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利与弊(收集3篇)
财产保全利与弊范文篇1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识别途径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9-000-02
一、绪论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出现,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现象开始逐步显现,这种行为带给社会经济极大的危害,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受到了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的影响。我国证券市场发挥了越来越大的市场经济建设促进作用,这提高了人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需求。怎样高效辨别会计舞弊行为将是本文的研究重点。会计舞弊一是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二是会降低市场资源的配置功能并最终导致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受到破坏。所以,由于会计舞弊情况在我国的严重性以及这种行为导致的危害,探讨和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行为拥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二、会计舞弊研究的相关理论
(一)会计舞弊的定义
截至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对于会计舞弊概念有一个比较统一的定义,我国《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中对舞弊的定义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者第三方采取欺骗方式得到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会计舞弊必然包含以下三点:第一,会计舞弊与法律、法规无法相容,这种行为违背了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和规章;第二,会计舞弊行为属于行为人主动有目的、有计划的一种故意行为,因为过失、偏差等原因造成的会计信息不实不在会计舞弊范围之内;第三,会计舞弊行为违反了会计可靠性原则。以上三个部分只有全部符合才属于完整的会计舞弊行为。
(二)会计舞弊研究的理论依据
第一,契约理论。20世纪30年代以来出现了一种主流企业理论被称作契约理论,现代契约理论将企业认作是一组契约的相互联结。股东、政府、债权人、经理人以及职工等和企业有利益关系的利益相关者全部属于企业契约的缔约者。由于行为的不确定性、行为的机会主义与交易费用等现实环境多方面的影响,造成计量与评价契约主体很难完成多样性的投入以及得到相应的回报,由于缔约主体各方信息的获得具有非对称性,经济生活中通常没有全部完备的企业契约,也无法将所有情况都写在契约的权利与义务中进行规范。
第二,委托理论。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的重点内容之一即为委托理论。委托关系作为其重点部分指的是一种显明或隐含的契约,运用它能够将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规定雇佣其他部分行为主体为其准备服务;伴随着给予后者部分决策权,同时根据其给予服务的质量与数量提供对等的报酬,授权者指的是委托人,被授权者指的是人。
第三,有限理性理论。1978年,美国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教授赫伯特・亚・西蒙提出“有限理性”这一概念,他指出:因为缺乏确定、完备和简单的环境,以及不完全的信息和人类有限的认识能力,导致无法达到全面理性,所以决策者在决策时行为主体仅是利用近似代替精确,不是完全理性仅是有限理性、不是“寻求最优”而是“寻求满意”。
三、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主要方法及原因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主要方法
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年的全部处罚信息数据举例,在此基础上进行查看、筛选,从中总结出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经常运用的方法。将几种常用舞弊方法进行详细分析如下表1所示。
通过上表可知,在我国上市公司经常运用的舞弊方法有:未披露重大事项、违规担保、推迟披露会计信息、非法占用资金、关联交易、调整收入和利润、调整债权等等。首先,未披露重大事项是所以方法中数量最多的,将近总体的1/4,达到了23.43%,这表示我国的证券市场存在的有意隐瞒股权重大变动、隐瞒企业发生重大损失、隐满债务重组和业绩预告变动等情况不少。其次,关联交易、非法占用资金、违规担保合计占据了总体1/3,分别占了10.86、10.29%和13.14%,这三种方式都与关联交易相关。再次,迟延披露信息仅次于未披露重大事项,达到21.71%,发生率较高,它和未披露重大事项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运用这种方法都是为了达成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的目标。最后,上市公司肆意调整收入和利润也有一定的情况发生,占8.57%,涵盖调增与调减部分,可以达到美化业绩的同时逃避应有税收,上市公司这种行为屡禁不绝。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原因
第一,上市公司缺乏健全的内控机制。我国当前上市公司缺乏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应制衡机制,其中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部分有以下几点,首先,股东大会虽然是上市公司的权力机关,但没有展现相应的作用。其次,监事会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在《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股东和职工代表共同选举产生监事,大股东在实际上操控了监事的产生以及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导致监事会失去监事作用,无法对会计舞弊采取应有措施进行阻止。
第二,惩罚救济措施力度不够。我国当前对财务舞弊行为采取的惩罚措施没有足够的力度,按照之前提到的统计数据中发生的情况,上市公司在出现财务舞弊行为被发现时,一般给予的处罚仅仅是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开谴责,被处以行政处罚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导致财务舞弊产生的收益明显高于采取舞弊的成本。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当有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股东造成利益损失,股东按规定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三,信息的不对称性。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一方拥有与交易行为有关的信息但另一方没有获得的状况,同时不知情的一方由于对他方的信息的验证成本过高无法在经济上现实。首先,信息供给较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利用信息不对称情况而在财务报告中采取舞弊手段。其次,信息需求不足,一些中小股东普遍存在“搭便车”的行为。经营者可以运用操纵会计数据的方法完成个人或集团的效用最大化目标,经营者利用自身对公司的实际管理权,具有相关信息的占有和公布上的极大优势,造成会计舞弊最终得以实现。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出现的根本条件就是信息不对称。
