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6篇)
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篇1
【摘要】目的:探讨蕉岭地区5岁以下儿童主要死亡原因,为降低死亡率提供对策和依据。方法:根据蕉岭地区2000年―2008年5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月报表,对儿童死亡原因、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结果:蕉岭地区儿童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00年新生儿、婴儿、1岁―4岁儿童死亡率分别为6.73‰、11.06‰、2.88‰,到2008年分别下降到4.21‰、5.74‰、1.91‰;早产低体重、先天畸形、意外、脑病、出生窒息等为5岁以下儿童死亡前几位原因。结论:降低早产低出生体重及先天畸形出生率是控制我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关键。
【关键词】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分析;死亡率
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评价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而婴儿死亡率的高低是计算人口平均期望寿命的重要内容,为了解蕉岭地区儿童死亡状况及其相关因素,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现对该区2000―2008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资料来自蕉岭县2000年―2008年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月报表,为提高资料真实性、可靠性,我们每年进行2次漏报调查。
1.2方法按年份和有关资料对儿童死亡原因、死亡趋势变化等情况进行分析。
1.3诊断标准儿童死亡诊断和分类采用国际疾病分类(ICU―10)标准。
2结果
2.12000―2008年蕉岭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全县活产人数为18627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174例、死亡率9.34‰,其中新生儿死亡92例、婴儿死亡137例、1岁―4岁儿童死亡37例,平均死亡率分别为4.94‰、7.35‰和1.99‰;围产儿死亡200例、占活产人数的10.7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08年较2000年下降了45.05%,婴儿死亡率下降了48.10%,新生儿死亡率下降了37.44%。9年来全县婴儿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下降趋势。
2008年婴儿死亡率(5.7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66‰)均达到《梅州市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中期目标(指标要求:婴儿死亡率
表12000年―2008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2.25岁以下儿童死亡死因顺位及构成比2000年―2008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死因前5位顺位依次为早产低体重、先天畸形、意外、脑病、出生窒息;见表2。
表22000年―2008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死因顺位及构成比(%)
3讨论
3.1对蕉岭地区连续9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分析显示,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逐年下
降趋势,死亡率由2000年的13.94‰下降到2008年的7.66‰,下降了45.05%;其中2000―2003年间下降较快,2004年―2008年下降不明显,而后在5.27‰―7.66‰之间波动;婴儿死亡率由2000年的11.06‰下降到2008年的5.74‰,下降了48.1%;其中2000年--2004年期间下降较快,而后在4.83‰―6.27‰之间波动。说明近5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趋稳,提示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工作难度加大。
2000―2008年中,平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34‰,婴儿死亡占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78.74%,新生儿死亡占婴儿死亡的67.15%。提示:年龄越小,死亡率越高。说明减少新生儿和婴儿死亡是降低儿童死亡率的关键,减少新生儿死亡又是降低婴儿死亡率的关键。
3.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08年较2000年下降了45.05%,婴儿死亡率下降了48.10%,新生儿死亡率下降了37.44%。9年来全县婴儿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分析蕉岭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的原因有三:一是国家加大了对全县基层产、儿科建设力度,县、乡医疗机构产、儿科有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乡镇卫生院的全面修建,房屋、设备等硬件设施改善,并通过人员培训和省、市、县业务骨干下乡帮扶,使基层卫生院产、儿科人员技术技能有了较大的提高;二是由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普及,住院分娩率大幅度上升;三是“两个系统保健管理”的进一步落实和健康教育力度的加大,群众自我保健意识普遍提高。
3.3早产低出生体重、新生儿窒息是危害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因素。早产低出生体重是2000年―2008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第一因素。低出生体重反映胎儿在宫内的发育和营养状况,并与婴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密切相关。因此,(1)要加强围产期保健知识宣教,提高孕妇保健意识,做到有异常情况能及时就诊。(2)要提高基层妇幼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掌握识别高危孕产妇的技能,早期发现可能引起早产低出生体重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3)要不断提高住院分娩率,产妇住院分娩,有正规接生人员系统观察产程,及时发现意外情况进行处理。产后及时清理呼吸道,可使新生儿吸入性肺炎、呼吸道感染、窒息等疾病发生率降低。(4)要建立快速畅通的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大力提倡儿科医生进产房制度,努力提高各级医务人员对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的水平。(5)要加强对新生儿的访视,及时发现危险因素,及时诊治,以减少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窒息而导致的新生儿死亡。
3.4但近年来畸形明显升高,是蕉岭地区2000年―2008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第二因素,说明控制出生缺陷发生率是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不可忽视的环节。
我们的工作重点要重视优生、优育、遗传方面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特别在妊娠第3―8周胎儿心脏发育处于关键时期,要避免接触各种有害物质,减少生存环境中各种有害因素的影响。
从世界发展的规律来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婴儿死亡率降到40‰左右时,出生缺陷就成为很重要的卫生问题。随着传染性疾病逐渐控制或消灭,出生缺陷就成为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1]。因此,(1)要加强实施降低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即婚前检查、孕期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特别是婚前检查是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的首要关口,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加大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力度,要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指导,避免近亲结婚生育,加强社会的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婚前检查率,对一些遗传性及传染性疾病给予医学指导;其次提高产前检查质量,特别是妊娠第3―8周胎儿心脏发育阶段,避免接触有害物质,及时补充叶酸和各类维生素,减少先天性心脏病及其它先天畸形等出生缺陷而导致的新生儿死亡或婴儿死亡;再次全面普及新生儿疾病筛查,通过对地中海贫血、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和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四种疾病的筛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治疗,预防残疾,从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重大残疾致死亡。(2)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环境因素对孕产妇造成的不良影响。以上措施要确保每年能普及在80%的孕妇身上,以降低出生缺陷和婴儿死亡率[2],通过我们积极宣传,认真实施以上各项干预措施,降低早产低出生体重及先天畸形出生率,从而进一步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参考文献】
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篇2
那么,当前我国低生育率究竟低到什么程度呢?先解释一下生育率(也称为总和生育率)的含义,通俗地说就是平均每位妇女生育的孩子数量。我们知道,一对夫妇是两个人,因此,如果平均一对夫妇终生生两个孩子,这一代人口与下一代人口就可以达到平衡。但由于孩子从出生到长大成人之前将有部分死亡的可能性,所以,更替水平的生育率要稍高于2.0。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从2010年到2014年,我国的生育率分别为1.18、1.04、1.26、1.24、1.28,平均为1.20。即使考虑到漏报因素,把这5年的生育率数据调高10%,平均生育率也只有1.32,远远低于更替水平。
过低的生育率对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从国内来看,近年来东北三省经济减速,其中辽宁省今年一季度经济增速甚至变为负数,原因之一就是东北的低生育率和人口流失。从国外来看,日本经济近20年来停滞不前,主要原因也是严重的少子化和老龄化危机。
虽然现在日本、德国都已陷入严重的老龄化和低生育率危机,但其实这两个国家近几年的生育率都在1.4左右,略高于我国。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如果出现我国现在这么低的生育率,都会实行鼓励生育的政策。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20余省份针对“超生”现象明确了社会抚养费标准。不少地区的标准与超生人群收入、职业等挂钩,对于3胎以上的超生,更是加大征收力度。
如前所述,我国目前的生育率是过低而不是过高,那么,育龄夫妇多生孩子,显然有助于扭转我国的低生育率现状。但对生三孩以上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不是压抑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率吗?
