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的概念(收集3篇)
建筑法的概念范文篇1
一、待确权建筑概念的提出
从“可补办手续的违法建筑”到“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筑”“概念乃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须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地和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形式,“待确权建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其提出是否为人们所接受,关键在于这个概念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有区别于其他概念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在理论层面与实践层面上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早在1988年2月12日,当时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了《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意见》。该意见将违法建筑分成两类,即“不能补办手续的违法建筑”和“可补办手续的违法建筑”。依笔者的理解,“可补办手续的违法建筑”是指可通过补办手续取得所有权的建筑。
所以应肯定,在“违法建筑”面对人人喊打的社会背景下,该意见的出台,为“违法建筑”提供了一条较为理想的出路。但该意见以及后来的执法实践都把“不能补办手续的违法建筑”和“可补办手续的违法建筑”都笼统地称为“违法建筑”或“违章建筑”,两者没有本质的区别,加上能否补办手续法律无具体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实践中,人们往往强调的是其违法一面,对占有人“补办手续”即确权之权利却视而不见。
笔者注意到,1989年12月颁布的《城市规划法》似乎对“可补办手续的违法建筑”的性质作了不经意的修改。该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国务院于1993年6月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37条、建设部1995年6月颁布的《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40条以及全国各省、各直辖市根据《城市规划法》制定的《城市规划条例》都作了相类似的规定。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筑”的范围,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以及影响城市规划但可改正的建筑,包括:未办理规划许可的建筑、违反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并不影响或轻微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占用农地但可以补办征地手续的建筑、还有建房者未经完全批准便进行建设的建筑、未制定城乡规划前建成的建筑、确实影响城市规划但经过改造可以改正的建筑等等。
笔者认为,“可补办手续的违法建筑”演变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筑”,从中可体现我国的立法在不断进步完善,私权日益得以弘扬,社会财富受到尊重。“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筑”所强调的,是建筑的“可采取改正措施”特征而不是其“违法”特征,它表明立法者在立法意图上没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筑”纳入“违法建筑”的范畴,即“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筑”与“可补办手续的违法建筑”两者虽同样有违法的特征,同样能够补办手续,但前者在性质上不属违法建筑。
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筑”提法本身看,它虽然直接出现在《城市规划法》的法律条文里,但它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完美的法律概念,原因在于它无法明确该类建筑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性质,加上该类建筑“先天性”违法缺陷及其对社会消极影响,实践中人们仍把它与“可补办手续的违法建筑”混淆使用,人们在观念上仍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筑”视为违法建筑,能否采取改正措施完全看执法者主观意愿。即“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筑”所指与能指之间存在着分离!“法律规则的不确定归根结底是概念的不确定”。②笔者以为,建筑占有人采取改正措施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能获得确权,即能补办手续,申请所有权证,获得所有权。在获得所有权证书前,其权属状况未定,所以“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筑”本质上就是“待确权建筑”。所谓待确权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影响城市规划,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补办手续的建筑。此为狭义上的待确权建筑,广义上的待确权建筑还包括所有已合法建成但未领取所有权证的建筑。本文要讨论的是狭义上的“待确权建筑”。
