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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的含义范例(12篇)

来源:收集 时间:2024-04-02 手机浏览

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篇1

我国近期连续发生多起伤害儿童及校园暴力事件,这些让人震惊的有关未成年人的案件类似而频繁的发生,同时也引发了有关新闻传播媒介伦理道德的争论。这类事件当中,新闻传播媒介应不应该报道、怎样报道成了一个有关新闻自由、新闻责任和新闻媒介有关伦理的争辩的聚焦点。

1、新闻传播媒介应不应该报道

1.1对于此类事件是否报道出于两方面的担心和考虑

一个是负面信息过多的出现会营造社会不安全性的拟环境的出现,这是心理学常出现的一种效应。不正确并伴随危险出现的拟环境也被称为破窗效应”?,是说明其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如果受众长期接受到的都是一些恶劣的负面的信息,那么出于潜伏期的恶性事件就会被无意识的开启。

另一个是负面信息过多的出现会营造社会犯罪模仿”的出现,这是犯罪学中经常会提到的一种根源效应。相关的专家指出,事情的发生都含有行为、思想等暗示力量,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犯罪事件和其行为都会引发必然的犯罪模仿”,但就近期连续发生的多起伤害儿童及校园暴力事件,则可以说明其具有模仿性是存在的。

1.2应该报道德原因

1.2.1公众享有的知情权。党的十七大会议把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到了重要的议程上,并相关法律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法规明确规定政府应及时、有效、准确的让信息公开化。新闻传播媒介是公众的耳目喉舌,不仅要做到真正的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协调工作,如果信息不通畅产生的阻塞性会引起更大的社会恐慌和失范,不利于我国和谐稳定发展。让公众了解自己的生活环境和身边都发生了什么事情,并且从宏观上了解这个社会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1.2.2新闻传播的功用。新闻传播过程中,不能只看到其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可能产生和效仿的负面效应,还应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其社会预警、法律宣传教导等重要作用,这是其最主要的功用职能。从而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功能发挥,例如加强学校的管理监督力度、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校老师的素质、正确的引导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等;再例如对罪犯的谴责批判、受害者及罪犯家属所造成的多方面的痛苦悲伤,从而对有着潜在意识犯罪行为的人起到醒世警钟的作用。从而使得此类报道意义和目的真正的发挥作用。

1.2.3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对于受害者群体的忽视是对其最大的权益侵害,受害者群体不止是被害人的那部分,还包括罪犯及隐藏罪犯的人群,而危害性大部分存在在后者当中,他们是一种我对社会不满”,通过此类极端的方式手段表达自己被隐藏掉的和被忽视的声音。透过此类事件透视其背后的问题所在,例如弱势群体的生存艰难性、贫富不均、腐败现象、转型期各方面制度的不健全等,找到问题所在,新闻传播媒介应充分发挥自己职能所在。

新闻媒介在对弱势群体的报道过程中,不要一味地对其表示出同情,媒介应该理性大于情感的表露,就报道一切跟弱势群体有关的新闻,新闻媒介应该更多的从他们的切身利益考虑,用望远镜的新闻传播视角更多的去关注他们长久的发展和状况,而不是用媒介放大镜去一时的放大其困难与不幸。

1.2.4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新闻传播媒介在报道新闻的同时,应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无论其作为受害者还是犯罪方。媒介不能一味追求自己的发行量、新闻曝光率和点击率,而伤害到其权益,对其人身及未来造成影响和伤害。

2、新闻传播媒介应该怎样报道

2.1新闻选择。在转型期,新闻传播工作者应克服急功近利、一味追求经济效应的心态,在选择新闻报道的素材时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保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奥尔多利·奥博德说道:人们的一切社会行为应该有利于生态环境的稳定”。?新闻传播媒介报道出来的暴力引发了社会中的暴力,这也在此系列事件中得到一定的确定。新闻传播媒介在风险社会中,报道一些具有社会危害的事件并对此引发关注,目的是揭发事件的真相,处理报道时应谨慎和注意目的、影响性,而不应该把报道重点放在案件的惨烈程度的详细描述上,这不仅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犯罪模仿,也是新闻传播媒介伦理道德的自律要求。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新闻传播媒介作为信息的把关者,应对其进行有效过滤,不能有闻就报”、见闻就报”,是应以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最终目的。

2.2新闻背后的深度思考。关于伤害儿童及校园暴力事件的报道,新闻传播媒介主要是对于罪犯的罪行进行谴责审判、而对于罪犯犯罪的动机不予于关注重视,例如弱势群体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社会的歧视、失语者的极端表达等等。犯罪者用这种极端方式,就为了得到关注、自己的权益和心声受到重视、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有报道在某嫌疑人被抓之后露出的喜悦之情,并对媒体称感谢大家的关注”;而校园暴力事件更是体现甚是,未成年人正处在发育叛逆期中,他们心声得不到家长、老师、学校甚至是社会的关注和倾听,于此更得不到正确的疏通导向,所以引发频频的校园暴力事件,让他们看到示范效应”的成效。

2.3尊重生命第一位。社会危机事件报道的案件中,对待受害人、受害人家人、受害人的亲属,即使是犯罪嫌疑人、及亲属都应做到对其生命的尊重,这也是对于个人权利的保护。

2.4舆论的正确导向。新闻传播媒介应做到对事件的客观报道、事件本身的深度剖析、正确的舆论导向,在维护国家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的同时与公众需求权利二者之间寻求平衡,从而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而克里斯蒂安总结过西方国家在平和新闻媒介与伦理道德时运用的五个伦理学准则:康德的绝对命令、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原则、穆勒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原则”、约翰?罗尔斯的无差别原则”和犹太教的博爱原则,是伦理道德实践与人类法律法规相结合。

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

近日,福建中学女生在上学途中被多名未成年学生群殴羞辱的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我们该如何对青少年进行良好的教育特别是心理培训来预防这类悲剧和暴力事件的出现?特别地,如何有效防控校园暴力犯罪,减少校园暴力案件对家庭、父母造成的伤害?

校园暴力何以发生

“我不敢去上学,我怕再被打。”2015年4月29日,漳州市一名中学女生在上学途中被五个女孩拉到校外的小巷子里群殴,并被扒光上衣。令人心寒的是,围观者没有一人阻止,而受害女生也不曾喊一声“救命”。噩梦发生后,被打女生不敢回到学校上课,战战兢兢地躲在家里。

更严重的案例发生在深圳宝安区的一所实验中学,初二的学生因宿舍矛盾和口角纠纷,持刀刺伤两名同学,其中一人身中三刀。这些血淋淋的真实悲剧摆在教育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面前。

校园暴力,又称校园欺凌(Bullying),是指发生在各类学校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破坏学校师生及家属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抢劫等犯罪行为。校园暴力施暴者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群体,而受害者以未成年人为主,施暴人通过在身体、心理和言语上对受害者进行攻击,包括敲诈、勒索、胁迫、色情、暴力伤害等,造成受害人身心受到压迫,令受害人感到愤怒、痛苦、羞耻、尴尬、恐惧以及忧郁。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校园暴力的出现?

