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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总结(6篇)

来源:其他 时间:2024-08-05 手机浏览

小区物业管理总结篇1

20XX年时物流公司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物流公司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激情创业,奋力超越,再铸辉煌的一年。一年来,物流公司在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办公室主任的有力支持下,在物流公司各级领导的科学管理和以身作则的带领下,在全体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奋力拼搏下,公司始终坚持董事长、总经理制定的经营策略和业务方针,认真落实公司20XX年工作计划,全面执行总经理“敬业、团结、智慧”的工作指示,围绕着“安全发展、专线发展和优质服务”三条主线,竭尽全力,忘我工作,优质、高效、圆满的完成了全年任务。

20XX年物流公司在温岭物流业散、乱、小的复杂形势,运价竞争非常恶劣、自身起点相对弱小的情况下,我司共完成销售额520余万元,新增专线一条—西北专线,营业网点增加泽国、横峰、石粘等站点,吴岙物流基地建成投入使用,组建了适应公司飞速发展需要的管理层,为20XX年更高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今,我司全体人员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团结奋斗、积极进取、不怕困难、迎接挑战,全面落实董事长、总经理的决策,向更高更好的目标进军。

一、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1、销售总额及利润20XX年物流公司完成销售总额530万元,相比20XX年的457万元,增幅为15.97%。20XX年物流公司完成利润30.3万元(估算值,待财务正式报表),相比20XX年的37.47万元,增幅为-19.14%。

2、专线及网点建设20XX年物流公司陆续新增了泽国、横峰、石粘等3个营业站点,新开一条西北专线,截止12月31日,西北专线营业额为23000余元,业务覆盖西北5省市,即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3、制度化方面,我们陆续推出了网点服务标准、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物流公司规章制度、收、储、发货及损失赔偿制度,强化了物流公司的财务规范要求。

4、信息化方面,我们在吴岙物流基地投入22万元(其中移动公司投入16万元),建成了信息大厅,配置了相应的软、硬件,投入3万余元减持了覆盖基地的电脑监控系统,正努力实现董事长、总经理提出的信息现代化的要求。

5、搭建了基本的管理框架、组建了相应的管理部门,初步理顺了工作秩序为适应物流公司发展壮大的要求,在董事长、总经理的指导下,我司设立了市场营销部、业务管理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信息部等五大基本管理部门,落实、引进了相关专业人员2名。

6、开展营销拓展月专题活动,强化客户信息。根据总经理12月工作要求,我司开展了营销拓展月活动,由主管副总带队,分区分片,层层落实商户、厂家信息,为明年业务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7、开展岗位培训,提升员工技能。

11月份,物流公司组织操作员、业务员开展了岗位培训工作,目的是提高各级员工的操作技能、业务谈判技巧及能力,12月份物流办公室组织了验收性考试,考试结果都合格。

二、成绩取得的原因:

20XX年物流公司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这些成绩的取得取决于:

1、董事长、总经理的正确领导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市场变幻莫测的情况下,正是由于董事长、总经理对物流市场正确的分析和把握,才会有我们物流公司今天的变化,才会有明年我们物流公司腾飞的基础。

2、总公司办公室的大力支持

20XX年物流公司在经营网点上的拓展,吴岙基地的建设,各专线营运方面得到了总公司办公室全体同仁的全力支持,我们才会在各硬件上,特别是在广告宣

传上取得如此明显的成绩。

3、各级员工自身努力工作的结果首先是各站点的操作员以身作则,物流业的工作特点就是工作时间长,条件简陋。我们的操作员从无怨言,踏踏实实工作,勤奋敬业,不计较个人得失,始终把客户的需求摆在第一位,礼貌待人、诚信经营;

然后是我们各站点的装卸工,热心帮助客户上、下货,清点核对物品、数量,严格保管客户财务。特别是泽国分公司的装卸工,天天坚持到晚上凌晨1-2点,直到把客户的货物装车完毕后才下班,努力完成着一个大运人信守诚信的承诺,尽职尽责;

再次是我们的业务员,在没有自己专线的情况下,拿到货物承运权的难度非常大,但即便是这样,仅仅11/12月份我们专线外的业务量就有12万多,这也是个了不起的成绩。

最后是我们的调度员,他们付出的辛苦我们常人很难想象,跟随装卸工工作到凌晨或者到厂家拉货到凌晨,没有休息日,保证业务员接到的货物准时、按量、安全送到客户手上非常不容易。

正是由于全体员工在平常工作中的点点滴滴的坚持和努力,我们物流公司才会有20XX年度的成绩。

三、20XX年存在的问题:

尽管20XX年物流公司在各级员工的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在实际工作总还存在一些与总公司的要求不符的地方,其主要表现在下述几方面:

1、对董事长、总经理的经营决策理解不到位董事长、总经理希望物流高速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利润。而我们在平常的工作中片面的追求了货量的增加,忽略了利润也要相应增加的要求,导致20XX年的利润下滑严重,业务量是正增长,利润却是负增长,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负增长达到了-19%。

2、各级员工对变革的阵痛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为实现董事长、总经理在三年内将大运物流建设成以集团物流总包为先、以全程无忧服务为根、以信息化为本、以综合盈利能力高为终的涵盖公铁联运、专线运输、冷藏仓储、油运联动、车辆整合于一体,业务量超亿元的现代化物流企业,并初步建立以大运物流为旗帜的温岭物流企业联合体的指导思想,我司在20XX年内的经营、管理、制度、人事调整上的一些变化,各级员工存在着一定的认识误区,导致工作中有些混乱和脱节。

3、缺少分工负责制,导致责、权、利倒挂物流公司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而我们相应的分工负责制度没有及时跟上,没有真正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导致各级员工在工作中多多少少的存在着某些偷懒或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极大的影响了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我们新增的三个营业网点,吴岙物流基地的建成使用以及信息化的软、硬件的投入,特别是吴岙物流基地的使用,物流公司没有明确的定位,也没有为之展开相应的探索工作,造成物流公司20XX年的基础设施的投入很大,产出却不明显的怪异现象。

