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精选3篇)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篇1
近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之时,中共中央审议国有企业领域党内法规,用制度管理,用制度立规,既呼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形势要求,又落实了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任务部署,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合抱之树,生于毫末;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和关键。98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与党始终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始终高度重视做好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是分不开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各领域党组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无论形势如何变化,依靠基层、建强基层这一条永远不能丢。此次条例的制定,着眼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用制度增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目的是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当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对于国有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做大做优做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新时期下,国有企业党建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必须在思想上重视,在形式上丰富,在制度上健全,切实把党的建设落到实处,在企业发展中发挥党建引领的重要作用,是党组织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关键力量,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篇2
国有企业党组织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力量。企业规模有大有小,但从严治党的标准不能有高有低;
企业发展有快有慢,但管党治党的力度不能有紧有松。《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国企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作用、将企业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全区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并以此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严密了企业党的组织体系,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充分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了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任务落实。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篇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该条例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在2020年助力国有企业实现双赢。
党建进章程,实现了抓好党建与搞好业务双赢。一直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存在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现象,党建工作自身没有做好,更谈不上发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的作用。《条例》明确要求把党的建设工作写进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度可依。公司章程规定党建任务,在制度上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规范,保障了国企从事党建工作人员的地位和待遇。党的建设工作开展好了,将大力助推国有企业业务的开展,从而实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赢。
交叉任职,实现了党组织与国企管理层双赢。《条例》规定,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是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的党员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党组织成员兼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坚决落实党组织的决定。这样的制度设计,有效保障了党组织作用的发挥,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国有企业的贯彻落实,同时,防止出现党组织和管理层多头管理而影响企业发展,实现了党组织与国企管理层双赢。
前置审批,实现了党管大局与国企自主经营双赢。国有企业党委要发挥领导作用,是把方向、管大局的。如何保障党组织发挥掌舵领航作用又不事无巨细的干预正常的生产经营。《条例》给出了前置审批的好办法,即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过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这样保障了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重大事项上的话语权,相当于拥有一票否决权。同时,前置审批也有效保障了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威,避免出现党组织决议与公司管理层决定相违背的情况,实现党管大局与国企自主经营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