台湾国立中山大学学者对台湾中学生遭受校园暴力的对象和成因进行分析,发现三类学生容易被欺负,包括言行失当者、弱势族群和异类学生。施暴原因及条件包括受害者的人际关系不佳,潜在施暴者会基于情绪(看他不顺眼和厌恶)及工具(金钱及地位)目的而展开攻击。受害者因为力量失衡而无力反抗,或者因为害怕被报复而不敢告诉他人,会让潜在的施暴者得寸进尺,不断重复这种暴力行为形成长期欺凌。

在笔者看来,施暴者对同学或年幼学生采取暴力行为,是家庭、社区和学校各类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校园暴力源自社会学习,而人最初的学习都是来自父母家庭,不良的家庭教育和父母关系影响导致儿童暴力倾向的增加。如果父母对孩童带有敌意、不负责任、冷漠遗弃和采取暴力,那么这些孩童的社会互动处于负向状态,他们将来成为加害者的可能性会大幅提升。

学校老师的教育和言语影响,长期负面的指责和批评也会增加学生的暴力倾向。孩童进入小学后,受到影响最大的人就是老师。而未成年儿童都处于行为的摸索期,如果教师选择错误的管教方式,对学生进行不适当的批评或者任其对同学采取暴力而不加制止和教育,那么可能造成施暴学生和其他学生错误的价值观,进而导致暴力行为的继续或增加。

学生犯罪的背后也折射出他们心理所承受的压力和问题,竞争压力太过强大可能会导致部分青少年心理的扭曲。由于得不到适度的疏导和释放,而通过暴力和犯罪的方式表现出来。当下的学生从幼稚园开始已经生活在强大压力下,学习、考试、排名、就业和研究等激烈的学业和社会竞争将某种无形的压力转移到他们身上。当学生遇到挫折和失败,无法获得老师的肯定和欣赏,无法顺利升学的时候,都可能将这种内心的压抑和不满通过对其他同学的暴力爆发出来。

此外,情感受挫和行为学习也是导致暴力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未成年的人格和行为都还处于不断塑造的阶段。当学生认为某些对他们非常重要的人无法给他们情感满足和期望的关怀,会大大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也会增加他们对他人施暴的可能性。

心理上的狭隘、自私、唯我独尊、好占上风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因,不良社会环境的熏染、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缺乏则是不容忽视的外因。

不容忽视的伤痛

校园暴力不只发生在校园,也可能发生在校外甚至在网络上。其所产生的伤害往往是不可逆转的,受欺负的同学极有可能产生长期的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暴力实施的过程,蕴藏着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其中包含了不同的角色身份(roleplaying):施暴者,采取暴力和发动欺凌行为,通常还会带领其他同学参与其中;受害者,受到暴力和欺凌的学生;协助者,跟随施暴者直接参与暴力行动的学生;附和者,支持施暴者的行为,如在旁边嬉笑或呐喊助威的学生;保护者,安慰及支持受害者的学生,会尝试制止暴力行为;局外人,置身事外的学生。

这些角色中,施暴者、协助者和附和者在未来成年后的犯罪率、酗酒、等越轨现象的比例都相当高。实际上,校园暴力是一种行为,通常会造成受害人的心灵创伤、扭曲,也会造成课业成绩下降,人际疏离,做出离家出走、逃学的行为,甚至可能逼迫受害人产生报复性的攻击行为,使受害人转而对他人施暴或者自杀。其中有些受害者长大后会转变为施暴者,他们罹患精神疾病的比例也比单纯的施暴者高。

来自杜克大学医学院等机构的科学家研究了儿童期暴力是否影响身体健康。研究人员就遭遇的暴力经历采访了来自北卡罗来纳的1420名9-16岁儿童,其中90%是白人、4%是美洲原住民,6%是非洲裔美国人。研究者对这些儿童进行C反应蛋白(CRP)的血液测试表明,受害儿童的C反应蛋白(CRP)水平随着他们被施暴的次数而增加。C反应蛋白(CRP)是身体的低级系统炎症的一种标记物,常常与心血管疾病和代谢症状有联系。在施暴停止后的19到21岁的第二组血液测试表明,在童年被欺凌的人的C反应蛋白(CRP)的水平保持在曾经进行欺凌的人的两倍,而施暴者的C反应蛋白(CRP)水平低于从未被施暴者或者受害者。这些结果提示一名儿童在暴力行为中的角色可能充当了风险因素或成年期低水平炎症的保护性因素,而这可能对长期健康有负面的影响。

由此可见,校园暴力对施暴者的未来发展以及受害者的身心发育都会产生巨大的负面作用。一份来自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在不少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报道中,狂砍、狂刺、锄杀、砍杀、刀劈、杀父、弑母、奸杀、勒毙等血腥暴力行为随处可见。

重在早期教育和引导

针对问题的根源,该通过什么方式来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呢?如何帮助经历过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排除心理阴影,重建生活信心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对于解决问题的方案,很多学者反对通过法律或加强惩戒的方式来对付校园暴力者。澳大利亚南澳大学的里戈比教授也不认为法律是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成功途径。在很多情况下,它仅仅是在提醒孩子,他们的所作所为是错的。一些专家认为,教孩子如何积极参加社交活动而非仅仅做一个旁观者,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另一个有效途径。具体而言,预防和化解青少年暴力应当以法制教育为基础,尽早培养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别是对待他人的态度。说到底还是教育和社会化的问题。

首先,法制教育更注重的不是对法律的认识,而是培养一种正义、公平和富有同情心的情操。在如今竞争无比激烈的现代社会,父母更多会倾向以技能提升和才华培育等目标作为培育孩子的发展方向,而忽略了孩子本身的心理健康特别是他们对他人、社会的理念和态度。青少年更需要在学习知识以外遵从良好的价值取向,形成法制感和正义感。特别需要懂得所有人在社会上生活都是平等的、公正的,自己应当用同情和怜悯的心看待外界。这种朴素的道德情感的培养,却是比技能和才华更重要的方面。

其次,预防校园暴力和青少年走上歧途不是到青春期出了问题才去做,而是一个非常长期的过程。特别需要在青少年人格形成以前去培养和养成习惯。因此,幼儿时期对人的一生的行为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如果幼儿时期过多沾染暴力文化,形成对暴力行为的麻木,或者遇到父母过度溺爱或打骂,都会容易在长大后形成骄纵、暴力和偏激的人格特质。到了青春期一旦遇到可以实施暴力的机会或诱因,就可能导致犯罪行为。因此,预防校园暴力必须从小做起,预防得越早越好。

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篇3

关键词:暴雨径流;氮赋存形态;分布;控制

中图分类号:X508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16744764(2012)05014107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大量的天然绿地被不透水下垫面取代,给流域的正常水循环带来了巨大冲击。一方面,不透水用地类型的增加导致了城市区域暴雨产流系数的增加,使得较小的降雨也能产生较大的暴雨径流;另一方面,不透水覆盖率的提高和植被减少等因素大大降低了暴雨期间城市区域的氮滞留能力,与自然环境相比,城市暴雨径流中的氮浓度处于较高水平。随着点源污染控制率的不断提高,城市暴雨径流产生的氮污染逐渐成为受纳水体的主要污染源。氮是植物、藻类和微生物生长的首要营养性限制因素,水体中氮的过量输入和富集往往导致水生生态环境的改变[1]。华盛顿政府大都市委员会把城市河流接纳的大部分氮归于不透水下垫面含氮暴雨径流[2];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摩顿湾,氮被认为是影响生态可持续性的关键污染物质[3];另外,美国2/3河口水环境功能退化的原因被归结为暴雨径流中的氮污染[4]。河流中氮浓度和形式与流域特性紧密相关,如人类活动、气候、地质、土地利用、土壤类型等;河水中氮的赋存形态不同,其生态功能、对水生生物的毒理作用以及管理方式也不同,相对于固态氮来说,溶解性无机氮更容易被简单生物体吸收利用,从而引起水体的富营养化问题[1,5]。受污染物累积规律和环境背景的影响,城市区域用地类型不同暴雨径流氮污染的特性也不同[6]。因此,了解城市地区不同下垫面暴雨径流中氮污染物的赋存形态对于暴雨径流氮污染的高效控制具有重要导向作用。〖=D(〗何强,等:不同下垫面暴雨径流氮赋存形态分布特性及控制技术〖=〗

