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审计论文(6篇)
债务审计论文篇1
关键词新常态地方政府债务债务审计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各国都进入一个新常态,欧洲债务危机的出现使得各国政府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颇为关注。政府债务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债务融资行为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又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免疫系统”,防范和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国家审计的责任和义务,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对确保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一、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的充分必要性
当前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巨大,面对经济增速持续下滑的新常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逐渐暴露,为后金融时代经济稳健发展埋下了隐患。首先,部分地方债务规模较大,管理不规范,负债率、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偏高,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方财政增速回落的新常态,地方政府面临巨大的偿债压力,或将引发区域性政府信用风险和财政风险。其次,投融资平台作为主要地方债融资主体,存在过度依赖土地、投资缺乏整体规划、项目收益水平较低、与地方政府责权利关系不明确等问题,若房地产市场回落,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等收益减少,或将引发地方债违约甚至无法兑现的风险。再次,由于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债务违约和兑付危机最终都会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形成,或将诱发区域性金融风险。最后,若不及时控制和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日益增加的地方债务风险将会由区域性演变到全局性和系统性,威胁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最终诱发经济和社会政治风险。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逐渐暴露,必然需要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
二、江苏某市政府性债务审计现状分析
(一)江苏某市政府性债务特点
江苏某市政府性债务由来已久,最早发生在1984年,90年代开始大规模出现,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债务规模逐年增长,2014年底较2013年底增加10.68%,2015年底较2014年底增加18.71%;第二,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市政建设、交通、生态、环境和住房保障等公益性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第三,债务资金来源单一,银行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主要债权人,土地出让收入是主要的偿债资金,偿债风险大;第四,目前地方政府不允许公开举债,融资平台公司是政府性债务的主要融资人,盈利能力弱,还款压力巨大。
(二)江苏某市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的问题
近几年,审计组在对江苏某市政府性债务审计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第一,政府举借债务机制尚不健全,抽查的新借债务,除贷款合同外,未见其他任何资料,未制定债务收支、使用和偿还计划,缺乏对项目可行性分析等长远规划,对债务风险的有效防范和管理缺失;第二,债务管理制度相对健全,但未能落地实施,制度规定与政府性债务管理程序和要求模式不相一致,二者严重脱节,使得制度形同虚设;第三,部分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使得政府难以全面、准确地掌握债务的整体运行情况,影响领导层在债务管理方面的决策;第四,相关部门未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缺乏行为约束等规范,债务管理存在风险和漏洞。
(三)江苏某市政府性债务审计存在的不足
审计作为国家经济安全运行的“免疫系统”,应具有揭示、预防和抵御三功能,同大多审计机关一样,当前江苏某市在政府性债务审计中充分发挥了揭示违法违规的功能,但预防和抵御功能未能有效发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审计机关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独立性不够,在审计过程中很易受“人情”“关系”的干预,会使地方债审计披露的强度和力度大打折扣,从而削弱审计的揭示功能。第二,当前,地方债审计多数停留在事后审计,以摸清债务的规模、结构和管理情况为主,在事前事中对债务举借、项目可行性论证、使用投向等方面无法把关,削弱了审计的预防功能。第三,地方债数据繁杂,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参与审计的人员有限,审计模式传统,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和协同治理机制,揭示风险有限,削弱了审计的抵御功能。
三、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审计路径探索
(一)健全地方债务审计监管机制
近两年,新修订的《预算法》以及国发z2014{43号文等法律法规陆续出台,都加大了对地方债务的监管,但是尚无与地方债务审计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问责制度,以致审计人员对地方债进行审计后只能对问责事项定性,却不能明确地界定问责对象,加之地方审计机关独立性的缺失,都使得地方债务审计的免疫力大打折扣。因此,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良好的审计问责制度,加强审计机关的独立性,转变审计“双重领导体制”为“垂直领导机制”,都能够有效帮助地方审计机关做好地方债务审计工作,发挥其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监督作用。
(二)建立地方债务风险预警体系
目前,国内缺乏一套有效的地方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难以量化地方债务风险,也难以引起地方政府对“过头债”的认识和重视。因此,建立健全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迫在眉睫。国家审计部门应部署研究一套成熟有效的债务风险预警指标,地方审计机关根据掌握的债务信息,及时对举债主体、举债期限、举债金额、偿还情况进行汇总分。通过分析债务率、借新还旧率、债务依存度、债务增长率等相关指标,评估地方债务风险,及早发现问题,加大地方政府对债务的认知,使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国家财政损失。
(三)加强审计铁军建设
审计工作的基础在于人,核心也在于人,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有利于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需要一支拥有铁的信念、铁的纪律和铁的担当的队伍。首先,要结合审计纪律八项规定,加强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其次,要结合新常态下各项法律法规和审计知识的更新,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找准并补好业务“短板”,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能力;最后,要结合审计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的步伐,加强审计人员的信息化水平,对审计人员进行计算机技术方法和审计“大数据”挖掘培训,增强审计人员的审计技术能力,全面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作者单位为镇江市审计局)
[作者简介:马畅(1988―),女,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研究方向:审计与内部控制。课题项目:本文系2015年度镇江市软科学研究项目“镇江政府性债务审计监管模式探讨”(SZC120150310081)。]
参考文献
[1]王慧敏.基于风险导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研究[D].南京审计学院,2014.
