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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安全应急预案(6篇)

来源:其他 时间:2024-08-21 手机浏览

城市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篇1

【关键词】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应对体制

地铁深埋地下,环境封闭、空间狭窄、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灾难或突发事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世界地铁在其运营史上发生的灾难与事故不是少数,而且许多灾难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社会影响也极其严重。因此建立与健全我国地铁安全事故应对体系对于地铁乃至城市安全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本文根据2006年初国务院审议并通过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文件,对我国目前地铁事故灾难的应对机构及体制的现状进行了评述与分析。由于地铁事故灾难也属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的范畴,因此有必要在对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制进行了解的基础上,再对地铁事故灾难应对体制做进一步的评析。

1我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制

1.1预案体系

我国已经陆续有城市开始建立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措施与体系,但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为《总体应急预案》)出台前,都是自成一体,没有系统的规划与整合,资源重复利用,效率低。而《总体应急预案》则明确地从法律条文上搭建了一个自上而下、系统而全面的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其中也将地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纳入其中。

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如表1所示。各级预案都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1.2管理工作组织机构

《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此外,还有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的办事机构;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事项的工作机构;负责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地方机构;以及为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级专家组。

具体的组织机构形式如图1。从新闻报道来看,目前我国全国各地各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的搭建工作都已经全面启动。

1.3运行机制

《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我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运行机制涵盖了事件发生前、事件发生时、事件发生后等几个阶段的不同应对措施,如表2所示。

1.4其他

《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总体应急预案》中提出了对应急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措施,即通过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等措施,来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制的有效运转。

2我国城市地铁火灾应对体制

与《总体应急预案》同步出台的《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地铁应急预案》),与其他8个应急专项预案一起,构成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地铁应急预案》中对地铁中发生事故灾难时的应对体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法律条文上确立了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运作及保障体系。

2.1组织机构

我国地铁事故灾难应对的机构设置分为国家应急机构,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城市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这三层(如图2所示),每层组织机构设置不同,所担负的职责也不一样。由于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城市人民政府是处置灾难的主体,要承担处置的首要责任。在这里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和城市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将成为应急抢险的主体。因其能充分的发挥对当地地理环境较为熟悉、掌握第一手灾难事故资料、能充分调动当地群众社会救援力量等优势。而国务院有关各部门、军队、武警等进行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保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快速有效的处置。

2.2运行机制

地铁事故灾难应对的运行机制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的总体应急运行机制类似,但由于其目的与针对性很强,与国家总体应急运行机制在一些具体的处置程序上有所不同,具体如表3所示。

2.3保障体系

为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也需要建立工作有力和保障有效的保障体系。地铁事故灾难应急保障体系包括如表4中所示的几个方面。

3我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对体制评析

《总体应急预案》及《地铁应急预案》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条文上规范和建立了地铁事故灾难的应对体制,对我国地铁(包括轻轨)事故灾难的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从预案的出台至今,我国各有关部门已经按照预案的要求,建立了相应的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并着手进行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完善工作,各类资源也正在系统化整合中。可以预见,一旦地铁事故灾难应对体制搭建并逐步完善后,我国地铁事故灾难的防治工作的效率将得到有效的提高。

从《总体应急预案》及《地铁应急预案》来看,我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对体制具有以下特点,且未来的工作重心也会朝以下方面倾斜。

(1)以人为中心,竭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人员的伤亡。从预案中可以看出,目前应对事故灾难的工作体现出了“以人为本”,“救人第一,救人与救火同步”的原则。由于地铁火灾发生时就有排烟困难、客流量大、逃生条件差等特点,所以留给人们逃生的时间相当短。预案规定当灾难发生后,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倾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预案规定,在救助被困人员的同时,也应保证施救、应急人员和周围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需要配备专业防护设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灾难现场的相关规定。并且在紧急状态下要有条不紊地安排好群众的疏散、安置的方式和路线。

(2)未雨绸缪、居安思危,

防患于未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防患于未然”是总体预案的一个重要基本要求,“预测与预警”被确定为一项重要内容。而《地铁应急预案》规定的预警与预防机制主要是从地铁运行方面进行监测。在地铁所发生的事故中,地铁火灾所占的比例约为30%。而火灾大部分是由于电气设备故障、线路老化、用电不慎、隧道内安装的电缆和电气设备潮湿、鼠害等原因所造成。还有工作人员违章操作、工作人员吸烟、用火不慎、以及列车运行时产生的电弧引起的。而所有的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时刻去监测、监督,将可能发生灾害的原因消灭在萌芽状态。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明确。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建设部牵头负责,省、区、市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国务院是最高的行政领导机构,各地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地铁事故事件的行政领导机构,本预案规定“属地为主、分工协作”。城市人民政府是处置事故灾难的主体,要承担处置的首要责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保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快速有效的处置。