Taylor等[7]研究了澳大利亚墨尔本不同汇水区雨天暴雨径流中氮类污染物的结构组成,结果表明,墨尔本地区雨天暴雨径流中的氮以TDN(TotalDissolvedNitrogen)为主(占TN的80%左右),与其他研究相比,墨尔本地区DIN比例较高(约占TN50%)。Jin等[8]研究了中国浙江省CaoE河流域氮类污染物时空分布情况,研究表明,源头水中硝酸根浓度高于氨氮浓度,而在城市区域TON(TotalOrganicNitrogen)和氨氮是氮的主要存在形态,分别占总氮的54.7%和32.1%,从整个河流系统看,氨氮浓度随距离城市区域的增加而降低,而硝酸根浓度随汇水区中农业用地的增加而增加。Pitt等[6]从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中收集和评估了美国暴雨径流代表性数据,发现用地类型不同,总氮中各种形态氮的比重不同,总体来说,DIN约占TN的50%左右。然而,以上研究多针对综合性流域,研究结果并不一致,而针对用地类型组成简单、位置设置相对分散的不透水下垫面暴雨径流中氮类污染物组分构成的研究相对较少。在未来的城市雨洪管理模式中,LID(LowImpactDevelopment)、BMPs(BestManagementPractices)、SUDS(SustainableUrbanDrainageSystems)等理念被誉为解决城市雨洪问题的根本出路,其核心思想是通过一系列分散式、小型化的控制措施实现对不透水下垫面暴雨产流的原位消减[9],因此,了解分散化的各种不透水下垫面暴雨径流的氮类污染物构成规律,对于城市暴雨径流氮污染的更好控制很有必要。重庆地处三峡库区环境敏感区域,其暴雨径流氮污染对于水库富营养化以及影响水库水质安全有直接影响,所以,研究该地区城市暴雨径流氮赋存形态的分布特性对于库区水质保障意义重大。1材料与方法

1.1研究区域介绍

重庆位于中国内陆西南部、长江上游,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年平均气候在18℃左右,冬季最低气温平均在6~8℃,夏日最高气温均在35℃以上。极端气温最高43℃,最低-2℃。日照总时数1000~1200h,常年平均降水量1100mm左右,夏季占年降水量40%~50%,冬季只占4%~5%。

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和江北区选取交通干道、水泥屋面、商业区广场、瓦屋面和大学校园综合性汇水区作为研究对象,监测地点空间分布图如图1所示。所选取城市交通干道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杨路和江北区龙脊路,取样点分别为交通干道的雨水口,路面汇水区用地类型均为商住混合区,道路覆盖材料为沥青,坡度约2.0%~2.5%,清扫频率为1次/d;所选取不透水屋面为重庆大学校园内楼顶,该楼顶为混凝土结构,并进行了防水处理,汇水面积200m2,取样点为雨水排水立管底部出水口;所选取商业区广场位于重庆市三峡广场中的一块较封闭汇水区,汇水面积约500m2,坡度2.5%,取样点位于汇水区雨水口;校园综合性汇水区位于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汇水区内融合了瓦屋面(1.5hm2)、道路(1.7hm2)、草地(1.5hm2)、广场(1.0hm2)4种城市区域的典型下垫面,分别占汇水区总面积的25%、30%、26%、19%,汇水区总面积约5.7hm2,取样点设在汇水区总出水口雨水管道检查井内。

1.2监测方法

降雨期间的取样方法为自产流起30min内,每隔5min采1个样,30~60min时段内,每隔10min采1个样;之后每隔30min采1个样,直至径流结束或趋于稳定为止。降雨量由监测点附近的雨量计(JDZ1,中国)自动记录。校园综合性汇水区流量测试采用超声波流量计(MHPM,中国)进行,首先将检查井底部的断面形状改造成直角三角堰,将超声波传感器固定在直角三角堰底部正上方2.5m处,流量监测过程中,水位波动信号由传感器反馈给主机,由流量计主机根据预设计算模型计算出流量并存储,测试完毕后下载即可,流量输出时间间隔为5min。

取样瓶为1.5L聚氯乙烯瓶,采样前先用自来水冲洗,再用1+3硝酸荡洗一次,然后用自来水和去离子水洗涤后备用[10]。水样采集后,立即带回实验室检测。水样测试按照《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的要求进行。混合水样直接消解测试总氮,混合液用0.45μm醋酸纤维滤膜抽滤后的滤液用来测试NH3-N、NO3-N和TDN,如图2所示。颗粒态有机氮(ParticulateOrganicNitrogen,简称PON)、溶解性有机氮(DissolvedOrganicNitrogen,简称1.3数据分析

在2010年7月至2011年9月期间,共监测了14场降雨,各场降雨的雨情如表1所示。EMCS是场次降雨径流中污染物浓度的加权平均值,被广泛用来估算各个下垫面暴雨径流产污负荷[11]。PEMCs是指场次降雨中部分暴雨径流污染物浓度的加权平均值,其计算方法与EMCS相同,区别在于所统计的暴雨径流时间段。在多场次的降雨径流观测中发现,单一下垫面前10~15min的径流水质明显高于后期径流,在文中统一以暴雨产流后前10min的暴雨径流作为PEMCS的计算对象,记为PEMC10。具体计算方法如式(1)、(2)所示。

2.1不同下垫面暴雨径流氮浓度分析

统计了各种下垫面暴雨径流的TN、TDN、NH3-N和NO3-N的EMCs(图4所示)。所监测5种城市用地类型,暴雨径流总氮EMCs由高到低依次是城市交通干道(10.6mg/L)>商业区(9.3mg/L)>水泥屋面(5.6mg/L)>瓦屋面(4.0mg/L)>校园综合汇水区(2.4mg/L),分别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值[13]的10.6、9.3、56、4.0和2.4倍;NH3-N的EMCs由高到低依次是城市交通干道(4.6mg/L)>商业区(3.4mg/L)>水泥屋面(1.6mg/L)>瓦屋面(1.2mg/L)>校园综合汇水区(0.5mg/L),分别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值[13]的4.6、3.4、1.6、1.2和0.5倍。商业区、水泥屋面、瓦屋面和校园综合汇水区暴雨径流中NO3-N的EMCs均大于NH3-N的EMCs,这与城市交通干道恰好相反,这可能与汇水区污染物的累积和传输特性有关。在校园综合汇水区,由于在线流量计直角三角堰的修建,导致下水道内长期积水,这种情况有利于自养硝化菌的生长,可能对暴雨径流中的氨氮起到了稀释和硝化作用,从而导致氨氮浓度最低。瓦屋面和水泥屋面的主要污染来源是大气干湿沉降,由于夏季的高温,氨氮很容易转化,这可能是导致屋面径流中硝酸根浓度较高的原因。商业区的硝酸根浓度(3.7mg/L)略大于氨氮浓度(34mg/L),其污染来源除大气干湿沉降外,还有行人的日常活动,行人活动的遗落物也是暴雨径流污染的重要来源,可能是行人活动污染强度较弱的缘故,导致硝酸根浓度略大于氨氮。交通干道的主要污染来源是交通车辆、行人活动、路边店铺等,其污染强度、污染复杂性远高于其他4种用地类型,这可能导致其氮形态浓度分布不同的重要原因。

2.2不同下垫面暴雨径流中氮赋存形态浓度构成分析

为进一步分析不同下垫面暴雨径流的氮赋存形态构成特点,对所监测的5种城市用地类型的暴雨径流进行了详细解析(图5),同时,统计了其他学者对城市不同用地类型暴雨径流中氮类污染物的研究结果(表2)。在表2中,Taylor等[7]研究了墨尔本综合性排水区的暴雨径流情况,该汇水区用地类型包括居民区、商业区和公园等主要用地类型;Gan等[14]分析了广州天河区交通道路暴雨径流的总氮和硝态氮浓度。Lee等[15]研究了韩国大田和清州居住区、工业区的径流水质特性,根据作者的研究数据,将各类用地类型雨天径流的氮类污染物浓度值平均化处理后列于表2。

