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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行业报告(6篇)

来源:其他 时间:2024-08-03 手机浏览

城市设计行业报告篇1

关于房地产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哪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模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房地产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一】

一、项目背景

1、项目名称:居住小区(暂定名)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a市城市拆迁管理条例》liuxue86.com

(3)《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

(4)《住宅设计规范》

(5)《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6)《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场设置标准》

(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及设计规范》

(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项目概况

1)地块位置:该基地东起xx南至x路,西至x路、北至xx围合区内土地面积约xx平方米,该地块属a市x类地段。

2)建设规模与目标:

土地面积:

容积率:

开发周期:

土地价格:元/亩(a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价)

建筑面积(预计):总建筑面积:

3)周围环境与设施

(1)步行约10分钟可至a市中心。

(2)西侧为市城市中心景点。

(3)东侧为城市绿化带,南侧为广场。

(4)西南靠近a市小学。

(5)北面为a市人民银行。

4、项目swot分析

优势及机会

(1)该项目地处a市最具发展潜力的地段,周边环境在不久的将来是最佳的居住区域。

(2)a近几年的经济发展和市政建设步伐,使得该区域的房地产具有较大的升值空间。

(3)东侧的成功开发,为该区域的房价定位提供了市场认可性。

(4)周遍日趋成熟的居住配套及商业氛围的逐步形成,为该项目的商铺价格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5)拆迁的当地居民选择就地回迁的比例较大,对该项目的资金流压力有一定的缓解作用。

(6)该项目以毛地出让,起价

元/亩,使得取得该地块的前期资金较少。

(7)该项目规划定位为a市第一个小高层住宅小区,我公司在b市开发小高层的经验可以为之借鉴。

(8)我公司与a市的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的良好公共关系背景,有利于我公司今后在当地的发展。

(9)物业管理公司在a市的先行介入,为今后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具有一定的优势互补的性。

(10)拆迁的难度较大使得外地的资金有所顾虑,为我们取得这次竞价成功创造了一定的机会。

劣势及威胁

(11)拆迁密度过大,拆迁成本及风险是该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

(12)a市拆迁实施细则的即将出台,拆迁成本的预测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13)市政设施的带拆带建,因其标准的不确定性,使的成本的测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14)外来资金的介入,有可能使得土地的挂牌价抬的过高。

(15)规划中对于地块的居住用地的定位,今后商业的规划能否通过,具有一定的不可确定性。

(16)小高层的居住观念的形成,物业管理费、电梯的运行和维护等,将给今后的销售带来一定的抗性。

(17)该地块的居民大多是二次拆迁,拆迁的难度较大。

(18)花园的日趋完善,又是多层住宅,与本项目的竞争将比较激烈。

(19)拆迁的难度,使该项目的建设周期具有延期的可能。

(20)周遍的生活配套设施及交通不够完善。

二、市场分析

1a市概况(参考)

a市位于

河南岸,面积

平方公里,人口万。

生态环境优良。境内有部级森林公园、部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区、部级水禽湿地保护区。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6%,1996年和1997年被国家批准为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和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地方试点。

投资环境良好。交通通信便捷,公路已形成了以国道、省道及沿江公路为骨架的交通运输网;水运以长江干流的重要港口——a港为枢纽,拥有国家对外开放口岸,年设计吞吐能力达500万吨,a港泥洲新港区一期工程已动工;通信已形成以数字传输、程控交换为主的多种通信方式和多功能通信服务网络。

项目所在区位于江中下游南岸,与b市接壤,是a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总面积2516平方公里,人口62万,辖8个乡、13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城区人口12万。

2a市房地产住宅市场分析

a市房地产业从起步到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988年至1993年为第一阶段,以房屋统代建为主,所建住房多为福利性,商品化率低,房地产业处于萌芽状态。1994年至1998年为第二阶段,统代建行为逐步消失,商品房开发逐渐兴起。

1999年至今为房地产业发展与规范阶段。以城区南门“两点一线”旧城改造和西苑小区的成片开发为起点,掀起了城市建设新一轮高潮。尤其是地改市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建成区人口、规模迅速扩张,城市建设与房地产开发两者良性互动,房地产场进入有序发展时期。到目前为止,a市房地产业基本实现了创业任务,完成了原始积累。居民住房质量显著改善,产业结构趋向合理,市场体系基本建立。

二oox年,a市房地产业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表现之一:投资增幅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4.6亿元,投资增幅达33.4%,占全市建设系统投资65%,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12.6%。

表现之二:市场供销两旺。主城区竣工商品房面积20.04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2.04万平方米,消化空置房2万平方米。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26平方米。

表现之三:房价平稳上升。城区商品住宅价格较去年上涨17%,净增400元/m2左右。

房地产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二】

一、国内环境:中国房地产还有20年以上的好景

xx年12月3日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第六届中国住交会拉开序幕。与往届相比,本届住交会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人气上都堪称史无前例。共有253家房地产企业及相关行业代表参加本届展会,从侧面反映开发企业普遍对未来房地产市场预期向好,一致认同住交会主办方所预言“中国房地产还有20年以上的好景”。

“中国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2003年中国GDP增长的9.3个百分点中,有1.8个百分点是由房地产业直接贡献的。

中国房地产业直接带动了57个相关产业的产出增加,没有一个其它行业有如此广泛的行业推动力。

1998年以来,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竣工面积、销售面积始终保持了年均20%左右的增长。

2003年中国住宅投资占GDP比例超过了美国,已经达到了5.7%。而在美国,房地产业作为国家经济的三大支柱产业(汽车、医药、房地产)之一,已持续了50多年。

2022年,中国的城镇人口将达到10.2亿人,年均增长4%,城镇住宅存量面积将达到330亿平方米,比2004年将净增198.5亿平方米,年平均需净增12.4亿平方米。”

二、xx房地产市场:整体良性发展与现阶段迅速升温

1、湖北省宏观政策的指导

2004年6月,为了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湖北省政府出台《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商品房市场,保证房产市场健康发展。

2、政府出台房改政策,取消福利分房

自2000年年底荆州政府取消福利分房制度,个人购房数量骤增。同时,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以及消费者观念的转变,消费者对商品房的需求也持续呈上升趋势,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商品房市场迅猛发展。

3、人口城镇化,扩大了市场消费需求。

荆州是一个文化古城,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以来就是连贯南北的交通要塞和物资集散地,随着近年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吸引了许多外地人来荆州投资经商。另外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村人口城镇化,城镇人口大量增加。这些都为荆州市的商品房消费市场增添了新的主力军。

4、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消费能力逐步增强。

2003年荆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93元,上年增长7.4%。人均消费支出5400元,增长3.3%;2003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502元,增长3.9%。(摘自:《荆州纵横》之《2003年荆州市经济运行特点、问题及对策》)

2004年荆州市完成生产总值43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00元,比上年增长7.2%;农民人均纯收入3002元,比上年增加500元,增长20.0%,增长速度创九年来最好水平,增长速度居全省第一位,增加绝对额居全省第二位。(摘自:荆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2004年经济发展情况新闻稿》)

