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精选8篇)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篇1
寒假时我看了童话外婆林格伦写的《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埃米尔——一个淘气又善良的小男孩。一开始,我很不喜欢这个脾气怪怪的淘气包,因为他故意干的调皮事让我数也数不清:为喝汤把头伸进汤罐里,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上了天空,把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想用老鼠夹夹老鼠,却夹到了爸爸的脚趾头。
可是,渐渐地,我喜欢上了他,因为埃米尔也是一个有勇敢善良的孩子。
他在圣诞节的前夕,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宴会,邀请了一群孤寡老人,把家里准备招待亲友的食物全部都吃光了,他还经常探望这群老人,为他们读报。当他家的长工阿尔弗雷德在暴风雪的夜晚染上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大人们惧于暴风雪的威力不敢把长工送往医院,他却在黎明时刻顶着风雪,架上雪爬犁,拉着阿尔弗雷德艰难地送到了医院,最终救了阿尔弗雷德一命。
精彩的故事看完了,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可爱,善良,乐于助人淘气包——埃米尔。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篇2
埃米尔·斯文松又淘气,又善良的孩子,他每次淘气后都要蹲木工房,一年中,他蹲了372次木工房,但有的淘气是碰巧,而不是他自己故意这样作的:
因为家里老鼠变多了,所以安东·斯文松买了一只猫,(我在前面说了埃米尔是个善良的孩子)埃米尔就把这只猫放了出去,睡觉前还将捉鼠夹放到爸爸经常放脚的地方,再睡上床去,习惯地说出第一句话:“我要‘俄的猫子’!”然后再习惯地说出第二句话:“我要‘俄的墙’!”第二天,安东·斯文松喝茶时,不小心将脚放到了捉鼠夹上(安东·斯文松不喜欢穿鞋子在家里走),结果他的脚趾头被捉鼠夹夹着了,他连想都没想,就一口认定者事肯定是埃米尔·斯文松干的'好事,于是安东·斯文松便将埃米尔·斯文松一把从床上拉起(只要不到7点钟,任何东西都无法将埃米尔·斯文松吵醒,[除非有特殊情况]),拖着他往木工房走去,不让埃米尔·斯文松说一句辩解的话。
这时,我想到了我蛮不讲理的样子——父母建议我这件事应该怎么做时,而我却蛮不讲理,不接受。
好了,前面都说了埃米尔·斯文松的好,现在还是谈谈埃米尔·斯文松的不好处了吧?埃米尔·斯文松有时做事非常不专心:
有一次埃米尔·斯文松把特里斯布达的门插了销,碰巧,安东·斯文松在里面上厕所,这时,埃米尔·斯文松大声唱起来:“我插好门销了!我插好门销了!我插好特里斯布达的门销了!我插好门销了!我插好门销了!我插好特里斯布达的门销了……”安东·斯文松好不容易出来了,便将埃米尔·斯文松请进了木工房。
我想:做事如果不专心的话,是要受到很严重的惩罚的。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篇3
我算不上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书最初是为了找寻自己的影子,说白了,就是只读自己感兴趣的书。但时间久了,我发现自己竟成了书的影子——哪里有书,哪里就能找见我。
这个暑假,我贴身放着的一本书就是《淘气包埃米尔》,开始是被书名吸引,所以买下了它。翻开首页,主人翁埃米尔走进我的视线,随之他的故事也在我眼前一一展开。埃米尔他是一个很调皮的孩子,为了让妹妹小伊达能够看到整个城市,把小伊达当作国旗升到了旗杆上,结果被爸爸关进了木工房;为了能喝到罐子底下的汤,把头伸进了汤罐里,结果拔也拔不出来;他倔起来简直是一头发疯的犟驴,无论你怎么劝他,他都不会回头。可他的外表却给人一种乖乖仔的印象: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呃,这简直就是我的翻版,虽然我眼睛是黑色的。在老师和同学眼里,我的调皮捣蛋应该也和他别无二致吧。我们还有惊人相似的'一点,那就是都有自己的语言体系,(其实也就是爱说个方言啦!)比如:埃米尔说“我的帽子”会说“我的猫子”;而我每次奶奶问我问题时,我爱说“不晓碟”,其实就是“不知道”。哈哈!你说,我们像不像?
