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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规(精选4篇)

来源:网友 时间:2023-08-12 手机浏览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规 篇1

附件1

2017上海学校德育研究课题指南

第一部分 德育理论课题的选题要求及参考题目

一、关于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总书记在5月17日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必须牢牢把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个灵魂。如何坚持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构建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如何把握好“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如何从哲学社会科学的角度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马克思主义理论如何在人才培育、学术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协同推进,进而形成既有科学性、又有可行性的综合发展体系?如何有效构建教育体系,利用教育载体,设计教育路径,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研究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已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课题。如何挖掘和梳理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德育元素?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元素融入学校思政理论课教材中?融入职业生涯和心理健康教育中?融入到学生的核心素养的培育中?如何把传统文化节日活动纳入学校德育实践环节中?在大数据时代,如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培育,通过调整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以形成学校德育的有效工作平台和渠道?

三、关于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及其实施途径等研究 党的十八大明确“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国家有基于战略考量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学生(家长)也有自身成长和发展的教育诉求,如何把国家的主导意志和个体的诉求联系起来并进行有效融合,学校的作用至关重要,而作为学校的教师和管理者,更是重要角色。如何理解“立德树人”这个教育的根本任务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目标?如何在学校中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思政教育大格局?如何形成由学校、家庭、社会、学生组成的“四位一体”的育人机制?如何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加强学生法治意识与诚信教育体系研究?等等。

■ 参考题目:

1、“学科、学术、学生”为一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综合发展体系研究 2、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理论体系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协同育人研究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5、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目标研究

6、在教育综合改革纵深发展背景下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及机制研究 7、大数据时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8、关于现代“工匠精神”的培育研究

9、在依法治国视域下学生综合/核心素质培育框架、实施途径及评价机制研究 10、新高考背景下高中生生涯辅导的理论基础与实施路径探究 11、校内外合力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基本理论研究

第二部分 德育决策咨文的选题要求

1、高校宣传干部发展状况调查研究

【研究要点】调查总结上海市高校宣传干部的个人能力素质、发展情况及面临的困境问题。探讨分析上海市高校宣传干部队伍的发展方向,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管理机制等。

【成果形成】《高校宣传干部生存发展状况调查研究报告》

2、上海教育系统校内宣传渠道建设研究

【研究要点】总结和研究上海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内宣传渠道方面的整体状况、存在问题、新的挑战和机遇,探讨上海教育系统校内宣传渠道建设的现实意义、整体布局、途径方法、管理机制等。

【成果形式】草拟《关于加强上海教育系统校内宣传渠道建设的实施意见》

3、高校宣传文化传播力研究

【研究要点】总结上海市高校宣传文化传播现状及规律,分析存在的实际问题。探讨提高上海市高校宣传文化传播力的途径措施和长效机制等。【成果形成】《高校宣传文化传播力研究报告》

4、上海高校与“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现状及对策研究

【研究要点】分析和研究“一带一路”战略为上海高校开展文化交流提供的新机遇和挑战,探索上海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的现状、特点和趋势,提出上海高校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文化交流的建设性意见。

【成果形式】草拟《上海与“一带一路”国家高校文化交流的对策研究》

5、校史文化育人功能与路径研究

【研究要点】研究上海学校校史文化育人作用发挥的意义、现状和存在问题,归纳总结校史文化内涵,分析校史文化的育人功能,结合上海学校实际,研究如何拓展校史文化的宣传渠道,研究开展校史文化教育活动等的路径和具体策略。【成果形式】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史文化育人工作的意见》 6、慈善文化与人文道德建设的关联研究

【研究背景与要求】2016年3月《慈善法》获通过,9月1日将正式实行。该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公民慈善意识。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分析研究慈善的内涵及本质以及与人文道德建设的关联,探索慈善文化进学校的途径,结合学校道德实践的平台,整合学校慈善/公益/志愿者活动。同时,结合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要求,研究从身边小事做起,培育慈善意识,推进道德实践,增强社会责任感等的载体与渠道。

【成果形式】草拟《“慈善文化进学校”实施方案》或撰写专题论文一篇

7、新媒体环境下上海教育系统新闻舆情评估体系研究

【研究要点】紧密围绕新媒体发展的环境,结合上海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研究建立上海教育系统新闻舆情评估体系的框架,包括:教育舆情的评估标准、评估的指标体系、评估的操作体系等。重点探讨通过互联网、大数据进行教育舆情效果评估的可操作方法以及定期评估的产品化机制。【成果形式】草拟《上海教育新闻宣传及舆情评估体系》

