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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廉政工作调查报告

作者:邓勇 来源:网络 时间:2019-01-29 阅读: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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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廉政工作调查报告

精准扶贫工作领域存在哪些风险?如何防控?今年我参加了两次为期4个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通过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我认为可以大致归纳为在“三个精准”方面存在风险、在“三个保障”方面存在风险、在工作作风和反腐败方面存在风险、在落实“两个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方面存在风险。

一、调查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基本情况

两次巡察共两县三个乡镇,xx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xx个自然村,辖区xx平方公里,共有人口xx万人。目前,有建档立卡贫困户xx户,xx人。所巡察14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xx户,xx人,目前尚未脱贫xx户,xx人。201年出列3个村,2017年出列xx个村,2018年拟出列个村。

近年来两县三镇党委、政府立足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工作,加强“双基”建设,脱贫攻坚工作凸显出新亮点。以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全面提升脱贫质量,脱贫工作成效显著。

一、脱贫攻坚工作风险点表现形式

(一)“三个精准”方面存在风险

1、个别扶贫对象识别不够精准。

(1)存在错评现象。如某村低保贫困户李某,201年建档立卡2人,201享受退伍补助xx元,201年xx元,2017年xx元,收入超过贫困人口标准;二是存在未整户纳入现象。如某村贫困户杨某,201年建档立卡2人,该户一直以来与长子杨某某吃住在一起,生活开支由杨某某承担,杨某某现有xx口人;三是存在动态调整不及时现象。如某村贫困户韩某,妻子秦某某于2017年3月去世,未核减。

(2)帮扶措施不够精准。帮扶实行大水漫灌,没能精准施策,对部分无养殖能力的贫困户仍实行特色养殖措施,如某村五保贫困户蔡某,92岁,2017年月特色养殖养羊只,补助xx元,因无劳动能力给女儿养,年底只羊全部死亡。

(3)脱贫成效不够精准。一是有个别村干部填报贫困户收入数据不实,导致贫困户对帮扶成效不认可。如某村宋某某,201年,村干部为了让该户达到脱贫标准,私自在扶贫手册中虚填务工收入200元,户上不认可,实际该户201年没有务工。二是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不健全。贫困户脱贫后,由于个别村干部入户了解不够,对部分脱贫户当前境况了解不及时,个别贫困户因病因事故容易造成返贫,返贫防控措施薄弱。某村贫困户钟某某,201年脱贫,建档立卡3人,钟某某患脑梗并发症年,丧失劳动能力,女儿明艳患精神病,目前残疾证尚未办好,长子在外打工收入微薄,无法负担家庭开支,次子xx在监狱服刑,极容易造成返贫。

(二)落实“三个保障”方面存在风险

1、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1)危房建设存在质量缺陷。部分危房改造新建和修缮后仍出现漏雨、开裂等现象。某村贫困户赵某某,2017年危改新建房屋出现两处开裂,补助3万元。

(2)危房改造建设不规范。某镇8个贫困村危房改造鉴定、验收均由乡镇、村负责,县住建部门未主办。通过查看8个村的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可以看出,危房改造鉴定表、验收表未设计县住建部门印章,由镇有关部门、镇书记镇长签字。

(3)部门监管指导不力。某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村危房改造重要性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监管不细致不到位。对于危房改造交给镇村进行危房鉴定,委托镇村进行验收,而本单位对于危房改造竣工只是进行抽查验收。

(4)施工单位建设危房没有资质。某村贫困户段某某、王某危房改造建筑施工队建房资质证书于2017年7月颁发,而他们新建房屋2017年月通过验收,可见该房施工队建房时无资质。

2、教育政策落实有偏差。

(1)教育资助未按规定发放。由于对贫困户子女入学情况摸排不够精确,导致部分贫困户子女上学未得到教育补助。201年以来,某镇中心学校存在教育资助落实不到位现象,导致部分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的教育补助却未享受。调查发现部分贫困户子女2017年教育补助漏发。如2017年春季,某中心学校存在省外就读的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未享受教育补助、某镇中心学校存在县外就读的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未享受教育补助。

(2)教育资助发放中履职不到位。有发放打错卡现象。如某村贫困户郝某某,家中无在校学生,2017年8月10日教育扶贫打卡200元。

3、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1)健康扶贫工作宣传不到位。某镇部分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贫困户对“31、180”等健康脱贫政策不熟悉。如某村贫困患者徐某诊断“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支架植入术后”,因为不知晓“180”医疗扶贫政策,平时买药都是在药店,导致其家庭没有能够享受“180”综合医疗保障政策。

(2)存在违规向贫困户收取住院押金现象。如某村贫困户赵某某,于2017年12月脱贫,2017年月30日,因病在某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赵某某向医院提供了贫困户医疗服务证。但某县人民医院还在住院期间让其在门诊缴纳了xx元的预付金。

