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专业考察报告范例(3篇)
广告专业考察报告范文篇1
一、XX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年来,文教卫体委员会完成常委会调研课题2项,并形成视察报告2份。完成本委重点课题1项,并形成调研报告1份。参加调研的本委委员38人次;组织各类专题视察及座谈、行风建设通报会20次,参加活动的委员307人次;接待省政协教文委员会、医卫体委员会视察组和兄弟市政协学习考察团7批103人次。
(一)科学安排,全力以赴,搞好常委会课题调研
我委今年以来自觉服从政协机关的统一部署,始终把常委会协商课题作为视察调查的重点任务,做到全力以赴,精心策划,从而形成内容较为翔实的视察报告。
根据市政协第六次常委会关于“做强做大民营企业、加速民营经济发展”协商专题调研的统一部署,我委牵头组织了对海门、启东市的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调研组听取了海门、启东两市政府领导有关情况通报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分别走访了27家民营企业“百强”企业,与部分乡镇领导和企业负责同志就提高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进行了座谈。针对制约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因素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彻底清理传统观念;因地制宜,加强产业引导;规范各类收费行为,严格控减企业负担;创新机关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引导企业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等五条建议。在此基础上,我委起草、修改、形成了《关于海门、启东部分民营工业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参加了第六次常委会的大会交流。
8月上中旬,根据市政协第七次常委会“扩大就业,加快富民步伐”的协商课题,我委与学习文史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组织部分常委、委员对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进行了视察调研。调研组分别召开了市教育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南通大学和7所地方高职、中职院校负责同志的座谈会,赴如皋市、如东县听取了当地政府领导有关情况通报及相关部门、学校的意见,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部分三资企业、民营企业人事专职干部进行了座谈,听取他们选择、录用大中专毕业生的情况以及用人等方面的建议。实地视察了大中专毕业生夏季“双选”市场,邀请10多名已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就学校教育中专业设置、知识结构、人才市场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导向、用人单位选人用人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广泛的交流。调研组还赴常州市进行了学习考察。我委根据调研组成员讨论的总体框架拿出了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的视察调查报告初稿,并登门到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关于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的调研报告》,参加了第七次常委会的大会交流,并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参考。
《关于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的调研报告》送达有关部门后,得到市人事局、市人才服务中心的高度重视。市人才服务中心对调研报告提出的建议逐条分析,为最大限度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决定采纳调研报告中的相关建议,组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会,。经过近一个月的筹备,11月26日,南通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会正式揭牌,聘请施景钤副主席为顾问。该协会由人才服务中心、高校、企业等5家单位共同发起建立,现有理事单位30家,另有近30家企业及用人单位正申请入会。成立的协会,将每年进行毕业生生源信息及需求信息统计,对毕业生的就业动态跟踪调查,在用人单位和高等院校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对新形势下开展毕业生工作进行前瞻性理论研究,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服务。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组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今年我委确定的与各县(市)区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联动的重点调研课题。去年,市政府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和全省农村五件实事会议精神,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出发,结合我市几十年来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提出了XX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不低于70%的目标,并列为政府为民办的12件实事之一。为进一步了解和推进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进程,确保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完成,10月中旬,我委组织医卫界部分委员,分别到海安县、海门市,就今年以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进展情况、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以及实现市政府提出的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70%的目标的措施和建议进行了实地调研。10月底,我委召集6县(市)2区政协文教卫体委负责同志就调研情况专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从调研情况和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进展来看,截止10月底,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为62%,与市政府确定的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70%的工作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此,我委及时形成了《关于海安海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继续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列入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行政督查力度。建议市政府召集通州、启东两市主要领导,尤其是通州市,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促使通州、启东两市主要领导痛下决心、果断决策,尽快研究出台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二是广泛开展多层面的宣传工作。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宣传摆上十分突出的位置,正确引导农民确立互助共济意识,提高广大农村居民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建议市政府在原有市级财政“1+1”补助的基础上将补助标准提高到3-4元,以充分体现公平性原则。市政府要督促各地尽快落实人员编制,进一步明确办公和业务经费的来源渠道,人员经费要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四是科学合理调整工作方案。要在坚持“保大为主”的同时,适度考虑、兼顾“保小”的问题,“低水平、广覆盖”。五是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除合作医疗统筹资金以外,在县一级还要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作为合作医疗制度的补充形式。
调研报告报送市政府后,引起了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季金虎副市长作了详尽的批示。他认为调研报告针对性、可操作性均很强,请市卫生局、市编办、各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认真阅研。他还根据调研报告中提出的建议要求强化四个方面的工作:1、启东市已着手启动,通州市要加强督促,尽快启动;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和必须的开办经费。至于市级补助标准问题,请丁大卫市长、袁静波副市长定夺;3、市卫生局要按计划召开一次研讨会,主要是交流运作方案,以取长补短,迅速完善;4、市卫生局要主动与市委宣传部配合,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
