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例(3篇)
驻村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文
为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明纪律,加强责任追究,调动和激发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夯实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经研究,决定对镇机关干部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1、书记、镇长:对全镇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
2、分管领导:做好书记、镇长的参谋,指导和督查计生办、各办事处,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工作。
3、办事处书记、主任:对本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全面、及时、有序安排计划生育工作。
联系办事处的班子成员:做好办事处书记、主任计划生育工作的决策参谋,对责任区内的村级计划生育负责。
(二)办事处班子成员
在办事处书记、主任领导下,按照分工和责任区,负责抓好“三查”、长效节育、补救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重点对象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整治村转化等工作。
(三)计生办主任、计生专干、服务站人员
1、计生办主任:做好分管领导的参谋,负责计生办公室管理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已婚育龄妇女的孕环情、“四项”节育措施的落实、再生育审批、“两非”行为案件信息,严格再生育对象未孕“空腹”审批制度,规范案件、案卷的程序;负责考核相关数据提供,搞好线条工作汇报材料及总结。
2、计生专干:负责做好辖区内各村的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和基础工作;落实再生育对象每季一次“三服务”的孕情跟踪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全面掌握违法怀孕、违法生育及再生育对象孕情动态信息,及时报告;参与做好流、引产等补救措施及社会抚养费征收、长效节育措施、打击“两非”行为等工作。
3、服务站人员:负责做好服务站日常工作,对服务的对象做好服务和甄别,落实再生育对象两月一次随访的孕情跟踪管理责任,落实B超机、药具、药物管理制度。如人为原因造成违法生育,严格追究责任。
(四)驻村(联系办事处)干部、大学生村官
全面掌握所在村计划生育情况和动态信息,及时落实“三查”通知发放、“三查”对象参检、遗留催检、再生育对象孕情跟踪管理责任;及时发现违法怀孕、违法生育,及时报告,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流、引产等补救措施及社会抚养费征收、长效节育措施等落实工作;搞好所驻村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要目标考核与奖惩
(一)计划生育率达91%以上
办事处计划生育率达到考核指标的,拨给工作经费3000元/人,每上升一个百分点的追加工作经费500元/人。
计划生育率低于考核指标的,一票否决,取消全部计生工作经费。
自发文之日起,所驻(联系)村出现违法多生一胎的,取消驻(联系)村干部全年福利待遇,出现二例以上(含二例)违法生育的,取消驻(联系)村干部全年福利待遇,建议人事组织部门予以调离。。
(二)一年两期“三查”率均达到99%以上(考核时间为:第一期:3月底,第二期:9月底。)
办事处“三查”率达到考核指标,对遗留对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且落实管理对策措施的,拨给工作经费2000元/人;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罚工作经费500元/人;
所驻(联系)村“三查”率达不到考核指标的,对驻(联系)村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取消全年福利待遇。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
当年出现违法生育,必须依法立案、查处、按标准征收,征收率、符合率均达到90%以上。加大对历年遗留对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并及时足额上交镇财政。
(四)长效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落实
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80%的,拨给工作经费1000元/人。
落实强制流产的,每例拨给工作经费2000元。
落实强制引产工作属市内的,每例拨给工作经费5000元;属市外省内的,每例拨给工作费8000元;属省外的,每例拨给工作经费12000元。
得到举报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出现违法多生一胎的,每例扣罚工作经费20000元,并坚决给予责任倒查,属失职、渎职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五)责任追究
以上四项考核指标达不到的,对办事处书记、主任及联系办事处的班子成员实行责任倒查。驻(联系)村干部所驻(联系)村达不到以上四项考核指标的,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
驻村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文篇2
一、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分别如下:
(一)领导小组
*
成员:*
二、责任分工
(一)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负责领导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每季度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广东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和《广东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工作的落实,督促“三为主”工作的开展,保证人、财、物的投入。
(二)分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的责任。
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统筹组织、领导指挥计划生育工作,督促镇、村(居)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时保量完成市、镇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任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及时掌握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工作。
(三)驻村领导的责任。
驻村领导负责所联系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每月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抓好季度“双查”工作,检查做好政策宣传和“两无”村(居)委会的创建工作。
(四)机关驻村干部的责任。
机关驻村干部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监督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每季度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的存在困难和问题;指导做好户籍、流动人口出生、“四术”等的统计上报工作,检查有关卡、册、表、板的建立完善;督促村(居)委会对计生对象及时落实“四术”措施及进行查环查孕;监督外出对象及时回来落实相关计生节育措施;协助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五)镇计生办主任的责任。
计生办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抓好《两个规范》工作的落实,组织落实“三为主”工作的开展,完成市、镇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任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镇、村(居)委会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时掌握全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好计生业务的指导、服务、监督工作。
(六)村(居)委会两委成员的责任。
