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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工作计划(收集3篇)

来源:[db:出处] 时间:2024-06-21 手机浏览

法制办工作计划范文篇1

公室xx年工作总结及xx年年工作计划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xx年,我办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法制工作总体思路,抓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主线,积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呈现出崭新的工作局面。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切实搞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办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认真组织了学习宣传和培训。今年以来,为了更进一步落实《纲要》和中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求,我办组织司法、监察及宣传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纲要》进行了更深入的学习和宣传,切实将《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在《纲要》实施一周年之际,我办会同司法、宣传等部门在中心街设立《纲要》宣传点进行宣传,同时印发宣传材料10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五条,并开通法制广播宣讲《纲要》内容,通过多方位多渠道的宣传,使群众对依法行政的概念得到进一步理解,对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纲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和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办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抓早动快,积极行动,一是组织学习了中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相关内容,此外,我办又组织监察、司法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等市,对这些市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了解了他们的一些先进的理念、成熟的做法以及工作流程,为我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二是依照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的“三清理”工作,即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执法事项的清理,到目前为止,初步清理出行政执法主体个,其中法定执法主体个、授权执法主体个、委托执法主体个;行政执法依据件,其中法律件、法规件、规章件;行政执法执法事项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行政确定项。这些清理结果待进一步清理后报县政府向社会公布。

(三)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按照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安排,由我办会同县监察、宣传及人大法工委等单位,对县公安交警、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等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一次现场突击检查,通过检查,对发现的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无证执法以及违规上路等执法问题予以当场纠正,并要求既要注重实体合法同时也要注重程序不违法,以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约束了行政执法机关随意执法、乱执法的行为,减少了执法扰民现象的发生,同时这也是层级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裁决案件的办理程序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三、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确保合法性和可行性

规范性文件是县政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普遍适用于全县范围内行政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通告、决定、命令、以及具有规范性内容的通知等文件的总称。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目的在于规范行政管理,调整权利义务关系,授予或限制行政权力。因此,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是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是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和保障政令畅通的重要方式。按照规定,政府制定或者各部门报请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当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应当由政府法制机构向上级行政机关备案。xx年,我办按照规定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由我办负责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并已全部上报备案。在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注重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查:

一是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衔接情况;

二是审查是否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抵触;即审查是否有地区封锁限制外来投资的规则和保护部门利益的规则,以保证横山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公平竞争、井然有序的投资环境。

三是审查是否具备实施的环境和条件;

四是审查是否符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文字技术要求;

五是审查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规范性文件内容提出的主要问题的意见等。

通过我办的认真审查,对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指出,确保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特别是由我办负责起草的《横山县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对规范我县的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发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改变了过去随意开发、管理不规范以及资源税费流失严重的状态,受到了各方面的一致好评。

四、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重要方式,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是行政复议法赋予政府法制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xx年,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件,立案6件,现审结6件,其中维持5件,终止1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一是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原则。通过审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属于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和法定条件的决不推拖,不属于受案范围和法定条件的耐心向申请人解释,同时指明其请求救济的途径和程序。对于决定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定案件承办人,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要求送达行政法律文书,明确其职责,确保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对于案情复杂,以书面审查方式难以查清事实的案件,不简单定案,而是认真向有关组织和知情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档案资料,并

对搜集到的证据去伪存真,全面核实,基本保证了向复议机关提交的复议意见合理合法、客观公正。二是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权威作用。对查证确属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办能克服来自多方面的困难,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坚持正义,提出撤销或变更的复议意见,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复议监督的权威作用。对于合法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时提出维持的复议意见,防止滥用复议权利,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树立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威。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

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赋予我办的职责明显增多,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一年来,我办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的建设,一是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多方努力和领导的支持,为我办配备了一辆公务用车,添置了一些办案设备,办公和工作条件得到了改善。二是注重了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和修订,一些法律知识也相应的发生变化,因此对我办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需要不断的更新、充实,一方面我们倡导工作人员关注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也购买相关法律法规的书籍,另一方面,我办在县政府领导的支持下,克服财政困难的局面,先后派出2名工作人员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理论培训班,通过学习,了解掌握了最新的法制理论知识,交流了实践当中的工作经验,开拓了工作人员的视野,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中也有不少的问题和困难,比如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的我办职责范围的工作落实不够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明显滞后、审查县政府行政裁决案件不够严格等,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法制工作的全局。为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改进不足,缩短差距,力争成为县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合格法律顾问,为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和高效政府而努力奋斗。