(4)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规范,加强管理。《地铁应急预案》的编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将预案以法的形式加以巩固、规范。在地铁事故灾难应急中,对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地铁事故灾难重要情况的,或有些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的、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或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不按规定制定灾难预案的、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不服从命令和指挥的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等等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5)快速反应,增强对联动应对火灾的重视。我国目前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主要由如下几种分类:层级型、联动型、办公厅型、公安型。联动型就是领导负责,将刑警、火警、急救、交警及省市领导电话集中,组成联动中心。统一处置各类安全减灾及应急工作。预案规定,当接到事故灾难报告后,将由建设部在短时间内决定是启动Ⅰ级、还是Ⅱ级以下的应急方案。Ⅰ级方案由国务院或由国务院授权建设部设立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启动实施。Ⅱ级以下应急响应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当响应级别确定以后,将根据灾难的基本情况和救援进展情况报告并抄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等有关方面的通信并派出相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工作。做到统一指挥,充分发挥各方面人员的力量。预案还详细编制了地铁火灾、地震、爆炸、大面积停电等等不同的响应措施,一旦灾情发生,能够做出比较快速的反应。

(6)科技为依托,宣传为保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加大地铁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平台,以便更好地应对地铁灾难事故。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使人们认识到地铁灾难事故的严重性。这项工作主要由城市人民政府和地铁企业负责,主要内容是地铁安全运营及应急的基本常识和救助知识。

4结束语

国家相关部门颁布此预案,可见国家已经对地铁灾难事故有了足够的重视,并且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地铁灾难事故应急体制。在美国地铁灾难事故就是由法制、体制和机制“三管”齐下,用制度来规范地铁灾难事故应急。因此建立一个科学的、有效的、灵活的地铁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对体制,是解决我国地铁安全困境和应急体系的良好方法。当然,光有应对体制还是不够的,还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人民大众的应急救助基本常识进行宣传教育。同时,还要组织进行有效的应急演习,使预案能够真正的用到实处。

参考文献

[1]林兵.由伦敦地铁连环爆炸案引发对我国城市安全应急体系的思考[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5,1(5):72-75.

城市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篇2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指挥系统;人工调度模式

引言:在城市客运公共交通系统中,城市轨道交通的重要功能定位是高运量骨干运输网,因此,在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下,如何快速、准确地实施故障处置与救援并维持事件持续期间的运营安全,以尽可能地将突发事件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已成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与应急管理领域亟待解决的重大研究课题。

1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系统研究现状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系统相关的研究内容可以归纳为系统后台技术、系统逻辑与物理架构设计、调度信息终端产品等3个方面。

1.1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指挥系统后台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指挥后台系统的主要功能应包括事故故障的类型划分、风险判别及事故故障预警。目前,对运营安全事故的类型划分及危险源的分析集中于重大事故方面,大部分研究停留在理论分析阶段,企业对实际运营事故日志的记录、统计与分析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对于事故风险等级的研究,一般采用初步危险分析(PHA)、事故树分析(FTA)、事件树分析(ETA)、运行危险分析,以及潜通电路分析(SCA)、动态事件树法、Petri网法等分析方法进行风险分级,或从车辆可靠性测试、维修与风险评价、火灾评估、地下结构的风险评价等方面进行安全评估研究。

国内对于事故预警的研究多停留在理论分析阶段,真正能够结合轨道交通运营数据输出预警和防范功能的系统并不多。

1.2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系统逻辑物理构架设计与开发

国外轨道交通发达的国家已经充分认识到应急管理的重要性,并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和较为成熟的应急管理辅助系统。国内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也逐渐认识到了突发事件管理的重要性,开展了建立专职部门、制定应急处置规范、开发应急管理系统等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工作。相关文献对国外铁路应急管理体系进行了研究,指出在国外铁路领域,应急救援指挥已成为维持铁路管理能够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相关文献提出建设轨道交通综合运营协调中心(COCC)和应急处置中心(ETC),负责各种运营状态下的运营指挥协调;相关文献介绍了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体系结构和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置辅助决策系统框架。由分析可见,现有的轨道交通应急处置辅助支持系统无论是理论还是系统开发均存在涉及面广、涉及岗位不明确等问题,针对某一关键岗位,如针对行车调度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辅助支持系统的研究和开发极少。

1.3调度信息终端设备研发

国外的乘客信息系统(PIS)可以将已知的延误时间、预计到达时间和发车时间等信息提供给列车长和乘客,同时这些数据还可以通过移动终端设备、掌上电脑、手机等进行实时查询。在国内,相关文献提出城市轨道交通应非常注重乘客信息系统的建设。相关文献指出,PIS中子系统负责的主要业务有:控制中心负责信息源的采集、接收、处理、分发工作;网络子系统提供的控制中心负责与各个车站、隧道AP(无线网络接入点)、列车的网络连通;车站子系统接收到中心下发到车站的多媒体信息后,由车站服务器进行处理并发送到各个终端控制器。可见,目前城市轨道交通信息的终端产品研发主要面向乘客,调度员为实现运营调整而面向行车值班员和司机的指令主要通过对讲机,缺乏可视设备。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外针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下的应急调度指挥辅助决策系统的理论研究与终端产品研发虽已有成果,但呈现出分散化、局部化的特征,亟需整合与完善。

