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管理规范(6篇)
企业信用管理规范篇1
以行业自律为基础的行业管理是为了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利益关系,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简称中建金协)联合相关协会制定了《建筑门窗企业行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其目的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协助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建筑门窗的行业管理,通过建立行业企业信息、行业企业诚信记录档案,实施建筑门窗企业行业资格登记,引导会员企业建立良好的生产经营体系,促进建筑门窗产品生产、安装质量的提高,给建筑门窗产品用户提供选择参考,促进建筑门窗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门窗企业行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内容从建立行业自律管理的组织、企业基础信息档案建立方式及有效甄别,实现对会员企业的行业动态监督与管理,完善企业生产经营诚信记录,最终实现会员企业的行业诚信评价和信用管理,从而规范会员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的市场行为,自觉提高产品生产和安装质量,规范市场行为,让产品需求方找到所需要的产品,建立公正、公平和有序的行业市场。
中建金协联合相关协会组织行业专家编制《建筑门窗招投标实施细则》和《建筑门窗采购、施工合同范本》等标准,作为资格管理的一部分,规范市场、业主、企业的市场行为,改变建筑门窗行业市场经营无据可依的现状,从为行业提供针对建筑门窗特点的指导标准,规避业主方和企业方的市场风险,做到规范市场。
根据人社部2015年7月修订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编制完成国家职业资格规划,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相适应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的指导意见,主管部门委托中建金协组织编制《建筑门窗企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培训标准》,编制标准的培训教材,为建筑门窗企业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提供系统的培训、继续教育和职业诚信监督,逐步提升建筑门窗行业产业工人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从而提高建筑门窗行业生产和安装的质量,技术工人资格为全国统一标准,从而使建筑门窗行业技术工人稳定有序流动,提高技术工人素养持续性的提高。
按照行业管理的需要,依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刚要(2014-2022)》,根据《建筑门窗企业行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中建金协启动《建筑门窗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和《建筑门窗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的起草制定,逐步实现对与建筑门窗行业相关的建筑门窗使用的房地产企业、施工企业、建筑门窗生产企业、建筑门窗分销企业以及与企业相关的材料供应商等形成有效的信用评价和管理,保护好守法经营的企业,建立“良币驱逐劣币,失信惩戒”的市场规则。
依据中建金协联合相关协会制定的一系列行业规范及有关配套文件,建筑门窗行业资格登记工作开展以来,已经有1200多家会员企业获取行业资格,同时建筑门窗行业资格已经在山东、江苏、浙江、吉林和辽宁等省推广使用。本资格为业主方在招标过程中对企业的能力进行有效的评价,已经取得一定的效果。中建金协为使行业资格在市场中有序应用,联合相关协会对获取行业资格的会员企业开展动态监督与监督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行为,加强企业和业主方市场诚信记录的登记,使会员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行约行规,规避市场风险,健康发展。
建筑门窗行业资格工作,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开展,中建金协本着行业资格共同维护的原则,与建筑门窗行业有关的相关社会组织共同推广,同时本着信息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行业资格得登记和信息查询信息平台,行业资格企业以及企业的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资格信息,开放资格有关信息的查询和使用,强化社会监督。
中建金协联合相关协会通过制定一系列标准、管理办法和措施,开展行业登记工作,进行建筑门窗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使全国门窗企业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按统一的市场规则公平的竞争。此项工作会逐渐覆盖到整个建筑门窗行业的所有相关方。目前中建金协已经建立起行业资格管理系统平台,建立行之有效的行业企业数据库,结合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诚信记录,为建筑门窗行业提供准确有效地诚信数据支持,建立起有准确动态诚信数据基础支撑的,适合建筑门窗行业特点的信用体系。
企业信用管理规范篇2
关键词:档案管理企业信息网络联接构想
档案对今天的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它记载着人类在发展过程中的一些信息,目前,我国的档案信息化管理基本都是网络进行,也有很多的管理是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现场进行纸质的建设。
针对企业中存在的大量信息管理过程,档案信息管理是必然之选,在企业信息管理中具有区别于其他管理类的不同特征:
1、企业信息管理特征
一是本源性特征。成功的企业在最初开始的时候,就特别在意企业的历史文化,并且会以档案的形式来记录该企业品牌在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诸如生产经营、产品开发、管理策略等众多方面的经济活动,这种对于信息完整真实的记录有利于更好的树立企业品牌,有利于在品牌发展的基础上,做好未来的产业。目前,企业内部进行档案卷宗的整理主要是结合现代方式和传统的技术,在时空交错的范围内进行,做好了这一方面,就可以确保将来企业发展的方针策略,就可以在企业技术研发的过程中提供更多的依据。
二是备忘性特征。其实,档案也是企业的众多产品之一,特别是现行阶段,众多的科研项目和经营服务,它们的运行过程需要有系统的档案进行全程跟踪和备忘,所以,档案和档案同步进行。做好企业档案,就可以更好的掌握企业过去的发展,更好的展望企业下一步的发展。这对于企业的成功和失败都具有非凡的意义。目前,我国企业档案所应用的技术主要有数字化、文字化、声像技术等,拥有系统的档案管理,是一个企业成功与否的标志之一,依靠它,完全可以掌控企业的成长,进步以及辉煌。
三是优选性特征。企业中进行档案的管理,是因为档案和网络信息一样,除了记录功能以外,还有查询、收集、处理、开发、筛选等一系列的基本功能,在这些功能的指引下,可以进行档案的优先筛选,想要符合您需要的信息,只要保留了电子档案,就可以找到,而且这种信息的管理具有统一化和聚集功能,能够使得更多的精华汇聚。
2、档案管理在信息网络中的特殊功能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传播和开展,在我国,运用计算机代替传统的手工或是纸质档案的呼声很高,这是因为机器在某些方面比笨拙的手工要便宜的多,另外,它还有区别于其他一些信息管理系统的特殊功能。
一是信息延伸功能。网络信息的无限强大,使得档案管理在保留原始档案的寄出了,有了一定的信息延伸功能,在档案管理过程中,除了信息的处理和基本交流之外,我们还可以对网络上的一些类似信息进行二级查询,特别是能够备份这些信息,为下一步工作的发展搞好档案卷宗的管理和分类工作,同时,可以将所有相关的文章信息转化为信息库存,以便随时翻阅。特有的二级提问、三级显示功能,向需要者展示着衍生品,能够更好的对信息技术进行开发利用。
