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我的偶像作文(精选8篇)
我的偶像作文篇1
今年,我上初中了。我抱着满怀期待的心,从小妹妹变成了初中姐姐,开心又忐忑地走进新学期的大门。
在学校里,我认识了一位好朋友——李宜时。她也是我崇拜的偶像。她个子不高,手臂很纤细,可以说是骨瘦如柴,好像风一吹,她就要摔在地上。她小小的脑袋,顶着一副厚重的眼镜,好像眼镜会把她压垮似的。
但别看她外表很温柔,实则非常勇敢。有一次,一位男同学看她柔弱,就故意把她手中的照片抢走,并且嘲笑她:“这照片里的谁啊?长得这么丑!”李宜时听完,眼泪夺眶而出,“嘀答,滴答”不听使唤地往下落。
正当我想上前安慰她时,只听一声巨响,那个男生就被按在地上。这时,我惊呆了:哇!这个女生表面柔柔弱弱,其实这么勇猛啊!李宜时把男生按在地上了以后,就没再打了,从他手中抢过照片,用手捂住脸,跑走了,我也跟了上去。
当我赶到时,她躲在楼梯口的角落,小声地哭着。我拍了拍肩膀问她:“你为什么要哭啊?”她抬起头,看了看我,重新戴上眼镜,抽泣着说:“这是…是…照片上是我的奶奶。”她用沾满泪水的手,指向照片,继续埋着头,小声地哭着。
我看着她手中的'黑白照片,似乎明白了些什么。我问她:“宜时,你的奶奶是不是去世了?”她点了点头。我对她说:“别难过了!想点开心的事情吧!哎,你喜欢打游戏吗?你……”
陪她聊完以后,我带她继续回班上课。下完课,我就带她去班主任老师反映,最后,老师调解了双方,也安慰了李宜时。
虽然李宜时打人是不对的,但有一点我非常崇拜她:她为了最亲密的亲人,会去“保护”他们,即使是他们的照片,也会尽力去守护。
这个李宜时,真正值得我去崇拜呀!
我的偶像作文篇2
前些日子有朋友问我追不追星,我笑了笑说,不追,因为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偶像。
黝黑的圆圆的大脸,不算高,即使装扮得再精致也抵挡不了从骨子里散发的朴实,总带着点老农民进城的味道,她就是我的老爸。
小时候,我是不大喜欢他的',从小因为妈妈工作特别忙,都是他带着我在奶奶家和外婆家来回穿梭,一会儿寄养在这家,一会儿寄养在那家,但我跟外婆的感情特别好,所以后来就干脆把我丢在外婆家了。
到两岁半时,他来接我回城里上幼儿园,我哭闹着不愿走,他一生气,一脚把我踢得跪到地上,两个膝盖都擦得血淋淋的,现在想来,或许是因为他太着急,而且没有带小孩的经验,不会连哄带骗,只好下了硬手。
到了幼儿园,我很调皮,爱捣乱,经常伤人。他负责接送,所以几乎每次来接我他都要被老师教训,回到家他也不知该怎么教育我,只会打我,那时候我就想如果是妈妈她会怎么对我?年幼的的我只能躲在角落里默默的哭泣。
上了小学,刚一年级的我就被选为学校升旗仪式的主持人。随着越来越大,又先后担任了学校许多职位,还为学校赢得了许多荣誉。
渐渐的,我不仅能把学校所有的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成绩也稳居前列,更值得一提的是,我考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而妈妈正是在这个学校教书。爸当然很自豪,只是嘴上不说罢了,那天好不容易妈妈在家吃了顿饭,她告诉我:老爸在单位经常跟别人夸我呢。爸爸听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憨憨的笑了。
升入初中,我受到的约束突然多了,因为这所学校实行的是军事化管理。我们的教室离妈妈的办公室很近,我们也经常因为能多写点儿作业而不去吃饭,所以老爸就提议让我妈每天去学的时候给我捎饭,于是每天几乎我还没起床的时候老爸就开始起床给我做饭,晚上我加班学习到深夜,他也陪着,等我睡下,他又给我洗衣服。
他总是说我缺心眼,可是他对我的好,我都一一记着呢。
这就是我爸,急性子,爱做饭,偶尔会带我出去玩,虽然有时候对我要求很严,可我知道他是为我好。
有他这样的偶像在身边,即使有再多风雨我又有何所畏惧!