以上数据反映了企业和个人的投资与消费仍蕴藏着较大的增长潜力。

近年来,相当一部分住旧楼房和平房的居民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将以旧换新,以小换大,逐渐从追求“居者有其屋”向“居者优其屋”发展。电脑、移动电话、摩托车等消费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城市消费品市场的活跃,汽车、住房消费的增加预示着新一轮消费结构升级已为期不远。

5、同类物业的市场情况

荆州花园、顺驰太阳城、翰林苑、观邸、白云绿水、丽景家园等一批高档次概念住宅的推出,完成了对本类产品的市场说明任务,人们对高档住宅已广为认同和接受,希望拥有这类高档住宅。在此基础上,本类产品的推广、销售也逐步成熟,深入人心。

三、xx房地产消费市场的新机遇:旧城改造与银行按揭

1、旧城改造,造成了需求量的增加

鉴于原荆州城内人口密度过大的状况,为减轻市政压力,2003年,政府出台“为古城减压,城内只许拆房,不许建房”的新规划,开始对城墙及城内古迹、古建筑加以保护。同时下令城内十二万人外迁六万,短期目标是三年迁出三万人。这给城外的房地开发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2、银行按揭政策的出台,让大量经济实力不是很强的家庭也步入了购房者的行业,增加了市场的需求量。在银行按揭政策,这些消费者通常仅需支付相当于总房款两至四成的首付款,即可提前入住,享受房产的居住权。这就大大增加了消费人群数量,有效刺激了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三】

一、房地产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房地产开发项目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它涉及立项、方案设计、施工、销售等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可行性研究是房地产项目决策前必要的手段,可行性研究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最终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交投集团、成渝公司内部立项审批以及最终投资方案的主要依据。

通过可行性研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房地产项目决策的正确性,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其目的是使房地产开发项目决策科学化、程序化,从而提高决策的可靠性,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施和控制提供参考。

二、规划设计的可行性分析

1.在既定容积率、净用地面积、住宅面积、配套公建面积、控高、建筑密度等条件下,制造出的产品是什么类型和特性,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概念。主要从规划设计角度判断将上述硬指标转化成现实产品的可能性。

2.容积率变化对产品设计概念、产品类型和特征的影响。

3.土地本身特征对产品设计的影响和考虑。如图例,对产品设计和环境保护的影响及解决的方法。

4.周边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对产品设计的影响及考虑。如:治安环境、噪声环境、污染环境、空气情况、危险源、“风水”因素等对产品规划设计和环境保护的影响及解决方法。

5.周边市政工程配套设施对产品设计的影响和考虑。如:道路状况(可能与小区主要出入口有关)、供水、排水、通讯(有线电视、电话、网络)、永久性用电和临时施工用电、燃气、供热及生活热水等对产品规划设计的影响及解决方法。

6.周边生活配套设施对产品设计的影响和考虑。生活设施对自身配套建设规模和面积作出判断。

7.市场分析结果对产品设计的影响和考虑。如:市场价格限制、总价控制原则与产品类型和产品特性设计是否存在矛盾,对产品品质是否有影响,及如何解决。

房地产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四】

可行性研究过程中的误区及应对措施

(一)常见误区

1.一个标准的效益分析

如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十分肯定地明确将来能赚多少钱,而且一定能赚这么多钱,这绝不会是一份实事求是的报告。一份专业而严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可能只是一个效益标准。在可行性研究时,会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使项目未来的价格及销售进程处于一种相对的不确定之中。因此,可行性研究的“效益分析”也不可能是十分确定的,只能是一种合理的预测,而这些预测需要假定的前提,那就是期望值。可行性研究根据不同的期望值给出不同的期望效益预测。

2.先入之见的可行性分析研究

通过一些房地产投资项目失败的案例,发现其中大部分项目的失败都是由一些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这些因素包括:在一个离市区较远的乡镇开发高层公寓,结果是无人问津;准备在一个规划失控的农民居住区开发商住小区,结果在廉价“集资房”的冲击下半途而废;同一时间同一城市同类楼盘供应量过大致使需求短缺;建设成本远远超过预算造成资金不继等等。通过失败的案例可以发现,房地产项目在可行分析研究过程中,只是从各个角度描绘这个项目投资的美好前景,却偏偏不提项目投资的不利因素。这样的“可行性分析研究”,自始至终都是为了证明该项目是可行的,犯了“先入为主”的大忌。

(二)应对措施

1.重视专业化及市场培育工作。加快专业化及市场培育工作,推进行业规模化与专业化,是提高可行性研究水平,确保其精度、深度、控制误差的根本保证。当前市场逐渐走向规范和成熟,日益剧烈的市场竞争成为企业加强可行性研究的外在动力。

2.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这是控制可行性误差的基本保障。在某种意义上看,可行性研究人员应该是“全才”,必须具备相当的工程技术、经济、房地产开发经营、法规、税务、金融等专业知识。

3.建立可行性研究数据库。当前国内房地产市场透明度还不高,可行性研究人员往往难以收集到完整和准确的市场信息。信息的缺失或误差,可能给可行性分析带来巨大误差。在这种情况下,可行性分析人员更需要加强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将市场上分散的信息整理为可用的数据。另外,还可加强项目后评价工作,按照四川交投集团《投资项目后评价指引》的方法和内容,通过分析对比,总结经验,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进一步提高可行性研究的实用性。

加强房地产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一些建议

(一)重视多方案比较

一般情况下,可行性分析要研究的不是单一方案,而是同时研究多种方案,有时几个方案都可能是可行的,而且很可能都具有吸引力。要在多个可行方案中优选出最优秀方案,研究人员只能在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资金、风险等各方面的问题,综合评价合理取舍。

(二)坚持可行性研究的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就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根据拟开发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论证而得出可行或不可行的结论,不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而生偏私之心,不为任何利益或压力所动。

(三)提高可行性研究编制人员素质

相当一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人员可能就是一、两个人,不能适应房地产开发的多专业要求,而且编制人员往往不了解和熟悉房地产开发领域,他们能做的仅是依葫芦画瓢,定性分析东拼西凑、定量分析草率计算、经济评价流于形式。不能根据特定的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查、数据收集和分析,对一些关键的数据进行处理用来满足经济评价结果的需要,失去了可行性研究的真实性和指导作用。

五、结语

总之,可行性研究要以市场为导向,对房地产项目所涉及的领域、经济效益、技术可行性、环境、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论证和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项目成败及投入的收益将产生直接、巨大的影响。可行性研究要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创造经济效益为中心,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各要素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和详细的测算分析,进行多方案的比较论证,最大限度优化方案。同时我们应注意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应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发挥可行性研究的实际作用,使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工作有据可依。

房地产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五】

一、完善文本内容。本报告中,应增加建设单位的相关情况,清楚开发单位是否有资质和能力承担项目开发;增加和深化销售预测和销售策略;深化投资环境和市场研究,特别是项目区域开发区的房地产销售情况及经济发展情况。

二、增加相关图纸。本报告中没有任何图纸来表述报告中内容,项目可研报告,一定要附项目总平面图和日照分析图。总图可以知道建设规模和内容,清楚开发强度和经济技术指标,也可知道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日照分析图可以看出是否对项目外有日照影响,是否满足国家强制性条文。