二是业务规范功能。根据国家现有的《档案法》,在我国境内,有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档案信息进行专业化的归档工作,要保证归档后档案信息的合法有效。因此,在企业制定管理制度的时候,可以先行参照档案管理的一些基本细则,使其在根源上就能够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运动档案管理的业务标准,对其他的信息管理进行规范,使信息或是数据后与原始档案保持一致,符合档案管理和信息网络技术的衔接。
三是监督指导功能。档案管理系统的监督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一在企业信息网络处理中,档案管理系统要旅行管理的智能,对于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进行技术上的指导和监督,对以后的工作发展做好前提和保证,第二,在企业档案系统中,一定要确保档案系统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这对于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第三,安全性的保障。只要在安全的平台上操作,才会有安全的特征。
3、档案管理与信息网络有效联接构想
根据国家颁行的《档案法》规定,应该从档案管理在信息网络中所具有的独特性征和功能着眼,从强化企业信息网络现代化建设着手,提出合理而适宜的有效联接构想。
一是建立以档案管理标准为要素的业务规范。档案管理与信息管理业务标准的统一,是二者能否有效联接的关键。因此,在企业信息网络各个管理信息子系统形成电子文件的软硬环境和条件适应的基础上,运用档案管理技术原理和全面质量管理技法,建立从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到开发利用的具体通用的信息综合管理业务规范。诸如信息获取、加工、处理、传阅、归档、复制、利用和安全保密的工作标准,以及信息形成部门工作制度;各子系统间信息交流、转换、公布的实施办法;统一各子系统信息库、数据库的设置、信息文件格式等,并纳入企业标准进行统一管理考核,以规范化、制度化的信息管理标准的实施,保证二者的有效联接和运行。
二是建立以档案管理部门为龙头的指导系统。依据国家颁行的《档案法》所赋予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职权,建立以企业主要领导负责,以档案管理部门为主,以专业档案管理人员为骨干的信息管理指导系统,对各个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技术业务指导,落实信息管理规范,并制定相应的指导制度。诸如制定企业领导管理信息负责制、档案管理部门业务指导职责范围、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及企业信息网络系统接受指导制度;在信息网络的子系统中建立《信息管理业务指导记录》、《信息管理检查考核反馈单》,以及信息管理分析、考核、评价、奖罚制度等,以有效而适时的业务指导,提高二者联接的质量。
三是建立以信息开发利用为重点的监督机制。在企业信息网络系统运行中,由档案管理部门行使依法监督职权,并依据《档案法》规定,编制对重大信息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的范围和办法。制定监督工作责任制,以保证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诸如对科技、工程、财务及其他专门档案管理部门,实行操作规范上的监督,以保证电子文件的原始性、本源性和不可更改性;对重要信息、档案的密级确定、公开公布时机和条件进行监控,落实安全保密制度。
企业信用管理规范篇3
【关键词】企业登记;法律制度;行政许可;自由裁量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6-026-02
企业登记管理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背景下,从完善管理制度、服务科学发展的视角去探究当前我国企业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具有深远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登记信息失实
企业登记信息主要是指企业在登记管理机关法定的登记事项。企业登记信息失实包括登记时的失实和登记后的失实两种情况。"企业登记信息失实反映了企业登记准入标准的失衡,破坏了市场的信用体系,危及市场交易安全。"①
1.企业提交虚假信息。"三虚一逃"是企业登记中常见的违法现象,包括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提交虚假材料和抽逃出资。当前,在虚假材料登记中,围绕出资、股权等内容的虚假登记现象日趋增多。
2.企业怠于变更信息。企业登记信息是交易相对人参考的重要信息,企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更新信息,有助于交易的安全和效率。为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到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未按要求办理的,登记机关将予以处罚,但有些企业对此并不关注。
3.登记部门形式审查的局限。对于企业登记信息的审查,登记部门采取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原则,这也是提高登记效率,节约行政资源的需要。正是形式审查的局限性一定程度上为登记造假者留下了空间。
(二)企业登记规则庞杂
我国尚未制定颁布统一的企业登记法,有关企业登记的规则依据正如前所述,可谓多重并举、复杂多样。一是立法标准不统一。有按企业所有制性质的立法;有依据企业资本组合方式的立法等。二是从效力等级上,不仅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还有企业登记实务中常用的有关部门的答复、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不同的规定之间存在着冲突和交叉问题,往往令登记人员无所适从。三是庞杂的登记规则,反映在登记程序上就是多轨并举,造成企业登记条件、企业行为能力和法律责任的不统一。
(三)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责任不清
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又称前置许可,必要的前置许可对于把好市场准入关,减少市场隐患,维护生产、交易和消费安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障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不必要的前置许可或低效率、高成本的前置许可则不利于企业成立和生产经营,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形成和经济发展,也不利于政府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
一是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不明确,执行困难。法律、行政法规对有些许可项目登记要求和程序规定不明确,这在前置许可部门与企业登记部门的意见不一致,导致无照经营行为大量存在的情况下,就带来了部门责任如何界定和承担问题。二是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范围广、调整快、登记人员把握难度大。虽然国务院对行政许可事项已进行了大幅度的删减和调整,但目前许可项目仍可谓涉及行业广、部门多,且有些许可项目专业性很强,给企业登记人员的审查和甄别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四)企业登记自由裁量权过大
企业登记自由裁量是指登记机关实施企业登记行为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选择对申请人是否予以登记以及如何登记的裁量。在实践中,企业登记大量存在的涉及自由裁量的问题,已成为企业登记机关不容回避的疑难问题之一。
1.企业登记规则的局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登记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要启动实质审查程序,但对哪些事项属于实质审查的内容未作规定。《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并应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果这里的"重大利益"属实质审查的事项,那么"重大利益"的判断标准又是什么?