四、明年的工作预想

20XX年我们的工作为20XX年物流公司的腾飞打下了很好的、坚实的基础,我们4个营业网点,吴岙物流基地的建成使用,总公司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西北专线、昆明专线、山东专线、福建专线的营运,在坚持董事长、总经理提出的在三年内将大运物流发展成为以集团物流总包为先、以全程无忧服务为根、以信息化为本、以综合盈利能力高为终的涵盖公铁联运、专线运输、冷藏仓储、油运联动、车辆整合于一体,业务量超亿元的现代化物流企业的发展设想的指导下,20XX年我们物流公司将继续完善以下工作:

1、理顺秩序,加快节奏

在20XX年分工合作的基础上,推出岗位责任制,将每个员工的责、权、利挂钩,努力提高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重点是各级管理人员、业务员、操作员的岗位责任制。

2、资源整合、物尽其用

一是创造一切条件,要将各营业站点、吴岙基地的作用发挥出来,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二是联合其它物流公司,借用他们的网络将大运的网点遍布全国各地;

三是收集社会承运车辆信息,建立自己的承运车辆网络。

3、扩大专线、提高业绩在20XX年2条专线的基础上,20XX年我们要陆续建立昆明、山东两条专线,业务要逐步覆盖临近的宁波、义务、永康、上海等地;吴岙基地要逐步建设成为物流总包和分流配送中心。20XX年物流公司要在20XX年530万销售额的基础上完成3000万的定额,其中福建专线要突破1000万,西北专线、山东专线、昆明专线要完成各线500万的定额,吴岙基地物流总包和分流配送要完成500万的定额。

4、规范财务、保证利润逐步规范公司的财务收支制度,努力降低营运成本,加强收款,控制代付货款风险,控制各项费用,保证20XX年度公司利润率在10%上下。

五、结语

面对当前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做好20XX年的工作,是形势所迫、责任所在。当前由于温岭物流业群雄蜂起,业界新思路、新工具的不断涌现,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企业兴衰、员工有责。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一定要去掉满足现状、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陈旧思想意识;要深刻领会董事长、总经理的发展理念,实现管理转型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更加注重在飞速发展的非常时期,保证安全、提高服务,杜绝一切事故的极端重要性。我们一定要树立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公司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扬长避短、快马加鞭,全面完成物流公司20XX年的各项任务,再创20XX年的新辉煌,为企业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物流公司年度工作总结二

按照市物流办《关于报送20XX年重点工作总结和20XX年重点工作的通知》雅市物流办〔20XX〕16号文要求,现将我区20XX年物流工作总结如下:

(一)物流业发展现状

目前,我区物流业以公路运输为主,物流企业多为第三方物流,主要以零担为主,承担经营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以及蔬菜、茶叶、水果运输。近两年,我区年物流货运量达到6100万吨,货运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物流业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日益凸显。

通过近年来的发展,我区共有15家物流企业、75家商贸流通企业,拥有一定规模的物流企业主要有名山运发物流公司、东运货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进达物流有限公司、君建物流等企业。其中:名山运发物流公司是省重点企业,每年营业额近6000万元,20XX年企业上缴税金达364万元,车辆90台,为名山区物流重点龙头企业。顺通、东运、进达、君建4家物流企业营业额达20XX-3000万元,有车辆16-30台,为我区经济发

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物流通道建设情况

名山县地理区位优势显著,是雅安融入成渝经济区的桥头堡。名山幅员面积615。27平方公里,东与蒲江,南与丹陵、洪雅,西与雨城,北与邛崃接壤,辐射范围雅安以及成都、川南和川西北三大经济区,随着成雅、乐雅、邛名三条高速的建成,未来川藏铁路的修建,将是重要交通枢纽。三大工业区(雅安市工业园区、永兴工业集中区、成雅工业园区)在名山入驻。同时名山县拥有蒙顶山、百丈湖等资源,茶文化传播较广,也还有许多待发现、待开发的优势。名山优势的地势、工业园区发展形势良好,铁路公路建设的有利地势,市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等等方面,为此我区物流业发展势必潜力巨大。

2、物流节点(物流园区、服务站)建设情况

名山区现计划在成雅工业园建设物流园区,成雅工业园总面积50平方公里(其中30平方公里已经雅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近期发展区10平方公里(20XX年),中期发展区30平方公里(20XX年),全部位于雅安市名山区境内;规划区北至108国道、南至成雅高速、西至百丈镇白马路、东至治成路(与蒲江县接壤);涉及名山区百丈镇、红星镇等5个乡镇。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机械制造业、表面处理、战略新兴产业(新材料、生物技术、生物能源、环保产业)、轻加工业(家具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目前,园区管委会已组建,成雅公司是成雅工业园建设开发平台公司,前期工作全部完成。交付可用土地20XX余亩。引进产业项目11个,协议投资达15。52亿元。物流园区还未进行详细设计。

3、重点物流项目建设情况

20XX年10月,名山运发物流有限公司申报的《20XX年重点物流项目名山区运发物流第三方物流中心》的建设内容为:分拨中心、电子商务中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改造;完成第三方物流管理、电子交易平台等系统建设;购买轮式装载机3台、水泥罐车30台、四桥重型货车4台。截止20XX年5月,实际完成的建设内容为:购买水泥罐车35台,四桥重型货车4台。项目申报计划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资金200万元。目前,实际完成投资20XX。485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1736.4858万元,国家补助资金200万元。目前,项目的分拨中心房屋建筑工程正在建设中。

(二)物流工作推进情况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名山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刘伟任组长名山区物园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物流发展态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任务与要求,从而推动了物流园区工作的健康发展,为现代物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物流政策贯彻落实及地方出台的政策情况

为促进我区物流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办发[20XX]71号)精神,20XX年3月,名山县人民政府以名府办发[20XX]8号文下达了“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物流企业发展的通知》,决定对20XX年至20XX年对我县注册的物流企业,根据企业缴纳的税收地方实得部份按比例进行对应扶持。

我区参照川府发〔20XX〕3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几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财政上减免部分政府性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次性免收证照工本费。在税收上减轻个人和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吸纳就业,企业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招用当地因灾失去工作的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实际工作时间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允许延期申报纳税。在金融方面增加对受灾地区的信贷投放总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小微企业、重点产业等领域灾后恢复重建。扶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发展适合受灾地区点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土地方面对于纳入灾后重建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项目新增的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采取边占边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在本市、县内完成占补平衡确有困难的,可在省内跨市、县实行易地占补平衡。提高用地审批效率,纳入灾后恢复重建的受灾企业搬迁用地,由市、县人民政府先行安排供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可以边建设边报批,由受灾县(市、区)人民政府直接上报省政府,同时抄报所在市人民政府备案。

