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学论文(6篇)
民俗学论文篇1
另外,该书附录囊括了《风土记》文本、与文本有关的作者及扩展内容,像周处《风土记》的文本辑佚和隋唐正史经籍志著录风土记目录异同表,为学者研究提供了方便。
扩“州性李传军博士深谙历史民俗学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本书的研究方法和写作模式与导师萧放教授《<荆楚岁时记>研究》有异曲同工之处。本书对“风土”的释义,《风土记》的辑佚和文本分析,体例庞杂的汉唐风土记的总体把握,以及汉唐民众时间观念进行深人探索,并在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等方面都有创新,堪称历史学和民俗学交叉研究的成功书写。
首先,作者大胆开拓并丰富了民俗学研究的新领域—风土记,发掘出大量珍贵史料,扩展了历史民俗学的研究视域。
历史民俗学是民俗学的重要分支。早在1983年,钟敬文先生就提出了“历史民俗学”的概念,他强调“中国有丰富的民俗历史文献,不进行历史民俗学的研究是说不过去的”。长期致力于历史民俗学学科建设的萧放教授提出,历史民俗学有三个研究方向:民俗史、民俗学史和文献民俗志,民俗史是综合或单项民俗事象的变化和演进史,民俗学史则专注于前人记录和研究民俗的历史,文献民俗志是针对民俗文献的研究,包括民俗典籍即具有重要生活服务价值的非典籍形式。本书的研究正是对文献民俗志资料的开掘,对民俗学史领域的进一步开拓。
我国文献资料丰富,既包括大量记载和评述民俗现象杂宝古代民众生活、民众信仰之间的关系,并结合荣格集体无意识理论,对“风土”和“风俗”概念进行了辨析。最后通过对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日本哲学家和迁哲郎以及我国古代司马迁、班固等学者的风土观念进行比较分析,认为中国古代风土观念是兼具地理环境差异、经济和心理等因素的较为完备的风土观。
第二章“周处《风土记》研究”,利用文献辑佚和校勘的方法,从李防《太平御览》等多部文献典籍中辑出晋周处《风土记》原文136条,初步勾勒出《风土记》文本原貌,然后运用历史民俗学和文化学方法,对书中的物产、地名等作逐条分析,并将其与南朝梁宗凛《荆楚岁时记》进行比较研究,以岁时节日为研究重点,描述出魏晋时期荆楚和吴越地区的民间岁时节日生活。
第三章“汉唐风土记中的域外风土映像”转换叙述角度,对汉唐时期域外风土记载作概观描述,并运用思想史理论,对先秦以来人们对域外的整体印象和文化认知的形成和变迁进行分析。本章与上一章内外呼应,融合了本土和域外两类文本,兼具外在风土表现和内在风土观念两个面向,构成了比较完整的汉唐风土记文本和观念的综合构图。
第四章“汉唐风土记与中国古代的空间观念”中探讨了中国古代空间观念的发生、先秦两汉诸子的空间观形成及至汉唐时期空间观念的变迁。作者借鉴西方学者的空间理论,以域内空间和域外空间、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世的历史文献,比如岁时记、风土记、风俗志、笔记、小说、、竹枝词等,也有民间社会的各种活态文献,如唱本、善书、家谱、契约文书等。岁时记和风土记是其中的两纂卷大门类,岁时记是记载普通民众岁时节日习俗的专书,比如南朝梁宗凛《荆楚岁时记》、宋周密《乾淳岁时记》、明陆启乱《北京岁华记》、清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等;风土记则以一时一地的风土民情为对象作分门别类的记录,如晋周处《风土记》、唐莫休符《桂林风土记》、宋欧阳修《洛阳风土记》等。目前学界的岁时节日著述不少,但是风土记的研究却少有专论。本书的出版在一定意义上弥补了这种缺憾。
其次,作者具有强烈的理论意识,通过细致分析文献资料,进一步完善了历史民俗学的研究框架,丰富了相关理论研究。
作者充分吸收和借鉴哲学、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理论,对风土现象和风土记文体意义进行剖析,并时刻保持着强烈的理论建构意识,强调搭建理论框架的重要性。李传军博士强调,由于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对汉唐风土记的研究不能面面俱到,必须提炼出一个合适的主题,建构出一个适宜的结构体系。因此,他选取了汉唐时期的两个典型:周处《风土记》和汉唐域外风土记,选择合适的研究视角,对《风土记》采用文本呈现和厄丁解牛式的分析,对域外风土记则注意展现其所蕴含的风土观念;抓住和提炼出几个主题,如风土记的文献价值、风土记所反映的中国古代民众的生活状态和节日礼俗、民众生活中的空间观念,进行集中深人探讨。时空观念是哲学和思想史领域常常涉及的问题,作者将这一思路引人到民俗学领域,从最常见的日常生活民俗记录出发,通过细节的比较来看地域文化的空间差异,域内外民俗的空间差异和观念变迁,很有说服力。
再次,综合运用文献学、历史学、文化学等多学科理论,创新研究方法,是本书研究的主要特点和亮点,拓宽了历史民俗学的研究思路。
作者在绪论明确提到,“研究汉唐风土记的一个主要困难,在于资料的搜集和整理。除少数风土记留存至今以外,大部分汉唐风土记著作都已经散佚了。我们今天只能尽力从《太平御览》《太平广记》和《水经注》等著作中搜辑星散于其间的风土记著作”。因此,作者索隐钩沉,恢复了周处《风土记》的文本和风貌,这是目前内容最丰富、体例最完备的辑本,体现了本书的学术分量。
本书在研究方法上的最大亮点就是比较方法的运用。作者出身历史学,具有宏阔的历时和共时思维,触类旁通,融贯古今,在风土记的研究中,有本土风土记和域外风土记的比较,有《风土记》与几乎同时代的《荆楚岁时记》的横向比较,有《风土记》与前代地理书的纵向比对,与几乎处于同时代的《荆州记》的横向比较,与敦煌写本《沙洲地志》的纵向比对,等等,展现出一种多角度、多层次的综合研究框架。而且,在细致的考证之外,窥探出其背后所依托的地域文化差异,思想观念的变迁,有一种超越文本的对人本身、对文化内涵的深度考量。
民俗学论文篇2
在现代社会,学校教育普及、娱乐方式多样、劳动分工复杂、鬼神观念淡漠。口头文学的存在空间已经大为减少,甚至萎缩为酒桌上的笑话。传统的娱乐活动,如听故事、看戏之类,失去了往日的重要性,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各样的媒体娱乐方式。在发达的现代社会,民间文学生存的客观生态环境和文化生态环境都发生了改变,民间文学的生存与传播都面临着严重的困境:
第一,缺乏社会需要民间文学的兴盛与否,主要取决于社会对民间文学创作的需要。首先,在现代社会中民间文学的生存空间大大萎缩。民间文学的主要传承地在广大的农村与部分城市人中间,可现代社会广大农村人们的生存方式发生改变,大多数人外出务工。在乡村与城市,成人世界的丰富的社会生活内容和沉重的生存压力也使得民间文学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儿童最想听故事,可是现在的农村,“留守儿童”越来越多,儿童想听故事的愿望多半会化为空想。在城市,民间文学资源本就稀少,儿童主要依靠玩具和电视、电脑来陪伴。儿童需要民间文学,但社会却没有把民间文学及时传给他们、哺育他们。其次,在物质发达、经济发展迅猛的现代社会,民间文学缺乏传承人,年轻人都想过上富裕的现代生活,不愿意或者没心思传承民间文艺了。再次,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而又直观动感的媒体时代,人们对民间文学的兴趣被冲淡了。没有了社会需要,民间文学就失去了生存的价值、就要面临着消亡。
第二,缺乏创作动机民间文学只有在生活中不断创作和传播,才能不断更新发展。社会需要能够刺激创作者的创作动机,并产生相应的创作活动。[2]民间文学主要生存于现场的表演和讲述活动中,所以,表演和讲述也是民间文学创作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传统社会的表演者、讲述者往往是一些社会地位较低、经济状况也较差的人。他们具备创造精神产品的一定的能力,但这种能力还不够强大,不足以使他们以此作为谋生手段。在广大的乡村,民间文学活动并没有发展到产生职业的民间文学创作者、表演者的程度。许多民间文学作品多是一代代流传下来的,属于民间艺人自己的创作的不多。如民间故事家刘德培讲述的故事汇集为《新笑府》,其中绝大多数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是原本就广泛流传的民间故事,真正由他独创的故事,所占比例应是不高的。许多民间故事家的经历告诉我们,即使是一个以讲述而不是以创作闻名的故事家的形成,也需要特定的客观条件和持之以恒的主观努力,更何况以创作闻名的故事家的形成。在民间文学生存较好的社会条件里,都难以产生以创作闻名的民间艺术家,那么,在如今的商品经济社会,想产生以物质利益作为回报而创作的民间艺人,那就更难了。难以产生真正的以创作为主的民间艺人,民间故事创作和讲述活动就都会慢慢减少,真正流传的民间故事数量也就只会越来越少。