2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化应急调度系统框架体系设计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指挥系统的框架体系设计如图1所示。通过该设计,可实现事故故障类型及风险等级自动判别、事故故障预警、应急调度预案信息化管理等功能。

图1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指挥系统框架体系设计

2.1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后台技术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后台系统的研究是以城市轨道交通事故故障日志资料为基础,运用数据挖掘理论的关联规则算法和聚类分析算法,研究城市轨道交通事故故障类别划分及风险等级智能判定方法;基于对各类事故故障的发生频次及概率统计,分析辨识高频次、高风险等级事故故障,建立高频高危故障数据库;针对高频高危数据库,研究不同类型等级的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预案信息化管理技术和面向调度管理人员的城市轨道交通事故故障预警技术,从事前防控和事后处置2个层面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的安全和效率。

2.2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软件系统设计与开发

轨道交通进入网络化运营阶段后,对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事故故障信息管理系统的自学习能力提出了巨大需求。一方面,行车调度员的培养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目前行车调度员的质量和数量都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需求;另一方面,各条线路因建设施工和系统设备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在历史事故故障、主要或重大事故故障及潜在风险源等方面存在信息差异。因此,传统单一、静态的事故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已无法满足对应急调度安全和效率的需求,需要管理系统通过日常操作案例来获取老调度人员的丰富经验、各线事故故障特有属性等知识和规则,使系统具备自适应学习能力,从而很好地满足大量新调度人员自主学习和各线个性化事故故障管理的需求。

2.3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硬件体系架构及终端产品研发

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系统的功能实现,分网络层、线路层和车站层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硬件体系原型构架。在此基础上研发具有调度命令管理、故障处置提示与监控、电子签名及打印功能的智能调度手持终端。

3结束语

总之,目前的应急调度指挥模式由“人工”向“自动化”的转变不可避免。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的层面总结与分析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现状流程、问题及发展需求,在此基础上设计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化应急调度指挥系统的软、硬件框架结构,为下一步系统的开发和实现提供理论思路与方法依据。

参考文献:

[1]陈菁菁.城市轨道交通重大运营事故和灾害分析[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0(05).

城市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篇3

【关键词】城市公共安全;地铁电梯事故;政府监管缺位

一、各地频发的地铁电梯事故回顾

据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报道,近年来,各地“电梯惊魂”一再上演。2007年12月21日,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世纪大道站一部上行的自动扶梯突然逆行,造成5人重伤。2009年12月21日,上海地铁早高峰期间,一自动扶梯因故障导致踩踏事故,4名乘客骨折。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A出口奥的斯自动扶梯在上行过程中突然逆转下行,造成1人死亡,30人受伤;而在事故发生几天后,7月10晚,深圳地铁四号线清湖站自动扶梯又发生事故,造成2人受伤……

二、城市地铁电梯安全的理论依据分析

1.城市公共安全与城市公共安全监管的概念与内涵理解。城市公共安全是指“在城市规模和生产的集约化发展过程中不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事件)等的状态和能力,使社会和公民个人在从事和进行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时有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而作为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管主体则是以政府为核心的众多的公共管理部门,包括公安、安监、交通、铁道、民航、卫生、环保、气象、林业等等各个部门。概言之,城市公共安全监管就是指城市公共安全监管的主体,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而做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

2.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城市公共安全监管的意义。城市公共安全监管,属于公共物品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其涉及面广,危害严重,一旦发生事故和事件,即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加强和改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必然要求,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历史任务。

三、频发的地铁电梯事故中折射出的政府监管缺位问题

1.城市地铁电梯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尽管关于城市地铁电梯的安全问题,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在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将特种设备纳入监管的环节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几个方面。”但从现实来看,政府在城市地铁电梯领域的立法仍存在不完善之处。具体表现为:1.地铁电梯标准缺乏法律规范2.电梯使用年限及强制报废制度缺乏法律依据3.有关监督执行的法律缺失。

2.建立完善的地铁电梯管理制度的缺位。一方面电梯安全监管制度尚不完善。从安全角度来讲,电梯维修期到了一定要进行维修,大修年限到了一定要大修,但目前政府在这一方面的监管仍有所缺失,进而导致目前我国仍有相当一部分的电梯没有安全检验合格证却仍在运行。另一方面政府对维保单位的监督不到位,致使维保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目前电梯管理部门普遍实行电梯维保外包,而一些大单位接包后又会转包给挂靠在旗下的一些小公司以收取管理费,这样一旦电梯出现安全问题,就有可能出现多方推诿的情况。

3.构建健全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缺位。自2003年抗击“非典”以来,我国以“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近年来城市频发的一系列公共安全事件又暴露出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具体表现为:第一,预案体系内容涵盖不全,定位不明。第二,城市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机制运行问题诸多,如体制方面,表现为机构设置和功能都不健全;而运行机制方面,突出表现为权责不明,相互间协调不够,沟通不畅。第三,国家虽然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为突发公共危机的处置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各地配套的应对法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致使贯彻落实工作远未到位。