尽管PEMC10与EMCs有明显不同(校园汇水区除外),但两者氮赋存形态构成比例并无明显区别(混凝土屋面和校园汇水区除外)。在校园汇水区中,PEMC10中NH3-N比重小于EMCs,可能是由于初始径流中受下水道原有水流的混合稀释作用,导致PEMC10中NH3-N比重低而NO3-N比重高。水泥屋面PEMC10的PON比重低于EMCs,可是受到暴雨冲刷作用的影响。

PON是指以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氮,该部分氮可通过过滤、沉淀等手段较容易的去除。交通干道EMCs的PON比例最高,但仅有26%。对于PON来说,所占比重由高到低依次为交通干道(26%)、水泥屋顶(21%)、校园汇水区(16%)、商业区(12%),这可能与各种用地布局的污染物来源有关。交通车辆所排放的污染物是交通干道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包括轮胎磨损、颗粒物散落等,这使得交通干道地表径流的TSS浓度较高,相应的PON的比重也得到了提高;大气干湿沉降是沥青屋面污染物累积的主要来源,由于水泥屋面基本呈水平布置,容易造成污染物在屋顶的累积,加之清扫不及时,使得水泥屋顶暴雨径流中的PON含量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校园汇水区的污染物累积主要来自交通工具、行人活动等,但相对于交通干道来说,校园内的交通负荷明显下降,这可能是造成校园综合性汇水区暴雨径流中的PON比重低于交通干道的原因之一;商业区行人密度高,轻型车辆通过的频率较低,污染物主要来源为行人活动、汽车行过时产生的污染物,这使得商业区暴雨径流中虽然总氮浓度比较高,但PON比例较低。总体来看,商业区和校园汇水区PON比重(12%~16%)接近,而交通干道和水泥屋顶(21%~26%)接近。

TDN包括DIN和DON,DIN又包括NH3-N、NO2-N和NO3-N。通常情况下,地表水体中的NO2-N含量常被忽略[8]。不同用地类型暴雨径流的氮赋存形态构成并不完全一致,总体看来,重庆地区暴雨径流中氮赋存形态中以TDN占多数(73%~82%),这与墨尔本地区[7]和Francey等[12]总结的澳大利亚东南部地区农村居住区、铝面屋顶和商业住宅混合区3种用地类型的研究结果十分接近,而澳大利亚东南部的商业区、中密度住宅区和高密度住宅区3种用地类型的TDN比重则稍低于本研究结果,但仍达到了50%以上。

DIN(NH3-N和NO3-N)可直接被水藻吸收利用,常被认为是水体富营养化的最重要驱动因素[16]。尽管交通干道暴雨径流TN浓度高于商业区,但对DIN来说,商业区暴雨径流的EMCs反而大于交通干道。重庆地区暴雨径流中DIN占到TN的63%~82%,其中瓦屋面和商业区暴雨径流的DIN比重可分别达到82%和76%,与其他研究结果相比[68,12],本研究中DIN/TN处于相对较高水平。整体上看,Pitt等[6]总结的美国暴雨径流中DIN/TN值(平均46.9%)低于澳大利亚东南部地区(平均53.5%);美国DIN/TN最高的为混合工业区(688%),在澳大利亚东南部DIN/TN最高的为农村居住区(62%)(表2),与本研究结果存在相似之处。

商业区、水泥屋面、校园综合汇水区、瓦屋面暴雨径流中氮赋存形态所占比例最高的均为硝酸根(NO3-N),分别占各自TN浓度的39%、39%、44%和52%,而城市交通干道的TN浓度中比重最大的组分为NH3-N,占TN的43%。受大气沉降、降雨质量、降雨强度、汇水区下垫面特性、以及下垫面污染物来源的影响,降雨径流中氮类污染物浓度变化很大[7],此外,氮类污染物在水力输送过程中其赋存形态有一定程度的迁移转化,受汇水区地形地貌、用地景观布局、降雨特征、径流来源等因素的影响,即使相同的汇水面积,暴雨径流的传输时间也不同,这也导致了氮类污染物转化程度的不同,因此,应当针对具体的环境特性进行深入研究,以为暴雨径流污染的控制提供切实的参考资料。3控制技术

城市暴雨径流中的氮主要以TDN为主,而且可生物利用的DIN为TDN中的主要组分,传统的城市暴雨管理方式已不能满足氮的去除要求,如路边沟坑[17]、快速过滤系统、以传统方式构建的雨水滞留系统[18]等。因此,寻求城市暴雨的高效脱氮技术势在必行。Taylor等[7]指出,暴雨径流脱氮系统必须有好氧条件促使硝化反应发生,并兼有足够的厌氧停留时间以促进反硝化反应的发生,由于硝酸根在总氮中的比例较高,反硝化反应是实现氮高效去除的关键步骤;Tamara等[9]也指出通过反硝化作用将氮转化成气体释放出去是降低水体中氮含量的最终出路。根据5种城市用地类型暴雨径流氮形态的研究结果以及“源-过程-汇”控制城市面源污染的思路[19],提出城市暴雨径流脱氮对策。

3.1暴雨径流氮源头控制

1)绿色屋顶

通过城市不透水屋面的生态化改造,构建绿色屋顶是常用的暴雨径流源头控制技术之一。大量研究表明,水力停留时间是影响反硝化脱氮的关键因素[20]。但由于屋顶承重限制,增加暴雨径流在绿色屋顶中的停留时间以实现反硝化往往显得不可行[9],绿色屋顶主要是完成了氮赋存形态的转化而未从水体中脱除氮,因此,绿色屋顶出水可收集回用于城市绿化,这对于缓解城市用水压力有重要意义,尤其在北方地区。绿色屋顶的构建应选择低营养盐含量的介质以及耐干旱胁迫能力强的植物,以避免绿色屋顶成为溶解性污染物的释放源[21]。

2)渗透路面

渗透路面可广泛用于广场、人行道等地点,以促进暴雨径流的下渗,通过改进渗透路面的设计也可以起到源头除氮的作用。如渗透砖下面可铺设一层石英砂、粉煤灰等物质,以提供微生物附着场所,促进硝化反应和NH3-N的吸附;在渗透系统底部设置水流升降设施,已形成反硝化脱氮的条件等[22]。

3.2传输过程控制

在暴雨径流产生源和排水管道之间设置传输系统,避免暴雨径流直接经由排水管道排入受纳水体,可有效降低氮浓度[23]。生物滞留系统是常用的传输过程控制技术之一。该系统是由植物、微生物、回填介质、排水系统等组成的陆生生态系统,通过植物吸收、微生物作用以及土壤细小颗粒的表面物化性质等的共同作用去除氮。一般说来,增加生物滞留系统深度,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延长暴雨径流在系统内的输移途径,从而延长排水时间,脱氮效果较好,但脱氮效果同时还受回填介质中氮的背景含量、反硝化脱氮电子供体的影响[24]。

3.3暴雨径流汇控制

当含氮暴雨径流进入受纳水体后仍可以采取措施脱除氮。常用的方式有人工湿地、生态浮岛等技术。人工湿地主要通过植物吸收和反硝化作用脱除氮,而生态浮岛则主要依赖植物吸收。人工湿地对氮的脱除效果具有一定的波动性,欲维持人工湿地良好的脱氮效果,应减少所用填料的氮含量,设置反硝化反应条件,并确保有充足的碳源[9]。4结论