四、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识别途径
会计舞弊问题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而监管部门的监管人以及注册会计师更加要有专业的知识和方法来识破存在的会计舞弊行为。本部分利用令人警觉的财务指标、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以及三大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来对会计舞弊行为进行识别。
(一)利用财务指标的变化识别会计舞弊
有一部分外部财务指标能够相对容易得到并且产生比较直观的认识,这种指标能够使我们提高警觉,一个财务指标逐年恶化同时盈利质量低的公司出现会计舞弊的动机更大。对盈利质量的衡量需要主要注重:第一,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进行分析,注意经常项目或核心收益在利润总额中所占的比重;第二,对企业的收入以及盈利的现金保障程度进行分析,注意净利润和现金净流量以及主营业务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相互间的一致性水平;第三,对企业在市场环境下的生存与发展水平进行分析,注意关联交易的价格合理性和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二)利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识别会计舞弊
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必然对财务报表数据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可能改变盈余管理的空间。当前财务报表分析还仅仅将分析用在经过处理后的财务数据上,还没有分析和评价是用在能够对会计质量高低产生较大影响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披露方面。对企业会计政策以及会计披露是否合适进行评价,能够将企业的会计系统对其经济状况的真实程度反映展现出来。第一,对企业是否可以对会计政策进行灵活选用进行评价。第二,对选用的企业会计政策是否恰当进行评价。第三,对企业信息披露的质量进行评价。
(三)利用三大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识别会计舞弊
依靠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对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是否合理进行复核。关注出现的一些异常情况,例如投资收益远远高于投资项目本金的情况,利用对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的折旧额的计算,分析其与利润表中“管理费用”的金额是否符合。再比如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是否与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的期末数与期初数差额一致;一般企业的“货币资金”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两者内容是否一致;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或者“应收账款”的增加或是减少是否与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或者流入量的减少或是增加一一对应。
五、改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现象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
会计舞弊通常是因公司内部人的需要而出现,同时受到公司内部人的操纵,因此必须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最重要的一环,想要发挥其应用职能必须提供更多有利保障。面对当前监事会控架空的现状,需要有制度上的配合促进监事会恢复其监督职能。首先,提高监事会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明确自身拥有的权利和应尽的工作义务,如果监事会人员自身存在问题必须负担法律责任,明确“高收益,高风险”的工作职责。其次,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保障监事会自身职能的发挥,保证监事会人员可以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真正的监督。
(二)提高对违规上市公司的处理力度
按照理论来说,加大处罚力度与增大查处概率两种方法对增加企业舞弊者违规成本一样重要。可是按实际情况来看,很难在增大查处概率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而加大处罚力度这种方法在无需额外付出更多成本的前提下可以做到增加违规成本进而完成降低会计舞弊的目标。导致了被处罚的公司继续增加,没有严格的执法很难对舞弊者起到威慑的作用。所以,在有限的市场监管资源下,必须增加违规处罚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三)重点监管财务状况恶化的公司
当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时会计舞弊发生几率也较高。会计舞弊的动机由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恶化而产生。所以必须重点监管财务状况恶化的公司,避免其真正发生会计舞弊行为,可以有效降低舞弊发生的概率。然而仅仅利用外部监管对财务舞弊行为进行防范很难一下产生较好的成果。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是必不可少的。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来进行监管,这样无法满足要求,需要结合其他层次的监管主体,共同建立一个由证监会、证券业协会以及证券交易所三方协作的一个监管体系。
(四)改进财务报告披露政策
净利润现金保证率是辨别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舞弊的一个重点指标。如果当公司存在较大利润下却缺乏充足的现金保证,那么这家上市公司就可能发生会计舞弊的行为,这是因为对现金的舞弊与利润的舞弊相比较更加难以实现。所以,单纯利用净利润来对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行判断有很大缺陷,如果只是运用这些指标评价企业必然带给投资者极大风险,在这方面净利润现金保证率可以起到预警作用。因为上市公司很难对现金进行舞弊操作,因此应该在年报披露中展示现金相关指标。需要更好的处理不恰当的关联交易情况,必须有信息披露制度上的严格规定。
六、结论
从契约理论来分析,现代企业契约安排规定经营者享有企业剩余索取权,而会计契约安排规定经营者享有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构成了会计舞弊的制度逻辑。从有限理性理论来看,公司业绩评价者过于关注企业一定期间终结状态的会计信息结果指标即“结果理性”,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迎合企业业绩评价者的需要就会实施会计舞弊。根据委托理论,信息不对称现象使得人总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其便有动机实施会计舞弊。人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会计信息的控制权,会计成为人滥用控制权的工具,他们必然会在需要时不加任何选择地进行会计舞弊。
参考文献:
[1]陈慧璇,朱君.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特征分析[J].税务与经济,2013(02).