三、完善相关设计依据。文中设计依据有些已经过时,应采用国家最新规范;娄底市近期专门出台了一些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文件,应加上去,增加项目的本地性。

四、完善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应当明确是高层还是多层住宅,限高多少;增加公厕、垃圾站、配电房、绿化等建设内容;说明项目用地权属情况。

五、细化和修改文字内容。文中劣势描叙中,项目区域为未开发区域不对,该项目区域已经是成熟开发区域;文中对房地产市场的分析应当主要侧重开发区的房地产市场分析,而不应是湖南省和娄底市的,说服力不强。

六、投资进一步细化。该报告中,项目总建筑面积19663平方米,总投资9748.79万元,成本将近5000元每平米,投资成本过高,不符合目前房产市场开发情况,应调整。其次,在投资分析中,地下车位12万/个,超出娄底实际价格,目前一般为8万/个;工程量中,土石方应进一步核实,该区域主要是填方,挖方较少;人工工资88元/日太低。

七、修改项目工期表达方式。项目工期改为采用以月为单位计算工期,以季度不太精确;文中工期部分地方前后不一,工程本是2022年5月完成,在销售方案中却2022年8月才举行奠基,2022年4月18日才开始团购,时间前后不一致。

八、完善对项目开发条件的描述。本报告中,项目建设基础条件的描叙与本项目实际建设地不符,应具体针对性地对项目建设条件进行精准描叙。包括项目场地、地形地貌、地质情况、周边建设情况等。

九、工程管线设计应深化。该报告中,住宅采用三台800kVA室外箱式公变供电,公共部分在地下室设两个专变配电室,共设4台高压开关柜、2台800KVA干式变压器和24台低压配电柜,配置不合理;该报告中,给水管道200管径过大,150足够。

城市设计行业报告篇2

关键词: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K915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是GB50318-2000《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规划规范》,在该依据中,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于城市排水的工作范围进行界定,并且就相关的排水位置、排水量进行预测,做好城市排水的引导工作,进行城市水系统布局;(2)对于城市的污水进行处理,并且根据原则确定污水的处理方式以及处理出路;(3)进行排水枢纽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工程中,主要分为总体规划以及专项污水处理工程,对于排水规划的范围以及程度并不相同。因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进行规划设计的过程中,除了需要满足排水设计的需求,还需要对于其他方面的进行规划,包括排水的输送、净化以及利用等多个环节的相互协调。

1、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必须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报批手续。工程项目立项应在城市排水规划的基础上,按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程序进行建设前期工作。(l)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指项目建设单位针对某一地区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问题提交的建议文件。它是项目立项阶段的开始,是建设单位对需要建设的污水处理工程的整体构想和设计,应由建设单位完成,根据具体实测资料进行设计和估算。项目建议书通常包括对建设污水处理工程总体设想,建设污水处理工程的必要性和依据,所计划选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污水处理工程地址的选择,污水处理工程拟处理水规模,建设投资估算,资金来源,资金利用设想和估算,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完成时间,项目效益测算等方面内容。(2)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城市规划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认证和分析,并对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方方面面进行说明和评价,如污水处理工程的规模、选址、运行管理情况、投资和效益、技术问题等。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阶段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中起到核心的作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项目立项是否可行,项目立项后具体运作时选择的技术、设备等是否能取得预期的效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立足于项目开展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在获得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准备工作是开展项目调查研究,进行必要的试验和分析,总结以往工程经验,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是否可行,经济是否合理,社会效益是否明显等进行充分认证,必要时需比较不同技术经济方案,从而选取其中最适合实际情况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还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情况变化,修改或补充已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质量管理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对于城市排水具有重要的影响,结合城市排水的规划设计,需要采用合理的质量控制方式,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行工程建设与控制,保证排水质量,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2.1、设计阶段的质量的控制

在进行排水管道的设计中,需要科学合理的设计,从而实现科化学设计,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管理。在设计的过程中,应该遵守相关的规范,从而进行专项规划设计,在进行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中,需要遵循以下规范:在设计中应该科学化布置排水系统,对于排水的方向以及处理进行合理设计;对于城市的污水排放等进行科学化采集与设计,对于排水管道的埋深、坡度进行规范设计,采用规范合理的设计,进行排水系统的改造与设计。

2.1.1、扩大初步设计

扩大初步设计(简称“扩初设计”)是界于方案和施工图之间的过程,指在方案设计基础上的进一步设计,其设计深度尚未达到施工图的要求。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的“扩初设计”是在“工可”获批后,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设计资质单位,以“工可”中规划设计方案为依据而进行的。“扩初设计”的成果包括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书和设计图册等三部分材料。该阶段管理工作要点主要集中在对“扩初设计”所确定技术参数的研究、选择上,准确的参数选取决定着该项目的质量与投资,因此具体管理是通过跟踪设计,对设计图纸审查来实现,其管控要点主要有以下六方面:(1)设计文件的深度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批准方案所确定的性质、规模、原则和审批意见;(2)有无违反人防、消防、节能、抗震及其他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3)总体设计中所列项目有无漏项;(4)建(构)筑物单体设计中各部分功能分配是否合理;(5)结构选型、布置是否合理;(6)投资概算是否合理,有无超出计划投资,原因何在。

2.2、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阶段组织与管理

为有力有序地完成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任务,该工程设置项目工程经理部,并由该项经理全面负责指挥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施工前将所有的设计详细计算并把所有材料及设备送给施工单位及当地所有有关部门审批后再动工。组织各有关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工艺标准、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提前做好图纸会审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备现场平面布置,落实好“三通一平”工作。材料人员要根据设计要求落实好货源,避免出现停工待料、待验等误工现象,做到有备无患。验收有关工艺标准和技术要求制造、购置设备后,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人厂验收,对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安装调试实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做好工程质量通病预防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目标。每道工序、每个分项设备安装前应由各相关专业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明确工艺要求、施工工序、具体步骤、关键及重要部位的施工要点、操作要领和技术措施,做到交清、交全。在主要工序和关键环节上实施重点预防,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3、加大工程咨询服务力度

国际惯例业主制旨在实现世界银行《采购准则》中的经济与效率这两大基本原则。这两大基本原则必须首先体现在项目招标文件的设计之中,其次是以招标投标选择承包商并对其施工过程进行微观监理。从项目发展周期看,它有开发决策期、实施期与运营期三个阶段。其中,实施期包括招标、施工与监理,承包商只涉及投标与施工阶段,而咨询服务贯穿全过程。因此,业主制控制源头是工程咨询业而不是施工企业。国际贯例业主制全程运作的重心是选择一个充分理解业主需要、反映与保障实现这种需要的咨询顾问。

3、结语

城市建设离不开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城市的环保、排涝以及交通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中,需要对于城市交通以及所中因素进行考虑,设计出既能够慢去城市排水需求,又能够对城市影响较小的施工设计方案。

参考文献

[1]雷洁琼,黄漠.浅谈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理的思考[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4,03:130.

[2]董玉珍.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理的思考[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6,01:66-68.