(三)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撰写集体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
XX年2月,为了让孤残儿童拥有一流的生活、学习、活动及康复等设施,南通市政府在该市新区动工建设新儿童福利院,并将其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经过近两年的施工,去年年底福利院主体工程基本竣工,但是门前约200米的道路、排污、供水等问题难以协调,始终得不到妥善落实,造成新儿童福利院已建成却无法投入使用。该院领导致信程亚民主席,反映新儿童福利院所面临的困难。程亚民主席对此非常重视,批示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了解情况,帮助该院与有关部门沟通,推动困扰儿童福利院门前道路这一问题的尽快解决。春节前夕,我委在实地走访、与院领导商讨、座谈的基础上,形成了《及早建设儿童福利院至工农路道路建议》的集体提案,呼吁政府特事特办,确保在今年6月1日之前为儿童福利院建设一条长约200米的通达工农路的道路,并为儿童福利院接通排水、排污管道,以使孤残儿童能够在儿童节前入住新院。市建设局接到我委提案后,立即到现场踏勘并进行了研究,专题向市政府作了书面报告,建议提前实施福利院门前路段,以解决儿童福利院进出交通和污水排放。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批示同意工农路至福利院路段先行实施。为了确保“六一”前完成,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了超常规措施,市建设局与所在村组协商租用集体土地、筹措近300万元资金先行动工,经过两个月的紧张施工,宽24米的道路及地下管网全部完工,从而保证了儿童福利院的按时搬迁。
我委还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作为专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视察过程中,注意收集各类信息,筛选有价值的及时上报。今年,我委及我委委员撰写的社情民意信息被《政协信息》专报采用6篇,如《应尽快确定南通师范学校升格搬迁用地问题》、《动工建设崇川路东延段迫在眉睫》、《以南通职业大学为基础组建本科层次高职院校》、《中国体育博物馆南通分馆应增加徐红艳的事迹介绍和图片》、《“空混气”价格过高,用户反响比较强烈》、《在城乡结合部设立禽类屠宰加工场的建议》等。其中有的社情民意信息引起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了相关问题的妥善解决。如《“空混气”价格过高,用户反响比较强烈》报送后,为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市物价部门对燃气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通过审计报告、价格认证报告进行了确认,并就调价方案反复论证、召开听证会、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考虑到群众承受能力和“空混气”热值比价关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最终决定作适度下调,“空混气”价格由每立方米5元调降为4.5元。据物价部门分析,按“空混气”一年多的运行情况来看,每月每户平均用气量约8立方米,照这次降价幅度计算,每户每月少缴4元,全年可少缴48元,全市17000用户每年可少支出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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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简介和招聘岗位表请参阅附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驻地或注册地在广州的事业单位,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七)年龄条件:详见附件3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8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gdhrss.gov.cn)、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gdofa.gov.cn)通知公告栏、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1月22日前在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通过初审者须在指定时间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具体时间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确定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面试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留意网站公布、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3.面试内容和方式: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含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教学能力(试讲)测试。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岗位: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其他招聘岗位: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4.面试评审小组由相关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
5.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6.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7年9月30日。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人事处:020-84109389;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预报中心:020-84109726;
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办公室:020-89255779;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020-84109605;
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020-84093136。
广东徐闻珊瑚礁部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0759-4575148;
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部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0756-2219962;
(二)招聘监督单位:省海洋渔业厅纪委:020-84109378。
附件.1.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招考单位简介.doc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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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省中山市统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雇员岗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网址:gdzs.lss.gov.cn:8011/ggfwweb/jgguksgrlogin.do?doMethod=JggyksGrGo)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4日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通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通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保存成功后选择适合的岗位报名。
(四)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资格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领取由我单位出具的《报名成功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六楼统计局608室。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成功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可在本网站登陆报名页面查询。
(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8年1月31日09:00-11:30;
笔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我单位统一组织阅卷,并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5的比例由我单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本网站公示5日。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