[2]孙灿明,彭喜阳.我国非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非财务预警信号研究[J].财会研究,2014(18).
财产保全利与弊范文篇2
关键词:会计舞弊特征会计舞弊识别舞弊治理
会计舞弊,意图在于欺骗外部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和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蓄意错报,或数额遗漏的不诚实行为。会计舞弊作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我国资本市场也同样受其困扰。从琼民源、银广厦,到宇通客车、华源制药,以及近年来的九发股份、陕西精密等相继因会计舞弊被证监会处罚。对会计舞弊模式加以识别并有效治理,能够有效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繁荣。在理论方面,分析会计舞弊产生的背景、动因、模式,能够为会计准则及审计准则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进一步完善会计与审计准则,拓展了会计理论的研究范畴。综合运用信息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委托――理论、“有限理性”理论等,找出导致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经济学根源。在实践方面,促使上市公司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整个社会的诚信道德建设,有利于增加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决策有用性,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和成本,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一、国内外会计舞弊识别研究综述
(一)国外关于会计舞弊征兆综述Albrecht&Romney以问卷调查方式证实了公司会计舞弊的征兆可以使用“红旗”标志;Beneish研究发现,负债比重和增长速度、股价的变动可作为判定会计舞弊的风险因素。公司销售额及应收款增加、资产利用效率下降、销售利润率异常也预示着会计舞弊的征兆。COSO报告发现,舞弊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比例较小,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比较短,并且两者持股比例低于非舞弊公司。SummersandSweeney对会计舞弊实证研究表明,在舞弊发生前,公司有较高的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报酬率。经理人员为了提高自己利益,会在舞弊被发现或带来负面影响以前进行股票交易行为。LeeIngramandHoward分析论证发现,会计舞弊与应计部分相联系,现金流量值小于盈余是舞弊存在的一个信号,舞弊公司的经营自由现金流比较低,财务杠杆高、应收账款余额也较高,有比其资产更高的市场回报,但其资产和销售绝对额通常较小。
(二)国内关于会计舞弊征兆综述反映企业资产营运情况的流动资产周转率指标,反映盈利能力的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率指标,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资产负债率指标等可作为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检测指标。陈信元等总结会计舞弊的公司特征:“连续两年亏损,第三年的业绩仍然没有改善的公司;在短期内经常发生关联交易和资本运作的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和经营成果变化很大的上市公司;行业经营状况不景气或整个行业竞争过于激烈的上市公司等,发生舞弊的可能性会提高”。章美珍对银广厦舞弊案分析,认为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者,行业政策经常变化者、经营产生的盈余小于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即盈利质量较差者,舞弊可能性加大。丁友刚、郝玉芹认为财务舞弊主要来自于三方面的原因:压力、机会和开脱违法行为的价值观。申草指出中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三个新的特征:舞弊数量大幅上涨;现金舞弊金额大增;串通舞弊案例增加。陈国欣、刘立国等的研究表明,盈利能力、法人股比例持股比例、独立董事、监事会的规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意见等变量与财务舞弊存在很大的关联。曹利的研究结论表明,董事会成员持股多的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薄弱的上市公司更有可能发生会计舞弊。
二、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现状、表现形式及动因分析