3、其他主要工作

我区“4.20”芦山地震灾后产业恢复重建物流项目进入总规、专规项目有名山区农资配送中心建设、名山运发物流中心建设、茶叶生产加工仓储冷链及配送中心、名山区烟花爆竹配送中心、雅安市川西绿源农产品仓储配送建设项目5个项目,目前项目进展顺利,茶叶生产加工仓储冷链及配送中心和雅安市川西绿源农产品仓储配送建设项目基本完工,其他三个项目正在建设。

借助于成雅工业园、雅安物流园区的建设以及“4.20”芦山地震灾后物流企业重建的机遇,目前铁路、物流园区正在规划,随着雅安物流园区的选址确定后,我区物流业将有一个转变,形成名山物流中心,物流经济将更大的发展,将会提高茶叶贸易及名山农产品流通水平,提高运输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物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名山区物流企业规模较小。名山物流企业15家,分布在名山城区蒙阳镇及新店镇,物流企业普遍占地面积小,有的仅有办公室而已,没有上规模仓储库房、标准的办公楼、没有车辆修理车间及其附属建设施,5家物流有自己的建有信息平台及购置专用车辆等,其他规模较小,车辆多为挂靠。物流企业总体都因土地问题,货物仓储困难,车辆没有地方停,没有专门车辆维护点。

2、物流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不足。我区物流业的发展加剧了对物流人才的需求,当前,我区物流人才无论从数量、质量都明显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

物流公司年度工作总结三

16年是公司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集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公司上下团结一心,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抢抓机遇,克难攻坚,奋力拼搏,认真落实公司各项工作部署,生产经营和重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超额完成集团下达的年度经营指标。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全年营业总收入达到__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实现利润__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48.92%。全面超额完成既定目标。

二、积极服务茶叶市场,运输服务保障有力该年度,公司切实加强了人员组织和调度的灵活性,缩短车辆整备时间,强调作业的紧凑性,确保了运输作业安全及时。利用电子信息化设备系统做好取样、过磅、跟踪定位、卸车工作中的信息共享,及时衔接,提高卸车效率,降低了各项开支。

三、大力开拓外埠市场,社会物流持续壮大在积极稳定原有线路的同时,为全面完成今年的生产经营任务,市场部通过主动开拓外埠市场,加大了创收力度。通过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巩固和发展客户关系,积极贯彻以物流促贸易,以贸易带物流的经营思路。与此同时,市场部人员着力提高个人素质,服务水平大大提高。

四、不断强化基础管理,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今年,物流公司管理提升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实行实行全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基本工资与效益挂钩、定岗定编、实行全员安全考核责任制,使得公司行政面貌焕然一新。财务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和内部控制多节点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发来、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绩效管理积极创新绩效考核模式,对相关人员按任务目标实行奖惩,极大的调动了员工工作积极性。鼓励各生产单位对绩效奖金实行二次分配。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加大对各类违规的处罚力度。人事部深入推进职工岗位绩效管理工作,完善全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建立了完善的服务质量标准,确保公司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没有发生一起因服务质量导致的投诉事件。加强了精益管理理念宣贯工作,开展了“三化”达标工作,加强了制度和流程建设。在安全(详细定稿版)管理方面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责任无盲区、无死角,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管理体制。通过采取评优中“安全一票否决制”,强化了每个人的安全责任。

五、加强和谐企业建设,职工队伍稳定通过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加快发展、争创佳绩的信心和热情。通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及广泛开展的各种文体活动,深化了职工民主管理,加强了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化解了矛盾,职工队伍保持稳定。纵观全年工作情况,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着所多不足之处。

一是规章制度执行上有待加强,严格按章办事;

二是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努力增收节支,做好成本核算,结合物流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精细化管理,节约成本扩大效益;

小区物业管理总结篇2

一、基本现状与问题

城区现有杂居小区159个,主要集中等社区。总户数9163户,居住总人数28137人,总建筑面积约88万平方米。通过走访与调查,这些小区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设施陈旧老化、居住要素不够齐全。老小区建设时间早,年久失修,普遍存在屋面墙体渗水、道路破损、绿化不足、下水道堵塞、线路老化无序等实际问题,加上杂居小区中有相当部分是原来单位的集资房或房改房,安全保障设施不齐全,物业维修无资金来源,部分小区楼盘小且夹杂私房住宅,四周通道多,无封闭式管理条件,存在着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

二是居住区内业主结构复杂、流动性大。居住在老小区的业主大多是城区老居民和单位福利分房的职工,经济条件好的住户均已外迁新购改善性住房,轮换入住的多数为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孤寡老人和低收入家庭,此类老小区出租房比例较高,人员流动性较大。

三是管理上有缺失、公共服务难到位。小区内业主的公共意识比较淡薄,自治责任与要求难以达成共识,各个社区也因点多面广,管理与服务难以跟上,加上硬件设施不够完备甚至缺失,导致车辆乱停、杂物乱堆、私搭滥建、违规装修、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现象时有发生,居民普遍反映缺乏舒适感、安全感。

二、相关对策和建议

杂居小区在城区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因此在城市住宅管理和城市的文明建设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今后5-10年内,应把握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先行试点、重点提升、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办法,实施从无偿—低偿—市场化物业渐进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面覆盖、规范有序”的管理目标。

具体办法为“专、改、扶、引、管”多管齐下,稳步推进:

一专:把社区作为物业管理活动的主体,在各社区内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物业服务部),专人专岗承担杂居小区内的保安、保洁、绿化、维修等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探索“社区搭台、能人牵头、居民参与”的社区自助式物业服务模式。区房管局对社区物业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抓好行业队伍建设及上岗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改:由政府为主导投资,整合各方力量,把老旧小区的综合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项目予以规划建设,在整治与改造中坚持四个结合:一是把老小区改造建设与片区规划结合起来;二是把开发改造项目与国家保障房中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结合起来;三是把改造的主体工程与公共服务、物业管理功能性用房结合起来;四是将民营投资开发商住楼盘与政府规划建设公益休闲场所相结合。