人口学常识是,即使全国平均每对夫妇都生两个孩子,从长远来看,这个国家的人口还是会缓慢减少的。因此,一个国家合理的生育率不应该低于2.0。由于有一部分夫妇不愿意生二孩,甚至还有一部分夫妇连一个孩子也不愿意生,因此,要使生育率达到2.0,就不可避免要有一部分夫妇生三孩以上。
按照全面二孩政策的理想状态,当然是全国所有夫妇都生二孩最好。但事实上,这个世界是丰富多彩、绚丽多姿的,人们的生育意愿也是千差万别的。有些夫妇愿意多生孩子,有些夫妇愿意只生一个孩子,还有些夫妇连一个孩子也不愿意生。假设一个国家的生育状况如下:10%的夫妇生三孩或三孩以上(平均四孩),70%的夫妇生二孩,10%的夫妇生一孩,10%的夫妇患了不育症或自愿丁克,这样平均每对夫妇所生的孩子数为:10%×4+70%×2+10%×1+10%×0=1.9,平均不到两个孩子。可见,如果希望全国平均每个家庭有两个孩子,那么至少要有10%的夫妇生三孩以上,才能弥补一孩家庭和丁克家庭所导致的孩子欠缺。事实上,在当今社会,由于抚养孩子的经济压力大(例如高房价把众多工薪阶层人士压得喘不过气来),愿意生三孩以上的家庭未必会达到10%。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在低生育率的情况下,鼓励生育也难以有效地提升生育率。因此,与其鼓励人们生二孩,不如放开对三孩以上的限制。限制生育的前提是生育率过高,但目前我国的生育率实在太低了,已经失去了继续限制生育的理由。打个比方,一个成年男子在体重80公斤时开始减肥,现在体重已降到40公斤,他还有必要继续减肥吗?
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篇3
[关键词]农村教育;数量;质量;效率
综合以往农村教育发展方面的研究发现,由于研究者所处环境及其价值观的不同,出现了两种农村教育发展方向的主张:一种强调质量,一种主张效率。但在实践中发现,两种主张分别不足以解决我国目前的农村教育问题。新世纪的农村教育需要努力提高质量,但也应该更加注重效率,提高质量、效率是实现农村教育协调发展的合理性方式。
一、农村教育质量与效率平衡发展的意义
教育质量是教育产品满足教育主体需要的主要因素。基础教育阶段,教育产品是人才,教育主体指相关教育人员或社会。所以,高质量教育产品可以更好地满足教育人员或社会发展的需要,低质量教育产品难以满足教育相关人员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是教师、学生、教育内容、教育手段和办学方式,所以制约教育产品优劣的主要因素是教师素养、学生素质、教育内容、教育设施手段和办学方式,决定教育质量高低的主要因素也是教师自身素质、学生素养、教育内容、教育设施手段和政府办学方式。在教学内容确定的情况下,场地设施大小好坏是形成教育产品质量的基础因素,教师素质高低是教育产品质量好坏的关键原因,办学方式是形成教育质量的最直接和最后原因,而学生既是形成教育质量的根本性因素,又是教育质量高低的标志性因素。因此,可以说教育产品质量是优质教育的原因,也是优质教育的结果。
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质量观。传统社会的教育质量观以简单化、片面化和模糊化为特征,是对教育产品优劣好坏的朴素化评介。现代社会的质量意识已经走出了传统静态、单一化的质量观,成为一种动态性和整体性的认识。
效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社会效率,是社会投入和产出之间的比率;狭义的特指经济效率,是单位时间的经济收益率。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在内的其他各种社会投入不变或减少的情况下,产出却在增加称之为效率。教育效率是广义性社会效率,是社会对教育的投人与教育产出之间的比率,或者教育产出数量与社会消耗之间的比率。社会投入不变或减少,而教育产出量却在增大,教育效率就高;社会投入多,而教育产出量却小,教育效率就低。教育行政管理的目的是以最小的社会消耗获得最大的教育效率。
追求优质教育是现代社会各个教育主体的普遍目标。农村学生家长因为师资、教育设施等条件的限制,更渴望他们的子女能与城市学生一样能享受到优质教育。但农村学生家长因为生存环境和家庭经济条件限制,大部分人还是希望子女能就近上学,以减少家庭教育开支,保障孩子人身安全。对于农村学生而言,他们也普遍希望就近享受优质教育。农村偏远地区学生因生活条件恶劣更渴望平等享受优质教育,并希望通过优质教育获得更好的发展,以彻底改变个人的前途命运。但是,农村地区优质教育资源稀缺,区域内相对优秀的师资、优越的教育设施主要集中在城镇。地理位置偏僻、经济条件落后的偏远乡村地区很难获得优质教育。教育资源分布长期不平衡,给农村偏僻地区基层学校学生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影响了学生个体的身心发展,也影响了社会和谐发展。因此,政府部门和社会需要增加对农村公共教育资源的投入,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减少对社会处境不利和社会边缘群体的伤害,促使这类人群获得最好的发展。
追求教育效率是农村现代社会及其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府改进农村教育工作的新动力与新目标。农村地区经济社会水平落后、人力资源匮乏,更需要多出和快出人才,以实现跨越式发展。政府行政部门也期望最大限度地发挥、提高农村教育投资的普遍效应和社会效率,以有限的财政投入获取更大的教育效益。在政府投入不足情况下,我们更期望以较少的社会资源获得较高的教育教学效率。影响教育效率的直接因素是教育场地设施、教师和学生的数量与质量。教育场地设施与教师数量多而学生数量少,教育教学效率则高,但教育投资和产出效率就低;教育场地设施与教师数量少而学生数量多,教育教学效率则低,但教育投资产出效率相应较高。没有一定数量的场地设施和学生,就形成不了规模效应,也不能取得基本教育投资效率。但若为了教育经济效率而集中办学,就会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率。因此,发展农村教育需要均衡不同层级学校学生数量,保证各学校共同的经济效率和教育教学效率,避免各学校因师生、场地数量失衡而出现效率失衡现象。
统合农村教育质量与效率发展是发展当代农村教育的合理方式,统筹农村教育质量效率是符合农村地区各类学生发展需要,符合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基本方式,也是符合农村教育发展规律的内在方式。但是,由于历史、地理、教育自身因素以及人们认识上的局限性,使农村教育质量效率存在诸多问题。
二、制约农村教育质量与效率平衡发展的几个关系
