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原则(收集3篇)
疾病预防原则范文篇1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全面开展消除疟疾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各项目标。
二、疟疾流行特点与流行区分类
我市属疟疾的非恒定性和低流行区域,以间日疟为主,主要传疟媒介为中华按蚊。经过多年综合防治,我市消除疟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年达到了卫生部确定的基本消灭疟疾标准。近年来,全市疟疾疫情时有波动,但发病率呈下降趋势,连续多年控制在0.5/万以下。卫生部根据年疟疾疫情报告,确定疟疾流行区以县为单位分四类:一类县(区)为3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万分之一;二类县(区)为3年内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1年发病率小于万分之一;三类县(区)为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四类县(区)为非疟疾流行区。对照上述标准,我市9个市(县)、区中,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区为二类县(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为三类县(区);无一类县(区)和四类县(区)。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年,全市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年,全市达到消除疟疾标准,并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2018年,全市通过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到年,巩固消除疟疾达标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复。
(二)阶段目标
1.到年,4个三类县(区)和3个二类县(区)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2.到年,江阴市、宜兴市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3.到年底,所有市(县)、区达到国家消除疟疾标准,并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年,全市通过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到年,巩固消除疟疾达标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复。
(三)工作指标
1.技能培训
(1)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从事疟疾防治相关业务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及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从事内科、妇科、儿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临床专业的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以及二类县的村卫生室医生,接受疟疾防治知识和诊断、治疗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3)市和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检验人员,接受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
(1)到年,市和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全部能够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的比例:年达到90%以上;年达到100%。
(3)以镇、街道为单位,每年“三热”病人(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接受疟原虫血检人数占辖区人口数比例分别达到:二类县(区)年不低于1%,年不低于2‰;三类县(区)年不低于2‰;其中,疟疾传播季节(每年5—10月)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
(4)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接受实验室检测的比例:年达到100%;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得到基因检测的比例:年达到75%;年达到100%。
(5)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自境外疟疾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的比例:年达到10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到年,疟疾病例诊断后12小时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达到100%。
4.疫点处置
到年,疟疾疫点处置率达到100%。
5.媒介防制
在疟疾传播季节,二类县(区)居民使用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设施的比例:年,达到80%;年,达到90%。
6.健康教育
(1)到年,二类县(区)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边境口岸和卫生检疫相关工作人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2)在出入境口岸、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场所放置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材料的比例:年达到90%;年达到100%。
7.到年底,以市(县)、区为单位,全部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认证。所有通过认证的市(县)、区,县级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继续保持完备的疟原虫血检设施和能力,所有疑似疟疾病人均能及时得到实验室疟原虫血检,流行病学不能确定感染来源的疟疾病例均进行实验室基因鉴定。
