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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例(12篇)

来源:网络 时间:2024-03-05 手机浏览

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篇1

为此,需要通过金融体制创新扶持科技发展,切实发挥金融对企业和全社会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

现状

目前,我国金融业对科技投入,在融资方式及总体规模上仍十分有限。特别是债券融资、风险投资、投资基金、信用担保以及政府引导下的银企合作等新的科技投资方式,尚处于起步阶段。

我国金融机构贷款一直是金融业对科技投入的主要形式。目前我国企事业单位科技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自筹资金、政府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三大来源。其中企业资金是科技经费的最大来源,比如19*年至20年,占科技经费总额的比重从43.2%提高到56.3%;政府资金是科技经费的第二大资金来源,同期占科技经费的比重从30.77%下降到25.35%;金融机构贷款同期年均增长13.15%,占科技经费的比重从12.16下降到7.37%。而从金融业对科技的投入方式看,主要渠道是金融机构科技贷款。近年来金融机构对科技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增加额的比重虽逐年递增,但其侧重于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以自然科学中的农业科学和工程科学与技术领域的项目为主,对300万元以下的小型项目和1000万元以上的大项目支持力度较大。

随着近年来我国股票市场发展迅猛,它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外源融资中仅次于金融机构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渠道。特别是股票市场融资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重要融资渠道。据统计,19*年至20*年7月,我国1271家上市公司中有518家属于高新技术行业,占整个上市公司数量的40.76%,共融资1655亿元,占整个股市融资总额的35.12%。但高新技术企业的股市融资额与整个科技投资的筹资额相比,规模仍然有限:19*年至20*年间,科技经费资金筹集总额为13660.43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贷款总额为1508.6亿元,占11.04%;高新技术上市公司股票融资总额为1376.99亿元,只占10.08%。

而同期,债券融资、风险投资、投资基金、信用担保以及政府引导下的银企合作等新的科技投资方式仅处于起步阶段。以债券融资促进科技投资,直到20*年才在科技部组织下进行首次尝试,发行了8亿元“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区企业债券”,用于12个国家高新区的19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成立的200余家风险投资公司,总资本规模仅100亿元左右,同8万余家民营科技企业数量相比,风险投资公司的数量、规模远不能满足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19*年成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资助规模有限。目前国内已经开展了多种方式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但以地方政府主导下的信用担保方式为主,覆盖面较小。

问题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科技投入中存在科技贷款相对下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始终存在,促进科技投资的金融机制比较落后,关键是缺乏健全有效的政策性金融扶持机制。

1995年以后,虽然科技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增加额的比重逐年递增,但金融机构贷款占科技经费筹集总额的比重不断下降,金融业对科技投资的总体支持力度相对下降。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和政府对科技投资的力度不断增强,使金融机构贷款重要性相对弱化;二是1993年下半年后政府采取了紧缩性宏观调控政策,对科技贷款产生了较大冲击。1995年至1997年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速回落到23.33%,科技贷款年均增速则大幅度回落到10.5%,科技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增加额的比重在10%左右;三是近年来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使银行放贷特别是对发放风险较高的科技贷款更为慎重,导致科技贷款在科技经费筹集额中的比重逐年下降。

与此同时,金融科技贷款50%以上主要流向大中型企业。据央行20*年专题调查,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金融机构规避风险的意识增强,信贷资金日益向经济发达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优质企业集中;而中小企业特别是不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由于信用等级普遍偏低、信用担保和抵押困难、贷款金额较小、手续烦琐以及部分小企业存在逃废银行债务等原因,融资日益困难。近年来出台的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但并未根本解决。从企事业单位科技筹资外源融资渠道上看,尽管我国已经形成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等金融市场格局,但专门服务于科技投资的金融市场还很不健全。股市融资相对于科技贷款而言,仍是金融业科技投资的次要方式。金融业的其他科技投资方式虽然已经启动,但规模和实际作用十分有限。

面对科技投资的高风险,仅靠市场并不能完全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初创投资需要。目前国内已经有多种类型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科技小企业的孵化器以及政府引导下的银企合作等。这些机构对部分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均是部门性或地方性组织,财力有限,多数规模很小,覆盖面狭窄,远未形成区域或全国范围的政策性金融扶持机构,难以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

借鉴

各国经验表明,政策性扶持体系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能够起到重要促进作用,需要政府筹建政策性金融服务体系,但必须以市场运作方式为参照,重心是完善政策性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企业科技投入。

为了保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许多国家均建立了针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扶持机制和风险投资服务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五类: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和半政府组织。如美国国会的中小企业委员会、政府的中小企业会议和中小企业管理局。二是政策性贷款机构。主要有三类:以政府部门形式出现的贷款机构,如日本的商工组中央金库、国民金融公库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政策性银行,如韩国为扶持中小企业建立的产业银行;以基金形式出现的贷款机构,如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英国凤凰基金等。三是政策性担保机构。如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韩国的信用保证基金和技术信用保证基金等。四是风险投资公司。主要有独立私人风险投资公司、合作风险投资公司和政府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三种类型。五是二板市场。如美国的NASDAQ、新加坡的SESDAQ等。

这些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它们的经验给我们的启示在于:

第一,筹建政策性金融服务体系需要政府出资参与,政府的参与程度需要适时调整。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财政投入、发行债券、吸收存款或金融机构借款等四方面,发展中国家由于资金相对缺乏,需要政府更多干预,政策性金融体系多以政府独资模式为主。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在筹措我国政策性金融体系启动资金的初期,政府可以较大程度上参与是十分必要的,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需要逐步引入市场机制,降低政府参与程度,使政策性金融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二,我国政策性金融体系的资金使用要以市场利率为基准。在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规定利率由借贷双方议定,但利率要以华尔街公布的当日基准利率为依据,最高不得超过基准利率2.25个百分点;在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提供的特别贷款通常只比基准利率高0.1-0.3个百分点。此外,其提供的外币贷款利率也主要参照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我国建立政策性金融体系的时候,应当借鉴这些经验,资金使用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参照,否则极易重蹈过去我国政策性资金滥用的覆辙。第三,政策性金融组织形式要满足特定服务对象的需求。由于国与国之间、相同国度的不同地域以及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之间,政策性金融设置形式关键在于因地制宜。

对策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金融业对科技投入的力度不足问题,必须通过金融创新,建立起以“市场引导投资方向,政府提供政策环境,企业作为投资主体、金融作为主要手段”为宗旨、“全方位、全阶段、全手段”的金融科技投资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机制并以政策性金融作为辅助,是解决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此,我们提出八点建议:

第一,筹建政策性银行,扶持科技创新。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有必要成立至少一家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为科技创新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可供选择的方案有:一是成立一家专门商业银行性质的科技银行,其中部分业务属于专门为科技创新服务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二是成立一家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的中小企业银行;三是成立一家专门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的科技开发银行。从现实来看,建议首先成立政策性科技开发银行。

第二,完善信贷担保,鼓励科技贷款。可考虑成立专门服务科技创新的信用担保机构,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增加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贷款支持。

第三,大力发展民营银行,鼓励支持科技创新。

第四,适时创设科技板市场,加快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我国需要进一步发展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更需要尽快推出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二板市场等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第五,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是未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之一,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可考虑扩大发债的规模和发债范围,让更多的科技创新企业能够拥有发债的机会。

第六,继续发展投资基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从健全投资基金机制、引导社会闲散资金合法投资的角度看,政府应放宽基金的设立条件和准入方式,加快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允许设立私募基金,鼓励民间资金更多地流入科技创新领域。

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篇2

关键词:金融服务,高新区,转型升级

一、高新区转型升级的背景与必要性

(一)高新区转型升级的背景

党的十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而科技创新的最为重要的一个主体就是科技企业,高新区尤其是部级高新区是科技企业的聚集地,应该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排头兵与先行者。

经过20年的发展,国家高新区在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创新资源的集聚、创新机制的完善、创新环境的优化等方面都进行有益的探索,培育出一大批具有具有竞争优势和创新能力的企业,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典范。

(二)高新区转型升级的必要性

当前,国家高新区面临新的环境和挑战,有着转型升级的必要性与迫切性,这是由国内外环境与高新区自身情况决定的。

从国际形势来看,全球化的趋势经历了制造业的全球化、服务的全球化,目前正在进入创新的全球化,同时,世界范围内的科技创新面临新的重大突破,新一轮的产业革命蓄势待发,各国政府把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的培育作为重中之重,发展中国家迎头赶上、跨越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从国内情况来看,中国经济经过多年的高速增长,原来高能耗、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式增长难以为继,经济结构急需转型、经济发展方式急需转变,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日益迫切。

从高新区自身情况来看,经过20年的发展,高新区具备了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经济实力,但其进一步的发展也面临着较多的问题和障碍,这些需要高新区转型升级来解决,这也与国家层面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吻合。

(三)高新区转型升级的动态

正是在以上的背景下,高新区有着转型与升级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事实上,从2011年下半年起,高新区的转型升级被广泛提及,也为各地政府所重视,深圳在2012年6月推出了《深圳高新区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012-2015)》;2013年3月,科技部组织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并了行动实施方案。在2013年视察大连高新区时指出:“高新区就是又要高又要新,高是高水平,新是新技术,要体现高新含量,不能搞粗放经营、什么“菜”都装进高新区的筐子里。”,高新区的转型升级就进入了最高层的视野。

二、高新区转型升级中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现状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高新区转型升级过程中,金融服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国内高新区无论从主管部门、金融机构还是企业还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政府资金投入方面

1、政府资金投入有一定的局限性。政府资金投入的有限性决定了只有少数企业的少数融资需求通过这一渠道得到满足;政府资金投入的行政化管理决定了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同时,企业获得无偿的政府资金,容易产生“惰性”,丧失创新的动力。

2、政府资金投入的放大效应不明显。多年来,科技部门科技三项经费传统的无偿拨款形式对企业研究开发虽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有限的无偿补贴,无法产生更大的放大和拉动效应,难以全面满足企业创新资金需求。

3、缺乏科技融资平台。调查显示,企业在接触风险投资时的渠道依次为:相关政府部门引荐、定期或临时举办的洽谈会、熟人和朋友介绍、常设的中介结构。但是,目前国内能够提供科技型企业与金融资本对接的平台比较少且功能不够完善,导致银行对中小企业经营业绩情况不了解,为防范信贷风险,一般不敢向经营和信用情况不清晰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放贷。

(二)金融服务体系方面

1、科技企业的退出渠道狭窄。能够吸引包括风险投资基金在内的各种资金投入科技企业的关键所在是财富效应,即投资者等企业上市的高增值退出,但在国内上市(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门槛都比较高,绝大多数科技企业达不到要求;境外上市受国家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等6部门联合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限制,难度不断加大。同时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尚不完善,为科技企业服务的区域股权交易场所还较少,市场的容量也有限。

2、科技企业的融资担保未根本解决。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这类企业规模小、轻资产,融资担保是解决这一难题的一个有效途径。虽然近年来国内融资担保市场快速发展,但大多数担保机构出于风险控制和盈利回报考虑,对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条件较高,要求可靠较为苛刻。

3、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功能、作用和定位较低。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能够用于抵押担保的是股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但国内无形资产缺乏成熟的评估、转让及交易体系,股权及知识产权的质押融资比较困难,其主要原因是缺乏专业的、权威的评估机构,其他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少,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项目单一,服务水平不高,对深层次孵化培育,如创业咨询、企业诊断、市场服务和资金服务等,更是没有匮乏。

(三)银行信贷方面

1、现行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导致银行难以投入。目前,银行机构仅能通过传统信贷业务获得稳定的利息回报,因此,支持对象只能限于有固定资产、有产品、有市场的科技企业。而没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特殊政策,处于初创期尚未产业化的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在银行难以获得满足。

2、现行信贷管理制度的制约导致银行不能投入。现行管理信贷制度基于安全性的考虑,对贷款有严格限制,比如贷款主要面向传统产业客户和传统的有形资产,要求贷款企业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抵押,其风险评价、提供的业务流程和设计的信贷产品和担保业务也主要考虑传统产业客户的需要,这就使得具有异于传统产业特点的科技企业不能从银行获得足额信贷投入,而且银行的信贷制度对科技企业缺少单独的服务支持系统,对科技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也不会放宽。

3、操作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成本较高导致银行不愿投入。目前银行信贷业务流程对大额和小额贷款,对科技企业和传统企业没有区别,导致操作科技型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综合成本相对较高,影响了银行的效率,从而使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不感兴趣。

(四)企业方面

1、企业经营发展尚不稳定。中小科技企业是高新区企业的主流,这些企业的一般特点是:轻资产、规模小、经营时间短、缺乏清晰的所有权和管理机构,还贷能力不强、企业信誉度不高,恶意拖欠银行债务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整体形象,。

2、企业内部管理尚不完善。企业在创业初期主要精力集中在技术研发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制度建设等环节相对薄弱,特别是有的企业缺乏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按规定填报财务报表,在使用银行贷款上,随意改变贷款用途,使得银行风险控制比较难。

3、企业宣传推介不到位。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企业发展、产品优势、市场前景等方面的社会宣传、尤其是对银行的宣传推介普遍不够,对金融政策和银行融资产品也了解不多,造成企业与银行间缺乏深入了解。