武汉市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区改造工作,从2009年起连续四年被列为市政府“十大实事”之一,各中心城区共整修小区道路20.2万平方米,改造排水管网5.73万米,粉刷楼道墙面178万平方米,增建岗亭637个,配套维修工具695台(套),落实物业服务用房568间1.6万平方米。通过安装太阳能路灯、铺设彩砖、新建自行车棚、配套排渍等25项设施工程,使武汉市中心城区583个老旧住宅区,实现从“全覆盖”提档升级到长效管理“三级跳”,路面平、管道畅、楼道亮、环境美惠及到275万小区居民。

武汉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经验告诉我们:采用“市场十公益”的双轨模式,依托四种形式填补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空白:即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公司,同时推行社区物业服务部、业主代表自治和社区单位共管三种非专业化的物业形式。

区近三年连续实施杂居(旧城)改造项目共约100万平方米,2012年已投资700万元改造平云一路等杂居小区600户,惠及2200人。2013年计划改造明珠路片区500户,这种由政府牵头协调,住建(规划)、财政、社区具体承办,逐年计划实施改造,得到市民一致肯定与好评。但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注意:一是改造计划与方案征求意见面要宽一点;二是后期物业管理如何对接,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尽可能与前期方案综合考虑,既管当前更管长远。

三扶:杂居小区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在不断规范和建立长效机制中,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扶持。目前武汉市已有10%社区物业服务机构启动税收减免和财政年度预算补贴政策,我区可考虑设立“物业管理专项补贴资金”和“小区物业突发事件应急资金”制度,该专项资金可以结合城镇综合整治,由各社区根据具体情况申报使用,接手的物业公司可按小区每平方米0.2元的标准享受专项补贴;部分物业公司可享受税金优惠政策。小区内物业费标准为每户每月30元,其中居民自行承担20元,政府补贴10元。低保户物业费每月承担10元,政府补贴20元。杂居小区居民名单由社区报街办审核,半年核发一次经费到社区,并由社区将补贴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社区居民共同监督。

四引:我区物业管理尚处起步发展阶段,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树立三种观念:(1)业主自治观念。物业管理的重要方式是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业主代表大会作为决定有关事宜的最高权力机构,业主管理委员会作为具体执行机构,应健全组织,履行职责,主动做好宣传、沟通、引导工作。社区居委会应配合、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工作。(2)质价相符的观念。“优质优价”是市场经济法则,让更多的居民认同物业需求,认同有偿服务,认同等级消费。(3)部门联动观念。针对小区内乱搭乱建、无证经营、占道摆摊、违规装饰等问题,城管、工商、消防、房管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城管110作用。房管部门应会同社区完善物业管理纠纷的快速调处机制,民政部门应开展小区“关爱工程”,对困难户实施救助,工、青、妇应结合社区“义工”活动,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延伸工程。

小区物业管理总结篇3

一、全市物业管理总体情况

截至20__年底,我市建成住宅区3277个,建筑面积10421.7万平方米。其中:具备物业管理条件实行等级服务的住宅区244个,建筑面积2151.9万平方米,占全市住宅区总面积的20.6;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旧住宅区604个,建筑面积3293.4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1.6;住宅组团2429个,建筑面积4976.1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47.8。全市登记注册物业管理企业536家中,其中具备二级以上资质的有9家。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近3万人。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拆违建绿、住宅区楼道整治、街路粉饰美化及房屋“平改坡”工程完成情况

(一)住宅区拆违建绿工作

住宅区拆违工作于20__年11月开始,计划拆除住宅区内违章建筑108万平方米,截至20__年3月24日,实际完成拆除违章建筑109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了任务。已拨付资金4000万元。

住宅区绿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表现之一,住宅区的绿化可以为广大居民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是市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在全市的绿化过程中,我们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为使我市尽早的向园林化城市转变,适应明年“世园会”的召开,全面提高我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我局按照市政府城市绿化工作的总体部署,今年全市住宅区计划植树166万株,实际完成植树183.66万株,占计划的110.6,新增绿地面积4.15万平方米,市房产局垫付资金500万元,圆满完成了住宅区绿化任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房产局获得了绿化工作优秀组织奖。

(二)住宅区楼道整治

经过市、区各级单位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截止到7月份底,全市楼道整治工程全面竣工,共完成各类产权楼道整治工程7678栋、3273.55万平方米。市、区共投入整治资金5928.26万元,其中楼道粉饰工程投入资金3928.26万元,供暖分户管线整治完善资金20__万元。

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沈阳市住宅楼道整治现场会的要求,在全市楼道整治工程实施过程中,市房产局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积极推进住宅区楼道整治工作。一是制定了《楼道粉饰、设施功能完善技术质量标准实施意见》下发各区;二是与市财政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研究制定了《关于楼道整治工作资金归集程序的若干意见》,为下一步楼道整治工程资金的归集,提供了标准、程序和依据;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市一级办公室抽调21名干部,分7组与各区进行了对接。各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并组成了工程组、资金归集组、宣传组开展了各项实质性工作,市楼道整治办公室印制下发了《沈阳市住宅区楼道整治指导手册》;四是本着试点先行的原则,在和平区进行了试点工程,在总结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市各区共在19个住宅小区内完成示范样板工程,为整治工程全面铺开和全面完成打下了基础。五是城市建设发展“三分在建设,七分在管理”的工作要求,要巩固楼道整治工作成果,关键在于建立长效的后期管理机制。为此,我局已经向政府董文秋副秘书长提出《关于明确我市住宅楼道整治后期管理责任建议的报告》,提出了楼道后期管理的具体责任划分。今后楼道的管理工作,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发挥各方优势,切实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以巩固、完善现有楼道整治成果。

(三)街路粉饰美化工程

为满足明年“世园会”的要求,打破原有的环境不协调状况,使沈阳的街路景观有一个根本的改变,在市局领导的指导下,沈阳市对重点街路及广场沿线(周边)建筑物进行了美化工程。

全市街路粉饰美化工程计划1473栋,建筑面积793万平方米。其中:粉饰工程1044栋,建筑面积465.6万平方米;清洗工程429栋,建筑面积327.4万平方米;美化屋顶工程9栋,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