四、加强和完善政府对城市地铁电梯监管的举措

1.建立健全城市公共电梯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政府要更加重视地铁电梯的设计与制造问题,尽快将地铁电梯制造纳入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管理中来,出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政府还要积极出台关于电梯标准和强制报废的相关法律,并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对法律贯彻的监督。进而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监察,深入排查电梯安全隐患,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2.完善地铁电梯管理制度,落实问责制。公共安全管理是行政公权在公共安全领域中的适用过程。政府在公共安全管理中负有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因此“公务人员问责制”要制度化、法制化,即公务人员若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行为,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政治责任(引咎辞职、调离现职等),绝不能以政治责任代替法律责任,必须落实责任追究制,体现真正的权责一致。因此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电梯行业的监管,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并大力落实问责制,进而优化城市公共安全的治理模式。

3.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仍存在诸多问题,与现实要求还有一段差距。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完善:第一,深化城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案必须具体详细,有可操作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并定期完善修改;进行培训演练;要在城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第二,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第三,加强城市应急机制建设。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应急信息传递机制,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形成对全社会有效覆盖和管理的体系;建立健全公众沟通和动员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监督机制和协调机制等。

总之,政府在公共安全领域要持续努力,不断完善自身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使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中来;使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把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范维澄.城市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的思考[J].城市管理前沿,2008(5).

[2]罗时.频发电梯事故折射出什么[EB/OL].http:///.

[3]兰贵兴.城市公共安全管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42.

城市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篇4

论文摘要: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日益发展,对地铁运营与地面交通应急处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文参考国内外相关城市的相关经验,为发展中城市制订相应的应急模式提供有益参考。

引言

地铁一旦遭遇不可抗力,正常运营受到影响或中断时,必将对于城市居民的正常出行产生影响。健全和完善的地铁运营与地面交通应急机制与模式,有助于降低地铁突发事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国内外的一些城市,对此都日益重视,并陆续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研究和实践。

一、国内大城市地铁应急经验概述

国内对于地铁应急做出了一定的尝试,如广东广州成立了城市轨道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行首长负责制。还下发了一系列应急方案,增强地铁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这些模式的优点:能够实现应急接驳运力的集中投放,迅速疏散滞留乘客。存在的问题是:应急车辆完全依靠从既有的公交线路中抽调,高峰期的操作性和响应速度可能难以保证;应急接驳车辆只沿地铁故障段开行,乘客可能需要经过多次换乘,才能到达目的地;只实现了滞留乘客的疏散,而忽视了公交对地铁的功能补充;方案实施至地铁滞留乘客疏散完毕,而没有考虑滞留乘客疏散完毕,地铁可能尚未恢复正常,居民的出行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缓解或解决;只对运力进行了重新分配,而总量供应没有增加。

二、地铁运营与地面交通应急处理模式研究简介

在总结国内各城市地铁应急经验的基础上,本文对国内各城市地铁运营与地面交通应急处理模式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和探讨。

1.基本策咯

从以上国内各城市地铁应急经验中可以总结出相关的应急预案所必须涵盖的构成要素包括协调机制和处理模式。

2.地铁应急协调机制

清晰明确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以及上下畅达的响应机制,是地铁应急协调机制高效的保障和支持。

①构成要素。一套完整的应急协调机制应包含“责任主体”、“责任分工”、“应急方案”、“启动条件”、“协调机制”等五大基本要素。

②协调模式地铁应急响应模式有三种基本类型:

a水平响应型:政府中没有常设的应急机构。地铁发生紧急事件后,一般情况下,地铁公司是应急处置的主体,地铁与其他相关应急单位或机构采取一对一的联系模式。2000年以前的北京地铁基本上是这样一种形式;

b垂直响应型:政府设立有专门的地铁应急指挥机构。专业常设应急指挥机构,作为紧急事态下的处理中枢,担负着指挥协调的任务,运用政府强制力保障应急措施的到位。上海地铁和广州地铁采取的是这样一种形式;超级秘书网

c混合响应型:有常设的地铁应急指挥机构。由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下达命令,并协调工作,但是地铁突发事件下的地面交通紧急接驳,由地铁公司与公交公司自行联系,或交由自营巴士进行。北京地铁、香港地铁目前采取的是这样一种方式。

③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

⑴轨道交通应急机构的设置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a成立独立的常设机构,以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b应急机构的成员,应涵盖紧急事态或突发事件下可能涉及到的各职能部门和单位;

c由市一级的行政领导出任该应急机构的指挥,必要时以强力的行政手段保障应急措施的执行效力。

⑵地铁应急指挥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a制订、审核和完善地铁突发事件专项预案;

b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城市轨道交通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指定现场总指挥统一指挥对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救援,防止事故和事件蔓延和扩大;

c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善后处理的工作;

d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每年组织领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一次应急救援的演练;

e建立应急救援信息网络,向社会公众信息,平息误传或谣言,保持社会安定。④地铁应急响应机制

地铁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是指地铁突发事件的事故现场(或灾害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应急处理单位三者之间,在既定信息通道上的信息发送与反馈机制,具体包括:预测预警机制、预案启动机制、指挥协调机制、信息机制等。

