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敏(6篇)
药物过敏篇1
卢显德/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畜牧兽医站
案例一:奶牛口蹄疫灭活疫苗过敏
奶牛养殖户曲某饲养奶牛80头,笔者为其注射口蹄疫疫苗,例行了解牛群诸如采食、体况等并确定符合免疫条件。为安全起见,先对其中5头奶牛作小群试验,确定安全后行大群注射。当注射过半时,其中一头4岁奶牛拒于保定,挣扎十分剧烈,几经多人费好大力气方完成注射,可刚拔出针头数秒钟,该牛突然倒地,两眼直视,全身颤抖,舌脱出口腔,呼吸迫促,一时畜主不知所措。据此认定为口蹄疫疫苗过敏,遂常规皮下注射肾上腺素4ml。1min后,患牛震颤消失,呼吸渐缓,3min后,患牛欲站不能,人工辅助后站起,10min后状态如常。
案例二:京巴犬犬七联活疫苗过敏
张某自养3岁6kg京巴犬前来就诊,可见患犬全身痉挛,四肢震颤剧烈,挛缩一团,行动困难,呼吸迫促,心率频数。据犬主称,半小时前该犬于他处动物诊所刚刚注射过犬用七联活疫苗,继而出现上述表现,兽医曾用地塞米松、副肾素急救,症状虽未恶化,但不见好转。根据发病情况,不排除属注苗引发过敏反应,然而患犬除以全身剧烈震颤为主要表现外,其意识清楚,呼之能应,未表现出汗、流涎、腹痛、腹泻等一般过敏症状,尽管表现四肢不灵活,但可感知是源于强烈震颤不能自控所为,而非神经受损所致共济失调,而且用地塞米松、副肾素等特效抗过敏、抗休克药物后,收效不甚明显,因此,笔者决定试用10%葡萄糖酸钙10ml、5%葡萄糖100ml混合缓慢静滴。结果可见随药液的输入,痉挛症状逐渐减轻,待全部药液输完,患犬呼吸、心率趋于平稳,并可随主人唤之来回走动。第二天复诊,已痊愈。
案例三:复合维生素B注射液过敏
李某饲养肉牛10头,其中1头5月龄150kg黄白花公牛因此前草料积滞伴大便秘结,经他医诊治后主症已除,但由于攻阀之剂过用及病程较久,出现不思饮食,四肢倦怠,体焦毛瘦等表现,诊为脾失健运,体能亏虚。治以四君子汤加味投服,另复合VB注射液(成份:B1、B2、ATP、胆酸盐、右旋泛酸钠、开胃剂)10ml合10%葡萄糖适量混合静脉滴注。由于交通不便,畜主取三天药量后决定回本村找当地兽医防治员帮助完成给药后,畜主打来电话,称给患牛输液时,出现呼吸加快,神情紧张,躁动不安,站立不稳,多便多尿等表现,遂嘱之立即停止输液,取地塞米松适量合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20min后告之无恙。经了解,畜主因欲求速效,自作主张将复合维生素B针由既定10ml加大用量到30ml,险酿恶果。
药物过敏篇2
方法:针对2010年3月-2013年3月我院收治的46例药物过敏性休克患者,回顾性分析其急救、护理干预措施及其效果。
结果:本组患者经采取有效急救护理措施,仅有1例抢救无效死亡,其余患者均治愈出院,抢救成功率高达97.8%。
结论:及时作出明确诊断,采取合理的急救护理措施,是使药物过敏性休克患者转危为安的关键。
关键词:药物过敏性休克急救护理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3.08.390
【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8-0340-01
休克是指因各种强烈致病因子引起的急性血液循环障碍,微循环血灌注量急剧减少,从而导致各重要器官灌注不足和细胞功能、代谢障碍,由此引起全身性的危重病理过程。休克也是一种非常危重的临床状况,是一组严重威胁生命的临床综合征。总之,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引起休克的病因可能会有所改变,但其病死率仍较高。我们必须对休克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因为休克并不是不治之症,有可能完全康复,若能及早诊断和及时救治,必将能挽救许多受死亡威胁的病人的生命。本文重点探讨药物过敏性休克的急救护理措施及其效果,现总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研究对象为2010年3月-2013年3月我院收治的46例药物过敏性休克患者,包括男25例、女21例;年龄11-78岁,平均年龄为48.9±12.5岁,青霉素过敏28例(60.9%)、普鲁卡因过敏10例(21.7%)、头孢霉素过敏8例(17.4%)。