六、xx年年工作计划

xx年年,我办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重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办理县政府行政裁决案件的程序,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法制办工作计划范文篇2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区第五次党代会和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

二、围绕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继续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组织好相关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1、在上年度完成本区政府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基础上,汇编《**区人民政府、区级执法单位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依据》,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2、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编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与行政执法责任确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与行政执法责任确定工作:

(1)会同区编办,组织开展区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的职权分解与责任确定工作;

(2)会同区编办,组织、督促和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委、办、局认真开展职权分解和责任落实工作。

3、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人事局的工作布置,配合区人事局,开展对行政执法单位与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工作。

4、配合区监察委,开展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5、及时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报送确认的行政执法事项和依据,并要求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告。

6、适时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部分行政执法重点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议,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推动全区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工作。

(二)发挥法制机构工作指导、层级监督职责,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结合市政府法制办工作要求和本区实施行政许可法具体情况,组织开展本区行政许可法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进一步推动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

(1)在上年度开展本区行政许可法律文书评比检查活动的基础上,组织行政许可主体单位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并对上年度评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2)加强对各单位在实施行政许可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各单位的行政许可行为。

(3)针对下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将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法律文书评比、对行政许可法实施中有关年检和办理期限问题进行检查的情况,认真组织本区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检查评比活动,通过检查找出行政许可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

2、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宗旨,扩大受理渠道,善于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行政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一些带有趋势性、苗头性的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层级监督作用。

(2)学习贯彻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促稳定的法治理念,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创新办案方式方法,运用协调等方式化解矛盾,提高办案质量,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

(3)认真区政府的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积极协调解决行政执法和办案中的有关问题。

(4)认真研究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处理中,如何与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开展相关制度建设。

3、围绕“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的工作要求,继续贯彻执行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

(1)要坚持为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把好法律审核关;认真审核各镇政府和区政府各委、办、局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

(2)组织各单位从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相关人员,学习《**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内容,掌握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

(3)与区信息委和档案馆配合,按照加强行政机关按规定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的要求,督促各行政机关认真执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按时报备和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

(4)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公报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告全区经审核后准予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通过法律培训、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1)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基本法培训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组织近三年来未参加过基本法培训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补课培训;继续组织好持证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度基本法培训和新进执法人员的上岗法律培训。

(2)适时组织部分行政机关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和法制干部旁听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通过行政执法实例和法官庭审评析,加深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理解,学习并掌握行政诉讼应诉技巧。

(3)组织区内具有行政复议职能的行政机关的复议工作人员和部分行政机关法制干部,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的若干问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水平。

5、研究掌握基层法制机构工作特点,抓好基础建设,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1)开展对本区基层法制机构情况的调研工作,为如何健全基层法制机构建设、发挥法制机构作用提供决策依据。

(2)邀请部分专家学者,就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法制工作中的地位作用等内容进行专题讲座,以不断增强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素养。

(三)发挥区政府领导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1、配合区办等部门,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做好有关化解矛盾和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内容的宣传工作。

2、认真审查区政府职能部门上报区政府实施的房屋强制拆迁和违法建筑的案件,注重办案工作细节,细致核实被拆迁人和管理相对人的家庭、工作情况,以及相关工作部门的办案程序,为领导决策把好法律审核关。

3、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的工作要求,从区情实际出发,参与深化综合执法调查研究等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作为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市审改办和区审改办的工作要求,配合和参与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5、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对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本区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座谈、研究等多种形式予以落实。

6、按照市政府法制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要求,继续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审核和《**市行政执法证》的核发工作;贯彻执行市政府有关规章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7、贯彻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工作。

8、认真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建设高素质的政府法制队伍,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一)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等组织的政治理论、法制理论和业务培训,加强自身政治素养和作风建设,促进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办事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法制办工作计划范文篇3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切实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进行综合治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镇、街道与相关部门、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按照《决定》的要求,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区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主体考核的实施意见》。镇(街道)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协调派出所、工商、税务、农贸市场、综治办、人口计生办以及相关村、居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经费保障问题。镇、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要求达到人均1元(按常住人口数计)。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区人口计生委要主动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为强化属地管理提供有效服务,从而形成镇、街道一级政府领导、计生指导、部门配合、村居负责、管办落实的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与源头管理的工作制度

(一)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两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文本,区、镇(街道)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按流动人口迁入情况与流出地政府签订双向管理协议。