债务审计论文篇2
【论文摘要】应付账款审计是采购与付款循环审计中的核心部分,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活动中应该支付的货款或劳务报酬,它产生于赊购过程中,是比较大的项目之一。下面文章就应付账款的几个审计目标,谈谈审计师可以实施的程序。
一、应付账款审计方法
应付账款最重要的目标是确认所有应当记录的款项均已入账,相应的审计程序是检查应付账款是否计入了正确的期间,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应付账款。未入账的应付账款怎么查找也是应收账款代表性最强的实质性程序。应付账款不入账,则降低了被审计单位的负债,对于状况不佳的企业来说,隐瞒,造成偿债能力较强的假象,从而更容易获得外部和借款。审计师可以从五个方面着手检查。
第一,检查债务形成的原始凭证。因为原始凭证代表了债务产生的时间,如验收单,卖方发票和入库单等上面的日期应该和应收账款的确认日期一致,可以看出负债是否计入了正确的会计期间,上期应该确认的有没有计入下期。
第二,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的相应凭证,如果发现所付的凭证的发生时间是资产负债表编制日的上年,那么应付账款就延迟确认了。
第三,获取被审计单位与其供应商之间的对账单。一般来说,对账单是由催款人发出的,债权人发给债务人,即被审计单位。审计人员应该从非财务部门获取对账单,因为财务部门如果想粉饰财务报表,就会篡改凭证。当审计人员发现对账单与被审计单位的应收账款余额有差异的时候,应及时调整,处理方法与未达账项相似。
第四,检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付款项目的银行对账单及有关凭证,可能是上年未入账的应付账款。
第五,结合存货监盘程序,重点审查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入库的采购明细账和入库凭证。通常情况下,不会隐瞒材料入库的记录,因为材料越高,存货越高,成本越低,利润越高,可以偷逃税款。
材料入库记录是应收账款发生的来源,而银行付款单据、对账单和有关凭证是应收账款的去向。只要把这两关把握住,应收账款的审计效率就很高。所以确认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账款是否真的存在也是重要的审计目标,对此,审计师可以采用函证的方式。
二、适当选择实质性分析程序
被单位状况比较困难,发生舞弊的可能性比其他单位要高或应付账款金额比较大,审计人员都可以实施函证。但被审计单位财务处与困难时期,想借款就非常倾向于展示本单位偿还的能力,会刻意隐瞒债务,很多账款就不会入账,因为函证都是以被审计单位的入账记录为标准,被审计单位存心想隐瞒某个债权人的应付款项,没有建账,那函证就失去了作用,所以它不具有针对性。但函证也不是一定不能发现未入账的应付账款,当与供货人有很多笔赊购交易时,发函同一供货人,可以查出被审单位漏记的业务。不过,财务困难时期有些情况函证是能发挥作用的,一些大额供货商,有购货,明码实价,对这些被审单位不得不入账,但他可以把金额篡改。函证对于存在和计价是非常强有力的。被审单位如果混乱,计价不清,漏记多记款项时,应付账款函证就起到作用。函证对象是应付账款大额重要的债权人或者余额很小的供货商,余额很小,则一定是低估了。应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如果得不到回函,审计师必须采用替代程序。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以适当选择实质性分析程序。
第一,将应付账款的本期期末余额与本期期初余额相比较,分析差额原因。本期期初余额和上期期末余额的结果应该很接近,有出入,可以从两方面原因。应付账款一般都是所欠的购料款,的卖价是由采购量和采购价格构成。当本期的采购量没有很大波动时,应付账款的增加就是由采购价格的上升引起的,反之,就是采购量的增加引起的。价格变动这是供给关系的结果,可以从市场行情中得知,不是被审计单位可以随意捏造的。
债务审计论文篇3
关键词: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审计目标政府性债务审计体系构建
一、引言
政府资产负债表是对政府财政预、决算的补充,弥补了财政收入和支出只反映资金流量指标的不足,反映资金来源和占用的存在状况、资金结构状况。中共中央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2013年11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提出,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编制全国和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
中央政府资产的主要项目包括:非经营性资产、国有资产、铁路总公司资产、中央汇金拥有股权及中司海外资产、全国社保基金资产、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权益、中央财政存款等。中央政府负债的主要项目有:国债、铁路总公司债务、中司负债和全国社保基金负债、国外负债等。地方政府资产项目有:非经营性资产、地方政府国有资产和地方财政存款、土地储备等。地方政府负债项目有: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贷款、地方政府向上级财政借款、地方政府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保险资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等。
研究表明,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有利于更为全面、科学地衡量政府资产、债务状况、资金结构;有利于反映、衡量政府财务状况的存量指标;有利于改进政府信用评级体系;可以作为出售、处置国有资产化解政府性债务的重要依据;有利于政府部门进行偿债能力分析;有利于政府部门采用更为有效的经济政策或措施。