1)氮浓度研究表明,交通干道暴雨径流TN的EMCs最高(106mg/L),校园汇水区最低(24mg/L);交通干道和商业区暴雨径流NH3-N的EMCs(34~46mg/L)明显大于水泥屋面和瓦屋面(12~16mg/L),而校园汇水区NH3-N的EMCs则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尽管城市不透水下垫面暴雨径流TN的PEMCs大于EMCs,但氮赋存形态构成并未发现有明显区别。暴雨径流中的氮以TDN为主(占TN的73%~82%),而TDN中又以DIN为主(占TN的63%~82%)。

3)改良暴雨管理措施可有效提高暴雨径流中TN的去除率,改良措施的关键为人工创造反硝化所需要的条件,延长暴雨径流在控制系统内的水力停留时间,同时,选择低氮含量的填料作为控制系统的使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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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篇4

关键词:反抗行为;学生;社会;守旧

中图分类号:G40-0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124(2012)05-0010-05

一、从一个“个案”开始的理论思考

又是一次不幸的事件,又是一处教育反抗行为。“2012年4月13日晚7点30分左右,山东省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八年级一班14岁的女生李欣玥从自家五楼的窗户跳下,14日早晨,因抢救无效,永远地离开了爱她的父母和同学。”[1]记者和编辑们选择这样的“过激”事件似乎是为了吸引眼球,其实也是为了让人们赶紧开始反思我们的教育到底还有哪些不对劲,重新思考老师、家长、学校、社会、政府、学生本人等等这些人的责任在哪,相互责任的界限在哪,不同的人到底负有哪些不同的职责。然而自从网络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似乎总是看到这样的事情,大众几乎把这样的“个案”当成“经常事件”,似乎新一代的学生总是会选择各种偏激的或者消极的行为来表达对教育的反抗。

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同情、愤怒、悲伤、感慨、理性等声音不仅给老师、学校和家长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也为教育理论的研究者带了更大的压力。在教育实践中,似乎已经越来越不能用一句“个案”就把同情、愤怒、悲伤、感慨的普通人全都打发了。

家长和学校都急迫地要马上给出灵丹妙药。和东营市胜利一中面临类似压力的学校何止一所,有类似问题的学校何止一所,有类似担心的家长何止一人。哪个学校不想让自己的学生健康成长,哪位老师不想让自己的学生桃李满天下,哪位校长愿意让自己的学校名声败裂,哪位家长愿意自己的孩子成为牺牲品?所有家长、学校,所有关心教育的人恨不得马上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从明天开始就全面消除这类问题。面对教育实践中的紧迫要求,于是不同的办法开始被实施。

比如,赶紧不惜代价,对学生采取心理疏导,可是那些本来心理状态良好、没有问题的学生被心理疏导老师一顿教导后,搞得似乎自己要出问题了一样。实际的情景也许是一阵燥热,而后更多的人看到的是更多的问题和更大的失望。

比如,有人认为取消所有学校强令学生剪头发的规定。且莫说任何教育都难免有“规训”的味道,即使取消剪头发的规定,未必就能保证学生其他的教育反抗行为不发生,未必就能保证没有人在过激的反抗行为中受到伤害。

问题看来很复杂,而教育实践的需要又极其急迫,教育理论研究者也有理由急迫,然而更要说:“且慢,要看清楚这些问题,还需要理论研究者把心冷下来,找个安静的环境,理性的思考一番。”只有找到问题的根结所在,才能最终给所有人一个交代,给关心教育的人一个交代,给学校和家长一个交代,给已经死去和或者受伤的幼小心灵一个交代。否则终究难免让无辜的人受到冤枉,让无心的人受到错怪,让热心的感受失望,让社会变得不理性。

二、教育中的反抗行为

1.反抗行为与反叛行为

反抗行为似乎与人的天性有关。比如婴儿一旦发现环境与自己所要求的不一样就会大哭不止;开始“懂事”的孩子也是一样,一旦能“懂得”某些事物,第一反应就是要坚持自己的要求。这是教育活动面临的一大棘手问题。人类既然要绵延,那就需要教育的传承,而所谓的传承不可能只是传承一些生活经验、生产技能,而更多的是要把惟独属于人类的东西,诸如被叫做“反思”、“智慧”、“勇敢”之类的美好品质传承下去。更进一步,不仅要让受教育者形成这样的好品质,而且要让受教育者学会“如何”形成,要让受教育者会在生活中运用,这才算是达到了教育的最终目的。

所以好的教育带来觉醒,带来理想,教会人思考,教会人坚守,同时也教会人对不合理的失去进行反抗。这类的反抗行为古今中外都一直存在:早在两千年前的中国汉朝,太学生们就开始参与政治事件;近代以来,外国大学生们的反抗行为更是司空见惯;即使印度这样的新兴国家也是一样[2]。更有无数像《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反映青少年“叛逆”或者与社会不融合的性格的小说。当下国内的情况则更加复杂,学校中的“90后”、“00后”们很多时候简直是“非暴力不合作”。“‘我就这样了,你看着办吧!’是他们的口头禅。”[3]

有的时候学生的行为被冠以“反叛行为”“叛逆行为”的称呼,这些称谓能更侧重从心理学或者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对此,教育理论研究者和实践者也有一些相关的论述。比如关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大学生运动潮流的研究,丁雪明写了硕士论文《20世纪60年代美国校园反叛运动探析》,孙益写了《校园反叛———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学生运动与高等教育》[4],吴舒蔓、吴发科写了《“叛逆期现象”剖析及其教育对策》,等等。

但是从不偏向任何人或者既有规则的角度出发,用“反抗”这个稍微“中性”一些的词可能要好一些。“反叛”所指的对象是对垒的两面,似乎不可挽回,但是教育中的学校、老师和学生之间不应该完全是对垒的关系。“叛逆”可能更侧重学生心理状态,教育中的有些反抗行为并不是“叛逆”,使用“逆”来描述学生的一些复杂行为似乎也太过分了些。

2.反抗行为与暴力行为

威胁校园秩序的何止是校园的反抗行为,其实校园中各种不安全因素比比皆是:踩踏事故、危房坍塌事故、校车事故、人为砍杀事故、春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等,其中与人的主观愿望关系最大的是校园暴力行为。

教育中的反抗行为分类有时候可能会表现为暴力形式,但是更多时候则是“隐性”的反抗和无声的反抗,因为极端行为等于是暴力行为。比如今年的早些时候,启东市汇龙中学江成博同学把国旗下讲话偷换成自己对教育不满的稿子,这被有些人认为是“言语极端”,但是这种行为本身没有任何暴力性,不会对某人带来身体上伤害,应该说只是针对教育而来的,如果说负面影响的话,也只是会对教育本身带来不好的影响,但是绝没有暴力性。

有些校园反抗行为则是暴力行为,比如学生故意损坏学校的公共财物(尤其毕业的时候),打碎宿舍的玻璃,甚至学生殴打老师等。

总的来说,教育中的反抗行为与校园暴力行为出发点是不同的。暴力行为通过暴力手段解决各种矛盾,一定会带来破坏;而反抗行为主要是反抗教育现状,反抗与教育有关系或者没有关系的社会现状,反抗者有时候清楚反抗的最终目的不会达到,他们只是想表达不满,因此大多数都不是以暴力形式出现的。反抗者最希望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反抗,借以达到反抗的目的。

三、教育反抗行为的原因分析

也许有人会说,学校若是取消某些会引起学生反抗的事情(比如“剪头发”),就不会出现学生的反抗了。但是,这并不是从理论上解决问题的思路,只要学校还在,就难免会有其他各种学校与学生之间不一致的地方。教育本是琐碎事,老师们絮絮叨叨地要学生在某些具体的细节作出符合规范的各种要求永远都会存在。应该怎样认识这些反抗行为呢?一种分析可以从整个社会环境出发,即社会学的角度;一种则可以从出现反抗行为的学生的个人心理因素或者成长过程去探寻,即心理学的角度。

