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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精选4篇)

来源:整理 时间:2023-11-11 手机浏览

考试通知篇1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08年考生(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07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08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07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考试通知篇2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根据20xx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的通知,20xx年在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区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20xx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时间:

一、20xx年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xx年6月17日-6月23日,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20xx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为8月26日:日期时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8月26日(星期六)上午09:00-11:30第一单元下午14:00-16:30第二单元。

20xx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科目:科目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比例测试内容医学人文5-10%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公共卫生30-3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内容全科医疗55-65%全科医学基本知识、常见症状、常见病与多发病、合理用药、急诊与急救其中中医药部分30%中医辨证施治和适宜技术应用。

考试通知篇3

为了做好届毕业生毕业清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对象为届毕业班中课程现有不及格的已交费学生。

二、时间安排

5月1号一天时间考试,所有参加毕业清考的学生请提前登录学院网站或者到水环楼一楼信息栏查询考试地点。请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考试地点准时达到指定考场,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即不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仔细核对教学办下发的《届毕业生毕业未通过名单》,如补考科目与本人补考课程有出入请在4月23日前与教学办公室联系0371-63888853或至水环楼208咨询;

3、考试时考生应按监考教师的安排就座,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将受到相应的校纪处分;

四、其它事项

本次补考考试是11级本科、13级专科学生毕业前的唯一一次补考机会,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得请假、迟到;考生应认真遵守考试纪律;如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违反考试纪律造成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请各专业做好学生的考前动员工作,让学生高度重视本次补考考试,认真备考。

本通知下发至各届毕业班,望11级本科、13级专科各专业认真执行,确保本次补考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考试通知篇4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

(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

(一)、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定于10月15日、16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10月15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㈠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㈡

10月16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生必须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