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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准则(收集3篇)

来源:[db:出处] 时间:2024-06-17 手机浏览

预算会计准则范文篇1

关键词:人民银行;会计标准;体系;构建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在会计方面遵循不同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特定会计标准。长期以来,人民银行会计以强调对年度预算收支及其结果的受托责任为重点,其预算导向特征明显。人民银行又是一个特殊的金融机构,是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其宏观调控手段越来越市场化,单一预算导向的会计信息难以满足资产负债管理、宏观调控决策等方面的会计信息需求。

一、人民银行会计标准改革的动因分析

(一)央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需要

目前,多数国家中央银行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保障评估政策的影响下,在会计标准和会计实务方面逐渐趋同,英国伦敦中央银行出版社在2003年对全球159个中央银行的会计实务调查表明,高达82%的中央银行对国际会计准则是认同的,直接或间接采用了国际会计标准。随着经济金融的日益全球化,我国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活动的程度渐趋频繁,人民银行与其他国家中央银行的交流也不断增加。如果中央银行间会计标准差异较大,将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同时,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清算银行(BIS)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要求来看,遵循国际会计准则、提高中央银行会计信息透明度已成为全球中央银行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人民银行需要进一步完善会计标准,制定出一套既适合人民银行实际情况又与国际央行会计标准趋同的会计标准。

(二)人民银行业务市场化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金融业务交易和操作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人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特性更加突出。一是货币政策执行手段越来越市场化,如较多地采用公开市场操作、发行央行票据等数量型政策工具和准备金率、利率等价格型政策工具,相关政策成本完全突破了过去行政干预手段下的调控成本概念,因此应按市场价值规律进行合理计量和核算。二是越来越趋向于用市场化手段化解金融风险以维护金融稳定,不仅目前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需要处置,下一步在金融市场化运作中形成的新的不良贷款也有必要建立符合市场化操作要求的核算处理机制。三是对存量资产的市场化运营逐步加强,对于持有的证券、外汇、黄金等,均不同程度地参与国际相关市场的运作,这种市场化运作的收益、成本及相关影响需要得到合理的会计反映。市场化金融业务运作需要市场化金融业务信息作为支撑,而目前以预算会计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无法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履行职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二、人民银行会计标准体系的构建路径和关键内容

在制定央行会计准则体系的过程中应贯彻“理论先行、先易后难、重点突破、不断完善、逐步到位”的原则。概括而言,人民银行会计准则体系的制定路径应包括3个阶段:(1)在准备阶段,加强央行会计标准理论研究,特别是基本问题的研究,如央行会计目标、会计要素、会计报告等,为构建前后一致、逻辑严密、科学的央行会计标准体系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2)基于前期的研究成果,制定人民银行会计的基本准则和具体的央行会计制度规划。(3)随着央行会计业务及政府会计改革的发展,在国际会计准则、我国政府会计准则、央行会计实务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不断补充、完善并最终形成完整的人民银行会计标准体系。

(一)在模式上,采用“以准则为统领,以制度为主体”的模式

人民银行会计标准可采用“以准则为统领,以制度为主体”的模式。其中准则类似于我国企业会计的基本准则,相当于央行会计的概念框架,应体现概念框架的要求,但不受概念框架的局限。会计制度是会计准则的具体化,着重规定具体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会计科目、报表编制和信息披露。会计制度内容形式可以类似于2001年的企业会计制度。当面临由于新的经济业务或管理变化产生的修改会计规范的问题时,可以通过对会计制度的部分修订规定来解决,不必重新新的会计制度,以减少会计规范的修订成本。采用会计制度为核算规范的设计,可以在央行现有的各项会计制度基础上进行适当改进、整合,形成新的会计制度体系。这样既可以降低会计标准的制定成本,又能照顾到央行会计工作者的实务操作习惯,有益于会计人员接受、掌握新的会计规范,降低央行会计标准的执行成本。

(二)在结构上,建立“各司其职,相互分离”的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子系统

目前央行会计实际上是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混合体,其中预算导向特征明显,会计被视为预算管理的附属。随着更加强调政府部门全面公共资源受托责任的趋势,应建立起独立于政府预算的财务会计体系,来关注和追踪执行货币政策的长期结果和影响,全面反映央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为央行可持续发展和宏观调控服务。

要充分考虑内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于央行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求,明确央行承担的合规性受托责任和全面公共资源受托责任。在不同受托责任层面,可以根据信息范围和作用机制的不同,对财务会计信息与预算会计信息进行适当分离:预算会计以反映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全过程为目标,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实现对预算资金运用的反映与控制职能;财务会计以反映财务状况与运营绩效为目标,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对外披露财务报告并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