三、促进高新区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政府、银行、企业联动的投融资新机制

由高新区政府牵头,商业银行、创业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组成投贷联盟,自愿组成、自律管理,形成银行、担保和政府政策性补贴参与的融资风险共担体系。政府对具有投融资需求的早中期科技企业进行先行筛选,对于政府重点扶持产业、技术含量高、市场发展空间大、具有优秀管理团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借款,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企业以固定资产、股权、自有知识产权或其他资产作为抵押、质押或反担保,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拓展政府科技资金使用功能

改革政府资金投入方式,将科技经费扶持功能拓展为融资杠杆,由银行提供一定资金的科技贷款额度授信,政府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科技贷款配套贴息,共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放大财政科技投入的效应;建立科技贷款增长奖励机制,对科技贷款增长显著的银行,给予一定的奖励,引导银行增加贷款支持;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补偿银行在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的贷款损失,实现政府、项目单位及协作银行共同承担风险,化解银行信贷风险。

(三)推动银行创新金融产品

由于中小型科技企业中无形资产所占比例较高,政府应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无形资产担保抵押方式,扩大对高新技术活动的信贷投入。鼓励银行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贷款品种,如仓单质押贷款、货权质押贷款、商铺经营权质押贷款、银票质押担保贷款、信用证担保贷款、企业法人周转经营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鼓励银行针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不同的个性化融资产品,适当降低融资门槛。

(四)促进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

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既能为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更能为她们提供增值服务。各高新区政府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吸引国内外投资业绩突出、资金募集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私募投资机构等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的机构和优秀管理团队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能够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当然,这些政策也需要在政府引导下,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实现。

(五)开展科技担保和保险工作

借鉴与推广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和杭州天使担保的成功经验,由财政提供部分资金,成立专业担保机构,以政府政策为导向,以鼓励创业和加快技术成果转化等为目标,选择那些既符合政策条件又具有一定成长性的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加快开展科技保险工作,支持科技保险专营机构的设立,探索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高新技术项目研发失败保险等新险种。

(六)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债券融资和上市融资

制定推动企业上市的扶持政策,设立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大力培育创业板上市后备资源,引导、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重点推进、重点培育企业在申请各类财政性资金补助、项目用地指标和价格、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拟上市储备库,对纳入培育计划的科技型企业的改制、上市辅导、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挂牌上市进行专项资助。加大金融机构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上市时间表明确且有合理资金需求的拟上市企业,优先予以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拟上市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融资。

(七)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网络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当前面临的难题是好的投资项目得不到风险资本的支持,而大量的风险资本又找不到好的投资方向,

这就需要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投资信息交流网络,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风险投资者之间搭建有效的沟通渠道。一方面可以扶持成立一些能够为风险投资机构提供准确的各种信息和评估报告的非盈利性的社会中介机构,如科技担保、政策咨询、评估推介的机构;另一方面可以由政府出面建设一个高效率的风险投资网络平台,囊括风险投资、价值评估、融资担保、上市辅导、金融理财、信息加工、行业咨询和人才实训等多种服务,为风险投资行业提供实时、便捷的信息服务,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风险投资的对接。

(八)建立合理的信用评级标准和体系

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记录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咨询机构,探索和实践能够准确识别防范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和制度规范,为银行等投融资机构提供中小型科技企业全方位、多视角信用状况咨询,共享信用信息资源。同时,增加中小企业及其股东的违约成本,促使其主动增强对自身的风险约束,形成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机制和制度,降低金融机构的信息成本和风险预期。

四、结束语

总之,科技创新――“发动机”和金融创新――“助推器”的融合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给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是从根本上推动高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举措。解决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难题,为企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帮助企业及时足额筹集到生产要素组合所需要的资金,将为企业经济活动提供第一推动力、持续推动力,促进其尽快成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生力军。同时,在高新区转型升级中,政府必须通过将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金融政策整合为一体,加快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中心目的是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帮助分担市场金融资金承受不起的超额风险,引导资本流向新技术,催生出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或者通过金融杠杆促进现代科学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鲲.黑龙江省科技金融发展的对策研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6).

[2]辜胜阻,马军伟.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政策安排[J].财政研究,2010,(11).

[3]郑威.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09.

[4]吴群.金融支持中小企业一般架构及路径选[J].工业技术经济,2007,(8).

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篇3

2014年11月25日,科技部批复,同意支持甘肃省开展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试点。本文对金融支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实践进行介绍,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科技创新改革;金融支持;融资体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2015~2022)》,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以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白银高新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区,规划控制面积1394.31平方公里,核心区规划面积817.31平方公里。其中白银市纳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的空间范围为白银高新区,总规划面积达到356平方公里,覆盖白银区、平川区、靖远县、景泰县、会宁县一区六园”,目前建成区面积53平方公里,2015年年末入驻企业达465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26家,科技型小微企业达到91家,甘肃稀土新材料、白银有色长通电缆、白银中科宇能等3家企业入选甘肃省战略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全市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GDP的1.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8%,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增加值28亿元,占GDP的5.63%,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1%。近年来,白银市全力构建3+4”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了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以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有色金属(稀土)、建材陶瓷、资源综合利用等为主导的产业支撑体系,传统产业在老中生新”,新兴产业正在无中生有”,试验区产业链条正在逐步延伸。在科技创新方面,依托骨干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学院新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已建成部级、省级等技术中心6个,博士和硕士工作站4个,产业联盟5个,各类技术研发和推广机构506个,承担和完成了12项国家863”、973”、948”等高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省级以上科技创新成果80多项,累计申请专利2,840件;白银科技企业孵化器建成面积达到16.8万平方米,入孵企业116家,开发项目220项,被认定为部级孵化器。白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被认定为部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白银高新区被科技部认定为全国首批科技服务业试点园区。

二、融资体系建设及金融支持情况

(一)拓宽融资渠道。

1.加大政府资金注入。

2015年甘肃省设立由省级、兰州市、白银市、兰州新区财政共同出资,总规模达20亿元的兰白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通过财政资金注入、撬动,吸引金融领域、风险及创业投资及社会资金进入兰白试验区,白银市也筹集3亿元出资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

2.积极引入社会资金。

采取银行、企业、政府共同出资的方式,筹划设立10亿元的白银市创新发展产业基金”。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于2015年白银运营中心挂牌,支持白银高新区加快孵化器建设,正式发行汇银昌建特定资产收益权”融资产品,募集社会资金6,000万元。白银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司设立了1,000万元的资金风险池,为入孵项目解决融资难题。2016年初,白银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4家基金的设立方案通过审定,其中甘肃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白银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达6亿元,重点关注白银市科技企业发展以及科技孵化器建设,80%基金优先投资于白银市内,主要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甘肃省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带动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

3.积极发展直接融资。

培育指导菁茂农业、熙瑞生物、中科宇能等11家企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即新三板”)开展融资,2015年5月,菁茂农业通过新三板”上市,融资金额5,500万元。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开拓资本市场业务,全市共有233家企业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2015年末,白银市实现直接融资41.98亿元,其中股权融资41.11亿元,债权融资0.87亿元。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加大窗口指导力度。

2015年6月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白银市转型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着力加大对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的指导性要求,引导辖内机构着力加大对试验区发展环境改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信贷投入力度。

2.突出信贷投放重点领域。

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大了对试验区建设的信贷投入:一是以项目贷款、平台融资等方式支持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工商银行白银分行向新能源、建材、化工等重点项目发放12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建设银行、兰州银行白银分行分别向试验区硬件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放贷款2.4亿元、12.8亿元。二是加大对试验区内有色、煤炭、电力、化工等传统产业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投入,将信贷资源向清洁能源、精细化工和新兴领域、绿色产业拓展,支持企业产业延链补链。2015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向有色企业提供资金支持102.6亿元,向煤炭企业投放信贷资金18.4亿元,向电力企业发放贷款12.2亿元,向化工及新材料企业投入贷款5.3亿元。三是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满足试验区内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开办了厂房贷”、连贷通”、租金贷”和无抵押担保的商户联保类贷款等一批新产品、新业务,累计发放贷款107.78亿元。

3.完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

国有大型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内部单设面向小微企业的业务部门,为试验区内小微企业提供专门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同时,依托现代化支付体系,积极普及和推广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移动支付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支付结算手段,优先在中小企业集中的科技园区配置自助银行等服务设备,对试验区的金融服务能力和企业网银、电子银行的普及覆盖水平明显提升。区域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埠外银行)也对试验区建设、小微企业发展等提供了贷款支持、票据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建设银行白银分行在高新区周边设立了高新支行,主要面向高新区客户群体服务,配备了智慧柜员机,缩短了物理地域上的服务半径。白银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设立了高新信用社,相继将开办小微企业信贷业务。

三、试验区存在的问题及金融支持面临的困难

受客观因素制约,白银市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阻碍创新发展,制约金融支持试验区建设。一是传统产业比重大、产业链条短、关联度低,缺乏有特色、附加值高的差异化产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规模化程度低,企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不高,经济发展外向度不高;依靠科技进步发展振兴的空间有限,限制了金融对企业创新领域的金融支持。二是技术引进力度不够,科技研发投入总量不足、层次单一,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缓慢,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亟待培育,银行可以介入的科技创新项目较少。三是试验区建设综合服务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整、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多元化服务、孵化转化能力弱,金融介入存在后顾之忧。四是大部分科技型企业处于初创期,底子薄,规模小,自有资本偏小,基础比较差,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竞争力不强,特色优势不明显,辐射带动能力低,难以吸引银行的关注,很难获得长期、稳定的融资支持。同时,从白银这样一个经济发展水平和层次不高,金融创新相对滞后的欠发达地区而言,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试验区建设仍主要基于传统的基础设施、传统产业、小微企业融资等方面以有形资产的抵质押信贷支持和基础金融服务,创新的金融产品较少,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四、金融支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筑实发展基础,加大对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硬件环境、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

强化试验区领导小组、相关组成单位、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明确支持措施,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实现项目、政策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突出自身业务、资金优势,加大对高新区建设、基础设施、重大项目、优势产业的融资支持,为高新区和产业化基地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与发展以及重大科技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二)抓住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科技企业成长状况,实施差异化的信贷支持政策和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机制,建立绿色通道,提高科技贷款审批效率;全面推动符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开办仓单、订单、应收账款、产业链融资以及股权质押贷款。对获得兰白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支持的企业或项目,要予以增信贷款支持。认真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提升诚信意识和抗风险能力,协调相关单位、部门,指导科技型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提升无形资产价值,支持企业利用无形资产开展抵、质押融资,促进科技研发、产业化转化与金融支持相结合。

(三)找准突破重点,进一步拓展科技领域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

促进科技创新领域创业+孵化+产业”不同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周期融资的需求和特点,以助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为着力点,创新信贷模式,开发面向不同企业的多元化、多层次信贷产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证券、信托等机构开展合作。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功能,支持重大科技计划成果的转化落地和产业化发展,实现融资渠道由银行信贷融资向多渠道投入转变;加大多种融资工具的推广力度,对接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努力提高企业等经济主体的融资资质,支持科技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产品进行融资,促进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向直接、间接相结合转变。

(四)强化内外契合,形成政策支持试验区建设的合力。

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1篇4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天津市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6-0117-02

引言

天津市是我国北方地区的重要经济中心城市,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及其必要的服务配套体系。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呈现出高速发展的势头,为天津市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据统计,2014年天津市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5722.47亿元,增长率达到10%,全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48万家,累计达到6.1万家,推动5841家企业完成6902个转型升级项目,高新技术产业产值8503.3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30.3%。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天津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天津市产业结构升级的基本途径,是京津冀地区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发展和完善相关的金融服务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有什么样的作用,如何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都是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

2014年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可实现增加值5147亿元,同比增长29%,占GDP比重达19%,其中总值较大的有电子信息产业,生物技术和医药,光机电一体化及新材料产业,同比增长最快的为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材料,环境保护次之。2014年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新材料两大领域的增加值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的50.6%,比2013年下降2.4个百分点。电子信息技术,高技术服务业,航空航天和新能源及节能结束四大高新领域实现增加值1301.49亿元,比上年增长31.3%,增加值占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从天津市地区来看,201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增速最快,同比增长55%,从各县区登记市场数量位居前三的分别是滨海新区、武清和宝坻区。

现在我们考察天津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国范围中的发展状况。分别把天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情况,与同在东部地区的江苏省,以及西部地区的甘肃省,中部地区的湖北省和东北地区的黑龙江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情况进行比较。

首先,天津和江苏的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分布比例大致相同,都是高端装备制造业所在比重最高,新能源产业最低。但是,从所占全国比例的数据来说,天津虽与江苏同处于东部地区,但与江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程度上相差甚远,目前处于东部地区的中等水平。其次,将东部地区的天津和中部地区的湖北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分布和比例进行比较。天津的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分布较为均匀,各行业之间的差距较小,比例最高的高端装备制造业(4.25%)与比例最低的新能源产业(0.22%)之间的差距为4.03%,而位于中部的湖北省,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分布不均匀,特别是其比例最高的新能源产业(16.53%),与其所占比重的最低的汽车行业(0.32%)相差16.21%,由此可以看出,天津市的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分布比例较为均匀,各行业之间的发展状况没有太大的差距。接下来,可将位于东部地区的天津市,位于西部的甘肃和位于东北地区的黑龙江的新兴产业相比较。天津在高端制造装备业这一方面远远高于西部地区的甘肃和东北地区的黑龙江,其他产业,例如节能环保工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与甘肃和黑龙江相比具有相对优势,其他产业与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行业相差不大。

