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1200字
这真的让我着迷
她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一举步一转身,让我真的着迷,不禁赞叹东方女子那独特的美。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轻风细雨中,几位身着素雅旗袍的女子,撑着油纸伞穿梭在江南小巷中,一举步一转身,不疾不徐,恍若隔世的一群仙子。灰瓦白墙,烟柳画桥,小桥流水之间,仿佛一呼一吸都溢着江南的如水气韵。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一家人来到江南小镇。烟雨朦胧,少了摩肩接踵的人流,雨滴落在伞上,那柔和的雨,让整个江南小镇仿佛披了一层神秘的白色纱衣。走着走着,太奶奶驻足在一家旗袍店门前。走进旗袍店,里面的旗袍手工精致,仿佛是描绘在女子身上的丹青油彩,一袭古典,汩汩溢出。“这肯定不是工厂粗糙的技术赶出来的,一针一线都那么精巧。”太奶奶摩挲着旗袍轻轻说道。她选了一件和丁香一样颜色的旗袍换上,手上戴着翠绿色的玉镯,长长的旗袍齐着脚面,穿一双黑色的皮鞋,虽然太奶奶年事已高,但那古朴典雅的气质,仿佛使我看到民国时期东方女子独特的美。
太奶奶是那时候的新潮女子,识文断字,算得上是有思想、见过世面的人。她说她曾读过张爱玲的书,喜欢她的文字,喜欢她穿旗袍的样子,一股岁月沉香的味道从中溢出。在张爱玲的小说中,旗袍无疑是不可替代的主角,《半生缘》中曼桢穿的是浅粉色的旗袍,曼璐穿的是苹果绿软缎长旗袍;《封锁》里的吴翠远穿的是一件白洋纱旗袍;《倾城之恋》里白流苏穿的是月白蝉翼纱旗袍。每个女主角都有属于自己特质的旗袍,而张爱玲本人对旗袍的爱更是深沉。我依稀记得白落梅曾这样形容过张爱玲:“穿一件旧色却华丽的旗袍,昂着高贵的头,孤傲又漠然地看着风尘往来。”1995年张爱玲在家中去世,在这个旗袍已然退出的时代,她身穿的仍是赭红色的旗袍,安静而优雅地走完一生。“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历史就像一场散去的戏,张爱玲让旗袍有了灵魂。
“这样穿好看吗?”太奶奶摆弄着自己的旗袍。“好看极了!”我一边鼓掌一边说道。太奶奶对我说她年轻时有一个梦想,梦想着有朝一日来到这儿,身着旗袍,手拿折扇,温婉地走在烟雨朦胧的青石板路上。她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一举步一转身,让我真的着迷,不禁赞叹东方女子那独特的美。
三四月的江南,春雨不紧不慢,疏密相间,轻柔似母亲之手,缠绵似微风飘逸,轻抚浸润着山山水水。雨停了,雨露如轻歌曼舞的姑娘在花草叶间跳舞,阳光出来一照,露珠变为水汽,如若仙女一般轻烟缭绕升向天空。两岸的房舍鳞次栉比,倒映在清澈的河水中,泛着熠熠的微光。古朴而神秘的气息缠绵在悠长的古镇里,带着墨香的笔锋将这个“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的地方绘声绘色地描摹在画卷上。蓦地,我闭上了双眼,这般旖旎的风光直叫人想到“树林阻翳:鸣声下”的美好,直叫人想象太奶奶年轻时,身着丁香色的旗袍,温婉地漫步在深巷中,空气中时而夹杂几股幽香,悠然沁鼻,让人心旷神怡,随风轻落几抹翩红,袅袅娜娜,美得飘然,让人着迷于其中。
旗袍,是东方女子独有的美,它承载着中国的女子心底对美的追求。着一袭旗袍,撑一把油纸伞,古朴典雅的气质让人着迷,更是女子心中最美的梦。
种花真让我着迷
种花真让我着迷
同学们,你们一定都有令你们着迷的事情吧!就拿我来说吧,种花最让我着迷。
那还是我上三年级时候的事了。有一天,学校发给每个班几颗郁金香的种子,让我们比赛看谁种的花最好看,王老师也发给我了一颗。我一拿到种子,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是,我看着这颗只有5厘米左右的小种子,将信将疑地想:就着黑色的、又不好看的种子,能长成一朵美丽的郁金香吗?
回到家后,我将它小心翼翼地放在了花盆里,又盖了一点土,铺在了它小小的“身子”上,只露出它的“头”,我再拿起杯子,从鱼缸里取了点水,浇在土上。一切大功告成!我捧着花盆,来到了阳台上,将盆轻轻地放在台子上,让它尽情地沐浴着阳光的温暖……
我每天给它浇水施肥,两个月过去了,渐渐地,渐渐地,我惊讶地发现一点绿色泛了出来,一天,两天,三天……绿色的茎越长越高,还长出了五片小叶子。每天中午一放学或是一写完作业,我都会静静地趴在阳台上,默默地看郁金香,我真想看看一颗不起眼的小黑种子,是怎么样长成一株30厘米高的郁金香的。
又过了一个星期,茎上竟然长出了一个黄色的小花苞呢!它就像一位害羞的小姑娘。最后,它一瓣一瓣的展开了花瓣,让人尽情地欣赏它。
两个多月的种花时间结束了,我种的花得了第一名,还在学校展览出来了呢!我可高兴了!这让我更有信心种好每一盆花。
今年春节,爸爸给我买了一瓶“风信子”,我也同样让它开出了一朵朵紫色的小花。这让我更有了成就感,喜欢上了种花。
种花让我着迷,但我觉得那一朵朵美丽的、让我有了成就感的花朵更让我着迷。
读名著让我着迷
我喜欢听故事,可是自从我上学以后,妈妈就不给我讲了,而是让我每星期去图书馆借书自己看。我总喜欢挑一些童话、小公主或者漫画之类的书看。妈妈建议我看一些名著,我才不喜欢呢,那些书又厚又重啥时能看完呢?