因而研究构建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由于我国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于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的探讨并不多见,确定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仍需要界定一些具体内容。
二、构建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的目的
审计目的是指对审计对象进行审查要达到人们所期望的要求。审计目标是审计目的的具体化,多维度阐释审计目的的内容。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有其特有的目的,也就有其相应的具体目标,从而构成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构建怎样的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更为恰当、更好地达到其目的,是开展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需要正视的问题。这种恰当性、目的性主要表现在:
(一)便于开展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
我国政府审计有“人员少、任务重、时间紧”等特点,适应深化改革的需要,要求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要求审计、公示政府资产负债表,要求审查政府性债务,自然而然地增加了审计工作的任务,因而更应妥善安排好此项工作,才能节约审计资源和时间。因此,在构建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时,首先应考虑开展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工作的便利性。
(二)便于确定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的内容
适应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监督的需要,确定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的目的,再确定其具体的目标体系,根据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的目标,选取政府资产负债表中具体项目的内容。政府资产负债表中所列内容非常繁杂,不可能样样详查,面面俱到,因而只有根据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选取某些项目的侧面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才能较为方便地达到审计目标。因此,构建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有利于恰当地选取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的内容。
(三)便于确定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的方法
针对确定的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的内容,要达到其审计目标,就必须采用相应的审计方法。在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过程中,如果没有明确的审计目标,审计方法发挥的作用也极为有限,审计效率低下。因此,在进行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时,先确定明确的审计目标,才能正确选取适当的审计方法,从而提升审计方法的效率。
(四)便于配置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的资源
开展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是为了达到其审计目标。配置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的资源必须根据审计目标确定实施方案,只有如此,才能节约审计资源、节约审计时间。因此,构建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是恰当配置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资源的先决条件。审计资源包括审计人员、审计经费、审计工作时间等。节约审计资源,其实就能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确定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就是为有的放矢确定“的”,从而可以据此安排、配置审计资源,提高工作的效率。
三、构建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的方式
(一)从审计理论角度对审计目的进行分解
审计的目标来源于审计的目的,是审计目的的具体化。因此,可以将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的目的进行分解细化,从不同侧面、维度确定具体能够考评的指标,尽可能地量化,如果不能量化,就尽可能具体化,即由原来较为抽象的审计目的,细化为具体可考核、可操作执行的具体目标。比如政府负债规模的审计调查,可以细化为政府负债的真实性目标、完整性目标、列报的公允性目标、举债手续的合法性、举债金额的合理性、偿还债务额度和进度合理性等较为细致的审计目标。这种操作方法,要求设计人员有扎实的审计理论功底和深厚的审计实践经验与经历,而且允许这些审计理论专家进行讨论甚至争论,最后定论。
