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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收集3篇)

来源:[db:出处] 时间:2024-07-07 手机浏览

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篇1

一、“回头看”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

(一)组织动员,提高认识

收到《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讨论文件的相关精神。大家一致认为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不仅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前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成果的需要,更是深入贯彻十七大提出的“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通过学习讨论,大家普遍提高了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局党委在积极动员的基础上,严格落实责任,确定了由局党委领导、局治贿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处室协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并明确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差漏补缺,认真对照检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三)精心组织,迅速行动

在局党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我局迅速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全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一是各处室将此项工作切实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掌握每个人、每个岗位的具体情况;二是各处室对20__年以来的检查工作进行梳理,梳理检查中是否发现了商业贿赂行为和线索;三是及时向辖区内各保险机构转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的相关文件,对各保险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调查摸底,有效的掌握了各保险机构的落实情况。

(四)特点鲜明,效果明显

此次“回头看”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重视,不仅局党委重视,而且每位员工乃至整个深圳保险业都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二是及时,所有行动都在收到文件的第一时间反应,并及时进行反馈;三是广泛,涉及了包括我局在内的整个深圳保险业,包括34家保险公司以及138家保险中介机构;四是深入,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局依然坚持进行深入检查,不“走过场”,尤其是对一些重点岗位和部门进行了深入全面的掌握。总体来看,此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虽未发现深圳保险业存在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但提高了整个深圳保险业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全面巩固了前期工作的成果,为深圳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一个平等、公平的外部环境。

二、自查自纠工作的总体成效

(一)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通过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圳保险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提高了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了整个深圳保险业抵制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

(二)明确了重点,落实了责任

通过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以及市各保险机构进一步明确了易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岗位和环节,并针对重点岗位和环节,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了防范化解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责任分工,为预防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建章立制,完善了内控

通过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保险机构虽未发现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但均不同程度地发现了一些管理上不足与漏洞,并针对不足与漏洞及时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体制,成立了专门的管理部门,如内控合规部等,专门负责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同时,各保险机构增强了主动防范意识,并通过危机预警机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廉政责任制度,加强了与上级部门以及监管部门的联系,及时就商业贿赂的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并定期上报商业贿赂报表,真正起到了自我完善,从根本上铲除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发生土壤的效果。

三、自查自纠工作经验总结

(一)重视学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

从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伊始,我局就十分重视学习中央、保监会、省里以及市里相关文件的精神,并广泛发动深圳保险业积极参与、认真学习,明确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危害性,提高了全行业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从而为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思想保证。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组织保障

我局不仅成立了由局党委牵头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明确要求各保险机构成立由一把手牵头、各主要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从而为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明确管理重点,加强内控管理

在进行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过程中,我局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以及抽查的方式,及时发现了保险机构容易产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并针对这些重点岗位和环节明确提出管理建议,明确保险机构一把手的管理责任,要求保险机构通过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来进一步加强管理,防范于未然。

(四)针对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

一是针对深圳保险业机构众多的实际情况,我局通过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克服了人手不足的困难,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针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容易“搞运动”、“走过场”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廉政责任制度,在我局各处室以及各保险机构均建立了廉政制度联系点,有效地在局党委与各处室、保监局与保险机构之间建立了联系,保证了沟通顺畅,措施及时到位。

四、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自查自纠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识别问题。随着不正当交易行为复杂性和隐蔽性的不断增强,增加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难度,存在难以全面发现、彻底发掘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风险。这需要我局在充分保持发现不正当交易案件线索渠道畅通的前提下,进一步发挥举报的作用,注意利用各种途径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完善不正当交易行为

自查自纠工作的方式。同时,请市治贿办就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对我局进行指导,以进一步提高深圳保险业防治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的能力。五、巩固自查自纠工作成果的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治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的关键在于预防,而教育是预防的良方,因此深圳保险业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以保持全体从业人员对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做到法律法规、党规条纪、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与典型案例相结合,集中学习教育与自学相结合,教育与违章惩罚相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诚信教育相结合,以达到警钟长鸣的效果。