(一)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现状分析COSO2010年的《虚假财务报告》的研究显示,在SEC调查的舞弊案件中检查了350例,有超过30起舞弊公司涉及舞弊金额超过5亿美元,其中CEO和/CFO涉入在内的案件占89%,60%以上属于收入舞弊案件。根据中国证监会披露的2003年1月到2010年12月对120家上市公司处罚公告,经过分析整理得出:舞弊公司涉及到多个行业,尽管分布不均衡但以制造业和综合业比较集中,120家舞弊公司分属于12个行业,其中59家舞弊公司属于制造业,占舞弊总案例数的49.17%,综合业舞弊公司位于第二,其后是信息技术业,后两者之和占舞弊总案例数近20%,在社会服务业发生的舞弊较少。截止到2010年,2003年和2005年有11家上市公司被公告处罚,2004年有18家上市公司被公告处罚,2006年有15家上市公司被公告处罚,占舞弊上市公司总数的12.5%;2007年至2009年分别占被处罚总数的10%、11.67%、12.5%,2010年处罚公告涉24家上市公司,占8年来舞弊上市公司总数的20%。由此可以看出,金融危机后,我国受处罚的舞弊上市公司是明显增加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是很难控制的。此外,舞弊持续年度2-4年的上市公司近70家,在所有舞弊120家上市公司中占到60%,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具有连续性。从120家会计舞弊公司的具体内容来看,会计舞弊主要有年度财务报告会计舞弊、中期报告舞弊、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虚假信息披露等。
(二)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表现形式袁小勇指出舞弊行为主要方法有:在期末虚构、提前确认收入;高估或虚构资产入账;虚构或隐瞒交易事项;利用关联方交易;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变更,滥用差错更正等违反交易实质的手法”。利用收入粉饰财务报告已成为全世界舞弊行为者的共同偏好。无论是国外还是我国的财务报告舞弊大案,通过收入舞弊手段已成为全世界整理的舞弊语言。秦荣生指出舞弊的变现形式主要有:提前确认收入或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的收入被确认;虚增利润;不计或少列负债;将本期营业收入推迟到下期确认;将未来费用提前至本期确认。李若山分析上市公司常用的舞弊手段有:虚列交易;收入、费用计列不准确,滥用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来调节利润;财务费用不予列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当,改变合并范围调节利润;不符合实际地调整折旧年限,甚至漏提折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有误;重大事项隐瞒或不披露;虚列资产。AlbrechtandWilliams的研究认为,财务报告中出现无法解释的变化、收益质量下降、大额交易、高额负债、无法收回应收账款等问题。此外,产品或客户过于集中、管理当局经常变动、外部审计师变更、关联方之间交易、与客户或供应商之间有关联关系等也是舞弊的表现方式。此外,笔者通过对上市公司舞弊案例分析得出以下结论。首先,上述舞弊手段都是与利润指标紧密相关的,近年来利用货币资金舞弊是更加多见的手段。其次,不论收入、成本费用、资产或是负债舞弊,大多数有关联方的参与。主要表现有: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将一项关联交易运作成两项非关联交易;集团公司向子公司转移价差进行购销;虚构交易事实,调节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进行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收付管理费调节利润等。再次,通过资产重组、剥离、模拟或局部改制的手段,将劣质资产、潜亏或成本费用剥离,将亏损企业模拟成盈利企业,或者根据公司的需要,采用协议定价的方式,使利润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近年来常用的舞弊手段还包括利用报表附注舞弊,主要表现形式有关联方占用资金、违规为大股东提供担保、未决诉讼、大额融资事项、资产质押、对外重大投资等事项不予披露,配股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披露信息不符、披露虚假控制人等现象。
(三)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机会和动因(1)上市公司内部、外部制衡机制严重失衡。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呈现出国有股或法人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董事监督职能弱化,独立董事丧失其独立性;监事会监督职能虚设,无法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经营决策和管理行为进行制约。外部制衡机制的失衡表现为:经理人市场不健全;注册会计师审计不称职,为了维持与公司的良好关系和眼前利益,有的注册会计师违背职业道德,面对舞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为造假者服务。(2)委托关系失衡。所有者和管理层各自利益不同,作为理性经济人,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管理者凭借其占有的信息优势,操纵财务信息进行舞弊,实现自身利益;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存在委托关系,信息不对称,进而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给管理层舞弊提供了机会。(3)缺乏严厉惩罚措施。会计舞弊行为披露后往往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无法对主导舞弊行为加于震慑和约束。我国对会计舞弊的处罚主要有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和赔偿。相对与国外的处罚力度比较轻。如ST建通在重组中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导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利润,对其处罚仅是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由于处罚机制不严厉,导致舞弊者的成本偏低,相对于其取得的巨大收益而言,外部制衡作用受到抑制。