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范例(3篇)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范文篇1
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农村安全饮水暨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安全饮水和防汛工作。上午,大家现场观摩了礼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现场。刚才,宏章同志就今年农村安全饮水和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水文、气象部门通报了今年的雨、水情趋势,我完全同意。礼泉、兴平、旬邑三县先后作了交流发言,请大家相互学习借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安全饮水、防汛抗旱目标责任书,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工作
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把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确定为给农村和农民办的20件实事之一。客观地讲,我市在保障农村安全饮水方面工作成效很显著。但是,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等县市区存在着大量因饮用水氟含量超标引起的中度、重度氟中毒现象。*、*等县因地下水系封闭等原因造成的苦咸水现象十分严重;武功、兴平、秦都、渭城渭河沿岸地下水污染情况很严重。二是去年5.12大地震对我市大部分县市区农村饮水工程造成了很大程度的破坏,使近40万原本安全饮水的群众又重新变得饮水不安全。三是全市尚有20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其中已纳入“十一五”规划和“2008-2012”规划但还未下达计划的有88万人,有112万人未纳入规划。按照省上要求,到2012年彻底解决我市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压力很大,全市上下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饮水各项工作,集中精力打好这场攻坚战,彻底解决我市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让农村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健康水。
(一)加强资金落实工作。一要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提供足量的前期工作经费,为做好项目储备,为争取更大的中省投资打下基础。二要科学合理拨付建设资金。去年,在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上,庄长兴市长要求,人饮资金拨付要严格遵循“有利于项目启动,方便资金运作”的原则。各县市区要结合这个原则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资金拨付方案。刚才,旬邑县在工程各项开工手续完善后,先预付30%启动资金,以后按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这种做法既符合陕西省农村饮水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又切合实际。三要拓宽融资渠道。要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动员起来,鼓励和吸引个人、企业和其它社会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四要加强资金管理。国债资金是“高压线”,是群众饮水的“救命钱”。各级要以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报帐制”的跟踪监督职能,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项目规划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联村连乡、集中供水、保本经营、市场运作”的原则,区别城镇与乡村、富水区与缺水区、经济较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平原区与山区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大力发展联乡连村集中供水工程。实践证明,规模较大的集中连片供水工程与规模小的单村供水工程相比,管理简便,维护及时,运行成本少,工程使用年限长,水质水源有保障。今天我们看了礼泉县尧召、建陵南片等集中供水工程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这种模式是我们今后发展的方向。
(三)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各地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四制”原则。针对农村饮水工程点多面广,投入不断加大,而单项工程投资又相对较小的情况,市发改委、市水利局要制定切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招投标方案,小项目要以县为单位打捆招标。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要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要大力推广用水户、基层组织、专业监理队伍、上级主管部门组成的四方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高标准。要重视农村饮水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要责令重建整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浪费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的“豆腐渣”工程,努力把饮水工程建成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
(四)加强工程运行管理。我们必须把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放在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建后管理。要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工程,积极探索不同的管理形式,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农村饮水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晰,管理主体到位,责权利统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要在继续完善承包、租赁和股份制等管理形式的同时,积极探索实行多种形式的用水合作组织管理体制,在政府引导,用水户自愿的基础上成立用水合作组织,协商解决出工、出资、水费计收等事务,加强供水管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公益性很强的社会公共事业,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情况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建设用地、工程用电等方面给予减免或优惠,尽最大可能降低水价。物价部门在指导、核定和监管农村供水价格时,一定要考虑供水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要兼顾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做到既方便群众又不加重负担,相关方面问题由水利局调研后拿出一个方案,报市上研究解决。
二、以人为本,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今年汛期降雨总体偏多,夏末有伏旱,入秋后有淋雨,渭河、泾河最大洪峰流量较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均值偏大1-5成,发生区域性洪涝灾害的几率较大,防汛抗旱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时刻绷紧防汛抗旱这根弦,坚决克服“年年防汛不见汛、今年未必有大汛”的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增强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切实抓好防汛工作六项工作措施,务必实现河流不决堤、水库不垮坝、滑坡不伤人、群众不被困的总体目标。
一要扎实抓好防洪工程建设。各县市区要牢固树立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按照“因地制宜,重点设防,标准适度”的思路,抓紧开展水毁工程修复,加快影响度汛安全的水毁堤防、险工险段、水库水毁设施的修复加固进度,务必在大汛前完成;要加快水库除险加固进度,对正在实施的13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建设内容,确保水库安全;要多方争取资金,进一步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力度,加强重点河段堤防设施建设,提高防御洪水能力。要抓紧开展去年四季度渭河中下游防洪治理项目验收工作,尽快完成省上验收,为争取今年防洪建设资金奠定良好基础。
二要扎实抓好水库安全和山洪防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水库防洪保安责任,逐水库、水电站签订责任状,强化防汛安全管理,落实防抢撤应急预案,解决好中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不清、权限不明、监管不力等问题。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水库防抢撤方案,严格执行汛期控制运行计划,绝不能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库要坚决低水位或空库度汛。要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御,认真分析突发性洪灾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对策,落实基层防汛责任制,明确乡、村、组汛情观测、传递、预警人员,确保重要天气预报、雨情、水情、汛情、险情及时传递到千家万户,确保人员安全。
三要扎实抓好河道依法整治。近期,各地各部门要把河道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事件,务必在入汛前彻底清除河道内一切行洪障碍,拆除临时房屋、临时道路、瓜棚等设施;河道汛期实行全面禁采,撤出所有采砂机械,彻底清除河道内砂堆、砂垛,保障行洪畅通。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河道、堤防日常管理和巡查,从源头上制止违法设障的发生。
四要扎实抓好防汛非工程建设。要从抗洪抢险组织程序、工作责任和防、抢、撤处置措施等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切实加强与当地驻军和武警官兵联系,全面落实联防抢险措施,抓好专群结合的防汛抢险和巡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提高抢险实战能力。要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要求,备足备齐抢险物料,备防石、铅丝网片等重要物资要现场或就近存放,完善应急调运方案,建立“部门储备、群众自备、供应商代储”三位一体物资保障体系,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运得快、用得上。