当前,人民银行业务经营与部门预算相对独立,各会计科目核算明晰,也为两套会计系统并行创造条件。单独构建两套会计系统,各会计系统会计要素可以实现单独确认和计量,两种会计核算基础的改革可以各自进行,不需同步,这可以减少会计标准改革成本。

(三)在技术层面,以核算基础的选择为主线,循序渐进推进改革

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较客观,实施成本较低;缺点是反映的受托责任较窄,提供的财务信息有限且相关性较差。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拓宽了受托责任的范围和决策有用性信息,增加了财政透明度。在设计央行会计改革路径时,需考虑会计系统不同类型子系统的具体需求,分别发挥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优点,并确定两种基础运用的程度。

人民银行是国家行政部门,其会计改革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政府会计改革的影响,特别是在预算会计方面,要紧跟政府会计改革的步伐,同时要考虑到中央银行实行相对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执行货币政策、负责货币发行、维护金融稳定的特殊性,在预算方面突出中央银行特色。考虑我国政府会计改革趋势、人民银行会计核算水平等因素,未来预算会计体系的设计应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财务会计体系的设计则以权责发生制为主;权责发生制的引入不能急于求成,应当采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改革策略,即先短期项目再长期项目、先会计后财务报告再预算、先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再逐步过渡到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四)人民银行会计标准体系构建中的关键内容分析

1、会计目标。人民银行会计改革的长期目标是解除公共受托责任。回归会计的本质功能,人民银行会计改革现阶段的目标应兼顾两个方面:一是预算管理目标。在预算管理目标下,会计主要用于披露预算编制与执行各环节的信息,包括初始预算编制信息、预算调整信息、最终预算信息以及预算执行信息等,以有助于评价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使用效率与效果等,实现央行会计的预算管理目标。二是财务管理目标。在未来实施会计改革时,有必要加强并凸显央行会计的财务信息披露功能,反映央行所控制财务资源的存量与变化,以及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数量、质量与持续提供能力等,实现央行会计的财务管理目标。

2、会计要素。如上所述,我国央行会计有着双重报告目标,要根据二元结构核算基础的设计原则,区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对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会计要素进行平行设置。为了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控制,硬化预算约束,在预算会计方面沿用现有的预算类账户,并跟随政府会计改革的脚步而改革,改革中体现央行特色。在反映财务状况方面,应设置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三类要素。长远来看,在反映央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公开市场操作等履职成本与绩效管理方面,还应设置收入、费用两个要素。

3、核算基础。为了实现不同的目标要求,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宜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预算会计侧重于提供预算批准和执行的信息,收付实现制能够较好的满足该方面的信息需求。而财务会计则以全面地反映央行的财务状况和运行绩效为目标,则宜采用权责制为主的核算基础。在此基础上,部分项目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双基础制。例如,对于资本性支出项目,一方面按收付实现制确认为预算支出。另一方面应当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为产权、债权或固定资产增加。

4、计量属性。打破历史成本一统天下的局面,采用“以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为主,多种计量属性并存”。人民银行会计的计量属性应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但应当以历史成本为主。在历史成本不能反映计量对象实际价值情况下,可以使用其他计量属性。

5、质量要求。对央行会计信息首要层次的质量要求是:“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除此以外,还需要一些次要层级的质量要求,包括“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全面性”、“谨慎性”、“及时性”要求。

6、会计报告。人民银行会计报告是会计信息的最终“产成品”,以报表为主要形式,并附以必要的分析说明。人民银行目前的会计报表种类较为齐全,报表项目较为完备,借鉴国际央行财务报告的优秀成果,兼顾预算管理的需要,需要对报告体系进一步完善。资产负债表要素项目核算和报表编制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通过全面核算反映政府资产、负债,使资产负债表提供的信息更加完整。损益明细表要素项目核算和报表编制基础与预算基础保持一致。鉴于采用收付实现制编制了损益明细表,与现金流量表的信息重复较大,所以不编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披露方面,要逐步建立规范、定期的对外披露机制。

7、具体会计制度的内容。在会计制度中,着重规定具体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会计科目、报表编制和信息披露。如规定各类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确认的条件与计量的标准、方法及其在报表和附注中的披露要求;对某些特殊业务的确认、计量与报告作出规定,如衍生金融工具、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会计报告的目标、模式、核算基础、会计报告的组合,各个报表的结构、内容和报表说明(附注)等;会计科目解释和业务处理,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分录的编制和报表的填报等操作层面的内容做出示范性指导;对财务报告的列报、合并会计报表予以规定等。

