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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另类比喻说法作文1100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3-18 手机浏览

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有感篇1

星期天,我无意中发现了一篇《鲁迅爱书的故事》,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小的时候爱看书、爱抄书、爱买书、爱护书的好习惯,赞美了鲁迅对智慧的渴望与追求。文中最受我感动的,是鲁迅爱护书的部分:看书之前,先把桌子擦得一尘不染,把手洗的干干净净,做到脏着子上不放书,脏手也不翻书,所以,一本书看完,外表十分干净。我想了想自己,和鲁迅相比,差的太远了,有一次,老师让我们买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和妈妈要了十二元,买了回来,我一口气把它读完了,随手一扔,过了几天,同学向我借它,我却找不到了,当我看完了《鲁迅爱书的故事》后,我感到万分惭愧。

以后,我要向鲁迅学习,养成爱读书、爱买书、爱抄书、爱护书的好习惯。

鲁迅爱书的故事篇2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有种习俗,大人往往给孩子一点钱,叫做压岁钱。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五年级:无名英雄2

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有感(转载)篇3

鲁迅小时候很爱看书,对书念念不忘,梦寐以求。得到书后,他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惭愧之极了,我家里有一个大书柜,里面装着许多有意义的书。可我很少去碰那成千上百页的文著,我只是拿那些书来摆设。我每天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电视机前度过,我还不知道读书的重要性,还没有和书做朋友。但自从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每天和都会抽出一、两个小时出来看书。并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摘到一本本子里。以前,我写作文很吃力,想到脑子快爆炸,也想不出写什么好,但是自从我每天坚持摘抄好词好句,并且把它记住。到了写作文时,把它那优美的句子用到作文上。这样,我的作文内容文句就会既具体又优美了!

鲁迅先生收藏的书完整无缺。他每次去买书时,都会检查书是否有破烂,如果有破烂他就会去书店把书换一本好的。回到家,他还会把书用书套包起来,重新装订,这样书才能保存得更久。还有,鲁迅先生他从来“脏桌子不放书,脏手不翻书。”而我,记得三年级时,刚发下的来不一会儿就被我弄得书角都折了;到了学期末,书已经被我折腾得破烂不堪了。相比之下,我真是惭愧!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把我的藏书都保护得完好无缺,连一个翘起的书角也没有。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良多。我以后也要像鲁迅先生那样爱书如宝,同书做好朋友!

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有感篇4

今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着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小时侯是怎样爱书的。这篇文章使我对鲁迅又有了新的认识。

鲁迅在看书的时候,对自己要求特别严格。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的,看看手指脏不脏。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还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读到这里,我感到十分羞愧。因为,我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管这些。不管手指脏不脏,桌子脏不脏,随手拿起来就看,看完了就随手一扔,要用的时候就满房间找,把房间翻的乱七八糟的,读了这篇文章,我决心把这个坏习惯改掉。

从此以后,我知道了:一个人,不仅要爱读书、爱学习,还要懂得爱护书。

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有感篇5

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有感

今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着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小时侯是怎样爱书的。这篇文章使我对鲁迅又有了新的认识。

鲁迅在看书的时候,对自己要求特别严格。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的,看看手指脏不脏。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还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读到这里,我感到十分羞愧。因为,我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管这些。不管手指脏不脏,桌子脏不脏,随手拿起来就看,看完了就随手一扔,要用的时候就满房间找,把房间翻的乱七八糟的,读了这篇文章,我决心把这个坏习惯改掉。

从此以后,我知道了:一个人,不仅要爱读书、爱学习,还要懂得爱护书。

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有感篇6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书的另类比喻说法篇7

我爱吃,对食物也颇有研究,用我爱的食物来譬喻我爱的书,应该不会引起异议吧。

饭前开胃的酒和茶一定要有情致,比如说彼得·梅尔的《恋恋山城》,异域普罗旺斯的生活会给你带来新奇和梦想,于是胃口大开,举箸逡巡。

第一道主菜当推《基督山伯爵》。大仲马下笔千钧,如此恢弘的场面竟是这样从容不迫地在夕阳下的海边开场,结局又云淡风清,留下希望无限。这样的故事,有嚼头,像鸡翅一样够味。