1.社会学的分析

在某种意义上,教育中的反抗行为其实是整个社会反抗行为的一部分,人们对所生活的世界感到不满,在人类历史上由来已久,绝非只在今天是这样。而教育中的各种反抗行为也与社会背景息息相关,比如发生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教育反叛行为虽然离不开当时的教育背景——比如对课程结构、课程性质表达不满,以及对学校管理的合法性表示质疑等,但是也离不开当时的社会背景,首先离不开当时社会的民权运动,也与“新左派”势力的上升有关系,加上当时美国国内反对“越战”的情绪越来越高涨,所以才出现了大量的校园反叛事件[5]。总的来说,社会方面的因素主要包含几种:

(1)社会变迁社会变迁要么指全社会陷入混乱,要么指进入新的秩序中,这意味着全社会形成了新的理想。前者比如中国东周分裂,魏晋以后五胡乱华,这样的情况下社会冲突不能不比原来更多,冲突多则反抗多;而后者则会出现新理想的实现要比原来面临更复杂的环境问题,所以也会带来更多的冲突和反抗。

对于中国学校教育来说,在思想上不能适应近代以来的社会转型也是造成教育反抗行为较多的因素之一。“教育对民族文化传统的过度批判,对教育传统的过度反叛,是教育的文化矛盾的历史根源。”[6]在后现代思想家眼里,教育的现代化本身就会引发冲突。因为“作为落实知识权力的制度形式之一,现代教育空间(学校)自然也存在着政治经济等非学校空间中所存在的现代性问题。言外之意,教育的现代性问题同样可以描述为理性的知识教化权力与个人(学生)日常生活之间的冲突。”[7]

(2)文化冲突一个国家在同样一段时间内也会出现不同的文化。其中一种表现是由地域等因素形成的,另外一种则是因为“代际”差异造成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迅速实现工业化,社会转型的速度过快,这造成了不同时代的人生活的环境迥异,人生观念也有较大差异,于是出现“70后”、“80后”、“90后”等说法。不同的生活环境意味着不同的思想状况,意味着差别,在教育的实际中自然会引起冲突和反抗。

(3)认识差异在一所学校内,校园管理一方和学生之间对某种事物的认识可能有所不同。比如对于“体罚”,《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什么是“体罚”。在现实的教学情境中,如果一位老师让一个学生站着听课,这时,学生会对周围的人诉苦,因为他觉得自己受到体罚了,但是学校或者老师则未必认为这就算是“体罚”[8],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冲突和反抗。前例“剪头发”事件就是因为学生和学校之间对“剪头发”这件事的认识是不一样的,学校可能出于忽略青春期男女生性别差异以便形成较好的学校风气的要求出发让学生剪头发,但是忽略性别差异这个出发点往往又不愿意告诉学生,学生则认为学校强令学生剪头发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整齐划一,忽略学生个性等。双方的看法差异自然会导致行为上的不同,进而会造成冲突与反抗。

2.心理学的分析

心理学方面,学生在教育中的反抗行为主要有几个因素:第一,个性因素。每一个人在内心都或多或少有反抗的倾向,这本来并非是人性的弱点或者缺点。有的学生个性属于自我意识特别强烈的那种,因而一旦有与环境不融合的地方就会出现各种反抗行为。第二,成长过程中的遭遇。比如,生活在一个反抗行为过于被容许的家庭中,或者过于不被容许的环境中都会正向或者反向地影响学生的行为。第三,年龄因素。人固然天生有“理想”,但是一位老者与一位中学生之间有所不同,年龄因素会影响到学校教育中的反抗行为的多或者少,以及发生的方式等。第四,偶然事件激发。每一次极端事件的背后都有某次事件的激发,这些激发事件甚至会让本来不相关的矛盾一并爆发,从而带来不应该有的极端行为,造成暴力和损失。

总的来说,心理学角度的原因分析有可能对某个“个案”提供很好的解决思路,但是不足以从更广阔的理论层面理解教育中的反抗行为。

四、守旧的教育——教育的宿命

任何一个社会都难免会有冲突与反抗,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冲突的社会意味着沉闷与乏味。然而这样的想法并无助于解释教育中的反抗行为,必须从教育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来探讨。

1.传承与守旧

教育的职责在于传承,“教育的本质属性是它的传递性”[9]。传承或者传递的本质在于把以前的东西传下来,不管是知识、品质,还是生活方式。传承不拒绝创新,但是传承的本义则是“传”,传的内容不可能是“未来”的东西,因此难免是“旧”东西。在这样的逻辑下,教育自古以来一直选择“守旧”。孔子选择旧的“六经”作为教学内容,而后“六经”(或者“五经”,一般认为,这些经典出现的时间比孔子生活的时代要早)的教育内容为历代教育者所采纳。愈到后代,“五经”愈发古老,然而教育的传承性却要求不断传承这些古老的东西,并在对古老知识的传承中“存古开新”,在传递“旧”事物、旧知识的过程中,开启受教育者的智慧,这是孔子“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大学》)理想的体现。

教育具有传承性不能必然推理出教育具有守旧性,但是教育具有传承性容易形成守旧性;现实中的情况是教育总是趋向于“守旧”。在学校里,经常能看见这样的现象,翻开学生的课本,里边的知识简直可以称为“古老的知识”了,但是学生在课本之外接触的知识则可能是新鲜刺激、富有时代气息的,甚至对于许多人来说有不可想象的超前性。课程体系的陈旧早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于是有人感慨学校教育所传授的知识何等“落后”,“许多教材在国家的垄断下几十年一贯制,内容陈旧、形式呆板,远离火热的社会生活,脱离学生接受知识的特点,一直招致社会各界的强烈批评”[10]。

总之,学生每天所接触的社会生活与学生课本上的知识和学校推行的知识往往有极大的差别。但是推行教育的人,不管是政府、家长,还是学校、老师不可能完全向学生传授“真实的生活”,因此总是趋向于传授一种“形式”,一种既定知识框架,一些“原来的”旧内容,而这是由教育的本性决定的。

2.守旧与保守

国外一直有“保守主义”的说法,国内也会看到“保守主义阻碍改革”的说法。“保守主义”与教育所具有的“守旧性”似乎不同,前者表示的是一种传统,一种态度,一种理想,而后者表示的是一种“特点”,但是从深层次来说,这两者在本质上是相通的。

国外的保守主义往往与政治思想缠绕在一起,各国政治传统和各种政治思想派别的情况有所不同,所以各国的情况也各不相同,但是这些在中国都不存在。比如在最近的美国,保守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是一体的。“在美国所出现的这场保守主义教育运动中,新自由主义的力量是最强大的。它的主导思想便是倡导‘弱政府’。”[11]而对于日本,国内的研究者倾向于认为新保守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主张略有不同。新自由主义主张个人主动能力的发挥,在个人与政府上侧重个人能力,从政府与市场的角度来说则侧重市场的力量,主张政府作用有限论与自由市场经济理论;而新保守主义则倾向于主张日本的传统中所具有的文化“个性”,因而注重传统文化的培养。

其实,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一直是不可分割的。“保守主义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传统主义加上古典的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的实质是自由主义,是自由主义与传统主义的结合。”[12]比如日本的新保守主义注重“传统”,而美国的保守主义则与自由主义合在一起。所以“当代的新保守主义是古典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高度融合,以至不论在方法论上,还是在具体观点上都难分彼此,故被称为自由的保守主义或新保守主义。新保守主义要保守古典的自由主义的大传统,旧保守主义要反对否定自由传统的激进主义。在当代的政治意识形态谱系中,保守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基本上是同义语”[12]。

