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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6月份先进事迹材料

作者:邓勇 来源:网络 时间:2018-06-11 阅读: 字体:
来件 . 刘xx同志自2004年到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从开始的公诉业务、侦查监督业务到现在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她一直秉承维护公平与正义的初心,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正执法。在惩罚犯罪方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在安抚被害人情绪,缓解社会矛盾方面又秉承女性检察官特有的柔情一面,认真听取被害人的意见,积极释法说理,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在被害人心中的威信力和信任度,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尤其是自2013年任未检科负责人以来,更是坚持侠骨柔情的办案风格,在惩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更加突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给涉罪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给每个家庭一份希望。在工作中,该同志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挽救一个失足少年,挽救一个家庭是其办案的出发点。(一)依法公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感化(二)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惩处强拿硬要、收取“保护费”、随意殴打他人的校园欺凌行为,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惩处。去年中考前夕某中学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未检科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证据收集及时全面,案件很快移送市院审查起诉,在最短时间内校园恢复了安全良好有序的学习环境。多次对学校、教体局、公安局等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监督弥补管理漏洞,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着力促进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开展犯罪预防工作。除了唇枪舌战的指控犯罪,作为未检检察官,也需要成为“知心妈妈”的素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放下严肃的外表,和孩子们打成一片,通过多种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以期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的心中生根发芽。年初,刘xx同志带领二十余名女检察官奔赴偏远的平民乡,为留守贫困孩子送去文具书包棉衣等学习生活用品,建立检察官一对一帮扶措施。开学季,印制了小学生安全防范小手册给留守儿童进行专题普法活动。今年九月联合院里多部门,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进学校”活动,给全县中小学生上一堂法治课。专门制作了“拒绝校园欺凌,护航青春成长”,“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为主题的移动展板在各中学校展出。印制了五万份《xx县人民检察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告家长书》在学校、社区、乡村发放,增强家长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工作之余,她埋头伏案,笔耕不辍,撰写的《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制度之探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可行性之探索》等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