(3)签约医生未按要求履职尽责。健康扶贫签约医生服务手册填写不实。如某村贫困户杨某某,女儿杨某某平、孙子杨某某常年在外,过年未回,医生签约服务手册上仍有服务记录录。

(4)慢性病患者未办理慢性病卡。如某村贫困户韩某某,妻子明某某梗引起偏瘫,至今未办理慢性病卡。

(三)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和腐败现象。

1、扶贫工作作风不实。

(1)扶贫工作队工作日志过于简单。某村驻村工作队队员杨某,扶贫日志走访记录敷衍了事。2018年3月有7天扶贫日志仅记录“今日在村部”;3月23日记录“今天逢会,到群众多的地方去听听民情”。

(2)个别帮扶人责任人思想认识不足,帮扶流于形式。帮扶工作存在帮扶连心卡无帮扶记录、帮扶人入户少、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如某村贫困户徐某某,2017年至2018年月帮扶人刘某没有给贫困户留联系电话,刘某只填扶贫手册没有为贫困户提供有效帮扶服务。

(3)扶贫业务工作不扎实。村干部、村扶贫专干更换频繁,导致扶贫基础工作脱节。存在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现象;“一户一档”错误频繁,普遍存在扶贫手册和收入核算表错记、漏记、不一致等情况。

2、个别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用权,吃拿卡要。

(1)个别村干部违规用低保抵工钱。2013年1月,某村某庄修桥修路时,时任村干部王某某找到贫困户赵某某、董某某等人参与务工建设,赵某某、董某某分别应获得务工收入700元、00元,后因群众修路资金没有筹上来,其二人工资一直拖欠。201年4月,在未经村评议情况下,原某村聘用干部赵某某为赵某某办理二类低保2人,至2018年7月共获得低保金额14700元,其中给了董某某xx元。

(2)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群众五保补助金。2011年7月至2017年月,原某某村村委会委员马某某让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将五保户李某某的五保补助金打到自己的粮补卡上,共取走李某某五保补助金xx元,至今没给李某某。另外,201年7月,马某某以找人帮李某某进行危房改造为由,向李某某索要00元请客费用。

(四)落实“两个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方面存在风险

1、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某些乡镇党委在落实整改上级脱贫攻坚检查存在问题时,只是对原有问题进行整改,而未做到举一反三,在此次巡察中仍然发现类似问题。比如扶贫攻坚基础工作错漏现象,精准识别不准现象等。

2、纪委监督责任不到位。巡察发现个别乡镇纪委存在党委布置扶贫工作监督措施未能同步跟进,导致该项扶贫工作仍然出现不同程度问题。

3、个别部门履职监管不到位

(1)危房改造监管存在问题。

一是危房改造存在质量缺陷。某村某庄贫困户单某某2017年9月危改修缮,补助xx元,修缮验收后,现又出现两处开裂;某村某庄贫困户赵某某2017年危改新建房屋,经验收后,现又出现一处开裂;某村水某某2017年危改新建房屋出现两处开裂、一处漏雨、地坪开裂,建设明显不合格。

二是危改修缮资金未按规定使用。如某村贫困户赵某,2017年申请危房修缮,补助xx元,只花了xx元,剩余xx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三是危房改造未按规定审批验收。部分危房改造协议书,乡镇未签署姓名和日期。危房改造审核、审批表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未签审批意见。危房改造鉴定表、验收表没有县住建部门印章,由镇有关部门、镇书记镇长签字。某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管不细致不到位,对于危房改造交给镇村进行危房鉴定,委托镇村进行验收,而本单位对于危房改造竣工只是进行抽查验收。

(2)贫困户精准识别未尽职尽责。某镇扶贫办对群众举报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没有认真调查,审核把关不严,未对不符合的贫困户及时清退。某村低保贫困户李某某,2013年纳入贫困户,但其在2014年至2018年间享受遗属补助,其中2014年每月xx元,收入超过贫困人口标准。其次子马某,在临泉县公安局工作,家属马某某在某县一中任教。另外,李某某有两个户口,农村户口用于办理农村低保,城镇户口用于办理遗属补助。该户纳入贫困户后,群众多次举报,但某镇党委通过联合调查,仍确认该户符合贫困户条件。按照有关规定,贫困户家中直系亲属享受财政工资的,不参加贫困户评选。

三、措施及建议

(一)防范“三个精准”风险。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识别和施策环节,精准的内涵和要求也不尽一样。前者更注重执行的精确性,就是要把“不清不楚”变成“一清二楚”。后者则要提升政策的含金量以及干部作为的主动性,以问题为导向,缺啥补啥。只有因地制宜,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精准扶贫新路径,才能让每一个贫困家庭都感受到扶持的温暖,不在全面小康的路上掉队。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分类因人施策,分析研判脱贫成效,精准安排项目资金,提高贫困户增收增效。

2、加强“三个精准”监督检查。坚持监督跟着三个精准走的办法,由纪检监察、扶贫部门负责,对三个精准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精准到位。