我的偶像作文篇3
记忆中,低调稳重,和那最美丽的笑容,浅浅的酒窝像泉水叮咚,好听声音一直回荡在心中,草原上的天空是你内心的纯净,七彩绚烂的霓灯,装点了你较好的面容,烟雾缭绕的城笼,无法阻挡你飞向高空,黑黑的眼圈,让醒目们为你担忧,像圣人才有的安宁,像智者才有的平静!他就是“20xx年快乐男声”亚军苏醒!一直没有承认过自己是醒目,一直在自己偶像的地盘里关注王栎鑫和BoBo,直到有一次,你唱自己的`单曲《还不是因为爱》,R&B的转音令我震惊。让我从此开始关注这个去悉尼打过工,被人侮辱,却因此锻炼出你清甜的声音,和不惊的心魄的苏醒。
苏醒,是一个不愿伤害他人,宁愿自己站在面临淘汰边缘的快乐男声!记得那一次,快乐男声魏晨,有权利决定谁晋级与自己PK时,苏醒,你却轻轻地在魏晨耳边说到:“选我,楚生今天病了!”这句话,也许有些人没听见,可在场的“醒目”有些是听见的。也许是上帝大发慈悲,苏醒以120多万的高票数胜利了。
苏醒,总是以特别的方式出现在大家面前,快乐大本营中最特别的走秀,勇往直前中最特别的出场;……苏醒总会把自己可爱的表情流露出来,让更多人了解这个帅气的西安小伙—苏醒。能唱能跳,发挥稳定,海归的身分,并没有特别提升他的身份,可对英文歌以及R&B风格的歌曲,他就会像王栎鑫一样独一无二,无可替代。
万物复苏,你最醒目;苏醒,就是要醒目!
小苏苏—一个爱在人们面前捣蛋,可以让尴尬的气氛活跃起来,和王栎鑫一样,可以给这个炎热的夏天捎来几丝凉气。他经历过7年独自的国外生活,感受的孤独,见识的繁华,听到的声音,经历的风雨,足以让这个已长大的小伙子怎样表现自己,才是最正确,最适当的。
其实这个看似近乎完美的男声,也会有一点点的小毛病。因为苏醒在国外生活的时间较久,很难摆脱西方流行音乐的风格,所以他唱歌的风格和曲调相当的欧美化。值得庆幸的是,“文化是根源,语言是工具”这句话苏醒常挂在嘴边,也许这句话够让苏醒在音乐道路上,不是很盲目。
我的偶像作文篇4
其实在《极限挑战》孙红雷这个明星就被我们所熟知,而看了《极限挑战》以后,可能大家对他的印象更加深刻了。以前在我们看来,孙红雷就是一个比较高冷的人物。而在《极限挑战》以后,我们开始觉得他很搞笑,特别搞笑。可是他搞笑背后的另一面是我们小不出来的。
或许在我们眼里,孙红雷现在拥有如此大的成就。他的家庭背景应该也是很好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他的家庭条件并没有那么好。这他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的母亲下班后还要去捡破烂来补贴家用。他的母亲也曾让他放学后和他一起去捡,而作为小孩子的.他肯定会拒绝的,这很正常。可是从那以后,孙红雷就开始变得孤僻,沉默。而终于有一天,在他放学的时候,看到母亲正在朝别家借钱的时候,那一家一听到这些就马上关门。他决定要和她的母亲一起去捡破烂。而捡破烂的,条件比较艰苦。对于现在很多人来说,都无法忍受那份脏的。看到这里,我无法想象我们面前的这个搞笑的"颜王"是如此的心酸。
而还好,他的幸运也应该对得起他的努力,所以他考上了中央戏剧学院。他的母亲也是揣着自己比较不舍得用的钱来北京去看望儿子。当时孙红雷的同学都吵着要她的母亲请客。而她高兴的答应了。因为那些学生的家境都比较好。也点了不少菜。可是他母亲毫无不舍之意。但是他请了他们吃饭之后自己回家买的票都是硬座。特别远的路,他为了自己的儿子愿意受这份苦,所以有这样好的母亲,才练就了这么好的孙红雷。
慢慢的,孙红雷发展好了,变成了一线演员。当然他肯定也让他的母亲享福了,可是好景不长,还没过几年,他的母亲因为病重永远离开了他。失去了母亲的他当然是非常痛苦的。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他知道对他母亲最好的报答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好。所以,在他失去了母亲之后,他的演技变得更好。他开始突破自我,尝试不同的角色,也在角色里注入崭新的东西。他对于演戏变得更加执着,演技也成熟了不少。也获了不少奖。