8、上海民办高校加强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工作研究

【研究要点】学习贯彻中央59号文以及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结合上海民办高校宣传工作特点,分析存在的瓶颈和困难,就加强新形势下上海民办高校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建议。

【成果形式】草拟《关于加强上海民办高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

9、上海高校易班工作站工作机制研究

【研究要点】总结上海高校易班工作站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和挑战,研究网络信息化时代学生网络思政的新特点和新要求,探讨如何理顺机制,加强高校易班工作站建设,提出高校校园资源融合和队伍联动建设的有效途径。【成果形式】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易班工作站的意见》

10、上海教育系统网络舆情协作机制建设研究

【研究要点】为探索建立网络舆情工作的协作机制,完善网络舆情管理工作体系,本课题拟在分析上海教育系统网络舆情工作现状、特点、规律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探索建立上海教育系统网络舆情协作机制,在中观层面探索网络文化研究室等平台的运行机制,微观层面完善上海教育系统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应对及处置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形成上海教育系统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成果形式】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教育系统网络舆情协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在上海高校中建立网络文化研究室的实施意见》

11、发挥网络意见领袖舆情引导功能的机制研究

【研究要点】网络意见领袖中的个人和组织的立场、观点和行为,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舆情传播的导向。因此,开展涉及网络意见领袖的统战工作,对网络舆情管理和引导具有重要意义。本课题在分析上海教育的网络意见领袖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发挥网络意见领袖舆情引导功能的长效机制。

【成果形式】草拟《关于进一步发挥网络意见领袖的教育网络舆情引导功能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案例集。

12、上海校园新媒体运行管理体系建构研究

【研究要点】随着互联网新媒体的发展,上海校园新媒体也取得长足的发展,并在广大师生中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但监测发现,很多校园自媒体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管理部门不明、指导老师缺位、发文把关不严、舆论导向错误等问题。本课题在研究上海高校校园新媒体的现状、分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对如何加强校园新媒体的运行管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成果形式】《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上海校园新媒体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

13、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报告

【研究要点】:贯彻中宣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梳理总结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状况、特征。

【成果形成】:草拟《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报告》

14、2017年上海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报告 【研究要点】:注重政治性、时代性、创新性和科学性,全面展示上海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展及当代大学生精神面貌,梳理本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方针,总结新经验,选取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未来发展提出决策建议。

【成果形成】:草拟《上海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报告》

15、上海高校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研究

【研究要点】: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分析梳理上海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现状、经验与存在困境,立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改革,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上海高校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提出对策建议。

【成果形成】: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上海高校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16、危机事件应对中的高校辅导员情绪管理研究

【研究要点】:梳理上海高校辅导员应对相关危机事件典型案例,分析上海高校辅导员在相关危机事件应对中的情绪状况及相关情绪形成的原因,研究构建上海高校辅导员在危机事件应对中的情绪管理举措,探讨具有上海特色的高校辅导员危机事件应对管理机制和办法。

【成果形式】:草拟《危机事件应对中的上海高校辅导员情绪管理手册》

17、大学生主题班会设计策略与技巧研究

【研究要点】:主题班会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直接影响班级的建设和发展。分析目前组织开展大学生主题班会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探讨开展主题班会设计应具备哪些要素、设计策略和技巧,创新性地开展主题班会。【成果形式】:草拟《高校辅导员主题班会设计办法》

18、上海中小学德育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研究

【研究要点】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健全学校德育教师社会实践管理方式,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拓展实践教学形式,建设一批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注重总结社会实践考察成果,推动学校德育教师实践教学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提升学校德育教师综合素养。【成果形式】 草拟《上海中小学德育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决策咨询报告》

19、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志愿服务(公益劳动)认定标准及实施研究

【研究要点】:通过文献研究、调查研究、实证研究,在同步跟进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开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本市中职校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现状和问题,研究制订本市中职校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认定标准,以及根据认定标准进行实施的工作机制、方法。

【成果形成】:草拟《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志愿服务(公益劳动)认定标准》

33、上海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现状研究

【研究要点】针对全市高校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育的现状进行调研,结合对学生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的动机、需求、信念等的调研和分析,提出加强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成果形式】草拟《关于加强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

25、上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研究要点】调研梳理上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在工作效能、专业成长等方面的现状,结合当前队伍培育培养机制的现状研究,根据时代发展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要求,提出改进和加强上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培养的建议。

【成果形式】草拟《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26、上海高校研究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教育对策研究

【研究要点】针对高校研究生群体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当前高校研究生心理健康水平、问题、特点及对心理健康教育的需求,提出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成果形式】草拟《关于加强上海高校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27、2017上海学校德育研究课题数据库建设

