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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经验总结范例(3篇)

来源:其他 时间:2024-07-24 手机浏览

政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经验”的布局与其表述方式有着密切关系。有怎样的表述方式,就会有相应的布局。常见的表述方式有“直接表述”和“间接表述”两类。各有其用,各有千秋。

(一)直接表述,“经验”更明确

直接表述,又叫显性表述,即在概述了过去一年或五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就之后,开门见山、明明白白地把“经验”用一段或连续几段的篇幅摆出来。

直接表述的优点,第一,经验本来就是对前一段工作成绩的肯定与褒扬,让人们一眼就看明白,有利于人民群众对过去一年或五年政府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所积累的经验,有一个清楚的了解;第二,经验也是下一段工作的指南,一目了然,便于在今后的工作中经常对照检查,调整前进的方向,借鉴并发展成功的经验。第三,体现了近年来公文写作发展快节奏、简约化和直观性的特点、要求和趋势。

直接表述又可按照所占篇幅的大小分为“一段式”、“多段并列式”、“总分式”等三种形式;“总分式”又可分为“先总后分式”和“先分后总式”两种。

1.“一段式”直述法

如2007年的工作报告,在总结前一段工作成绩之后,仅用一段话表述经验:“总结我们的实践经验,归结起来就是,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才能最终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这种形式简洁明了、集中概括,尽收眼底。

2.“多段并列式”直述法

2008年的工作报告,首先用“过去五年,我们在丰富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主要体会是:”一句话领起,开门见山,说明以下的内容是“经验”、“体会”(体会是谦虚的说法);接着,用六个自然段叙述经验:第一,必须坚持解放思想。第二,必须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第四,必须坚持搞好宏观调控。第五,必须坚持执政为民。第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分别从思想路线、指导方针、经济建设、政府职能、执政理念、治国方略等六个方面提出宝贵的经验。

3.“先总后分式”

这种布局也较常见。它首先用一段话概括总的经验,再用多段篇幅分别叙述各个具体的“经验”。每条“经验”作为小标题统领下文,之后用成功的“做法”证明每一条经验的实践性和正确性。2003年的报告就是采用此法。先概述经验:“在过去五年的政府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推进改革开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在丰富生动的实践中,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这段文字,从表面上看,好似没有点明“在丰富生动的实践中,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之前的句子是“经验”,仅仅是谈“做法”而已;但实际上,这段话说的是经验产生的渠道和类别,也就是指我们有哪些方面的经验。接下来,报告以“经验”为“纲”,以“做法”为目,从九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由于引证了大量的材料,所以达到1万余字,是十余年来篇幅最长的。同时,其中的一条经验与另一条经验之间的跨度也是最大的。这样的布局,边议边述,能把“做法”和“经验”较好地结合;但正因为其跨度大、篇幅长,所以较难整体把握全部的经验。

4.“先分后总式”

这种布局比较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先从几个方面谈经验,再归纳出基本的经验。如1998年的报告:“回顾过去五年的政府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第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阐述略,下同)”“第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第三,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又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第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第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接着,再把经验上升到更深层次的理论概括:“五年来的基本经验,归结起来,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这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把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根本保证。”这样的布局,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将前述做法方面的经验上升到理性认识上的经验,逐层递进,步步深入,总结出经验之精华。

(二)间接表述,形式有变化

间接表述,又称隐性表述。即不用明显的句子说明取得的是哪几条经验,而是只谈认识、做法、效果、今后的任务,将经验隐含于其中。2000年、2002年、2004年、2006年均采用了间接表述。这种“直述式”与“间接式”隔年轮换使用的方式,能使历年来的报告的形式有所变化,不至于一个模式沿用到底。再则,虽然我们治国所做的工作“年年岁岁各不同”,但在大政方针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治国的主要经验也是大体相同而变化不大的。所以隔