(4)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银行从其贷出资金的安全性考虑,愿意将资金贷给经营业绩好、现金回收速度快的公司,经营业绩不好的公司,为获得贷款,采取财务报告舞弊的行为。同样为获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也采取此类舞弊方式。(5)操纵股价。股价价格上升能与管理层的相关利益成同方向变化,显示高管人员的价值和能力。在此诱惑下,一些公司管理层与券商合作,通过会计舞弊,达到操纵股价的目的。(6)地方政府发展当地经济及提高业绩的需要。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可以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可借此提高工作业绩。而上市指标难度大,资源又非常紧张,许多地方政府不愿让上市公司失去已有的筹资功能和资格。有的地方政府通过采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形式帮助上市公司实现盈利目标,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提供了方便。有了地方政府的援助,为进一步实现增发或者配股的条件,或为提高配股的价格,从资本市场上筹集更多的资金,上市公司制造、披露虚假会计信息,虚增利润或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
三、会计舞弊的治理对策
(一)进一步细化会计准则,提高非财务指标的地位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分配标准,有效地保证了公平及合理,地控制了会计舞弊产生的动因。我国会计准则日臻完善并达到与国际接轨的目标。如新准则对于存货发出计价方法进行修订,要求上市公司一律采用“先进先出法”,取消“后进先出法”,减少了利润操纵的空间。新准则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变革体现在对减值准备的冲回有严格的规定,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相应的冲回,这一规定使上市公司无法再通过利用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损失进行利润操纵,对遏制上市公司舞弊起到重要作用。新准则对合并范围的确定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即使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只要持续经营,也纳入合并范围。切断了一些上市公司为将业绩不好的子公司从合并范围中剔除而降低投资比例,从而粉饰合并财务报表的手段。新准则的出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舞弊问题起到了遏制作用,但会计准则仍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具体准则的使用指南中,可以根据不同准则所规范事项的性质、规范要求进一步细化。西方的会计准则不断在“灰色地带”上制定详细的规则,使得舞弊的空间逐渐减少。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灰色地带”方面的研究成果。如对于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可以在参考IASC和FASB所制定的规则,出台一些辅助政策进行规范。对于特殊行业的会计准则,在制定上可参照国外的经验,提高准则间的关联度,从根本上防治会计舞弊。此外,我国上市公司采用篡改财务信息达到规定的财务指标,要减少这些舞弊,可以提高非财务指标的地位,实践中非财务指标更能反映企业的某些深层次问题。目前法规中规定的非财务指标,可操作性不强,易被忽略掉。因此,应当将非财务指标加以具体、明晰化,让其在资本市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加强诚信道德建设,优化内部控制会计舞弊现象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诚信道德的缺失。治理会计舞弊的关键还在在于加强诚信道德建设,主要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加强管理者的诚信道德建设,加大对管理者的诚信教育;加强从业人员的诚信道德建设,将建立社会评价机制、赏罚机制和强化舆论监督三者结合;加强CPA的诚信道德建设,采取社会公开评价机制,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并建立CPA诚信档案。以内部审计为核心建立舞弊风险的内部防控体系。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规避事前风险。我国的内控系统建设全面考虑社会环境,要从整体出发,满足组织要求,从更广阔的角度建设内控制度。以此作为行业、部门建设内部控制的原则,形成评价内部控制的统一标准,并与企业规模、业务范围、集中程度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正如COSO在报告中所提出的,中国需要建立一个符合各方利益要求的整理内部控制准则;提供一个标准的内部控制指南,不同规模、性质的企业或组织都以此为标准,对自身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和改进。