2.客观事物的具体丰富使然
企业登记涉及的行业广、事项多,内容非常丰富具体。法律法规对企业登记不可能规定的过细、过死,否则限制了登记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伴随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一些新的经营项目,以往法定的经营范围类别中并未涵盖,因此,如何界定新的经营项目的经营范围,也是一个涉及登记裁量的问题。
二、完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以信息交互机制为支撑的企业信用体系
所谓信息交互机制是指在企业登记管理部门、企业、相关群体、社会等信息主体的共同参与下,既有信息和交互过程的新信息不断地相互作用,形成关联信息并通过对数据的挖掘和分析,信息主体能够对企业的信用和违法风险进行有效的判别,从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信息交互机制对于预测企业违法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为整个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基础。
1.信息衔接。工商机关登记监管信息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前置许可信息以及企业产品信息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割裂,往往导致监管盲区的存在,对此,必须处理好两个方面的衔接:一是前置许可信息与登记监管信息的衔接。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许可事项的事后监管。工商机关负责企业营业执照方面的管理,前置许可机关负责前置许可证件方面的管理。二是企业登记监管信息与企业产品信息的衔接。产品信息的提供主要依赖于负有质量监督职责的机关,其对企业特定产品的规制信息与企业的存续关系重大,有关机关应将真实的产品信息向登记机关及社会及时公布。
2.信息形成。通过以上信息衔接,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已不再是最初登记时的原始信息,它比原始信息更具真实性和时效性,客观上提升了信息价值。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必须把记录足够的企业登记信息并维持其真实性和动态时效性抓实抓好。企业登记信息不真实,企业主体资格的有效性被质疑,投资各方的权益将带有不确定性,难以对社会提供准确、有价值的信息服务。
3.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促进信息真实,当前虚假广告充斥市场,官方信息缺位可以说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的公开和使用,有利于减少市场相关主体和公众的交易费用,交易者不仅可以准确了解交易相对人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和相关重大信息,而且还可以通过甄别真假,为行政机关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资源,加大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
4.信用体系。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整合企业登记、监管、生产、流通、信贷等全方位信息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保障企业信用体系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应当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法律制度,"规范银行信用、非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消费者信用行为、商业授信行为,规范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完善失信惩罚机制"。②
(二)建立企业登记规则规范化制度
1.确立规则的统一性。要对现有的登记规则重新梳理,根据"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理念和有关世贸规则进行立、改、废,按照法律位阶重新制定颁布统一的登记管理规则。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平等经济,"平等乃是法律这个概念所固有的"③,市场经济的平等需要法制来保证。规则设计要注重科学划分调整对象,尽可能囊括各种不同登记管理情况,做到具体明确,操作性强。
2.强化规则的指导性。以地市级企业登记管理机关辖区为单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上位法未规定或比较原则的问题予以细化,制定企业登记管理操作指导办法,避免同一地市各县区操作大相径庭,使工作处于被动,影响规则权威性。例如,由地市级政府牵头,制作各地市级及以下企业登记许可事项目录,明确登记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许可环节、许可时限、许可证件名称等相关事宜,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企业登记许可事项目录编制完成后要逐级上报备案,最大限度地保证在全国范围内行政许可的统一性,同时,随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及时调整、变更。总之,坚持普遍规定与地方指导相结合,不断推动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三)理顺登记与前置审批的关系
1.精减、规范前置审批。《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设定审批仅限于安全、有限资源、相关资格资质等必要事项,这为清理和规范前置审批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家有关部门应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行一次更加深入全面的清理整顿,"对无关紧要的、人为设置的、过时的前置审批坚决取消,对保留项目要予以重新明确,做到统一和规范。"④要简化前置审批手续,统一内、外资企业审批标准,降低企业准入门槛。
2.通过立法明确审批责任。明确前置审批部门与登记部门的责任划分,可考虑改前置审批为并列许可,一方面将工商部门的登记审查限定在对注册资本、经营场所、非许可的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的审查,另一方面将环保、卫生、消防等专业性强的资格审查交给专业部门单独审查,并对其审批行为负责。这有利于行政许可各部门专注自己的职责领域开展许可事项的监管,形成权责一致、协调共管的监管机制,使诸如无照经营这样的老大难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四)建立企业登记疑难问题解决机制
企业登记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在实务操作中经常遇到疑难问题。正如前文所述登记裁量问题,常常令登记人员不知所措。这些疑难问题处理不好,同样会产生责任承担问题,必须通过落实一系列制度加以解决。
1.集体论证。建立疑难问题集体研究制度,对于疑难复杂的登记管理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集体研究,集思广益、民主决策,从法律层面、服务发展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和有效措施。
2.公开听证。对于涉及利害关系人、易引起民事或行政纠纷的登记事项,开企业登记管理听证会,邀请相关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发表对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和看法,同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多方求证。登记问题不仅与工商部门有关,与其他前置许可部门、专业技术部门的业务联系亦非常紧密,有些问题的解决不能靠闭门造车,要及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提请其研究、协调、确认。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提交详实的调查分析资料请求上级部门答复解决。