从理论层面看,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方式、教育主体(教师、学生)之间的关系对农村教育质量与效率会产生影响。但从实践领域看,影响教育质量与效率的主要因素是教师、学生、学校设施设备的质量数量以及三者之间的适切性。教师质量与数量、学生质量与数量与学校场地规模相匹配,有助于形成质量与效率;否则,或者影响质量,或者影响效率。三重关系中教师的数量与质量关系是形成农村地区不同教育质量与效率的关键,也是形成农村地区不同教育质量与效率的原因。没有优秀师资力量作保证的学校,就不会有高效率教学,会影响学生整体发展的速度和效率,同时也会影响学生更好、更快地发展。教育产品不能满足教育主体需要,也就没有更好的教育质量。但是,由于农村地区工作生活条件艰苦,教师工作内容多样和教师工作压力巨大,很少有教师愿意向这些学校流动。同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基层学校又以有限薄弱师资维持其存在态度,造成越是基层学校其教师人数越少,非专业性代课教师和老教师越多,教师结构性质量问题越严重以及学生学业质量越差;而层次越高的学校教师人数越集中、专业性代课教师越多、师资更优越、学生学业质量也较好。2010年11月,笔者对宁夏五所村级小学教师结构调查时发现,各学校60%以上教师年龄超过了45岁。这些教师既没有外出进修学习过,又基本上都是非专业性代课教师。由于专任教师数量不足而代多门课、全天候上课导致无法精细备课的教师很多。虽然提高了教师的使用效率,却影响了其教学质量。而乡镇级及以上学校,教师数量增多,教师职称、学历水平较高,代课门类少而专业化程度高的教师较多。这些学校的教学质量相应较高,教师的工作内容相对较少、工作量小、使用效率较低。
学生的数量与质量关系是教育质量与效率的根本,又是学校教育质量与效率关系的直接反映。所以,平衡农村教育质量与效率关系必须平衡农村学生数量与质量关系。但是,由于农村地区师资数量、质量差异明显,由师资质量拉动的各学校学生质量、数量差距也随之显现。又因各地积极推动撤并学校的运动,造成不同层级学校间学生数量、质量出现了愈来愈明显的差异性。1998年至2003年,陕西某地区乡镇学校学生占全地区学生的46.07%,乡村学生减少了27.90%;1998年至2008年,该地区城镇学生增加到了79.33%,乡村学生减少了67.02%r41。众多村落学校学生逐渐流动到乡镇中心学校,也有越来越多的村落学校学生流动到了城市学校,从而使不少新农村投资建设的新学校变成了“空巢”学校。而乡镇学校在被迫进行大班额教学和实现了教育效率的过程中,教育质量却难以提高。
据了解,近年来西部地区乡镇中心学校平均班额普遍达到了60人以上,有些学校班额甚至达到90人以上,而城镇学校70%的学生都来自于乡村。按照发达国家确定的班级规模标准,正常班级规模应控制在25~30人,而我国班级规模标准长期执行的标准是45人。理论上讲,班级规模低于标准数值将降低教育效率,高于标准数值则会降低教育质量。农村地区不同层级学校班额量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其效率变化,并影响其质量变化。农村村级学校因学生数量少、班级规模小而有助于增加每个学生的教学时间,有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但这同时又大大提高了其师生比,降低了农村学校的教育投资效率。乡镇及以上学校因学生人数多、班额扩大而大大节约了师资力量,相应节约了教育成本,教育教学的经济效率也得到了显著提高,但却无法因材施教,难以实现教育教学质量上的相应提高。班额扩大以后,教师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在了维持教学秩序上,而用于具体教学的时间随之减少。另有调研发现,班级规模过大与学生成绩呈反比例关系;还有研究表明,被动流动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对学校的适应性明显下降。因此,在区域内学生数量确定的情况下,学校学生数量非合理性增多或减小不仅影响学校教育质量、效率的协调发展,也会导致学校教育质量与效率的失调发展。
办学基础设施、设备的数量与质量关系既是平衡学校教育质量与效率关系的前提,也是平衡不同学校教育质量与效率关系的重要方式。而农村、乡镇两级学校办学基础设施设备条件长期存在数量质量、使用效率间的平衡问题。乡镇学校教学设施条件整体上优于村落学校,村落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器材整体上严重短缺,为农村、乡镇两级学校质量效率平衡发展带来了难题。2010年之前,全国各地许多为新农村建设修缮的村落新学校因政府撤点并校政策的实施变成了空荡荡的校园,修整完好的教学设施利用率和教育投资率跌到了低点,而乡镇及以上学校因学生持续涌入、生满为患和基础设施的过度使用,使教育投资效率有了显著提高,但因为无法保证每个学生享受足够的教育资源,难免造成其教学质量下滑。
一般而言,有多大场地就应当按生均面积接受相应数量学生,有多少学生就应当按相应的生师比配置教师,才可以促成教育质量与效率的协调发展。但近十年来,农村地区层级高、占地面积大的乡镇学校接纳的学生越来越多。有些学校接纳的学生数量已经远远超越了其承受能力,造成其教育投资效率显著提高的同时,质量也在逐步下降的事实。层级低、占地面积小的村级学校因接纳的学生人数越来越少,以至于远远达不到标准班额,进而出现教育投资效率下降的状况。因此,只有平衡好同一学校和不同学校师生数量质量关系,平衡好同一学校和不同学校师生数量质量与其场地设施硬件数量质量关系,才可以更好地促进农村教育质量与效率的协调发展。
三、农村教育质量与效率平衡发展的基本方式
由于农村教育质量效率失调发展源于对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场地数量和质量关系的误解,以及所采取措施的失当性;因此,平衡教育质量与效率关系的最好方式是由教育政策专家统一协调规划其运行,具体可以通过专题调研、组织相关人员讨论等形式,形成行政决策人员统筹兼顾的合理性质量与效率观。由于教育效率不代表教育质量,教育质量也有高于、低于和等于教育效率几种情形,高质量不代表高效率,提高质量不等于提高效率,高效率也不意味着高质量,而且任意学校的质量与效率不能被其他学校的质量与效率代替。因此,只有统筹兼顾每所学校内部的各类质量与效率关系、统合好农村各级各类学校之问的各类质量与效率关系,方可以实现农村教育质量与效率的平衡发展。
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篇4
所以,本文将借助一些统计数字,从优生学的角度出发,对藏族传统的生育习俗略作归纳与分析,并对高原环境下藏族妇女实现优生的不利与有利因素进行探讨。因资料和水平所限,错疏之处在所难免,如能抛砖引玉,使更多的人关注与研究藏族的生育习俗以及与此相关的优生优育问题,则如笔者所愿。
一、自然生育模式引发的生育习俗
无论婚姻的形态如何,藏族的生育行为基本上是在自然的、非人为干预的状态下进行的,即便是现代的农牧区大多仍能见到这种生育模式的存在与表现。
(一)多育习俗