(二)进一步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防治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下一步,我局将在监管工作中继续深入推进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继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围绕对中介业务、团险业务、大型项目招标等易发商业贿赂案件环节,加大排查力度,努力取得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新成果;指导各保险机构进一步端正经营指导思想,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合规文化、廉政文化和职业道德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健康的保险文化,切实在深圳保险业建立健全防治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提高防治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工作的政策水平和研究力度,努力提高治贿工作效率。我局将在保监会治贿办和深圳市治贿办的领导下更加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中央的有关政策,引导保险机构准确适用法律和纪律,严格把握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罚尺度,正确区分折扣、佣金、附赠、捐赠和商业贿赂的政策界限,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

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胜利召开,自治区党委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牵头,从今年3月到7月,在全区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以来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整改落实;

4.检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纪委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要内容,成效如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和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自治区纪委2017年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年7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以及“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其中设区市和区直部门(单位)、中直驻桂各部门(副厅级以上单位,含自治区国企、高校、中央驻桂企业等)的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签字后于4月底前报自治区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1.交叉检查。自治区纪委组织14个市纪委和相关派驻纪检组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交叉检查活动,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巡视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各市、县纪委参照自治区纪委做法组织开展本地区交叉检查,除上述重点检查内容外,要对近几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查处、零通报、零问责”的单位上门督查,切实发现并查处一批问题,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2.专项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就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督促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督促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开展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和违规取酬等突出问题。各市、县纪委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活动。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上一级党组织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其中设区市和区直部门(单位)、中直驻桂各部门(副厅级以上单位,含自治区国企、高校、中央驻桂企业等)经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签字后于7月31日前报自治区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桂林市第五次党代会和xx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胜利召开,卫计局决定,2017年3月到7月,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党的十以来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党的十以来全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作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紧盯老问题,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纠正“”,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xx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各单位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各单位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各单位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巡视组、市巡察组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各单位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县委、县政府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健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等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监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要内容,成效如何,各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查工作效果,看“一案三查”是否贯彻执行

1.检查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效,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监督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2.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四个月,2017年3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年7月上旬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健全机制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4月10日)

1.层层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以及xx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单位“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全面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负面清单,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各县直卫生计生单位、乡镇卫生院的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邮箱xx,附问题清单)经党支部书记、院长签字后于4月5日报卫计局人事监察股。

3.开展系统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结合今年中央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以及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各单位领导干部工作经费、违规私设“小金库”,公款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违规取酬,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会议费和培训费,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单位内部食堂公款消费,违规公务考察等开展系统检查(具体分工详见附件2),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于4月10日前部署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并将检查方案报局人事监察股。系统检查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要明确责任,细分任务,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检查,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做到不发现问题不收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形成检查综合分析报告,开列问题清单,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按时上报。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阶段(4月15日至5月下旬)

1.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4月15日起县卫计局将组织专项工作组检查整顿形式主义和情况,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和干部执行廉洁自律纪律规定的情况;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情况和隐形“”问题。严肃查处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以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2.迎接自治区、桂林市将对各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交叉检查活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认真整理有关工作台帐,做好迎接自治区、桂林市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

1.建立问题清单。各单位要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

2.健全长效机制。重点检查阶段结束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转入常态化治理,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3.定期通报曝光。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4.认真总结落实。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含电子版)卫计局人事监察股各单位经支部书记、院长签字后于7月1日前报县卫计局联系电话:xx)。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院长要带头抓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签字背书带头整改,层层压实责任。

(二)明确分工。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实处。县卫计局人事监察股牵头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和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监督检查,并加大对“为官不为”的组织处理力度,对不担当、不干事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县卫计局宣传股要加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卫计局财务股要加大审核力度,扩大审核覆盖面,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审核监督检查;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系统检查,解决突出问题,规范制度要求,建立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新动向、新情况。紧盯任务、倒排工期,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确保检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