⑴预测预警机制。一套完整的预测预警机制包括:预警、报警、接警、通报和响应五个部分。

⑵事件报告机制。

当地铁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地铁控制中心值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将事故详细信息、已经采取控制措施和控制效果等,通过专线电话,迅速上报至市地铁应急指挥办公室。具体上报程序、上报形式、上报内容等,参照市应急指挥中心要求和《运营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执行;

当达到需要启动地面交通应急保障方案的条件时,地铁控制中心值班主任应将如下内容通过电话,迅速上报至市地铁应急指挥办公室:

a中断的开始时间,影响区段、方向

b预计影响的客运量;

c预计影响持续时间;

d需公交接驳的两端车站的站名、接驳地点;

e其他有必要报告的信息。

市地铁总公司在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必须按要求写出书面快报,分别报送市委、市人民政府,抄送市相关部门,并根据要求,续报有关情况。

3.3应急处理模式

应急处理模式包括地面交通应急和站内乘客疏散两个层面。站内乘客疏散的应急预案一般由地铁公司自行制订并完成,主要涵盖的要素有:站内监控、事态报告、信息、客流引导、进出站控制、地铁运营调整。

制订紧急情况下的交通保障方案,主要目的是快速、安全地应对出现的紧急情况,及时疏散地铁滞留乘客和有效降低突发事件对城市公共客运体系的负面影响,减少地铁停运对居民出行产生的干扰,工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①制订不同等级突发事件情况下的交通保障方案;②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建议。

目前采用的交通应急保障模式主要有三大类:①疏运巴士;②出租车;③公交线路调整。其中,公交线路调整具体又分为:加密并行线路、开辟应急专线、线路延伸调整三种。

三、结束语

国内各个城市的交通应急保障模式各有优势,但是所采用解决方案单一,并且没有产生新的运力,只是实现了运力转移,缺口依然存在,平衡没有恢复。因此,实际采用的交通应急保障模式,应针对不同的故障情况和事态发展,组合搭配三组分项方案使用。

城市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篇5

关键词: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城市公共交通;风险全过程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近几年已接连发生重庆万州“10.28”城市公交车坠江和贵州安顺“7.7”公交车坠湖事故,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凸显出城市公交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方面仍比较薄弱,有待强化[1]。为有效管控风险、加强隐患治理、降低责任事故,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城市公交安全运行,本文提出建立基于风险全过程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下简称WPRM—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从定义、逻辑思路、相关理论基础、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核心要点等方面对WPRM—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行阐述分析。

1体系定义,逻辑思路及相关理论支撑

1.1定义

WPRM—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指以风险全过程管理为基础,对因风险管控措施失效而形成的各种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编制排查项目清单、制定排查计划并组织实施、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隐患整改情况反馈、隐患整改情况的全过程,以及文件管理、评估修订、评审改进相关配套措施的总和。

1.2逻辑思路

风险全过程管理是指在安全风险管理理论和突发事件生命周期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城市公交行业管理特点和企业实际,充分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成果,进一步向后延伸风险管理的大链条,从而实现对风险的全过程管理。这一理念下的风险管理,包含了从风险的产生、辨识、评价、控制、转化、消除的全过程。其中风险转化包含了多种风险形式的转化和演变,包括转化成隐患、诱发突发事件、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等。风险全过程管理的路径示意图如图1所示。从图1可以看出,WPRM—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在风险全过程管理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这也是其与传统意义上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本质不同。从承上的角度看,WPRM—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更强调与风险管理阶段的衔接,强调排查对象是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通过这种排查,及时排查出隐患(风险的第一种转化形式),并对其进行有效治理,促使隐患得到整改,风险得以消除,见路径2(举例:在行车前发现车辆制动出现故障,及时报修消除隐患)。路径2中还包括另一种情况,即隐患已经发生到一定阶段,称为突发事件征兆,但是还未引发突发事件(举例:行车中车辆制动发生故障,及时发现后立即通过行车制动减速靠边停车,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从启下的角度看,WPRM—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连接风险管理体系与应急管理体系的纽带。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体系的总纲及指导文件,而风险评估结果是应急预案编写的前提条件之一,常暴露的、危害后果严重的隐患及企业曾经发生的事故是制定应急预案的重要依据。当存在的隐患未及时进行排查、治理,则有可能进一步形成突发事件(风险的第二种转化形式)。届时,如果应急预案已经提前预判了相关情况,并制定了有效的应急措施,则可能使突发事件得到顺利解决,不会进一步上升到事故,或者尽可能避免大事故、次生事故或者更严重后果,见路径3(举例:车辆在下坡过程中突然制动失效,驾驶员根据应急预案遇到类似情形时的相关要求,合理利用路边障碍物实现减速乘车,成功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人伤事故)。当风险未能成功的通过路径1-3减少或消除,则只能通过事故的形式爆发出来。WPRM—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本质要求就是通过加强风险-隐患-突发事件-事故的全过程管理,抓住路径中的每一个关键控制点,实现风险的消除或软着陆。