一、两年在报告中显现一次“经验”也是可行的,不必每年的报告都要列出几条经验。当然,也有例外,在2007年用了直述式之后,2008年仍然用了直述式,也许是基于两个原因考虑:一是2006年没有直接表述经验,2007年又只用95个字谈经验,前两年稍显单薄;二是2008年是本届政府即将换届的一年,对前五年这一阶段的工作要划上一个有力的句号,所以,为了加大“经验”的表现浓度,2008年又沿用了直述式。

间接表述又分为:“做法”表述式、“认识”表述式、“要求”表述式三种。如:

1.“做法”表述式

不明写经验,成功的“做法”就是经验。如2002年的报告在叙述了成绩和问题之后,除了在文中指出:“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特别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累了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丰富经验。”一句以外,全篇都是谈“做法”和“成效”。因为,正确的“认识”、成功的“做法”和“效果”本身就是“经验”。换句话说,这些被肯定下来的“成绩”就是不可置疑的“经验”。

2.“认识”表述式

不明写经验,正确的“认识”就是经验。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到的“认识”,都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工作经验的归纳和总结。“认识”往往就是经验的概括。此不一一举例。

3.“要求”表述式

不明写经验,将行之有效的“经验”作为对下一年度工作的“要求”予以强调。如2006年的报告,全文没有专门段落谈经验,只是在布置当年的任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才用四个句子将“经验”作为要求予以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经验”的阐述方式

政府工作报告总结经验的目的是为了指导政府今后的工作,因此要求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而这些普遍性和规律性,往往段首句只能说明是什么经验,而不能说明它深刻的内涵和产生的根据。因此,在报告里,摆出“经验”以后,还要对经验作一些阐述、诠释和强调,阐述的方法主要有三:一是进一步阐述对这一经验的理论“认识”,说明其重大意义、深刻内涵、重要作用、总体要求等。如“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它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是硬道理,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要以人为本,注重“五个统筹”,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无论是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摘自200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这段话是报告中的第一条经验体会,是从理论上予以阐述的。它先说明有什么经验,接着说明经验的实践意义和科学内涵,再用“无论……还是……都必须……”的句式以及“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的句子,强调科学发展观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是用我们已做的工作,即“做法”来印证经验,说明这一经验源于工作实践,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如“这几年宏观调控的成功,还在于高度重视做好金融工作,坚持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既保持金融对经济发展的必要支持,又防止盲目放松银行信贷。银行优先为国债项目提供配套贷款,支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企业的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贷款需要。根据资金供求变化和经济发展需要,1998年以来五次降低银行存贷款利率。发展居民住房、助学等消费信贷,2002年末消费贷款余额达1.07万亿元。这些措施,对增加企业投资、扩大居民消费起到了重要作用。”(摘自200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确的经验来自于科学的实践。这段话在点出经验之后,先写金融货币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应掌握的尺度(即认识),然后写具体调控所采取的措施(即做法),再肯定这一做法所产生的作用(即效果),其重心还是谈“做法”。

三是提出对进一步践行这一经验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如“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仍处在攻坚阶段。要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消除阻碍经济发展和造成经济不稳定的体制性根源,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要协调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的改革。要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发展,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设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经济体系。”(摘自200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这段话在列出经验——“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之后,先后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改革、对外开放等几个方面,说明了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这一“经验”的办法和要求。

总之,无论采用哪种表述方式和布局,也不论选择哪种阐述的方法,都要根据当年工作成就的大小、内容的多寡来选定,同时要考虑历年来报告的格局应有所变化,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

政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为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教政法8号)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吉法治组发3号),结合教育普法工作实际,制定《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全面检查验收教育系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坚持检查验收与抓好年度教育普法工作相结合,与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相结合,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与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营造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实施国家、省《“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情况,重点检查七个方面:

(一)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运行情况,以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二)开展“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学校”活动情况;

(三)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教职员、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实践结合情况;

(五)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情况;

(六)“依法治校示范校”培育和创建情况;