由以上分析得出,就目前来说,天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较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城市有一定的优势,且在自己所在的东部地区处于中等水平的各行业发展与分布较为均匀,以高端制造装备业为主力的新兴产业城市。

二、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体系问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天津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增加2338.04亿元,同比少增89.23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98.81亿元,同比少增797.74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221.28亿元,同比多增309.54亿元,票据融资增加225.41亿元,同比多增292.51亿元。天津目前已成为国内最大的融资租赁聚集区,2014年,天津金融服务业保持稳健发展,金融创新指数增速明显,金融人才和金融生态环境呈现平稳发展状态,特别是在产业金融发展,金融市场深化,金融国际化等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

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业,为新兴产业提供了资金支持,为其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的体系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注意。

第一,天津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存在着一哄而上的问题,金融服务体系中也存在着盲目性。根据上述分析,天津市的新兴产业和金融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潜力巨大,因此容易出现一哄而上的局面,并且造成盲目发展,产业同构,竞争无序和出现新的产能过剩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容易造成天津市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发展过程中资源浪费,盲目跟风等局面。

第二,天津市产业技术瓶颈有待突破。目前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一些领域的水平可以与国际水平接轨,但是在整体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创新能力较弱,核心技术掌握薄弱,因此,天津市亟待大力培养出一批优秀人才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研发的课程中。

第三,产业链的不完善。天津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天津市的GDP比重不大,产业的集群和产业链不完善,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集群效应并不明显,内部市场与外部市场的供求有些失衡,各个环节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各司其职,尚未形成连续运作的纽带。

第四,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但是目前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较小,融资担保机构不发达,高端的人才欠缺,既懂新兴产业又懂金融服务业的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因此,完善天津市的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体系,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大环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稳定、持续、良好地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三、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对策

针对服务于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体系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对关于天津市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的相应对策。

第一,制订“人才培育战略计划”。在如今的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人才成为了其中最关键的一部分,是天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金融服务业的人才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先决条件,要充分利用天津市高校的教育资源优势,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同时也要加强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现代金融人才,要健全和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发展规划,增强人才建设的计划性,前瞻性和主动性,为新兴产业的发展输送大量优秀人才。

第二,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是发展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撑。要通过政府的直接作用,强化财政税收政策支持,来鼓励企业使用各种新型的金融创新工具进行融资,开展新兴的融资租赁、贷款抵押等金融业务,并且适当鼓励社会资本融资,搭建科技的金融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创业风险投资,加快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以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种类齐全,业务多远,严格自律的现代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第三,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防止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业一哄而上和盲目性,针对天津市新兴产业和金融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制定与之相对应的监管机制,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提出天津市新兴产业的总体思路和长期规划,政府的政策扶持,设立基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和产业建设等方面。

结语

天津市目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较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城市有一定的优势,且在自己所在的东部地区处于中等水平的各行业发展与分布较为均匀,以高端制造装备业为主力的新兴产业城市,发展势头良好并且潜力巨大。就天津市目前的金融服务业的现状而言,天津市的金融服务业发展活跃,投资拉动作用明显,金融业运行发展稳定,所在的东部地区大环境发展良好,较其他地区具有明显优势。但天津市目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着一哄而上,盲目性,产能资源浪费,高端人才缺乏,创新技术不足,核心技术掌握薄弱,技术遭遇突破瓶颈,产业链不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等问题。发展和完善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体系需要制定人才培育战略计划,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资金支持,形成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建立健全的金融服务体系和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形成有效的政府监管机制等发展对策。

参考文献:

[1]黄海霞.全球战略性新兴产业攻略[J].t望新闻周刊,2010,(3).

[2]陆玉珍.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扬州为例[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

[3]喻登科,涂国平,陈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协同发展的路径与模式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2,(4).

[4]李扬,沈志渔.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创新发展规律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0,(10).

[5]谈儒勇.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19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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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域金融科技金融发展研究对策

一、我国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科技金融作为新兴金融模式,还没有被明确的定义,主要就是指科技与金融的结合。科技产业推动经济发展,而科技产业需要金融支持,且融资额度一般非常大,就造成其风险程度会比较高,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正在摸索中前进。目前我国积极推进科技金融发展,国家与地方相继出台一些法规制度引导科技与金融结合,比如鼓励引进科技保险、开设新三板、成立科技银行等系列措施,出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精力有限仍旧存在着布局不合理、区域辐射能力低以及结构失衡等问题。

(1)科技银行布局不合理。一份数据调查显示,我国大部分新型科技银行都是分布在北上广深等东部发达城市,而中西部地区科技银行非常少见,即使出现也是出现在像武汉、西安等省会地段中心城市,西部地区专业对准中小科技企业服务的科技银行远远低于东部地区。

(2)区域辐射能力低下,研究表明我国科技金融的扩散效应和辐射能力严重不足,除去极少数发达省份之外,科技金融的发展明显滞后于科技产业发展的速度,而且出现东中西部地区产业分层现象。对于辐射能力较低问题,比如虽然北京的科技金融发展非常迅速,但是对整个京津冀地区的辐射效应却很弱,作为中心城市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3)中西部地区科技金融发展速度明显跟不上科技产业成长速度。近些年来,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各种新兴产业包括一些科技产业在中西部地区迅速发展,尤其是一些高新技术产业、能源开发产业、公共服务产业等出现从东部转向西部的势头。西部地区科技创新速度明显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明显增多,但是科技产业发展的同时与其配套的金融结构却还比较落后,和科技产业相关联的金融产业并不丰富,资本市场的发展缓慢,在一定程度上会制约西部地区科技创新产业的发展。

二、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

(1)科技企业布局不合理。由于我国科技企业呈现出“大分散”和“小集中”现象,导致科技金融难以规模化发展。在东部发达地区我国科技企业在科技产业园内密集分布,而金融中心又与产业园毗邻,因此信息交流方便,科技金融可以实现互相辅助共同发展。而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科技企业零星分布、密集度低,中小科技企业经营效益较低,造成金融机构服务成本变相增高,无法实现科技金融规模发展。

(2)区域科技金融结构失衡,从区域科技金融的发展历程来看,科技创新产业存在产业链不完整、集群效应低下、布局失衡等问题。科技产业不合理就会导致为其服务的科技金融在当地难以发展,并且由于产业和金融的不配套,导致科技产业和金融产业相互掣肘的现象发生,如此进一步失衡形成恶性循环。

(3)行政区域划分不利于金融资源的流动。一般的地方政府都会对本地金融进行压制防止资金流出从而减小本地企业融资压力,在没有独立创新的前提下原样照搬其他地区政府对科技金融产业发展采取的措施,例如政府参加风险投资、干涉地区内金融资源配置、插手地方科技信贷平台等都影响着区域科技金融水平。

三、促进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的建议

(1)大力发展本地特色科技金融。鼓励发展多类型的科技金融机构,增强科技金融对地区的辐射力。成立科技创新企业园区金融服务平台,发展集中型科技园区,在科技金融出现之前打好基础,为出现之后能够实现规模化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政府部门在科技产业园区建设之时为科技金融做好规划,保留科技金融服务位置,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金融发展无位置现象发生。

(2)整合创新科技企业园区内的金融资源,积极推动整个地区的金融合作。首先对中西部发展相对落后地区在政策上予以一定支持,比如加大政府引导基金投入比例,加强市场培育,鼓励科技银行落户中西部地区等,根据当地科技产业特色适时进行调整。集中精力在中西部地区建成几个科技金融中心,然后利用其辐射和扩散效应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另外中西部地区应该呈现开放态度,积极引进发达地区科技金融资源,加强地区科技创新产业与金融之间的联系。

(3)强化政府职能,改革政府管理机构。打破区域限制,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整合相关政策资源,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互通,保证金融资源充分得到利用。建立科技信用评判标准,完善科技金融信用管理;提高政府部门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加强对科技金融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保证国家政策的及时执行;加大对科技金融人才的引进,建立人才交流信息平台,形成良好的人才成长氛围,完善科技金融管理服务人才队伍。

(4)适应科技创新,调整对应金融服务模式。根据当地科技创新特色,灵活运用金融结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产业集群的支持,使科技产业链和金融服务链环环相扣,深入合作;金融服务业的发展结构依据本地市场的需求、本地区的社会状况进行选择,达到最合理状态;另外还可根据行业特点发展场外交易等等。

四、总结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全球经济一体化,对金融业的研究一般很少再涉及区域研究,大部分研究者认为地域差别已经不如几十年前重要,然而通过上述分析发现区域因素仍旧对金融行业拥有巨大的影响。比如在一定区域内中小企业在寻求金融支持时选择当地银行进行合作的概率更大,同时银行对当地企业信息掌握更加全面;科技金融不同于以往的金融模式,作为时代背景下的复合型金融服务,其受到的影响因素众多,发展比较好的区域有美国硅谷、日本筑波科学城、我国北京中关村等极为少数的几个地方,而这恰恰说明了科技金融对区域因素比较挑剔,并且形成了一定的区域金融特色,本文通过对我国一定区域下面对的科技金融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为我国区域金融运行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和现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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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陕西省科技金融的政策环境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金融体系以及科创道路改革的不断推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不断深入,科技创新创业资金来源从最初单一的行政拨款,扩展到了目前的多元化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包括科技财政投入、科技贷款、风险投资、科技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陕西“关中-天水经济区”是2011年全国16个科技和金融结合首批试点地区之一。近年来,陕西省充分认识到科技与金融结合的重要意义,把建立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协调机制摆在重要位置,陆续出台了多个重要地方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初步构建起保障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政策法规体系。

2012年5月,陕西省人大颁布《陕西省科技进步条例》,其中明确规定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等方面支持科学技术应用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从法律角度确保科技金融工作的开展。2012年9月,陕西省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陕发?z2012?{4号),提出要推进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建立科技贷款风险损失补助机制,探索建立科技保险补贴机制、补偿机制,支持科技企业上市融资,设立基金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分担金融机构科技贷款风险。随后,陕西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2〕39号),全面安排部署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2012年10月陕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改革的意见》,对陕西省金融业发展改革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措施,其中一项就是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以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首批试点为契机,积极开展科技投融资服务模式创新。2014年7月,陕西省政府批准陕西省科技厅增设科技金融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工作。

按照陕西省委、陕西省政府关于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的总体部署,陕西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相关配套保障政策。如与财政厅、银监局联合出台了《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细则》;与财政厅联合出台了《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农业厅联合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陕西省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榆林市以及西安高新区、杨凌示范区等省内8个地市和国家高新区、农业科技示范区作为省级科技金融试点地区先行先试,为全省科技金融工作开展起到了带动示范作用。这一系列政策法规,相继确定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的重点任务、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确保了陕西省科技金融结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部门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做法

(一)构建风险担保补偿机制。调查显示,陕西省出台《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后,已到位基金总额近5亿元,出资设立的子基金资金总额约12亿元,目前已投入70余家科技型企业。其中西北地区第一支科技天使投资基金―西科天使基金(一期),累计扶持初创类企业50多家,其中20%的项目已完成二轮融资,部分项目陆续计划在新三板挂牌。陕西省内各科技金融试点地区均积极设立专项基金,构建风险担保补偿机制。西安高新区建立了5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了2000万元科技保险专项资金池,以及1亿元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5000万元融资性担保业务补贴专项资金。杨凌示范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每年拿出1000万元参股创投资金。宝鸡市设立了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全市27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风险补偿企业名录。

(二)培育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能力。目前,陕西省科技型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入库企业达70余家,陕西省科技厅支持培育的拟上市企业中已有27家成功挂牌上市,其中25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自2011年以来,陕西省先后通过科技统筹创新工程、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计划项目,支持上市、挂牌企业科技创新项目70多项,经费支持超亿元,显著加速了科技要素向企业聚集,有效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直接融资能力。

(三)搭建银企对接融资服务平台。陕西省建立了科技金融超市,组织全省证券、律师、担保、咨询等100多家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I开展中介服务。陕西省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开通了全国首条科技企业融资服务热线,围绕科技企业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需求,开展常态化科技金融结合系列讲座,举办各项培训及银政企对接活动,提高企业自身意识和运用金融工具解决资金问题的能力。

三、金融行业支持科技创新的措施

(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加强窗口指导和政策指引。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结合陕西省经济发展特点,将科技金融作为贯彻和落实信贷政策的重点内容,加大窗口指导力度,推动政策实施,构建政策落实机制,有效增强了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2013年起,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每年的信息政策指导文件中,均将科技金融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以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首批试点为契机,积极开展科技投融资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商业银行设立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科技支行;加大金融机构考核中对科技企业贷款指标的评分比重;鼓励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开展“投贷联动”、“投贷保联动”、“保贷联动”等服务创新,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总量;重点引导和扶持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积极推动科技保险,建立保险补贴机制,创新科技保险产品。