现在我们所看到的"颜王"孙红雷就有一种喜感,他也向我们传递了很多正能量。可是他背后艰辛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一些,可能更多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吧。不管怎样,希望他一直开心。
我的偶像作文篇5
你是否想过,当一个人受到命运的捉弄时,是怎么渡过的?是否想过一个一岁多就又盲又聋的孩子,如何感应世界上每一样美丽缤纷的事物?这应该是无止尽的深渊,然而有一个人却可以从那黑暗而寂静的世界,打开一扇门,走出灿烂光明的人生,她就是世界名人之一的──海伦凯勒。
幼年时,她在一场大病后,失去了听觉与视觉,她无法知道每一个正常人是如何讲话的,她都是用手或身体上的动作而要到她所要的东西。直到有一天,偶然间,她发现一般人只要口头上的对话而不是用所谓肢体语言,就可以让人了解意思和诉求时,她那平静如水的情感,有如滔天巨浪般波涛汹涌起来,此时,她的愤怒、她的悲情,在她的`心头上一并涌出,一一爆发,如她所言,每次总要抗争、愤怒,直到筋疲力尽为止。
她的生命在那感伤、悲愤的同时,命运也悄悄的造福了她,因为她遇到了一位贵人,她的老师──安妮。曼斯菲尔德。莎莉文小姐。在友人的帮助下,她的双亲请了这位非常有耐心的老师,她不厌其烦的教导海伦凯勒,不断地、不停地教,直到她可以用语言表达、直到她了解了生活中她渴望的东西、她想知道的事物,即使再细腻,甚至一般人都没意会到的美妙情感和事物,她都能用她的手、她的皮肤、还有她的心,细细品味、细细思索、一一体会。
当她学会单字的那一刻,当她学会说话的那一刻,当她登上名人的那一刻,那时的悸动与情感,是汹涌的、是欢乐的。她伟大的求学精神是她成功的主要关键,“刀,越磨越利;人,有心磨愈心强。”我想她那过于常人的智慧与意志,就是她打开光明之门的钥匙。
我的偶像作文篇6
如果说在青春中做的最奢华的一件事,那么就是追星了。
在一段时间,我们班掀起了一阵追星潮,我也有幸成为了其中的一名“追星族”。我喜欢他的歌,略带伤感又不失希望。每每听到,总是引起一阵心痛感,大概是因为我比较多愁善感吧!认识他,是在帝希的书上。他的富有磁性的声音从书香里直达我的脑海。直接又不失温柔。让我真正崇拜他的,是一个梦。一个明知道像泡沫一样容易破碎,而自欺欺人,执着坚持的梦。
在一个平常的夜晚,我像往常一样早早得入睡了。在梦中,模模糊糊的来到了一个景色别致的小镇,撞见了年少的他。那时的他,年轻,充满白羊座的气息,让人为之沉迷。然后,又像是跳跃了一个片段,我和他成了合租室友。再猛然明白过来时,连我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随之,我就稀里糊涂的问:“你有什么梦想吗?”他用明亮的眸子盯着我,轻声说:“我在旅行,想要尝试很多东西,看有没有适合我的。”于是,又是一片白雾。接着,便是我和他在不可思议的学瑜伽。他要放弃,而我却不知哪来的勇气大声反驳他:“要么坚持下去,要么就从一开始就放弃!”他只是笑了笑,然后突兀地说:“我会坚持下去,一直都会。但是我要走了,去其他地方旅行。”我突然好想哭,但后来在车站时只是淡淡的.回了一句,记住我。他是我的动力,我喜欢的不仅仅是他的歌,更爱他白羊座的精神——勇往直前,充满活力。所以这使他的歌多了一份坚毅。
或许,我不是很了解他,但凭着一份承诺,我也是无可救药的崇拜他了——林俊杰,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篇7
想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吧!有的人的偶像是明星,有的人的偶像是歌星,而我的偶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偶像天团-消防员。
在那一个凄凉的夜晚,一道闪电击中了四川凉山上的枯木,一瞬间浓烟滚滚,火焰顿时席卷了整片山林,火势迅速蔓延,生机勃勃的森林,一瞬间成了人间地狱。
他们奔赴火海,义无反顾地向这场火灾宣战,消防车是他们的战车,水是他们的武器,明知道这是一场希望渺茫的战斗,但为了守护美丽家园,他们依然选择了生命中的最美逆行-冲向火场,永不回头。面对大火,他们举起手中的"武器"奋力向火魔射去,他们带着救援装备,冒着生命的危险在火场中寻找幸存者,带回来的是希望,也是噩耗。