(七)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三、步骤和方法

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中旬到5月上旬)。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直属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依据本方案和《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附件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检自查阶段(5月中旬到7月下旬)。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直属学校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开展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对照《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推荐名额》(附件2),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3-9,可登录“吉林教育信息网”下载),申报对象和条件是:

1.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的市、县教育局;

2.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学校:在“五五”普法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的各级各类学校;

3.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优秀校长: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中,带领学校取得重要成果和经验的校级领导;

4.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优秀教师:为教育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法制课教师及其他教职员;

5.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优秀公务员:为教育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县教育局在编公务员;

6.吉林省教育风险管理服务工作先进集体:为推动教育风险管理服务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和依法维权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县教育局;

7.“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第三批):符合《“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检查标准》(附件10)的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检查与“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同步进行,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直属学校结合实际,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自行申报,省教育厅单独下文命名。

各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汇总并报送本地区申报表(纸质文档一式三份),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直属学校按要求自行申报。同时,要形成本地、本校“五五”普法工作总结(纸质文档和电子稿),7月23日前连同申报表报送省教育厅法规处。

(三)省教育厅检查验收和推荐上报先进典型阶段(9月中旬到10月底)。我厅依据实施方案和检查标准,组成工作组,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考试测评、问卷调查、实地检查等形式,全面验收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情况(验收时间和日程表另行通知)。检查结果作为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教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评价体系。按要求推荐上报先进典型,做好迎接国家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总结表彰阶段(11月初到12月底)。按照教育部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部署,全面总结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调研起草《“六五”普法规划》。依据五年来的普法工作成绩,结合检查验收结果,严格审查教育局和学校推荐申报的先进典型,以教育厅正式文件形式下发表彰决定,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四、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是“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工作任务的重要环节,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重要措施,也是教育普法的重中之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检查标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取得“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成效。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果和经验,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要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认可、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原则推荐申报先进典型,积极表彰奖励那些为教育普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严防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检查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方案和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政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篇3

为确保我区“五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和国家“五五”普法验收,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精神及自治区法治办关于印发《全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和《全区“五五”普法验收考核内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各部门“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创建“法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五个重点对象五年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知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知识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考察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要严格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把过程考核与效果评估相结合。

2、坚持学用结合、保证质量的原则。在总结验收中,要本着学用结合的原则,考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是否提高,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是否转变;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及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素质是否提高,是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是否养成,各类学校是否开设法制教育课,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及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联动的法制教育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及掌握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经营、依法生产、依法管理的水平和依法治企的能力是否提高;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措施及服务措施是否落实,依法办事的意识是否增强。

3、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考核、层层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本区域内村、组、社区干部学法用法,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及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组织验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组织验收;区发改局负责对全区所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及依法治企工作组织验收;区直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验收;区法治办负责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验收。

三、检查验收内容

对自治区、市、县(区)“五五”普法规划及相关配套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对区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安排(要点)落实情况;对自治区、市、县(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安排部署的其它专题或专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着重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和机制建设、带头作用发挥情况。主要检查:

1、党委(党组、支部)、政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组织检查视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3、制定了本乡镇(街道)、本部门“五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二)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的措施、形式、阵地、效果、队伍等情况。主要检查: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及宗教场所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七进”活动。

2、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领导干部有专门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1-2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3、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年度组织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知识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核的)要有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2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4、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得到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中小学校建立法制辅导员,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明确,每年学校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5、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学时。

6、对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城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活动;乡村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每年在流动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7、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参加和搞好“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积极向《*日报》、《法治新报》、《*普法网》等媒体投送稿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全区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

8、加强法制宣传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依法治理

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规划、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示范单位创建、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效果等。主要检查:

1、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业行为,强化行业监督,把各行各业的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3、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四民主、两公开”等制度落实,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培训;村三级治保网络和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稳定,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4、积极探索城镇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

5、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6、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把手”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员、经费、教材、制度、法治监督等是否落实。主要检查:

1、全区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主管部门做到专款专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建章立制,以制度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对“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区人大对“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五)基础工作