目前,全市街路粉饰美化工程实际完成1490栋,建筑面积797.7万平方米,竣工率101。其中:粉饰工程1061栋,建筑面积470.1万平方米,竣工率102;清洗工程429栋,建筑面积327.6万平方米,竣工率100;美化屋顶9栋,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竣工率100;楼梯维修完成253栋,建筑面积143.9万平方米。

街路粉饰美化工程是今年陈政高市长提出的六大城市管理工程之一,在市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相关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多次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市局在资金缺乏的情况下,向各区借资300万元用于工程的实施。各区房产局也相应的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这些都为街路粉饰美化工程的顺利完成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为了保障街路粉饰美化工程的顺利进行,先后制定下发了《沈阳市重点街路及广场沿线(周边)建筑物粉饰美化工程

实施方案》、《沈阳市主要街路沿街建筑立面涂饰、屋顶美化工程技术质量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重点街路粉饰美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为保证街路粉饰美化工程有序实施,加强制度化管理,确定了项目负责人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工程技术交底制度。同时,为了保证工程的实施质量,各区分别对工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工程招投标,对招投标企业的施工资质、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选择正规、有实力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在选择施工企业的同时,各区也选聘了监理资质高、服务质量好的监理公司进行全过程的监理,有效地保证了街路粉饰美化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四)“平改坡”工程

20__年我市房屋“平改坡”,以改善城市市容景观,提高居民居住质量为目标;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区域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工程实施体系和工作机制;通过科学选址、精心设计、规范施工,高起点、高标准地实施房屋“平改坡”暨旧住宅美化工程。“平改坡”全年房屋“平改坡”工程共施工21栋,建筑面积17.16万平方米。其中沈河区20栋,建筑面积17.11万平方米;和平区1栋,建筑面积0.05万平方米。

今年“平改坡”工程的工作标准,一是简洁明快,衬托周围主要建筑,实现建筑形式和色调与周围建筑总体环境相协调;二是优化“平改坡”工程建筑结构设计,达到构造简单、施工方便,广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达到安全美观、经济适用;三是“平改坡”工程在科学合理地与原房屋功能结合的同时,保温隔热、屋面排水、防水、排气排烟、避雷、防火等各项施工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三、健全法规制度方面

20O3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对保障广大业主利益,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出台以后,地方制订的配套法规、规章未能及时出台,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一些具体问题,无章可循。因此,20__年我们将立法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总结近年来的工作,吸取其他先进城市的立法经验,在全市市民和物业管理行业同仁、有关专家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出台了我市第一部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第44号令),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基础保证。

为配合《规定》的颁布实施,出台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沈阳市物业管理企业诚信考核暂行办法》、《沈阳市主住宅区物业经理执业暂行办法》四个配套文件,为《规定》的贯彻、实施营造了法制氛围,进一步奠定物业管理行业的法律基础。

四、物业管理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进一步加大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为了更好的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我局在今年颁布了《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要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使物业企业的选聘公开、公正、公平,同时增强物业管理企业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促进物业管理逐步向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迈进。同时,开展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试点工作。对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招投标;投标人少于3个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经各区、县(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目前,“中街北苑”、“假日兰庭”、“融城时代”等32个住宅小区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使前期物业管理逐步得到了规范。

二是加强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和物业企业经理人信用档案及准入、退出制度。在严格物业管理资质审批的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对不符合标准的物业管理企业和经理人,随时取消其物业资质或从业资格。

三是协调指导业主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出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程序》等相关文件,充分发挥社区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和社区及物业管理企业密切配合,对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积极引导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充分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协调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做好物业管理工作。通过近一年来的努力,我市244个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中有173个住宅小区依法、依程序组建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范化率达到了71,初步形成了业主自治和专业物业公司管理的多元化管理模式。

四是进一步加强资质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20__年我们开展了“一个清理、两个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排查”活动,经过小区办的内部核实,及与法规处的共同研究,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法规,对资质证书已过期,未进行资质评定,多年未年检的19家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取消了资质,挪用维修资金、服务水平差、业主投诉较多的12家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有效的营造了市场氛围、净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市场秩序。

(二)全力解决好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房地产与物业管理是密切不可分的两部分,物业管理的完善可以使房产增值保值,但是目前开发遗留问题仍是制约我市物业管理的重要因素。这些问题百姓意见多,解决难度大,同时影响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我们会同小区办协调相关部门,细化问题、明确思路、明确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坚持“条块结合,以区为主”的原则,加强协调,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逐一进行消号。目前,244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中,112件开发遗留问题,已经解决76件。同时,为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边解决、边整改、边规范的方式,对在整改中比较好的30个典型住宅区,我们深入住宅区进行调研、总结经验,在全市住宅区中进行推荐,使该项工作起到很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广大业主的一致认可。

(三)深入住宅小区调研,探索全新管理模式。

在物业管理中,普通住宅区是我市最大的管理难点。我们先后4次深入住宅区进行调研了解情况,形成了普通住宅区管理的

调研报告,积极探索抓好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同时,针对以上旧住宅区物业和房产存在的问题,我们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课题调研组:1、请沈阳建筑大学刘亚臣教授组织的调研组写了沈阳市“弃管房产、管理模式与对策研究”的报告。

2、请沈阳工程学院王秀云教授写出了“关于对沈阳市查管房产实施物业管理”的调研报告。

小区物业管理总结篇4

物业管理费的重要性

截至2006年底全台湾共计约35万余栋公寓大厦,集合式大楼乃当今房地产市场主流商品。而此类都会大楼小区户数,少则20户,多则可达2,000户。大家毗邻而居,且有部分空间与设备共享,因此若要持续性地维持小区软、硬件的管理与维护,必须全体住户皆有一致的认识.才能确保小区质量与房价。

许多人在购买房地产时,多着眼于小区所在区段、建筑设计、建材与房价等,却往往忽略了那些看不见、入住后才会发生的管理维护费用,殊不知这些才是确保整座物业价值的关键(图一):从建筑物生命周期评估各阶段费用所占比例(图二),我们发现物业管理营运与维护费占整个生命周期所需费用将近八成的比例。此外,许多共享设备(如电梯、水管、外墙等)随屋龄的增长老化损坏,其修缮更新费用,更需支出庞大金额,而屋龄超过二十年的集合住宅的公共设施发生重大修缮与更新需求时所产生的费用约为建筑物生命周期前二十年管理维护成本的2.2至3.4倍,每一居住单位所需分担的费用也会高出一般正常管理维护所应支付管理费的45%至80%不等。因此小区预备充足的物业管理经费实为物业管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台湾物业管理费的法源