注释:
①邹伟明.浅谈公司股权虚假登记现象[DB].中国工商报,http://.cn/docroot/200907/22/kw01/22030102.htm
②顾爱平.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研究[D].2009届苏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58.
企业信用管理规范篇4
当今社会,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支撑企业运营成功不可或缺的基础动力。随着国家大力推进两化融合,企业信息化的进程必然不断加快。加快两化融合的步伐,让信息化发挥作用,促进管理提升、技术创新,支撑企业高效运营,是企业走向成功的必经之路。在信息化项目的实施进程中,数据不准、流程不畅和沟通困难等问题,阻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甚至导致很多项目实施失败。在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决策者意识到,基础能力的建设和完善,是信息化建设成功不可或缺的条件,在这当中,标准作为企业运作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对信息化项目实施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信息化过程中标准的作用
企业信息化的标准是指在整个企业范围内推行的为确保企业信息化的规划得以贯彻实施,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成功,与信息化相关的业务过程以及信息化的项目管理、可行性分析、方案设计、软件选型、系统实施、系统分析、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系统集成、数据库设计和管理、系统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系统维护和升级、系统评测等信息化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管理和技术规定。
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标准是企业的基础设施,就像法律法规在法制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一样,标准是构成企业基础管理、业务操作、信息共享、信息交互和信息安全等的技术起跑点和落脚点。
1.统一口径、有效沟通
在信息化项目的推进过程中,业务与业务之间的沟通以及业务与信息技术之间的沟通十分重要,而统一标准是沟通的前提。标准是桥梁和纽带,就像《圣经》中“巴别塔”故事中,语言所起的作用一样,只有在统一的编码标准、统一的流程定义标准、统一的业务术语标准的前提下,业务和业务、业务和信息技术之间才能进行有效的沟通,业务需求才能准确地转化为信息化功能,信息化工具才能切实地为业务服务,信息化企业这座“巴别塔”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2.优化管理、提高效率
企业信息化不仅仅是一个个技术项目,从更大范围、更多内容上,究其本质是一个复杂的管理工程,这不仅仅体现在信息化系统本身是为了实现企业管理的目标而运作的,就信息化项目管理而言,也需要极强的管理的科学和艺术,这必然对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的共识是,信息化项目的推进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人、财、物的各个方面,必须用工程化的项目管理方法进行管理。这就意味着,在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过程、开发过程、实施过程和相应的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或建立相关的技术、管理的标准和规范,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信息化项目实施的成功。
3.规范操作、提高质量
企业的信息化工作,从项目管理,到数据整理,都需要有统一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只有在统一的操作标准下,才能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同时,建立业务操作和技术管理标准,规范开发、实施和具体操作行为,有助于提高信息化项目开发实施的质量。
二、制造企业信息化标准问题
国内制造企业相对于国际先进企业,信息化基础差,但起点相对较高,缺少摸索和完善的过程,往往形成揠苗助长的状况。信息化标准更是如此,多模仿、借用,存在很多问题。
1.标准体系不够健全
信息技术作为新兴技术,全面应用时间并不长,企业信息化标准更是在一片空白中艰难摸索。如何与业务结合、如何具有可操作性,各标准之间的关系如何,都是信息化标准制定者需要着重思考的问题。企业信息化标准既要服务于业务,又要对业务起到促进、引领作用。而随着企业信息化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扩展,信息化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缺失等问题逐步凸现,需要进行完善和逐步优化。
2.标准滞后
制造企业以产品为主,信息化标准虽是企业的基础标准,但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企业主营业务的标准更新较快,但是信息化相关标准往往更新较慢,制定之后,缺少修订和更新,不能与国际、国家标准同步,甚至不能与企业业务发展同步,采用过期、作废标准的现象比较普遍,阻碍了企业信息化的顺利实施,导致信息技术无法发挥作用。
3.标准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
国内企业的信息化起步晚,管理基础落后,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在对信息系统的选择上应小心谨慎,这同样也适用于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建立。很多企业的信息化标准建设初期往往起点很高,与国际接轨,引用先进标准,但是与企业的实际水平相差太远,贯彻实施难度巨大,最终沦为空纸,不得不从头再来。
4.标准贯彻、实施力度不够
企业制定了适应实际情况的相关标准之后,应大力推进贯彻,在应用中完善。但是在很多企业中,为了完成信息化项目目标,花大力气制定了标准,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忽视标准的长期作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执行不严,在具体的业务中没有得到应用,成为摆设。
三、制造企业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内容
信息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技术发展的必然。对于传统制造业来说,信息技术刚开始必定是新事物,无先例,需逐步探索,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也是逐步建立。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渗入性,必然影响企业其他标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信息技术已经在企业的各个层面发挥着作用,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内容也逐步明确。