[3]曹冰.污水处理工程能耗成本与环境效益生命周期评价[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

城市设计行业报告篇3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第三十四条: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第三十五条: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第三十六条: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有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当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第三十七条: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根据城市城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决定缩小占有面积、缩短占用时间或者停占占用,并根据具体情况退还部分城市道路占用费。

2.《**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因工程建设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建设单位需到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申领占路执照,并向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缴纳占路费。临时占用道路的单位必须在占用期满前,将所占道路恢复原状,经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缴销占路执照。

第十八条:禁止占用道路建设商业、服务网点。确需占用人行道设临时商业、服务业摊点的,须向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商业、服务业摊点经营者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占用道路设置的各类停车场、贸易市场的管理单位,须按规定向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缴纳占路费。

第十九条:占用道路设置广告牌、宣传牌、必须按照统一规划,经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缴纳占路费和掘路费。

第二十三条:因工程建设挖掘道路,建设单位须到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申领掘路执照,并向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缴纳掘路费后,方可开挖。因紧急抢修地下管线挖掘道路的单位,须在开挖抢修的同时向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并在七日内补办掘路执照,缴纳掘路费。

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树木砍伐、迁移(3株以下且胸径不足10cm)

法律依据:

1.《**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因建设和树木抚育更新需砍伐或移植树木的,需按规定领取准伐证或准移证后方可进行。工程建设在规划设计前,必需核实原有植被状态并予以保护,确需砍伐或移植树木的,应当在报审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时一并报批。

在各区内,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三株以下且胸径不足十厘米的树木,由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报**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四株以上二十株以下或胸径十厘米以上的树木,需经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二十一株以上的树木,经**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在各县级市内,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十株以下且胸径不足三十厘米的树木,由县级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十一株以上或胸径三十厘米以上的树木,经县级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级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十一条:申请砍伐或移植自有树木的单位和公民,须按砍伐一株补植五株的原则,向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补植计划和对补植、移植树木的养护措施,保活三年。没有补植、移植、养护树木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委托其他养护单位进行。经批准砍伐或移植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单位、公民所有树木的,须按规定向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或树木所有权单位、公民缴纳树木补偿费。

三、户外广告(含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2.《**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设置户外广告的,须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市联审办提出申请,填写《**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经批准,发给户外广告设置证书后,方可设置。

3.《**市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四条:**市户外广告联合审批办公室依据本规定具体负责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的组织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4.《**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范围内利用以下形式设置户外广告的适用本办法。

(一)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场地、交通工具等设置载体,占用城市空间设置的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招贴(布告)栏、路牌、标志牌、候车厅、实物造型广告等广告形式;

(二)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设置载体设置临时性的彩旗、条幅、气球、拱门等广告形式。

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行政处罚(共24项)

一、不履行(不适当履行)义务植树义务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九条: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由义务植树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单位未完成下达的义务植树任务,又不缴纳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的,按照应当缴纳以资代劳费的二至三倍处以罚款;

(二)单位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本单位适龄公民人数的,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未据实报送本单位适龄公民人数的,按照少报人数应缴纳以资代劳费的二至三倍处以罚款。

二、未按规定报请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审核绿地设计方案的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停工、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限期完成绿化任务的处理:

(一)未按规定报请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审核绿地设计方案的;

三、未按规定完成绿化项目建设的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停工、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限期完成绿化任务的处理:

(二)未按规定完成绿化项目建设的;

四、违反绿化设计施工管理有关规定的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停工、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限期完成绿化任务的处理:

(三)违反绿化设计施工管理有关规定的。

五、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六、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七、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部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部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八、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九、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十、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十一、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十二、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十三、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十四、建设单位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十五、建设单位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十六、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八、涉及建筑主体或者陌生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整改,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九、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建设单位将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设单位将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二十一、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未获奖,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二十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私自投入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二)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私自投入使用的。

二十四、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上,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行政征收(共11项)

一、占路费收缴

法律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根据城市城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决定缩小占有面积、缩短占用时间或者停占占用,并根据具体情况退还部分城市道路占用费。

2.《**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因工程建设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建设单位需到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申领占路执照,并向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缴纳占路费。临时占用道路的单位必须在占用期满前,将所占道路恢复原状,经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缴销占路执照。

第十九条:占用道路设置广告牌、宣传牌、必须按照统一规划,经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缴纳占路费和掘路费。

二、掘路费收缴

法律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根据城市城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决定缩小占有面积、缩短占用时间或者停占占用,并根据具体情况退还部分城市道路占用费。

2.《**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因工程建设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建设单位需到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申领占路执照,并向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缴纳占路费。临时占用道路的单位必须在占用期满前,将所占道路恢复原状,经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缴销占路执照。

第十九条:占用道路设置广告牌、宣传牌、必须按照统一规划,经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缴纳占路费和掘路费。

三、绿化补偿费收缴

法律依据:

1.《**市城市绿化补偿费缴纳办法》第四条:在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五区进行建设应缴纳绿化补偿费的标准:

(一)城市一类区,每缺少一平方米缴纳四百元;

(二)城市二类区,每缺少一平方米缴纳三百五十元;

(三)城市三类区,每缺少一平方米缴纳三百元;

(四)城市四类区,每缺少一平方米缴纳二百五十元。

各县级市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五条:经批准缴纳绿化补偿费的建设单位,须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由**市或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取其他建设工程费用同时代收。

第六条:绿化补偿费列入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存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月底,将代收的绿化补偿费交财政专户,其使用由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计划,财政部门监督使用。

四、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

法律依据:

《**市全民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按照《**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应当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和年满十八周岁的城镇适龄公民,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以劳动的方式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以资代劳费。

五、绿地占用费

法律依据:

《**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五款:经批准占用城市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和绿地养护单位的管理并向绿地权属单位缴纳绿地占用费。

六、树木(花草)赔偿费

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树木花草的,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

(二)擅自修剪树木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因擅自修剪造成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

(三)擅自砍伐树木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

(四)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处以每株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损坏绿化设施的,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

3.《**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严禁擅自占用城市绿地。严禁在城市绿地内进行商业性开发建设。

因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改变现有城市绿地性质的,须经**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需要临时占用城市公共绿地的,占用单位和个人须到**市或县级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限期不得超过一年。临时占用期满,必须恢复绿地。在城市公共绿地范围内不得擅自设置临时商业摊点,确需设置的,由**市或县级市人民政府确定数量、范围、期限,由同级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置临时商业摊点,不得占用草坪、绿篱及绿化设施,不得影响游览观瞻。

占用城市绿地造成花草树木、绿化设施损坏的,占用单位和个人应负责赔偿。

经批准占用城市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和绿地养护单位的管理并向绿地权属单位缴纳绿地占用费。

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市绿化补偿费缴纳办法〉和〈**市城市树木(花草)赔偿费及绿地占用费标准〉的通知》之《**市城市树木(花草)赔偿费及绿地占用费标准》

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法律依据: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青价费[2006]70号)

八、化粪池清渣费

法律依据:

《**市物价局、**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关于加强环境卫生收费管理的通知》(青价费[1997]53号)

九、粪便管理清疏费

法律依据:

《**市物价局、**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关于加强环境卫生收费管理的通知》(青价费[1997]53号)

十、公厕管理费

法律依据:

《**市物价局、**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关于加强环境卫生收费管理的通知》(青价费[1997]53号)

十一、粪便清运费

法律依据:

《**市物价局、**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关于加强环境卫生收费管理的通知》(青价费[1997]53号)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共24项)