1.3相关理论支撑

(1)安全风险管理理论安全风险管理是指企业通过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分析风险,从而有效控制风险,用最经济的方法来综合处理风险,以实现最佳安全生产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传统的安全风险管理程序通常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管理对策选择、执行与评估四个阶段[2]。(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企业通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建立过程包括初始评估、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检查)、改进与提高六个阶段[3]。(3)双重预防机制双重预防机制是基于我国长期以来安全领域管理实践,在传统的风险管理的链条上,重点强化了隐患排查部分的内容,使其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风险管理思维。包括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部分内容[4]。(4)应急管理生命周期模型应急管理生命周期模型(MPRR)包括减缓、准备、响应、恢复四阶段。其中减缓阶段是预防突发事件的阶段,也是应急管理全过程的起点阶段,主要内容包括风险评估和脆弱性诊断、隐患排查[5]。

2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2.1必要性分析

WPRM—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的必要性可以从国家层面、部级层面,地方层面进行分析,主要体现在双重预防机制的深入推广以及应急管理风险前端管控的需求。(1)国家层面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6],要求建立健全综合交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规制度和预案体系。2022年9月19日,GBT29639-202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7]正式,将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相对于旧版本,修订版本更将强调了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重要性,并给出了相关报告编制模板,标志着企业应急管理与风险管控的联系将更加紧密。2022年11月25日,国务院常委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草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还明确提出要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范性及信息化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2)部级层面2018年8月,《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2年)》[8]明确指出:“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同年,《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9]《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10]正式实施,对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及其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及其监督管理做了规定,并明确要求在各细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逐步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2022年1月,《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11],其中第5点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重大隐患清零。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交通运输部对建立基于双重预防机制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的高度重视。(3)地方层面双重预防机制目前已经在山东、河北、河南等部分省份大力推广。各地市应急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以山东省为例,原省安监局先是组织编制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则、细则,后又遴选部分标杆企业,并指导编制了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在内的多个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19年,应急管理厅又出台了《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指南》[12],明确了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程序规则、处置措施,为全省双体系执法检查提供标准支撑。

2.2可行性分析

WPRM—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的可行性主要包含实践方面的可行性和技术方面的可行性。(1)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等相关理论实践取得初步成果自2011年《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13]提出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已经在国内推行十年。2016年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14],对原考评员实施办法、考评机构实施办法和考评发证程序等内容统一进行了规范。2018年又推出了城市客运等各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细则,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在持续的政策推动下,多数规模以上城市公交企业都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达标。双重预防机制2016年由书记首次提出,之后在山东、河北、河南等试点省份深入推进。其中山东省起步较早,推广力度较大,截止2022年底,大部分省内规模以上城市公交企业已初步建立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成果,为进一步推广风险全过程管理理念准备了扎实的实践基础,可以避免20世纪末安全管理体系引入中国初始阶段遇到的水土不服的尴尬。(2)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经过风险辨识,企业往往会分析出多达成百上千个风险,同时这些风险又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仅靠有限的安全管理人员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这也是堵漏洞式的缺陷患排查管理长期占据主流的原因。但现在,大数据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已经能满足风险隐患信息化管理的技术要求,而基于人工智能的新技术、新设备在公交安全上的应用,在提升公交本质安全的同时,也大大加强了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控能力。这一切都为风险的全过程管理准备了物质基础和客观条件。

3核心要点

3.1将风险管控措施作为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风险管控措施既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的产出成果,也是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基础内容,是联系二者的纽带。风险管控措施分为工程技术措施、培训教育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五大类。应针对具体风险所制定的管控措施,采取合理的隐患排查方法,对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展开排查。当然,这并不是需要排查内容的唯一来源,事故数据、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同样也是确定排查内容,制定排查计划的重要依据。

3.2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层级与风险管控层级的一致性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层级划分应是一致的。风险管控是根据风险大小和职责权限合理界定管控层级和岗位,是基于风险管理视角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部室乃至个人岗位各个层级的全面落实。风险管控是划分责任,而隐患排查治理则是在相关管理责任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履行公司、部室、岗位各个层级管理责任的具体方法、计划、措施等。

3.3充分结合城市公交行业安全风险特点落实隐患排查治理

从人、物、环、管四个方面对城市公交行业安全风险进行系统分析,得出城市公交行业安全风险具有动态性、多变性、关联性等鲜明的行业特点。隐患是风险的转化形式之一,安全风险的特点决定了隐患的特点,也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安全风险时间与空间的动态性,要求城市公交驾驶员应具备一定的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及能力;安全风险的多变性导致隐患排查内容需要及时更新,要求城市公交企业应实现风险隐患的信息化管理并建立相关的内部沟通机制;安全与运营、能耗控制等业务目标之间的关联性,要求企业合理确定隐患排查的广度和深度,以及方式与方法。