制造企业主要围绕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开展信息化工作,根据信息化涉及的对象,信息化标准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作为基础的与信息化相关的传统业务标准。要实施信息化,首先要对传统业务进行梳理,使数据规范化、流程透明化,必要的话需要对业务进行改造。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针对业务情况,结合信息化要求,同时修订和完善基础业务标准;二是由于信息技术的应用而产生的新的业务信息化标准和规范,例如:CAD标准、MBD标准和MES操作规范等,此类标准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信息技术的发展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还有一类标准和规范是指信息化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如项目管理标准、软件工程规范等。这是信息化项目实施成功的重要保障,此类标准也要因地制宜,引进国际、国家先进标准的同时,针对企业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四、信息化标准体系制定原则
1.关注全局,打好基础
企业信息化标准应建立在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企业信息化战略规划的基础上,代表的是企业的整体最高目标和利益,而不仅仅代表一个或几个组成部分的局部利益,因而制定标准具有企业目标的全局性,制定企业信息化标准规范的时候一定要从整体出发,要有助于应用的开展,有助于取得企业综合效益。
信息化不但涉及企业技术、管理的各个方面,甚至影响到了企业活动的准则――企业文化,是关系到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企业信息化标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应用而出现和完善的,这是一个逐步认识、逐步提高的过程,做好基础工作十分重要。企业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建立必须依托于具体业务,什么样的技术可行,什么是未来发展趋势,要找准方向,打好基础,使信息化实现对企业促进和提高作用。
2.因地制宜,先进适用
所有的企业管理者都有这样的共识:信息化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脱离信息技术的支持,任何企业都不会成功。制造企业的信息化是大势所趋,是必须的,在企业生产运营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信息化标准,是企业信息化实施的管理准则和操作规范,应因地制宜,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既实用又应具有提升作用,实现与业务的互相促进,在管理水平、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中修订和完善。
3.业务融合,全面考虑
信息化标准的编制应依从体系,基于企业实际情况,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统一标准基础上进行编制。标准应做到承上启下,有理有据,与企业管理、技术现状完全融合。不但在企业内部能够实行,在企业参与市场的过程中也能够起到沟通作用。同时,信息化标准要考虑长远利益,能够适应企业技术和管理的不断提升:一方面奠定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另一方面要能够推动企业各方面的进步。
4.注重细节,合理可行
在编制具体信息化标准时,应注重细节,对企业的业务流程、操作规程等要进行详细调研和分析,使之能够与信息技术融合匹配,与企业具体情况相吻合,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具有有效的规范作用,能够指导具体工作。不能盲目引用或脱离实际,形成标准高高在上,行动无法可依的状况。
五、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建立过程
制造企业信息化标准的建立必须要与具体业务相结合,要根据企业业务的具体特点,在对采购、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和维修维护等业务流程分析和整理的基础上,结合信息技术的特性,充分考虑信息技术的提升促进作用和对业务的改造作用,构建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具体分类。在具体分类确定后,按照体系确定具体分类中信息化标准的内容范围,明确标准之间的关系,根据企业信息化的具体状况和业务情况,确定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内容和制定方案。然后,完善企业涉及信息化的业务标准和规范,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管理经营、生产制造等具体环节涉及的业务信息化标准。同时,对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的规范化进行研究,涉及规划、立项、方案、开发、实施与维护等多个环节,完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提高信息化项目推进的效率和质量。最后,要对企业现有信息系统开发的规范化问题展开研究,如系统开发涉及的信息分类与代码、数据接口和运行操作规程等,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信息共享,会导致“信息孤岛”问题的出现,增加管理成本。标准制定后,要建立标准贯彻和实施的相关制度,明确奖惩条例,全力推进标准的执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基于业务,结合实际应用情况,对标准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使之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信息化具体情况,真正起到指导促进作用。整个建立过程如图1所示。
六、制造企业信息化标准体系示例
某企业是典型的离散制造企业,产品结构复杂,零部件众多,设计加工技术难度高,信息化是实现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升级的重要推力。该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全面推进信息化,从基础网络建设、甩图板工程到知识管理、企业门户建设等信息化项目的分步实施,信息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在整个产品的设计、工艺、制造和维修等生产制造环节和采购、计划、财务、人力资源和销售等企业管理环节大量应用了信息技术,实施了多个信息化系统,基本覆盖了企业生产管理的各个方面。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深入,信息技术作用的增幅越来越小,系统推广的难度越来越大,企业基础管理薄弱、业务系统间沟通困难等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在这种情况下,结合业务状况,制定和完善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信息化标准体系,是企业信息化进一步实施成功的重要保证。
企业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涉及企业各环节的系统工程,涉及大量的标准和规范,还需要与企业业务紧密结合,因此必须对这些标准规范按照内在联系进行有序整理,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为了使企业信息化标准体系符合制造业信息化发展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企业在调查和分析国内外信息化标准现状的基础上,依据企业具体情况,结合制造行业信息化建设对标准化的总体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方针政策,运用标准化原理,按照适用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兼容性以及可扩展性等原则,提出了企业信息化标准体系的总体构架,如图2所示。
在此分类基础上,企业对标准体系逐步细化,根据业务情况及时调整,制定出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信息化标准。
企业信用管理规范篇5
关键词:企业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方案
DOI:10.16640/ki.37-1222/t.2017.04.202