参考文献:

[1]北京市预算会计研究会《政府会计课题组》:《关于建立中国政府会计准则的研究报告》,《会计研究》2006年第3期。

[2]张国兴:《关于建立我国政府会计体系问题的研究》,《会计研究》2008年第3期。

预算会计准则范文篇2

关键词:政府会计双基础双报告医院会计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1.政府会计改革历程

根据2013年11月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规定,“政府会计改革的相关任务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这意味着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帷幕已拉开,翘首以盼的会计改革即将开始。

到2014年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标志着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正式开始。根据《改革方案》,四项政府会计改革任务为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以及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

为了积极落实财政部的《改革方案》,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改变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较低的现状,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奠定了基础,政府会计制度破冰改革;2016年7月6日根据《基本准则》陆续制定了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四项具体准则,以进一步规范这四类资产的确认、计量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2016年8月1日,根据基本准则及四项具体准则,财政部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对行政事业单位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提出了全面统一的要求,在提高政府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方面获得较大突破。

2.政府会计改革内容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改革要达到的目标是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和报告体系”,这就要求在一套政府会计核算系统中能够实现双功能(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基础(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和双报告(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和基础就要建立政府会计核算体系。

2.1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表体系

根据现时的国家经济发展形势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旨在建立能够满足当前政府工作需求的现代化会计管理制度。与之前的会计准则相比,新的会计准则要求政府会计主体在编制预决算报表之外,还需要另外编制其他财务报表。因此新政府会计准则下编制的财务报告与以往相比,更能真实反映出政府实际的财务运行、资产管理状况,提高政府财务信息真实透明度,同时也增强了财务信息的有用性、可靠性。

2.2界定各类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标准

根据会计实际工作需求,政府会计吸收了企业会计各要素的定义和确认原则,较大幅度修改了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原则,新《基本准则》针对每一类具体会计要素的定义和标准进行了具体规范。会计要素的规范一致,可以较大程度地避免会计实务工作中出现的差错,使得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数据信息可比。

2.3独创采用“3+5要素”的会计核算模式

为满足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核算的双重功能,《基本会计准则》首次提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为3+5个要素,分别为3个预算会计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5个财务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与旧的会计核算模式比较,新的会计核算模式主要增加了收入和费用两个要素,可以更好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运行能力。

2.4建立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互分离的双会计工作体系

根据《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将以“3+5”要素会计核算模式为基础,实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互分离的双会计工作体系。一直以来,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工作重点就不一样,预算会计注重的是预算收入支出的执行,而财务会计注重的是收入费用的运营,将二者的重点相互分离,有助于预算管理部门与一般财务部门的分离及实现整个单位的全面预算管理。

在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分离的新财务管理模式中,两种政府会计在具体的职能上是相互区别、相互分离的,一个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一个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但无论是预算会计还是财务会计,实际运用中二者遵循的仍然是同一套政府会计基本准则。

2.5补充会计要素的计量原则

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负债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但在特定情况下资产可以采用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名义价值计量;负债可以采用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计量。其中现值、公允价值、名义价值计量法是政府会计制度新增的计量方法,能够更好地维护会计主体的合法权益。

3.医院会计制度与政府会计制度差异

2011年财政部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与新政府会计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差异:

3.1会计基础不同

我国会计核算基础包括两种即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会计基础分别为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由于医院的事业单位性质,其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并不完全,即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和科教补助收支中采用“待_基金”科目核算。而《基本准则》将财政补助完全从财务会计中剥离,由预算会计按照收付实现制来核算,因而《基本准则》下的财务会计执行的是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3.2会计要素不同

《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要素。《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预算结余。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即政府会计为八要素。现行医院会计中,仅包含政府财务会计五要素,医院预算基本按其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进行处理。政府会计准则实施后,预算会计也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有利于在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信息披露过程中,反映预算收支合规性,并为真实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绩效水平提供会计依据。

3.3报表内容不同

《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应该编制财务报告,“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政府决算报告应当包括决算报表和其他应当在决算报告中反映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政府财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和附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政府会计准则在原有财务报告基础上增加了决算报告和合并财务报表。决算报告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有助于决算报告使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

3.4会计要素计量属性不同

政府会计资产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负债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在医院会计制度中只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的计量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将会造成医院资产的损失和流失。