四、防治策略和措施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不同地区疟疾流行特点、防控工作和能力状况,采取适当的防治策略和措施。其中,二类县(区)实施以清除疟疾传染源、阻断疟疾在当地传播为重点的综合措施;三类县(区)实施以加强疫情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防止继发传播为重点的综合措施。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疟疾病例。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开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人员的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由市培训到市(县)、区,市(县)、区培训到社区和乡村,按期达到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指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具备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的能力,配备发热病人血片镜检所需器材,及时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按期达到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指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并采制滤纸血;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要进一步进行实验室基因检测,按期达到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工作指标。
2.规范治疗疟疾病例。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其中对境外输入的疑似恶性疟病例可直接采用青蒿素类药物进行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例要进行全程督导服药。为提高临床治疗及时率,市和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规定储备一定数量的抗疟药品,并加强对药品保存和使用的管理。年底前,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储备用于治疗间日疟的氯/伯喹至少30人份,用于治疗非重症输入性恶性疟的复方青蒿素类口服药至少10人份,用于抢救治疗重症输入性恶性疟的青蒿素类注射剂至少10人份(蒿甲醚和青蒿琥酯各5人份);每个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储备氯/伯喹至少10人份,复方青蒿素类口服药至少5人份,蒿甲醚、青蒿琥酯各1人份。年后的药品储备数量根据各地消除疟疾工作进程进行调配。
3.依法加强疟疾疫情报告与病例核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在1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所有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要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复核;所有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滤纸血,要送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进行基因检测。
4.严格开展疫点处置。在出现疟疾病例并具有传播条件的疫点,由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1周内开展疫点处置工作。疫点处置范围为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居民小组。疫点处置措施包括对疫点内所有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快速诊断试条(RDT)检测,对检测阳性者给予抗疟药规范治疗;并组织对疫点所有住户采取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等灭蚊措施。同时,通过向居民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等方法,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教。
5.有效落实休止期根治和人群服药。各地要在每年疟疾传播休止期,组织对上年度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进行休止期根治。
(二)加强媒介防制
1.降低蚊虫密度。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每年组织开展1—2次大规模环境清理活动,采取综合性措施清除蚊虫等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场所。进一步强化城乡社区、国境口岸等重点单位蚊媒生物防护措施,并根据媒介蚊虫生物学特点,科学开展灭蚊活动。
2.抓好个人防护。提高居民防蚊意识,提倡在疟疾传播季节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减少人蚊接触。
(三)加强健康教育
1.强化公众疟防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结合“全国疟疾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发和制作健康教育材料,为开展公众宣教提供技术支持。
2.强化出入境人员健康教育。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在出入境口岸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或电子屏幕等设施,在出入境旅客通道摆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旅游部门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对领队、导游人员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培训,向旅客和游客宣传疟疾防治知识。
3.强化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门要对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工作指导。中小学校要结合健康教育课或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规范性宣传教育制品等方式,向学生家庭宣传相关防治知识。
4.强化社区宣传教育。二类县要在各医院候诊大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三类县应在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
(四)加强流动人口疟疾防治
1.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卫生、教育、公安、商务、旅游、检验检疫等部门参加的流动人口疟疾防治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定期向公众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旅游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向旅游者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
2.开展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防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对出境人员宣传疟疾防治知识,提供咨询服务。旅游、商务等部门要督促旅行社、劳务派出机构等有关单位为出境人员提供抗疟药品和防蚊设施,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培训。