与一般的文学创作相似,社会的变化总是对人们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也直接会影响民间文学的生存和发展。在现代社会,时代变了,生活方式变了,生活节奏快了,人民的社会需要和审美、情感需要变了,可以替代民间学的新生事物多了。从功能上看,现代社会里,民间文学的实用价位日益削弱。因此,民间文学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自然地下降了。
民俗学论文篇3
“民俗”与“艺术”的联系早在民俗学兴起的十九世纪就已被提及,在当今更受到学术界的重视。我国学人胡愈之在1921年1月就把艺术列为民俗研究的三个基本“事项”之一。至于“民俗艺术”作为专门的术语,在我国上世纪40年代就已出现。常任侠在1943年出版了《民俗艺术考古论集》,岑家梧1944年写了《中国民俗艺术概说》一文,后收入《中国艺术论集》。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民俗艺术”已越来越受到了学界的关注,出版了王连海《中国民俗艺术品鉴赏》丛书、孙建君《中国民俗艺术图说》丛书、靳之林《生命之树与中国民间民俗艺术》、李瑞岐《论群众文化与民俗艺术》等著作;以及陶思炎《论民俗艺术学研究》、王宁宁《学术规范与民俗艺术》等论述。可以说,这些著述在图录和专题的研究、概念界定、体系建构等方面都对民俗艺术作充分的研讨。但整体而言,目前尚缺少对民俗艺术学的体系性研究,缺少学科高度的理论审视,缺少立体的历时性和现实性的深度描述研究,无法呈现学科建设的方向性标尺的专著文献。
2013年8月,由南京出版社推出的陶思炎教授等著述的《民俗艺术学》一书,填补了学科的空白,以其特有的创新性、学术性、体系性,解析相关民俗艺术学的基本范畴的研究体系,同时在实践的层面上,又从民俗艺术的创作、传承和应用着眼,涉及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现实问题。
《民俗艺术学》确立了民俗艺术学是以“民俗”与“艺术”为研究对象的交叉学科,但它不再以二者的相互关系为研讨重点,而是把“民俗艺术”作为一个整体去研究它的内外部规律,旨在建立它的理论体系,构建艺术学总体框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并使其具有独立学科的性质。民俗艺术学的学科建设任务,就理论领域而言,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它自身的学科体系,并形成符合我国民俗艺术存在实际的基本理论、应有理论、批评理论、史学理论和研究方法。在基本理论的建构中,需要确立理论的支撑点,形成学术概括与理论阐发的基础。理论支点是学科理论系统的支撑点,也是一定学科理论范畴中最具个性特色的部分。对民俗艺术学来说,其理论支点可以用“三论”来概括,即“传承论”、“社会论”和“象征论”,它们分别从存在特征、属性风格和表现方式三个方面构成了民俗艺术学的理论基础。除了理论建设,民俗艺术学的建设任务还包括实践的诸多环节。就主要实践领域来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在乡土教育和国情教育方面、在民俗艺术产业发展和产业群建设方面、在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在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方面,民俗艺术学也负有建设的使命,并能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民俗艺术学》还从方法论的角度揭示出民俗艺术作为物质化的艺术形态的存在,其研究从一开始便遭遇到一种矛盾,即视觉的审美思考与历史的观看方式之间的冲突,进而产生研究者所面临的物质性要求与精神性要求相对立的矛盾选择——是以事项本身的现象历史为主,还是以事项背后的社会文化问题为主。如果仅仅以艺术对象自身的形态历史为唯一目标,会在理念层面上削减艺术史研究的有效性;但若过度指向艺术之外的社会文化问题,则易导致背离本体只注重艺术社会功能学的庸俗化倾向。解决问题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在研究事项形态发生过程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探求关于现象背后的社会指向。因为,民俗艺术并非一个独立自足的实体,更不是一个可以脱离一定社会精神总和的纯粹物质方式。它产生于特定的环境,与文化、社会景况的联系,比以往人们所普遍相信的远为紧密,能够“引发并强调这种作为一个整体,又从属于一个更大的、包罗万象的、作为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宇宙整体的性质”。
民族艺术是由某一民族群体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艺术形式和艺术传统。民族艺术是特定民族的精神意识形态领域的物化载体,是该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文化标志。从文化人类学角度来讲,民族艺术是一种文化现象,是民族主体(传承人)为满足主观与情感的需求,而进行的一种特殊的以满足该民族精神领域期望的行为方式。传承作为动态的过程,立足于时间的跨度,是对民族艺术传统的沿袭与确立做出的文化判断与表述。
民俗学论文篇4
关键词:藏族;天葬习俗;人生礼仪
中图分类号:K8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21X(2012)03-0091-07
天葬是藏族人生礼仪中重要的通过仪式之一,是藏族特有的丧葬形式和藏族民众普遍接受的人生终结处理形式。“仪礼具有共同的意义就是都可以使人实现从一种社会状态向另一种社会状态的转变”[1]。天葬习俗研究是藏族人生礼仪研究的主要内容以及藏族文化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天葬(bya-gtor)、(dur-khrod-du-skyel-ba),意为“喂鸟(鹰鹫)”、“送尸去丧葬场”,因而称之为天葬应更名为“鸟葬”或者“鹰(鹫)葬”更符合其文化内涵。①①天葬习俗相比较与土葬、水葬、树葬等丧葬习俗而言,概念含混而模糊,不能直接从字面上给人以明确的印象与理解。“天葬”这一名称使用范围较广,有的学者把树葬、悬棺葬和内蒙地区的“野葬”统称之为“天葬”。《滇南新语》:“悬尸山树之极巅以风,曰‘天葬’”。孙进己、千志耿称东北地区的树葬为“天葬”,参见孙进己,千志耿.我国古代北方各族葬俗试析[J].东北师大学报,1982(3):98.前苏联学者托卡列夫、托尔斯托夫也将澳大利亚的树葬称作“天葬”,参见(苏)C.A.托卡列夫、C.N.托尔斯托夫主编.澳大利亚和大洋洲各族人民(上册)[M].北京:三联书店,1981,307-308。熊坤新,陶晓辉.天葬起源之探索[J].研究,1988(3):98.夏之乾.关于鸟葬产生的地域问题[J].民族研究,1996(6):40-41.陈立明,曹晓燕.民俗文化[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3:249.等论文和著作中,都分别从不从和角度说明和论证了“天葬”亦作“鸟葬”更符合藏族这种丧葬习俗的文化内涵。当然,藏民族除了天葬习俗以外还,还有塔葬、火葬、土葬和水葬等丧葬形式。