综上分析,目前公立医院会计与政府会计的区别在于医院以财务会计为主,缺乏预算会计信息,且编制预决算报告的基础信息来源为财务会计信息数据,而不是从专门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科目信息提取。

4.新形势下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的相关建议

4.1加强医院基础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随着《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准则中对于会计要素和会计核算方法做出了既详细又全面的规定。尤其是“3+5”会计核算模式的提出,给现有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合理化及细致化,提出了基本的原则性要求,医院必须严格按照新的会计要素运用不同的会计科目处理现有的预算会计、财务会计业务。为此,医院须在新的《基本准则》基础上加大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管理,把提高会计质量作为首要目标。

4.2持续推进财务体系建设

《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首创了会计工作双基础制,将原来的会计工作一分为二,具体为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弱化了医院的财务核算工作,强化了预算会计工作。预算会计的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两制并行的管理模式形成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双基础制,医院在处理每项经济业务均需要分别使用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编制不同的会计分录,最终生成两套不同的预算报表和财务报表。

4.3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

由于目前的《医院会计制度》与重新公布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意见征求稿)之间的差异较大,尤其是以收付实现制基础的预算会计科目的运用处理。新的“3+5”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平行的会计体系,给目前医院财务会计工作改革提出了巨大挑战。针对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上的特殊问题,需要在反复学习《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充分理解新制度要求,修改医院已有的各类相关财务制度,以指导日后的会计实务工作,以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

4.4优化升级现有财务信息系统

根据新的制度规定,财务会计、预算会计需要同时记账,但二者的会计核算基础分别为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编制的报表分别为预决算报表、财务报表,这给医院现有的财务信息系统带来了较大挑战,医院需要结合新准则和政府实际情况对现有的财务信息系统及时进行调整与更新,推动医院的会计信息化发展,积极探索推动医院会计信息化工作。

4.5加强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

新的《政府会计》的相关制度实施后,为了保障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衔接和过度,就必须加强制度学习,转变旧的财务思想观念,以提高在职会计人员对新会计准则的理解能力。新制度对会计管理的细致规范大大增加了实务工作的工作量以及工作难度,在新制度下,医院处理同一笔经济业务就需要按不同的基础、会计科目编制不同的会计分录,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应具有更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因此组织卫生行业内部的新会计制度改革的交流和学习,让医疗卫生行业的会计从业人员对该准则及制度有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有助于会计人员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提高实务操作的计量灵活性,以满足医院经济管理活动需要。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2]财政部第78号令.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S].2015-10-23.

[3]财政部会计司.《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四项具体准则解读[J].预算管理与会计,2016(9)43-44.

[4]唐志鹏,郑大喜.《医院会计制度》与《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内容的比较及启示[J].中国卫生经济,2016(5)90-93.

预算会计准则范文篇3

【关键词】《政府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财务报表;理解

一、政策背景

2015年10月23日,我国财政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并对外颁布了“财政部令第78号文”――《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该《准则》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直以来,纵观我国政府会计领域,会计核算基础一直都是收付实现制。会计体系主要为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为代表的预算会计标准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会计核算基础与体系已难以满足市场新形势的要求。推动政府会计改革的呼声逐年加大。

2014年,我国财政部制定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务院于2014年12月对此进行了批转,并进一步确立了政府会计改革的目标、原则、思想、步骤,以及配套措施等相关内容。在该《改革方案》中,权责发生制是重点。同时提出,权责发生制的实现基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其中,制定并颁布《政府会计准则》是整个改革历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政府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与创新

1.《政府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

《政府会计准则》共分为“总则”、“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等六章内容(共62条)。其中,“政府财务会计要素”是重点。政府财务会计要素主要由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部分构成。《准则》分别对上述五部分进行了详细与严格的规定。

2.《政府会计准则》的创新

《政府会计准则》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会计核算模式的变化

《准则》中提出了政府财务会计要素主要由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部分构成。首次并行提出收入、费用两个会计要素,而非现行预算会计体系中的收入和支出要素。将收入、费用两个科目并行提出,能够对政府这一会计主体的运行成本更加准确的予以反映,有利于政府资源的管理和绩效评价。

(2)实现了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的“优化”状态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都是实行“预算会计核算体系”,且会计基础采取收付实现制。而《政府会计准则》强化了财务会计的作用,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共同构成,会计基础采取权责发生制。并且,要求通过“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形成决算报告。通过由会计核算形成的财务报告来全面、完整、真实、更加清晰的反映财务信息与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