(二)从现存的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实务中调研总结
理论源于实践,实践出真知。因而可以调研现存的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实务,获取人们的直接认识,再进行讨论、总结、修正、提升。也就是说通过调查问卷、征询记录、实地走访、讨论会等形式,在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实务界中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形成公允的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这种操作方法,需要调研较大数量的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实务工作人员,并经过从实践到理论、从理论到实践的反复过程。
(三)从迁移转化企业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得到
企业资产负债表与政府资产负债表具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因此,迁移转化企业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的方式,也是较为理想的做法。这种做法可以节约成本和资源,直接从企业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中转化形成,但要注意政府资产负债表有不同于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地方,还要注意宏观与微观维度的差异、报表服务主体和编制基础的不同等。所以不单纯是简单迁移的过程,也还存在审计目标转化的过程,即由企业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转化到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在某些措辞、表述、服务主体、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方面会发生明显的改变。
四、构建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的建议
(一)真实性目标
真实性特指政府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政府经济业务活动在特定的报告期间是否确实发生过,并与相关业务项目的记录相符合,不存在虚列政府资产、负债余额、净资产金额。坚守真实性原则,才能摸清政府资产、政府负债、净资产的静态指标状况等。如果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不能确保真实性目标,就会失去其审计监管的意义。比如地方政府资产项目中虚列非经营性资产、地方政府国有资产和地方财政存款、土地储备等项目的金额,则违反了真实性目标。对于非经营性资产、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的审计,可以采用盘点、核对、审阅、函询、实地调查,结合资产评估的方法、抽查等方法,确定非经营性资产、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的真实性。对于地方财政存款的审计,可以采用审阅银行对账单、编制余额调节表、函询等审计方法。对于土地储备等项目的审计则可以审阅土地储备文件材料、账单,函询、实地调查有关单位予以确定。
(二)完整性目标
完整性特指会计报告期间发生的政府资产、政府负债、净资产事项是否均被记录在相关的账项中并在政府资产负债表中予以列示,没有任何遗漏、隐瞒政府经济业务和项目,没有账外的项目。完整性目标显示出政府资产、政府负债、净资产信息的完整、没有遗漏和隐瞒的情况,映射出政府部门的诚信、公信。例如对于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贷款、地方政府向上级财政借款、地方政府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保险资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等负债项目的审计,特别要关注完整性目标,因为往往存在隐瞒负债项目的情况。对于政府债券的审计,可以查阅发行债券的计划书、申报书、批文、与发行机构签订的发行协议书、债券数量和存根、银行存款,调查发行机构实际发行债券的数量、佣金、时间等情况,以确定政府债券所列金额的完整性。对于地方政府贷款的审计,可以审查地方政府贷款的计划书、文件、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书、调查银行对应的账目资料,以确定贷款的金额、利息、时间、还款条件和规划等。对于地方政府向上级财政借款审计,可以查阅借款计划书、申请书、批准文件、到款金额、时间、还款条件,查阅银行账项记录、款项使用情况、已归还和未归还的数额。地方政府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的审计,可以检查本地区巨额经济活动情况、结合政府经济工作会议记录、计划书进行分析,访谈相关单位、部门,调查汇报材料、自报材料,调查政府部门与银行之间账目往来情况,以确定此类借款反映的完整性。保险资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审计,可以结合以往年度保险资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的情况,分析本年度的情况,函询或实地调查有关保险资金管理单位,了解相关情况。
(三)合法性目标