1.2药物过敏性休克的诊断。凡在接受抗原性物质或某种药物后立即发生血压骤降、意识障碍及其他过敏反应前驱症状,而又难以用药物本身的药理作用解释时,就应马上考虑到本病的可能,结合既往有无类似过敏史,有无哮喘、湿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及家族史,有无相应的实验室检查表现等,进行诊断。休克的诊断可参考1982年全国“三衰”会议诊断标准,即:①有诱发休克的病因;②意识异常;③脉细速>100次/min或不能触知;④四肢湿冷,胸骨部位皮肤指压阳性,皮肤花纹,黏膜苍白或发绀,尿量
1.3急救护理方法。
1.3.1现场抢救。立即停用一切可疑致敏药物并严禁再次使用此药,如系其他过敏原所致,亦应立即将病人撤离致敏环境或移去可疑致敏原。结扎注射部位近心端的肢体以减缓吸收,注射的局部可以用0.005%肾上腺素溶液2-5ml作封闭注射,注意在以后抢救过程中定时放松止血带以防止肢体远端缺血坏死。
1.3.2肾上腺素的应用。根据病人血压、脉搏情况,立即皮下注射或肌肉注射1∶1000肾上腺素0.5-1ml。如观察5-10min内血压无回升迹象,即可按原剂量重复注射一次,并可依次反复注射肾上腺素。肾上腺素亦可静脉注射或使用输液泵以1-2mg加入5%葡萄糖溶液100-200ml静脉滴注。
1.3.3补液。头一日补液量可达3500-4000ml,原有心脏疾病者酌减。一般应开放两条静脉,以方便调整补液种类和速度。根据心率、血压、中心静脉压及尿量调整补液量和滴速,并注意电解质酸碱平衡。
1.3.4肾上腺皮质激素。给予大剂量短期使用,地塞米松5-10mg肌内或静脉注射,亦可用氢化可的松200-500mg或地塞米松10-20mg加入10%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
1.3.5血管活性药物。用间羟氨以5-10mg稀释后直接静脉注射或用20-100mg加入10%葡萄糖溶液500ml静脉滴注,或以多巴胺20-40mg加入5%葡萄糖溶液100ml静脉滴注,必要时多巴胺和间羟氨联用,两者比例为1∶1或2∶1。
1.3.6过敏性喉头水肿的处理。患者如有哮喘发作及呼吸困难,可吸入异丙肾上腺素或舒喘灵气雾剂,并静脉缓慢注射氨茶碱0.25g及地塞米松5-10mg。如患者已呈窒息状态,判断存在过敏性喉水肿时,决不可犹豫不决,应当机立断,给予紧急气管内插管,并维持机械通气。
1.3.7抗过敏。如病人出现全身皮疹瘙痒,局限或周身性血管神经性水肿严重,可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扑尔敏10mg或异丙嗪25-50mg,静脉注射10%葡萄糖酸钙10-20ml。针对不同过敏原采取特殊治疗,如青霉素过敏,可于原注射部位肌内注射青霉素酶80万U,链霉素过敏可用10%葡萄糖酸钙10-20ml静脉注射。
1.3.8预防。对有过敏性休克史的病人,要明确致敏原因,并进行防避,并在病史首页醒目标出,要坚决不用此类药物、用药忌过多过滥,能口服用药的尽量采用口服制剂。在认为需要接受可能诱发本症的药物时,应先做皮内试验,阳性者不应采用。如病人原已对青霉素过敏,则不应再做皮试,而应寻找替代物。
2结果
本组患者经采取有效急救护理措施,仅有1例抢救无效死亡,其余患者均治愈出院,抢救成功率高达97.8%。
3讨论
过敏性休克是外界某些抗原物质作用于已致敏的机体后,通过全身性速发型变态反应在短时间内发生的一种强烈的多脏器受累的症候群[1]。过敏性休克发病急骤,来势凶猛,常呈闪电样发作,重型者一旦发生,病人可在数分钟内死亡,较之感染性休克、失血性休克、神经源性休克更为迅猛,但临床处理得当,也是比较容易纠正的一种休克类型。过敏性休克的致病因素以药物为最常见,尤其是给药途径为注射用药时更为多见。青霉素类为最易引发过敏性休克的药物,在治疗上本组采取了现场抢救、肾上腺素的应用、补液、肾上腺皮质激素、血管活性药物、过敏性喉头水肿的处理、抗过敏、预防等几方面措施,其理论背景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①现场急救是切断过敏原、并保持呼吸道通畅的急救措施,也是影响预后的主要抢救手段;②肾上腺素通过a受体效应使外周小血管收缩升高血压,通过b受体效应使支气管痉挛快速舒张,它还能对抗部分I型变态反应的介质释放,因此是救治本症的首选药物。③补液是抢救过敏性休克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但却易被临床所忽视。发生过敏性休克时,虽然并无体液排出体外,但由于血浆大量渗出血管,微循环障碍,有效血容量明显减少,故快速补充血容量是希冀血压上升的必要措施。④大剂量皮质激素可扩张外周血管,能消除容量血管的扩张,降低细胞膜通透性,改善微循环,改善心脏功能,能加强肾上腺素的效果。皮质激素一般不影响抗原、抗体的结合,但能抑制组胺及其他介质的形成和释放,大剂量甚至可抑制由B淋巴细胞分化而成的浆细胞,使抗体的形成减少。皮质激素还具有稳定溶酶体膜的作用和拮抗激肽的作用,抑制由于溶酶体的破裂使蛋白溶解酶释放产生自家溶解,还可以组织激活血管舒缓素-激肽系统释放心肌抑制因子。