台湾于1995年制订“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公寓大厦小区住户之权利义务、管理组织、财务管理等相关权利义务,以确保公寓大厦的管理维护与居住质量。依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的财务管理项目主要包含“公共基金”与“管理费”。

公共基金

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寓大厦应设置公共基金,来源如下:

(1)起造人就公寓大厦领得使用执照一年内之管理维护事项,应按工程造价一定比例或金额提列。

(2)区分所有权人依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缴纳。

(3)本基金之孳息。

(4)其他收入。

一般小区所称之公共基金,泛指起造人(开发商)按工程造价提列之基金。

起造人(开发商)在建筑兴建完成、领取使用执照时,依法令规定须就取得使用执照一年内之管理维护事项,按工程造价一定比例或金额提列一笔经费,缴至公库,待小区住户交屋完成、管理组织成立、小区管理委员会申请报备后,公库再将此笔金额拨付给小区。

此笔公共基金拨付后,按规定小区必须设立专户储存,并由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管理。由于公共基金设置目的在于预备小区未来临时或重大费用支出,并非小区经常性的支出,因此小区若要动用此笔经费,必须召开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后方能使用此经费。故一般公共基金多存入银行定存,非特殊原因,小区平时支出不会动用此基金。

管理费

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项、第十一条之规定,小区共享部分(即内地“共有部分”)、约定共享部分之修缮、管理、维护各项费用,除由公共基金支付外,亦可由区分所有权人按其共有之应有部分比例(即:单户所分配的共用部分与全小区共用部分总和的比值)分担之。此区分所有权人按其共有之应有部分比例分摊的金额便是小区为支用经常性管理维护,定期向住户收取的管理费。

由于条文中写明管理费的确定“如区分所有权人会议或小区规约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因此在实务上,管理费的分摊方式除上述依共有之应有部分比例分摊外,目前台湾公寓大厦运作现况,尚有下列三种常见分摊方式:

(1)依区分所有权人专有部分面积比例(含或不含阳台、花台、露台等附属建筑物);

(2)依区分所有权人所有面积比例(即建筑物专有面积+共享部分面积):

(3)其他增减方式:如一楼未用电梯酌减、空屋减半、办公室餐厅加收。

小区管理费用途与公共基金不同,使用于经常性支出,如管理服务人报酬(总干事、保全、清洁、机电人员)、管理维护费用、保险、办公、顾问、事务性等费用。

一般物业管理费的评估方式和开支项目

物业管理费的评估方式大致可分为“量出为人”及“量入为出”两种。

一般小区之财务管理建议以“量出为人”为规划原则,除小区管理维护的经常性支出外,尚须考虑小区维护修缮预备金;因此,评估管理费时,先计算小区预估支出与预估盈余比例,再以此总额,按坪数或户数,计算每单元应分摊的管理费。

“量出为入”计算方式

(A)计算小区每月支出总额:

每月需支出总费用=管理服务费+公共水电费+保养维护费+行政庶务费+车位管理清洁费(汽车、摩托车)+其他费用

(B)预估每月小区应有结余比例:

假设每月需有x%结余

(c)计算小区每月应收人总额:

每月应收入总额=每月需支付总费用×100/(100-X)

(D)计算管理费收取标准――每坪平均分摊及每户平均分摊

每坪平均分摊额(每坪管理费收取标准)=每月应收入总额÷共同分摊总坪数

每户平均分摊额(每户管理费收取标准)=每月应收入总额÷共同分摊总户数

大多数的公寓大厦是以小区总建坪来计算每坪管理费,坪数越大,每月收取的管理费总额越高。其他部分小区则因每户规划坪数相近或为别墅住宅,则以总户数计算分摊,每户每月缴交相同金额的管理费。

小区管理费经常性支出项目

一般小区经常性支出,大致可分为人事薪资、设备维护费用、设施运转费用、建筑修缮费用及其他杂项支出六大项。

(1)人事薪资:

行政人员、安全人员、清洁人员、机电人员薪资。

(2)设备维护费用:

①空调设备定期维护费用;

②电梯设备定期维护费用;

③水电设备定期维护费用;

④消防设备定期维护费用。

(3)设施运转费用:

①公共水电费用;

②会馆设施运转费用;

③耗材费用。

(4)清洁维护费用:

①公共区域清洁费用;

②垃圾清运费;

③大楼消毒;

④水塔清洗;

⑤特殊清洁。

(5)建筑修缮费用:

日常小型设施故障、损毁耗材、零件更换费用。

(6)杂项支出:

①电话、文具、影印、纸张、清洁用具(拖把、扫把、清洁剂、垃圾袋等)耗材费用;

②小区特殊节庆活动费用。影响管理费计价的关键因素

房地产价格高低多取决于区位(Location),但物业管理费却非由房价及物业所在区域决定。房屋中介业于2009年12月调查台湾北、中、南

三地2009年平均房价显示:台北市每坪43.3万元、台北县每坪22.3万元、台中每坪11.8万元、高雄每坪9.2万元。虽然台中与高雄房价仅为台北县、市的1/2―1/4价,但在物业管理收费上,从台湾物业管理费汇总表(表二)可知,高雄地区有的小区大楼收取的管理费,甚至比台北市物业还高。但在各地区最高与最低管理费价差中,仍以台北市高低价差最大。

这是因为,影响公寓大厦管理费计价的关键因素在于小区规模、质量需求与公共设施比例三

小区规模

总楼地板面积相同的物业,划分为20户与100户,每户每月负担的管理费差距可达5倍(如总建坪5,000坪,每月管理费50元/坪,则划分20户的物业,每户月缴12,500元管理费;但若划为100户,则每户只需月缴2,500元)。开发规模越大、总建坪越大、户数越多,则每单位负担管理费便越少。

