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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出庭作证申请书模板(精选5篇)

来源:网络 时间:2023-12-07 手机浏览

最新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1

申请人:XXXX

通讯地址:XXXX

电话:XXXX手机:XXXX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XXXX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XXXX系“XXXX与XXXX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XXXX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XXXX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XXXX能证明上诉人XXXX与XXXX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XXXX厂的机器设施作价XXXX万元,由XXXX支付XXXX万元给XXXX,XXXX享有该厂其中XXXX股份,XXXX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XXXX支付了XXXX万元款项给XXXX,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XXXX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XXXX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

申请证人________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李_____诉张_____、赵__________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为了办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贷款,将申请人与涉案房屋产权人张_____的委托代理人赵__________签订的申请人手中仅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办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交给建设银行___支行个贷部________经理处审查,___支行本应把申请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退还给申请人,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却被赵__________从支行个贷部___经理处强行取走,致使申请人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54条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________到庭作证,证明申请人仅有的提供给___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被赵__________强行取走。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

最新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3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性别 :xx

年龄:xxx

职业 :xxx

住址:xxx

联系电话:xxx

申请事项:xxx

申请证人XX单位XX出庭作证。

证明对象:

(写明需要证明的事项,与案件有利的事项)

事实和理由:

(写明具体与本案有联系的事实以及原因)

该证人有关基本情况:

姓名:xx

性别:xxx

年龄:xxx

民族:xx

工作单位:xxxx

住址:xxx联系电话:xxx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最新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王某莹与冯某威离婚纠纷一案,并决定于2012年12月18日开庭审理。

为了查明原被告感情彻底破裂、孩子冯梓宸一直由原告及其父母照顾、夫妻共同债务等事实,原告此前向贵院申请准许何某(原告的母亲)和刘某(被告父母的邻居)出庭作证。

为了查明上述事实,原告的代理律师曾经向何某、刘某、何某芳(原告的小姨)、何某花(原告的大姨)和邓某灵(原告的邻居)等证人进行调查,制作了相应的调查笔录。由于在上次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时,开庭时间尚未确定,何某芳、何某花和邓某灵均无法确定是否可以出庭作证,因此原告只申请了何某和刘某出庭作证。如今,何某花、何某芳和邓某灵等人均表示可以在20xx年12月18日出庭作证。

在离婚纠纷中,感情是否破裂、孩子归谁抚养和夫妻共同债务,都是十分重要而且必须查明的事实。

何某芳、何某花作为原被告双方的`债权人及亲戚,可以证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和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存在;而邓某灵作为原被告的邻居,可以证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和孩子冯梓宸的抚养状况。他们均是查明上述事实必不可少的证人。

为此,原告再次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附:证人名单

最新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XXX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XXX系“XXX与XXX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XXX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XXX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XXX能证明上诉人XXX与XXX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XX洗涤厂的机器设施作价26万元,由 XXX支付13万元给XXX,XXX享有该厂其中50%股份,洗涤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XXX支付了10万元款项给 XXX,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XXX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XXX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律师:

XX年X月X日

附:证人:XXX,男,汉族,身份证住址: ,现住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