20世纪80年代以来,初始阶段因天葬习俗独特的文化内涵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和重视,经过研究拓荒期和高潮期后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缘于天葬习俗对尸体独特处理方式和国家及地方的政策规定严禁参观拍摄天葬,对于天葬习俗研究只停留在一般的介绍性层面,天葬学术性研究进入停滞期。近年来,随着研究视角多样化以及民族学与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逐步开始应用,更多学者参与到这一专题研究队伍中来,并出现了一些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学术成果。针对国内天葬习俗研究成果缺乏系统梳理的状况,现就近30年来汉文天葬习俗研究成果和动态分类予以回顾和总结,以期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天葬习俗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天葬习俗研究的专著
近30年来关于天葬习俗研究的专著极少,主要原因是很多研究者不通晓藏文,受到地域环境和以及天葬过程的血腥等条件限制,无法收集到第一手资料。目前能看到的仅有以下几本:首推尕藏才旦,格桑木《天葬――藏族丧葬文化》研究藏族独特葬俗的专门性著作。介绍了的葬俗现象,通过对藏人丧葬礼仪的讲述、研究,挖掘了青藏高原的开拓者――雪域藏人的风俗,探讨他们从远古迄今的宇宙观、生命观、价值观,以及演变发展历史[2]。本书还在介绍青藏高原塔葬、天葬、水葬、火葬、土葬等仪式的基础上,从历史、生存地理、生活生产、经济文化、、美学心理、价值观念等方面剖析藏族丧葬的真实面貌和深刻内涵,但对天葬习俗的研究却并没有定论,其与民族的生存环境、等方面关系研究有限。另外有关天葬习俗的研究都包含在一些著作的相关章节中以介绍为主,如夏之乾《中国少数民族的丧葬》相关章节对天葬习俗的叙论;丹珠昂奔《藏族文化散论》一书中“天葬漫谈”;[3]陈立明,曹晓燕《民俗文化》一书第六章“葬俗文化”[4]等著作。以上研究者对宗教民俗文化乃至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都非常熟悉,又研究者为藏族、或从事藏学研究的资深专家、或曾在藏区从事长期调查,收集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对天葬习俗有深刻独特的体会,故而能够著述较为科学的研究成果。
二、天葬习俗研究的学术论文
(一)天葬习俗形成及变迁研究
1.对天葬习俗的概括性研究。对天葬习俗的概括性研究主要包括对天葬从不同角度进行的全面性的小综合研究,非属天葬习俗研究大专题下小专题研究。改革开放后,杨效平开启了天葬习俗研究的先河,他在《天葬新议》认为天葬习俗是藏族一种特殊的丧葬仪式,在青海各地藏族中也普遍流行。论述了天葬习俗的历史渊源,认为大凡风俗总是递相延传;天葬习俗是在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中形成的礼俗,并非偶然的社会现象;葬俗非孤立而是反映社会生活和宗教观念的风俗现象。还介绍了1979年4月北京中山公园主题《自然・社会・人》影展中的“天葬”近景照情况[5]。该文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最早研究天葬习俗的成果。王康《藏家人生礼仪点滴》相关部分简介了寓意深邃的天葬习俗仪式过程及寓意,认为天葬习俗是藏族人传统心目中对自然界“天”崇高敬意及佛教化和理想化了“极乐世界”的向往,通过施行天葬习俗达到让死者借助“神鸟”双翼而升天之目的,迎合了第一代藏王从“天”而降完成使命返回的初肇[6]。其研究文献引用率很高。汤惠生《藏族天葬和断身仪轨源流考》认为天葬习俗是与“断身”相关的丧葬习俗,天葬习俗是一种“断身”的变异形式,其本质文化内涵同样也是“再生”[7],研究视角独特。马志华《试析藏族爱情叙事诗中的天葬习俗》用民俗学视角,以《上达奈沟与下豪仓川》、《奔仑姑娘》等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与地方特色藏族爱情叙事诗为例,以叙事诗学的研究视阈,通过对叙事诗中传达天葬习俗信息的民俗素,民俗链等民俗单位的分析阐述其中印证的天葬习俗,为天葬习俗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民俗学视角。此类概括性研究的文章还有:林志《亡灵驾鹰上云天――巴塘天葬台及玉树藏族天葬文化》、沈跃萍《藏族神话及其远古丧葬习俗》、次仁德吉《独特的天葬习俗》、黄林《天葬青海藏人的再生圣礼》、苗凡卒《天葬――让光荣随鹰背苍茫远去》、丹增才让《热贡地区的丧葬简述》等。
2.天葬习俗形成的原因研究。虽然前人在对天葬习俗进行概括性介绍的同时也涉及天葬习俗的形成原因,但是研究有限。到20世纪80年代,对天葬习俗形成原因的研究才进入了一个高峰期。吴均《藏族的天葬与所谓“戴天头”》认为藏族古代社会受苯教的影响,佛教传入后,天葬习俗为佛教吸纳融合,因佛教在的弘扬和传播,天葬习俗成为后来藏族地区普遍采用和流行的葬仪,为探究天葬习俗成因提供了新视角。熊坤新,陶晓辉《天葬起源之探索》以大量详实资料为基础,从四方面论述了天葬习俗的起源及演进历程,得出天葬习俗并非起源于佛教的结论。以上两文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比较早的和具有代表性的探索天葬习俗起源的研究成果。与之相关研究还有宗政《葬俗疏议》和蔡景峰《天葬》。目前,学术界比较公认藏族的天葬习俗受到来自中亚的祆教的影响,火祆教普遍实行天葬。90年代初期,林悟殊《火祆教的葬俗及其在古代中亚的遗痕》以大量的详实史料分析论述了天葬习俗的沿革情况及其在古代中亚地区的一些遗痕,其中涉及天葬习俗在敦煌卷子中和佛教经卷中的遗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古代该教以及天葬习俗的传播情况。霍巍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据资料撰文《天葬风俗起源辨析》认为天葬习俗风俗可能是受到来自中亚古代民族、尤其是“拜火教”的影响所致,印度的天葬之源与天葬习俗应该是同出自一源,都是来自古代中亚波斯拜火教葬仪的影响,但是没有充分地论据可以证明,为天葬习俗是受印度的影响而产生[8],并用资料予以佐证和旁证。该文推动了学术的争鸣和研究的深化,时至今日这一观点得到了普遍的认同,是关于天葬习俗起源新的代表性成果。相关研究还有阎振中《光荣随鹰背苍茫而远去――天葬及其起源》分上、下两篇详实的论述了天葬习俗的临终关怀、中阴超度、天葬习俗仪轨、天葬台及其形成、天葬师及其生活、鹰鹫、天葬习俗的形成、天葬习俗与宗教的关系、天葬习俗与医学等内容,并对天葬习俗的起源推演和验证。作者以大量一手资料详细描绘了一副天葬习俗全景并叙论了其对天葬习俗独特的见解,是全解天葬习俗不可缺少的成果。边巴琼达《浅析天葬习俗的成因及文化含义》、杜林渊,崔炜《藏族地区的丧葬习俗》、高浩《藏族天葬习俗探微》和李苗苗《藏族天葬源起及文化价值探析》的研究共识是天葬习俗与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文化关系密切,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社会关系的调适,倡导平等地尊重和保护藏民族的丧葬风俗习惯,其研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现实意义。余仕麟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结合史志资料撰文《藏族传统社会天葬习俗的缘由辨析》,认为天葬成为一种习俗与佛教传入吐蕃有关,但并非直接源于佛教教义。在从五个不同角度分析后又从佛苯斗争、佛教教义、印度葬俗的影响和生态环境四个方面论证认为天葬习俗成为葬俗是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一种探索社会生活的实践活动,为我们认识天葬习俗的形成提供了一个全面而详实的图景,是最新的关于天葬习俗的缘由辨析的研究成果。