台湾许多豪宅强调“稀有性”,单层一户,每户坪数皆超过百坪以上。以台北市仁爱路“帝宝”楼盘为例,共168户,每户平均178坪以上,管理费每坪150元,则一个月需支付物业管理费高达26,700元,比刚刚将走上工作岗位的人每月平均薪资24,000元还高,管理费之高非一般市井小民可以负担。

管理质量

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物业管理费总支出约50%以上为小区服务人力的人事成本,包括小区主任、保全、清洁、机电人员薪资。而随经济成长、生活质量提升,人们对于居住的需求,不仅只在于遮风避雨的生存和安全需求而已,从“马斯洛人类需求五层级”可知,在满足生存、安全需求后。经济能力越高者对于居住生活的要求便朝社会认同感、体现自尊与自我实现的进阶需求迈进。对应于物业管理服务层次,管理者更需提供“营造小区活动”、“管家服务”、“五星级饭店服务”等更精致、贴心、专业的顶级物业服务(见表三)。

以豪宅项目来看,根据统计,同一区域内豪宅的管理费较周边物业的管理费要高出20%―50%,而台北市豪宅的平均管理费每坪约在150―元―250元。在计价上,除一般物业基本的管理维护费用外,豪宅客层相当重视小区保全,有的小区在一般警卫编制外,会另配置全台地区级别的特勤保全与随扈;在生活服务上,更要求管家级服务水平,甚至聘请饭店业者进驻提供专业的管家服务。如近期台北市敦化北路豪宅个案“文华苑”,便计划由文华酒店提供服务,预计管理费每坪250元―300元,每户规划265坪,一个月管理费将高达66,250元,相当企业白领主管月薪。

公共设施比例

为满足现代人对休闲的重视,许多公寓大厦便规划丰富、多元的休闲设施,像游泳池、SPA三温暖、烤箱、温泉、图书馆、健身房、KTV室、儿童游戏室、桌撞球室、甚至红酒雪茄坊等,项目之多有时甚至高达40―50项。这些项目的公共设施比例将近40%,而这些公设坪数皆计入产权内,属公共区域住户共同分摊部分。因此,公设比例越高的小区,负担的管理费便越高。有的小区因公设面积庞大、设施项目多,为妥善管理设施与使用安全,需另增配会馆秘书提供设施预约登记与咨询服务,泳池及健身房则配置救生员与教练,人事支出增加,每户管理费负担提高。

小区物业管理总结篇5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市区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为目标,以开展“诚信服务、规范经营、共建和谐”为重点,按照“抓点带面,点面结合,稳步推进,全面落实”的原则,建立起“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体制,依法实施物业管理,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为居民创造一个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物业管理年”工作,促进物业企业更新意识,转变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广大业主的维权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的居住理念,共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和谐社区。最终实现业主委员会普遍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覆盖、物业管理水平基本达标、社区居民基本满意和小区居住环境“五化”(即净化、美化、绿化、亮化、硬化)“七无”(即无乱设摊点、无乱堆放、无乱涂写、无乱刻画、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停放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整顿规范物业管理与服务。住建(房管)部门牵头,工商、发改(物价)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诚信经营情况,企业资质管理情况,是否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和合同履行情况,是否按规划要求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和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以及按规定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在业主入住率达到50%以上是否筹备组建首届业主委员会等行为。

(二)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发改(物价)部门牵头,在参照《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充分调研、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引导普通住宅以外的其他住宅、办公、生产、商业等用房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原则,拟定市新的物业收费标准,并组织召开听证会,讨论完善后,印发执行。

(三)健全业主自治组织机构。由原州区政府牵头,一是完成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机构建设。积极督促组织落实业主委员会的依法组建工作,对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新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要达到80%以上;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50%以上。加大现有业主自治组织的换届、备案、清理整顿规范工作。二是注重培育典型,引领行业发展。选择2-5个有代表性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其制度建设、履职能力等进行重点规范。

(四)开展星级与安全社区评定。由市民政局牵头完成市级四星级社区评定6个,上报完成自治区级五星级社区评定工作3个。市安监局牵头完成6个试点乡镇的安全社区安全指标前期调研和初评。

(五)完善物业基金管修机制。由住建(房管)部门牵头,依据《市住宅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新建小区物业维修基金的交存、使用、监管机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建立制度健全,监管到位,管理规范,使用合法的管修机制。

(六)开展小区环境卫生大整治。以创建“优秀物业企业”和“优秀示范项目”为目标,全面开展住宅区域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从中选定一部分有代表性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为突破口,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办法,共同做好小区居住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绿化达标等整顿规范及拟定上报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计划。

(七)强化物业管理服务宣传教育。一是由住建(房管)部门牵头,邀请专家、学者来我市,对全市物业行业从业人员举行1-2期集中培训,当年完成物业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得低于80%。二是由文广部门牵头,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利用“12.4”等宣传日,组织开展物业政策法规、环境整治宣传,电视宣传专题不少于3篇,报刊宣传篇目不少于3篇。加大物业管理舆论宣传,营造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及宣传发动阶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实施方案》务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组织开展舆论宣传,营造“物业管理年”舆论氛围,形成良好舆论导向。

(二)自查自纠阶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各自建自管责任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业主机构自行按照本《方案》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企业、业主机构将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后一阶段的整顿规范打基础、做准备。

(三)组织集中整顿规范阶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整顿况在该阶段结束前5天以书面形式及时总结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

(四)检查考评阶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对物业管理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检查,跟踪报道。对物业管理年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要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督促落实整改,开展达标评比活动。对屡整不治,敷衍了事的单位要进行查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五)总结验收阶段。市政府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对物业管理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观摩验收,召开总结大会。对评选出的优秀单位、企业及业主机构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企业诚信建设的依据。对工作成效差的单位、企业及业主机构要进行处罚,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结果上报自治区相关厅局备案。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市区“物业管理年”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市区“2012年物业管理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原州区政府负责组织发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开展居住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居住小区管理规范,卫生干净整洁,楼体和楼道内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生活垃圾及时清扫、清运。督促各办事处指导市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住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

建设(房管)部门具体负责对“物业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对各责任单位开展活动进行督促、衔接、协调、反馈等。对活动开展有关情况进行汇总、通报、上报;要切实抓好物业行业监管工作,在物业管理市场机制建立和市场监管、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培植物业龙头企业、归集管理维修资金等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要制定完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等行业规范,切实为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提供服务。