【研究重点】(1)每年相关数据的收集、甄别和分类等方法研究;(2)检索、复合查询、自动筛选、简单分析等功能的升级路径探索;(3)设计相关文本资料(如《成果摘要》等)的输入、查询功能;(4)相关资料的下载、格式转换和打印等功能的实现和维护等。【成果形式】草拟《上海学校德育研究课题库建设及维护方案》

28、2017上海德育研究专家库建设

【研究重点】(1)设计“专家相关信息征询表”;以实现后期字段及关键词的设置;(2)实现相关数据的收集、分类和输入功能;(3)设计专家与曾参与的研究、评审的课题和取得的科研成果间的匹配检索和复合查询功能;(4)相关资料的下载、格式转换和打印等功能的实现和维护等。

【成果形式】草拟《上海学校德育研究专家库建设及维护方案》

29、2017高校德育科研动态及前瞻性研究

【研究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研究中;在如何从哲学社会科学的角度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提高的实效性的研究中;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思政教育理论课建设中;在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大学生日常思政工作中,在有效构建教育体系,利用教育载体,设计教育路径的探索中广泛搜寻、收集、梳理国内外的研究和实践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等,努力把握研究动态,预测研究前沿及其发展趋势等。

【成果形式】草拟《高校德育科研动态研究报告》

30、新疆内派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研究重点】调研新疆内派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队伍现状,研究新疆内派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包括培训机制、科研工作机制、定期交流和工作总结等机制。

【成果形式】草拟《关于新疆内派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第三部分 德育实践类课题选题参考

(一)新闻宣传与文明文化等实践类课题选题参考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和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和任务,突出大局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创新教育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容体系、制度体系和路径方法等。研究在构建教育系统大宣传格局,推动流程再造,增强教育新闻宣传工作传播力、影响力和感染力方面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等,包括:新闻宣传联动机制、长效机制的构建和完善;新闻宣传的案例分析;新闻宣传专家智库和评论员建设;教育新媒体群建设;教育舆情事件的分析和应对;师生媒介素养的提升等。研究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新要求,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练与培养学校精神,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区和辐射源。

(二)高校德育实践类课题选题参考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聚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提炼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带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学理研究提供简要解答,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问题要紧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和教学重点,表述力求准确、具体、简练。学理研究要重点分析问题的不同表述和实质。问题解答需说明该问题涉及哪门课程或者哪几门课程哪部分内容和章节的教学,尤其鼓励研究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并提供解答问题所需要的支撑材料、延伸材料(含音像资料、相关文献、典型材料等)的目录。问题解答要体现科学性,阐释问题深入透彻,数据翔实,以理服人;体现针对性,直奔主题;体现生动性,文风朴实,可读性强,有利于在教学中推广使用。

[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围绕高校辅导员九个职业功能,聚焦职业能力发展,重点研究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体系建设的策略与举措,促进辅导员专业化、专家化建设的思路与方法;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研究在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重研究大学生日常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的思路和方法;围绕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重针对当代大学生时代特质、群体特征,重点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引导、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研究。

(三)普教德育实践类课题选题参考

从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和认知规律出发,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一体化设计为工作理念,聚焦当前德育工作的难点和瓶颈问题,重点在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建班育人、管理育人、生涯规划指导、网络德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提升的方法和策略创新,以及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等德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和探索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研究成果。

(四)中职德育实践类课题选题参考

从中职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出发,围绕“准社会人”、“准职业人”的培养,聚焦当前中职德育工作的难点和瓶颈问题,重点探索如何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职业教育全过程,在德育课建设、实训实习等实践育人功能发挥、生涯规划辅导、心理健康教育,德育队伍建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网络德育、企业文化融入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和探索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研究成果。

(五)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类课题选题参考

高校侧重于心理健康教育与体育、卫生及相关社会资源的协同机制研究,心理健康教育本土化的实践与探索,辅导员工作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研究,校园文化建设与心理健康教育,当代大学生心理行为特点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如大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的需求及其特点研究、心理健康教育与学业辅导、信息化与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多元文化及后现代视角下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定人群或少数派群体的心理健康及其教育对策等。

(六)易班实践类课题选题参考

围绕易班在高校学生工作系统的实际应用情况,就加强易班资源建设、创建特色应用、创新班级和学生管理手段、繁荣网络文化等方面进行实践研究,内容和方向可参考《上海市易班建设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中的相关要求,同时,认真研究如何调动各校的特色资源(或优势学科),积极探索相关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积极保护和提升学校及大学生的创新创造积极性,努力推进易班的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规 篇2