藏族的自然生育观与汉族的“多子多福”生育观是完全不同的,然而其结果大同小异。虽然主观上不一定愿意多生,但由于对怀孕与生育采取了不加控制、顺其自然的态度,故藏族妇女的多胎生育较为普遍。由美国的两位人类学家戈尔斯坦和辛西亚·M·比尔于1985年至1988年对牧区帕拉、农区拉萨北郊娘热村的田野调查结果显示:帕拉牧区经产妇女40~49岁年龄段平均生育数5.9个,而50~59岁年龄段平均生育数达6.8个;娘热村农区经产妇女40~49岁年龄段平均生育数3.4个,而50岁以上年龄段平均生育数达6.0个。(注:〔美〕戈尔斯坦、辛西亚·M·比尔:《中国在自治区实行的节育政策——神话与现实》,海淼译,载《民族译丛》1993年第3期。)国内的统计也证实了多育习俗的存在,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中显示藏族妇女50~54岁年龄段平均生育率为4.78个。(注:张路、张梅:《当代中国藏族人口》,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5期,第182页。)
以上数据虽多来自上世纪80年代,但多育习俗则是久已有之。为何如此说?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是在自然生育模式下容易导致多育。有资料表明藏族妇女不但生育年限持续时间长,其生育行为甚至可一直持续到55岁,而且生育高峰也宽于其他民族,从20~45岁均有较高的生育水平,(注:杨书章:《妇女的生育水平与生育模式》,载《中国藏学》1993年第1期。)这样,多胎生育成为必然结果。其二是为了缓解藏区婴幼儿成活率低造成人口数量减少的压力。有学者认为,仅在民主改革前的100多年间,藏族人口较过去减少了五分之三,(注:谢成范:《的医疗卫生事业和高原病研究的成就》,载《中国藏学》1991年第2期。)这其中高母婴发病率与死亡率是重要因素。如婴儿死亡率在和平解放初期统计时高达430‰,(注:《健康报》,1991年5月16日。)使人均寿命只有35岁左右,多育成为对婴幼儿成活率低、死亡率高的一种补偿,藏区社会也很自然而广泛地对多育给予了认可与鼓励。
但实际上多育并没有真正解决藏区当时的人口问题。除了解放前藏区社会及其经济均停滞不前的原因,也与缺乏基本的医疗卫生条件有关,特别是与普遍缺乏妇幼保健的意识和基本条件有关,即缺乏优生的内、外环境,使母亲和后代的生命都得不到保障。民主改革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藏区的社会和经济均有了较大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和妇幼保健的条件与质量也有了较大改善,多育习俗才真正体现了使人口数量高速增长的功能。当然,将来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推广与实施,多育习俗将会和内地一样逐渐消失,代之以少生与优生,以人口质量的提高来促进民族的繁荣与进步。
(二)早育、婚前生育及非婚生育的习俗
说这些是习俗虽稍显牵强,但在自然生育模式下,藏区的确存在着较为普遍的早育、婚前生育和非婚生育的现象。
早育并没有十分明确的年龄界限,通常是指19岁以前、尤其是17岁以前低年龄段的生育。从历史到现实,在都可见到这样一个现象,藏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和平均初育年龄均较高,但早育的人数与比例却不低,说明一部分藏族妇女在正常年龄生育甚至晚育,而另一部分则低龄早育。据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1989年的妇女尽管总体上平均生育年龄和平均初育年龄高于全国,但15~19岁年龄段的早育比例仍然较全国早育现象严重,(注:杨书章:《妇女生育水平与生育模式》,载《中国藏学》1993年第1期。)而且还出现了4胎、5胎生育,这在百万人口以上的民族中是不多见的。(注:张路、张梅:《当代中国藏族人口》,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5期,第184页。)李有义先生在其1951年出版的《今日的》一书中介绍道:“一般的结婚年龄都很晚,世家偶然有例外,普通人都是在二十岁以后方结婚……同时结婚并不是唯一满足性生活的方法,习惯上婚前的男女可以自由交友,发生性关系也不禁止,所以一般青年男女很少有要求早结婚的。”(注:李有义:《今日的》,天津知识出版社1951年版,第128页。)此书还写道:“的青年女子因在婚前有一段自由浪漫的生活,有好些在婚前就生了子女。”(注:李有义:《今日的》,天津知识出版社1951年版,第128页。)
早育大致可分为婚内早育与婚外早育,婚内早育指早婚引起的早育,婚外早育则为婚外生育之一种。婚内早育在甘肃藏族中较为常见,而婚外早育在的妇女中相对多一些。婚外生育是生育与婚姻相互分离的特殊现象。这种分离表现为暂时性分离与永久性分离:暂时性分离即为婚前生育,在等藏区常可见到带有一或二个孩子的母亲与孩子的父亲举行结婚仪式的场面,婚前生育与早婚早育一样是早育的重要原因;真正与婚姻永久性分离的生育就是非婚生育,其中既有早育者,也有非早育者。据大学1988年统计资料显示,牧区和农区非婚生育的比例分别为6.7%和4.0%。(注:《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中国人口出版社1993年版,第46、47页。)
从优生学的角度看,过早年龄的怀孕、生育对少女本身是危险的,少女妊娠可造成高母婴发病率与死亡率。一方面是因为低龄孕产女自身的身体和心理均未发育成熟,不具备健康生殖和抚育后代的能力,在现代社会甚至还会影响其学习和就业的机会;另一方面低龄段的少女生育的后代先天发育不良,使低体重儿的比例与围产期新生儿的发病率、死亡率均较高。(注:正常新生儿体重一般应为3000克,低于2500克的称为低体重儿。围产期的计算有3种方法:第1种从孕期满28周至分娩后7天;第2种从孕期满20周至分娩后28天;第3种从孕期满28周至分娩后28天。我国和世界大多采用第1种方法。)如在日喀则地区人民医院妇产科统计的2101例分娩中,15~19年龄段妇女的围产儿(一般指出生后一周左右的新生儿)死亡率达117.65‰,是所有年龄段最高的。(注:央宗、覃章美:《围产儿死亡100例临床分析》,载《医药杂志》1997年第4期。)山南地区人民医院妇产科的调查证实,19岁以下年龄妇女所生低体重儿的发生率为26.4%,而在25~29岁年龄段所生低体重儿的发生率则为11.97%,(注:廖智慧、黄志峰:《高原低体重儿及有关因素的调查研究》,载《医药杂志》1997年第4期。)两者有显著差异。
非婚生育的结果往往是形成单亲家庭,虽然在单亲家庭中的母亲与子女均不受到社会的歧视,但其经济状况和对子女的培养教育大多不如双亲家庭,这在国内外的研究中都得到了证实。故早育、婚前生育与婚外的非婚生育现象多是同优生学原理相抵触的,而且也只能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与存在;随着藏区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上述习俗自然会改变,被健康、合理的生育习俗所取代。
(三)男女婴家庭地位基本平等的习俗