总之,“守旧性”也许和“古典自由主义”有一些交叉,通过对“古典”进行新的解释,论证出“古典”的东西也很好,进而论证出教育应该具有“守旧性”的结论。排除各种标签,排除各种政治理想,“保守主义”其实也算是在为教育的“守旧性”进行辩护。

3.“守旧”的宿命与困难

教育的“守旧性”源自教育的传承性,从这个角度看,选择“守旧”乃是教育的本性中就有的宿命。教育的守旧性当然是为了教育本身更好地实现其传承性而存在的。

然而“守旧性”的存在会形成一个矛盾,这即是教育本来要启迪智慧,“培养创新型人才”,可是通过旧知识,在既有的框架中,如何突破“新”与“旧”的界限呢?在教育“守旧性”的前提下,教育者总是坚信通过设定好的各种“体系”就能够帮助学生形成“创新”的能力,因而总是趋向于把受教育者放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按照既定的、旧有的知识体系对学生进行“思想改造”,又期望通过这样的形式能带来“新”。“旧”能够带来“新”吗?孔子认为,学习古人旧(“六经”比孔子还古老)的“六经”就能够带来新思想。后人也相信这一点。今天有些人即使不相信“五经”,而改信其他的了,但是同样是“以前”形成的知识、思维、道德框架等等这些“旧”内容。

由于这个“宿命”,教育的实际情景往往趋向于“按部就班”进行传承,有时候即使是“活动教学法”,许多“活动”也是早已安排妥当的框架、体系和模式,因而总是趋向于反对“多元化的”、“过激化的”行为。之所以这样,并非因为教育活动存心反对创新,而是出于对教育“传承性”缺失的担心。因为一旦有不可控的“创新的”或者“刺激的”行为出现,那么就容易导致出现受教育者对旧有的、既定的知识的不信任的行为。比如“”的时候,大量的受教育者完全不相信教育活动所传承的“既定”的“旧知识”。正是这样,教育者才似乎总是“守旧”,似乎总是“反对过激”,总是趋向于对非正常渠道的反抗行为持“保留态度”,因为这些影响的不仅仅是教学秩序,而且是教育的本性。

可以看到,这一矛盾在今天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原因来自很多方面。比如,学生的信息获取更加便捷,比如社会思潮不再完全认可保守主义或者守旧等。假如学生可以非常便捷地获得各种新鲜刺激的信息和知识,为什么还要十分热心于这些“旧”知识呢?假如整个社会思潮认为“守旧”等于“不好”,教育所传承的不管是知识,还是与之相并列的行为方式都是“旧”的,那么教育中的反抗行为会更多,教育者与教育行为都会面临更大的困难。

五、“新”“旧”之间——教育的选择

在“新”与“旧”之间,教育应该如何选择?如果选择不断更新所传承的“旧”知识,开放并且不断调整“旧”的基本知识体系,不仅会造成教育内容的不稳定,而且会造成对过去知识看法的不稳定,不仅继续影响和扩大代际之间的观念差异,带来社会观念分裂,而且会带来受教育者对“知识”本身的怀疑,进而带来对教育可能性的怀疑。

“传承”乃是教育的本性与天分,“守旧”乃是教育的宿命。“传承”在人类社会中占有绝对重要的位置,人类社会依赖“传承”才得以不断延续。然而“守旧”这个特点呢?“守旧”是否要继续和“好”与“坏”扯上关系呢?是否一定要认为“守旧”就是“好”或者就是“不好”呢?恐怕打破这个逻辑才可以为教育在“新”与“旧”之间自由地选择提供广阔的空间,也为教育通过“旧”创造“新”提供广阔的空间。孔子曾说过:“旧不遗,则民不偷。”(《论语·泰伯》)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心平气和地对待旧的东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老百姓形成苟且混日的人生态度,才能有上进的心思和好的追求。

然而如果完全选择“旧”知识,不承认不断更新的新知识、新体系,势必会让教育越来越难以适应当下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不仅会导致教育中各种暴力的非暴力的反抗行为越来越多,而且会影响人们对教育的信心。

总之,对于解决教育反抗行为的问题,在“新”与“旧”之间的选择显得无比重要。这种选择不完全是激进和保守的争论,而是所有人都应该心平气和地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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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1篇5

  初中生校园内安全演讲稿

  大家早上好!

  过去的一周,可以说绵绵秋雨,洁净了我们的校园,滋润了我们的心田,让我们每天都呼吸着清新舒适的空气,我们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了新的起色,早操和体育课秩序井然,晨读书声琅琅,尤其是各班对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高度重视,室内外卫生大有改观。然而,不论是课间纪律、路队纪律,还存在着相当大的隐患,因此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种之多,其中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打架斗殴、体育运动损伤、火灾火险、溺水、吸毒、自杀等等。这些都时刻威胁着我们学生的健康成长。同学们,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让学校安全警钟长鸣,为了我们能有一个舒心、优雅、文明的学习环境,我谨代表学校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各班要充分利用班会、晨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提高我们的安全、文明意识,要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树立自我安全意识,让安全走进我们的生活,走进我们的心中。

  二、做好秋季流感等防病工作

  秋季虽然不是多种传染病流行的季节,但同样要加强预防。尤其是近期内甲型h1n1流感在省、市部分学校已经发现,我们不得不提高警惕。各班一定要按学校的要求做好每日晨、午检,及时填写晨、午检表,一旦发现有甲型流感或传染病发生,要在半小时内向校医室报告,并立即采取正确的防控措施,不能任之蔓延。同时,我们一定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锻炼,不暴饮暴食;室内要勤通风,勤洒扫,勤消毒。

  三、注意课间活动安全

  请同学们课间不要在楼道或操场上,做那些剧烈的、过激、过猛的运动,避免发生各种伤害事故;上下楼梯做到“右行礼让”;不追逐嬉戏,不打闹,不攀爬门窗、栏杆或雕塑,不拥挤,不抢道;不在教学楼内打球、踢球等。尤其是课外活动期间,各班一定要按照学校要求的场地,有组织地、文明地活动,千万不要在满校园里穷追乱撞。

  四、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

  放学时各班要搭好班队牌,排好路队,整齐有序地出校门;来校、回家做到文明行路,不追逐打闹,不攀肩搭背,不玩球,不骑自行车;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集体外出,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必须服从带队老师的指挥;节假日外出,不乘坐农用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

  五、讲究饮食卫生,养成良好习惯

  我们经常看到许多学生在校园里的各个角落捡拾果皮纸屑;用自己的双手去保护校园环境的优美。但是,我们也经常看到:操场上、楼梯上、走廊里,有纸屑、食品袋、果皮等。再看花园,一到课间,里面的同学三五成群,追逐打闹,践踏了花草,折断了树枝。同学们,我们是学校的主人,保护环境,净化校园,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践踏绿地,拒绝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食品,不购买零食,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六、强化“防火灾、防触电、防侵害”意识

  不玩火,不焚烧废弃物;不随意触摸各种电器。不接受陌生人接送与来访,遇到形迹可疑的人要及时报告保卫人员或老师。

  七、认真学习,珍惜时光

  远离网吧,拒绝毒品,远离台球室,远离游戏厅,不看不健康的书籍,不同社会闲杂人员交往。

  同学们,校园是我家,安全靠大家!为了创建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为了大家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为构建和谐校园贡献自已的一分力量!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初中生校园内安全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善待自我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我知道,同学们大多会吟唱《祝你平安》、《好人一生平安》等祈祷顺利、求报平安的歌曲;我相信,同学们都理解“平安是福”、“平安是金”等话语所包含的对生命的思考;我断定,同学们都曾用“平安、健康、幸福、顺利”等吉祥词语对父母、亲戚、同学、朋友表达过良好的祝愿。是的,安全重于泰山,它历来都是个人、家庭、集体、社会最基本的生命线,更是维系个人享受生活和集体保持稳定的最重要的保障线。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在全国各类安全事故中,学校安全事故所占的比重很大。据了解,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就是说几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