一、权限内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和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其签订物业管理聘用合同,报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一般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物业管理聘用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到期可续签或重新签订。

二、市政道路养护和维修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城市道路,按照城市道路的等级、数量及养护和维修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统一安排养护、维修资金。

第二十一条: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三、住宅小区综合验收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

(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并定期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四、前期物业管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五、门头和橱窗设置管理

法律依据:

《**市门头和橱窗设置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城市管理的需要,规定某一广场周边或主次干道两侧临街的门头、橱窗的样式、尺寸、颜色、字体等内容。

单位设置门头、橱窗,应当符合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六、环卫表彰奖励

法律依据:

1.《**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对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七、城市绿化管理

法律依据:

《**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树木自然生长影响管线安全使用时,管线主管单位应当通知树木的养护单位按照兼顾树木正常生长和管线安全使用的原则及时修剪、处理,所需费用由管线主管单位承担。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交通事故致使树木倾倒的,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树木的养护单位应及时处置。倾倒的树木危及管线、房屋或其他设施的安全使用时,管线、房屋或其他设施的主管(所有)单位或公民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并在五日内到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九、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受理建筑工程质量检举、控告、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十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十二、组织房地产综合验收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2.《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

3.《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条第九款:住宅小区综合验收管理。新建住宅小区由所在区负责组织综合验收,所在区应及时办理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社区、物业管理用房的移交手续。并在综合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和移交资料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备案。

十三、市政工程设施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是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区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市政工程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四、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

法律依据:

1.《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二)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应当返还其投标书。

2.《**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告物业所在的区市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一)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二)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

第三十六条: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委托合同。

3.《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三页第(7)条第二款:各区物业办受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物业公司的设立许可和日常管理,并报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招投标、协议招标的审查以及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工作;区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住宅、网点的室内外装修许可及日常管理,区建管部门负责装修建筑垃圾的管理。

十五、对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2.《**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第六条:各级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3.《**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市和各区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六、物业管理收费监督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2.《**市物价局、**市建委**市城市物业管理收费暂行办法》第三条

十七、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三款: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向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要求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第七条第四款:尚未划分或者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实际情况划分或者调整。住宅区跨区市的由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划分或者调整物业管理区域。

十八、物业管理投诉纠纷调处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2.《**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牞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十九、权限内城市绿地设计方案

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规定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2.《**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严格控制大型城市公共绿地建设项目。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在2公项以上的,其设计方案由所在市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面积不足2公顷的,由所在市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城市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化的设计方案,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的审批:

(一)各区内的全市性公园、区域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经**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二)各县级市的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经县级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各区内的主次干道、一般道路两侧的绿地,由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三)各区内除本条(一)、(二)项所列以外的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由**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四)城市绿地内的建筑工程,经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城市绿地设计方案批准后,确需改变设计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二十、具体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法律依据: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条:市和各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二十一、组织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的具体工作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二十二、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二十三、对维护市政工程设施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法律依据:

《**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对维护市政工程设施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十四、废品收购点、洗车点、修车点的定点及日常管理

城市设计行业报告篇4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所提出的抓住和用好‘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契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市化建设”战略部署,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创建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将城市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努力为发展和振兴**经济打造出一个优良的城市平台。

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队伍建设,打造高效廉洁勤政为民执法队伍

㈠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今年以来,我局把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先后派出七位中层干部到市委党校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以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学习期间,有3位干部被评为优秀干部”和优秀学员”。同时,我们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始终把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廉政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政治教育,正确引导,经常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严守纪律,乐于奉献的精神。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全体城管工作人员明辨是非,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不要因小恩小惠而放任违法违章行为,破坏城管整体形象。领导班子经常召开局务会议,研究讨论全局工作,及时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培养队员文明执法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责任感和事业感,为完成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㈡健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职能效应

根据我市当前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紧跟城市发展节奏,努力使城市管理工作由处罚型”向服务型”转化。我局先后设立了创园办,城管服务中心,督查室和市政园林监察队,使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宗旨。

1、设立创园办是我市的创园工作的一个大手笔,创园工作迅速明确了具体的目标和任务,抽象的工作得到了细化和量化。同时创园办还是市民参与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窗口和平台。市民通过创园办对我市创园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就有37条,其中的一部分通过专家论证后将逐步在以后的工作中得到实施。

2、城管服务中心是新设的一个城管便民窗口,是我局政务公开的一个新突破,门难进,人难找,事难办”的工作面貌得到了彻底改变。大大方便了市民,提高了工作效益。

3、督查室的设立将进一步完善城管工作内部监督机制。市政园林监察大队的设立,将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成果得到有力的保障。

二、创新工作思路,谱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崭新篇章

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行政执法,教育为先”是我局依法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前提。首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面广、影响大的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电视台、株洲经视先后播出近20则执法新闻和专题节目,《株洲日报》、《新城市报》也多次刊登我局有关新闻报道。其次会同社区居委会,深入大街小巷,向市民派发3000份《关于禁止摩托车非法营运》问卷调查和3000份《告出租摩托司机的一封信》,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印发4000份**市人民政府醴政告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再次是在主次干道利用横幅、汽球、条幅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法规。通过深入的、全方位的宣传,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深入民心,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

㈡严格依法行政,狠抓突出问题整治

1、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按照**市人民政府[XX]2号通告精神,制定了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组建了由15人的专业队伍。从6月1日开始,对新街口广场至新金叶酒店路段从事非法营运的摩的进行规劝和登记。对多次不听劝导,屡次违法营运的摩的实行重罚。至6月30日止已摄像建档638台次,暂扣违章摩托485台。瓷城大道交通秩序得到了有效好转。2、整治占道经营。出台了《严格管理市容市貌执行方案》,明确了管理标准,开展了一系列的市容市貌整治。从3月份开始先后开展了瓷城大道严管街”,左权路样板街”、立三路示范街”的创建活动。XX年,共纠正违章5486人次,纠正路口、巷口乱停放摩托车965台次,取缔占道经营484处,扣留乱停乱放摩托车175台次,扣留违章占道经营违章物品456批次。整治后市容整洁有序,道路通畅,瓷城大道西段严管街”效果尤为突出,几乎看不到一个流动摊点和店外经营现象。

3、根治主干道牛皮癣”。为彻底铲除城市牛皮癣”,我们组织到萍乡学习。聘请在全国有名的大连豪雅市容美化公司,24小时全天候清洗主干道牛皮癣”。同时,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对造癣”者从严查处,遏制了牛皮癣”的蔓延和泛滥。目前,城市牛皮癣”在我市主要街道已基本根治。

4、整治渣土运输。我市的城市建设正处在高峰期,市区范围内有多个建设项目,渣土产量与日俱增,建筑垃圾管理难度加大,为确保城市道路的干净整洁,我局重点采取了下列措施:一是重点抓了工地车辆清洗平台建设。会同建设局、交警大队联合发文,限期各工地在5月底建好清洗平台。并争取市领导重视,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和确保工地净车上路。二是渣土办和渣土管理中队深入各工地,检查清洗平台设施人员的配备情况,行政许可证的办理及押金缴纳情况,掌握工程进度。三是渣土管理中队定期监督各工地渣土运输情况,及时发现撒漏现象,迅速组织清扫。四是渣土管理中队加强巡查力度,对未经许可或不按许可运输渣土管的进行严管重罚,确保了城区渣土运输规范有序,保持城市道路清洁。