中青年教师公派出国(境)选拔与管理办法

(试行)

(沪二工大人[2005]262号)

各学院(直属系)、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加快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加强学校公派出国人员的管理,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有关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选派原则

1、坚持“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使选派工作有利于学科专业建设,有利于加速培养学科专业带头人, 有利于学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2、重点支持重点学科建设、教学高地建设的人才培养,优先选派师德优良,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勇挑重担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3、实行“个人申请,部门推荐,专家评议,公开竞争,择优选拔,签约派出”的办法。

第二条 选派对象及要求

热爱祖国,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业务能力强,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骨干,近两个考核中获得过一次及以上的校级优秀或类似荣誉,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需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人员需在本校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在本校工作五年以上。2、选派审定时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足岁。

3、外语合格,或经历短期培训即能用外语进行有关学科、专业的学术交流。

4、身心健康,符合出国学习工作的规定标准。第三条 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可向学校人事处领取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学校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学校公派出国(境)人员审批表》,后递交所属部门。

2、所属部门推荐。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所属部门在《基层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将填好的《学校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学校公派出国(境)人员审批表》和《基层单位推荐意见表》以及两位同行专家推荐信一并报学校人事处。3、学校选拔。校党管人才办公室全体成员和外事办公室主任对申请者进行面试, 综合申请者材料、基层单位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信,以及面试结果,提出选拔意见,最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人事处根据校长办公会决定向被选定人员颁发《公派出国对外联系通知书》。

4、对外联系。纳入校际协议的公派出国项目,由学校外事办公室负责联系国外接收单位并通知出国人员。其他出国人员应在接到《公派出国对外联系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工作计划安排,自行联系国(境)外接收单位(超过期限未能成行者,公派留学资格将视为自动放弃),随后的公派出国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 资助经费范围及方式

1、学校公派出国(境)人员的护照费、签证费及本人自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至国际机场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由学校按规定支付。2、学校公派出国(境)人员的往返国际旅费(按实计)及在外生活费(按学校同意资助的时间范围)参照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规定由学校支付。

3、学校公派出国(境)人员出国前,学校先将公派出国(境)时段生活费的50%以人民币输入到公派出国(境)人员的银行卡中,待公派出国(境)人员回国到校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后,学校再将其余生活费以人民币输入到公派出国(境)人员的银行卡中。

4、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除生活费以外的费用,凭发票经人事处长签字,按学校财务规定到财务处报销。

第五条 公派出国(境)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1、学校公派出国(境)人员在规定的派出期限内,享受政府工资与补贴,停发学校自行制定的岗位津贴、补贴、奖金等。

2、在批准的延长期限内,只保留公职,不再享受政府工资与补贴。3、按期回国的公派出国(境)人员,从到校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之日起, 恢复执行学校自行制定的津贴、补贴与奖金。

4、在批准的延长期限内回国的公派出国(境)人员,从到校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之日起, 恢复执行学校自行制定的津贴、补贴与奖金,以及政府工资与补贴。

5、学校公派出国(境)人员停发或不再享受的各类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回国后不再补发。

第六条 回校报到

学校公派出国(境)人员按期(含经批准的延长期)回国后,须在两周内到人事处、外事办和所属部门报到,填写《回国人员登记表》,并将因公护照交外事办。第七条 管理与考核

1、公派出国(境)人员在出国前,必须与学校签订出国(境)协议,出国(境)机票一经确认,本人须将确切离境日期通知校人事处、外事办和所属部门。

2、公派出国(境)人员在出国前,所属部门领导应对其明确出国学习的目的、任务、并提出严格的要求,外事办公室负责对其进行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3、公派出国(境)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在两周内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向人事处、外事办和所属部门汇报情况一次,并告知境外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与学校保持联系;以后每两个月与人事处、外事办和所属部门联系一次,汇报工作、学习情况;回国后两周内向学校人事处、外事办和所属部门提交出国(境)书面小结,并由所属部门安排作专题报告和于规定的时间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相关的论文;以上要求均作为有关的考核内容。

4、公派出国(境)人员不得变更出国(境)国别、人员身份,一般不延长在外停留期限。自行变更出国(境)国别、人员身份或逾期不归者按聘用合同及出国(境)协议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5、如确因学习或工作需要,可在原定出国(境)期满前两个月内书面向人事处申请延期。延期最长时间为六个月,且只能申请一次。

第八条 其他

1、学校其他中青年骨干人员的公派出国(境)选拔与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行。

2005年12月26日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规 篇3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13 学年第2014学期《形势与政策》课程学习小结