合法性特指政府资产负债表的结构、项目、内容及编制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现行预算会计的要求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存货的计价、固定资产的折旧、成本的计算、收入的实现、投资项目计算等方法的改变是否符合现行法规,是否存在违规事实。合法性目标界定了政府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口径和方法,是确定政府资产负债表金额法定效力的尺度标准。比如针对国有资产,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等法规可依。
(四)合理性目标
合理性是指政府资产负债表中政府资产、政府负债、净资产及其项目金额的合理性和不同报告期间变化的合理性。一般认为,政府资产、政府负债、净资产及其项目变化幅度不宜超过10%的标准,否则可视为审计的重点。政府资产、政府负债、净资产的变化应当与财政收入、支出规模的变化相适应。比如财政收入规模的增加,应当会使政府资产有所增加,其变化量成正向变动关系,但不一定成正比例关系。再比如,政府负债增加幅度达到30%,远超过10%的标准,应当从其金额变动幅度的非常性,判定是否合理,从而确定有关政府负债项目是否应当列为此次审计的重点。在审计时,可以结合国际惯例、历史情况、计划、预测数据进行分析,最终得出结论。
(五)准确性目标
准确性是指政府资产负债表是否准确无误地对各项目进行反映,有无计算、估算、测算的错误。特别是指有关项目小计、总计、合计金额的准确性。准确性目标既是会计核算的要求,也是审计监督的需要。比如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建设项目金额是否准确无误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而实际审计过程中屡屡发现工程招标弄虚作假、虚计工程量、多计支出、增加中间周转环节、增加工程联系单项目、开具各种材料发票等行为达到套取政府财政资金的目的,这样操作对某些相关人员有利,而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其金额的准确性也无从谈起。因此,对于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中类似的情况,其准确性目标不可忽视。达到准确性目标,一般要运用复核方法、实地调查、函询等审计方法检查证实相关数据。
(六)权利和义务目标
权利和义务是指列入政府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在报表日是否确实为政府部门所有,政府负债是否为政府要偿还的法定债务责任,不存在遗漏或不具有公允性的项目列报情况。权利和义务目标是对相关项目的所有权、应承担的义务的归属性的界定。政府资产负债表的权利和义务归属的主体是政府。区分政府与非政府资产、政府与非政府负债,是衡量政府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权利和义务目标能否达到的关键。在审计时,往往需要检查所有权证书、文件材料、手续记录,有时要结合盘点法、函询法、实地调查的方法。
(七)公允性目标
公允性是指政府资产负债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政府资产、负债、净资产状况、偿债能力等情况。公允性目标并不是指不存在任何问题,而是强调只关注所有重大方面的情况下,能为大家所认可的做法。公允性目标的提出,是在界定“重要性”为人们所能容忍的错弊范围的前提下做到的。比如发现的错误金额很小,未超过“重要性”金额,可能仍然认定为所有重大方面是公允的;如果所发现的错误金额远远超过审计员所认定的“重要性”标准,则认定为所有重大方面并不公允,从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此次审计的审查范围,甚至审计方法也有可能由抽查法改为详查法。
(八)一致性目标
一致性是指政府资产负债表在会计处理方法的使用上保持着前后期的一致,且相关报表相互之间、政府资产负债表内的项目之间、本期政府资产负债表与前期政府资产负债表之间存在勾稽关系的数据保持着一致性。一致性目标力图为前后期的政府资产负债表信息保持同样的口径,便于前后期的对比分析。如果某些会计处理方法不能保持前后期的一致,应当在报告或附注中加以说明,并指出影响的金额。如果存在一致性不能遵守的情况,就有可能存在操纵资产、负债等有关指标的行为,达到其特定的目的。在审计过程中,可以运用询问、审阅、计算、分析的方法检测前后期会计处理遵循的情况。
(九)表达与揭示的目标
表达与揭示是指具体项目在政府资产负债表中是否被恰当地分类、描述和揭示,并且对政府资产负债表使用者所关心或政府资产负债表所无法披露的内容,是否在政府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或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政府资产负债表中各项目的呈现是否合适,一是从报表项目具体规定的要求来看;二是检查报表的格式、形式遵循的情况;三是从报表项目金额的构成情况和特殊情况来分析。在审计过程中,除了观察、审阅表内数据以外,还要审查政府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或报告中所揭示的情况。
五、结论
在审计实践工作中要灵活选取、正确运用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督促政府部门不仅要关注经济增长率、财政收支规模等指标,还要关注国民财富的存量、国有资产的增值、政府净资产的增长、政府资产的运用等。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目标体系的构建、改进要服从于政府资产负债表审计的需要,服从于经济深化改革的需要。Z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课题组.关于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审计若干问题研究[J].海南金融,2011,(4).