3.天葬习俗的文化变迁研究。变迁研究是文化研究的永恒专题,天葬习俗文化变迁研究更是不例外。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清朝统治者为了革除藏族的天葬习俗,广贴告示禁止藏族实行天葬。曲青山是比较早从历史角度关注天葬习俗变迁的研究者,其《1793年地区丧俗改革述略》在梳理丧俗改革史料内容的基础上认为清朝统治者倡导“以重人伦,以厚风俗”的丧葬改革以失败而告终的主因。该文是为数不多且较早研究地区丧俗改革的文章,代表对历史解读的又一观点。十年后,张窗《丧葬风俗的演变及其原因》运用考古工作所提供材料和调查资料,结合部分文献记载论述了早期的丧葬风俗是土葬,天葬习俗是从印度传入的外来葬俗,佛教传播是新葬俗取代旧葬俗的重要条件,天葬习俗流行的自身社会条件,佛苯之争在葬俗演变中的作用和自然条件对葬俗演变的制约。研究认为虽然天葬习俗在藏族地区的兴起,变化令人瞩目,但是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轨道相合的,这种变化是各种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同时,曲折地反映出复杂的政治、宗教等社会的背景和自然经济状况的发展轨迹。其研究成果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可并广泛应用。安雪芸的《藏族丧葬礼仪中的文化变化》从人类学文化涵化的角度论证了天葬习俗形成的涵化反应是A+B=C:即A为传统的苯教文化,B为传播来的佛教文化。A与B产生文化汇融形成新的占主导和支配地位的文化C即天葬习俗,该文是用人类学方法对天葬文化变迁研究较早成果。
(二)多学科视阈下的天葬习俗研究
1.天葬习俗的人类学研究。白玛措以人类学比较研究的角度撰文《由丧葬仪礼到文亿变化接受的比较研究》以“文化型式”(Culturetype)中最为基本的单位“文化特质”(Culturetrait)作为比较研究的立足点和透视圈[9],论述了天葬习俗仪式过程及天葬习俗包含在文化自身内部的两个主要因素。认为作为丧葬“文化型式”中的许多“文化特质”至今仍有着对佛教传人后汉、藏文化对这种新文化要素的不同反映,证明文化中的“政治力”和“经济行为”是决定文化传播发生时涵化反应结果的重要因素。该文是相对较早用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天葬习俗的成果。阙岳用文化人类学整体观的理论方法撰文《藏族丧葬习俗的文化人类学分析》,从藏族特有的生态环境、本教、佛教和汉文化等民族文化背景和葬俗的社会功能两个方面,对藏族以天葬习俗为主的丧葬习俗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归结出藏族丧葬习俗所承载的伦理教化、心理平复、调适社会关系和生态环保四项主要社会功能,是应用新方法对天葬习俗研究和探索。李志农以文化边缘的视阈撰写《文化边缘视野下的云南藏族丧葬习俗解读――以德钦县奔子栏村为例》认为地处德钦县奔子栏村的藏民因不具备天葬和火葬的条件,而毗邻金沙江的便利使奔子栏一带的水葬也被视为与天葬一样是利他施舍、以身祭祀神灵、获得新生的丧葬方式。用田野调查文本资料呈现了天葬文化由藏文化的核心地带向处于汉藏文化边缘地带传播,因文化多元性和地域性变化以及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后,对于藏民,对于生态、人文环境以及历史文化的变迁适应,生与死的核心价值观的理解与调适展演,是典型的“民族志”式研究。藏拉以调查材料为基础的《略论玉树地区独特的丧葬文化――天葬》认为天葬习俗是对“人”的重塑与回归。贵赛白姆以人类学的视角,利用罗布特・海孜提出的“丧葬礼仪中的灵魂、尸体与死者家庭间的三角关系”[10]分析方法在其文《试析拉萨藏族丧葬传统中的“灵魂、尸体与死者家庭之间的三角关系”》中,就拉萨藏族丧葬习俗不同阶段的仪式的初衷和人们对于这些风俗的理解进行分析和阐述。总览以上研究为我们全面地了解天葬习俗、藏民族及其文化发展沿革提供一个窗口。
2.天葬习俗与医学发展的关系。前人的研究大多是从民族文化的角度研究天葬习俗,洛嘉、温志大另辟蹊径,从医学的角度对天葬习俗展开研究。洛嘉《藏族天葬与古代解剖学》认为天葬习俗使藏族人民有机会较早获得较多的人体结构、人休解剖、人体胚胎形成和发育等知识。藏族的天葬习俗为古代解剖学的发展提供了实践基础,并与国外解剖学发展对比,是较早从天葬习俗与医学发展的关系视角解读天葬习俗的研究成果。温志大以一个科班出身医师的视角运用大量详实的史料和资料把《天葬习俗与医学科学的发展》置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及葬俗宏观背景下审视,并论述了天葬习俗活动与医学科学的发展历程,藏医在胚胎学等领域里都是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创造了世界医学史上罕见奇迹,也为医学科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现代高原医学的研究中,天葬习俗活动也为临床病理诊断提供了极为可靠和难得的解剖资料。该研究具有独特的视角和现实意义,为人们正确认识天葬习俗的实践意义提供了坐标。同时也为医学人类学以及人文社会科学与医学结合的交叉学科研究树立了典范,促进了医学人类学的发展以及学科本身向着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发展。
3.天葬习俗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藏族地区是我国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生态环境,东部在发展经济时的那种以牺牲自然环境换取短暂发展的做法不能用于西部,从生态保护的角度对天葬习俗进行研究就成为学者的共识,也为生态人类学发展的提供了宽阔的拓展领域。除了有关文章涉及生态环境的论述外,专文论述有许劭立的《地理环境与葬俗》,认为不同的地理环境直接对葬俗产生着影响,是较早关注地理环境与葬俗关系的专题性研究。夏之乾《关于鸟葬产生的地域问题》论述了“天葬”命名、起源、成因、地域归属问题,认为对于鸟葬地域问题讨论的实质是把鸟葬产生的地域统统地归之于一元论和文化传播论,即先是在一个地区产生,而后再向其他地方传播,该研究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文献应用率较高。韦韧等《丧葬习俗的地理学研究――以天葬为例》分析了90%以上的藏族同胞接受天葬习俗的主要原因,并认为天葬习俗在节约土地、净化环境、保护资源、在促进社会文明方面有特殊意义、应予以理解和尊重,该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三)天葬习俗研究的其他专题
1.天葬师研究。天葬习俗离不开天葬师,他是天葬习俗得以传承的灵魂人物,维系着天葬习俗的各个重要环节,然而却没有专题研究。2000年后有学者开始研究,主要是以民族志的形式体现出来。格央《天葬师》展示了一个无名天葬师一生的生活,是这一阶段研究天葬师的第一人,为我们全面了解天葬师的生活提供了感性材料。何永胜以人物传记式书写了《天葬台操刀手》,记叙了旦日杰措在解放前后由天葬师转变成为可里西昂草原第一个革命军人后的变化,为认知天葬师随着时代的变迁展演了一副全景画面。类似研究还有唯色以一手资料《天葬场与天葬师》叙论的共产党员天葬师、柯拉乡畜防站的站长仁青的现实生活和内心世界。被《意林》转载张德宁的《飞向天空》展现了索朗平措作为职业天葬师的内心世界、情感变化及其作业过程。佳琪《藏族丧葬文化中的关怀意识》等成果对此专题也有不同程度的涉及。
2.天葬习俗与藏民族信仰关系研究。天葬习俗的产生和形成是如前所述是诸多因素多位一体、协调作用的产物。闵文义从苯教、佛教、火祆教等对天葬习俗的影响角度撰文《天葬形成的宗教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认为天葬习俗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物质条件就是青藏高原独具特色的自然生活环境。该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深度和代表性,是较早关注天葬习俗与民族信仰关系的专文,得到了很多学者的认同,从该文较高的文献应用率可见一斑。俄项多杰比较水葬、土葬、火葬和天葬习俗等藏族丧葬习俗及功能成文《佛教思想影响下的藏族丧葬习俗》,阐述了与佛教思想融合在一起而形成的藏族独有的丧葬文化特性,特别揭示了天葬习俗对环境保护、人与动物协调共生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和谐共生意义彰显其中。