3、进一步明确“三个精准”有关规定及责任追究。加大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工作,严格“三个精准”等申报,坚决杜绝“优亲厚友”,严格资格审查和监管。加强三个精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违反扶贫廉洁要求的行为和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防范“三个保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工作程序。

1、严格监管危房改造工作程序。落实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查、县审批、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工作程序,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全程监管,让贫困户危房应改尽改,都能有一个温暖的家。

2、严守教育扶贫工作制度。进行细致经常性摸排,县乡村三级联动,确保贫困户子女入学都能及时足额得到教育资助。力求精确,摸清每一个贫困户子女入学状况,做到基本情况精确,卡号精确,打卡及时无误。

3、严格健康扶贫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健康扶贫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体系制度,规范贫困人口家庭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县乡卫生部门联合监管,入户调查,经常考核,完善服务,奖罚分明。在健康扶贫中因工作不严不实,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惩腐败。

1、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严格的扶贫干部工作考核制度,对扶贫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作风、工作成效进行督查,真诚关心扶贫干部的生活工作,对于工作突出,表现优秀的干部,提拔重用,对于不负责任,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扶贫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坚决处理。坚决杜绝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做假现象。

2、严惩腐败。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工程,也是深得民心的德政工程。但实施过程中由于涉及面宽,工作量大,资金使用多,项目分布广,利益平衡难度大,不确定因素多,各种风险也蕴含其中。稍有不慎,防控不力,就会影响精准扶贫实效,甚至可能会演化为党风廉洁建设风险;基层干部承担精准扶贫相关的工作责任,因而也极易转变为职务犯罪风险。随着扶贫攻坚进入决战时期,扶贫资金不断增多,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各项工作深入推进,精准扶贫领域的风险也必然凸显。越是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越要关注和防控精准扶贫领域风险,使大家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敢干事、干好事的同时不出事。对于在扶贫工作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责任缺失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严格工作责任。

1、乡镇党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防止形式主义,扶真贫、真扶贫,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要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开展督查巡查,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要及时跟踪国家政策的变化,并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将扶贫工作纳入政务公开范畴,将所有扶贫计划直至款项全部向社会公开,扶贫资金用在什么地方,必须通过相关平台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监督。严格落实各级检查、巡察问题整改,明确责任,举一反三,一改到底。

2、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全程跟进,全程监督,有疑必查,违纪必究,对于扶贫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处理到位。 

3、职能部门监管要严格履职尽责。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工作任务繁重,投入资金巨大,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制度,严把廉政关口,做到能做事,做成事,不出事。

五、四点建议

扶贫当先扶志。没有脱贫志向,再多扶贫资金也只能管一时,不能管长久。好的政策和制度,不只是解贫困群众一时之困,还要让他们看到凭自己的努力站稳脚跟的希望。好日子是干出来的,牢牢记住这一点,拿出滴水穿石的斗志和韧劲,找到精准扶贫的路径,才能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对政府来说,不仅要走出“扶贫等于救济慈善”的误区,还要支持群众探索创新扶贫方式方法;不仅要帮贫困群众解近忧,还要为他们想长远。贫困群众最缺的是文化和技能,要有针对性地送政策和知识下乡,送技能上门,增强其发展生产、转移就业的能力;贫困群众有需求的扶贫项目,要创造条件、支持发展。

科学谋划考核指标。考核是工作的指挥棒,考核指标是否科学,指向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工作推进方向。脱贫攻坚要求突出精准,做到因村施策、因户施策乃至因人施策。因此难以用一个标准衡扶贫工作成效。而个别地方考核却是“一把尺子量到底”,这样难免造成考核指标错位。对于考核者来说,最直接、最容易量化的方式就是档案资料,因此个别地方对档案资料列出了大量清单,表面上看考核很细,但实际上也助长了资料档案脱贫,拍照作秀扶贫的不良风气。一线扶贫干部为了顺利通过考核,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做资料,从而分散了帮扶精力。脱贫攻坚考核也需在“精准”上下“绣花”功夫,探索差异化、更合理的考核方式方法。

一心为了群众。在脱贫攻坚中,要警惕脱离群众的几种表现:有的党员干部不善于和群众“打交道”,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说话群众听不懂,不相信,坐不到一个板凳上。有的领导干部不注重工作方法,违反群众意愿,强行推行脱贫项目,导致“费力不讨好”。有的党员干部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外行指挥内行”,违反生产规律发展产业,浪费时间资源,导致群众不信任等。脱贫攻坚根本上还是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才能起到“造血”的作用。

提升能力素质。脱贫攻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线干部具备做群众工作,争取落实项目,发展产业等综合能力素质。但在脱贫战线上,干部的能力素质是参差不齐的。抓好脱贫攻坚工作,还是要抓住“干部”这个关键,要注重培训提能,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需要,提供针对性培训。要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检验干部能力的“试金石”,锻炼干部能力的“演兵场”,在脱贫攻坚一线发现干部、培养干部、选拔干部,打造一支有决心、有能力、有担当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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