抛开宗教因素与社会地位的影响,单就家庭而言,由于自然生育模式的支配,对所生子女的性别藏族一般也采取了顺其自然的态度;另外,由于高原地区后代成活率低,藏族家庭大都喜爱孩子,母亲在家庭中的地位也较高,故无论男孩或女孩在家庭中并无大的区别。普遍的现象是,大多数分娩完成以后,无论是男婴还是女婴,父母与家人均能欣然接受并给予基本相同的待遇,周围的人群及其家族对生女婴的母亲及女婴也不会有歧视性的言行,不存在“男尊女卑”的观念,在藏族中也从未听说过因性别歧视原因而出现的弃婴或溺婴现象。
虽然没有性别歧视,但由于两个特殊原因,藏族家庭存在相对更愿意生男孩的倾向。第一个原因是为了缩小男女性别比。在历年的统计中,藏族的男女性别比均小于100,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也能直观感觉到藏区的男性少于女性。第二个原因是因为藏族男婴的死亡率明显高于女婴,人们自然希望生更多的男婴以弥补男婴数量的不足,这种倾向性与重男轻女形成的性别歧视是有本质区别的。据1990年人口普查显示的全区婴儿死亡率为97.40‰,其中男婴为106.50‰,女婴为88‰。(注:黄荣清:《人口死亡率水平及其特点》,载《中国藏学》1993年第1期。)
二、生殖崇拜
生殖崇拜是以生育繁衍为目的,积淀着人类本质力量外显或内隐的一种社会民俗现象,是原始社会人类文化和原始思维的遗留。世界各地的各族先民几乎无一例外地经历过生殖崇拜阶段。(注:盖山林:《我国生殖崇拜岩画——原始生育信仰的历史画卷》,载《美术史论》1990年第1期。)藏族的生殖崇拜甚至延续到了今天,原因除了与其他民族一样源于对孕育现象的神秘与无知,源于对自身再生产的关切以外,还与本民族的生育特殊性有关,其中与藏族的妇女中终生不育率偏高有直接关系。
许多研究人口的文献显示,虽然妇女多育较常见,但这只出现于有生育能力的妇女群体中,而另一部分妇女由于各种原因终生不育或有少量生育后丧失生育能力。据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1981年60~64岁年龄组未育妇女占同龄妇女的17~22%。藏族地区60~64岁年龄组妇女出生于1917~1921年,到全国解放时已经29~33岁,到1959年民主改革时已经38~42岁,因此她们不育的原因和行为是属于旧社会造成和遗留下来的,也就是说在封建农奴制下的藏族妇女约有1/5左右不能生育孩子,这便成为旧社会藏族人口停滞、甚至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注:张路、张梅:《中国藏族人口的发展变化》,载《中国藏学》1988年第2期。)妇女的终生不育率高,一方面是不婚率较高,而主要原因是受不孕症的危害。不孕症与旧医疗条件差、卫生习惯不良,特别是与以性病为主的多种疾病的流行有直接关系。
无论这一部分妇女终生不育或生育力低下的原因如何,都必然加剧藏族原本存在的生殖崇拜以及寻求精神慰籍和获得生育力的希望。
(一)女性崇拜
藏族原始的生殖崇拜现象至今仍在许多地方可以看到,对女性的崇拜主要表现为对女性的身体和女阴的崇拜。对女性身体的崇拜在藏区的艺术作品中表现较多,如在古代岩画、唐卡、寺庙的壁画及各种雕塑中,许多女像是或半,以上半身的半裸像最为常见,特征主要是胸部丰满、突出,即使是“女佛”、“仙女”也不例外。部分女像中还能明显看出怀孕女性的特征,用腹部明显隆起、高耸、臀部宽大等手法,直观形象地反映了藏族先民对孕育主体的认识,如在布达拉宫保存的佛祖释迦牟尼画传的布画唐卡中,就出现了典型的孕体形象。(注: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布达拉宫》,文物出版社1988年10月第1版,第114、115页。)
对女阴的崇拜可在自然物象崇拜中得到印证。如在米林县南伊沟附近的一座山上,有一个叫“康珠桑波”(圣雅空行仙女)的山洞,因洞的两侧各有一座相对较矮的山峰,当地人根据这一特殊地貌,把它说成是一位分腿端坐的仙女,而山洞的位置和形状恰在这位仙女的会,所以,藏历每月的15、25两日,附近的珞巴人和藏族人都来拜山,拜山的人都要带两把柏叶,进洞前将其投入煨桑灶,并绕着它转三圈,边转边祈祷。(注:刘志群:《珞巴族原始文化》(下),载《民族艺术》1997年第2期,第55页。)当然,这种女阴崇拜不仅在,几乎在我国各民族的早期陶器、岩画、雕塑及自然物象中均有广泛存在。这些体现了人们祈求生育、繁衍后代的迫切愿望和对孕育主体——女性的崇拜心理。(二)男性崇拜
一般认为男性崇拜晚于女性崇拜,大约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晚期与父系氏族社会早期的过渡时期。(注:赵国华:《生殖崇拜文化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5页。)对男性的崇拜主要表现为男根的崇拜,即对男性生殖器的崇拜。男性崇拜一方面源于男性在社会生活的作用越来越超过女性,另一方面是人们逐渐认识到了男性与生育不可分割的关系。藏族社会中的生殖崇拜更多表现为男性崇拜。
藏族不育妇女在藏历每月15日转山转湖的日子里,来到湖边,手持转经筒,拿一个形似男根的木陀,心怀诚意在湖边不停地转着,口中念念有词,祈求神湖赐子。(注:徐桂兰:《中国生育习俗的民族学解读》,载《民俗研究》1998年第2期,第23页。)至今在位于青海同仁浪加村西北方向的藏族山神庙内仍供奉着长约20公分的男性生殖器(木雕)和全蹲姿态高约25公分的女性(木雕,称“龙女”),凡求子的妇女都来此庙拜神点酥油灯。每年一度的“六月六大会”上还要穿插求子作喜剧表演的段落,该舞由一青年男子表演,舞者左手握木雕男性生殖器,右手拿木雕龙女,边舞边用左手的木雕男性生殖器在右手龙女的会晃悠。在表演中还用此木雕生殖器点击那些因不育而来求子的妇女的,意谓该妇女受冲得子,来年会生育。(注:马达学:《青海民俗与巫傩文化考释》,载《青海民族研究》1999年第1期,第97页。)这些求子习俗能延续至今,证明人类对生殖的需求与崇拜从古至今并未改变。虽然佛教认为的人生八苦之中,生育之苦被列为八苦之首,但对那些不能生育的藏族妇女来说,生育的痛苦也许是最好的良药,既能治愈她们心灵的不安与焦灼,又能满足她们生育子女和抚养后代的渴望。
其他民族的生殖崇拜也各具特色,珞巴族新巴部落就流传着一个关于“卡让辛”崇拜的神话传说:天地诞生之时,大地上除了河流、山峰、森林外,什么都没有,天神便把太阳的女儿冬尼派到大地上。冬尼来到地上,感到全身发痒,便在森林里一种叫“卡让辛”的树上蹭痒,不知不觉地怀了孕,生下了第一个人,从此大地上才有了人类。故在现今珞巴人的观念中,仍把“卡让辛”当作男性生殖器来崇拜,认为粗壮的树干象征着,葱茏苍翠的树枝和树叶象征着男性的。其实,以树作为一种生殖崇拜的对象,并赋予它生育能力的不仅是珞巴族,在其邻近的藏族、门巴族以及世界上其他民族或地区也有遗存。如藏族把一种称为宇宙树的神树,看作是富有生命力和生育力的,这种树如果长在神山圣湖旁,就更富有神力而备受人们的崇拜,有人不生育或祈求生子时,就去朝拜祈祷。(注:刘志群:《珞巴族原始文化》(下),载《民族艺术》1997年第2期,第51页。)