宣传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年”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正确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物业管理市场中进行非法融资、合同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警民联系共防机制,在居住小区配备警务室,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

城管部门负责住宅小区绿化达标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确保市区居住小区绿化达标。

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爱卫会的职能作用,各负其责,抓好居住小区环境卫生大整治,确保居容居貌整洁、环境卫生干净。

发改(物价)部门负责完成新的物业收费标准调研及制定工作;引导普通住宅以外的其他住宅、办公、生产、商业等房屋公共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工商部门负责检查物业企业违反《公司法》、《合同法》有关规定,无照经营、不使用统一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利用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虚假广告、虚假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物业企业营业执照的审批、合同签定、广告、许可行为。

民政、安监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星级和安全社区评定工作。

财政部门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做好相关工作经费的组织安排工作。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等单位,要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承担起住宅小区外相关设施设备和管线的维修、养护责任;新建成的住宅小区,要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将有关设施设备、管线和开发建设单位办理移交管理手续。

试验区管委会要参照本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

(三)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整顿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的名称、建设单位、开发企业、物业企业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具体要求

(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原州区和有关部门、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将“物业管理年”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认真抓好“物业管理年”活动,要把搞好“物业管理年”活动同加强日常管理结合起来,紧密配合,整合资源,形成联动机制,做好信息反馈,保证政令畅通,务必使“物业管理年”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小区物业管理总结篇6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区行政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二条为加强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办法所称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建筑物内共有部分(以下简称共有部分)、建筑区划内共有设施设备(以下简称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第四条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业主自主管理与政府代为管理的方式,鼓励业主通过民主、协商的原则,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物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督促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实行业主自主管理。

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开业主大会,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

未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决定委托政府代为管理以及业主大会未明确业主自主管理的,其专项维修资金由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分别代为统一管理。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负责市区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柯城区、衢江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所属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

第六条新建物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交存的标准为:普通多层砖混结构的住宅30元/㎡,其它类型和性质的房屋40元/㎡。

上述交存标准,今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调整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调整和公布。

第七条出售公有住房,由业主按照新建物业标准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并统一纳入维修资金管理机构集中代管。原按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有住房,其专项维修资金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第八条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由业主自行交存、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交。

新建物业首次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代收代交。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之前,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和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待物业交付时向业主收取。建设单位应当向购房人说明,并将该内容约定为购房合同条款。对房价中已包含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再向购房人另行收取。未售出物业(包括不出售的配套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交存。

建设单位取得商品房面积核定书前,须提交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交存确认单》。

第九条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业主委员会应持下列资料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自行管理申请表;

(二)业主大会同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自主管理的决定书;

(三)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和续筹方案。

对于提交资料齐全的,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应将业主自主管理的有关资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提出不同意意见的业主未达到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将该物业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息连同有关账册一并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条专项维修资金应当按有关规定在商业银行开立专户,以物业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号设分户账,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号设分户账。开设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

第十一条收取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申领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专用票据。

第三章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十二条业主分户账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的30%时,应当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续筹专项维修资金;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续筹。

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四条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应及时缴入所属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

第四章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除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已明确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保修期限自物业交付给首个业主之日起计算(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分别计算)。

第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支出由相关业主按照其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专项维修资金不足支付维修费用的,不足部分按照物业建筑面积按比例由相关业主分摊。

涉及整个物业区域的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在该区域全体业主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涉及单幢或部分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在其相关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第十七条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使用状况,提出一定时期内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计划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由业主委员会在征得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在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分两次报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备案。

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参照前款规定制定使用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且已列入计划的项目,其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提出实施项目和资金使用预算;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相关业主根据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提出实施项目和资金使用预算;

(二)实施项目和资金使用预算,报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审核。社区居民委员会审核时应当征求相关业主的意见;

(三)物业服务企业持经审核的实施项目和资金使用预算及其他规定材料,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划转专项维修资金。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持经相关业主审定的实施项目和资金使用预算,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划转专项维修资金;

(四)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并按工程进度拨付专项维修资金;

(五)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签订维修施工合同后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

(六)工程竣工后,凭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其委托专门机构审核的工程决算及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经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核实后拨付应付费用的剩余款项。

第十九条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后,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及时将支付的款项从相关业主的个人维修资金明细账中予以分摊核减,并将相关资料立卷归档。

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将施工项目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资料立卷归档。

第二十条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其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使用程序,由业主委员会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提出,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当建立应急维修机制以应对涉及房屋安全、停水、停电、电梯停运等紧急情况下的维修和更新。

发生前款规定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房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建议,经业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核实,报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后可直接进行应急维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的维修资金账户中分摊支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未按规定及时实施维修和更新的,所属区物业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

第二十二条下列费用不得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专业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因人为损坏及其他原因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维修养护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中明确由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担的费用。

第五章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下列资金应当转入专项维修资金:

(一)专项维修资金规定的存储净利息;

(二)利用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净收益;

(三)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的经营所得,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四)共有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五)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愿筹集交存的款项;

(六)其他按规定转入的资金

第二十四条专项维修资金自交存之日起开始计息,利息一年一结,定期计入业主分户账内,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第一个结息日之前交存或当年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分按不低于一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专项维修资金增值净收益扣除经财政部门核定的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应平均分摊到业主分户账内。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及存储情况,应当定期与银行核对,并在每年7月底前在物业小区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一)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

(二)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

(三)其他有关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业主对公布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建立无偿查询制度,接受业主对其分户账中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金额的查询。

第二十七条在保证专项维修资金安全和正常支付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一级市场国债或者转定期存款,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利用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的国债应当持有到期。

除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外,不得将专项维修资金出借,不得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期货、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不得用专项维修资金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二十八条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由区财政局按实际需要逐年核定,在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中提取,并缴入区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与专项维修资金分账核算。

第二十九条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并依法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按月向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专项维修资金财务收支报表,每年年终应将本年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报告,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三十条物业转让时,该物业分户账中结余的专项维修资金随物业所有权同时转移。

第三十一条因拆迁、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致使物业灭失的,业主可持相关凭证,申请退回本人名下专项维修资金结余金额。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区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并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三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及时核准、拨付专项维修资金,造成损害后果的;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管理,造成专项维修资金流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