姓名:学号:班级:成绩:

本学期的《形势与政策》课程,主要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当前经济形势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国家社会热点重点问题。其中,三中全会课程主要内容有:1、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2、贯彻全会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和重大举措。3、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当前经济形势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课程主要内容有:1、正确看待当前总体经济形势。2、保持经济合理增速具备有利条件。3、清醒认识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4、2014年我国经济将保持中高速平稳增长态势。5、准确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下面我就三中全会做个个人的小结: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总书记主持了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通过学习我们更加清楚的了解了:会议首次定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加明确强调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同等重要性;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特别提出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制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股票发行注册制度、权力清单制度、官邸制、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等等。这些重大突破,巩固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制度,丰富和完善了社会主义理论,对个人、社会、国家和世界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全会的改革目标明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当前中国面临的重大和紧迫问题作出系统改革部署,并指出,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该决议对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都做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但是同样的,在当前经济形势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学习中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尽管我国经济具备稳定增长的有利条件,可是经济增长动力依然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严重,地方政府债务水平持续上升,房地产市场扭曲,保障粮食安全难度加大,农民工用工荒与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状况并存,生态环境恶化、食品药品质量堪忧等突出问题仍没有缓解。作为代表着祖国下一代有知识的大学生,我们应该在学好个人专业知识的同时正确认识好我们国家的现状,多多了解那些和我们切身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我的梦,中国梦。为了国家的繁荣富强,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让我们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伟大事业。学会承担起我们的责任,在追求理想中,为国奋斗中,激扬无悔的青春!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规 篇4

西北工业大学校友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西北工业大学校友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xxx大学海南校友自愿参加的自发性、互助型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加强xxx大学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促进校友间信息交流及各种可能的协助与合作;团结广大校友共同为国家、为地方、为母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xxx大学校友总会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会址设在xxx。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为所属广大校友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或需求,提供相关信息和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团结校友,发挥校友会的力量,互勉互助,使校友在各行各业的事业更加发达,达到每位校友共同进步的目的。

(三)宣传介绍母校的发展状况,促进广大校友、校友所在地区与母校的交流与合作。

(四)宣传校友中的成功典型和先进事迹,弘扬先进,提供经验,相互借鉴,相互砥砺,共同发展。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一)个人会员 凡曾在xxx大学学习过的历届毕业生、肄业生(含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博士后、成人教育学生、自考生、职业技术教育生、进修生、外国留学生)和工作过的教师、干部、职工都是xxx大学的校友;承认本会章程的校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校友会批准。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关心东北财大的建设与发展,关心校友会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本会工作,承担本会委托的相关事项;

(五)根据可能积极为本会筹措经费。

(六)每年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xxx大学海南校友会新的一届理事会;

(三)听取和审议校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负责。

理事会敦请德高望重的学长、前辈出任名誉会长。

第十七条 理事会设立会长、秘书长、副会长、副秘书长等职位,会长兼任理事长,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至少一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或撤消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秘书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须经过2/3以上会员代表通过方可担任。

第二十二条 本会副会长通过校友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原则上毕业15年以上的校友经其本人同意、会长批准后均可担任副会长。理事会副会长成员从副会长名单中选举产生,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人员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条 副秘长由会长提名,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人员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秘书长及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四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2/3 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者,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五)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名秘书长以及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七)决定各职能部门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八)负责对各地及境外西北工业大学经管院校友会的联络工作及广大校友来琼的接待工作。

(九)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会长处理校友会日常工作、活动等各项事务。

(二)监督校友会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议校友会财务预、决算。

(三)监督、指导各副秘书长及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

第三十条 本会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辅助会长筹划校友会各项工作、活动等,维护校友会健康长久发展。

(二)分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促进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第三十一条 本会执行秘书使下列职权:

执行秘书长分设兼任财务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外联部部长,分别处理校友会的财务、宣传、组织、外联等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

(一)校友或社会的捐助;

(二)校友业余办学、科技开发、信息服务、基金管理、资本运营为本会提供的收入;

(三)会员每年的会费 校友会根据资金支出计划收取会费,原则上会员会费最低标准为100元/人/年,副会长及以上职位会费最低标准500元/人/年,不设上限。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每年定期向校友会公布财务收支明细。

第三十五条 本会会计由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

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通过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八条 本会因终止活动或解散等原因需要注销的,需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本会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1年5月28日在海口召开的xxx大学xx校 7

友会第一届校友代表大会通过,校友会成正式成立大会颁布。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西北工业大学校友会筹备组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