2015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推陕西追赶超越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资金优势,加大与产业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业态的协作,开发符合科技企业需求的交叉性金融产品,打造涵盖科技企业全发展阶段、全方位的支付结算、融资支撑、信息咨询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进一步普及。”2016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结合西安市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需求,专门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西安高新区打造科技金融示范区。目前,陕西省科技企业贷款余额约370亿元,为1300多家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意识,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在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及有关部门的引导和推动下,陕西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科技与金融结合,以科技型企业为核心客户目标,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特色金融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成立专营机构,优化服务流程。早在2013年,陕西省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科技支行管理办法,陕西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成立20多家科技支行。在管理上,陕西省科技支行基本比照小微金融服务的模式,注重战略定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源配置,实施专业团队、专属产品、专有流程、专项补偿的四专经营模式,同时在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财务费用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在服务流程上,各商业银行针对科技型企业资金需求特点,通过制定科技贷款管理办法、优化审批流程的方式提升科技企业贷款服务质量。部分金融机构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以下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取消行业预警限制,并配以专项“信贷工厂”服务模式,实行产业集群批量审批授信,同时争取上级行下放审批权限,提升审批效率。

二是加强银政合作,争取政策扶持。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缺少抵押物的特点,陕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省科技厅的合作,利用省、市级财政部门设立的风险缓释基金及各类担保基金,签订合作协议。2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与西安市科技局对接,于2015年8月正式与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财政局签订《科技金融合作协议》,成为“西安市科技金融合作银行”成员单位,将在今后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此外,部分金融机构分别与西安市高新区金融办签订《西安高新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债务融资风险补偿合作协议》,与陕西省科技厅签订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金融业务合作协议》;与陕西省科技厅合作,成为“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托管银行,借此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发挥补偿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是突破自身局限,推动产品创新。在借助政府加强增信的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展专利权、知识产权、采购订单、应收账款等无形资产抵质押业务,探索研发针对性强的科技信贷产品,通过技术要素和资金要素的有机融合,改善科技企业资金不足现状。一些商业银行成立了科技金融研发中心,借助自身或政府部门的大数据平台,推出了“环保数据贷”、“创业贷”、“税金贷”等系列产品,建立线上、线下金融服务平台,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实施精准营销。2015年,陕西省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知识产权(专利)质押P2P融资业务。

四是促进多元融资,搭建综合服务平台。除了信贷资金支持外,陕西省金融机构联合科技企业积极探索投贷联动、投债联动业务,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优势,打通PE\VC、产业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多种直接融资渠道,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全程“融资+融智+融信”综合金融服务。例如部分金融机构整合多方社会资源推出“股债贷”,为科技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服务;或通过融资租赁、表外融资、出口信贷、综合保理等产品的综合运用,大力发展投行业务,推进各?标准化、非标准化债券融资业务;同时,联系各类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他行业商会,组织召开形式多样、种类丰富的产品推介会,及银企对接交流活动,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五是加大创新力度,开展投贷联动试点。2016年4月,人民银行、银监会、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随即深入国开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银行5家试点银行开展调研,了解各行投贷联动试点业务推动情况和面临的困难,促成金融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协调落实风险补偿等政策顺利推出。截至目前,全部试点行均制定了投贷联动实施方案或操作办法,设立投贷联动领导小组或领导机制,成立了专营机构负责科创企业投贷联动金融服务,并积极与政府部门、科技园区、担保机构、风投机构合作。下一步,部分试点行将对股权投资机构入股的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准信用信贷支持,并锁定被投资企业顾问、IPO配套及资金结算等全面业务,切实帮助科技创新企业拓宽融资途径。

四、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专业水平不足。科技型企业多为专业领域创业型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性强,产品属于前沿高精尖类型,其面向的市场和需求主体与传统企业有较大区别。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支行虽然已经配备专门的营销团队,但营销人员欠缺专业知识,不熟悉科技型企业的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在办理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时,无法对商标权和技术专利的市场价值和前景进行准确研判,加之对风险心存畏惧,办理业务时积极性不高。

(二)银企信息不对称。科技型、初创型企业大部分处于孵化期、投入期,经营管理规范性较差,财务制度不健全,金融机构无法有效掌握企业财务、资信等情况,无法判断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与此相对应,科技型、初创期企业对政府、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信贷政策、申贷要求等也知之甚少。同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存在依赖于一定法律条件,以商标权为例,法律规定有效期限一般为10年,而在有效期内可能因诉讼、仲裁等被确定为无效、侵权,最终导致被质押商标权失效。由于权属信息的不对称,导致无形资产质押率较低,目前中国驰名商标质押率为30%-40%,省市驰名商标仅为20%-30%。

(三)金融中介体系不健全。目前科技创业创新领域,政府部门已推出了担保和风险补偿措施,但总体看,政府补偿基金使用条件较为严格,撬动作用尚需提高。如陕西省建立了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以科技贷款逾期最终本金损失金额的50%为限,给予银行业机构风险补偿,但同时又规定,一家银行5年内获得风险补偿额上限为1000万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主要依赖第三方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但市场上缺乏权威评估机构,不同评估机构对于同一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经常差异较大。

(四)配套管理机制不顺。科技金融差别化考核机制尚未普遍实施。调查显示,目前金融机构针对科技金融服务的考核机制与其他业务基本一致,特别是对科技支行的考核中,仅有个别机构在信贷规模、绩效评定、不良容忍等方面进行了政策倾斜,与科技金融的特性相比,目前的考核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业务人员拓展业务的积极性。同时,据金融机构反映,在进行股权、知识产权等资产抵质押时,相关手续较为繁琐、耗时较长、便利性低、评估费用高,影响了企业融资效率,加重了企业融资成本。此外,目前科技金融领域统计口径模糊,标准不一,不利于实时对科技金融相关情况开展监测。

(五)直接融资水平滞后。近年来,陕西省直接融资业务发展较快,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比重显著上升。但从参与直接融资的企业结构看,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类企业占据主导地位,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占比不到1%。同时,由于陕西本省产业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证券、风险投资等规模较小,且主要集中在西安市,科技企业获得股权投资的数量少、金额小。从新三板上市情况看,目前陕西省新三板上市的科技类企业不足40家,占科技企业的比例也处低位。

五、改善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构建科技金融信息沟通机制。建议政府推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集中提供扶持政策、风险补偿、企业信用、纳税、社保等相关信息记录,便于金融机构综合判断;科技部门通过互联网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为科技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专业辅导和相关培训。银政企三方应共同构建交流合作机制,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融资洽谈会,达到共享信息、宣讲政策、推介产品、对接需求,共同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发展的目的。

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篇7

一、北京地区

(1)2016年8月10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6年度绩效任务》,其中第八条提到,推动出台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综合试点方案,推动中关村区块链联盟设立。

(2)2016年12月30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其中提到将区块链归为互联网金融的一项技术,并鼓励发展该技术。

(3)2017年4月6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提到,支持金融科技企业为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开展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化投资、智能金融等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按照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监管机构或金融机构签署的技术应用合同或采购协议金额的30%给予企业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4)2017年9月29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八个部门联合了《关于构建首都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办法》提到,发展基于区块链的绿色金融信息基础设施,提高绿色金融项目安全保障水平。

二、上海地区

(1)2017年3月7日,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宝山区2017年金融服务工作要点》提到,跟踪服务庙行区块链孵化基地建设和淞南上海互联网金融评价中心建设,依托专业团队和市场力量,推动金融科技公司发展成为宝山金融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人群集聚活跃、科技金融支撑有力、企业投入动力得到充分激发的发展模式。

(2)2017年4月28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国内首个区块链技术应用自律规则,即《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区块链技术应用自律规则》,要求区块链技术服务实体经济,注重创新与规范、安全的平衡,明确金融稳定与信息安全的底线,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用区块链技术应当向当地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进行报备,主动接受行业监管与自律管理,报备信息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责任人、业务模式、业务风险、风控措施等。

三、广州地区

2017年12月8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区块链产业发展办法》,针对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该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实行培育奖励、成长奖励、平台奖励、应用奖励、技术奖励、金融支持、活动补贴等激励措施。这是目前国内扶持力度最大的政策措施。

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培育奖励:

对新设立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0%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给予培育奖励,每家企业或机构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并一次性给予30万元技术人才引进补助。对落户本区经认定的区块链领域的行业协会,依法在部级、省级、市级政府职能部门登记成立的,分别给予每年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活动经费补贴。上述企业或机构入驻本区认定的区块链创新基地、区块链大厦、区块链产业园,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自租用办公用房起3年内,每年每家企业给予最高1000平方米且最高60万元的租金补贴;并一次性给予30%的装修费用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成长奖励:

对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0%以上,每年给予50万元技术人才引进补助。对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500万元。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不含上级补助)。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新三板挂牌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500万元、最高200万元奖励(不含上级补助)。

平台奖励:

对省级以上认定的区块链交易中心、检测中心、数据中心、存储中心等公共平台且取得相关资质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专业众创空间(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奖励,引进5家以上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的,按每引进1家给予5万元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推进区块链数字经济示范区建设,对经认定的区块链创新基地、区块链大厦、区块链产业园,给予运营管理机构3年运营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应用奖励:

鼓励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加快本区的区块链+应用场景的应用示范,加大财政投入,实施区块链应用示范专项计划,每年重点支持10个区块链应用场景建设,每个应用示范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

技术奖励:

对参与主导编制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规范)列入前3名的企业或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或机构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最高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市立项资助的区块链项目及奖励予以配套,分别按照资助或奖励金额的100%、70%、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金融支持:

对区块链企业通过商业银行或融资担保的方式获得的银行贷款,给予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用全额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补贴期限3年。对首次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的区块链企业,按实际获得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活动补贴:对承办国际级、部级区块链研讨、论坛等高水平交流会议的,经认定备案,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

四、深圳地区

(1)2016年11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深圳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到,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新兴技术的研究探索。

(2)2017年8月17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专项2018年扶持计划的通知》提到,针对信息安全产业进行扶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3)2017年9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到,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奖和金融科技专项奖”的创新激励作用。金融科技(Fintech)专项奖,重点奖励在区块链、数字货币、金融大数据运用等领域的优秀项目,年度奖励额度控制在600万元以内。

五、重庆地区

(1)2017年11月7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快区块链产业培育及创新应用的意见》提到,到2022年,力争在重庆全市打造2-5个区块链产业基地,引进和培育区块链国内细分领域龙头企业10家以上、有核心技术或成长型的区块链企业50家以上,引进和培育区块链中高级人才500名以上,将重庆市建成国内重要的区块链产业高地和创新应用基地。

(2)2018年3月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提到,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

六、浙江地区

(1)2016年12月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到,加强产业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建设疏密有度、错落有致的金融集聚空间,有效集聚各类金融机构、财富管理机构、新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互联网征信等金融科技类企业。

(2)2017年5月9日,西湖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西湖区财政局《关于打造西溪谷区块链产业园的政策意见(试行)》提到,对区块链企业、人才进行大力扶持。

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企业扶持:

1、企业(机构)租用园区内办公用房用于区块链项目的,采用先缴后补方式,按每天每平方米1.5元且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助,期限3年。

2、国家、省、市区块链行业联盟(联合会)入驻园区并实际运行的,每年给予10万元补助,期限3年。

3、从事区块链技术及应用的企业(机构)年地方财政贡献达到50万元的,按其地方财政贡献的30%给予项目补助,年地方财政贡献达到300万元的,按其地方财政贡献的50%给予项目补助,年地方财政贡献达到500万元的,按其地方财政贡献的60%给予项目补助。补助期限3年。

4、鼓励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并在西湖区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进行奖励。经认定,按照部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20万元予以补助。

5、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围绕主导产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6、入驻企业(机构)举办区块链论坛或峰会等活动,经认定,按照部级、省级、市级类别,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人才扶持:

1、对从事区块链技术及应用企业(机构)的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100%的生活补助,期限3年。

七、江苏地区

(1)2017年2月2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十三五”智慧南京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到,重点培育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产业,人工智能、生物识别、区块链等一批新技术形成突破并实际应用,推进南京市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发展。

(2)2017年12月27日,苏州同济区块链研究院了《苏州高铁新城区块链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在区块链项目经营、平台、应用、人才、培训等方面采取扶持政策。

具体扶持政策如下:

经营扶持:

鼓励高铁新城新设立的区块链企业(机构)做大做强,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5000元万、1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不超过该年度企业上缴税收高铁新城地方留存部分。

对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新三板挂牌的,经认定属于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的区内企业,分别给予600万元、200万、200万元扶持奖励。

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成功转板后再次奖励400万元。

对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对IPO上市企业、企业董事长及其管理团队分别奖励200万、200万和200万,并根据上市进度分别兑现。

对在境外IPO成功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返回国内沪深交易所成功上市的再次奖励400万元。

平台扶持:

对省级及以上认定的区块链研究中心、评测中心、数据中心、存储中心等公共平台且取得相关资质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技术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专业众创空间(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奖励,引进5家以上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机构)的,按每引进1家给予5万元奖励,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经认定的区块链创新基地、区块链大厦、区块链产业园,按照运营管理机构实际运营费用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应用支持:

鼓励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加快高铁新城区块链应用场景的示范项目落地,加大财政投入,实施区块链应用示范专项扶持计划,每年开放不超过50个区块链应用场景建设,每个应用示范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高铁新城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帮助企业(机构)实现应用场景落地建设。

人才扶持:

对引进的区块链技术核心专业高层次人才,可申请高端人才公寓,并给予个人所得税高铁新城留存部分90%奖励,奖励期三年。对急需的国内外一流区块链方面的专家人才,在高铁新城安家落户且服务3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80万元的安家补贴。专家人才界定参照阳澄湖人才计划标准另行制定。

对新注册落地企业的区块链技术人才,在企业注册成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由企业统一向高铁新城申请入驻区内人才公寓,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区块链技术人才界定参照阳澄湖人才计划标准另行制定。

对新注册落地企业引进的区块链技术人才落户和子女入学提供便利。

培训支持:

大力聚集区块链技术专业培训机构,对在高铁新城设立的培训学校、职业学院,自设立起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每年培训区块链技术核心专业学生100人以上,毕业后在高铁新城区块链企业(机构)正常就业一年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一次性补贴,每家培训机构每年补贴不超过20万元。

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机构)利用区块链培训资源,对区块链技术产业发展中急需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订单式培养,每生每学年给予企业(机构)1000元学费补助。

金融扶持:

设立高铁新城区块链专项引导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

对高铁新城区块链企业(机构)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经认定专项用于区块链项目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60%的利息补贴,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将区块链企业(机构)纳入“助保贷”体系,可对单个企业(机构)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助保贷贷款总额。

活动扶持:

对承办国际级、部级区块链研讨、论坛等高水平交流会议的区块链企业(机构),经认定备案,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对落户高铁新城并经认定市级以上区块链领域的行业协会,开展活动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活动经费补贴。

八、贵州地区

(1)2016年12月,贵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贵阳区块链发展和应用》提到要通过5年的努力,建成主权区块链应用示范区和数字货币应用先行区,将贵阳打造成区块链创新要素重要集聚地和区块链技术应用创新重要策源地。

(2)2017年2月16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7-2022年)》提到,探索推进区块链技术发展应用。建设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构建区块链应用标准体系,为资产的数字化流通提供系统支持。

(3)2017年5月22日,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贵阳国家高新区促进区块链技术创新及应用示范十条政策措施(试行)》提到,对区块链企业提供入驻支持、运营补贴、贡献奖励、创新支持、成果奖励、人才扶持、培训补贴、融资补贴、风险补贴和上市奖励。

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入驻支持:

1.房租费用补贴。落地企业(机构)租用区内办公或生产用房不超过500平方米,且经认定专项用于区块链项目的,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从签订租赁合同起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每年给予全额租金补贴。

2.办公场地装修费用补贴。企业装修办公用房的,按照最高500元/平米,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贴。

运营补贴:

项目单位日常运营产生的数据储存空间租赁费用、宽带费用、水电费用,从签订租赁合同起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按企业上述几项实际发生总额的20%给予补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贡献奖励:

区内企业(机构)通过提供区块链技术(应用)服务产生营业收入的,按年度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山东地区

2017年7月11日,青岛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区块链产业发展的意见(实行)》提到,力争到2022年,努力建设立足青岛、面向全国的区块链产业高地、区块链+创新应用基地。市北区将设立区块链产业发展年度专项资金,加强金融资本支持,强化引导基金、政策担保等措施,探索建立区块链发展投资基金,完善和健全区块链发展的金融资本支持政策,广泛吸引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金融资源到市北区集聚。

十、江西地区

2017年9月2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其中第三章第三节第五条提到,鼓励发展区块链技术、可信时间戳认定等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应用于金融业务场景。

十一、广西地区

2017年12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到,要求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开展基于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试点应用。

十二、河北地区

2018年2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培育发展区块链、量子通信、太赫兹等未来产业。

十三、河南地区

2017年10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专项方案的通知》提到,鼓励在自贸试验区探索设立金融科技等新型金融公司。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公司、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公司等新型金融公司,培育场景化金融生态圈。

十四、四川地区

2017年8月8日,成都市金融工作局、成都市财政局《财政金融19条》,鼓励发展金融科技产业,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金融领域深度融合。

十五、福建地区

(1)2017年6月9日,福建省经济中心发表《促进我省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的政策建议》,摘要提到,福建信息产业基础较好,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迅速发展,可为区块链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支撑和应用场景。

(2)2018年1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工业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到要探索区块链技术创新,挖掘区块链技术价值,鼓励企业加入开源社区,利用国际开源技术资源进行再创新,推动区块链在社会治理、资产管理、公示公证、社会救助、知识产权、工业检测存证等领域的应用。

十六、内蒙古自治区

2017年6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7年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强数据感知、数据传输、计算处理、基础软件、可视化展现、区块链及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推动建设一批大数据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应用中心。

十七、甘肃地区

2018年2月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

十八、海南地区

(1)2017年7月2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和商品质量标准体系,为实体零售企业采购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提供指引。其中商品追溯就是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一个非常好的场景。

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篇8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东莞市便加大力度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在支持东莞的产业转型升级中始终发挥着助推器、加速器和导向器的重要作用,成为决定转型升级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通过对东莞市目前产业转型升级现状的了解研究,主要分析了金融业在产业升级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东莞市产业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托以上分析尝试性地提出了推动金融支持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的相关建议,以供有关部门参考。

【关键词】东莞市、金融业、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作用

一、产业转型升级现状及金融支持产业升级的具体表现

(一)产业转型升级现状

2007年东莞提出经济社会“双转型”的发展战略。2008年上半年开始,市政府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升级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最核心任务。随后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倒逼压力,更加速了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的进程。为此,市政府先后出台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1+26”政策体系。经过几年的努力,东莞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初步成效。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4246亿元,人均生产总值66344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3%和14.6%;进出口总额1210.2亿美元,其中出口694.5亿美元,分别增长28.5%和25.9%,恢复并超过了危机前的水平;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770亿元,增长19%;外资企业关停、外迁数比上年减少11%,增资扩产613宗,增加129宗。具体表现在:

1、加工贸易转型提速。2010年,帮扶1250家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或民营企业;新增外资企业研发机构150个,是历年总数的1.5倍,东莞被列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

2、招商引资势头良好。2010年,全市利用合同外资2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7.3亿美元,分别增长60.5%和5.2%。实际引进内资180亿元,增长48%。外资超千万美元项目、内资超亿元项目分别达到88个和87个,增长87.2%和13%。

3、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全市工业技改投入198.1亿元,增长28.2%。专利授权量增长70%。新增省级产业集群省级示范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2个,推动3家企业成功上市。

4、园区建设步伐加快。松山湖晋级部级高新区,虎门港保税物流中心投入运行,对台直航正式通航,生态园首次公开招商,长安新区规划编制等工作扎实推进。

5、节能减排任务的落实。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耗地、耗能分别下降8.3%和8.2%,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

(二)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表现

改革开放使东莞的经济实现腾飞,金融是重要的推动力。2010年末,东莞本外币贷款余额3441.99亿元,是1978年末贷款余额的1755倍。其中,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全市贷款余额的20.25%;制造业贷款占全市贷款余额的17.76%;批发和零售业贷款占全市贷款余额的14.4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全市贷款余额的13.18%;房地产业贷款占全市贷款余额的7.99%。金融服务不仅在总量上突飞猛进地增长,在信贷投向结构上也不断优化,有效推动了各类经济主体的发展。而在经济工作最困难的2009年,一方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加大了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和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全市新增贷款余额1045.02亿元,其中2009年新增贷款余额588.55亿元,比2008年多增359.96亿元,2010年新增贷款余额424.92亿元,有力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另一方面,东莞经济面临着传统产业调整、新兴产业大发展的重大时机,金融充分发挥了雪中送碳和锦上添花的支持作用,为危机后的东莞经济复苏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有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1、实施“10亿元融资支持计划”,10亿撬动1000亿。2008年11月,东莞市政府有针对性地出台了“10亿元融资支持计划”,通过贴息和分担风险的办法来激发金融机构的放贷积极性,在政策的引导下,信贷资金有选择地流向那些“成长性好、具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转型升级潜力的中小企业”,真正契合了“金融创新支持经济转型”的主旨。“10亿元”扶持政策迅速收到积极成效,拉动全市中小企业贷款明显增加。2009年以来全市金融机构累计新增中小企业贷款636.57亿元,而同期大型企业仅新增贷款121.09亿元,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大型企业贷款31.92个百分点,至2010年末,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1673.59亿元,占全市贷款的48.62%。融资计划实施以来,全市金融机构累计为东莞市2099家重点企业发放贷款1627.27亿元,为3396家(次)企业贴息合计2.08亿元,可以说是用10亿元撬动了1000多亿元的信贷资金投放。

2、扶持与奖励企业上市,力促“产融结合”。市政府提供奖励资助政策,对一些有上市潜能或上市成功的企业,给予退税奖励,最高奖励限额高达2200万。与此同时,一些地方金融机构也纷纷制定鼓励企业上市的暂行办法,从政策辅导、资金资助等方面提供支持,取得了初步成效。2009年12月11日,广东众生药业有限公司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成为东莞市第六家上市公司。继众生药业之后,目前东莞市已逐步形成了企业上市梯次结构,共有上市后备企业25家,还有近20家企业与券商签订了保荐协议或保荐意向书。

3、以金融产业带动服务业。东莞是一座制造业城市,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相对滞后。因此,东莞一直都将发展金融业作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2009年编制了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2年,要把东莞建设成为金融产业发达,金融综合竞争力强的金融强市,使东莞成为全省乃至泛珠三角地区的金融机构聚集区、金融服务创新区、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先行区、新型金融机构试验区、金融生态示范区”的金融发展目标。2010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165.44亿元,增长4.5%,占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3.9%和8.1%,金融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地位逐步提升,金融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4、加速推进金融与科技结合。在市政府的指导下,2004年组建了东莞市科技投资担保公司,该公司到目前为止已经为科技企业提供了50多亿元的贷款担保。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缺少有形抵押资产,而知识产权难以得到银行信贷支持的现状,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市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和《东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引》等一系列指导文件,并设立了5000万元的科技融资风险补偿准备金,对以专利权质押的银行贷款损失进行财政补偿,为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创造了条件。目前,东莞建行已成功发放金额为370万元的全市首笔专利权质押贷款。在科技金融结合成效的带动下,2010年全市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18%,专利授权量增长70%。

二、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根植性差,经济转型面临“产业空心化”考验

东莞加工贸易企业多为外方的加工厂,产业升级将面临外方将生产基地转移到低梯度地区的风险。由于转型升级的技术研发投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需要冒较高的风险,且外方倾向将研发环节留在母国。如果外方投资者能够在现有技术水平下通过将工厂转移到更低成本的区域获取稳定收益,如何让企业留下扎根是转型升级必须面对的问题。企业根植性差决定了我们在产业升级时不能照搬国际经验,金融创新支持产业升级需要发挥更大的创造性和针对性。

(二)产业升级须破解“三有三缺”难题

这“三有三缺”的难题一是东莞最有产业链也最缺产业链。东莞有的是“两头在外”的、由外商完全控制的产业链,缺乏由本土经济所控制的产业链;二是东莞最有钱也最缺钱,一方面基层经济组织和本地居民通过物业和租金方式积累了大量的闲置资金,另一方面需要转型的加工贸易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实际困难下,产业升级面临“缺血性”风险;三是东莞最有人才也最缺人才。东莞经过30年的发展培养出了一支熟练的产业工人队伍和大量的外贸人才,却十分欠缺能将本地生产资源有效组织起来的本土创业型、自主创新型、品牌策划型人才,从而制约了产业向高端化发展。

(三)产业升级中存在产业相对高端与产品低附加值的矛盾

从行业构成看,东莞已经大体完成了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的转变,基本实现了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然而,从附加值看,东莞产业结构仍然处于劳动密集型的低附加值阶段。由于企业所有权差异,即使本地生产的是高附加值产品,这个附加的价值也没有留在国内,而是母公司通过价格操控和资金运作将其输送到境外。

三、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思路

目前,东莞“双优势”效应(市场经济改革早的先发优势和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廉的后发优势)正逐步消失,面临其他地区的激烈竞争和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的压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入关键时期。东莞要实现经济结构从外源型经济为主向内外源型经济并重,产业结构从加工制造环节主导的纺锤型向加工制造与研发服务环节协调发展的哑铃型转变,就必须通过发挥信贷杠杆的作用,优化实物资源配置。一方面,要改善三次产业结构,提升第二、三产业的比重;另方面,要优化同一产业内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生产要素的配置,使生产要素流向符合东莞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业、企业,最终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外延型向集约内涵型转变。因此,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给金融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广阔的空间,也给金融业发展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金融服务与支持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注重金融发展。一方面,金融业本身就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属于现代服务业的范畴,产业调整升级本身就内含了金融业的做强做大。另一方面,金融业肩负着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资金血液的重要作用,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加速器和导向器。通过信贷杠杆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既可以改善三次产业结构,提升第二、第三产业比重,也可以优化同一产业内部的生产要素配置,使得生产要素向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业、企业流动,实现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第二,注重金融创新。一要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当前比较重要的是将信贷政策与环保政策相结合,有效推动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净化东莞发展硬环境。二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包括优化内控制度,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当简化中小企业融资审批程序;优化风险管理制度,对于真正有市场、有技术、有效益的企业,即使在抵押、担保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瑕疵,金融机构也可以积极通过与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合作来帮助企业达到贷款条件;三要加大组织创新力度。包括大力引导地方法人机构创新发展模式,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经济的支持服务力度;积极引进台资金融机构,为东莞台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加快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引导民间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大力拓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融资方式,为中小企业研发新产品、提升生产线提供长期、可靠的资金支持。四要加大服务创新力度。比如加大对抵押担保的创新,增加企业的融资担保方式等。五要加大业务创新力度。如为企业创造多方位的融资渠道,提高股权、债权等直接融资在企业融资中的比重。

