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职责简述(精选8篇)
教师岗位职责 篇1
1、幼儿师范或学前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
2、有幼儿园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英语基础者优先考虑;
3、有较强的业务水平、环创能力及教学经验;
4、具有良好的耐心,工作踏实,细致认真;
5、具有扎实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技能;
6、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耐心和爱心,热爱教育工作。
教师岗位职责 篇2
岗位要求:
1,按照学校的`课程体系要求,完成阅读与写作教学任务;
2,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工作,与学生家长保持顺畅沟通;
3,不断提高教学是水平和优质的服务质量,提高学员满意度和续班率。
岗位要求:
1文科相关专业毕业,良好的中文表达能力;
2热爱教学,喜欢孩子,愿意从事教学工作;
3责任心强,有耐心,积极,热情,虚心接受教学方法培训优先4热爱教育事业,一年以上教学经验者优先。
教师岗位职责 篇3
专注力老师7名
岗位职责:
1、根据测评结果,了解孩子专注力各项能力水平;
2、按照系统课程匹配方案备课(教具、教材准备);
3、实施训练,完成记录;
4、定期与家长沟通,反馈教学情况;
5、适时调整训练目标和训练方法;
6、专题报告或成功案例分享;
7、授课疑难点讨论;
8、学习,搜集新教材及教具(包括本中心及外部教材),定期交流;
9、学员成长情况/复测情况反馈;
10、教学区日常清洁;
11、协助体验课、家长学堂、亲子活动等活动。
任职要求:
1、学历、专业要求:心理学、教育学或相关专业优先,本科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可接受应届毕业生,要求抗压性强、执行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3、行业背景:有教育培训经验为佳;
4、技能技巧: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佳,有亲和力,有爱心;
5、其他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具备良好团队精神。
教师岗位职责 篇4
一、有“园兴我荣、园耻我辱”的集体主义意识,发扬“团结、竞争、求实、奉献”园风和“严谨、踏实、勤奋、创新”的教风。
二、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坚持正面教育,全心全意为幼儿和家长服务,作风正派、以身作则,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先做到,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严谨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培养目标,遵循幼儿发展规律,结合班级幼儿特点及个体差异,制定班级各类保教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分析总结。
四、观察、记录、评估每个幼儿的发展情况,注意个别差异,促使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
五、为幼儿创设一个科学的、与保教相适应的有利于幼儿主动活动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并为幼儿提供充分的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进班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一日作息制度,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六、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贯彻好幼儿园保教结合的原则,管理好本班幼儿生活、配合后勤人员做好本班卫生保健工作,注意幼儿健康安全情况。
七、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各项工作,认真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及教研科研活动,主动承担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八、有目的地做好家园联系工作,有计划地进行家访并做好记录,利用多种形式主动向家长宣传教育方法,汇报幼儿在园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共同配合完成保教任务。
九、二位搭班教师要互相合作,做好每日交接班工作及记录,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统一教育方法,实行教育上的一致性,共同做好班级工作。
十、认真负责保管好班级所有财产,并做到物品堆放整齐有序。
教师岗位职责 篇5
1、担任艺术团专业舞蹈教学、编排工作。
2、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认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认真备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3、参加舞蹈教学培训及舞蹈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积极主动和学生家长沟通,综合各方建议,维护好同家长的关系。
教师岗位职责 篇6
岗位职责:
1、向家长推荐学校的名师新课程与免费试听服务。
2、做好到访家长的接待及续费工作;
3、做好班级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4、能胜任小学或初中语数外一门学科的。教学或课后辅导工作。
任职资格:
1、18—30岁,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语音富有感染力;
2、对中小学学科教学或课程销售工作有较高的热情;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优秀的沟通能力;
4、性格坚韧,思维敏捷,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承压能力;
5、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教师岗位职责 篇7
岗位职责:
1、教授初/高中物理课程(班课或一对一课程);
2、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个性化的课程辅导;
3、定期参加部门的教培训,集中备课;
4、及时做好续班、续费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理科相关专业优先;
2、功底扎实,具有良好的解题能力及解题思路;
3、熟悉教材,了解珠海市中考或广东省高考试题及考试情况;
4、普通话标准,沟通表达能力强,思维灵活,富有亲和力,有耐心,有责任心。
教师岗位职责 篇8
一、指导教师应根据大纲规定要求安排实验(实训),不得随意改动或删减内容,特殊情况应经实训中心与教研室讨论通过后报系部批准;
二、实验(实训)课前,指导教师必须仔细研究实验(实训)内容,列出本次实验(实训)的目的、主要基本操作和所需仪器设备,做好准备工作;
三、指导教师应在实验课前做超前实验,找出该实验的重点、难点以及要求掌握的基本操作方法和有关定性、定量数据,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四、实验(实训)开始前,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并向学生讲解本次实验(实训)的目的、要求、仪器使用方法和基本操作方法;
五、实验(实训)开始后,指导教师应在实训室内巡视,及时纠正学生在实验(实训)中的错误操作,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
六、填写实训室使用台帐,督促学生遵守实验实训守则;
七、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应组织值日学生做好实验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八、实验(实训)后,指导教师应及时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及时记录学生成绩;
九、指导教师应采用启发和引导型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注重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