都说水火无情,突如其来的风向改变,引发了一场大面积的爆燃,夺走了30人的年轻生命,当他们被烈火淹没时,依然无悔。
在危险中是什么让消防员们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是金钱吗?不,金钱永远没有生命重要。
是荣誉吗?不,身为消防员这点功劳不算什么。
是责任,是身上的责任让他们不怕困难,勇往直前,这是身为消防员的责任,也是人民英雄的责任!
回溯历史,在火灾中搬运燃烧的煤气罐的是消防员们;在洪水中奋勇救人的'是消防员们;在危难之中解救被困者的依然还是消防员们。消防员们冲入险境,从死神的刀下挽救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而他们却常常没有逃脱死神的扼杀,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怎么不值赞叹!
在我们之中大部分人将来可能不会成为消防员,其中又有大部分的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像森林大火这种生死攸关的情景。所以有些人就会错误的认为,既然自己绝对不可能面对火场,那么学习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就毫无用处,这种想法是多么自私,多么狭然啊!但我认为我们必须要学习这种危难之时挺身而出临危不乱的精神。
因为你会发现在学习中遇到"危险"时,你的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瞬间会让自己成为"扑火者""消防员"……
在生活中,不少人都盛赞消防员的英勇无畏,别人夸他们"帅",但不仅仅是面貌"帅",更多的是夸他们的心灵"帅"。
消防员是我的偶像,也是我前行的动力。
(优)我的偶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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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作文【优】
我的偶像作文(优)
我的偶像作文15篇[优]
我的偶像作文篇8
我的偶像是明朝的一员大将,是心学的创始人,他的名字与孔子、老子并列在历史长河中,他就是王阳明,又名王守仁。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把他当作偶像?那么我告诉你:因为他的正义——上书刘瑾,后被贬到贵州龙场做驿丞,得以悟道。
因为他的机智——刘瑾在路上暗杀他,他就写了一封假遗书,还把鞋和帽子扔进水里,逃出生天。
因为他的善战——兵多就打,兵少就玩阴谋(挖坑、偷袭),赢多输少。
因为他的无畏——只带几个人和一群六七品的小官、一群整天只知道拿着棍子喊“威武”的饭桶,就敢和一个藩王干仗,当然,那个倒霉的'藩王也没有兵,只有一群土匪、混混、地痞、强盗。
王阳明出生在一个书香世家,他的父亲是一位状元,他一生有两个梦想——当武将、做圣贤,后来都实现了。他没有让父亲走后门帮助自己,也没有攀刘瑾、钱宁、江彬等人的关系,他所得到的一切都是他自己赢得的。
我还有一位偶像,他是于谦,你可别以为这是说相声的于谦儿,他是明初的文官。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的勇气——皇帝被北元捉去做了人质,北元进攻,众人都建议迁都,关键时刻只有他挺身而出指挥众人顽强抵抗,保住了城池,虽然后来于谦不幸被徐有贞诬陷杀害,但他却永远为世人铭记。
这些偶像都来源于我最近阅读的明代历史书籍中,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还有数不清的伟大人物在熠熠生辉,等待我去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