主要检查普法对象普及率、依法治理开展面、公共法、专业法普及面。全区重大活动的组织,调研信息报送,图片、文件等普法资料的归档情况,普法对象、普法机构的底数是否清楚等。

(六)工作成效

主要检查创造性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没有提高;能否及时发现和培养各类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或单项工作成绩是否明显,有没有得到上级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执法、用法、守法环境的满意程度。

四、方法步骤

(一)方法

1、总结验收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重点抽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抽样调查、问卷检查、考试、组织评估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2、验收实行百分制。70分至79分为合格,80分至89分为良好,90分至100分为优秀,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凡不合格者,要认真组织补课,直到复验合格为止。各乡镇、各部门的验收考核分值将作为评选“五五”普法先进的主要参考依据。

(二)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区法治领导小组制定全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全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领导机构和督查验收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制定考核验收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做好自查和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4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上报总结验收方案。

2、自查阶段(201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W要求,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4月30日前上报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五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3、督查整改阶段(2010年5月4日至5月20日)。区“五五”普法领导小组成立两个督查组,分别由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带队,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在此期间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五五”普法工作及检查验收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区法治办于5月20日前向自治区、市法治办上报全区《“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五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4、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成对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区法治办于6月20日前向自治区、市法治办汇总报送《*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报告》,做好迎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舆论宣传。区新闻中心要配合“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报道方案,深入报道我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报道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典型事例。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各部门采取措施,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宣传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司法局要成立专门组织,抽调得力人员,指导各乡镇、部门(单位)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收集整理资料,及时总结“五五”普法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成果展示。

1、设置“*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展”,展板分别设在区委前院和区政府门口,展板内容实行分工承办。展板要图文并茂、新颖,形式多样,体现出普法宣传、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公正司法等内容。

区委前院展板:

设置全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情况及“法律六进活动”的展板(由区司法局、法治办负责承办,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配合);

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部、法检两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由区委办、宣传部牵头承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纪检委、法检两院配合);

设置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承办);

设置区属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依法治企情况的展板(由区发改局牵头承办,相关企业配合);学校法制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方面的展板(由区教育局负责承办);

“法制县(区)”、“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及“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由区司法局牵头承办,宣传部、发改局及有关乡镇、部门配合)

设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展板(由区综治办牵头承办,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工商*一分局、二分局配合);政府门口展板:

设置全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情况及“法律七进活动”的展板(由区司法局、法治办负责承办,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配合)

乡镇及有关部门展板:

区发改局、工商*一分局、国税局、区公安分局与国土资源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各自负责承办关于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

区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局、文体局等部门负责承办关于农业、林业、卫生、文化市场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实施及本系统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

财政局、交通建设局、民政局、统计局、审计局、计生局分别负责承办关于《交通道路安全法》、《统计法》、《审计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贯彻执行情况和本单位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

区法院、检察院负责承办司法人员学法用法及公正司法方面的展板;县妇联、团委联合承办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青少年维权”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展板。

区工会负责承办企业职工权利保障、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依法维权等方面的展板,街道办事处负责承办社区、居委会干部、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及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四个一”建设情况的展板。

区宗教局负责承办“法律进宗教场所”、宗教界人士学法用法、“民族团结季”开展情况的展板。

各乡镇分别负责承办本辖区内乡、村、组干部学法用法,农民学法用法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展板。

2、编排录制“*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专题片”。由区委宣传部和区司法局联合承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密切配合录制。

3、在《*日报》、《新*报》刊登“*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版”,由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配合提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建设方面的素材。

4、由区司法局拟定法治宣传标语内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制作悬挂横幅、标语及有线电视滚动宣传标语。

(四)切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

一是做好五个重点普法对象工作的回头看。5月底前举办区委理论中心组法律知识讲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大讲堂。由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二是做好“法律七进”工作的回头看。司法局、发改局5月底前要开展一次“法律进企业”活动。

三是做好法律知识考试工作。6月底前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司法局、法治办要做好试题的印制、考试的具体安排、阅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