5、整治马路市场。针对我市存在的马路市场,我们进行了分类规划、规范管理。对有场地的阳三市场,通过取得阳三街道办事处和阳三市管理所的支持,逐一对摊点业主进行劝导要求进入市场经营。对不听劝导、不服管理的加以整治,严格执法管理,从而确保了所有经营户都进店入市经营。对于目前暂无场地的桎木咀、车顿桥、东门上等马路市场,我们首先会同办事处,市场管理部门对摊点、摊位进行摸底,然后,对其经就营地段进行规范,合理安排,统一划出临时规划摊点设置线。通过管理,彻底取消了一处马路市场,有序规范了另外3处马路市场。

6、查处违法建设。严格按照立即停,坚决拆,严格管,综合治”的方针,查处各类违法建设,坚持分片巡查与集中执法相结合。同时依法组织大型强拆行动。4月20日,组织300多人,在玉屏山拆除四栋严重违法建筑。今年来,共查处各类违法建设26户,建设面积4197平方米,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建设户的嚣张气焰,遏制了违法建设的蔓延势头。

7、进一步规范客运秩序。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查处了非法营运的黑车”24台。二是成立了经营权特许经营领导小组,目前正有序地开展经营权特许经营招投标工作。三是加强出租车管理,实施公司化经营。

(三)、勤抓卫生清扫保洁,城市卫生继续好转

1、强化日常保洁。实行了主要街道18小时巡回保洁,次要街道16小时巡回保洁,小街小巷14小时巡回保洁。洒水次数由原来的每天2次增加到每天5次以上,夏季晚上还加洒1次,提高了路面的洁净度。对临街门店、单位、住户的垃圾全部上门收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今年1-5月份共计清运生活垃圾5.1万吨。与街道办事处和城郊村紧密配合,清除城乡结合部垃圾XX多吨。2、推行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建设。完成征地339亩,完善了项目的立项、林地、国土报批手续,完成了地质勘察,地质评估、环境影响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招标等工作,建设工作正加紧推进,预计年底可竣工投入使用。

(四)、加强城市美化工作,城市容貌不断改观

1、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今年我们本着提质减量的原则,一方面狠抓一个严”字,严格户外广告的审批,按照已制订出的《**市城区主要道路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左权路门店招牌规划》、《**市城区临街建(构)筑物招牌、店牌、墙面广告设置管理规划(试行)》的规定,遵循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规范设置,提高档次,定期维护”的原则,共计规划门面店牌800块,大型户外广告14块,整改6块。4月份起禁止城区悬挂商业横幅。另一方面,强调一个拆”字,对不符合市容标准的广告坚决拆除。共计拆除广告牌65块,面积1100平方米,清理横幅条幅400条。三是推行户外广告经营权拍卖工作。已成功开拍一次,成交金额14万元。四是商业运作公共汽车候车亭,起到了亮化城市方便市民的作用。

2、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区破损道路进行全面维修,共计修复破损路面3546平方米,维修改造下水道1135米,维护新建人行道10860米,检查维修泄水井835座,市政设施完好率较去年提高了3%,确保了市政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3、抓好城区绿化维护管理。今年来,园林绿化处对全城5000多株行道树和城区中心12万平方米的绿地进行除草、中耕等日常保洁工作,全城植树整理4次,行道树修枝1次,公共绿地灌木半个月修剪一次,及时做好新栽树木的浇灌,绿地苗木施肥工作,对公共绿带除治病虫2次,确保了树木的成活率。

(五)、为民办实事,树城管执法新形象

1、抗冰救灾,显城管人本色

年初,罕见的冰雪灾害袭击我市,我们就不等不靠,迅速购置铁铲、扫帚、木棒等工具,动员1000多名干部职工全体出动,奋战在城区大街小巷。对城区8座桥梁和重点路段的冰雪进行及时清除,保证了行人出行及行车安全。环卫处上山破冰,抢修垃圾场道路,及时将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出城。市政工程管理处对城区200个泄水进行除冰、疏通。园林处、广告股制订出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用木棍清除城区行道树、广告牌上的积冰。通过十五个昼夜的奋斗,取得抗冰救灾胜利,赢得市民的好评。我局被评为株洲市抗冰救灾先进单位”,局长程曙光被评为先进个人”。

2、扑灭山火,显城管人斗志

3月5日上午11:30分,城管执法大队接到西山办事处上甲村发生山火的通知,组织30名抢险队员,在程曙光局长的带领下火速赶往起火地点。山头烈火冲天,浓烟滚滚,火焰借着风势,肆意地毁坏森林,威胁着村民的住房,进一步威胁仙山公园,情况火急。队员顾不上疲劳,立即投入到战斗,持续战斗了近20个小时,终于在第二日上午九时将山火扑灭,保住了居民生命和财产,保住了仙山公园。

城市设计行业报告篇5

(一)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1。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要求,针对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了《宏观调控对**的影响及对策建议》、《关于在全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的调查报告》、《**市粮食供求状况及政策建议》、《关于**市与部分中心城市居民收入、物价水平及经济发展关系的比较分析报告》、《关于加快我市有条件的农民转为城市居民的建议》、《**合理人口容量与人口规模调控研究》等数十篇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认可,其中有多篇调研报告已上升为市委、市政府决策。

2。积极参与重大政策制定。为加快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完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积极研究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策略、措施,为健全城乡一体化政策体系出谋划策。草拟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5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用水保障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创新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投资、运营机制,上报了《关于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

(二)注重科学谋划,把握发展方向

1.做好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按照国家、省的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完成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经市十四届四次人代会批准后实施。目前,一批重大项目正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统筹协调发展步伐加快,三大约束性指标的落实工作正有序进行。

2。做好城乡一体的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了《**市"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加紧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做好试点区(市)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督指导。抓好《**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划》(20**~20**)、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沼气建设等规划编制工作。

3.协调专项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起草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全市"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成办发〔20**〕32号)。目前,全市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进入整体报批阶段,其中《**市"十一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等10个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编制完成了《**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民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等。

4.配合做好区域规划编制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和省做好成渝经济区和**经济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经济区内其他城市的合作,推进成绵峨城际客运专线和成绵高速公路复线等项目进入实质性操作层面。协助省发改委于20**年11月23日在**召开了"**经济区规划及20**年工作思路座谈会"。

(三)做好试点探索,总结推广模式

1。抓好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牵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试点工作,探索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目前,在新都、青白江、郫县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已全面推开;牵头实施农村留守人群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项目,探索农村留守人员社会化服务方式。目前,全省在我市召开了现场工作会,国家发改委已派人进行了专题调研,肯定了牵头组织试点工作的方向和成绩;牵头组织承担了农用水保障工程的方案建议、管理办法、会议协调,以及市领导发言材料等大量前期筹备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该项目已启动实施;做好与大邑结对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成功协助苏家镇引进了四川中心万邦猕猴桃种植加工项目。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洛带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工程建设进度,确保该项目在20**年底完工;抓紧做好第二座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项目选址和建设规模等论证工作,力争在20**年元月完成论证方案,并提出项目建设投融资方案建议报市政府。收集上报了**洛带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硝酸厂NO2分解消除、亚泥水泥熟料生产线低温余热电站工程等拟开展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并牵头联系北京华碳、上海日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筛选、论证。