⑤由于过敏性休克发生时,周围血管迅速扩张,血压急剧下降,而血容量不可能立即完全补足,一般应立即使用血管活性药物,以期在最短时间内使收缩压上升到12-13.3kPa,保持重要器官的血流灌注,为其他抢救措施赢得时间。⑥若能平安度过过敏性喉头水肿引发窒息这一难关,病人存活的几率将大大增加。⑦由于过敏性休克来势凶猛、病情凶险,故有效预防显得极为重要。而最根本的办法是明确致敏原因,并进行防避。在上述理论的支持下,本组采取了相应的急救护理措施,结果发现,本组患者仅有1例抢救无效死亡,其余患者均治愈出院,抢救成功率高达97.8%。可见,及时作出明确诊断,采取合理的急救护理措施,是使药物过敏性休克患者转危为安的关键。为了使急救处理获得更确切的效果,我们还总结出以下几方面注意事项:①一般经过1-2次肾上腺素注射,多数病人的休克症状在半小时内逐渐恢复,当病人血压回升,神志有所恢复时,不应立即停止抢救,仍应继续监护,防止反复,直至停用升压药后血压稳定,神志保持清醒3h以上,并能自主排尿方能停止抢救;②如果经过抢救3h以上,病情不见好转,则估计乃属严重病例,预后不良,须做好长时间抢救准备,并须注意呼吸道感染,肝、肾功能衰竭,DIC等并发症的防治;③抢救过程一切药物宜通过注射途径给予,不宜口服,一则防止病人在神志不清时吸入气管,另则在休克状态下有效循环血量灌注不足,口服给药,吸收缓慢,易耽误病情;④处于过敏休克疾患时,病人过敏阈值甚低,可能使一些原来不过敏的药物转为过敏原,故用药切忌过多过滥,应力求可靠、速效、单纯。
药物过敏篇3
事后,汪老伯的家属以汪老伯仅仅因患有感冒而被医院“治死”为由,要求医院向他们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医院则认为,医生对汪老伯诊治正确,用于退烧、消炎的药物也正确,整个治病过程并无不当;汪老伯的死亡是因为他年迈多病,在感冒发烧近40℃后突发病变造成的。双方协商未果后,汪老伯家属将医院告上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法院确认了以下事实:医院在对汪老伯治疗过程中,未询问他是否有对解热镇痛药物存在过敏史:在治疗过程中,医院使用了可能致患者过敏的药物:医院违反了临床用药的禁忌与基本原则,违反了应尽的注意义务和风险防范义务:在患者出现过敏症状后。医院采取的抢救措施也不得力:汪老伯因解热镇痛药过敏导致死亡,与其年迈体弱,且曾患有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等多种疾病存在一定的关联。
最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医院按患者家属的实际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加上精神损害赔偿金,医院需要向汪老伯的家属赔偿5.6万元。
说法:本案中,医院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过错。
首先,医院在给患者用药前,未注意询问其是否有过敏史。卫生部的《医院工作制度》对临床科室查对制度的要求是: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尽管对解热镇痛药过敏患者少之又少,但医院并不能就此免除“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的告知义务。医院既然存在过错,理所当然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患者发生过敏症状后,医院存在抢救措施不当的过错。尽管患者是因解热镇痛药过敏导致死亡,且与患者年迈体弱,曾患有糖尿病、心脑血管等多种疾病存在一定的关联,但从患者出现头痛、浑身无力、冒虚汗等症状,到发生呼吸困难、抽搐的半小时里,医务人员既未能果断查明症状原因,确诊病情,也未能果断地对其采取得力的抢救措施。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药物过敏篇4
患者,男,76岁,农民,既往体健,因患上呼吸道感染而就诊,听诊闻及双侧呼吸道干湿啰音,给予青霉素皮试阳性,随后做头孢呋辛钠皮试阴性,0.9%氯化钠250ml,头孢呋辛钠4.0g静滴,每分钟约40滴,静滴50min后患者出现胸闷憋气,皮肤发痒不明显,立即停止静滴换取使用葡萄糖酸钙,地塞米松等抗过敏药物,10min后患者病情好转。