二年级暑假时,妈妈借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每天睡觉前妈妈都读一段给我听,渐渐地我被故事里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当鲁滨逊漂流到荒岛上时,我为他的命运担心极了。妈妈每天只读一小段,我等不及只好自己看,不认识的字就查字典。后来我知道鲁滨逊不仅顽强的生存下来,还解救了当地遇难的西班牙人。当他带着忠诚的“星期五”平安地回到自己的祖国时,已离家35年了。多年后,当鲁滨逊又一次出海经商,路经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水手和西班牙人都已安家繁衍生息。看完后,我不禁为他喝彩!事隔一年后,我又读了一遍《鲁滨逊漂流记》的原版,里面有一些更生动的细节令人回味。
那个暑假后,我就迷上了看名著。至今我大概看了二十多本,给我快乐最多的是《海底两万里》,那离奇的幻想让我晚上做梦都梦见我穿着潜水服行走在珊瑚礁中,飘来飘去的海带突然变成了一条条带鱼,多有意思啊!《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了解到黑奴的悲惨命运,当他被活活打死时,我伤心地哭了。看到他以前的小主人把他带走安葬,我又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
让我最长知识的书该是《中华上下五千年》了,妈妈在我床边贴上了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每看一段历史故事我和妈妈就尽量在地图上找到事情发生的地点,那种感觉就象坐“时光穿梭机”一样有趣!书看完了,一张中国地图在我记忆中也渐渐成形了。
最近我在看《绿山墙上的安妮》,安妮是一个可怜的小孤女,但她拥有极其丰富的想象力,她用美好的幻想充实自己的精神世界,她快乐上进的心态最终让她成为了一个优秀、善良的人,并拥有了自己幸福的生活。我希望自己能像她一样拥有极强的表达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
我喜欢读名著,一本本名著就象一块块积淀下来的奶酪醇厚浓郁,让我着迷。
我,一个天生就喜爱音乐的女孩,对音乐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和执著。
不论是古典的还是现代的音乐,我都喜欢。古典的音乐,其实都很经典,听完让人回味无穷;而现代流行乐,可以让我们感受到一种青春的活力,所以,它很吸引年轻人。
没事儿的时候,我就放一些优美的曲子,然后躺在沙发上,什么都不做,就听音乐,这也挺好的。不过呢,在我疲惫的时候,大多都是听古典的音乐,因为那样能让我更加放松;在我高兴的时候,当然就听流行一点的了。在流行乐当中,我最钟爱摇滚乐,没办法,谁叫我也属于有点带野性的人呢?我就喜欢这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感觉,就当是爱同类吧,呵呵!
我还喜欢用音乐来表达我的情绪。
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会鬼使神差似的走到钢琴前坐下,将手放到琴键上,让那美妙醉人的音乐从我的指间流出。我陶醉在其中,忘掉了所有的忧愁,不知不觉,心情也好多了;当我心情很好的时候,我也会去弹琴,当然,这时候所弹的曲子节奏都很欢快,我要用这欢乐的音乐来表达出我内心的喜悦。爸爸妈妈常常都说,要想知道我的心情,听我弹出的曲调就知道了。的确,我很喜欢用琴声来表达我的情绪,心情不同,弹出的曲子也就不同。难过的时候我弹出的曲子不免带了点忧伤的味道;但在我快乐的时候,弹出的所有曲子都很明快,让人一听就明白我此时是多么的高兴。
我真幸运!我常常在心底对自己说。不是吗?我生在了这个音乐丰富的年代,可以听到自己想听的音乐,可以理解自己爱的音乐,可以随时弹出一两首令自己满意的曲子,生活真是太美好了!
有了音乐真好!为人们创作乐曲的音乐家们,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们现在怎么可能听到这些堪称经典的曲子?音乐,也是我们交流感情的一种方式。我不敢想像,要是这个世界上没有音乐,那该是多么的枯燥无味啊!没有音乐,就没有快乐,世界也就会死气沉沉的,毫无生气,音乐对我们来说真是太重要了!
我的世界就是用一个个音符,一支支乐曲组成的。我喜欢音乐,喜欢沉醉在里面,喜欢去理解它背后的故事,喜欢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听自己最爱的乐曲……总之,一切的一切,只要和音乐有关,我都愿意去感受、去理解、去实践。在我的体内,流淌着音乐的血液,我的每一寸肌肤都和音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拥有一对音乐的翅膀,带我飞到属于我的音乐天堂。
音乐啊音乐,你真让我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