3.天葬习俗之天葬台、颅骨墙及相关研究。颅骨墙、天葬台及相关研究是天葬习俗研究值得关注的内容,多以图文结合形式介绍了各地情况。唐不甜《在中国藏区看天葬(CelestialBurialinTibetanInhabitedArea)》以图文形式介绍了林芝地区的天葬习俗、天葬台、鹰鹫、天葬师和天葬过程,是国外研究者关注天葬习俗并在国内刊物上发表的研究成果。相关研究还有詹建军《神秘的达木天葬台――纪行之三》和李路阳《自愿做天葬师的普尔古》。达摩寺“多多卡”天葬台和其院两面墙上镶嵌的颅骨,称之为“颅骨墙”或者“骷髅墙”,张国云《藏北神秘的骷髅墙》做了相关介绍。相关文章有沈海清《“历险”藏北颅骨墙》。有关天葬台及相关研究有孙雅楠《在天葬台脚下》、塔热・次仁玉珍《天鹰的天葬台》、马晨明《鹰鹫,震撼人心的聚拢――关于天葬的随笔》,这些图文并茂的成果为我们全面认知天葬习俗缩短了视距。
4.硕士论文专题研究。以人类学“礼物”研究为切入点,大学中国少数民族史专业民俗研究方向藏族硕士生南措姐的硕士论文《藏族人生礼仪馈赠礼俗研究――以青海安多赤噶(贵德县)藏区为例》,以赤噶藏区藏族人生仪礼中的馈赠习俗田野调查资料为中心点,全面详实地论述了赤噶藏区人生仪礼中礼物交换的过程,其中相关章节涉天葬习俗及死者亡灵祭献的祭品的论述。论文以对天葬习俗的研究的新的视阈和方法,利用了大量的田野调查资料支持论述。西北民族大学伦理学专业民族伦理学方向汉族硕士研究生高洁的硕士论文《藏族天葬文化的伦理意义研究》从天葬习俗文化中的宗教伦理思想、环境伦理思想、生命伦理学、天葬师的职业伦理、天葬习俗对于医学的贡献等方面论述了藏族天葬习俗文化的伦理意义,探索了天葬习俗对于当代社会厚养薄葬、环境保护、殡葬事业改革、天葬师的奉献精神为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了有益启示。本着传播民族文化,加强民族间沟通,进而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之目的,呼吁天葬习俗文化对促进社会文明发展有特殊意义,应予以理解和尊重,论文分析论证充分,是结合了典型性和现实性的专题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三、天葬习俗研究的特点与问题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学界对于天葬习俗研究随时间整体呈现出正弦曲线变化趋势。虽有专题性和相关著作问世,但是研究专著和深入程度有限。对其研究从20世纪80年初才开始进入拓荒期,出现了一些代表性成果。90年代步入了发展期和高潮期,研究成果相对颇丰但尚未达到成熟期。2000年进入缓滞期,除个别专著以外论文多以介绍为主。20092010年开始,民族志和硕士论文对天葬习俗的研究关注代表了一定的发展趋势。可以说天葬习俗的研究前景非常广阔,有待于我们去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近30年来对天葬习俗的研究专题从基本的天葬习俗名称、天葬师、天葬台、仪轨到天葬习俗的形成,从天葬习俗的变迁到其与人文关怀,从天葬习俗的人类学研究到天葬习俗与医学的发展研究,从天葬习俗与地理生态环境的关系到其与民族信仰的关系,天葬习俗的伦理意义等相关方面的研究都有所涉及,各个研究主题都有一些代表性研究成果。自2010年以来研究生对天葬习俗已有涉及,增添了活力。梳理相关的研究主题和内容可谓洋洋洒洒,蔚为大观,尤其是对于天葬习俗的基本研究和天葬习俗成因探索占据了30年研究成果的大部分。对于天葬习俗研究方法由传统的学术研究逐步向应用民俗学、人类学、地理学、医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转型。尤其是21世纪以来,人类学理论及田野调查方法的应用,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概而言之,对于天葬习俗的研究由传统研究范式逐步向新的范式过度,尤其是代表科研的生力军的硕士生采用新的研究方法来完成研究,代表着未来的研究趋势。研究人员方面,囊括了藏、汉两族各级、各层次的人员,有藏学、考古、民俗人员,各级社科院研究人员,高校的教职人员和硕士生、专职医师,甚至还有国外学人都是这一研究队伍的组成者,学科背景各有不同,甚至有些拥有多学科知识,这为天葬习俗研究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众所周知,藏学研究的资料在某些方面是非常有限和难以搜集的,而对于天葬习俗的资料整理更是如此。近30年以来关于天葬习俗研究的资料利用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20年的资料来源以对历史资料的发掘和应用为主,后10多年以来的新资料主要来源于田野调查资料。用田野调查法获得一手资料,这是天葬习俗研究的在资料方面由历史资料整理向新资料收集转型主要特点,新资料的调查整理为天葬习俗研究的创新提供广阔的空间。在天葬习俗研究的理论选择上,由单一传统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理论的应用和实践向以之为基础多学科理论的应用和实践,如以“文化型式”(Culturetype)中最为基本的单位“文化特质”(Culturetrait)作为比较研究的立足点和透视圈、文化人类学整体观的理论方法、文化边缘地带传播理论、“丧葬礼仪中的灵魂、尸体与死者家庭间的三角关系”分析理论、人类学文化涵化反应是A+B=C等理论来研究天葬习俗,进一步强化了理论的应用和研究。
近年来对天葬习俗的研究日渐走出结合资料,以“天葬习俗及基本研究”和“天葬习俗起源与成因”为主单一主题的研究范式,逐步结合田野调查资料为主与多学科新方法应用的范式,开启了21世纪以来天葬习俗研究的新视角和新领域。但要确立传统研究与人类学研究相结合,以“民族志”范式来研究天葬习俗文化,还需要不断的实践、反思和总结。换言之,从历史层面对天葬习俗文化内容和形成的研究相对比较集中,而对现实层面,尤其是建立在对当今社会现实存在的天葬习俗文化在田野调查基础上进行的研究,则相对缺乏,有待加强和完善。如前所述尽管天葬习俗的研究内容已经形成了很多的专题,但亟待拓宽和加深,尤其是天葬习俗与临终关怀、天葬习俗的伦理意义、天葬习俗的人类学研究,天葬习俗与民族信仰关系、天葬习俗与和谐社会建设,天葬习俗的未来发展等现实性和应用性较强的专题领域,需要加大研究力度。
关于天葬习俗研究的资料需要研究者更进一步的发掘和整理,沉寂与其他史料中的有关天葬习俗的资料和邻近地区、国家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尤其是藏文史料的翻译和应用需要加强。在新资料的获取方面,田野调查方法是获取一手资料的有效方法。藏、汉、英等多种文字的研究资料和田野调查获得的新资料并予以综合使用,对于天葬习俗研究的创新将起到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综合近30年来对于天葬习俗文化事象的研究成果较多,虽然已对人类学等学科研究方法和理论的引用与创新,但是其广度和深度不够,而结合天葬习俗文化本身特点的特色理论、方法、创新更是少之又少,而对于相关理论的研究很少,理论研究有待加强。与此同时,作为整个天葬习俗文化的组成部分的各个地方性天葬习俗文化的研究同样需要加强。天葬习俗包含多样文化特点,以多学科的视阈研究的同时应该加强综合性研究,应用交叉学科和综合研究的方法对这一单一民族文化事象予以研究,全面的认识和解读民族文化,把握其中隐藏的一般规律并用来指导实践。
四、结语
天葬习俗伴随着藏民族一路走来,是一种延绵不绝的认同与实践。随着时代和文化的变迁,天葬习俗将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是“一种永远的文化”,其研究也将需要不断深入,天葬习俗研究相对文化而言属于一个微观和专题研究,相对于其下的各个专题而言又是一个宏观研究对象,因此,天葬习俗研究在不同的研究场域中就显得既宏观又微观。“事实上,占领死人的世界,也就是为了更有利地占领活人的精神世界”[11]。今后,我们要以文化整体观审视天葬习俗文化,将其置于丧葬文化和民族文化的大背景中,进行多学科全面客观的研究,探究其蕴含的规律,取得更多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从而更好的为人类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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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论文篇5