(四)推动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发展

1。深入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大力整合文化旅游资源,起草了《组建文化旅游集团》的建议,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2。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参与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和规范入户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

3。抓好政府特许经营权工作。认真履行市政府特许经营权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对《**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规定》实施以来的特许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清理。草拟了《〈**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协调处理了有关政府特许经营权出让事宜。

二、加快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能力

(一)做好产业发展年牵头工作

1。制定加快产业发展年工作意见。代拟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发展年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35号),确定了加快产业发展年主要工作内容及目标任务。会同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研究下达了《区(市)县关于加快产业发展年工作专项督查调研方案及考核细则》、《**市市级部门加快产业发展年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会同市政府目督办下达了《市政府部门20**年加快产业发展年工作任务》。

2。做好督查调研工作。做好市领导定点督查各区(市)县加快产业发展年的服务工作,多次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汇报加快产业发展年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开展全市加快产业发展年督查调研工作及重大产业化项目的专项督查,形成全市各区(市)县加快产业发展年工作督查通报或专报4期,编制"加快产业发展年工作动态"46期,编制**地铁、四川炼油、**新客站等"项目信息专报"31期,其中4期动态和7期信息专报得到有关市领导肯定和批示。会同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坚持每月对254项全市三次产业的重大产业化项目专项工作目标进行跟踪和不定期督查。

3。抓好产业政策研究和产业信息工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市产业政策建议,目前已经完成CNG发展政策建议。起草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做好**市引导投资产业信息工作意见的通知》(成办函〔20**〕105号)。结合《**市产业投资导向目录》,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市政府新闻会、新闻媒体、政府公众网等形式,先后13次了15个行业的产业信息。

(二)拓宽融资渠道

1.做好资金争取工作。积极向国家、省争取资金47**4。6万元,其中国家资金42611。6万元,省上资金4453万元。积极开展创投工作研究,并就引进国际风险投资机构、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等方面拟订了政策建议。

2.落实开行政策性贷款。制订了《**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成府发〔20**〕23号)。加强与开行合作,预计20**年与开行签订借款合同总额为200。**亿元,已执行政策性贷款17。14亿元,硬贷款35。85亿元,短期贷款13。25亿元。积极推荐重点项目与开行对接,确保落实152亿元软贷款合同。

3。积极借用国外贷款。督促区(市)县上报并纳入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5个政府贷款项目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积极协助青白江区城厢镇、龙泉驿区西河镇、崇州市羊马镇、大邑县安仁镇等4个重点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申请世行贷款4000万美元。

(三)抓好项目策划推进

1。抓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策划、包装了一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项目,包括农用水保障工程、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统筹建设工程等。加快金堂电厂一期工程项目核准工作;地铁二期工程年底将获得环保和国土有关批文后正式组件向国家发改委上报;1000万吨炼油项目《关于核准中国石油四川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的请示》(中油股字〔20**〕697号)已经中石油和四川省政府会签,将于近期上报国家发改委。抓好成绵峨城际快速铁路的前期论证工作,做好成彭高速公路延伸线前期工作,协调做好双流国际机场扩能前期工作,配合做好达成扩能提速改造工程的开工准备、**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的选址。

2.加快重大项目的新开工和续建工作。中芯国际一期、市残疾人培训中心工程等项目竣工运行;攀成钢搬迁改造、地铁一期、北编组站、南部新区、天府广场改造及二环路改造、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市文化宫新建工程等工程加快建设;东大街东延线、新西兰猕猴桃基地一期等项目开工建设。

3。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重点项目管理服务的意见》,在重点项目动态管理、协调机制、资源保障、考核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继续实施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向项目业主印发了《**市重点项目绿卡》,通过《重点项目跟踪服务联系卡》及时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同市级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报件效率。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和调整,向区(市)县有关部门及街乡延伸使用。争取纳入20**年省重点项目38项,经市政府批准确定的20**年全市重点项目投资达368。3亿元。

4.协调缓解要素制约。协调抓好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农网完善工程,目前均已进入收尾阶段。积极做好四川国栋集团秸秆热电联产项目、四川亚东水泥公司余热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资金协调工作,开展了全市重点项目的融资需求调查,先后与在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了衔接、沟通。目前,建设银行已对11个重点项目给予贷款或授信支持,工商银行已与成绵峨城际客运专线、**石化基地、青白江物流园区等项目开展合作。会同市国土局建立了重点项目土地联系机制,积极协调重点项目业主在土地申报过程中的问题。

三、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确保又好又快发展

(一)认真制定年度计划

在年度计划的编制过程中,充分发挥年度计划落实规划的重要作用,将"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降耗、污染减排、耕地保有量、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财政收入等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中,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按照创新计划报告编制的要求,市十四届四次人代会上审议通过的计划报告,把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新三最"奋斗目标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年度计划中,并通过重大项目的实施来加以具体落实。

(二)加强形势分析工作

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形势分析工作意见的通知》(成办函〔20**〕181号),组织了3次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编辑出版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监测预测报告》3期。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经济运行情况,其中《关于全市近期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20**年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建议》等,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为领导决策发挥了参谋作用。编发了《**发展》7期,《情况反映》38期,收集整理上报并被市委、市政府党务、政务采用的信息有条次。

(三)加大投资监督力度

1、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上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转下达和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的通知》,严把投资计划转下达关,增强投资计划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力度。

2、认真清理新开工项目。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对列入国家自查名单的上半年122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或重点调控行业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情况要求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停工整改。同时,以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为契机,切实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各项建设程序,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

3、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对金堂幸福水库、都江堰市青城山特色小城镇基础设施等国债项目进行了专项稽察。对前锋数字电视测试仪器项目、郫县等地11个污水处理厂项目、高新区等地10余个"两所一庭"项目共计42个项目进行了调查和核查。完成中央投资农村项目、全省水利项目的稽察和检查,参与全市招标投标执法检查工作。做好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机关和系统建设

(一)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了《行政过错追究责任制》、《行政效能投诉和告诫办法》、《新闻会议制度》、《市计委财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出台了市发改委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提高了行政效率,展现了高效法治廉洁的政府机关形象。

(二)全面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抓好班子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利用各种会议,经常强调、经常要求,做到警钟长鸣;结合工作实际,深化廉政责任目标管理,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牵头任务;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工作报告制度,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搞好内部审计,加强财务监督。强化作风整顿,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城市设计行业报告篇6

根据《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纲要》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的宣传工作,确保实现“创模”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纲要》的总体安排和计划进度,将“创模”工作与创卫、创文明城市和城市管理年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先行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坚持正面报道为主,用宣传推动“创模”,用“创模”充实宣传,全面展示广州市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成就。大力推动政府各部门、社会各阶层关注“创模”、参与“创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创模”宣传的目标是:围绕一个中心、营造一种氛围、树立一个形象、达到一个目的。即紧紧围绕“创模”这个中心,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和深化“创模”的参与程度,提高市民的知晓率,树立广州的新形象,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模”任务。,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创模”宣传要贯穿“创模”工作的全过程,密切配合“创模”的“三大战役”(即水环境、大气环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动态进程,针对“创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社会关注的热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在全市掀起范围广、声势高、影响大、形式多种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模”的宣传氛围,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竭尽全力提高“创模”考核指标中要求的公众对“创模”的知晓率和对环境的满意率。为此,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新闻宣传