第三,注重金融稳定。随着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相当部分的低端产业、企业将被停产或转移,东莞的经济增速可能出现放缓,甚至下降。在这一过程中,有三个方面的因素可能影响金融稳定。一是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相当部分的银行资产业务会被取消,金融发展将受到限制。更重要的是,许多资产可能会因此转为不良,导致银行坏账急剧上升,金融安全受到挑战。二是许多停产转移的企业本身就是银行的客户,停产转移将使得企业无法按期偿还贷款,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将出现下降,影响金融稳定。三是当前在东莞,村镇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集体土地、厂房等的租金收入,随着低端产业和企业的停产转移,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急剧下降。由于许多集体经济组织的厂房建设费用都是来自于银行贷款,随着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下降,银行的贷款风险将上升。由此可见,东莞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金融稳定将不可避免受到影响。这就要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尽快行动,共同维护东莞的金融稳定。一方面要强化金融债权领导小组的职能,帮助金融机构顺利清收金融债权,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各方面共同努力,帮助集体经济组织渡过难关。

第四,注重金融合作。东莞产业转型升级要求许多企业向外迁移或就地升级,这一过程中,需要加强境内外金融机构之间以及境内各地区之间的金融合作,助推东莞产业转型升级顺利进行。一是随着“三来一补”企业转型升级为三资企业,企业的财务中心逐步转移到国内,这将有利于内地金融机构为这些企业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但是这也要求,一方面内地金融机构要与外资金融机构在货币兑换、资金清算、贷款、理财、汇款、信用证、托收以及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改变银行与外资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境内外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通过境内外金融监管部门的协同监管,防范东莞的港、台等外资企业风险对本地金融行业造成冲击。二是东莞产业转型升级,也包括部分低端产业和企业向内地经济相对落后地区转移,这就要求东莞的金融机构与转入地金融机构之间加强合作,为企业转移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帮助企业顺利实现转移。

金融支持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的成功实践是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的最好体现。经济是皮、金融是毛,经济是水、金融是船,繁华经济的背后离不开金融的“锦上添花”,遭遇“海啸”冲击的经济更需要金融的“雪中送碳”,经济与金融之间这种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良性互动正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东莞和谐金融的主旨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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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1篇9

当前,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低已经成为影响我国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主要问题。2010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加快培育和发展以重大技术突破、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我国自主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选择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七个产业作为优先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而企业自主创新在推进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其竞争力,并加快转变区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关键是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因此,必须营造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环境,促使创新成为大多数企业自发的行为,才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柳州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主要障碍

企业自主创新支撑体系主要包括智力支撑体系、金融支撑体系、中介服务体系和政策支撑体系。其中,资金是制约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因素,特别是在创新的中期和后期阶段资金需求量巨大,必须借助金融支撑系统的力量。其次,政策支撑体系是指需要政府来弥补市场的不足,通过建立有利于创新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来规范和引导区域内的创新活动。这两大支撑体系对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近几年来,柳州市始终坚持走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09年,柳州市各企业共投入自主创新经费35.3亿元,共实施开发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技术创新项目573项,申请专利403项。柳州市科技部门全年支持各类开发等项目科技经费达2539万元,引导企业总投资6.4亿元;2009年,柳州市工业新产品产值489亿元,增长58.3%,增幅为历年之最,新产品产值率达到27.67%;此外,柳州市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个,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13个,部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6个,这些都为柳州企业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城市发挥了重大作用。

然而,企业自主创新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目前柳州企业在自主创新投入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企业自主创新投入整体不足。柳州市近年的科技投入虽有一定较大程度的增长,但自主创新投入整体不足,总量偏小。2009年企业R&D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仅为1.38%,与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城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当前主要发达国家该指标已达2.5%-4%,世界500强的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为5%-10%。国际经验表明:技术研发投入占销售额比例在1%以下的企业是很难长期生存的,比例为2%左右的企业仅可以简单维持,只有比例达到5%的企业才有竞争力;企业的R&D投入与销售收入、核心竞争力成正比。

二、资金来源渠道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有效的资金投入是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的“助推器”和原动力。目前柳州市企业自主创新资金来源渠道少,自有资金仍然是柳州企业自主创新资金来源的最重要源头。银行、股权融资等渠道还不畅,银行对创新项目如何评估也缺少必要准备,创新信贷远远不能满足柳州市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的需求。长期以来,金融机构认为企业自主创新的贷款风险高又无利可图,银行对此类放贷不主动。

三、直接融资比例小,间接融资比例大。柳州市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发展速度明显落后于国民经济增长的步伐,甚至出现边缘化趋势,其制度性缺陷制约了对企业自主创新支持作用的发挥,企业直接融资步履维艰。据统计,柳州企业自主创新的融资结构中,以公司债券或股权等直接融资的方式筹集到的资金占比还不到5%,而在发达国家,企业自主创新的直接融资比例占到70%。

四、担保机制尚不健全。柳州市有相当的中小企业,由于信用级别、抵押资产方面的原因,较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需要寻求第三方担保取得融资支持。但是,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提供贷款的社会担保机制还不健全,能提供中介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不多,且大多规模小,发育程度低,缺乏相应的资金补偿机制、风险分散机制,较难与金融贷款机构进行匹配,这些对其进一步自主创新融资逐渐构成约束。

五、政府资金的引导与放大作用不明显。政府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但所需资金仍然存在很大的缺口,需要建立柳州市自主创新风险投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对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投资。目前,柳州市的风险投资机制尚未系统建立,政府在设立风险投资的引导基金方面力量薄弱,国内有实力的风险投资公司和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很少涉足柳州投资,在柳州市注册的此类公司也不多。因此,需要建立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投入,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

加大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对策

一、建立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多元化、多层次融资模式。

第一,加强政策性金融机构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加强与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对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的贷款给予重点支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投资的贷款力度。

第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政府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与产业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商业银行贷款创新,积极拓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开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和仓单质押贷款,扩宽货币市场融资方式。

第三,建立和完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融资担保体系。一是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鼓励各类担保机构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二是建立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和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积极探索创立多种担保方式,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

第四,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积极引进创业投资基金、特殊的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其它类型的股权投资基金;尝试建立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风险投资基金投向处于初创期和扩张期的柳州市中小企业,并采用阶段参股、跟进投资、融资担保等几种形式参与投资。

第五,建立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一是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国内上市和境外上市,鼓励企业扩展在创业板、境外发行股票的直接融资渠道。二是支持目前尚不完全具备上市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争取在适时推出的国内创业板发行上市。三是继续推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和完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采取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债券融资的创新。

二、政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投入。企业自主创新的融资需求与金融支持不足的矛盾,是金融市场失灵的结果,因而政府在企业自主创新投入中具有关键性作用。政府为市场、经济组织提供创新性的制度安排,吸引民间主体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金融支持。

第一,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政府的政策性目标与创业投资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通过引导基金的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增强资本实力。发挥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的作用,吸引创业投资对处于创业前期中小企业尤其是自主创新的企业投资,提升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完善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对企业自主创新的信用担保的风险补偿机制。要体现政府对企业自主创新融资的政策导向,在补偿比例上应高于传统行业。补偿的方式有按担保的风险损失实施补偿和按信用担保额实施补偿。柳州市根据财力状况,增加柳州市投融资担保公司的资本金,加快培育各类担保机构,发展担保业务,争取用三年时间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市、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全市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第三,引导金融机构对企业自主创新的信贷支持。加大对自主创新、技术改造的信贷投入,支持研发中心工程、重大科研攻关工程、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程建设,使研发中心成为柳州市工业改造提升和优化升级的强大推动力。积极支持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企业争创知名品牌,对列入品牌培育发展规划的企业实行适度的信贷倾斜。政府利用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与产业化;对国家和市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商业银行应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及信贷政策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

第四,积极研究建立企业自主创新的长效机制,将自主创新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之中。实施科技重奖,设立柳州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加大柳州市科技进步奖奖励力度。市财政分别安排专项经费以奖励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开发与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或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以及社会公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科技成果,尤其是重点奖励技术含量高、效益好、对推动行业和全社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影响面大的重大科技成果。

第五,优化环境,加大投融资和中介机构的培育和引进力度。合格的投资和中介机构,对于发展和活跃资本市场至关重要。政府要进一步优化环境,吸引国内外的证券、期货、PE、风司和中介机构向柳州市聚集。努力打造一批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金融投资和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其引水注渠的作用。

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篇10

关键词:金融高地;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3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0017-2012(6)-0004-05

2012年是“十二五”时期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陕西经济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一季度,在全国经济增速趋缓的大环境下,陕西经济总体延续了上年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也存在着个别指标下滑、经济增长动力略显不足的情况。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应在促进各类资源要素融合、挖掘经济增长潜能、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于陕西来说,应明确打造金融高地的目标,通过夯实金融产业基础,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强势,推动实现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打造金融高地是陕西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金是经济增长的第一推动力

邓小平同志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活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金融的核心作用体现在:(1)金融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核心作用。金融通过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引导资金流向效益高、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和地区,促进国家产业和地区发展战略的实现。(2)金融是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杠杆。货币政策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通过利率、汇率、信贷政策及公开市场操作来调节社会总需求,实现国民经济内外部均衡。(3)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在开放经济中,惟有实现金融安全,才能保证经济安全。(4)金融业是经营货币资金的部门,资金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贯穿着生产过程的始终,使社会生产和再生产得以实现,是经济增长的第一推动力。

(二)金融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金融业必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各类要素有效融合

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实体经济直接创造物质财富,是社会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因此,金融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离开了实体经济,金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金融部门必须始终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充分发挥金融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各类资源要素有效融合,发挥资源的最佳效能。通过金融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引导各类资金流向农业、工业、科学技术、交通运输、批发零售、教育、卫生等实体经济部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三)陕西具有丰富的资源优势,打造金融高地是促进陕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重要途径

陕西资源存量丰富,具有显著的能源优势、制造业优势、科教优势、人才优势、自然与人文资源优势以及区位优势。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陕西通过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旅游文化等服务业、加大科技创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措施,资源优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挥。但与发达地区相比,陕西的经济总量在全国的排名与资源存量的排名还不相符,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仍有较大的空间;金融业发展步伐仍显滞后,金融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尚未充分体现。因此,在当前经济发展存在诸多瓶颈问题的情况下,惟有夯实金融产业,打造金融高地,通过金融资本与资源要素的有效融合,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强势,才是实现陕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二、明确金融高地目标:打造资金高地、产业高地、创新高地、功能高地、人才高地、政策高地

(一)金融高地概念的界定

金融高地是指在某一地区各类金融资源高度聚集、金融组织体系健全完善、金融市场功能发达、金融交易活跃高效、各类金融人才汇集、金融生态环境良好,金融产业优势明显,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高,对经济发展的辐射和带动能力强,金融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二)陕西金融产业呈现出良性发展格局

一是金融资产总量持续增长。2011年末,陕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外资)资产总额24976.22亿元,增长20.45%;证券业资产总额137.3亿元;保险业资产总额748.4亿元,增长21.1%。2011年陕西金融业增加值422.69亿元,增长9.86%。

二是融资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末,陕西省金融机构(含外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1865.3亿元,增长18.3%;国内债券筹资额为352.3亿元,增长28.86%,债券融资占比达15.6%,为历年最高;利用股票市场融资8.7亿元,国内上市公司数量达到38家,上市公司数量居西部省份第二。

三是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2011年末,陕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共143家,其中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116家;总部设在陕西的证券公司3家,期货公司3家;总部设在陕西的保险公司2家,省级分公司44家。

四是金融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全省大型银行内控合规体系逐步完善,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多元化业务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权改革积极推进,2011年分别有2家和1家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新增运营小额贷款公司103家,注册资本总额增加78亿元,贷款增长1.8倍。

五是金融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2011年末,陕西外资银行机构数增至10家,资产规模达109亿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8月陕西省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后,业务起步平稳,全年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金额26.7亿元,涉及全球7个国家。

六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步伐加快,2011年末全省支付系统覆盖率达70.0%,同比提升14.0%;清算金额28.37万亿元,同比增长33.7%。征信系统建设取得长足进展,2011年末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分别收录陕西省18.32万户企业和1941.68万人的信息,分别增长5.1%和4.6%。

(三)陕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依然较低,与打造金融高地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一是融资总量较小。2011年末,陕西社会融资规模仅占全国的1.93%,贷款余额仅占全国的2.16%,分别低于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0.7和0.47个百分点;当年债券融资352.3亿元,仅占全国的0.45%;股票融资8.7亿元,为近六年来最低。

