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流程(精选3篇)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流程篇1
1.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
开票方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温馨提示: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
1)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遇有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及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形的,如果纳税人退回代开专用发票的全部联次,且退票发生在开票当月,税务机关可对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作废;
2)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3.发票开具有误,如何作废?(以金税盘为例)
Step1:登陆开票软件—发票管理—发票作废
Step2:系统跳出开票信息清单界面,找出需作废发票,或通过在检索框输入要作废发票
Step3:选中要作废的发票,点击右上角的作废按钮;
也可点击查看发票后,再选择作废
Step4:在跳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认
Step5:此次会跳出提示框,提示发票作废成功或失败,点击下方的确认
Step6:确认后发票上将会出现作废字样
4.开票软件,未开具的发票如何作废?
点击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管理(菜单栏)—未开发票作废,选择相应发票种类,录入要作废的发票份数,核实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以金税盘为例)
5.发票作废时找不到要作废的发票?
1)在发票查询里检查是否有该张发票,若没有,点击发票修复,修复成功后在发票作废中进行作废;(金税盘如图所示)
2)已作废发票不能再次作废:核实发票中的作废标志写的是还是否,可通过发票查询中的作废标志进行查看;
3)已抄税发票不能作废:进入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查看上次报税日期,在此之前的发票为已抄税发票,不能作废;
4)跨月发票不能作废:核实开票日期,跨月发票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
6.成品油发票开具是否可以作废?
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7.本月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有误,能否作废
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费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流程篇2
01
当月发票发现错误,怎么办?
答: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现错误,作废即可。
【操作流程】
进入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依次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即可。
02
跨月发票发现错误,怎么办?
答:跨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现错误,只能开具红字发票(需要先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然后根据已审核通过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编码开具红字发票)。下面区分购买方是否抵扣进项税额进行说明!
(一)如何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1、购买方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如何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第一步:购买方进入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依次点击【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第二步:在信息选择界面,选择【购买方申请】—【已抵扣】点击【确定】;
第三步:进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输入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信息,核实无误点击右上方【打印】按钮;
第四步:点击【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第五步:选择列表待上传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方【上传】按钮,审核通过之后,系统返回16位信息表编号。
2、购买方未抵扣进项税额,如何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第一步:销售方进入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依次点击【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第二步:在信息选择界面,选择【销售方申请】,并且需要输入蓝字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
点击下方【确定】按钮;
第三步:进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输入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信息,核实无误点击右上方【打印】按钮;
第四步:点击【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第五步:选择列表待上传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方【上传】按钮,审核通过之后,系统返回16位信息表编号。
(二)已经审核通过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第一步:销售方进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上方【红字】,选择【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
第二步:在弹出界面选中选择已上传的信息表点击【选择】,核实票面带出信息无误之后点击右上方【打印】即可。
提醒: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入票面信息中的单价为正数,数量金额为负数。
2、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多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3、一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只能对应一张红字发票。
03
常见问题
1、购买方开具信息表的时候发票代码号码区灰色无法填写?
答:购买方开具信息表时不需要填写号码代码,只需要选择【购买方申请】—【已抵扣】,点击【确定】即可。
2、带清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填写信息表?
答:同不带清单的发票开具流程一样,名称可写清单中的一种,信息表界面价税合计与实际需红冲的金额相符即可,需另附原始蓝字发票清单。
3、红字发票已经开具成功,发现信息表有误,如何处理?
答:(1)当月开的红字发票有误,作废后在信息表查询和导出界面中,选中信息表点击上方的撤销。(信息表由销售方开具,则由销售方撤销;信息表由购买方开具,则由购买方撤销)
(2)跨月的红字发票有误,联系税务局处理。
4、上传红字发票信息表时提示信息表金额税额大于蓝字发票的金额税额,不能开具如何处理?
答: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点击【下载】—设置查找范围—点击【确定】按钮。该张发票会显示信息表编号,核实无误后,可开具红字发票,如信息表填写有误,选中信息表点击上方的撤销,再重新开具信息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流程篇3
情况一:当月开票、当月作废
当月开出的发票在当月收到退回的完整发票联和抵扣联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找到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下面的作废,同时在发票所有联次上加盖作废章。
情况二:跨月发票作废
一、红字发票处理办法
跨月发票不能直接作废,需在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根据具体情况开据红字发票冲回。开据红字发票的规定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1、是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
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
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4、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
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5、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
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红字发票开具步骤
(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根据以上所述,可以将其分为购买方申请开具和销售方申请开具两种情况,其所需材料和处理流程不同,具体如下:
1、购买方申请开具
(1)所需材料:
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②如属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开票有误的蓝字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已丢失,应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相关联次复印件)(对应蓝字发票未抵扣进项税额时还应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如属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提供购货方出具拒收证明,注明发票开错内容以及正确内容。
(2)开具流程
第一步: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在开票系统中提交申请单。
第二步: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第三步: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第四步: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销售方申请开具
(1)所需资料:
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②发生退货、折让的蓝字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发生退货、折让的证明材料。
④无法认证的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⑤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开具流程
第一步:销售方提交申请单
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在开票系统提交申请单。
第二步: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第三步: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温馨提醒!!!
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纳税人不执行上述规定,擅自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是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若你能证明是误操作,且造成影响并不大,那还好,若税局认定你是有意为之,那么你极有可能受到严重的惩罚:
1.补缴税款
2.加收滞纳金
3.按法规罚款
4.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