埃米尔还是个善良的小天使,但往往好心办坏事。他为了测试一只猫的速度,而追着猫跑了几公里,结果差点没被猫爪挠伤。读到这,我不禁想起自己的悲惨遭遇:大热天,我担心我家的小狗会热死,于是我用铁铲捅狗窝,企图把小狗从狗窝里转移出来,没想招来狗娘的穷追不舍……
凡此种种,举不胜举。所幸,我在书中找到了我的影子——埃米尔。感谢埃米尔,感谢书!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篇4
这星期,我阅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叫《淘气包埃米尔》。它是由94岁高龄的童话外婆,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所作。埃米尔虽然淘气又顽皮,但他所做的好事和伟大壮举依然让我钦佩和感动。
其中这一段让我记忆最为深刻。这天,被大家认为是伦纳贝亚最淘气的孩子的埃米尔正在听克吕莎玛娅讲故事。他最喜欢的人—长工阿尔弗雷德的.手指被划破了,得了血中毒。晚上,立刻有许多血丝蔓延到手腕上,而这些血丝一旦到了心脏,人就死了。而当时却下着鹅毛大雪。凌晨四点,阿尔弗雷德快不行了。埃米尔把他拉到雪爬犁上,给他盖好。然后费尽千辛万苦,一路坎坷,终于把阿尔弗雷德从死亡边缘拉回来。因这件事,埃米尔的一切淘气都被大家遗忘和原谅。
读完这一段后,我心潮澎拜。这是一个刚上学的孩子做出来的事吗?他凭着惊人的毅力和毫无畏惧的勇敢精神,挽救了一个生命,让我钦佩不已。他真是一个英雄!而他还十分坚强,一次次跌倒,一次次失败,但这永远不能停止他向前的脚步,永远不能熄灭他那颗火热的善良之心!
这就是埃米尔。他虽然淘气,却十分勇敢、坚强、善良。他的品质,会深深地刻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篇5
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了一本叫《淘气包埃米尔》的书,“淘气”这两个字深深吸引住了我,故事主人公埃米尔是有多么淘气呢?让我们一起走进书中!
主人公埃米尔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某种听话的印象,认为埃米尔是一个真正的小天使,但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埃米尔有一个小妹妹叫小伊达,她十分可爱,大家都非常喜欢她。
埃米尔做了许多淘气的事情,他总是喜欢戴着他的“猫子”,扛着他的“墙”。他把自己的小妹妹升到了旗杆顶上;把田间的小青蛙放进了咖啡篮子里,惹下了大祸;把准备做猪血豆腐的猪血,扣在了爸爸的头上,削了第99个木老头儿;还把小伊达的脸涂成深蓝色,害得克吕莎-玛娅以为小伊达得了伤寒。
记得有一次埃米尔在一天中闯了三次祸,用老鼠夹子夹住了爸爸大脚指。到了中午,他知道爸爸喜欢吃猪血豆腐,想让爸爸开心一下,便拿着装着满满一盆猪血的盆子从窗户给在外面的爸爸看,谁知一失手,将整盆猪血扣在了爸爸头上,削了第99个老头儿。下午,他和小伊达玩点肚皮游戏,埃米尔点到了正端着土豆丝饼的糊糊走过去的丽娜,丽娜痒的手一滑,将整盘土豆丝饼的糊糊正好泼在了饿得简直要发疯的埃米尔的爸爸头上,埃米尔只好削第100个老头儿。
虽然埃米尔十分淘气,但他又十分勇敢,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抓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还十分富有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埃米尔还是个善良的小天使,他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埃米尔还做了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阿尔弗雷德的大拇指被锋利的削刀刺破了,得了血中毒,埃米尔冒着大雪骑着马,带着阿尔弗雷德,在雪中艰难的前行。埃米尔一心要把阿尔弗雷德送到玛利安娜隆德医生那里去,最终阿尔弗雷德得救了,埃米尔受到全体伦纳贝亚人的称赞,他的一切淘气被人们遗忘和原谅。
这就是一个淘气的埃米尔,但他有富有正义感又十分勇敢,还是一个善良的小天使,他也十分伟大,我们要向他学习。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篇6
淘气包埃米尔是一个很淘气的小男孩。比如,他想给爸爸喝猪血,结果失手将猪血扣在爸爸头上,害得妈妈以为爸爸鲜血直流。还有,为了让妹妹小伊达能看到城市的全景,就把她当国旗升到了旗杆顶上。更离谱的是,他把青蛙放进了送咖啡的篮子里,结果闯下了说不出口的大祸。