五要扎实抓好抗旱减灾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防汛,一手抓抗旱。要针对预测可能出现的夏末伏旱,提早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提前做好抗旱灌溉工作,保障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要加强旱情、墒情监测预报,加强会商分析,适时组织开展抗旱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抗旱节水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抗旱服务队建设,加大抗旱物资储备和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严重旱情,尽可能减小旱灾损失。
六要严格防汛值班制度。入汛后,各级行政责任领导和指挥部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确需出差的,除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外,还必须向市防汛指挥部请假,并搞好工作衔接。各级防办和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汛期防汛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汛情发生后,防汛抢险工作能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准确处置,确保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三、加强领导,团结协作,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和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
一要落实责任。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防汛抗旱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各级行政一把手都是农村安全饮水和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领导者,要对农村安全饮水和防汛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刚才,市政府已与各县市区政府分别签订了2009年农村安全饮水和防汛抗旱目标责任书,市上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造成重大失误的责任人,要追究领导人责任。
二要密切协作。农村安全饮水和防汛抗旱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市农村饮水工程和市防汛抗旱两个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负起协调职责,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保证工程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加强督查。水利部门要派出督导组,及时了解各地两项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饮水已建成工程的检查验收力度,对已建成的工程要及时组织验收,及时交付使用,使其尽早发挥效益。今年年底市上要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县市区要给予表彰,对进度缓慢的要通报批评。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农村运行管理措施
水是生命之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是广大农村实现“全面小康”的起码要求,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容。因此必须抓好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但这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管理好、运行好,才能使供水工程真正发挥工程效益。
一、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模式
近几年,我国农村饮用水发展较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主要有以下三类管理模式:
(一)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集中供水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并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二)以国家投资为主、集体和受益群众投资投劳为辅建设的小型供水工程,通过受益群众代表会议推选管理人、承包人或成立用水协会,制定具体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
(三)由国家补助、群众、社会资金共同投资建设的集中式供水工程,按各方投资比例确定股份,按股份制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水站,由供水站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
二、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供水工程面广量大
供水工程分散,单个供水工程规模小,有些工程只供几百人,造成管理困难;不少工程只有一两个人管理,收缴的水费少,连电费也没有办法支付,工程正常运行费用更无法保证,造成工程停用。
(二)缺乏专业管理人员及设备
很多地方由村干部兼管,缺乏专业供水管理人员。而许多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缺少专业知识,对供水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三)重建设轻管理
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特别是管理体制一直没有脱离计划管理和行政管理模式,一些地区往往存在“建设一头热、管理一头冷”的现象。重建、轻管一直是困扰各级政府和各级水利部门的主要问题。单纯依靠国家包建包管工程,不但会使农村饮水工作陷入困境。作为直接受益者的农民群众长期享受福利,养成了管水没责任、浪费水不心疼的坏习惯。
(四)运行管理经费缺乏
每年国家只负责解决工程建设资金,而运行管理经费难以落实,进而影响工程整体效益的发挥。而农民群众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水是商品的认识不足,加之部分集中供水工程没有进行供水成本核算,水价不合理,水费计收率低,账目管理较为混乱,没有足够的资金积累;维护、维修费用不到位,不少工程甚至连正常的运行费用也无法保证,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五)水质监测工作不到位
由于受经济条件、技术手段和技术人员等因素制约,水质得不到适时检测,部分工程只在建设之初对水源水质进行了分析,工程建成之后再也没有进行水质化验,并且没有消毒设施。
三、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标准化建设管理
突出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绝不为节省投资而降低标准。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程序。严把材料设备关、施工队伍选择关、施工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负责建后管理的人员提前参与到工程的建设管理中,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情况,与设计、监理、施工人员密切协作,加快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
(二)供水工程运行设备管理
1.设立专项资金
农村供水作为农村公共事业的一项基本内容,是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具有较强的公益性,需要政策扶持,争取设立农村饮用水管理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饮用水工程的管理、维护、改造,包括农村饮用水监督管理的日常支出、各村供水管理经费补助、农村老旧供水设施的完善改造及农村饮用水工程水质监测和维修养护等费用开支。
2.严格执行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供水设备主要包括闸门、水表、水龙头及水泵、电机等。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漏水或螺丝松动要及时维修,防止工作失职,影响正常供水。水泵及电机等重要设备,要严格按规程操作。要定期保养、检修、大修和更新,供水构筑物和管网要经常检查、维护,备有应急措施,确保工程正常供水。供水构筑物要划定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内不得修建影响供水的建筑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动、破坏、拆除和侵占供水设施。在供水管道及其设施的地面或两侧5m内严禁堆放物料和植树。供水管道如需改线、迁移,必须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当供水工程遭受破坏、污染时,要及时处理。
(三)合理确定水价,实行计量收费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融资、企业经营,群众参与的运营管理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
1.建立合理的水价,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能够长效运行的关键。一方面,完全免费的用水制度不利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久运行、也不利于水资源的保护。另一方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在地多数较为贫穷,过高的水价会增加农民的负担。
2.科学合理地确定水价,加强水费征收、管理力度,为工程良性运行和更新改造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市场运作意识,把供水看作一项产业,讲究投入产出、成本核算和按市场规律办事。健全水费征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折旧费的管理制度,从而为工程的正常运行或更新改造提供资金保障。
(四)加强水质检验和监测各供水工程责任单位要建立以水法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按照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和《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等有关标准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验,并完善检验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规模较大的乡村自来水厂,要建立自己的化验室,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定期对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检测。监测过程中,一但发现有异常情况或发生水污染突发事件,责任单位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并加密检测次数。在水源管理上,应按照国家颁发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止管理规定》的要求,根据水源类型,合理设置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明显防护标志和严禁事项告示牌,制定保护措施,并经常巡视,落实保护责任,及时处理影响水源安全问题。