生殖崇拜尤其是男性崇拜在藏区历史中广泛存在,在现实社会中也有遗存。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随着人们对生育本质认识的提高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生殖崇拜将会成为历史的遗迹,毕竟现代医学发展到今天,绝大多数的不育症、不孕症已能得到准确诊断并给予相应治疗。对那些完全丧失生育能力的人还可以通过人工生殖技术的实践来达到繁衍后代之目的,如试管婴儿、人工授精技术等。
三、分娩与早期养育的习俗
各民族围绕着孕产妇的分娩及新生儿的养护工作也都有不同的习俗。由于这一阶段相当于优生学与医学上提出的“围产期”,是生殖健康中最关键的一个阶段,关系到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甚至生死安危,所以围产医学属于优生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旧,由于疾病及接生和养育方法的不适当,更由于没有受过科学训练的助产士,卫生条件又很差,导致初生婴儿死于抽风者(破伤风)占十之三四;生下来以后,不饲以母奶,反先给以糌粑汤,谓这样可以给婴儿开胃,结果婴儿的胃不但没有开,倒先得了消化不良症;有的生下来几小时,有的过了2~3天就给婴儿满身涂上酥油,放在太阳底下晒,谓这样婴儿长大后就不怕太阳了,结果晒坏的或得了肺炎的也很多。这样出生率虽很高,但能长大的则极少。(注:李有义:《今日的》,天津知识出版社1951年版,第131、132页。)另外,藏族的怀孕妇女,以前大多得不到产前充足的营养与休息,使孕产妇的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按优生学要求,孕妇要有足够的营养维持自身健康,供给、子宫和胎盘的需要,给胎儿提供优良的发育环境,并为分娩和授乳作准备。
更为严重的是宗教和世俗中一些歧视妇女或对生育有偏见的思想又误导人们不重视、甚至蔑视产妇的分娩,常常连最基本的安全与卫生条件也得不到保障。由于藏传佛教视生育为不洁,牧区妇女分娩多在帐篷外,狂风大雪也不能在帐篷内生产;(注:杨健吾:《提高民族人口素质应注意改革落后民俗》,载《民族学院学报》1991年第2期。)农区有些地方,妇女分娩也只能在牛棚、羊圈之中。(注:赤烈曲扎:《风土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74~176页。)这些陋习无疑是造成农牧区孕妇与婴儿死亡率高,从而导致近代藏族人口大幅度下降的生育习俗方面的原因。
民主改革以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妇幼保健工作有了很大改善,孕产妇与婴幼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人口呈高速增长态势。不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藏族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在历年的统计中仍明显偏高,这与的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起点低、开始晚有关,也与地广人稀、地区发展不平衡有关,如1994年新法接生率城镇已达到91.75%,而农牧区只有57.58%。(注:见《医药杂志》1995年第4期,第24页。)
因旧法接生使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有产后出血、分娩异常(难产)及产后感染等;新生儿则主要死于由不洁接生所导致的破伤风或其他感染如肺炎等。上述问题如在医院或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情况下,大多可以避免和解决,从而使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系数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对那些高危孕产妇(如大龄、身体有畸形、有心脏病或高血压等疾病以及生过畸形儿或死胎者等)进行定期监测、住院分娩,便可以大大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另外,对那些因各种原因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应当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接生人员实行消毒接生。
正是由于新生儿与婴幼儿死亡率高,生命显得弥足珍贵,于是庆贺生命诞生的贺生习俗随之产生。藏族小孩一旦生下来便得到了比母亲还要优厚的待遇。(注:赤烈曲扎:《风土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74~176页。)通常婴儿出生后第3天要举行一次庆贺活动,俗称“旁色”,届时,主人在家门口堆一堆小石子(生男孩堆一白垩小石子,生女孩用石不限),在石堆旁点燃松柏香枝,亲朋好友带青稞酒、酥油茶、糌粑、鲜酥油以及孩子的衣服、帽子来祝贺。(注:徐桂兰:《中国生育习俗的民族学解读》,载《民俗研究》1998年第2期,第25页。)这种习俗的用意除了庆贺以外,还有除秽的意思,即为小孩清除污秽,预祝健康成长。
孩子满月以后,便要选择黄道吉日,举行出门仪式,这应算是婴儿出生后第二次庆贺活动。出门时,母亲和孩子均要换上新衣服,由同样着新装的家人陪同先到寺庙朝佛,祈求菩萨保佑新生儿长寿,在世上少受灾难;然后再到亲朋好友家串门。(注:赤烈曲扎:《风土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74~176页。)这些贺生习俗在其他民族中也广泛存在,除了满月外,孩子满百日、满周岁、每年的生日等也常常举行一定的庆贺活动,反映了人们对生命的珍视,寄托了父母和家族对后代的祝福与期望。
四、高原环境与藏族的优生
传统优生学主要研究遗传因素对生育的作用,现代优生学包含的内容则非常广泛,已不限于只研究遗传因素的影响,而是研究一切最终导致生育异常的因素,如研究出生缺陷(畸形学)和一切可以改善和提高人类自身身体与精神素质的条件因素和措施,这其中既有遗传因素,也包括环境因素。环境因素不仅涉及地理环境和民族、人种的差异,而且包括亲代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别是胚胎生长发育的内外环境(优境学)等。因此,优生学实际上是一门由多学科相互渗透的边缘学科。
属青藏高原的主体部分,自然地理环境十分特殊,平均海拔在4000千米以上,高寒缺氧、气候多变对妇女的孕育影响有多大,藏族妇女及其后代对高原环境的适应性如何,是否具备优生的条件与基础,等等,都值得研究。