胡适与康德的道德哲学
笔者试图以胡适日记、书信为线索,结合其相关论文来还原一段史实,也借此对其民主、自由、平等观念有更为直观的认识和评价。关于胡适受康德思想的影响,主要是在康乃尔大学时期。早在“发奋尽读杜威书”之前,胡适已经在康奈尔大学学过几年哲学,接受了比较系统的哲学训练和新唯心主义哲学的浸润。据江勇振统计,胡适在康乃尔大学五年共选修了十四门哲学课,而在哥伦比亚大学仅四门,其比重一目了然。“胡适一生的思想,是奠基在他在康乃尔大学所得到的人文素养的基础教育。他在文学、哲学、政治方面的基础知识都是在这个阶段奠定的。甚至可以说,要了解胡适一生的思想,唯一的途径,就是去发掘他在康乃尔大学的所学、所读、所思。这是解开胡适一生思想的唯一锁钥。”[4](P262-266)“唯一锁钥”的说法还是有些绝对和过激,在胡适的人生道路上,构型其思想和观念也不仅是这几年,徽州地域文化、上海的风气之先,还有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淀等都在他的心灵深处刻下了印痕。但不可否认、也不容忽视的是康乃尔大学的几年学习生涯对他思想成形的至关重要,由于胡适后来转学至哥伦比亚大学及其后来有选择性的自叙,让我们在追述其思想演变过程时有意无意间凸显杜威而冲淡了这一段史实。胡适自称“厄德诺是(当代思想家中)对我生平有极大影响的人之一。”早在转学哥大前,胡适在康乃尔伦理俱乐部听过厄氏的讲演,“我对他以道德为基础的无神宗教十分折服,因为事实上这也是中国留学生所承继的中国文明的老传统。”厄氏是“伦理文化运动”新宗教的发起人,“伦理文化学会”也被称为是“道德文化学会”,“这一新宗教的基本观念是相信人类的品格和人类本身的行为是神圣的。”而他的这一思想来源又起自于康德,是“把康德的抽象观念具体化”。胡适也从厄氏的语录里“很容易看出康德和康德哲学的至高无上的道德规律对他的影响。”[5](P246)在胡适的留学日记里,记录了厄德诺语录[6](P296),如:精神上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参互交错的关系。就是爱。就是把自己消费在一个别人的身上,而在如此做时,自己也得着鼓舞向上的影响作酬报;道德的责任并不是外来的命令;只是必须要怎样做才可以引出别人———例如所爱之人———的最好部分,等等。这些格言凸显了爱与道德的力量,肯定了道德的存在是作为人为自己立法的自律存在,强调通过个体的道德完善学会尊重他人,看重他人的价值和作用,也就是康德所说的道德律令,即“大自然安排我们的理性时,其最后意图本来就只是放在道德上的。”[7](P609)在康德看来,道德的问题首先是人何以成为有道德的人的问题?而这道德不仅是个人的道德,乃是全人类的道德,同时,道德也是履行自我立法的过程,道德的世界观就是把道德的准则转化为法则并严格遵守,归属于实践哲学范畴。胡适给韦莲司的信中提到了自己受到康德思想的影响:“无论是对你自己,还是对别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将人道本身视为一个目的,而不仅仅是个手段。”“尊重每一个人,并将这种感觉升华为一种敬意。”[8](P25)这无疑就是康德宣称的“人是目的,而非手段”的表述和观念的翻版。康德说:“真正的德行只能是植根于原则之上。这些原则不是思辨的规律而是一种感觉的意识,它就活在每个人的心中,它就是对人性之美和价值的感觉,这样说就概括了它的全部。”[9](P14)康德认为人具有道德可完善性,必将在理性的教导下成为道德自律的人,由此形成了康德的道德哲学之根基。尽管胡适在此征引康德的哲学理论是为了澄清与韦莲司之间纯粹的男女友谊的关系,但由此也清晰地写出了他对人与人之间乃至对人本身的一种判断和认识,即对每一位独立个体的绝对尊重乃至敬意。胡适认为杜威是将道德和社会联系在一起,而社会的价值也就在道德,至于这种观念则始于康德,“从康德至今,大家都讲艺术的利益,是要社会公共受享,不是个人所可私的。养成群性习惯,就是道德教育。”[10](P49)“用‘道德教育’来教道德,远不如不用‘道德教育’来教道德。”[10](P380)也就是强调道德上的一种自我要求和自我规范,是对康德道德自律的一种阐释和延展,和杜威提倡的“道德的观念,就是人生的观念。人生以外无道德,社会以外无道德”的经验社会道德呈现出不一样的思维路径。很显然,胡适对道德的理解,乃是将其视为一种自动和自律的行为,即人固有的理性法则,也就是说,事物和人本该如此,并不受制于社会的外在的任何压力,由此人也获得了自由意志。换言之,胡适对道德和自由的理解既超越了经验世界的思考,但又有着客观实在性,兼有先验哲学和实践哲学的双重特点。胡适日记记录了和韦莲司之间关于“不争主义”的谈论,胡适对韦莲司肯定康德所谓无条件的命令,即道德律令甚表赞同,并将其与墨子的“杀一人以利天下,非;杀已以存天下”,是相提并论。[5](P51)或许是得益于这次交流,仅过一月,胡适已经决定将博士论文题目改为“国际伦理原则的研究”。他以为这有三大好处:时代的需要、自己的兴趣、图书馆以及哲学系老师的资源。所谓时代的需要是指第一次世界大战,这引发了胡适对战争与和平的思考,也是他当时的兴趣点所在,至于哲学系老师的资源也就是以康德研究见长。“康德哲学也正是康乃尔哲学系老师之所长。”[4](P308)胡适称赞康德是博大精深的学者,“康德的人生哲学注重行为的动机,注重他所谓‘无条件的良心命令’。”[11](P486)胡适在康乃尔大学选读了康德的批判哲学,具体研读《纯粹理性批判》,“还研讨了康德三大批判之见的关系。”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序言:“我们的时代特别是一个批判的时代,一切事物都必须接受批判”,这与胡适提出“重新评估一切价值”的口号非常相似,而批判哲学也正是人类本源的自由精神的体现,和道德哲学一脉相承。1915年3月19日,日记记载:“上星期读康德之《太平论》,为作《康德之国际道德学说》一文。”[6](P83)《太平论》即《永久和平论》,康德试图从哲学的根基上寻求解除战争状态,实现永久和平的方案。很显然,胡适那时决定将博士论文题目改为“国际伦理原则的研究”,应该和康德的这篇文章有关,而且在当时他已用英文写作了《康德的国际伦理学原则》一文。此文甚为重要,胡适后来很多的思想,包括民主、自由、平等等思想的端倪和脉络来源都可在此找到踪迹,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甚或是修正我们过往对他的一些偏见。在论文中,胡适论述到:康德认为道德的理念必定属于真正的文化,人存在一个更高的道德能力。而政治道德家不应该将所有关于权利和公正的问题降为纯粹的学术理念,应当从规范的理念开始,即将这些问题作为道德问题处理。康德的国际道德标准为:“首先追寻纯粹实用理性和他的正义,然后可以实现你的目标,得到永久的和平。”换言之,康德将追求权利和公正纯粹的理念作为义务准则,考虑到理由的先验性。胡适以为康德的政治哲学虽有点不切实际和“古老”,但不是毫无道理,他得出结论说:于我而言,这仅仅意味着,在国际,国民间和个人的关系上,完全有必要注重向善的道德标准,以此作为行为的准则,而不是仅仅寻求严谨的戒律,像盲人在黑暗中摸索一样地去尝试和犯错。”[12](P91)以此观之,康德的道德原则是由自由意志建立起来的,也就是人为自己立法,是自律而非他律,这样也就达成了人的自由,而自由也正是康德道德哲学的基石。
对自由与民主的阐释