(三)完善内、外部制衡机制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发挥作用能有效控制会计舞弊。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治理的基石是健全的组织结构,上市公司应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监事会等机构,以保证合法合规性。部分公司在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基本要求的同时,也应该探索建立风险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社会责任委员会等个性化的机构。二是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改变股权过度集中的状态,建立多元股权结构,形成多个大股东相互制衡的良好机制,有效治理会计舞弊。三是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他们在信息、专业化水平和人员配备等方面具有优势,可以督促管理层经营好投资的公司,以获得更多的收益。目前的机构投资者大多是追求短期收益,为了使内部制衡能更好地发挥效果,要大力培育具有不同投资理念、不同所有制结构的机构投资者,如鼓励基金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及外资等机构长期持股。四是发挥银行的制衡作用。德国的银行主导型治理模式,就是在对中小股东保护较弱、资本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形成的,引导银行长期持股,银行利益与公司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时具有公司债权人和大股东的双重身份,形成相互制衡的格局,银行就会利用其信息优势参与公司内部治理,加强对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五是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可以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在美国,独立董事多于内部董事,占董事总数的平均比例为62%,独立董事在美国公司能发挥出制衡作用,作为一种国际趋势,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此外,保证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键之处还在于完善独立董事的聘用机制,改变独立董事的提名由控股股东操纵的局面,发挥其监督和约束的作用。六是增强对管理层的激励和约束。会计舞弊现象还说明了公司对管理层的激励和约束不到位。公司对管理层的激励措施,应尽量长期化、详细化,如分期支付奖金、以“工龄+任职期间的效益”计算的离职奖金,带有限定性条件的认股权证等,不合理的目标定位将容易诱使管理者进行舞弊,所以应使使管理者的责任目标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还可以设计弹性化激励和约束条款,引导管理者的行为,公司可根据情况变化确定管理者的报酬,达到一定程度上制衡的作用。如何完善公司外部制衡机制可从以下方面进行:首先,改变经理人聘用制度,逐步培育和发展我国的经理人市场,建立经理人力资源信息库。通过建立一系列的保障体系来培育经理人市场,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经理人市场运行的保障、发扬诚实守信的品德、强化社会舆论对经理人市场的监督等。其次,加强CPA的外部监督制衡作用。为提高我国CPA审计独立性,使其外部制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提出如下建议:首先,改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和报酬支付制度。目前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控制着审计机构的决定权,并负责支付其报酬,导致注册会计师失去其独立性,丧失了其应有的外部制衡功能。为此,可尝试采用美国J・Ronen提出的财务信息保险制度。即上市公司以财务报告为投保对象,由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独立审计。如果财务报告存在舞弊,保险公司将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为其自身利益不受损失,会充分揭示公司舞弊行为,从而抑制舞弊的发生。财务信息保险制度的使用,会外部制衡机制,使得会计师事务所、保险公司、上市公司三者之间形成有效的制衡关系。其次,实行定期审计轮换制度。此外,推行有限责任合伙制,加大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成本,还可采用多名注册会计师联署签名的办法,多位名CPA之间会形成一种制衡机制,能更有效地抑制舞弊的发生。最后,注册会计师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加强应对舞弊风险能力。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经营环境了解的越充分,则在防范舞弊风险的判定上越准确。树立与内部控制相适应的风险观,提高舞弊审计的效果和效率。审计判断是一个循环往复过程,注册会计师正是在审计判断结果的不断反馈中调减其判断误差,使其职业判断能力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不断积累舞弊审计经验,提高舞弊审计技术。
(四)加大对舞弊做法的处罚执行力度舞弊行为主体是一个经济利益体,当舞弊的预期收益高于执行成本时,他会铤而走险进行财务舞弊。所以,加大对舞弊行为者的处罚力度,在原有承担行政责任基础上加重对刑事责任的追究,并且要加大罚金力度和赔偿金额,这些措施将大大提高舞弊主导者的成本和风险,如法国的刑法规定:公司伪造凭证,法院将会强制性地宣布该公司破产,并且还要被处以一百五十万法郎罚款,严格的罚则,使试图以身试法者望而却步,这对发挥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外部制衡作用是非常有效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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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利与弊范文篇3