2.朱剑飞.基层央行资产负债表审计健康性审计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12,(11).
3.邱洪京.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0.
4.李媛等.论审计目标与审计证据的获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10).
债务审计论文篇4
关键词:审计;函证;会计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除了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和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的两种情况外,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不回函或回函不可靠),应当采用替代程序。审计实务中,由于注册会计师无法前置性地确定函证的有效性,所以一般均将函证作为应收账款实质性审计的首选程序,而在收不到回函或收到回函但认为回函不可靠时采用替代程序,从而形成了“回函或替代程序”的模式。事实上,由于回函质量的局限性有可能导致回函不可靠,而注册会计师通常没有能力判断回函是否可靠,往往被动放弃替代程序,从而导致重大错报风险的增加,著名的“银广夏”事件就是例证。
因此,依赖对回函可靠性的判断决定是否采用替代程序是审计准则的一个失误。审计准则应当规定:在应收账款进行实质性审计中,对于收到回函的债权应当采用“函证+1”的复合性模式,即在函证回函基础上,再以全部回函债权为总体,采用抽样方法选取样本追加实施一道审计程序。当然,采用“函证+1”的复合性模式应当兼顾成本效益原则。
一、询证函回函质量存在局限性
虽然多数情况下函证能够取得证明力和客观性较强的外部证据,但债务人回函质量至少因下列原因存在局限性:
1.债务人回函不负责任。询证函仅为审计方使用的书面间接证据,不具备法定证明力,它无法与债权债务双方的对账文件和确认债权债务的法律文书相提并论,对此债务人心知肚明。因此,有些情况下,债务人不认真进行核对,就草草在询证函“数据证明无误”栏盖章了事。笔者连续为甲公司审计三年,其非关联方债务人乙公司回函都比较及时,且函证结论均为“数据证明无误”,然而甲公司于2010年(审计涵盖的期间)向乙公司提起标的为近30万元的债权诉讼,对方坚称已全部付清,且其账面债务余额已几乎为零,受理法院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司法鉴定,注册会计师先是主持双方对账无果,最终因双方提供资料不全或资料瑕疵无法做出鉴定结论,此案至今不了了之。虽然不是故意造假,但由于债务人敷衍了事,足以使注册会计师相信无重大错报(而实际可能存在),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
2.被审计单位串通客户在回函中造假。只要被审计单位蓄意伪造,则无论注册会计师对函证程序如何进行隐秘设计,被审计单位总能感知部分函证信息(比如函证的重点对象、大致时间范围)并通过规避性操作,导致回函不可靠。不仅被审计单位关联方可轻易协同造假,甚至一般债务人(业务关系)也能协同造假。造假者没有造假成本(有时只需提前打一个电话),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却可能获取造假收益(关联方协调效应或融洽业务关系)。在“银广夏”事件中,银广夏公司利用其子企业天津广厦公司仅在三年时间里通过虚构应收账款从而虚增收入和利润7.6亿元,而负责年报审计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判断出回函严重不可靠,从而未能采用替代程序查明该项巨额虚假。
3.询证函回函无法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与多个因素相关,比如:账龄,债务人的诚信度和还款能力,债权人的清欠措施和力度,等等。可收回性是确定坏账准备是否足额计提的决定性依据。询证函无法提供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信息,这是函证程序的固有缺陷,必须追加其他程序才能弥补这一缺陷。
在审计实践中,针对函证程序的一些弊端,有些注册会计师尝试寻求其他审计程序取代函证。比如对内部控制较为规范的被审计单位获取对账文件并在必要时辅以其他审计程序,可能比函证更为有效。
二、注册会计师通常无法确定回函的可靠性
询证函回函质量存在局限性,对注册会计师判断回函可靠性提出了很高要求。注册会计师可能通过打电话或其他方式了解个别债务人对待询证函的态度和金额认定过程,但对于众多债务人一一进行了解既不可能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也可能根据过去经验进行判断,但即使某些债权人曾有不认真对待函证的历史,也无法确定其目前对待函证的态度。通常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对这一职业判断并不能胜任。
三、对回函部分应当采用“函证+1”的复合性审计模式
1.现行“回函或替代程序”模式存在的缺陷。审计准则规定,除非存在下列两种情形之一,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1)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2)注册会计师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同时规定,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应当实施替代程序。在回函的情况下,函证很可能无效一般是指回函不可靠。该规定缺陷在于:既然注册会计师不能胜任对回函可靠性的职业判断,当然也无法作出采用替代程序的决策。一旦注册会计师采取妥协态度而放弃进一步程序,重大错报风险就会增加。
债务审计论文篇5