0引言
企业在处理日常工作管理事务中需要将档案资料合理归档和保管,这也是一项重要的文书处理工作。实现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是促进企业信息管理水平提高和企业基本制度完善的必要条件,因此需要结合当前企业的发展特点,积极创新方法,利用先进管理手段和技术,提高企业档案管理效率[1]。
1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现状
企业档案管理需要在日常行政工作中结合经验和规章制度,实现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上的转变,进行档案资料管理升级,综合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如果企业对文书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就会导致企业内部资料保管不到位、档案分类混乱等现象的出现,影响档案的有效利用。企业档案管理是基础性的管理工作,如果档案人员没有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就会导致对档案管理意识不强、管理知识缺乏等情况。同时企业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安排不颍难以提高企业档案管理水平。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不同,因而档案管理的内容性质也不同,这就导致单一化的企业档案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所有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并且由于缺少专门的管理理论研究难以达到系统化要求。企业档案管理统一标准体系建立是否完善直接影响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和基础性工作是否到位。在企业传统的档案资料管理中,缺少专业的管理手段,人工操作是主要的工作模式,使工作效率低,速度慢,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2]。
2实现企业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方法
2.1转变观念,不断学习
在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中,需要相关人员不断地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对于档案资料管理的基础性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另外对于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观念需要及时转变,认识到文书处理工作是企业档案信息保管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关键部分,对于档案管理要结合实际、更新观念、创新方法,追求档案管理技术水平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另外在企业档案管理过程中,不能一味的收纳所有资料,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筛选,根据企业发展和管理的特点,保存具有利用和参考价值的档案,在改进信息检索方法的基础上,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质量。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下,需要与时俱进,在现代技术水平的进步中,及时转变传统的档案管理观念,加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促进企业档案资料管理水平的提高。
2.2一体化管理模式
在企业档案管理中,需要采用文档一体化管理模式,主要就是实现企业文档管理的前端控制管理、集成管理和全程管理。前端控制管理主要就是要对搜集和整理后的档案信息内容和性质进行区分处理,例如对于不适应企业发展规划、参考作用不明显的资料可以不必录入系统进行保管,可直接销毁;对于具有重要的文书保管意义,像企业发展年鉴、投资规划和企业资产清算以及账务处理等资料则需要重点保管,实行长期或永久性保存。企业生产、管理内容复杂,对于不同性质的档案资料都要区别分类管理、保存,提高管理质量。集成管理是指在实际操作中,要遵循规范的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严谨性,减少疏漏,同时需要将档案管理形式和观念进行延伸,减少重复性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全程管理原则是企业档案管理一体化模式的核心内容,主要是指企业档案管理不能视作单一性的资料管理工作,需要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促进合作与交流,提高信息的共享率[3]。
2.3完善制度规范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离不开具体规章制度的约束。在实践工作中,要将档案管理的原则性内容进行制度化规定,对于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资料需要进行人员区分管理和专项管理,提高档案管理质量。文书管理工作主要就是资料的收集、分类和归档保存,对于资料的收集归档过程需要严格按照步骤进行。例如在企业的文书管理中,需要根据文件内容和问题进行分类。主要档案类型分为请示、通知、批复、信函、决定、会议记录等。可以对资料的保管期限进行划分,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等,保管期限到了再分析决定是长期保管还是永久销毁,便于今后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对资料进行查找利用。对于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都需要进行不同的管理形式归档,将企业档案管理进行制度化规范,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4]。
2.4加强基础设施
企业档案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软件设施和硬件设施的建设。软件设施主要是指企业需要及时引进先进的档案管理模式,加强企业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提升,制定人才培养技术;硬件设施方面,企业需要对档案信息管理、检索系统进行升级和更新,提高管理专业化、技术化。同时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企业需要积极鼓励各部门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和互换和共享,为档案管理提供更具效率性的参考意见。企业内部档案管理工作还需要建立起工作行为规范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促进企业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基础设施建立旨在通过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的完善,创建科学化档案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5]。
3结语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是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新时期企业发展模式和发展理念下,需要不断发挥创新精神,善于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网络信息使用水平,提高企业档案管理水平和质量。档案资料保管是一项专业、严谨的管理工作,需要通过不断的经验总结和技能培训提高企业档案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程度。
参考文献:
[1]杜娟.高校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方案研究[J].城建档案,2016(05):79-80.