村(居)委会两委成员负责抓好并完成各项计生工作任务,履行计生岗位责任制的职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计生对象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抓好季度“双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开展“两无”村(居)委会的工作;做好户籍、流动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控,控制计划外生育,及时准确上报人口出生、“四术”等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动群众对各种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进行举报,对举报真实的给予奖励;动员“四术”对象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组织双查对象按要求参加查环查孕;对户籍育龄妇女的外出对象要及时跟踪监控,督促外出对象及时回来落实相关措施;监督村(居)委会计生办按标准建设好“一会一校二室三栏”和做好人口档案卡、册、表、板的制作整理;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群众应享有的权利;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七)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责任。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负责根据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对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进行实绩检查,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发出“警告”并要求整改。每年度按照《*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对各村(居)委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目标评分考核,评选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先进单位。
三、工作要求
镇、村(居)两级干部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要求,采取下列六项措施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1、抓责任到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驻村工作组和村(居)委会要按照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的目标责任,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2、抓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等知识,努力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
3、抓基础信息。驻村工作组和村(居)委会必须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育龄妇女违法生育情况,为镇计生办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
4、抓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执行处罚程序、处罚标准,加大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
5、抓优质服务。把计生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之中,提高计生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确保享受计划生育优质保健服务的育龄妇女达90%以上。
6、抓经费管理。实行计生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预算专户管理。
四、考核
(一)各村(居)委会要建立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完善工作档案,每月把落实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人口出生管理、“四术”和查环查孕等工作的完成情况报镇计生办,以便对工作组和村(居)委会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村(居)委会计生办所有报送给镇计生办的报表材料,经核对无误,由镇驻村工作组副组长、村(居)委会书记(或主任)和村(居)委会计生办主任签名后方可上报,若发现存有错报、漏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考核小组每年度按照《*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对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的计生工作进行实绩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在全镇公示,并评选出计生工作达标且分值最高的两个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为落实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先进单位。
五、奖惩
驻村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文
-----古路镇中康村驻村工作队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把驻村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将结合本村实际,因地制宜,深入总结扶贫经验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结合驻村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为同步小康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三在村”制度。严格执行“钉钉”考勤打卡、纸质驻村签到,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法定工作日必须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
(二)落实工作例会制度。按照《巫溪县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按月参加乡镇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情况、列席乡镇有关脱贫攻坚的党委会议、驻村工作队定时组织集中学习。
(三)落实岗位公开制度。围绕所驻村(社区)脱贫工作目标和规划,提出年度承诺事项和阶段性计划,公示驻村工作队成员照片、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履职承诺等,帮促村实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按时公开,监管扶贫项目资金,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证群众有困难能第一时间找到驻村干部,真正做到提户知人、提人知事、提事知情。
(四)落实工作纪实制度。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驻村工作日志,驻村工作队坚持据实记录每天学习、工作、上级督查和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等情况,并建立驻村工作台账,对落实脱贫规划、开展精准帮扶、为民办事服务、宣传解释政策等情况详细记录在册,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帮扶工作进展和成效。
(五)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宣传贯彻党的农业农村工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宣传贯彻党中央和地方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等。
(六)帮建基层组织。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协助选好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打造优秀基层骨干队伍,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对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基层干部作风问题提出建议,推动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七)维护和谐稳定
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做好群众教育和思想疏导,最大限度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对群众反映的难点及矛盾纠纷问题,第一时间调查、化解处理。
(八)保障改善民生
扎实开展入户走访工作,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重点扶贫工作。
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计划。
总之,我村驻村工作队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全村党员干部带动全村人民,认真完成古路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事务,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让中康村的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有新的起色,确保2022年贫困户能顺利脱贫致富,共赴全面小康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