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6年上半年行政错案的情况调查
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委《法治XX建设纲要》的贯彻落实,强化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执政能力,8月上旬,##市监察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200年上半年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存在的行政错案进行了一次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总结如下: 这次调查,采取查阅案件卷宗与实地了解相结合、全面了解与剖析重点相结合的方法。经调查,200年1—月份,全市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49件,经司法机关审理和复议机关审查,决定撤销4件、因行政机关撤销或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终止的3件,行政错案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总数14.3%。其中:包场镇政府1件、三厂镇政府1件、劳动保障局4件、公安交警大队1件,7件行政错案中属行政处罚的2件、行政决定的件。 从总体上看,我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较强,能按照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办理行政案件。但也有少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业务能力不强,导致出现不当和违法的行政行为,具体表现为: 2、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从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机关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对相关的业务知识掌握不牢,实践能力欠缺,造成行政案件一而再、再而三被撤销。包场镇政府(2003)1号“关于吴家珍争议的二厘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决议”多次被撤销就是例证。第一次撤销原因主要是对土地事实情况尚未了解清楚,缺少相关证明材料。为此,包场镇政府2004年8月重新作出决定,吴家珍不服,上诉至XX市人民法院,因包场镇政府未在规定时间内举证答辩,又被撤销。200年包场镇政府又重新作出决定,由于打印错误,工作人员又不认真核对、工作马虎,造成决定书中运用条款不正确,为此包场镇政府自行撤销了该决定。这样一件普通的行政案件,“决定、复议、撤销”多次来回,不仅说明工作人员办理案件时间长、效率低,而且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这种现象的发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某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功底薄、工作粗,依法行政的水平达不到依法治市的要求。 三、 几点建议 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我们认为不尽是靠监督,更重要的是要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从工作上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从制度上完善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社会的各项规定,使我市的一切工作都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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