今年下半年全镇将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为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村级换届之前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责任进行全面审计,为村级换届工作作好准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弄清村级经济实力,理顺财务关系,明确村干部的经济责任迎接村级换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本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各党工委负责具体组织审计工作。镇成立联合审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另行文),在本次审计中发现问题较突出,并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相关党工委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联审计小组报告。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对侵占、挪用、私分、贪污、挥霍集体资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主管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审计的范围和方法
(一)村级财务审计的范围,主要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重点是审计*年村委会换届以来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和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可追查到以往年度,立案逐项进行审计。
(二)审计方法:抓住“三个重点”,把牢“四个环节”。“三个重点”一是财务收支帐目,采用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进行顺查与逆查;二是货币资金和有形资产,采用直接盘点现金与实物的方法;三是债权债务,包括承包合同结算兑现,采用核对、复核、查询的方法。
“四个环节”:一是把牢各项收入帐的清查,是否有漏收或收八不入帐;二是把牢各项费用,是否有虚假开支;三是把牢货币资金盘点核对,银行帐户、库存现金是否帐实相符,是否有白条抵库及挪用公款等违纪问题;四是把牢债权债务帐户核对,是否与帐户相一致。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党工委组织进行审计,做到五个结合:审计查账与走访群众相结合,审计查账与核查实物相结合,审计与化解村级债务相结合,审计与处理问题相结合,审计与建帐建制相结合,确保审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步骤
(一)审计内容
1、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审查村级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点查明收入是否及时入帐,有无被侵占、挪用;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有无挥霍浪费;村内各项工程的决算情况;未入帐的费用情况;村公益事业资金、土地补偿费收入和政府有关部门下拨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村财务收支是否按时如实上墙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是否健全等。
2、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及专业项目管理情况。审查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帐款、帐物、帐帐是否相符,集体资产、资源和专业项目的承包标的、期限、方式等是否经集体经济讨论决定,标的较大的是否引入了招投标机制,承包或租赁者是否按合同及时缴纳承包款或租金,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和资源的损失浪费。
3、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查清债权、债务增减变化及拖欠占用情况,摸清帐外债权、债务情况。重点审查有无借款举债用于违背政策规定的非生产性支出,是否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存在盲目举债情况,有无将集体资金擅自借给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有无擅自为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提供担保或抵押等。
4、村级民主决策情况。审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有无“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存在。
5、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问题。如村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活动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村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等群众要求审计的问题。
(二)审计步骤
1、准备阶段。对被审计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前三天下达审计通知书,要求村(居)委组织好人员,并由审计人员确定审计工作重点,拟订审计工作方案。
债务审计论文篇6
关键词:创业板IPO审计机构选择
一、引言
西方理论认为,企业IPO时成本越高的公司其越有可能聘请大型知名审计机构承担其审计业务。在我国,由于拟上市的IPO公司其股权机构、公司组织结构都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显著差异,因此,适用于西方发达资本市场的成本理论对审计机构选择的影响是否适用于我国新兴的创业板IPO市场目前尚缺乏证据。本文以理论为框架,以创业板开板以来所有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上市招股说明书的243家IPO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成本对创业板IPO公司选择审计机构的影响程度,进而考察审计机构选择理论在我国创业板IPO公司的适用性。
二、研究设计
本文将以IPO主承销商、公司规模(资产总额)、股权集中度、资产负债率和流通股比例五个变量来反映成本,分析上述因素对我国创业板IPO公司选择审计机构的影响。
(一)研究假设
1、主承销商
