实施手段划分,主要是两类:一类是身体暴力,利用身体或物体去攻击另一个个体的行为,如殴打、扇耳光、推搡、踢打、性侵犯等;另一类是心理暴力,通过非身体接触的方式去伤害他人心理的行为,如口头辱骂、威胁、恐吓、孤立、网络暴力等。
纵观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笔者进行分类总结,对导致其频发原因进行归纳,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从家庭教育分析: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从我校情况来看,出现问题的孩子超过80%来自单亲或类似单亲的家庭。一方面,家庭结构失能,使得孩子在成长中缺少关爱和教导,另一方面,一些家庭虽然看起来美满,家长对孩子也充满关爱,但由于教育理念和方法存在问题,也给孩子的成长带来消极影响。一些家长这种明显走偏的观念,不仅使孩子遇到问题时倾向于用暴力方式解决,同时也让校园里一些原本稀松平常的“磕磕碰碰”,被上升到不可调和的程度。
校园欺凌事件很多施暴者多是留守儿童,一般是隔代抚养或长期寄宿,自小缺乏亲情,缺少关爱,缺乏管理教育,缺乏监督;即使有父母在身边,也由于父母工作忙疏于管理或者由于父母自身的原因(受文化程度限制或对子女管教方法不当或者本身就不能成为孩子的榜样),或者由于父母的放任造成孩子沾染了社会不良习气,形成不良习惯,形成自由散漫,唯我独尊,形成不良的人生观,价值观,结交不良朋友,形成一定小团体,对同学中稍有“不顺我意”就组织进行暴力欺凌,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
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方面社会上,经常能够看到相互偶尔触碰就会引爆无休无止的争吵,甚至为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另一方面,部分影视剧大力宣扬暴力征服,提倡江湖规则,宣扬江湖道义,对于未成年人影响深远,现实生活中一些极端事件发生,加之新闻媒体过分追踪渲染,使孩子模仿成社会成人特权强权思想,对于“不顺我心”“不和我意”者,组织纠集一定人员,对其凌辱。目前市面、网络上的大量小说、游戏都包含色情、暴力情节,处于青春期的学生非常容易受到影响。甚至连一些热门幼儿动画片里也开始出现“暴力美学”,这些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导致他们极易因盲目模仿、追求刺激而产生暴力冲动。十多岁的孩子正是表现欲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如果不加以限制,很多孩子就会不自觉模仿从网络上接受的信息。此外,当前社会上“一夜成名”“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也影响着校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也只有8种严重犯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年龄原因,很多孩子实施校园欺凌却不会受到惩罚,这也容易使他们形成“藐视法律”的心态。当前社会应提高对包括校园欺凌在内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重视程度,做好预防工作,避免这部分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监管的缺失,造成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纵观大多数欺凌事件,发生时间和地点,以放学后和校园居多。在校期间,由于老师干预监控,无法进行施暴行为。而放学以后走出校门,由于无人监管,在时间空间上都给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提供了时间和空间。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了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学校面对校园欺凌事件中施暴者,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没有任何一丝处等权,教育部门最多只能批评教育(甚至连批评教育都得注意方式),这一现象在义务教育段特别明显,过去还可以给予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甚至开除学籍,现在提倡,正面引导说服为主不能剥夺受教育权。对于未成年的违法,由于法律规定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免除惩罚,司法公安机关也最多送至工读学校接受教育。由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甚至公安司法机关对施暴者最多是说服教育,而让施暴者没有受到应有惩罚,没有为此而付出代价,纵容了施暴者的行为。
五、学校教育缺失,导致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在校园欺凌背后,学校法制教育和德育的缺失不容忽视。教育部门对法制教育有专门的规定,要求做到进课堂、进教材,教师落实,课时落实,但现在看来做得还不够。一方面,学校没有法律教师人才储备,讲课的基本上都是政治、思想品德教师;另一方面,法律知识被分散在多本教材中,既不系统,也不深入,加上学校出于升学率的考量,并不重视普法,使得法制教育效果十分有限。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治理机制”课题组2014年曾开展过一项专门调查。调查中,65%的调查对象在回答“此次犯罪的原因”时选择“不懂法律”;64.7%的选择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60.5%的调查对象表示,如果知道犯罪的沉重代价,就不会实施违法行为。法制教育缺失,加上学校和社会缺乏相应的惩戒手段,难以对校园欺凌行为形成警示和震慑作用。而本应对欺凌行为发挥重要预防作用的德育,其现状也十分堪忧。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加强家庭教育,落实家长对孩子监管责任。对于留守儿童,要通过开展亲情帮助,建立亲情聊天室,建立妈妈等制度,改善留守儿童亲情缺失的现状,加强家庭教育知识普及,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能力,政府督促,家长落实对子女教育监管责任,强化家长的责任。对于施暴者的家长,要让其承担相应责任。
2.改善宣传理论氛围,为青少年成长提供健康环境,多部门联动,对于影视剧、图书进行检查,使那些充斥暴力,宣扬江湖规则影视书籍远离青少年。新闻媒体要减少对那些极端事件的详尽报道,给青少年成长健康环境。
3.完善机制,对校园周边要加大综合整治,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形成全天候监管,不留盲点,给施暴者形成做案无空间无时间,无机会。