3.做好入境人员疟疾筛查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在入境口岸对自境外疟疾高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疟疾病例信息。各级卫生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返回居住地的境外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同批集中入境人员进行追踪随访和健康宣教。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相关工作。
4.加大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力度。在疟疾流行区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单位要为施工人员提供蚊帐等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并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由病例发现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向感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信息,协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安、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沟通等工作。
(五)加强疟疾监测检测网络建设
1.健全全市疟疾实验室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规范开展发热病人的疟原虫血片镜检。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进行复查,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确诊的疟疾病例血片进行复核,并抽查1%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各级实验室要定期进行技能考核与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
2.开展主动病例侦查。二类县(区)每个镇(街道)在疟疾传播季节至少开展5次主动病例侦查,对近2周的发热病人进行疟原虫血检或RDT检测。
3.做好消除疟疾地区的监测工作。对已达到消除疟疾标准的地区,继续开展相关医务人员疟疾诊治技术培训,重点加强临床疑似疟疾病例的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追踪调查,并加强对来自疟疾流行区人员的疫情监测,防止出现继发病例。
五、政策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市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血地防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消除疟疾工作,建立由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多部门协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除疟疾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挥血地防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任务,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军队系统消除疟疾工作按照军队管理体系组织,与当地政府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同步实施。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的疟疾防治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
(二)依照法律法规,科学消除疟疾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三)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开展消除疟疾工作。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和政策措施,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消除疟疾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疟疾防治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旅游、商务等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文广新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科技部门负责将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协调抗疟药品、试剂的生产供应。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各级爱卫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蚊虫等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四)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
市和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消除疟疾专家技术指导组,健全寄生虫防治与病媒生物防治专业队伍,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消除疟疾技术方案,为实施消除疟疾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市卫生局要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负责疟疾等寄生虫病防治的专门科室并配备得力人员,负责消除疟疾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评估;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明确承担消除疟疾工作任务的科室,并配备专职疟疾防治专业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专人负责消除疟疾工作。各级卫生部门逐级分期分批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保证培训质量,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经费物资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当地疟疾流行程度和消除疟疾工作实际,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全球基金项目管理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二类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全球基金项目单独账户,三类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有消除疟疾专项经费账目。合理利用全球基金和各级财政安排的疟疾防治资金,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消除疟疾工作。