高原医学与现代优生学的研究证实,在高原环境下对人的影响最大的因素是低氧,即空气中氧分压太低。目前国内外学者一致认为高原环境可使新生儿体重下降,死亡率增高;大量研究表明海拔高度与低体重儿出生率呈正相关关系。如山南地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在接产的1149例新生儿中低体重儿204例,其发生率为17.75%,其中早产儿低体重发生率73.44%;足月低体重儿发生率14.74%。仅足月低体重儿就是长春和乌鲁木齐报道(这两地的发生率分别为5.75%、4.83%)的两倍多,表明高原低体重儿发生率显著高于我国其他地区。另外,在这204例低体重儿中仅在围产期内就死亡(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49例,死亡率达24.02%,更是远远高于内地,如长春的低体重围产儿死亡率为8.4%。(注:廖智慧、黄志峰:《高原低体重儿及有关因素的调查研究》,载《医药杂志》1997年第4期。)
虽然低氧环境确实不利于胚胎的生长发育,容易导致低体重儿比例增加,但与其他民族相比,世居高原的藏族通过漫长的进化过程,特别在生产力和医疗水平都很低下的情况下,长期经受着恶劣环境的自然选择,不断淘汰掉不适应高原环境的个体,通过长期的遗传和变异,今天生活在高原上的藏族群体从形态到功能都已基本适应了高原环境,(注:云登卓玛、扇敏娜、卓嘎、SusanNiermeyer:《拉萨市藏、汉族胎儿生长发育比较》,载《医药杂志》1997年第2期,第7页。)即与非世居高原的民族相比,世居高原的藏族具备了对低氧环境的遗传性适应能力,可以代偿低氧对胚胎发育的影响。这种对低氧环境的群体适应和遗传适应可以说为藏族的优生提供了最好的生物学条件与可能。如果在社会环境中也能提供完善的优生学机构与服务,则优生在高原的藏族妇女中完全可以实现。国内的研究不仅证实了与移居高原的后代相比,世居藏族在胎儿期已出现低氧适应优势,(注:钟天乐:《高原胎盘的巨体检测和组织学计量观察》,载《中华妇产科杂志》1983年第3期。)而且显示在高原环境下出生的藏族新生儿之体重、身长和头围均高于同一海拔高度出生的汉族新生儿。(注:云登卓玛、扇敏娜、卓嘎、SusanNiermeyer:《拉萨市藏、汉族胎儿生长发育比较》,载《医药杂志》1997年第2期,第7页。)另外,在社会经济环境相对较好的拉萨地区,藏族新生儿出生平均体重与平原地区出生的新生儿平均体重已相接近。(注:邓西平等:《3939名藏汉族新生儿出生体重的统计分析》,载《高原医学杂志》1989年第1期。)
从历史上看,藏民族的各种生活习俗中也包含了许多与优生学观点或要求相一致的内容,如坚决反对近亲结婚。地区的藏族有一个优良传统,那就是禁止同一祖先的后代通婚,如若发现违犯者,轻则将其驱出本庄园,重则装入牛皮袋扔到河里淹死。在许多农牧区流传着这样的说法:“人是骨头和肉组成的,骨头是父亲留下来的,肉是母亲给的,骨头是永远不能改变的,所以父系亲属永远不能通婚,而肉是可以改变的,所以母系亲属传到7代以后,便可通婚。”这种远血缘婚姻形式,有利于促进藏族人口素质的提高。(注:张路、张梅:《中国藏族人口的发展变化》,载《中国藏学》1988年第2期。)甘肃藏族由于禁止近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配,因此出生的婴儿很少有畸形、痴呆等现象。(注:结古乃·桑杰:《甘肃藏族人口婚姻家庭状况》,载《中国藏学》1994年第3期。)
藏族这种禁止近亲结婚的习俗在其他欠发达地区的民族中是很少见的,我们常见到包括汉族在内的一些民族因近亲结婚而酿成的恶果,后代中智力与身体有缺陷的发生率远远高于非血缘婚,这种生育只能称为劣生。
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篇5
【关键词】不孕不育支原体感染率差异趋势分析
中图分类号:R711.6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8-375-02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国不孕不育的发病率也明显增加,其发病原因的研究已经成为生殖医学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在不孕不育患者生殖道的体液中进行解脲支原体(Ureaplasmaurealyticum,UU)检测,已经成为许多医院临床上常用的病因筛查内容。大量的实验研究已经证实解脲支原体是引起不孕不育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采集了不孕不育患者的和阴道分泌物进行UU检测,对我所门诊初诊的汉族和包括维吾尔族、回族和哈萨克族在内的3个少数民族不孕不育患者进行UU感染的数据统计分析。同时,观察随着不孕不育病史的时间逐渐增加,UU感染在患者中的感染和分布情况。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临床病例选择我所2008年至2010年不孕不育门诊就诊UU培养为阳性的初诊患者,年龄24~37岁,不孕不育病史2~12年,既往无支原体感染诊疗史,经门诊常规检查排除常见的绝对不孕不育原因,2周内未用过任何抗生素,排除淋病奈瑟菌、衣原体及其他细菌感染。
1.2标本采集女性用阴道无菌拭子取阴道分泌物,男性用法取于干燥的消毒杯内,立即将分泌物或接种与解脲支原体培养液进行UU培养。
1.3UU培养及结果判定试剂盒由珠海黑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按说明书进行操作。培养48h后,如培养基变红且无浑浊,则判定为阳性。如颜色变黄或无颜色改变,则判断为阴性。
1.4统计学分析采用SPSS13.0医学统计软件,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
2结果
2.1年龄24岁-30岁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解脲支原体感染情况,见表1
表124岁-30岁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解脲支原体感染统计
2.2年龄24岁-30岁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解脲支原体感染情况,见表2
表231岁-37岁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解脲支原体感染统计
2.3由表3可知:汉族UU感染率0.482±0.046低于其他民族人的
表3汉族与其他民族支原体感染率的差别
UU感染率0.578±0.108,二者的差异显著,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2.4随着年龄的增加,不孕不育病史的年限相应增加。由表4可知:24岁~30岁年龄段UU感染率0.542±0.061低于31岁~37岁年龄段支原体感染率0.542±0.061,二者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表4不同年龄段与支原体感染率的差别
可以认为31岁-37岁年龄段支原体感染率高于24岁-30岁年龄段UU感染率。
3讨论