二是金融机构聚集度较低。目前,陕西金融体系仍然由银行主导,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缓慢,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较少,尚未形成金融产业聚集发展的局面。2010年末,陕西共有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116个、证券营业部88家、保险业分支机构40家;而同处西部的四川则分别有561个、201家和54家;东部的浙江则分别124个、358家和61家。

三是金融创新步伐缓慢。银行业金融机构仍主要经营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新型金融产品发展缓慢,难以满足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例,截至2011年11月,陕西仅有16家中小企业用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融资1.67亿元,而上海截至2011年末已有344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5.64亿元。

四是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较低。2011年,陕西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67%,为近十年来最低水平,自2006年以来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同期北京、上海则分别达到了9.76%和13.3%。2011年陕西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41%,远低于居全国前三的北京12.84%、上海11.67%和重庆7%。

(四)夯实金融产业基础,明确金融高地目标

从陕西目前金融产业发展现状和金融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来看,陕西要打造金融高地,应从资金资源、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市场功能、人才培养、政策扶持等六个方面入手,努力打造资金高地、产业高地、创新高地、功能高地、人才高地、政策高地。

一是打造资金高地。打造金融高地,资金要汇集。要积极吸引各方资金汇集陕西,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借鉴浙江、江苏、山东等发达省份和全国平均发展水平,努力实现陕西社会融资规模居西部第一;银行贷款规模占全国比重达5%;直接融资规模占全国比重达8%;保险密度和深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打造产业高地。打造金融高地,产业要聚集。要吸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入驻陕西,使陕西金融产业成为实力雄厚、市场活跃、竞争力强、带动力大的支柱产业。实现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打造创新高地。打造金融高地,创新是动力。在当前的经济金融环境下,有必要加大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突破体制机制上的障碍与瓶颈,提高金融市场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形成金融工具创新速度快、金融产品种类丰富、能够满足经济主体多层次需要的金融创新高地。

四是打造功能高地。打造金融高地,功能要完善。科学规划金融产业布局,推动金融功能区建设,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充分实现金融产业的便利清算与支付、聚集和配置资源、转移和分散风险的三大核心功能。

五是打造人才高地。打造金融高地,人才是关键。健全金融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基本形成专业齐全、结构合理、人才充沛的金融智力支持体系,使陕西逐步形成国内外金融人才的聚集地,金融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始终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六是打造政策高地。打造金融高地,政策是保障。通过落实财税补贴、完善扶持政策、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形成政策措施多、扶持力度大、激励作用强、发展环境优、管理体制完善的政策高地。

三、打造金融高地,支持陕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吸引各方资金聚集,打造资金高地,增强融资保障能力

一是充分利用银行资金。当前稳健货币政策背景下,努力向各大商业银行总行“争”取更多银行信贷规模,探索跨区域贷款的信贷方式,从全国有限的资金盘子中吸引更多资金流入陕西。二是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支持更多企业上市IPO和再融资。鼓励企业发债融资,建立企业债务融资培育机制,提升企业信用等级。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普通金融债券。三是争取保险资金在陕投放。积极与人寿、人保、平安等保险总公司在大型项目上开展全面合作,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效结合。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向区域外保险机构参股,增强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影响力。四是运用好信托资金。创新信托产品,运用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等方式,募集社会闲散资金,投向社会重点产业和项目。五是吸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吸引全国社保基金对陕西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券投资,充实企业的资本实力。六是发挥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能源、基础产业、公共事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七是吸引东部沿海资金。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支持东部地区投资主体参与陕西能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八是吸引外资来陕。引进重点优质外资项目,争取一定的外债资金投入陕西,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

(二)发展金融产业集群,打造产业高地,筑造金融支柱产业

一是发展壮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银行深化改革,优化业务流程,创新经营模式和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增强地方法人银行的资本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做优做强证券、期货机构。鼓励证券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和盈利渠道,发挥西部证券的上市融资和市场放大功能,支持更多优质证券公司到陕西开设分支机构。引导期货公司稳健发展,培育具有金融期货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三是积极引进保险主体。发展壮大保险法人队伍,吸引保险企业在陕设立区域管理中心、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发展壮大保险业。四是组建发展其他类型金融机构。推动辖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改革发展,组建和引进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稳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加强陕西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整合地方金融资源,促进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五是吸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聚集发展。培育和引进会计与审计、法律、资产评估等各类金融中介机构在陕发展,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发展信息技术、支付清算、数据处理等金融后台服务产业,打造金融产业服务园区。

(三)丰富创新金融工具,打造创新高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积极借鉴近期其他省份金融改革试点方案,迅速出台更有竞争力的政策措施,通过金融创新,打造金融高地。一是开发涉农金融产品。基于订单农业,探索将订单作为有效抵押物,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对订单农户贷款进行担保。探索发展林权抵押、大型农机具抵押、农产品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二是发展债务融资工具。深入推进“双推双增”融资工程,鼓励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鼓励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做好关天产业基金的募集和管理工作,运作好西安国家航空产业基金和西安航天新能源产业基金,支持陕西能源产业和航空航天产业发展。四是创新科技金融工具。探索对科技企业发放无抵押贷款,鼓励银行设立科技支行,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对银行发放的科技贷款予以补助。鼓励开展科技保险业务,创新科技保险产品。五是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做好现代能源、循环经济、新材料等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发挥陕西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六是积极开发期货产品。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争取在西安建立果品期货交易所,在杨凌设立菜籽油期货交割仓库。设立榆林煤炭期货交易所,完善煤炭定价机制。七是创新保险产品。加快杨凌农业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争取在西安设立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保险业在经营管理、产品服务、资金运用等方面的创新试点。

(四)加快建设金融功能区,打造功能高地,辐射带动整个金融业

一是建设哄苯鹑谏涛袂。吸引金融机构总部、金融后台服务机构、服务外包企业入驻,打造金融机构区域性总部基地、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和金融服务外包基地。二是把西安高新区建设为科技金融服务示范区。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推动高成长型科技企业上市,促进区域科技投融资发展。三是将西安国际港务区建成离岸金融功能区。简化外汇管理政策措施,积极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推进企业开设离岸账户,吸引金融机构设立离岸金融分部。四是建设榆林能源金融功能区。创新能源产业融资方式,推动能源企业通过上市、发债、租赁、信托等多元化方式融资;在规范煤炭现货交易的基础上,探索发展煤炭期货交易。五是建设延安城乡金融统筹试验区。持续加大农村信贷投入,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加大对县域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估,提高县域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六是建设杨凌农村金融改革试验示范区。支持杨凌建立现代农业发展融资平台,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发挥现代农业创投基金的作用,探索农村金融发展新模式。

(五)引进与培养金融人才,打造人才高地,凝聚金融智力支持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高素质的金融人才是金融业发展的前提和关键。一是建设西部金融研究院。组织国内外金融专家为省内重大金融改革与发展决策提供研究支撑,实施金融人才培训计划,打造高素质金融从业人员队伍。二是积极引进高端金融人才。设立引进金融人才专项资金,对高端金融人才的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费用予以补贴,吸引聚集金融人才发展创业。三是建立东西部金融人才交流机制。开展东西部金融人才的交流任职,拓展金融知识、创新金融业务,增强金融智力支持。四是鼓励开展金融研究。充分发挥陕西高校云集、专家聚集的优势,鼓励高校和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理论与实务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金融研究人员,为陕西金融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六)优化完善政策环境,打造政策高地,支持金融高地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扶持金融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强陕西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拓宽专项资金奖励范围,加大奖励力度。加大对农村金融和民生金融的政府资金投入,引导和撬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入。二是强化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地方政府要积极主动地为驻陕金融机构解决好用地、住房等实际困难,为金融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加大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扶持。鼓励各地市、县域出台金融扶持政策,帮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化解历史包袱,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四是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等机构的管理职责,强化地方政府的风险处置责任,维护地方金融安全与稳定,支持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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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小川.金融业要注重支持实体经济[N].金融时报,2011-12-21(1)。

[3]郭新明.找准政策调控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均衡点[J].中国金融,2011,(6):38-40。

[4]卢家昌.地区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12,(2):16-20。

[5]杨龙,胡晓珍.金融发展规模、效率改善与经济增长[J].经济科学,2011,(1):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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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BoostSteadyandHealthyEconomicDevelopmentinShaanxiProvince

GuoXinming

(ThePBCXi'anBranch,Xi'anShaanxi,710075)

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篇11

1、福建省自贸区金融人才需求的背景

福建自贸区建设是国内深化经济市场、经济体系改革,探索境外不同市场体系运行规律的实践,发展中探索性和创新需求很强,横跨境内外市场,金融和贸易先行。其发展要抓住福建省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机遇,利用对台地域和文化优势,建立台海自由经济区,推动两岸经济一体化。福建自贸区发展需要金融人才用知识与才干推进自贸区政府经贸和投资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服务业开放,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

2、福建自贸区需要大跨度复合型金融人才

(1)具备较强专业功底,有创新思维的人才。自贸区改革中,金融服务业开放是重要方面且是薄弱环节。金融的放开一是利率市场化,自贸区内本身是一个高度开放的区域,参与的机构有中资和外资,自贸区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能够跟国际市场联通,如果利率不能完全自由浮动,可能会带来诸如套利交易等问题。因此,利率市场化有必要在自贸区内率先开放实施。二是资本项下可兑换,贸易投资便利首要的条件是资金的自由移动,资金移动中要控制汇率风险就需要实现货币兑换自由化,这也是一个自贸区必备的基础金融条件。没有创新,社会停滞不前。福建省自贸区特色在于对台合作的推动与创新,如何实现以开放促改革,制度创新,政策创新,是在两岸合作中的重要抓手。培养有创新思维的金融人才是促进自贸区发展,闽台金融合作创新的重要保障。

(2)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有协作精神的人才。自贸区内金融交易量大、自由度高、内外融合、产品丰富,金融人才在拥有基础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之外,还须以品德为重。培养忠诚、敬业和有责任感的人才,并能做到注重效率,积极沟通,团结协作。激发团队协作精神的关键和起点是要先组织一个好的团队。好的团队就是要实现一个共同的目标,要挖掘出团队成员的潜质,激发每位成员的潜能。潜能它是一种爆发力,是一种来自内部和外部的一切可以调用的资源。其中要以精神潜能最为重要,即一个人的意志、态度、性格。意志力来源于欲望,欲望越大,意志力就越大,因而潜能就越大。同时,我们必须还要打破人性的弱点,使团队成员要做到积极进取,永远跟上团队的步伐,并能通过相互的沟通,找到每个成员的正确方向和真实的理想,激发员工的激情和斗志,达到成员间的激励与协作。

(3)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大跨度复合型人才。福建自贸区特色为对台,金融人才既需符合实践性又需满足复合型要求。金融人才首先是专业化实践人才,以金融学为专业,精通相应金融领域专业理论知识,同时谙熟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经济法学等与其具体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在知识层次上实现“复合”,在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外,还需具备管理、沟通、协调和创新能力等,这样才能实现“复合”。专业化金融人才强调人才的“深度”,是指能在某个特定的金融领域分析和解决专业化金融问题的金融人才,能对金融理论有深入独到的见解并具备较强的金融实务操作能力。除了专业方面的深度外,复合型金融人才还应注重人才的“广度”。金融人才是一种应用型人才,特别强调实践能力的重要性,即能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能力。同时,在具备各种卓越能力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国际交流能力和广阔的国际视野,能适应经济金融全球化对金融人才的素质要求。所以福建自贸区所需金融人才是一种大跨度复合型人才。

二、当前福建省应用型金融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当前福建省应用型金融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1)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单一、模糊。金融行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行业,应用型金融人才的培养应该注重能力、个性和素质的培养,着重培养“善于学习、应变和应用”的能力。当前福建省金融人才培养定位目标单一、模糊,与自贸区对台金融合作与发展多样化、实务化和全能化的人才要求不相适应,高校金融人才培养中较为单薄的能力塑造与自贸区对金融人才全面的能力要求不衔接,填鸭式理论灌输的人才教育方法与自贸区人才发展规律背离。

(2)人才培养模式难以契合市场需求。依托相关高校进行学院式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与金融行业实际业务需求难以契合;高校金融人才培养教育中往往强调学生对宏观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与掌握,而忽视微观实践技能的训练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培养出来的人才创新意识和综合能力较差,无法适应自贸区内企业对金融人才的需求。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精英教育模式的影响,大部分院校在课程体系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过分强调理论知识传承的系统与完整,而忽视对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育,这必然与就业市场对应用型金融人才的需求严重脱节,主要体现一是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上不能适应金融业发展的需要,直接影响了将来金融人才培养的质量课程计划的弹性,限制了选择和发展的空间。二是专业知识和教学内容陈旧,教学内容的更新和充实滞后于金融业务的发展,课程与教材内容重复较多,课程结构和人才培养过于僵化与封闭。