疾病预防原则范文篇2
关键词:春冬季;猪;牛;常见病;预防措施;治疗手段
近年来我国农业和养殖业的发展均有较好的提升,农户养殖家禽也是除耕种经济作物以外,创造经济利益的一种特殊方式。但是家禽养殖会受到多种条件的制约,最常见的制约因素是疾病,在春冬季节有较多的家禽常见疾病,此时也是常见疾病的高发期,这加大了农户经济损失的风险。因此,了解并掌握常见猪、牛等家禽常见疾病的治疗和预防措施对农户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春季猪、牛的常见疾病与治疗
(一)家猪春季常见疾病与治疗
1、胃肠炎与腹泻
家猪在春季易发生传染性胃肠炎疾病或流行性腹泻疾病,上述两种常见疾病的发病原因均与病毒感染有关,属于家禽急性肠道传染性疾病。家猪患病后的常见症状包括水样腹泻、脱水、恶心呕吐等,一旦有家猪发病后即可在大范围猪群内传染。
治疗措施:针对这两种疾病应遵循体液及时补充的原则进行治疗,一般是在在病猪静脉处注射安维糖予以治疗,或病猪口服补液盐治疗,在此基础上需添加磺胺脒或氯霉素等抗菌药物以辅助治疗,提升治疗效果。
2、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感冒也是春季常见的家猪疾病之一,因春季温差较大,反复出现冷暖交替情况所致,病猪常表现为发烧、拉稀以及外感风寒等症状。
治疗措施:该疾病的治疗相对简单,可将青霉素通过复方氨基比林进行稀释后为病猪注射;病猪口服麻黄,或口服桂枝汤也是有效的治疗手段之一,桂枝汤配方中包括麻黄、防风、桂枝、荆芥、甘草以及生姜水等物质共同熬制而成。
3、家猪流感
猪流感是由流感病毒所引起的,一般有3-7天的病情潜伏期,且该疾病的病程可维持一周左右。病猪患病后的储气表现包括发烧、精神萎靡、食欲不振以及咳嗽等,久之则会引发病猪出现肺炎或支气管炎等疾病。
治疗措施:一般可应用抗生素与安磺灵进行该疾病的继发性疾病预防,并无治疗特效药。
4、口蹄疫和猪瘟
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所引发的急性传染性疾病,病猪有发烧、精神萎靡、口蹄部位出现小水泡等症状,若水泡破裂则可发展曾为红斑等,具有较高的死亡率。而猪瘟则是由沙门氏菌引发的疾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和致死率,病猪有发热、精神和食欲不振、呕吐、便秘等症状,且易在病猪腹部或腿部内侧的皮肤上出现血斑情况,或有坏死现象。
治疗措施:口蹄疫疾病当前无特效药,主要与疾病预防为主;猪瘟可通过高免血清的注射予以治疗。此外,上述两种疾病一旦发现病猪应及时隔离进行消毒。
(二)牛春季常见疾病与治疗
1、感冒
春季,家牛常见疾病包括感冒、瘤胃臌气以及胃积食等三种疾病。牛患感冒的原因与家猪患病原因相似,表现相似。
治疗以复方氨基比林液注射为主,或进行安乃近液注射均可。
2、瘤胃臌气
瘤胃臌气的发病原因与其所食饲料突变有关,牛突然改变饮食,食用青草致其胃部不适,产生较多的气体导致发病,病牛有暂停反刍、拱背以及腹部胀大等表现,病情严重可致死。
其治疗方法有三种,第一,让病牛口服蒜、醋以及食用油调配的汁液;第二,在病牛口中放置可舔舐的木棍,再用另一条木棍放置于病牛腹部进行滚压助其排气;第三,病牛属于急性瘤胃臌气需在其左侧肷部用套管针穿刺慢放气,避免出现脑贫血。
3、胃积食
出现胃积食的原因是牛消化不良,或误食霉草所致,患病初期病牛有暂停禁食和反刍表现,病情较轻情况下病牛有拉稀情况,病情严重时粪便中伴有血液或黏液,且腹部胀大,久之则会出现呼吸困难、脉搏跳动加快等症状。
治疗措施:将硫酸钠加水稀释,制成浓度为10%的溶液,后在其中添加鱼石脂让病牛服用。若病牛病情过重,易出现酸中或脱水症状后,应为病牛注射生理盐水或复方氯化钠溶液。还可采用中医疗法,菜菔子和高良姜加水煎制后灌服即可。
二、冬季猪、牛的常见疾病与治疗
冬季家猪常见疾病与春季相差无几,因此不进行重复表述。而冬季常见牛疾病主要包括百叶干以及胃迟缓两种疾病,百叶干发病原因为牛仔冬季饮食大量干草,导致体内有较多火气,消化不良。因此冬季需增加牛的盐水饮用量,偶尔喂食稀粥。此外还可每月喂食一次花生油,或灌服硫酸钠。
胃迟缓疾病的发病原因是牛由原本的青草饮食转变为干草,胃部不适应这种转变所引起的食欲不振以及停止反刍。可通过注射生理盐水或灌服食用米醋予以治疗。
上述疾病均可通过预防以减少发病率,这就需要对家禽舍进行定期消毒,保证通风和干燥的家禽生活环境,定期为家禽进行免疫疫苗和驱虫疫苗注射。此外还要保证家禽饲料的干净和卫生,减少常见疾病发病率。
结语:
猪、牛等家禽的常见和多发疾病应以预防为主要原则,而治疗则有辅作用,需要保证良好的家禽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接种以降低发病率。
参考文献:
[1]王晓云.猪口蹄疫的综合防治措施[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5(09).
[2]杨红军,石晋虎,孔军等.猪流感与猪感冒在兽医临床上的鉴别和治疗思路研究[J].中国农业信息(上半月),2014(04).
疾病预防原则范文篇3
军队战时卫勤准备常抓不懈,反恐维稳、灾害救援、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事件等接连不断,部队履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成为常态。军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应按照“实案准备、实战训练、实时保障”的思路,组织卫勤保障方案推演和协同对接,积极探索战时模块化编组保障模式和三军一体、军地联合疫情防控协调机制;开展军事作业现地卫生学流行病学调查,完善突发疫情、群体食物中毒、群发疾病等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部队疫情报告制度,抓好卫生应急药材储备,有力推进信息化条件下体系作战卫勤保障核心能力生成。
适应“数字化卫勤”新要求,充分应用信息网络平台
近年来,军队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卫勤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成效明显。军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应充分利用军队远程医学系统,开展远程医学教育和医学科普常识查询,实现基层官兵不出营门就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基层卫生人员在营区就能接受高层次继续教育;充分利用军队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实现在线填报、实时查询、动态预警、统计分析等功能,提升公共卫生信息快速获取和集成利用、疾控业务统筹管理和任务协同水平,为上级机关高效提供疫情动态和决策支持,努力实现“数字化疾控”的目标。
医学模式转变要求创新军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管理模式
医学模式正在向生物、环境、心理、社会为一体转变,由以伤病治疗为主向以预测、预防和干预为主转变。军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需要适应医学模式转变的特点,重点从防治传染病疫情和干预健康危害因素两个方面,努力实现以下“四个转变”。
1由被动处置向主动应对转变