当然,他更是一个善良勇敢的人。埃米尔家的长工阿尔弗雷德用刀划破了手,染上了血中毒,有生命危险。他就拼了命地把他送去了医院。他家的`一只小猪失去母亲后,小猪就一蹶不振,日益消瘦,埃米尔见了很难受,就每天照顾它,陪伴它。
其实,我和埃米尔也差不多,经常疯来疯去,不时搞出点恶作剧,妈妈常被气得大叫这淘气包真是没救了!记得有一次,我把橡皮泥放在床上玩,还捏了两只恐龙,并指挥两只恐龙打架。然后就打到了被子上,扯不下来了。害得奶奶只有把被单洗了。不过,淘气的我心地可好了,就像埃米尔一样,看到可怜的小动物我就想抱回家。
我知道的很多名人也大都这样,18岁的特蕾莎淘气地离开家乡,独自一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她看到很多饥寒交迫的孩子,就租了房子收容他们,让他们能够活下去。
认识了埃米尔,让我懂得了淘气并不一定是个坏孩子,反而透着善良和勇敢。非但不会被人讨厌,更是受人欢迎。我也希望自己的童年是天真快乐,善良勇敢的。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篇7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淘气包埃米尔》,书中淘气的埃米尔、天真乖巧的小伊达、愚蠢的丽娜和爱子的埃米尔妈妈都让我体会到不少的感受。
《淘气包埃米尔》的作者格林伦婆婆在书中塑造了一个多么淘气的'孩子——埃米尔,瞧瞧他光荣的经历:把汤罐戴在自己的头上结果拿不下来;把自己的妹妹当作国旗升到杆顶;将小青蛙放入送咖啡的篮子里……几乎各种捣蛋的事他都做过,可谓“无恶不作”了,他还富有正义感:帮助胡子女士抓到了“盗贼”麻雀;为一个孤寡老人做圣诞饭;还惩罚了令人讨厌的济贫院的女领班……虽然顽皮,但他还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小男孩。
从埃米尔身上,我得到了不少启示,他为了完成妹妹到空中的愿望,不惜被打也把自己的妹妹送到了杆子顶,他还乐于帮助他人,但最后总落得被打被骂……而我不同,我根本不会为了他人的愿望而做出“自我牺牲”,即使做了,也不会想被打被骂,虽然我明白我们少先队员就应该常常助人为乐,可我与淘气的埃米尔相比之下,差了许多许多。
读完了书后,我懂得了,不管你有多么淘气,只要你有一颗无私为他人的心,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惹人喜爱。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篇8
《淘气包埃米尔》的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她一生为孩子们写了87部文学作品,多么惊人的数字啊。虽然,林格伦已经去世了,但我们会永远记得她。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虽然看上去很听话,但这仅仅是人们的想象。他5岁,强壮得像一只小牛。他最珍贵的东西是他的爸爸给他买的一顶很不时尚的`帽子和一把木制的假枪。埃米尔非常调皮,总是戴着他的“猫子”,扛着他的“墙”,到处去闯祸。每次干了坏事后,他都会被爸爸关到木工房里反思。可每次,他却都闲不住,于是便刻了一个个小老头儿,最后一统计,呀,100多个了。由此可见,埃米尔被爸爸关到木工房的次数还真不少吧。
数数他干过的调皮事,那可真是数不胜数了: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送咖啡的篮子里竟出现了青蛙;为拔掉丽娜那颗糟牙三次大胆尝试,并把妹妹的脸图上深蓝色;抓老鼠的老鼠夹夹住了爸爸的脚趾,而埃米尔将功补过时,又将猪血豆腐、土豆糊糊扣到了爸爸头上,一天去了三次木工房……听上去埃米尔的确是太淘气了,但实际上他都是为了这些“被害者”:想让妹妹看看整个村庄,又想锻炼锻炼妈妈的胆量,还想帮丽娜解决疼痛,在妹妹脸上涂上蓝色也经过许可,就连爸爸脚上的老鼠夹子也是想替爸爸捉老鼠……埃米尔一年到头虽然干了许多“好事”,但却也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了长胡子女士,抓了贪婪的女领班,还赢来了一匹马、一头小猪、以及一只瘸了的鸡,甚至还教会了那只瘦弱可怜的小猪做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动作……
埃米尔虽然经常闯祸,但有一大半都是好心办坏事,这并不能代表他是个坏孩子。相反,我倒觉得他足智多谋,又心地善良,帮助了一个又一个的人和他的动物朋友。我们为什么不能像埃米尔一样,即使知道可能不会被人认同,却依旧维持心中的正义地生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