3.4将风险隐患信息作为应急预案体系修订的重要依据

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一项科学性、系统性工作,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是编制的前提条件。在完成风险评估报告时,应充分结合行业特点进行系统分析,树立底线思维,全面分析不同情境下的不同风险以及可能导致的隐患,从而为有效预判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创造条件。应急资源调查本质上也是一种风险评估,是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考量,通过应急资源调查,识别并补强其中的短板(隐患),可有效支撑应急预案各种应急处置措施的有效实施。

3.5建立动态全面的风险隐患信息数据库及风险隐患追溯机制

应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建设安全生产智能装备、在线监测监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等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企业建设风险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风险隐患信息数据库应实现风险的识别、记录、提示、及隐患的排查、记录、整改及综合信息分析处理功能,实现实时更新,在线分层级跟踪管理,全过程追溯。应建立风险隐患追溯机制,实现每一起事故(事件)、每一个隐患(问题)都能精准找到对应的源头风险。

4结语

城市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篇6

〔关键词〕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

一、我国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快速发展。城市是一个巨大的综合运行系统,如果某个事件的发生危害到公共安全,往往会迅速造成系统性的影响,给城市和居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伤害。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础,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我国城市应急管理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应对突发事件的实践中,应急管理主要经历了新中国成立至2003年以单灾种管理为主、2003—2007年以“一案三制”为基本框架、2008年至今深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2003年以前):以单灾种管理为主1976年唐山7.8级强烈地震、1998年百年未遇特大洪灾等罕见自然灾害发生后,党和政府第一时间对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整合,自上而下成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抢险救灾机构,动员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到应对灾害的斗争中。政府和社会都被紧急动员起来,形成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风尚,有限地控制了灾情,成功地进行了灾后重建工作。2.第二阶段(2003—2007年):以“一案三制”为基本框架2002年年底至2003年上半年,在广东省首先被发现、后来在全球扩散传播的“非典”疫情,是对我国传统的分部门、单灾种应急管理体系的一次重大考验。我国传统的应急管理模式在2003年上半年开始受到严峻挑战,随后政府对其进行了相应改革。“非典”疫情成为我国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起点。200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标志着全国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形成。随后国务院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由此,我国以“一案三制”(“一案”指应急预案,“三制”指应急管理体制、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管理法制)为基本框架的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形成。3.第三阶段(2008年至今):深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践证明,我国以“一案三制”为基本框架的应急管理体系需要在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和法制等各个方面全面深化和加强。例如,在预案体系方面,要实现向完备性、预见性、可操作性和无缝衔接的战略转移;在应急管理体制方面,要理顺各种关系,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在应急管理机制方面,要真正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机制;在应急法制方面,要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和适时修改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并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我国部分城市应急管理现状

我国城市发展速度很快,无论是超级城市还是普通地级市,在城市管理尤其是应急管理方面都面临着一定的困境。造成目前困境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居民素质良莠不齐等。下面结合部分案例,对我国几个城市应急管理现状加以分析,以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1.北京市北京市作为首都,一直是我国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北京市作为一个有2000多万人口的城市,在面临巨大人员压力的情况下,需要时时刻刻确保城市安全和人员安全。北京市成立了市长担任主任的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具有行政管理核心领导挂帅的应急管理队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相对健全。比如2014年,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所指突发事件信息包括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应对全过程工作信息。该《办法》对北京市突发事件信息做了详细规定,规范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处理、报送和等管理活动。信息的流程化和法制化,对于终止谣言传播、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具有积极的意义。北京市城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较好,建设有北京应急网等多级别互联网络。尤其是顺应互联网发展潮流,北京市应急办于2016年12月正式上线了“应急知事”微信公众号,这个新媒介旨在传播应急减灾信息、普及公共安全知识、提升应急避险技能、弘扬应急管理文化。北京市正在努力把“应急知事”建设发展成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权威宣传渠道。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知识手册》等材料,对城市居民和来京游客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北京典型应急管理案例有“7.21”北京特大暴雨。2012年7月21日,北京暴雨肆虐,雨量历史罕见。北京全市79人遇难,受灾人口达190万人,经济损失近百亿元。2.上海市上海作为一个特大型城市和世界著名经济中心,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各种自然和人为灾害事故的侵袭。上海市历来重视城市民众应对突发灾害事故防护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城市防灾减灾的基础性工作。上海市政府以门户网站“上海应急管理”、上海民防网站“防灾减灾”窗口以及上海民防微博、微信作为主要平台,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作用,以文字、视频、课件、动画等形式,及时向城市民众介绍更加详细、丰富的延伸知识和信息。近年来上海典型应急管理案例有“12•31”外滩广场拥挤踩踏事件。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上海市黄浦区外滩广场东南角通往黄浦江观景平台的人行通道阶梯处发生拥挤踩踏,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3.大连市大连是东北改革开放的窗口。作为国家旅游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在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方面具有较为成功的经验。大连市社会治安良好,具备国内公共安全管理和社会防控的先进理念,逐步形成了职能部门高效运转、热心市民积极参与、管理效能稳步提升的良性循环。