患者,男,21岁,工人,既往体健,曾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因上呼吸道感染发热到所在小区诊所就诊,此门诊医生询问过患者过敏史后,在未做头孢曲松钠过敏皮试后,给予0.9%氯化钠250ml,头孢曲松钠4.0g,静滴30min后患者出现全身瘙痒,胸闷憋气,立即停止输注,给予5mg地塞米松肌注,10min后120救护车到达现场时,患者病情未见好转,立即给予抗过敏药物治疗,静脉注射葡糖糖酸钙、地塞米松及肾上腺素治疗,第二天清晨患者痊愈出院。
患者,男,68岁,农民因急性淋巴结炎,发热就诊,当时给予青霉素皮试阴性,静滴5%葡萄糖250ml,青霉素800万U,给予治疗3d后效果不明显,改为头孢唑林钠5.0滴,注射1h候出现全身瘙痒,胸闷憋气,全身冷汗,立即停止,给予抗过敏药物治疗10min后好转。
2讨论
药物对于人是一种外来的异物,人的身体生来就有一种对外来异物作出反应的能力,这本来是一种自我保护能力,但如果这种反应超出了一定的限度,反而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过敏反应是人体对药物超出限度的反应,它本质上属于一类免疫反应,药物过敏反应属于药物不良反应。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如果再次使用这种药物,必然再次发生反应,而且症状会一次比一次重。为了能避免这种现象,在用药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某种药物的过敏反应,就要记住这种药物,以免再次使用。对于过敏体质者,使用药物时要格外注意,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药物过敏反应是指有特异体质的患者使用某种药物后产生的不良反应。它与药物的剂量无关。药物过敏反应的发病率不高。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用药当时就发生,称为即发反应;另一种是潜伏半个小时甚至几天后才发生,称为迟发反应。轻则表现为皮疹、哮喘、发热;重则发生休克,甚至可危及生命。
经过以上病例可以看出,青霉素过敏者,头孢类药物过敏几率较大,同时给予工作在第一战线的医护人员警示,面对过敏患者不要紧张更不要恐惧,只要了解了药物过敏反应的发病机制,要在最短时间做出诊断,积极抗过敏治疗,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痊愈的,再次证明了“时间就是生命”。
(收稿日期:2012-03-05)(本文编辑:李嫚)
药物过敏篇5
容易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
抗生素类药物青霉素、氨基苄青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等。
磺胺类药物长效磺胺、复方新诺明等。
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去痛片等。
镇静安眠药鲁米那、安定等。
麻醉用药普鲁卡因等。
血清制剂丙种胎盘球蛋白、动物血清等。
药物过敏有什么表现
药物热
它常常是药物过敏的最早表现。药物热一般是持续的高热,常达39~40℃。发热虽高,但患者的一般情况尚好,与热度不成比例;应用各种退热措施(如退热药)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药物,有时即使不采取抗过敏措施,体温也能自行下降。
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疹样等。有一类固定性药疹,其特点是由同一药物引起的皮疹,每次发作都发生在同一固定部位。初起为红色,以后逐渐转为黑褐色,很难消退,甚至终生不退。皮疹一般伴随较为严重的瘙痒。皮疹一般先从面颈部开始,依次波及上肢、躯干和下肢,或伴有畏寒、发热、全身不适等症状。轻的停药后皮疹逐渐消退。
血清病样反应
血清病是首次应用血清(如马血清)制剂,经过10天左右发生的一种过敏反应。临床表现为发热、淋巴结肿大、关节肿痛及肝脾肿大等。因注射异种血清而发生的血清病一般临床表现较轻,常为自限性。随着体内血清水平的下降,通常在3~5天后急性症状消失,其它症状随后也逐渐缓解。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对某类药物过敏
如果在用药后,尤其是使用未曾用过的药物后,30小时以内发生过敏现象如休克、呼吸困难、寒战、发热、皮疹、出血、肿胀等症状,或者在给药后数天或更长时间才发生皮肤瘙痒、皮疹、肝肾功能损害等症状。这两种情况均需高度怀疑发生药物过敏。过敏反应发生后,停用药物,轻微的可较快消退,预后良好。
药物过敏也有“潜伏期”
大家所熟悉的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多发生在用药后数秒至数分钟内,属于速发性反应。