军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仅注重控制正在暴发疫情和构成重大现实威胁的传染病种类,还需兼顾对其他种类传染病的管理;除了需要注重针对重点伤病种类的第三级预防之外,也不能忽略第一、二级预防。军队疾病预防工作应由被动处置向主动应对转变,按照“主动监测”原则,积极地对有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聚集病例进行有效监测和及时预警;按照“依案行动”原则,预先制订传染病病例管理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提高基层部队先期处置能力;按照“标本兼治”原则,从构建军人职业健康危害三级预防系统入手,及早进行主动干预。
2由个案处理向系统防控转变
军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系统、全程的理性指导,不能只专注一个个孤立的传染病疫情或其他公共卫生事件,也不能只侧重整个防治链条中的某些环节。军队疾病预防工作应由个案处理向系统防控转变,系统考量现代医学模式的生物、心理、环境、社会等因素,全面构建集伤病诊断、疫病防治、健康促进于一体的系统功能;抓住疾病转归规律及其防控全程的每一个环节,实现健康教育、疾病防控、医疗诊治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均衡发展,形成完整的“教育、监测、预防、救治、保健”链条。
3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
“预防为主”是我军卫生工作方针,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重治轻防”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还存在“重应急、轻平时”的现象。军队疾病预防工作应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策略,抓好基层部队卫生工作的“预防医疗强健一体化”建设,抓好医疗诊治、疾病防控、医学科研、公共卫生等信息的统筹监测和集成利用,增强发现、预警、控制、管理疾病的能力;按照“防控一体,防治结合”原则,把应急控制作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疾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
4由规模效果向质量效益转变
现代医学注重科学管理,服务保障强调优质高效,军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执行重大卫生防病保障活动以及卫生应急处突任务期间,不能只图达到预期目标,不计成本投入效益。军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应按照“练就精兵,迅捷指挥,精确保障”等理念,主要从提高专业技能、落实方案预案、优化指挥程序、强化协同能力、科学预测需求、合理储备药材、整合相关资源、完善规章制度等方面,积极推进专业技术管理服务保障由规模效果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创新军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管理模式的基本策略
军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该充分发挥特色优势明显、训练有素、突击能力强、组织纪律性强、环境适应性强等特点,主动适应卫勤转型和医学模式转变的特点,按照军事行动要求和疾病防控规律,从以下五方面不断创新业务管理模式。
1军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顶层设计
军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该按照体系目标的总体要求,对三级架构的功能定位进行顶层设计。第一级机构的功能定位,以专业技术指导、重大任务保障和实施战略支援为主,疾病预防控制应用科研和军事预防医学科技支撑并重;第二级机构的功能定位,以应急技术指导、特色技术保障和实施区域支援为主,兼顾疾病预防控制应用科研和特种医学科研;第三级机构的功能定位,以疾病监测控制、卫生防病保障、卫生监督指导和落实健康管理为主,以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为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其在专业体系中的地位作用,针对性地开展适应相应能级要求的业务建设,实现一级“强”、二级“精”、三级“通”的整体目标。
2军队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的层级指导
军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层级任务区分要求技术体系衔接配套,应该按照国家和军队整体目标,从组织体制、运行机制、规章制度等方面,刚性明确层级指导关系。一级机构应充分利用专业技术优势,重点从核化生和应急技术支撑、科技协作和人才培训、工作交流和学术牵头、实验室技术与质量管理、卫勤理论指导和信息情报支撑等方面,履行对二级机构的技术指导职责,为推进军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发挥龙头作用;二级机构应贴近部队卫生防病工作需求,主要从控制驻地疫情、搞好驻训保障、提高诊疗水平、开展健康管理、强化健康教育、落实免疫计划、公共卫生安全、药材装备支援等方面,为三级机构提供“用得上”的支援帮带,确保军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在末端见实效。
3军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是一种较为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是把各种系统资源和人员有效地结合在一起,采用规范化的管理流程,在规定的时间、预算和质量目标范围内完成项目。在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管理方面,世界卫生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军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管理,可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做法,充分利用现有人、财、物等资源,针对卫生防疫防护保障重点和难点问题,按照整体性、前瞻性、可行性等原则,由总部进行统筹规划和部署实施。针对部队常见多发伤病、主要健康威胁、卫生防病难题等实施专项管理,通过设定目标、制订计划、采取行动、评估验效等步骤进行全过程管控,既有利于提高专业技术服务保障水平,更有利于提升保障效益和工作效率。
4军队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的集成建设
军队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系统,可以针对多样化军事任务需求,按照“一个系统应对不同需求”的理念,根据不同单元能力、单项能力、要素能力之间的内在规律和相互关系进行集成建设。军队疾病预防控制能力集成建设,需要依据相应的军事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原理、自然和社会规律,通过有序地整合相关公共卫生资源,提高预防伤病和增进健康的能力。在机构建设方面,主要考量应急反应、组织指挥、业务管理;在人员素质方面,主要考量知识水平、实验室检测技术、现场处置技术;在条件保障方面,主要考量药材物资、技术平台、专业装备;在科技储备方面,主要考量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军队疾病预防控制能力集成建设,主要目标是构造指挥管理、勤务保障和专业技术体系,主要任务是构建业务工作平台,效果体现是生成实际保障能力。
5军队重大疾控应急任务的综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