在我国香港地区,有“潜建物”一概念与狭义上的“待确权建筑”的内涵和外延相近,受香港的影响,珠江三角洲一带的民间有时也使用“潜建物”一词。“潜建物”之说,主要强调建筑物的取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是私下偷偷兴建而取得。香港属英美法系的地区,法律理论上有财产权而无所有权,因此,“潜建物”概念不涉及所有权问题,大陆内地传统上属大陆118法系,直接引进“潜建物”概念不妥。我国也有学者曾提出过“效力待定建筑”一概念。然笔者以为,“效力待定建筑”概念似过于宽泛,“效力待定建筑”中的“效力”应为“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包括法律上的约束力、强制力、作用力,它所反映的是一种法律关系。建筑建成后,无论是“采取改正措施”前还是“采取改正措施”后,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物,人们无法凭借主观意愿强行否定其对社会、对他人的效力。可见,该类建筑不是“效力”未定,而是尚未能获得确权。
二、违法性
待确权建筑与违法建筑特征的部分竞合所谓违法建筑,是指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认为妨碍了社会公共利益或不符合城乡整体规划,且未办理建筑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而处于不合法状态并应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这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可统一简称为建筑)。③结合上述笔者对待确权建筑的界定可看到,待确权建筑在建造过程中,违反了城乡规划法中关于建筑建造程序方面的法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存在或多或少会影响公共利益和城乡规划,因此,待确权建筑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违法性,这与违法建筑有共同之处,即待确权建筑与违法建筑的违法特征存在竞合,这种“血缘”
建筑法的概念范文篇2
(1)对于建筑设计中的结构设计来说,最为主要的就是针对结构的抗震性进行设计和规划,在概念设计中存在两种较为有效的抗震设计模式,一种是隔震效能模式,其主要的抗震方式就是在建筑物内部构建一个夹层,这种柔性夹层的设置能够起到较好的隔震效果,另一种模式则是通过在建筑结构中的顶部装置一个反摆,顾名思义,一旦建筑物受到某一方向的震动,反摆就朝着相反的方向摆动,进而对于震动载荷产生一个反作用力,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切实保障建筑物的安全;
(2)我们都知道建筑结构的设计是极为复杂的,概念设计在建筑结构设计中的作用不仅仅表现在抗震设计上,但是其在抗震设计中的效果是最为明显的,这主要是因为在建筑物遭遇地震的过程中,很多的数据和载荷大小是无法进行量化处理的,也无法进行直接的计算,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给我们的抗震工作带来了麻烦,而概念设计并不需要针对地震中的数据进行计算,这无形中就减少了很多的麻烦,也就突显出了概念设计的重要性。
2建筑设计中概念设计运用的原则
概念设计在建筑设计中合理运用的效果极为突出,但是对于如何充分的发挥概念设计的作用,使其在建筑设计中做出更为突出的贡献就需要我们在概念设计的应用中遵循必要的原则,具体来说,当前建筑设计中运用概念设计需要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三点。
2.1优化选型原则
建筑设计中运用概念设计的一个最为主要的原则就是优化选型原则,优化选型原则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第一方面是对于建筑结构体系进行优化设计,建筑物的结构体系是最为关键的部分,对于结构体系进行优化能够起到保障建筑物稳定性的目的,在优化之前,我们应该首先对于建筑物所需要的结构构件进行全面的了解,进而根据建筑物特点以及周围的环境因素进行认真选择和判定,最终选择最佳的支承方法以确定基本的结构单元;
(2)优化建筑物的结构布置,对于建筑物结构布置来说,其最为主要的目的就是支撑建筑物,避免建筑物的变形,因此,对其进行优化极为关键。
2.2空间作用原则
针对建筑结构进行设计其实也就是针对建筑物的内部空间进行必要的设计,所以说,在我们采用概念设计进行相关设计时就必须加强对于建筑物内部空间相互作用的注意。
2.3合理受力原则
建筑设计还必须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合理受力特点,这也是概念设计应用的一个基本要求,从建筑物受力的特点以及其发生形变的状况来看,建筑物发生形变不仅仅和其自身的强度和刚度有关,在很大程度上还建筑物的受力状态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所以,我们应该尽可能的使建筑物的受力状态较为平均,尤其是要使其在整个的建筑物空间结构内进行平均分布,避免力作用于一点或者是一个平面,尽可能的避免建筑物发生形变的可能性。
3建筑设计中概念设计的作用
3.1建筑场地的选取
对于建筑施工来说首先需要我们确定的一点就是建筑场地的选择,一般说来,我们在选择建筑场地时应该尽可能的选择便于施工的场所,不要给施工过程带来麻烦。在具体的建筑场地选择过程中,需要我们重点关注的要点和参考的要素有以下几个:建筑物的高度、建筑的边界、地形特点等,根据这些基本要素,结合建筑物的基本要求选择最佳的施工场所,确保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
3.2建筑结构基础的选择
确定好建筑施工场所之后,还需要我们确定好建筑结构的基础,在具体的施工中,较为主要的基础主要包括箱形基础、桩基础和筏形基础三种,对于这三种基础的选取应该根据建筑物的要求和当地的地形地质特点进行合理的选取,选择最适合于进行施工建设的基础结构。
3.3建筑主体的选择
建筑主体是整个建筑物中最为核心的内容,也是需要我们慎重选择和设计的核心部分,在建筑主体的选择中,我们应该尽可能的选取较为规则和对称的结构,这种结构的选择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建筑主体的稳定性,并且还能够有效节约施工成本。
3.4抗震的设计
对于建筑物来说合理的设计必要的防震抗震是极为关键的,尤其是对于建筑物抗灾防线的设计作用重大,一般说来,我们在进行施工建设中,首先在设计中应该尽可能多的设置抗震防线,如此才能在遭遇地震时切实保障建筑物的稳定性,避免建筑物遭遇较大的损害。
4结语
建筑法的概念范文篇3
这样我们才能从不断的工作中总结、创新,发挥我们无穷创造力和判断力。