不过,药物过敏很多时候都有“潜伏期”,不一定是马上发生,也就是服药一段时间后才出现,甚至会隔好几天到几个星期。这会导致病人发生了不适症状,还不知道是药物过敏引起的,继续用药,加重药物过敏现象。还有的药物过敏在第一次服药期间并没有出现,第二次接触药物才会发生。
这是因为,药物第一次进入机体后,会刺激免疫系统产生相应抗体,只有当这种抗体积累到一定程度,这时再遇上“抗原”,也就是药物,才会发生“抗原抗体反应”,即过敏反应。
很多服药者以为第一次用药无不良反应,第二次用药就可以放心大胆了,这也麻痹了很多服药者。
看病时主动告知药物过敏史
当你到医院去看病,医生会问你有无药物过敏史,你要如实回答。即使医生没问,你也要主动提及或告知。使用可能致敏的药物前,一定要接受过敏试验,而且每次使用青霉素停药三天后再用时,或使用中更换药物批号时,都必须重新作过敏试验。已知青霉素过敏者,应禁作过敏试验。
试验中如有心慌、胸闷、气促、恶心、呕吐、腹痛等不适时,应立即告诉护士或医生,以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打完针后不要马上离开,最好在医院待上半个小时,以免在途中出现不良反应而不能及时处理。
药物过敏会要你的命
药物过敏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过敏症状,往往会困扰着我们身边的人们,也可给人们带来很大的烦恼。
药物过敏篇6
随着过敏人群的增加,临床抗过敏药物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由于不能合理使用,导致某些过敏性疾病反复发作,给患者带来痛苦和烦恼的同时,增加经济开支。抗过敏药物的研发与过敏的发生机制有关,临床上医务人员应对过敏原因作出科学正确的诊断,再根据药物特点合理选择抗过敏药物,才能收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过敏的原因
患者体质问题:体内特异性抗体形成过高,抗过敏药物难以抗衡;体内抗体水平过低会无力抵抗过敏原,进入体内消化道黏膜的通透性过高,大量食入性过敏原吸收体内,超过抗过敏药的制约能力。
患者所处环境的多变性,包括气候变化、体力活动、精神紧张、饮食衣着、工作忙闲等。
难以彻底避免接触某些过敏原,如屋内灰尘、花粉、霉菌;有些过敏原如香烟烟雾、化妆品、敌敌畏等,即使个人可设法避免,但在与他人交往中仍可接触到;某些物理性致病因素,如风、湿、寒、热等更难避免,即使每天服用抗过敏药物,也防不胜防。
有些变态反应性疾病所致并发症的不可逆性:由于充血、水肿、血管渗透性增高、局部引流不畅等原因,往往容易发生局部感染,感染与过敏又常互相影响,使抗过敏药物失去预防与治疗作用。服抗过敏药丝毫没有作用,在强调和实行包括有针对性的脱敏疗法和积极预防接触过敏原的情况下,在医生指导下适当服用抗过敏药物,能够减弱可能发生的变态反应。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抗过敏药预防作用是有条件限制的。
抗过敏药物的分类及其特点
抗组织胺药:常用的有苯海拉明、异丙嗪、扑尔敏、息斯敏、特非拉丁等,对皮肤黏膜过敏反应的治疗效果较好,对昆虫咬伤的皮肤瘙痒和水肿有良效;对血清病的荨麻疹也有效,但对有关节痛和高热者无效;对支气管哮喘疗效较差。用药剂量应个体化,驾驶人员或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应避免使用中枢抑制作用较强的药品。
过敏反应介质阻滞剂,也称为肥大细胞稳定剂。这类药物主要有色甘酸钠、色羟丙钠、酮替芬等。主要用于治疗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溃疡性结肠炎以及过敏性皮炎等。
钙剂:能增加毛细血管的致密度,降低通透性,从而减少渗出,减轻或缓解过敏症状。常用于治疗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血清病以及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过敏性疾病的辅助治疗。主要有葡萄糖酸钙、氯化钙等,通常采用静脉注射,起效迅速。钙剂注射时有热感,宜缓慢推注,注射过快或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心律紊乱,严重的可致心室纤颤或心脏停搏。
免疫抑制剂:主要对机体免疫功能具有非特异性的抑制作用,对各型过敏反应均有效,主要用于治疗顽固性外源性过敏反应性疾病、自身免疫病和器官移植等。这类药物主要有肾上腺皮质激素,如强的松、地塞米松以及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