(3)对会计要素的标准确认和定义进行了更加科学的界定

《政府会计准则》规范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种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标准。为政府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保证,确保了政府会计体系内在的一致性。此外,《政府会计准则》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规范时,还着重考虑了财政管理的服务要求。界定资产时,强调了资产服务的未来潜力。除了政府自用资产之外,政府会计核算的范围还囊括了政府储备资产、基础服务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各种资产。同样,界定负债时,着重强调了现时义务,在政府会计核算范围内考虑了预计负债。

(4)提出建设财务报表体系,编制合并报表

《政府会计准则》要求我国政府会计主体不仅要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定期编制财政决策报表,还应像企业一样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不仅如此,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除此之外,还应对外披露政府财务报告。该报告报两个部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以满足现代财政制度的需要。

(5)进一步明确了计量原则

资产的计量属性通常有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现值、重置成本等;负债的计量属性则一般有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现值。《政府会计准则》强调了历史成本这一计量属性,要求政府会计主体对资产和负债进行计量时,应采取历史成本这一计量属性。倘若需采用其他计量属性,需保证金额能够持续、可靠。以此更加符合政府会计实务的现状。

三、《政府会计准则》的实施对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所带来的变化

一直以来,纵观我国政府会计领域,会计核算基础一直都是收付实现制。会计体系主要为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为代表的预算会计标准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会计核算基础与体系已难以满足市场新形势的要求。推动政府会计改革的呼声逐年加大。在这一背景下,《政府会计准则》应运而生,其是政府会计领域的一次重大的制度变革,为我国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显著变化。据笔者梳理,主要有以下几点:

1.能够准确反映政府主体的运行成本,如实且科学的评价单位绩效

《政府会计准则》要求我国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主体在收付实现制的前提下采取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按照权责属性核算费用支出,依照所属期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无形资产成本。根据实际费用情况编制收入费用表,以反映会计主体的履职成本和实际运行费用。这一要求下,有助于我国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科学评价耗用资源,建立有效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2.进一步规范了会计主体的财务行为,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优

在《政府会计准则》的要求下,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需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而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需采取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同时,对政府主体的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等进行了更加细化的原则性要求。有助于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更加规范的会计处理。

3.会计主体的财务管理水平更高

《政府会计准则》有助于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在贯彻落实预算会计体系要求的同时,还能够使其收支行为得以规范,夯实了预算管理基础。从而促使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相关规定,全面、真实反映资产存量信息,进一步控制了国有资产流失状况。不仅如此,还提高了这些会计主体的财务管理意识,资产、资金等一切资源得以被更加科学合理的配置,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实现主体单位财务管理的健康发展。

4.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财务透明度更高

《政府会计准则》要求我国政府会计主体不仅要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定期编制财政决策报表,还应像企业一样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不仅如此,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这一要求不仅能够全面反映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财务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还能有效反映出会计主体的现金流量。同时,合并报表也能更全面、直观的反映出会计主体各单位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此外,单体财务报表与合并财务报表都需按规定进行审计和对外公开,显著提高了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财务透明度。

四、如何做好对《政府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

《政府会计准则》相对于旧准则在核算基础、会计理念、会计处理和信息纰漏原则等方面都进行一定的改动,这就要求各执行单位切实把握《政府会计准则》的精髓,在具体实行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单位领导重视程度

各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首先应当对《政府会计准则》给与充分的重视,加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制定好具体的实施步骤,强调各层级、各岗位人员的执行责任,强化监督,工作到位。

2.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各单位应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实施前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职工进行集中学习,深刻领悟《政府会计准则》的精髓,确保单位财务及相关人员对《政府会计准则》的全面掌握。

3.做好对会计信息软件系统的及时调整

结合《政府会计准则》的出台,各单位应及时做好对自身财务信息管理软件的更新和微调,保证新准则变动的切实体现。

4.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考评

政府机构的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考评一项是广大民众较为关注和诟病的地方,《政府会计准则》针对这几个方面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变动,各单位应尤其加强对上述几个方面的重视,扎实推进财务改革。

参考文献:

[1]沈漠.财政部对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准则征求意见[N].财会信报.2016-09-19(A01).

[2]国炜.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双系统”得到落实[N].财会信报.2016-09-19(A06).

[3]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N].中国会计报.2016-07-22(008).

[4]刘安天.加快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落实进度[N].中国会计报.2015-11-27(001)[5]戴柏华.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N].中国会计报.2015-12-25(002).

[6]米太平.财政部举办《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培训[N].财会信报.2015-12-21(A03).

[7]沈漠.四项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进一步完善[N].财会信报.2016-07-18(A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