关键词:概念设计,规范,一体化计算机结构设计程序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做为一名结构工程师不能过于依赖传统的结构设计,这样只会让我们依赖和盲从于规范,把规范当做是结构设计的法律依据,却不知道规范只是建筑物和构筑物所需要最低的标准要求,而且是最基本的。当结构工程师过于依靠一体化计算机结构设计程序时,就会对结构设计程序的理论假定、应用范围、限制条件等缺乏了解,无法对计算出的结果进行正确的判断和取舍。
如何走出传统设计的误区。作为一名结构工程师,在高层建筑结构的设计中,应本着积极、主动的态度,即不盲目依赖于规范,也不盲目依靠于一体化计算机结构设计程序,自觉地完成高层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这是我们走出传统设计误区的关键。
那么,什么是高层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
高层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就是在特定的空间形式、功能和地理环境的条件下,以结构工程师自身确定的理想承载力、刚度和延性为主导目标,用整体构思来设计各部分有机相连的结构总体系,并能有意识地利用和发挥结构总体系和主要分体系,以及分体系与构件之间的最佳受力特征与协调关系。
高层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建筑方案设计阶段。结构工程师以自身拥有的高层建筑结构体系功能及其受力、变形特征的整体设计概念与判断力去帮助建筑师开拓和实现业主梦寐以求的,或已初步构思的空间形式及其使用、构造与形象功能。并以此为统一目标,与建筑师一起构思总结构
体系,并能明确结构总体系和主要分体系之问的最佳受力特征要求。第二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结构工程师通过概念性近似计算能迅速、有效地对结构体系进行构思、比较与选择,这种近似的计算方法概念清楚,定性准确,手算简单快捷,能较快地对结构体系进行探索、优化,乃至最后确定分体系及其构件的基本尺寸,并确认设计方案的可行性。第三阶段,即施工图设计阶段。由初步设计阶段可以得到结构体系的计算模型和所需输入的原始数据,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结构工程师结合自身拥有的结构概念、经验和判断力,对计算机内力分析输出数据的可靠性与否进行判断。
作为一名结构工程师,如何去把握,或者说有意识地去进行高层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一句话,对应于高层建筑结构概念设计的三个阶段,分别进行概念设计。
首先,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要正确把握高层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必须坚持结构设计没有惟一解的设计理念,充分发挥结构工程师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协助建筑师以达到令业主满意的建筑。例如,美国芝加哥第一国家银行大楼建设之初,银行业主追求和向往能在他们银行大楼的整个底部有一个4层~5层楼高
的无柱大空间,以充分满足他们银行业务在使用功能和形象功能上的需要。在芝加哥第一国家银行大楼方案设计中,结构工程师和建筑师合作开拓了一种新的结构形式,即将电梯井筒与设备井筒分别设置在建筑物的纵向两侧,作为巨型柱,并将第一道设备层设置在第6层,往上每隔18层再各自设置一道,作为承载力和刚度很大的巨型水平构件,并与周边的巨型柱有机地刚性连接在一起,从而构成了一种巨型框架体系的结构功能与受力特征,不但能有效地抵抗重力荷载和水平荷载,还在整个大楼底部5110㎡的面积内无一根柱子,实现了业主梦寐以求的大空间。同时,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结构工程师所构思的结构总体系应有一个多道防线、刚柔结合的理想刚度目标。即具有一定大的刚度和承载力抵御风荷载和规范设防烈度水准的地震作用,以及在第一道防线的有意识屈服后,在结构变柔的同时仍具有足够大的弹塑性变形能力和延性耗能能力来抵御可能遇到的罕遇大地震。
其次,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正确把握高层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必须掌握各种结构体系的近似计算方法。英国工程师A.L.L.Baker讲过:工程师所掌握的最佳计算方法,应该是运用最简单、最直接的计算方法。而近似的计算方法就是对一个结构工程师进行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能力的最基本的要求。例如,对于框架结构体系,必须掌握的近似计算方法为:竖向荷载作用下的直接弯矩分配法,水平荷载作用下的近似计算法。同时,结构工程师还必须了解抗侧力构件的变形近似计算,通过获取不同抗侧力结构(或构件)之间的相对刚度比较概念,来大致估算建筑物的变形,以便于提出或比较各种可行的结构总体方案。
最后,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仍然要注意把握和运用高层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例如,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的轴压比超过了规范的限值,我们要结合具体设计综合判断。众所周知,规范控制轴压比限值的目的:要求钢筋混凝土框架柱截面达到具有较好延的大偏心受压破坏状态,以防止小偏心受压状态的脆性破坏。同时我们知道,影响钢筋混凝土框架柱截面延的因素除轴压比外,还有框架柱的配箍特征、核心区混凝土的抗压强度等级、纵向钢筋承担截面轴压的能力、框架柱的截面形状等因素,轴压比限值的大小必须根据具体工程设计综合所有因素进行一定程度的合理调整。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结构工程师,在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中,应始终坚持概念设计的理念,既不盲目照搬规范,也不盲从于一体化计算机结构设计程序,任其随意摆布;只有始终坚持概念设计的理念,才可能不断地追求尽善尽美的设计思想,而其结构的概念、经验、判断力和创造力才会随年龄与实践的增长而越来越充实,其设计成果才能不断创新。
参考文献:
[1]JGJ3-2010,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s].
[2]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