康德对自由的理解并不等同于我们中国传统意义上的随心所欲和为所欲为。康德对(合法的)自由的界定是:它乃是不必服从任何外界法律的权限,除了我能予以同意的法律而外。———同样地,一个国家中的对外的(合法的)平等也就是国家公民之间的那样一种关系,根据那种关系没有人可以合法地约束另一个人而又不自己同时也要服从那种以同样的方式反过来也能够约束自己的法律。这种天生的、必然为人性所有的而又不可转让的权利,它的有效性可以由于人类本身对于更高级的存在(如果他自己这样想的话)的合法关系的原则而得到证实和提高;因为他可以根据这同一个原理而把自己当作是一个超感世界的国家公民。因为就我的自由而论,则我自身对于神圣的、纯由理性而可以被我认识到的法则并不受任何约束,除了仅仅我自己所能予以同意的而外。[13](P109)康德所说的最高级的存在也就是作为道德的存在,可见,康德对自由和平等的论证是以他的道德哲学为基础和支撑的,而在其自由、平等等权利概念中也蕴涵了相应的义务。胡适“倾向于认为康德的态度有很多有价值的真理。”包括共和制与国际联盟的“乌托邦想象”,对人类道德原则的确信及其对永久和平终将实现的期待与憧憬。[12](P104)唐德刚认为:胡适在接触杜威之前,对伦理文化派极为折服,但遇见杜威后,乃“尽弃其学而学焉”,变成实验主义的信徒了。[5](P262)其实此话并不尽然,因为到了1917年,胡适依然坚持从权利与责任的互为依存关系来阐述自由和平等,所谓“自治的社会,共和的国家,不只是要个人有自由选择之权,还要个人对于自己所行所为都负责任。若不如此,决不能造出自己独立的人格。”也就是说,个体和国家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担负着责任和义务。胡适提出发展个人的个性,需要有两个条件:一是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二是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1](P614-615)很显然,这与康德的有关权利和自由的理论主张趋于一致。胡适谈自由时往往将其与民主并举,肯定民主的获得是以每个个体的自由为前提。在他看来,“‘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习惯性的行为。‘科学’则是一种思想和知识的法则。科学和民主两者都牵涉到一种心理状态和一种行为的习惯,一种生活方式。”唐德刚认为胡适对科学和民主两个名词的诠释,是不折不扣的杜威之言,即杜威所说的“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可概括为“美国主义”,也就是“美国生活方式”的概念化,而中国关于“人权”的争辩也就是“美国主义”中的大题目。[5](P352-367)实际上,唐德刚在这里将胡适的民主概念作了简单化的处理。
首先,胡适所说的民主不等同于杜威“经验即生活,生活即是应付环境”的民主生活学说,倒是和康德的纯粹理性判断更为接近。正如夏英林所论,胡适的知识论是典型的康德主义知识论。[14](P52-58]周质平也评价“胡适谈民主,一如他谈科学。始终不在内容上着意,而只是在精神态度上立论。”然“民主毕竟是一种建立在法律条文上的政治制度,不谈制度而只谈精神,不免把民主抽象化了,使人觉得无从捉摸。”[15](P240-241]确实,胡适对民主的阐释并非基于杜威的实证主义的知识认知模式,也不是我们惯常理解的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实践形态或政治运作方式的民主政治制度,而是进入到了康德的主体精神和纯粹理性的层面立论。胡适1953年再一次重申“天赋人权”和自由民主平等等概念均是人的纯粹思维的产物:“人权并不是天赋的,是人造出来的。所谓民主自由平等,都是一个理想,不是天赋的。”[16](P2299)胡适对民主的定义是:民主的真意义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生活方式千言万语,归根只有一句话,就是承认人人各有其价值,人人都应该可以自由发展。[15](P230)而“民主主义的生活方式,根本上是个人主义的。”[16](P1737)至于个人主义的真义在于,提倡人人要做成一个能“自立”的人,要“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堂堂地一个‘人’,有该尽的义务,有可做的事业。”[1](P632)胡适所说的个人主义实际上就是指有独立思想自由人格的个体,即民主是与个体的自由和完善联系在一起的,只有自由独立的个体的存在和保证方才有社会民主实现的可能,也就是实现康德所谓的作为人类最高级的存在即作为道德的存在,即“人是(在自然目的中)意识到自己必然要以道德律为终极目的的存在。”[17](P406)才可能达成人的自由和现实的民主。
其次,胡适的理想政体并非是美国的民主政体,而是康德所建构的“乌托邦”想象,即将民主看作一过程,而这一过程又与人的道德完善趋于一致。胡适日记记载:“尝谓欧人长处在敢于理想。其理想所凝集,往往托诸‘乌托邦’。柏拉图之《理想国》,培根之《新大西岛》,穆尔之《乌托邦》,圣阿格司丁之《上帝之城》,康德之《s论万物之终结》及其《太平论》,皆乌托邦也。乌托邦者,理想中之至治之国,虽不能至,心向往焉。”“今日之民主政体虽不能如康德所期,然有非柏拉图二千四百年前所能梦及者矣。”[12](P77)换言之,胡适关于民主政体的最高理想乃是康德“太平论”中勾勒的共和制“乌托邦”。“这种在康德理解意义上的共和制,它从未在世界上存在过。无论这个世界上何种形式的共和制都只是对这个理念部分和不完善的表现。这包括欧洲国家的英国和美国,即使在美国Madison或者Mckingly都能够轻易地以保卫国家或荣耀的名义,给人民强加一个战争。”[13](P101)康德认为民主政体也是一种专制主义,是以表面的民主掩盖了大多数人的暴政。胡适也强调“民主的生活方式,在政治制度上的表现,好像是少数服从多数,其实他的最精彩的一点是多数不抹煞少数,不敢不尊重少数,更不敢压迫少数,毁灭少数。”[15](P232)因此,胡适以为,美国的民主政体并不是最完美的政体形式,民主的真谛也并非意识形态下的某种政治图示,而只是个“活的生活过程”。[18](P558)康德的“永久和平论”和胡适关于民主自由平等的理解,均是基于对人类先验的道德固有的自信。康德看到了人性卑劣背后的道德禀赋,“人类有一种更伟大的、尽管如今还在沉睡着的道德禀赋”[10](P115),“只有在人之中,但也是在这个仅仅作为道德主体的人之中,才能找到在目的上无条件的立法,因而只有这种立法才能使人有能力成为终极目的,全然自然都是在目的论上从属于这个终极目的的。”[17](P404)胡适在《告马斯》诗歌中也唱道:“爱和法律将匡正人类之过失———和平和正义将为人类谱写新曲。”[6](P85)显然,胡适对自由、民主和平等的理解自有其坚实的道德哲学根基,他自谓和陈独秀口号式的呼喊有很大的不同:新文化运动时期虽高扬“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旗帜,但就提倡者陈独秀而言,“对‘科学’和‘民主’的定义却不甚了了。所以一般人对这两个名词便也很容易被真的曲解了。”[5](P351)
民俗学论文篇6
[论文摘要]云南是民族文化大省,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民俗文化资源。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民俗文化开发的市场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其中从经济学、人类学等方面,对云南民俗文化的市场化研究状况作了总结,可资参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交通的便捷和人们生活消费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对民俗文化发生浓厚的兴趣,客观上在促进民俗旅游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将其推向了市场化的境地。与此同时,对以丰富的民俗资源著称的云南进行有关市场化的研究也有了很大的进展,内容涉及经济学、人类学等多方面,现将其研究成果综述如下。
一、国内的研究状况综述
(一)文献典籍中的记载