4.完善法律法规,让施暴者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其形成震慑,让其不想也不敢施暴,让其家长履行对子女监管教育责任,若不履行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5.各级各类学校,要突出德育为先办学思想,牢固树立成才先成人的理念,要树立立德树人思想,端正办学行为,正确处理教育和育人的关系。
(1)、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①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②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③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④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⑤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或法律顾问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⑥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2)、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①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②保卫处及时制定《“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校园欺凌”处置的职责。
③校长、分管副校长组织校行政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学习《行政人员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汇报,在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3)、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①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校园超市、宿舍楼、实训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采购巡视记录仪;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③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学工处
⑤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⑦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⑧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4)、及时处理,教育惩戒。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保卫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总之,为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要做到学校、家庭、媒体共同发挥作用。
明确学校在校园欺凌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第一,提升校园欺凌处理政策的知晓度。学校应当将处理校园欺凌的规定写入学生手册中,到网站上;定期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预防校园欺凌方面的教育,包括认识什么是校园欺凌行为,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干预以及补救措施,可能的后果及纪律处分等。第二,学校对校园欺凌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并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第三,学校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并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加强对青春期学生的心理引导。第四,学校重视对学生反欺凌意识的培养。学校开设相关安全课程,其中包括生活和安全常识、成人教育、保证人身安全等内容。
强调家庭责任和教育作用。明确家长对孩子的管教责任,当未成年人因欺凌行为被送到法院,父母也要共同进入司法程序,承担所有可能面临的民事赔偿责任。重视家庭环境影响和家庭教育作用。如父母在管教方法上出现问题,法院应要求父母学习如何合法合理管教子女。
发挥媒体导向功能。一方面,为减少大众传媒中蕴含的暴力因素对学生带来负面影响,媒体应审慎处理暴力的传播。另一方面,加强反校园欺凌的媒体传播。建立专门的青少年反欺凌网站,主要包括对反欺凌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对欺凌行为的界定和认识,分析易遭受和实施欺凌行为的人群,学校、社区、不同角色的公众如何应对和处理欺凌行为等,并且被欺凌者可以通过网站进行求助。
注释:
①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由于很多国家实行多是九年制的义务教育制度,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欺凌过程,蕴藏着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②心理:心理是指生物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反应,心理现象包括心理过程和人格。
③拜金主义:是一种金钱至上的思想道德观念,认为金钱不仅万能,而且是衡量一切行为的标准。
④网络暴力:是一种暴力形式,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网络暴力能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而且它已经打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亟待运用教育、道德约束、法律等手段进行规范。
参考文献: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向全国发出《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变态心理学》(王建平2006年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姚树桥双月刊)
作者姓名:李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