(一)财务舞弊的性质概念
在上市公司的财务性质中,财务舞弊泛指个人或集团有预谋、有计划的采取故意欺骗及违法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在法律性质中,财务舞弊涵盖了四个基本特性。第一是违法性,指违反了法律刑法、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条例。在这之中,财务舞弊与财务错误的基本区别在于,财务错误是无预谋、非故意造成的财务损失,而财务舞弊则是有预谋、故意的主观行为,具备了违法的性质;第二是危害性,舞弊行为以牟取私人利益为目的,很大程度上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并且对社会、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危害;第三是隐蔽性,指财务舞弊的行为通常暗地发生,有着不易察觉的特性,这也就说明了在财务的监管上需要严格的审查才能有效的遏制舞弊行为的发生。
(二)财务舞弊的基本类型
从会计信息的反馈来看,财务舞弊的基本类型可以大致分为两种,财务报告舞弊和侵占资产。
1、财务报告舞弊。一般指舞弊人利用虚减负债、虚增资产以及收入和利润造假等手段遮蔽企业实际成果,欺骗债权人和投资者,并设局牟取他人及公司利益,造成他人及公司严重损失的违法行为。其主要的手段形式为编造、伪造会计凭证和记录;财务信息造假;删除或隐瞒交易事项;蓄意使用会计不当政策;更改成本或收入数据,虚增虚减利润等。
2、侵占资产。这一舞弊类型通常指企业个人为获取自身利益而侵占公司资产,将公司资产变为个人资产的行为。其具体的手段形式包括盗用、偷窃存货现金,操纵现金的流量等。在舞弊的审核协会中又把侵占资产的舞弊类型分为了个人挪用资产引起的舞弊行为和贪污引起的舞弊行为。
二、财务舞弊的根本动因
(一)上市公司不完善的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在财务舞弊方面规范治理结构能够有效的保护股东及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并大幅减少因执行或决策的失误造成的利益损失。但在实际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很大程度上缺乏完善性,这主要表现在企业公司中的股份持有并不均衡,而绝对的股份就形成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这就使得公司的利益被决定化,产生了更大的风险。同时公司在本身的治理结构上存在极大的分歧,因此造成了公司在财务治理上缺乏统一性和完善性。
(二)社会监督体系未形成
社会监督体系主要可以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以内部审计为组成核心,是国家利益的代表,能够对各大企业的相关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控制,切实的保障国家财政法规的执行。而外部监督指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及税务监督等监督手段,但由于各监督标准缺乏统一,各有关部门在财务的监管上各自为政,并且功能重合,使得各项监督无法有机的结合,监督作用得不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三)财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的缺乏
在上市公司中,财务人员虽然有着较高的执业技能,但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发展下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务人员道德素质的丢失。人们不断追求金钱利益,使得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想迅速膨胀,从而削弱了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正确的思想观念,使得部分会计人员违背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过度追求个人利益。
(四)财务制度不健全
企业本身在财务制度方面的漏洞给了舞弊违法人员可趁之机,而在具体的制度建设方面,企业内部股权结构极端不合理,股东大会的设置也缺乏了有效意义,监事会与董事会之间没有形成相互的监督,财务的有关控制非常混乱。这些共同因素造成了企业财务信息质量的缺陷、财务约束功能的缺陷以及财务控制机制的缺陷。
三、以法务会计介入财务舞弊的治理
法务会计是指特定于主体并利用相关法学知识及会计学知识进行调查和审计的技术,旨在根据有关的调查获取财务舞弊等违法行为的数据资料,并能以法律所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中陈述或展示,从而对涉法问题进行解决的一门融法学、审计学、会计学、侦察学、证据学及犯罪学等综合学科内容的边缘科学。有效的利用法务会计对财务舞弊问题的接入能够最小化公司损失,并直接对舞弊者进行法律。在法务会计的调查内容中主要包括:
1、深入的检查相关记录和账簿。要对非正常现金支付、采购分类账、职员工资等应收或应付账款进行分析和审查。
2、全面的检查会计信息系统。在复杂的舞弊案件中,存在着计算机的技术舞弊,这就需要法务会计对会计信息中的各控制内容和手段进行掌握,并仔细分析其中利弊,审查计算机中软件的合法性。在比较和分析不同数据时,要充分的利用所搜集的资料和文件,在计算机中被删除的信息要尝试进行恢复并检查电子数据在企业中安全指数。最后还要针对财务系统、计算机系统作研究处理,并调查个人及公司的财务活动情况,保证系统安全不被人为因素所干扰。
3、其他调查。对接触资金或接近资金的员工要进行口头询问和审查,并对员工的电子信箱、电子邮件等文件进行检测,并逐一排除公司员工的舞弊嫌疑,并对相关舞弊嫌疑人加以确定。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