二、我国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发展具有一些国外城市不具备的特点:城市发展迅速;人员流动大,尤其是农村转移人口多;城市居民和外来人口素质整体水平不高;基础设施薄弱,在恶劣条件下容易造成连锁反应。概括起来,我国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理念落后,危机意识不强

虽然大部分城市都按照上级要求,逐步设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及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机构,但是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很多城市的相关机构人员数量不足,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相关工作人员乃至机构管理人员缺乏公共管理知识和技能,造成很多城市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时,仅仅是参考国内其他城市或者照搬国外城市做法,理论与实际严重脱节,缺乏针对性。对于预防、处置城市公共安全危机,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二)基础设施落后,基础保障不力

城市的顺利运转必须依靠完备的基础设施,城市的应急处置更是迫切需要基础设施的可靠和高效运行。基础设施的投入和维护已经成为多年来我国城市建设的重点。即便如此,现实情况仍不容乐观。在冬季,很多北方城市因为气温骤降,经常发生地下供水、供气管线破裂的情况,一方面影响企业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同时可能造成冰冻路面,导致严重的交通堵塞,甚至造成连环车祸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与管理的落后,给城市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关键时刻的基础设施失效,可能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在我国很多城市都出现过发生火灾时,消防力量抵达火场之后,因为消火栓严重损坏无法使用或者打开阀门没有水,影响火灾扑救效率,造成人员和财产的严重损失。

(三)规定相对滞后,群众漠不关心

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大部分城市普遍建立了应急管理机构,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很多城市的应急预案相对滞后,没有充分考虑到目前城市发展所带来的具体威胁。更为严重的是,即使城市管理者在千方百计地宣传应急知识和技能,仍然有很多居民对此不重视、不关心,总存在灾难和麻烦与自己相距千里,残酷的天灾人祸会绕道而行的心理,加之规则意识淡漠,往往因突发灾难造成生命和财产的严重损失。一方面,很多居民遇到风险事件时,不知所措、贻误战机,这是平时不学习、不演练的后果;另一方面,很多居民漠视法律法规,给整个城市的管理,尤其是应急响应设置了重重障碍。很多城市发生过消防通道被违停车辆占用,影响救火从而导致人员伤亡的惨案;每个城市也时时发生车辆占用应急道路、占用公交专用道的违法行为,导致救护车、消防车不能及时抵达现场。这些貌似微小的错误,严重地影响着我国城市应急响应的实施;也正是这些点点滴滴的不足,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害的后果。血的教训值得我们记取。

三、解决我国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存在问题的路径

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既需要宏观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也需要细化到每一个城市运行的参与者。首先,城市管理者要尽职尽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发现任何可能造成城市运行不规范甚至威胁安全的隐患,都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及时科学处置。如果运行机制存在漏洞,要根据自己经验提出合理的建议,进一步修正、完善管理机制,填补管理漏洞。其次,城市参与者要严格遵守城市运行的管理规则,做到遵纪守法、爱护城市,从一言一行的点滴小事做起,捍卫城市的安全与祥和。城市居民不但要自己恪守行为准则,还要敢于同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破坏城市运行秩序的人和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和反映安全隐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城市管理。

(一)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危机信息

欧美很多发达国家的城市危机信息普遍采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应急广播、Facebook等方式。我国目前智能手机已经全面普及,在通讯发达的情况下,使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或利用微信朋友圈转发等方式,可以迅速、广泛危机提醒信息,传播应急知识技能等有利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的信息。我国很多城市已经开始建设和使用自己的“城市应急”公众号。

(二)专业求助信息,提高群众应急反应能力

随着城市人口和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我国城市交通高峰时段不断延长,高峰时段的平均车速不断降低,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应急响应的效率。城市中需要快速反应的事情很多:消防车需要用最短的时间抵达火场;救护车需要用最短的时间抵达患者所在地并尽快抵达就近医院。专职部门使用的应急车辆紧急奔赴现场,大部分情况下会得到公众的配合。但是由于急救资源有限,交通状况恶劣,延长了救护车的路途时间,更多的时候普通市民需要自行驾车送伤病的亲朋好友甚至陌生市民到医院。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和城市广播电台的帮助和配合。在大连市,交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危重病人绿色通道求助热线。市民、急救机构(120)可以通过电话求助,市民还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向现场交警求助。交警在接到求助后,立刻报告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值班长将警情利用无线电台传达给线路涉及到的县区大队指挥调度室,同时利用视频摄像机追踪目标车辆,将车辆位置随时通报相关大队,并与车上人员保持通讯,及时指导车辆选择最优路线。当市民向现场交警求助时,交警可以驾驶警车为车辆做前导,通过无线电台随时得到指挥中心的科学引领。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巡视信号岗关注车辆行驶,选择最优路线。特别紧急情况下,经指挥中心当日值班主任同意,可以给予绿波保障,确保送医过程更加顺畅。通过这些努力,可以大幅提高通行速度,确保伤病员救助等紧急情况得到特殊的照顾。

(三)不断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和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