在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等各大媒体(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开辟专栏和论坛,制作播放“创模”电视广播宣传片(节目),开展“创模”的专题宣传,组织新闻媒体记者代表前往省内外部分典型(对于我市较有借鉴参考作用)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实地考察和取经采访,对“创模”工作进行全面跟踪报道。

(二)社会宣传

在全市公众场所、交通干道、主要出入口(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营造“创模”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全市的公共交通工具及其他公用设施开展“创模”宣传;在全市各类宣传橱窗开辟“创模”宣传专栏。

(三)公众参与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区、学校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以“创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其他各类活动中增加“创模”内容。

三、工作重点与主要任务分工

根据我市“创模”进程的总体安排,“创模”宣传工作将划分为两大阶段:

(一)宣传再发动及全面推进阶段(2005年1~9月):对应于“创模”工作进程的前两个阶段(即“创模”部署、宣传再发动阶段和重点整治、全面推进阶段)

这一阶段要以“创模”工作大会为契机,在3月掀起第一波“创模”宣传高潮,重点宣传“创模”“三大战役”的任务与内容。以正面宣传为主,介绍广州“创模”的背景、条件和优势,以及广州“创模”总体进程的计划安排,解读广州“创模”的目的意义,着力于树立广州人“创模”的信心、鼓舞全市人民“创模”的士气,壮大广州的“创模”声势;解说广州“创模”工作所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还存在的主要差距,即将采取的措施,指出尚须重点突破的方向;这一阶段的后期要发挥舆论的引导和督促作用,及时报道“创模”的进展、成果和经验,表彰环保的先进典型,抨击污染环境的行为,对“创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适度曝光,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按要求完成各自的“创模”任务;全面开展社会宣传,推进公众参与。全市各相关责任单位应完成“创模”宣传氛围营造的前期任务,如发出倡议书、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设置标语牌、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等。主要应做好下列工作:

1.在全市各级党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对外服务窗口营造“创模”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级市党委办和政府办,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及对外服务窗口,广州地区各大企业等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2.《广州日报》刊登“创模”公益广告,开辟“创模”专栏,开设“创模”论坛,在集团所属的报刊、杂志、大洋网开展“创模”宣传。

责任单位:广州日报报业集团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3.广州电视台播放“创模”公益宣传广告,开辟“创模”专栏。

责任单位:广州电视台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4.广州电台、羊城交通电台播放“创模”公益宣传广告,开辟“创模”专栏。

责任单位:广州电台、羊城交通电台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5.在飞机场、火车站、公共汽车站、码头的电子告示牌播放“创模”公益广告,在市区各大进出口适当位置设置“创模”宣传广告。

责任单位:白云机场、羊城铁路总公司、各公交公司、客轮公司、广州港务局,市公路局

配合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6.在地铁、公交车的电视系统播放“创模”公益广告,在公交车、出租车、旅游车的车厢内外开展“创模”公益宣传。

责任单位:地铁总公司、各公交公司、各出租车公司、各旅游汽车公司

配合单位:市交委

7.全市社区、学校、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张贴“创模”宣传品。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市城管办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级市党委办和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建委

8.组织广州“创模”进程新闻采访团,对“创模”“三大战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二)迎检宣传阶段(2005年9~12月):对应于“创模”工作进程的第三阶段(即自评申报、迎接考核验收准备阶段)

这一阶段将在11月再次掀起“创模”宣传高潮,宣传的重点是报道“创模”工作的成就业绩,向省检查组、国家验收组和世人展现广州的风采,以隆重热烈的环境氛围迎接国家的验收。

1.组织广州“创模”巡礼新闻采访团,进一步大力宣扬报道“创模”“三大战役”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2.各责任单位重点检查、维护、更新、补充各种“创模”宣传画、标语、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栏、宣传橱窗等,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迎接省检查组、国家验收组的检查验收。

责任单位:白云机场、羊城铁路总公司、地铁总公司、各公交公司、各出租车公司、各旅游汽车公司、客轮公司、广州港务局、市公路局、市城管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对外服务窗口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各大媒体加大“创模”宣传的力度,通过专版、专栏、专题节目、专题采访和特别报道等形式,全面展示我市经过“创模”带来的各种新气象、新风貌,表彰宣扬在我市“创模”过程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生动事迹。

责任单位: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广州电视台、广州电台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4.围绕“创模”主题举办公众参与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各种大型社会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经贸委、市林业局、市绿委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全市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各区、县级市党委和政府

5.在全市主要出入口、路桥收费站、城市交通干线两侧等适当位置设置大型“创模”公益宣传牌,或利用这些地段的现有广告载体进行“创模”公益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交警支队,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办、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建委、市文明办、市创模办

6.在全市主要宾馆、酒店、招待所的大堂、商务中心、餐厅和客房设置“创模”公益宣传品(如标牌、供顾客自由取阅的小册子、传单折页等)。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经贸委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7.全市大型商场、超市、连锁店、商业步行街等在显著位置设置“创模”公益宣传品(如标牌、供顾客自由取阅的小册子、传单折页等)。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8.全市各主要公园的显著位置设置“创模”宣传品(如标牌、彩旗以及供顾客自由取阅的小册子、传单折页等)。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办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市工商局

9.在高大建筑物外墙等处的现有广告载体进行“创模”公益宣传或酌情设置大型“创模”宣传牌。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建委

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创建办,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10.在市内交通干线两侧目视可达的未完工高大建筑物临街面的现有广告载体及工地围墙进行“创模”公益宣传或酌情设置“创模”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建委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统筹协调好全市的“创模”宣传工作,根据《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规划纲要》和《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体方案》中关于营造“创模”氛围和声势、发动全民参与创建的要求,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创模”宣传组,机构组成如下:

组长:张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李辛市环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一名领导

组员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委党校、市绿委、市建委、市交委、市经贸委、市无线电办、市爱卫办、市普法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市工商局、市市政园林局、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商业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卫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广州港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税务局,市城管支队,市电信局、市邮政局、市公路局,广州供电分公司;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广州电台、羊城交通电台、市信息中心、市地铁总公司、白云机场、羊城铁路总公司。

(二)统筹督办

“创模”宣传组负责统筹协调,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评估结果向市创模领导小组汇报并向全市各有关部门通报。

(三)资金保障

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开展“创模”宣传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各责任单位纳入本部门专项预算,向财政部门申请划拨,同时报“创模”宣传组备案;全市性或区域性的大型宣传项目(如大型户外标语公益宣传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和统一制作发放的宣传品,其具体设计、制作、维护管理等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招标。

(四)工作规范

各种户外宣传设施的设置均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不得影响城市景观,并应遵守《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创模”验收完成后由原设置单位负责及时清拆;具体事宜由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环卫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园林局等部门会审办理。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