我比较偏爱鲜蛋羹这样清淡的菜肴,所以下一份便是杨绛的《洗澡》。通常来说,我不太关心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杨绛先生是一个例外,她有足够的资本来展示作为单独一个人的自己,而不只是钱钟书的妻子。我喜欢《洗澡》里娓娓而述的风格,让我清楚地认识着一个时代。所以我爱读杨绛。

和鲜蛋羹一样平和的是青菜豆腐煲。就像卞之琳的《白螺壳》。这本书和作者的名字对我们这一代来说很陌生,偶尔有人会知道《断章》。而吸引我买下这本书的不是这首诗,只是《成长》里的第一句话:“种菊人为我们在春天里培养秋天。”顿觉清雅无限。

青菜豆腐虽平淡无奇,却可口益身。

有一道很有名的菜叫“佛跳墙”。用鲍鱼、海参……煨出来。我想这个名份给法布尔大师的巨着《昆虫记》“观照生命书系”,再恰当不过。如果你还在爱这个世界,就一定要去读法布尔。他用毕生的心血给我们留下这样一笔至甘至饴的财富,我们没有理由也没有勇气拒绝。读过法布尔,你就要好好地去敬畏生命,热爱自然,要不,你就是一个把鱼翅当粉丝的傻瓜。

《苏菲的世界》作为主食,应该是一只加料的汉堡。我第一次发现哲学可以这样有趣地去学,就像在汉堡的沙拉酱之前我只知道白色流体是甜奶油。很聪明的苏菲和更聪明的席德牵着我去做一个很开心的游戏,这个游戏关于世界关于人类,没有结局和胜负,但我却明明得到了很多。这世界不像我们想的那么简单也没有我们害怕的那么复杂,像极了一只似满溢的汉堡,揭开面包,只是生菜沙拉和鸡块而已。

收场的鲜蔬菜虽小小一盒,分量却足。一部《诗经》,一卷《千字文》,从“关关”的鸟叫到天玄而地黄的色彩,琅琅的音韵缠绵着历史,每一种声音都那么和谐悦耳。鲜蔬汤是要慢慢啜的,古文是要用心来读的。

最后的甜点是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我喜欢意大利,自然也喜欢这一本风靡全世界近百年的意大利教育手册,黑眼睛的小学男生安利柯认真地记着他的日记,感觉如同面对一份来自佛罗伦萨的冰淇淋,每一圈花饰每一个点缀都倾注着亚米契斯的心血。和甜点相伴的张晓风的散文,是那种壶里煮出来的咖啡。久违的香气温馨着每一颗至纯的心灵,使人不饮也醉。

这番盛宴的内容,其实也只是我书架上的一串书单而已。只是不知道,这餐力作的佳肴,你要用怎样的心境来接受它们。

让我们收拾好心情,且从从容容地读书罢。

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有感篇8

“书籍是幼年人的导师,是老年人的护士……。。”这是柯里叶尔的一句名言。今天,我读得这个故事就和这句名言有关,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作《鲁迅爱书的故事》。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把书看做宝贝一样,表现在爱买书,爱抄书。我从三个成语中看到了鲁迅的爱书,他的保姆长妈妈给他买了《山海经》,他欣喜若狂了;爱买书的他收到的压岁钱后总不舍得花,要攒起来买书看。他看了许多书后得益匪浅;他看书认真,牢记知识所以经久不忘。

爱看书,所以他得到的知识很多。爱抄书,抄书使他得益匪浅,经久不忘,记忆力相当好。他更会爱护书,买回来的书先检查有无损坏,如果有他就拿去换,他还准备了一个箱子,里面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他在1912年至1939年已经有9000多册藏书了,他收藏书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我平常有一个缺点,就是不经常看书,不喜欢看书,所以导致我平常写作时,没有精彩而又优美的语句。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些书,自从看了《三国演义》以后,特别喜欢读书,觉得书是我的好朋友,很想和书一起长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多读书,才能学习进步,生活进步,……样样都进步。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9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篇10

鲁迅先生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当做宝贝一样。

在进三味书屋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方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眼睛的怪物……可惜一直找不到了。这么一本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这可把他的保姆长妈妈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他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的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了起来,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有种习俗,大人往往给孩子一点钱,叫做压岁钱。鲁迅得到这些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过抄很多书,显然,抄书是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非常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帐统计,从1912年至1936年,就有9000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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