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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2016年度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总结

作者:邓勇 来源:网络 时间:2019-01-24 阅读: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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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201年度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我们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市纪委安排部署,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履职尽责,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脱贫攻坚两促进、两提高。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分别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和干部职工大会,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中纪委、市纪委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精神。党组书记刘戈新、纪检组长关力分别就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政才书记、松南书记反复强调指出的坚决防止和查处扶贫攻坚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及“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求,要求大家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辜负党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为扶贫攻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是积极统筹谋划。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与全市扶贫攻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制定下发了《市扶贫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同时,领导班子7次召开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月份专门听取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为全市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纪律保障。目前,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正健康有序稳步推进。  四是严格执行规定。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定,重大决策、资金安排、项目审定、人事调整等事项均坚持广纳民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并按照要求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有效维护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半年来,召开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1次,研究议题48个,切实做到了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大家的智慧科学决策,群众反映普遍较好。上半年提拔调整交流使用干部4人,群众反映普遍满意。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班子成员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及各项纪律规定,管好了配偶、子女和下属,认真填报个人事项重大报告,自觉接受全办干部职工监督。  一是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利用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和职工大会时机,及时传达中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自觉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中央和市委的权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一把手”带头给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同时,邀请专家授课辅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更换办公走廊廉洁格言警句23条,节假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通过扎实开展廉政教育,积极构建党员干部“不想贪”的过滤网。  三是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中纪委、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结合扶贫攻坚实际,收集整理了全国扶贫系统近年来发生的3起典型案例,剖析案件原因,用身边人、身边事为党员干部提供了生动形象的以案学纪、以案讲法教材,积极构建党员干部“不敢贪”的高压线。  一是首次召开了全市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合全市脱贫攻坚实际,首次召开了全市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刘戈新主任、关力组长分别就抓好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提出了201年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即: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廉政教育,深化作风建设,突出抓好扶贫攻坚纪律建设和扶贫资金监管,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问题,为扶贫攻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是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向区县扶贫部门延伸。主要调查了解区县扶贫部门尽职尽责抓“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执行扶贫攻坚纪律要求以及资金监管情况。目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通过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时机,主动对7个区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脱贫攻坚工作约谈、对个区县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  一是强化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我们把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紧紧围绕扶贫攻坚中心任务,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树立了扶贫部门机关和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爱民亲民的良好形象。半年来,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区县80多人次,积极为贫困村、贫困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帮助指导基层现场解决实际问题10余个。  三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注重从群众反映的情况及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对违规违纪违问题严肃查处,限时整改。截止到月底,收到各类信访件232件,目前,除2件正在督办中外,其余的已全部办结。上线“阳光xx”节目2次,回答和解决问题17件,群众满意率达100%。  一是问题导向抓督查。今年是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我们始终把加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督查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上半年办机关开展了4轮次督查工作,分别对去年脱贫摘帽的2个区县和1个扶贫开发工作非重点区县进行了随机抽查“回头看”,对1个扶贫开发重点区县特别是今年计划脱贫的7个区县进行了集中督查和明察暗访。累计发现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和120余个个性问题,目前督促区县已大部分整改落实,少数问题也正在积极整改之中。  三是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专门召开了专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全市各级扶贫部门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把专项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统筹安排,主动对接检察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日常联络机制,积极开展有效协作,并认真研究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规律,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  上半年,我们全力支持纪检组独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确保监督有力,执纪公正,保证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我办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积极配合和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检查,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与派驻机构的协调联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履行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同时,重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扶贫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安排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在工作经费、车辆使用和办公条件等方面全力提供方便。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贯穿于全年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精密的制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是认真查找脱贫攻坚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  四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党员干部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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