(二)由区人口计生委联系区劳动保障局共同实施流动人口源头管理工作。

1、区劳动保障局指导全区各用工单位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应根据各单位岗位技术与劳务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可在外省市委托培训也可在本区劳动技术培训中心安排上岗培训,在开展上岗培训时纳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作VCD播放)。

2、各镇、街道外劳力管理所督促、检查使用外劳力单位对外来流动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技术、计生等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当地人口计生办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工作。

3、各使用外劳力单位在录用外来流动人员时,应检查其是否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到镇外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验证手续与补办手续(每年验证一次),并及时填写市人口信息个案信息单。

4、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指导,并进行每季度一次执法检查。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六个告知单,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培训及有关宣传资料的发放。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一门式制度

(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事程序纳入镇、街道社区事务办理中心(镇、街道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站),实现一站式服务。由区、镇(街道)两级共同投入经费落实一名计划生育协管员。区人口计生委负责提供网络设施,制定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发放管理手册,制定考核制度。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具体工作指导,联合执法,办证验证考核工作。

(二)规范流动人口一门式计划生育协管办理事务流程:

1、补办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及验证并现场发放免费药具。

2、采集外来育龄妇女信息,并输入人口信息交换系统。

3、发现外来育龄妇女无计划生育现象及时通报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4、在镇、街道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安排,会同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5、签订租赁房屋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

四、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

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同时,有关单位对下列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日常性管理: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雇用的流动人口由用工单位管理;

(二)集贸市场中属流动人口的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管理机构管理;

(三)从事各类承包经营的流动人口,由发包单位管理;

(四)在租(借)房屋和旅馆居住的流动人口,由居委会落实出租(借)房主和业主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未办理手续的流动人口住户,及时向镇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提供信息。

(五)未设居委会的住宅楼群和别墅区中的流动人口,由物业管理部门或小区管理机构管理。

(六)镇人口计生办会同公安、综治办等部门根据外来育龄人口数据库情况,经常性对流动人口集中生产生活区域开展综合执法与宣传教育。

以上负有经常性管理责任的单位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接受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监督和检查。

(七)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公民、单位组织,将按照《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加强各镇、街道人口信息交换系统数据库建设,实现传统的“人对人管理”向“信息化管理”的转化

推广运用“一办两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三级网络(镇、村、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将外来人口与人户分离人口纳入信息管理网络,掌握外来人员流动底数,开展与外省市及时交换人口信息的网上管理。

(一)推广应用“一办两站三级网络(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输入育龄人口信息,要求户籍人口信息入库率在90%以上,外来人口信息入库率在70%以上。

(二)继续加强村、组两级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建设,村(居)委会要将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全面落实村、组信息员例会制度,明确任务,兑现报酬,畅通计划生育信息反馈渠道,使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由“人盯人管理”向“网络化管理”的转化。

(三)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运用计划生育人口信息交换系统及时与外省市进行双向信息查询,收到外省市查询一般信息的,10个工作日予以回复,查询生育信息的,5个工作日予以回复。同时,本镇、街道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外省市通过专网或者电话查询(信息交换不少于20条)。

六、加强外来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分娩点和孕检管理服务工作

(一)流动人口要求在本区医院生育的,须向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准生证》,并到现居住地镇人口计生办办理《生育联系卡》;各级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对流动人口的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检查时,发现无计划怀孕的,应及时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并动员其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二)开展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定期查环查孕工作。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中采取放环措施的对象提供尿验与查环服务,村(居)委会负责组织、通知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外来妇女定期接受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督促外来妇女定期将《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往户籍所在地。

(三)对于有用工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查”工作,可根据管理实际,由镇、街道或居(村)委会与用工单位联系共同配合抓好检查工作的落实。

七、逐步形成基层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在全区推广建立私营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采用社会团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参与形式,把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与促进企业发展、弘扬企业文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基层的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一)各镇、街道运用统一建立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方法,在原有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网络的基础上,将工作点拓展到私营企业,凡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企业均设立计划生育理事与联络员1名,各企业的理事与联络员人选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会长由党委分管书记担任,副会长由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并按照实际情况聘任1名专(兼)职秘书长,镇(街道)计生协会全面负责开展组建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协会的工作经费列入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预决算,以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流程:

1、每年用宣传版面、讲座等形式为私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1至2次。

2、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主动上门为私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再生育申请工作。

3、设立企业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点,形成企业免费药具发放渠道。

4、了解企业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与厂方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5、了解企业吸纳外来劳动力情况,督促其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开展上岗培训,并纳入计划生育培训,督促办证。

八、建立奖惩制度,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

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两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举报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或计划外生育的公民,由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