(3)人才培养和支持政策不足。福建自贸区的总体方案提出,允许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随着自贸区的外资企业和人才中介结构的增加,就职外企的机会也越来越多,企业主招聘海外高端人才也将更加方便。目前,在用工制度方面,福建省自贸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的用工制度并无明显差别,但是在自贸区内对于外国公司的用工资格未予放宽,在涉及劳动雇佣方面,则仅有依法设立的外资公司享有独立的用工权,如果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外资代表处,由于没有能力承担经济责任,只能通过国家指定的人才派遣机构使用国内员工。此外,自贸区内金融企业跨境委派员工欠缺明文规定,随着企业自贸区国际化步伐的加快,闽台间跨境金融人才流动规模将大幅增加,而目前极度落后的涉外用工政策将极大限制金融人才培养和支持制度的创新。

2、当前福建省应用型金融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1)高校金融专业设置欠合理,教学方法和手段有待创新。高校金融人才培养中,专业划分过细,金融是服务实体领域,金融和贸易更是密不可分,单纯的金融知识教育已经无法满足自贸区的需求。目前,我国金融教学内容更新和充实的步伐滞后于金融业发展的步伐,教材陈旧,反映最新金融发展的教材较少,前沿金融课程开设不多,理论教学与现实的金融发展之间严重脱节。另外,金融专业课程的设置呈现出盲目性、随意性特点,导致金融专业课程设置与金融市场需求的差距拉大,金融市场急需的相关金融人才供给不足,而许多需求较少的人才却供过于求。一是金融专业的过度细分使得金融课程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被打破,出现相关教学内容的真空缺失和交叉重复现象;二是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简单化,忽视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2)实践教育不足,缺乏对台湾市场经济体系和人文环境的系统培训。在金融人才培养过程中,过多强调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培养不足,与企业需求脱节。此外,教学方式单一,实践环节不够。目前,福建省高校金融教育中普遍存在着金融教学设备简陋、教学手段落后和教学方法单一等状况。以往高校传统教育严重制约了金融人才培养的创新与发展。当前自贸区发展对金融复合型人才的需求重视实践与经验,而一部分高校金融人才培养仍以教师为主导的填鸭式教学为主,金融实践环节不够,教学方式和手段落后,不少学校的教学仍是“纸上谈兵”,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应用不多,实验室建设与实践基地建设严重滞后,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此外,目前福建省内的金融或经济内课程主要瞄准欧美特别是美国的经济金融制度,对台湾市场经济体系和人文环境缺乏系统培训。

(3)外语水平不够,台语水平基本空白,难以有效融合。根据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2014年对区内企业调研,发现相当一部分企业对转型发展的关键人才――高层次复合型的经营管理人才需求强烈,特别是金融企业需要“四通”人才,即通用语言、通用规则、通用管理、通用工具。福建自贸区主打“对台”牌,金融人才必须适应以英语和台语为主要工作语言的环境、熟悉闽台间的商业规则、具备跨文化合作力和领导力、掌握运营定量分析软件等。当前金融人才培养中外语水平不够,台语培训基本空白,同时语言水平的不足也成为闽台金融合作和有效融合的一大掣肘。

(4)政府职能部门尚缺乏政策引领或支持。金融人才的培养要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如规范有序的市场,完整全面的法律体系,畅通灵敏的物资、信息交流网络等。这些既是大学发展必不可少的保障条件,又是大学本身无法解决的。而政府正是为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存在的,其有义务,也有能力为社会各主体的发展提供它们自身无法解决的外部条件,促进自贸区人才服务体系的完善。当前在福建省高校与台湾高校合作过程中,由于一些顶层设计原因,存在政策法规缺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没有提供及时有效的人才政策支持。信息日益成为社会各领域中最活跃,最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政府无疑在信息拥有方面占有绝对优势,在促进闽台教育合作方面,政府应提供必需的信息服务。但由于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切实向服务型转变,同时由于人力物力有限,所以没有为教育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和政策支持服务。

三、对于福建自贸区应用型金融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

1、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支持

(1)引导成立自贸区金融人才教育联盟。在自贸区管委会设立金融贸易政策咨询中心,由管委会、企业、高校指派人员组建,沟通境内外企业和教育机构,接受企业的咨询,收集自贸区应用型金融人才需求。政府职能部门应引导省内高校成立自贸区金融人才教育联盟,发挥各自优势,系统规划,前瞻性制定自贸区金融人才教育支持体系。

(2)减少金融人才在劳动用工政策方面的差异性。从促进贸易和公平竞争角度,自贸区管委会在政策支持金融人才培养方面,应当缩小自贸区内外企业与区外企业在金融人才劳动用工政策的差别,否则会产生“洼地效应”,即自贸区内企业有可能通过转移至劳动标准较低的地区寻找“制度红利”,以最大程度降低用工成本,不利于自贸区内企业的驻留。

(3)调整自贸区劳动争议处理管辖权,可践行国际劳工标准。随着福建自贸区的成立,越来越多的台资企业和境外人士加入,福建自贸区管委会对于涉外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可试行调整,亦或是成立单独的自贸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从制度上保障金融人才在就业方面的权益。此外,福建自贸区不仅要在企业规则和贸易规则上与台湾接轨,在劳动保障和劳动法制上也要逐步与台湾乃至国际劳工标准接轨。这是一个必然趋势,可为自贸区金融人才就业和培养提供制度保障和服务支持。

2、高校整合内部资源,系统培养人才

(1)不断改善教学条件。高校应大力建设金融教学实验室,模拟各种现实中的金融交易环境,使金融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互补充,提高学生对金融市场的感性认识和领悟能力,从而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适应现实社会的综合素质。同时,各高校应本着“内外合作、多创机会”的指导思路,积极主动地与各金融相关机构联系,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对于金融专业,不仅可以与传统的银行、保险、证券和信托机构合作,还可以与一些经济管理部门(如各地的银监局、经贸局等)、经济研究部门(如研究协会等),甚至一般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使金融专业学生能从不同的机构得到不同的实践锻炼机会,保证其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很快地适应环境,开展相关工作。

(2)改革课程体系设置。强化专业基础性教育顺应金融理论研究的微观化趋势,将课程体系的中心逐渐从宏观转向微观,注重金融学与其他相关学科间知识的交叉融合和互相渗透,构建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宽泛的知识基础。积极吸收国外金融学的最新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完善金融学科体系。

3、增进与台湾教育机构的合作

福建自贸区金融人才培养应加强与闽台合作,建立两岸“互通型”金融人才的培养与发展机制。参照闽台合作办学的模式,帮助大陆学生熟悉台湾的经济和人文环境。

(1)构建特色的福建自贸区金融人才培养方式。金融人才培养特色必须结合自贸区经济发展趋势。有专家研究了地方高校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普遍认为地方高校为当地经济建设输送了必要的人才和科学技术。福建省高校应该敞开校门,有效利用自身与地方政府或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在服务自贸区经济上下功夫,采取人才培养以及技术输送手段,发挥地方高校服务社会的职能,增强与自贸区经济发展的关联度和协调度,同时也促进自身的发展,转变高等教育系统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边缘化地位,缓解不断增加的生存压力。

(2)建立明确的福建自贸区金融人才能力框架。福建与台湾地缘相近,语言相通,文化相同,优势很明显。而台湾金融教育开放度大,国际化程度高,不少课程采取纯英文教学,而且聘请金融界企业家授课,较传统教学更专业、更适用。当前,台湾金融业竞争白热化,许多公营金融机构纷纷转为民营机构,渴望早日到大陆寻找发展空间,也急需那种既懂金融业务,又熟悉两岸经济政策的“互通型”金融人才。如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在福州设立海峡两岸金融教育专项基金,签约授权福建江夏学院海峡金融学院具体运作,包括设立海峡两岸金融教育奖助学金、推动海峡两岸“互通型”金融人才标准研究等项目,推动闽台联合培养金融人才项目的先行先试。

4、强化实践技能训练

(1)注重对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提高人才的实践能力,应注重对人才的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在实践教学过程中以综合培养人才的应用能力、协同能力、决策判断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为核心,建立并不断完善目标清晰、内容丰富、层次鲜明、功能齐全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场所和机构,为人才培养提供多样化的实践学习机会。

(2)促进高校与金融机构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高等院校应结合自贸区发展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以及金融全球化和现代金融服务业最新发展前沿的实际情况,根据市场需求,分析预测区内金融人才需求的变化方向,可以选聘自贸区内金融机构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到高校授课,促进校企互聘,实现学校和金融机构的信息、设备、技术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切实提高福建自贸区金融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与此同时,自贸区内金融机构与高等院校之间亦可通过实施金融后备人才储备工程,着眼于金融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在组织形式、人才选拔、师资配备、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方面进行特色化制度创新和尝试。

5、提倡校企合作,培养自贸区金融人才储备后备军

自贸区金融人才的培养应强化校企合作,加强金融机构实训基地建设。在自贸区内设立金融人才培养基地,可借鉴上海自贸区做法,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需求白皮书,双方要大力加强重要研究基地和交叉学科平台的建设,尤其是要围绕区域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加强成果转化平台和技术孵化基地建设,构筑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切实提高双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直接贡献率。校企合作可采用校内模拟实验室与校外实训结合方式,也可采用企业订单式培养。利用高校和社会两种资源,可以实现生产实践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培养适合金融企业管理和服务等工作需要的金融应用型人才,这正是专业实践跨文化沟通语言三通人才培养模式的设计初衷。结合自贸区内金融人才的需求实际,从高校金融专业毕业生中选拔一批专业基础扎实,可塑性强,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人才,给予学习资助,并提供实习机会,优先吸纳到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就业。

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篇12

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紧密结合,是变革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强大动力,也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是加快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途径和有效举措,也是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选择。“十二五”时期,我们将按照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方案》,紧密结合湖北实际,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结合工作,做好经济结构调整、金融产品创新和要素市场建设、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东湖“资本特区”打造等几篇文章,全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为湖北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产业支撑。诚挚地欢迎国内外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东湖“资本特区”和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大力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共同推进我省科技和金融创新。

科技部副部长王伟中:

科技金融结合处于初级阶段

科技与金融结合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我们充分意识到其还处于初级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未来一段时期我们将加强政府引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稳步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时时总结推广经验;创新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深入开展科技金融对接服务,不断优化政策环境。

湖北拥有丰富的科技与金融资源,人杰地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工作,武汉已被科技部和“一行三会”纳入首批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区,很快就会对外公布。相信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作为全国首批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也将起到积极的示范和带动效益。金融可谓高科技产业发展的血液,武汉缘何挤入含金量颇高的试点范围?除武汉尤其是东湖高新区在生物、新能源等产业方面的雄厚基础外,武汉乃至湖北推进科技金融创新的探索,已受到中央部委肯定。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东荣:

创建多元化科技金融组织体系

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不仅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科技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加快建设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作为一项重要的紧迫工作。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鼓励支持科技金融基础较好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在科技金融结合方面的先行先试。创建多元化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发展服务科技企业的新型融资机构,进一步促进融资性担保对科技创新的担保制度。健全科技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积极开展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工作。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吴利军:

依托资本市场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综合性、系统性的战略性转变,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客观上要求充分地发挥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金融服务业的杠杆作用。截至10月底,国内资本市场已有上市公司2304家,总市值24.3万亿元,资本市场为实现“十二五”开好头提供重要支持。

湖北是中部地区的经济大省,近年来资本市场的市场规模、融资能力、创新活力都取得长足进步。湖北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这一推动湖北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积极推进产业升级,行业整合和资源优化配置,直接引领和促进了全省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推动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009年以来,湖北有16家企业成功上市,其中有11家是高新技术企业。湖北是科教资源大省,通过这几年的发展已经成功摸索出利用资本、金融市场加快转变经济结构的新模式。除利用证券市场做大高科技产业,在其它科技金融创新方面湖北也走到前列。一组数据显示,2010年湖北用于技术改造的中长期贷款,达到173亿元,200多家海外内创投、私募机构云集湖北,累计完成投资超过百亿元,这一规模不仅在全国排名第七,更位居华中各省之首。

中国保监会纪委书记陈新权:

武汉有能力在创新中先行先试

湖北武汉作为部级创新试点城市、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核心城市,“十二五”时期落实中央要求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有能力也有条件先行先试,开创一条既有湖北武汉特色,又有广泛推广价值的科技金融结合新路径。

科技部和中国保监会,共同开展了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发展专项工作,确定了包括武汉市在内的12个试点城市,推出了一系列保障科技创新的保险新产品,试点四年来科技保险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保险新产品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逐步显现。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科技保险工作,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深化保险与科技的结合,更好地服务于湖北的跨越式发展。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

不要小视科技型小微企业

不要小视小微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乔布斯1976年创业的时候是在车库里面,还没有注册,他们三个人在车库中做实验,其中一人是把500块钱的计算机折价卖掉,而乔布斯是把价值1500美元的车卖掉,然后凑齐了1300美元的运营资金。这太小了,在今天来说就是微型企业,但是经过35年的发展,今天的苹果大家看看是什么样子,在个人电脑方面占世界市场的3.8%,每年的营业额是620多亿美元,市值刚刚超过埃克森、美孚,居全球第一,接近4000亿美元!搞市场经济所有的企业要从小微开始,所以我们千万不要小视小微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的小微企业。东湖高新区有众多小微型科技企业,或许也具有成长为苹果的潜力。现在武汉拥有了科技金融先行先试的优势,关键是要把企业最核心的优势打造为融资的资本。

瑞银投资银行亚洲区主管金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