民俗文化市场化是经济进步和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故国内早期专门研究民俗文化市场化的著作几乎没有,但关注商品市场与民俗文化之间关系的观念中国早已有之。从历史典籍记载进程来看,《庄子·逍遥游》记载:“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用“章甫”(帽子)这个商品因民俗文化的不同而在市场上无法流通的事例,记载民俗与商业贸易之间的关系。司马迁在《史记》中专辟“货殖列传”专栏,以区域性民俗特点作为该传的基本框架。把各地物产概括为山东、山西、江南和江北四区,然后结合各地的民俗来阐述当时的商业活动规律,认为古代风土人情对区域贸易的影响很大。潘雄先生对此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认为,如果经济民俗学或民俗经济学能正式成为一门应用科学的话,那么这一学科的先驱者应该是中国的司马迁。此后的《风俗通义》、《荆楚岁时记》等文献也对一些民俗文化事象展开论述,但未见将民俗文化与市场相结合进行叙述的内容。
(二)经济学角度的研究
目前,关于民俗文化市场化有系统研究的成果甚少,从可以查阅到的资料来看,专著类的成果有:何学威所著的《经济民俗学》,围绕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等方面展开,阐释经济生活中的民俗文化因素,首次提出了民俗文化产业理论与实践的问题,从经济开发角度系统地研究民俗文化,将民俗文化与文化产业挂钩。民俗文化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实质为民俗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民俗文化与经济的关系相辅相成,作者提出以经济腾飞带动民族民俗文化发展,以传统民俗文化的发扬光大促进经济繁荣的观点。该著对民俗文化在经济的冲击下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没有做深人地探讨与分析。论文类的成果,最典型而且最具代表性的是潘雄的《民俗研究在商业贸易中的重要性)(载于张紫晨选编《民俗调查与研究》,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一文。该文作者运用对比研究的方法,追述了中国民俗与贸易之间关系研究的最早典籍记载,见于《庄子》与《史记》,同时与马林诺斯基的“库拉”制度研究作对比分析,以实例论证的方式,阐释了民俗在商业贸易中的巨大作用:作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商人来说,只有翔实具体地了解民俗事象,才能在商品交易中获利与成功。该文只是着重论述民俗在商业化中的重要作用,对市场化给民俗事象带来的影响没有涉及。
(三)人类学角度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旅游经济正式纳人国民经济计划,作为旅游资源当中极为重要的部分,民俗文化资源随着旅游文化的发展,渐渐走向产业化道路。目前,真正对民俗文化市场化进行的研究,也着重从民俗旅游和产业化角度进行研究与分析。
从民俗旅游角度对文化资源开发进行研究、分析的成果较多。王德刚的《民俗旅游开发模式研究—基于实践的民俗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探讨》(载于《民俗研究》,2003年第1期)一文,通过对民俗旅游发展经验研究,总结出了民俗旅游开发的六种模式:品牌经营模式、社区一历史(传统)街区模式、乡村模式、“生态博物馆”模式、主题公园模式、节庆活动模式。同喜琴的《论民俗旅游对旅游地民俗文化的“污染”与防治)(载于《贵州民族研究》,x006,_年第1期),阐述了民俗旅游对旅游地民俗文化的“污染”:由于过于关注民俗文化的形式,常常导致民俗文化精神内核的丧失;伪民俗大量涌现,破坏了旅游地民俗文化的
和谐性等方面。李彬,包磊的《旅游商品化对民俗旅游本真性影响研究》(载于《商场现代化》2008年3月(下旬刊))文,着力探讨民俗旅游本真性和商品化的内涵,并力图寻求二者之间的内在张力,提出解决的建议,以获得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徐赣丽的《民俗旅游的表演化倾向及其影响》(载于《民俗研究》2006第3期),李正欢,黄远水的《解读民俗旅游本真性与商品化的内在张力》(载于《哈尔滨学院学报),2002年第11期),邱扶东的《论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与方法》(载于《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等一系列文章,对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作了探讨与研究。
从产业开发角度进行研究的,主要有何学威的《民俗文化产业与振兴民族经济》,(载于《中南工业大学学报》,2000年第6卷第2期),把民俗文化当作一种隐藏在人民生活与思想中的象征符号,研究民俗文化产业在振兴民族经济中的作用及可行性。姜继为,吕桂兰的《试论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的相互融合》(载于《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主要论述了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民俗文化的生命力与市场经济的生长点的问题。此外,张来芳的《民俗文化产业化的构想》(《江西社会科学》,200()年第5期),邱扶东的《论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与方法》(《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等论文都相应分析了民俗文化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可实践性。
(二)国外的研究状况综述
国外旅游产业发展较早,对民俗文化商品化、市场化研究的论著也较多,美国旅游人类学家格林伍德(greenwood.1977)就对旅游文化的商品化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他认为,文化旅游的开展必然带来文化的商品化,但若是把文化完完全全按照商品来进行包装,就会带来极大的消极意义,因为这实际上“剥夺了文化的内涵”,同时也剥夺了构成文化的方方面面。商品化使文化失去真实性,使民俗生活置于舞台化和戏剧化之中,故格林伍德反对民俗文化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将民俗事项商品化,提倡对文化的市场持一种理性的态度。但是,也有学者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待民俗文化的商品化。以色列著名的旅游人类学家埃里克·科恩(erikcohen)就认为,民俗文化商品化、市场化使其真实性丧失的说法是不贴切和荒谬的。一种新的商品化了的民族文化,可以随时被接受为是真实的,哪怕仅仅只是市场化了的真实,同时这种商品还会得益于悠久的民族文化所赋予的深厚内涵,成为更具吸引力和市场的商品。由于有了商品经济效益带来的资金支撑,又反过来使文化产品的生产更加完善和进步,进而促进民俗文化的推广和发展。
此外,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现代旅游规模的日益扩大,民俗文化的市场化程度也不断加深,由此而带来旅游开发对旅游目的地及民俗文化所造成的影响,尤其是负面的影响越发引起学者的关注。这些负面影响大多发生在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涉及到社会文化和环境影响问题,成为20世纪70年代学术界最感兴趣的领域。随着民俗旅游商品化倾向的日益严重,国外很多学者开始在“真实性”和“舞台性”两方面展开了研究,试图寻找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出路。在这方面,影响最为深远的理论就是马康纳(macannel)的“舞台真实”理论,较系统的探讨了关于旅游景观系统的六种舞台类型。国内对民俗文化市场化的境遇研究,较少有比较系统论述的著作,大多只是在民俗旅游的研究中有所涉及。虽然有一定数量的文章谈及民俗文化的市场化,但是对于民俗文化市场化进行实例探讨的文章并不多,在笔者涉猎的文献中尚未发现从市场化境遇角度出发来研究云南民俗文化发展的专题性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