证券承销有一定的风险,承销商认为审计机构越大,审计质量越高,承销风险越小。因此,假设1:聘请了大型承销商的IPO公司,就更有可能聘请大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和验资。
2、企业规模
企业的规模,即资产总额大,一方面体现了企业审计难度大,另一方面反映了企业的成本高。因此,假设2:规模越大的IPO公司,越有可能聘请知名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3、股权集中度
理论认为,公司的股权越分散,冲突越严重,就越有可能聘请大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因此,假设3:股权集中度越高,越不会聘请知名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4、负债程度
负债程度越高,成本越大。因此,假设4: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越高,越有可能聘请知名审计机构审计。
5、流通股比率(或增发率)
流通股比重越低,原股东占有上市后企业的比重越大,上市后成本就越低,因此,假设5:流通股比率越高,越有可能聘请大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二)样本数据和来源
本文以创业板确定开板以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招股说明书的所有243家公司作为样本,数据全部摘自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企业招股说明书;审计机构排名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证券承销商排名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
(三)变量解释
1、被解释变量:审计机构(审计事务所AUDITOR)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0年注册会计师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本人将前15名审计机构作认定为知名审计机构,这15家审计机构分别是: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中瑞岳华、立信、信永中和、天健、国富浩华、大信、天职国际、中审亚太、利安达、京都天华、中磊。如果IPO公司选择以上15家之一作为其IPO审计机构,则被解释变量:审计机构=1,否则,审计机构=0。
2、解释变量
本文的解释变量为:主承销商规模(mainunderwriter,MU)、企业规模(SIZE)、股权集中度(EQUI)、资产负债率(LIAB)和流通股比率(LIQUID)。
主承销商规模:本文把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承销商排名中的前十名视为大型承销商。前十大证券承销商分别是:银河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申银万国、华泰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如果IPO公司选择以上十家其中之一作为其IPO的证券主承销商,则解释变量:主承销商=1,否则,主承销商=0。
企业规模:发行前最近的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的自然对数。
股权集中度:发行前,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占企业的份额。
资产负债率:根据发行前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填列。
流通股比率:流通股(即增发股数)/IPO后总股本。
(四)检验模型
本文用LOGISTIC模型来检验以上因素对创业板IPO公司选择审计机构的影响。
其中,预计MU、SIZE、LIAB、LIQUID的符号为正,EQUI的符号为负。
三、回归分析
利用SPSS18统计软件,对以上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下表描述了个解释变量在Logistic模型下的回归结果。所有变量都采用强制进入策略进行。
从上表可以看出,主承销商、总资产对数、资产负债率与IPO公司选择知名审计机构呈正相关;控股股东持股、流通股比例呈负相关。除流通股比例外,相关性的方向完全同假设一致。在显著性方面,主承销商这一要素在创业板市场显现出高度的显著性,说明主承销商在拟上市公司选择审计机构的问题上的影响力是巨大的。此外,资产负债率的系数具有一定的显著性,说明创业板公司的负债程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选择审计机构的行为。其他因素对选择审计机构影响程度都不显著。
四、结论
以上分析说明,理论对创业板IPO公司选择审计机构具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并不显著。
和国外研究结果不同,影响我国创业板IPO公司审计机构选择的主要因素是资产负债率和主承销商。西方研究认为,资产规模、控股股东持股和流通股比率对审计机构选择的影响都是显著的。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一是我国创业板IPO公司股权集中程度高,流通股比例小,相对而言成本较低,对知名审计机构的需求弱。二是我国创业板公司总资产规模较小,针对资产规模而言的审计难度不大,不必聘请知名审计机构审计。三是我国审计市场尚不完全成熟,现有的知名审计机构声誉排名还不稳定,一般大众也难以分清哪家审计机构更好。
关于资产负债率和主承销商,笔者认为,我国创业板公司的经营风险大,在筹资时应该格外关注财务风险的控制,资产负债率越高则财务风险越大,对审计质量要求越高。而经营风险大的公司,则更需要知名的承销商对其进行推荐,所以更加有可能聘请知名主承销商进行证券承销。
参考文献:
①DeFondML,TheAssociationbetweenchangesinclientfirmagencycostsandauditorswitching[J].Auditing,1992,11(1):16-31.
②王济川,郭志刚.Logistic回归模型―方法与应用[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58-84
③李明辉.成本和审计师选择[J].财经研究,2006(4)
④刘娜.IPO审计相关问题研究[J].会计师,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