[2]赵颖.如何推行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J].兰台世界,2016(S1):106-107.
[3]宫春影.探究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J].信息化建设,2016(06):267.
企业信用管理规范篇6
(一)内部控制与会计信息规范
内部控制是由内部的牵制发展而来的。最早提及内部控制的职业文献是1929年美国会计师协会和联邦储备委员会(FRB)修订的《会计报表的验证》(VerificationofFinancialStatements)。最早定义内部控制的是1936年在上述基础上再次修订的《独立公共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审查》(ExaminationofFinancialStatementsbyIndependentPublicAccountants)。它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为了保护公司现金和其他资产的安全、检查账簿记录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具有权威的COSO委员会这样描述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运营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由此可见,保证资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真实是内部控制发展的主线。
长期以来,我们所提及的会计信息,大多是指财务会计信息,也即会计准则所规范的企业对外会计信息,更简化而直接的说,就是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会计报表(如税法规定的应交税金明细表等),充其量包含到对这3张报表形成过程进行评判的审计报告。在一定的情况下,对这3张报表的分析报告也属这一范畴。从我们对会计信息真实公允进行判定的结果来看,我们关注的是会计核算的结果,且把会计信息局限在对外提供的3张报表之中,忽视了会计信息形成的源头。而真正的、可怕的失真就是来自会计信息源头——经济业务或活动的虚拟和伪造。内部控制的提出,使我们开始关注到会计信息范围和源头。注册会计师为了解除审计责任,减少审计风险,逐步深入地注意到在企业一般“作业”层面上的信息及其产生过程。可见,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业”也是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产生的源头。如此,注册会计师要完成审计责任,降低审计成本,减少审计风险,必须将一部分自己无法履行的信息真实性的责任分解给企业管理当局即董事会及经理层。从而在社会公众、小股东和政府的帮助下构筑了“内部控制”,并使董事会成为内部控制的核心。
其实,董事会成为内部控制的核心是理所当然。因为,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就是验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保护资产安全,这也是作为股东代表和企业管理当局的董事会的责任。同时,实施内部控制,提升企业素质,提高股东收益,也正是董事会所企望的利益所在。
回顾内部控制的历史可以看出,内部控制是由内部的牵制发展而来的,内部牵制思想产生于古埃及的国库管理。再看现在,对内部控制的关注不仅是注册会计师、企业管理当局,更有政府监管部门。在我国,1997年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2001年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财政部2001年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无不表明,内部控制已成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企业经济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认为,保证资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真实是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而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我们一直依靠会计核算及会计信息内部的勾稽关系或逻辑关系来维系的。我们通过制定会计准则来规范对外会计信息,且把会计信息真实的责任局限在会计师及注册会计师范围内。事实证明,这样做很难保证会计信息中的掩盖与欺诈。现在,提出内部控制强调的是从会计信息源头(即经济业务、会计事项)的真实性和责任性的控制,让企业管理当局、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与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一起承担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责任,这样的控制将会是有效的。同样,对会计信息真实的保证措施必然是制定相关规范。目前,对外信息的规范已经趋于成熟和完善。虽然出现了这样那样的失真与欺诈现象(不可否认世界各国的这方面的准则是合适的),但究此原因,人们已清楚地认识到,企业管理当局在会计信息方面责任不清及诚信缺失是主要的原因。因此,通过对“内部”(其实是指未规范的会计信息,详见下文的解释)会计信息的规范,从而达到对会计信息全面规范,迫使企业管理当局对会计信息真实的责任“回归”,是必要和紧迫的。美国“安然事件”之后,布什总统提出了10点计划,紧紧围绕:(1)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信息;(2)使公司官员负有更大的责任;(3)发展一个更强有力的和更独立的审计系统三大核心原则,其关键就是在使公司官员对会计信息的真实负有更大的责任,因为,只有公司管理当局对此具有责任,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
(二)会计信息的全面规范