解脲支原体是寄生于生殖道的原核细胞型微生物,是泌尿生殖道感染和不孕不育最常见的病原体之一[1],有20%~30%的泌尿生殖道感染为解脲支原体引起[2],UU在不孕不育人群中的检出率为接近50%[3]。目前认为UU对生育的主要影响是多因素、多环节共同作用的结果[4]。
UU感染男性生殖道后,能吸附与表面,造成的结构和功能改变,同时,UU能产生神经氨酸酶样物质,干扰与卵细胞接触和受精[5]。当女性UU感染后,能引起生殖道的炎症、梗阻和损伤等,直接影响在女性生殖道的运行、精卵识别、受精和着床[6]。同时,也影响胚胎的正常发育,导致女性生育能力下降。总之,UU感染主要表现为对结构功能的影响、宿主生殖道炎症、微生态改变和免疫反应等,从而导致正常的生育能力受到干扰和影响。
我们认为,UU感染的易感性和致病性与其他致病微生物一样,也取决于UU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和个体的易感程度。在14个UU血清型中,3、4型与未定型与不孕不育关系密切[7]。目前大量的研究结果显示在正常生育的人群中间也有基础的UU感染率,但感染率明显低于不孕不育人群。它提示我们,UU感染对于生育的影响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是与受感染者的机能状态密切相关的。但是,同样是UU感染者,是什么原因在影响和决定着这种感染的转归和结果,种族遗传特质和传统生活习惯等的差异是否与UU感染有关,现在并不清楚。我们的临床资料分析结果显示,不孕不育患者中汉族UU感染率低于其他3个少数民族,提示这种异常表达存在明显的相关性,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导致这种感染性差异的原因。同时,也期待有特异性更强的UU检测试剂盒应用于临床,以便对UU进行分型,为进一步做好预防、诊断工作提供更加准确的依据,使UU生殖道感染的治疗更趋科学、合理和经济。
UU感染是影响生育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致病因素在患者中的持续影响和存在,势必造成受到这种影响的患者数量增加。在临床上则表现为随着不孕不育病史年限的增加,感染率也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我们的临床资料分析结果显示随着年龄的增加,UU的感染率也逐渐增加,验证了这一推断。提示不孕不育患者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外,应该同时检查和治疗。如果有UU感染,应该早期干预,早期获得临床治愈,具有十分重要的临床意义。
参考文献
[1]洪艳华.沙眼衣原体和解脲支原体感染与女性不孕关系分析[J].医学创新研究,2006,3(2):133-134.
[2]王照光.皮肤性病学[M].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367.
[3]胡德芬,段炼,刘晓兰.生殖道沙眼衣原体和解脲支原体119例分析[J].第三军医大学学报,2001,23(12):1497-1498.
[4]马坚.支原体感染与生殖细胞硫酸半乳糖甘油酯的关系[J].中华男科学,2004,10(3):215-217.
[5]曹玉璞,叶元康.支原体与支原体病[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121-126.
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篇6
关键词死亡死因死亡率新生儿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而新生儿死亡占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50%,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重点应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现就2000年3月~2010年3月年我市637例新生儿死亡原因进行回顾性分析,以便制定干预措施,降低新生儿死亡率。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我市妇幼保健院2000年3月~2010年3月儿童死亡登记簿。
方法:以2000年3月~2010年3月孕妇分娩的新生儿为对象,由各乡(镇)卫生院对新生儿情况进行登记、上报,妇幼保健院进行收集、审核,并查对市级综合医院的新生儿情况,妇幼保健院每年进行一次出生和死亡补漏调查,运用计算机进行处理数据。对我市10年间新生儿的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进行回顾性分析。
结果
新生儿死亡原因构成:新生儿的死亡原因前6位为新生儿窒息175例(27.5%),早产和低体重儿113例(17.7%),出生缺陷81例(12.7%),新生儿肺炎例76(11.9%),先天性心脏病56例(8.8%),颅内出血28例(4.4%),其他108例(17.0%)。
新生儿死亡时间构成:从死亡时间看,新生儿死亡例,婴儿死亡例,占婴儿死亡的%。其中:出生后24小时内死亡327例(51.3%);出生后7天内死亡516例(81.0%);出生后7~28天死亡121例(19.0%)。可见,早期新生儿死亡率明显高于晚期新生儿。
新生儿死亡与死亡地点因素的关系:农村与城市相比有显著差异(P<0.05)。城市死亡112例(17.6%);农村死亡525例(82.4%)。
新生儿出生缺陷分析:10年中,我市新生儿出生缺陷38例,其中消化系统畸形死亡占首位,占先天畸形死亡总数的36.8%,神经系统畸形占26.3%,多发畸形占13.2%;肾畸形占10.5%;四肢畸形占7.9%;纵隔畸形、两性畸形各占2.6%。
讨论
新生儿死亡率是反映妇幼保健工作质量的一项敏感指标,做好新生儿死亡监测,是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的关键。
新生儿窒息、早产是早期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本资料早产113例,占死亡病例的17.7%。因此,加强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筛查和治疗,降低胎膜早破和妊高症发生率等是减少新生儿死亡的有效措施。防止早产是防止新生儿死亡的重要措施。所以,为降低早产儿的死亡率,应加强围产期保健,强化健康教育,积极治疗孕期并发症,减少早产的发生率,同时产后加强早产儿的护理,合理喂养,以降低新生儿的死亡率。
新生儿出生窒息及其并发症是新生儿死亡的原发病因,窒息是引起新生儿死亡及远期致残的主要原因。出生窒息大多数是宫内缺氧的延续或母体并发症的后果。因此,必须提高官内缺氧的早期诊断率,强化预防措施,对孕期感染、妊高症等加以防治及早识别难产,及时选择分娩方式结束分娩。新生儿科医师应积极配合,发生危险时,参与新法复苏、以降低新生儿的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