(五)严格制定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或其他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农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应对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应急机构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及后期处置等具体要求。做到一旦发生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最大可能将突发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四、结束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要坚持走以水养水、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完善和创新工程运行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实现工程可持续利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明晰产权,落实产权和管理主体。总之,加强农村饮水要以保障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为目标,以优质供水服务为宗旨,按经济规律办事,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农村饮水工程特点、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系;按成本水价供水、计量收费、市场运作,确保农村饮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参考文献:
1.吴晓静:《浅谈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管理体制》,《海峡科学》,2007年第5期。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和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面粉、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畜产品、食盐、饮料、酒、瓶(桶)装水、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整治,使我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预期目标如下:
(一)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3%以上。
(二)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完毕。基本消除儿童食品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生产领域食品质量卫生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1%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
(三)经营企业全面推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在峡窝镇至少建立2个“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城区、农村市场食品合格率分别提高2个和3个百分点,面粉中增白剂平均超标率下降3个百分点。城乡市场奶粉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其他儿童食品抽检合格率提高到80%。
(四)全区范围内90%的餐饮单位(面积大于30平米)、100%的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食物中毒人数减少5%,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查合格率提高10%以上。
(五)积极推进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在总结年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年在全区的城乡连锁超市(商场、食品店)实施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主要任务与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等的整治,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的势头,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填补监管空白。
(二)进一步加强对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的整治。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开展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治理,防止工业排放物污染农产品产地;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的农药;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完善“两级三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建立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和液态奶复原乳等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
(三)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厂、点)进行普查,健全食品企业档案,严格证后监管,严查无证生产;推进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6号),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规范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市行为,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市场关;强化日常监管,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扩大食品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总结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经验,在乡(镇)、村开展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
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加强对畜禽屠宰行为的监管,严格生猪定点屠宰操作规程和检疫检验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开展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试点工作;认真组织食品流通企业开展清仓查库活动;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年第25号),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酒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许可及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切实搞好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清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开展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继续加大《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情况的动态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及使用行为;开展以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餐饮具消毒卫生规范。
(六)认真开展重要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五一”、“十一”、“中秋”、“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重要节日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等食品(含清真食品),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七)继续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调节血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等3类保健食品为重点,建立保健食品生产情况动态监管制度,严肃查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等违法生产保健食品行为;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和广告监测工作。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政府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到位,并切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进一步落实《上街区食品安全信息及报送制度》和《上街区食品安全质量公报制度》,各部门应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乳品、猪肉、香精香料、甜味剂、化妆品、面粉、植物油等重点品种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结合我区实际,选择重点品种和环节的重大危害因素开展食品安全调查和分析。
(三)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上街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郑上食药安〔〕4号)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四)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控。选择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的调查研究,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的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加大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察力度;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尤其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食品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