长期以来,会计界一直沿袭“会计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部分组成的”之观点,并认为财务会计提供对外(或外部)会计信息;管理会计提供对内《或内部》会计信息,即专为企业管理者服务的信息。然而,我们对企业会计工作现状稍作考察,不难发现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在程序上、方法上乃至理论上是难以准确而清晰界定的,更别说会计信息上的如此武断的划分。有谁能肯定对内信息仅由管理会计提供的?比如说前述的企业成本、费用这个对内信息就是财务会计核算的方法、程序及观点而提供的;再比如,会计的凭证、账簿资料一般不对外提供,但它们所记载的信息都是由财务会计的理论、方法和程序所决定的。更不容否认的是,对外会计信息都能对外了,自然也就对内了,已为企业内部所用了,你还能说它是对外信息吗?因此,我们认为,对会计信息这样的划分和认识是不正确的,是一种想象,是一种误解。借用习惯的“对内会计信息”说法,我们觉得对内或内部会计信息涵盖了企业会计系统所提供的所有会计信息。会计信息首先是对内的,然后才是有选择的(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外的。也就是说,如果坚持采用“对外”和“对内”的传统名词,对外会计信息只是内部会计信息的一部分而已。据此可以看出,内部会计信息的质量决定着对外会计信息的质量。我们认为,会计信息可以根据规范状况,将其分为已规范的会计信息和未规范的会计信息。同时我们也强调,对外会计信息出现了“失真”等现象,主要是因为会计信息没有被全面规范。那部分未被规范的(很多人认为无需规范的)“内部”会计信息,是指那些无需对外陈述或无需详细对外陈述的会计信息。这类会计信息因为都不对外,最易于被掩盖和造假。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企业会计信息实施全面规范,将那些至今尚未规范的会计信息全都加以规范。只有将所谓的“内部”会计信息规范严格,才能保证对外会计信息真实和充分。据此,我们可以说,会计信息只有“对外会计信息”的说法,而无“对内(内部)会计信息”的说法,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传统的“内部”会计信息就是所有会计信息。
所谓会计信息全面规范,就是对企业所有会计信息形成的全员(全体企业人员)、全过程(从源头到结果)、全方位(业务、职责乃至程序、方法)进行的规范。笔者认为,现在所谓对内部会计信息的规范就是实现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全面规范,将那些至今尚未规范的会计信息全都加以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对外会计信息真实和充分。
对未规范的会计信息的规范是内部控制的政策和基础,也是内部控制的有效保障,当然这部分会计信息规范必须符合内部控制的规律和要求,相对于对外会计信息规范在目标、程序乃至要求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具有一定的“内部”特征:(1)在目标上,这类规范必须以内部控制目标为基本的目标和标准;(2)在制定程序上,这类规范的基本规范应由财政部或相关机构制定,而具体规范和制度应由企业依据基本规范自行制定;(3)在要求上,主要的标准是“有”还是“没有”制度或条例,“符合”还是“不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具体规范“遵循”还是“不遵循”基本规范;(4)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结论,主要是定性的陈述而非定量的说明,以表达企业规范是否达到内部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我们认为,这部分会计信息在原有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将更加注重会计监督。会计控制程序和制度方面,除了具备真实性、相关性、一致性、明晰性、可比性、重要性和谨慎性等会计信息一般原则要求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原则:(1)内外一致原则,即对外那部分会计信息必须与原有会计信息相一致,不得粉饰与调整;(2)与控制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即这部分会计信息的生成、报告等程序和方法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条件及管理水平相协调,并使之达到有效控制的目标;(3)保密性原则,即这部分会计信息由于揭示企业内部管理动态,涉及大量的商业秘密,必须依照相关法规进行不同等级的保密;(4)授权控制原则,即这部分会计信息因散布在企业的不同部门、不同环节上,会计信息必须为各部门各层次组织所提供和控制;(5)职位不相容原则,即在信息生成、报告及控制(监督)过程中,分设岗位及人员互相牵制完成职责,以免权利过于集中而出现失真;(6)针对性原则,这部分会计信息可以通过“再加工”,针对企业管理或内部控制中的局部问题和典型问题,提供专题信息报告(含分析报告)。据此,我们结合内部控制的要求,提出关于未规范的(即不对外的)会计信息规范的粗略框架。
关于内部控制及内部会计控制的研究表明:内部会计信息规范已将会计规范是从仅对会计行为的规范拓展到对企业管理行为的规范。会计的历史告诉我们,会计源于管理,又为管理所用,会计是企业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们研究内部控制相关问题时更深切地感到,会计与企业管理的这种“血缘”关系难以分割。据此,笔者觉得,在研究企业内部控制以及内部会计信息规范时,还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
(1)企业目标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最高目标,它统领着内部控制目标以及内部会计信息规范(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相应的,内部控制(内部会计控制)目标服从于企业的目标。在研究中不容忽视。
(2)内部控制的第一要素是控制环境,而控制环境的认识和分析,必然运用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最新理论。因此,我们必须将经济学、管理学的理论和方法运用于内部控制研究,才能使内部控制更有效。我们不仅要重视内部控制研究前提的客观性(指符合中国国情),更要重视引用理论的实用性(即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