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避免学生防溺水实施方案(精选2篇)
乡镇避免学生防溺水实施方案篇1
临近,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月日全省春夏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防范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早预防
溺水是近年来造成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研究总结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经验教训,查找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开展系列防范工作,努力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
1、教育主管部门要将防溺水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落实到每一位校长。有工作部署,有文件要求,有校长承诺责任书。
2、学校要将防溺水教育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学校各管理部门、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有责任分工,有任务要求,有考核手段。
3、教师要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有教育计划,有教育记录,有学生反馈作业。
4、学校将防溺水教育家访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和校外监护责任。有家访宣传、联系记录,有家长反馈承诺。
三、采取切实预防措施
1、在全省中小学校全面开展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日、暑假放假前开展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要全面开展四不一会教育: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2、建立课前、课后提醒制度。各学校任课教师在每天上课前和放学前要用2—3分钟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
3、加强社会宣传。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作用,组织义务教育宣传队,开展防溺水工作社会宣传,将预防溺水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乡镇、每个村、组。
4、建立事故通报预警制度。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区教育部门与公安、通信、气象等部门协调,利用网络、手机信息等媒介建立本地区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和高温天气预防溺水通报预警制度,及时通报警示。
5、建立学校周边协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加强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有安全隐患的水域排查,设置警示标志,落实管理职责。
6、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责任未落实、教育不到位、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的地方,与教育综合考评情况相挂钩。
四、进一步强化信息报告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对涉及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尤其是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或瞒报。
乡镇避免学生防溺水实施方案篇2
为扎实做好我镇预防群众、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成立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溺水教育为目标,以全镇水域为重点,全面清查并彻底消除暑期游泳等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各中小学校、村(居)委会、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督、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二)落实监护责任。青少年儿童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负起监护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
(三)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学校要在每年四月至九月集中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做到平日天天讲,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利用1-2分钟时间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反复讲,放假前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讲座;开好防溺水主题班会;为每个班级配备宣传挂图;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展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大家访活动;布置预防溺水教育作业;制作知识展板、宣传栏,印发游泳安全宣传册页。广泛、深入地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权属主体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村(居)委会要在暑期会同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进行关于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建立安全家访机制。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在每学期和每年暑期开展安全家访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家长。要突出抓好各类考试毕业离校后及暑期等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要认真落实青少年儿童安全包保责任制度,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包保责任制度,各村(社区)、各校、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理。各校、各村、各单位上报信息要及时、真实、准确。
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1.如果青少年儿童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和当地村(居)委会或主管单位。
2.学校、村(社区)或镇直单位接到少年儿童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少年儿童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1.各村(社区)、各校、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对预防溺水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围绕工作重点,开展以游泳安全为主的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辖区水域的排查和整治活动,确保一方平安,要对周边的池塘、河流、水库等水域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警示工作,积极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结合其它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