  当前,中小学生中相继出现了不少因思想、心理、行为上的偏差而引发的伤亡事件,暴露出了当前学生在思想上、心理上和行为上具有普遍性的安全隐患。一个个触目惊心、血泪交织的悲剧不能不叫人扼腕叹息、心有余悸,也更对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幸福”一个多么美妙的境界。同学们: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

  也许不少同学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伤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我认为,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就如上星期,有好几起同学打架事件,还有球场上发生的事件。篮球比赛本应赛出友谊,赛出风格,可有那么一些同学竟为输赢而大打出手,弄得同学之间关系紧张。不难想象,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辈子做好人,那是很难的。再说,一个具有健全体格的人,如果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的精神鸦片,天天吸、处处吸,甚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网吧熬个通宵;如果他过早地迷恋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端寻愁觅恨、疯疯傻傻、痴痴狂狂,甚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问题。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踏踏实实地读好书,一帆风顺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臧克家先生在《有的人》一诗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

  各位老师、同学们: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由亲情、道德、责任、义务等等所交织的密切的关系当中。因此,个人就不仅只是个人。每一个人的现在都与未来相连,每一个人的自身都与家庭相连,每一个人的荣辱都与整体相连。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这荣辱相伴的整体,让我们共同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做个好人。只有好人,一生才能平安;祝愿好人,一生平平安安。

  初中生校园内安全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珍惜生命,注意安全》。有一幅对联是这样写的,上联是:“校园安全,你管、我管,大家管才安全,下联是:事故隐患,你查、我查,人人查才无事”。横批:安全是天!一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小时候,母亲在我蹒跚学步时就会对我说:“走路小心点,别摔着了。”上学后,父亲会在每次我出门的时候叮嘱我:“骑车时注意路上的车辆。”上学的时候,老师的安全教育每天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们生命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利益,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同学的切身利益,可往往有的同学认识不到这一点,随便在校园打闹、在上体育课时不按老师的要求去活动,甚至还有的放学后在回家途中故意拥挤等等,这样很容易造成无为的伤亡,一旦悲剧发生,就会给家庭带来伤痛,给自己造成损失或影响学习。这样的惨痛教训是不少的

  “安全”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是保证师生员工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的基础。这就要求我们携起手来,营造“关注校园,关爱生命,关心自己”的氛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逐步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为了让学校安全的警钟长鸣,为了我们能有一个舒心、优雅、文明的学习环境,我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以“构建和谐校园,健康安全成长”为主题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提高我们的安全、文明意识,要时时想安全,

  事事讲安全,树立自我安全意识,让安全走进我们的生活。

  二、提高个人思想素质。团结同学,和同学和睦相处,善于化解同学之间的矛盾。不因小事和同学争吵,不打架斗殴,不在校园内外发生暴力行为,争做文明的学生。

  三、关注课间安全。请同学们在课间不做剧烈的活动,避免发生各种伤害事故;行走靠右,做到“右行礼让”;不追逐嬉戏,不打闹,不攀高,不拥挤,不抢道。

  四、认真学习,珍惜时光。远离网吧,远离台球室,远离游戏厅,不吸烟,不喝酒,不,不看不健康的书籍,不结伙、不谈恋爱,不同社会闲杂人员交往。

  五、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来校、回家做到文明行路,不骑电动车摩托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乘坐农用车辆、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集体外出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必须服从带队老师的指挥。

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篇6

一、美术有美育与德育的互融性

古今中外的经典美术作品亦无不具有德育与美育的兼容性,例如:19世纪法国画家籍里柯油画《梅杜萨之伐》,画上,木筏在海上飘荡,伐上的人有的已经死去,有的奄奄一息,有的抱着亲人的尸体沉思……构图最高处,一个人挥舞着一块红巾呼喊,细心的读者顺着这一视线发现远处的浪尖上有细微的船影,与迫在眼前的死亡相比,它意味着生的希望。此作取材于法国历史上一个真实事件,由于舰长的失误造成梅杜萨号失事,150位乘客,为生存相互残杀,最后仅有10人生还。通过这幅美术作品进行直观的“人性与道德”的教育,引导学生矫正人性、唤醒良知,明晰人类所有善良友好的品质,引导学生树立关爱他人、尊重生命、团结合作的社会责任与道德意识。

为此,我认为美术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且是最为直接、最为生动的一种美育形式。做好美术教育工作,能够生动地引导学生进入自觉接受素质教育境界。

二、美术可以发挥德育效能

如何让美术教育施展美育与德育的兼容性呢?作为一名中学美术教师,只有把美术教育纳入德育方面的要求,自觉提高美术课的教研教学质量,以具有感染力、吸引力的教育手段,引导学生进入欣赏美、感受美,明辨善恶,自觉唯美,才能达到德育的效果。这是因为:

1.美术具有强烈的情感性和视觉冲击力,这是一般理论教育所不具备的一种优势,因此把思想品德教育寓于美术课程之中,以美引善,使学生在美术教育中潜移默化地感受美育和德育,会收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2.审美作为一种高级动物的情感,本身就包含着必不可少的伦理道德因素,特别是对社会美的评判,往往同分辨善恶的道德观紧密相连,而美术作品的境界都是以美育和德育为理论基础的,这是毋庸置疑的。

任何的优秀美术作品都是高超的技艺和人类高贵的品格相融,其美育与德育高度统一。为此,我在上美术课时,注意培养学生正确把握美术作品的主题思想和感彩,比如在《战争与和平》这节美术鉴赏课上,我让学生鉴赏李自建油画《南京大屠杀》(课本上没有的)。这幅展现1937年日军在南京屠城暴行的油画,由“屠”“生”“佛”三联组成,左边是两个日军在擦抹滴血的屠刀,右边是一个和尚整理尸体,中间是惨遭屠杀的难民尸山,尸山后是奔流嚎泣的长江;尸山顶唯一幸存者———一个孩子趴在母亲身上嚎哭;在这幅画里面,佛倡导万物平等,结果面对野兽的暴行却很无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平等众生的消亡,这是人类的悲剧!学生在视觉的震撼中,目睹日军的残忍、百姓的惨死、佛的慈悲,自觉审视“战争”与“和平”,明白什么是人性的美?什么是高贵品德?明白面对欺辱我们民族的东西,应该讲强势、讲亮剑,从我做起,牢记历史,不忘国耻,好好学习,自觉强国。因此,教好美术课是有利于引导学生在道德领域中辨善恶、知羞耻,达到德育效果的。

三、美术能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新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强调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对学生道德、行为、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及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强调德育在各学科教育环节的渗透。美术是审美与德育结合的产物,其最终价值指向道德“至高的善”,体现了“德育为首”的因素。

校园处处都有美术因素的渗透与表现。有网络新闻报道:日前,河北省某所中学举办一次体育节,开幕式上,一列运动员的引导员十分“出位”,照片显示该女生头戴黑色精致小帽,身着黑色短裤,脚登黑色高跟鞋,腿套黑色吊袜;社会评价其穿着这样的行头于公共场合让人浮想联翩,对于生理和心理尚未发育成熟的学生来讲极具黑色“诱导”。也许她的出发点或许是为了显示本班的特别,可是她忘记了这是一个中学体育节,应该显示当代中学生健康向上的朝气,而不是作秀或做前卫式的模特表演。因此,我认为这个中学举牌员所暴露的问题不是彰显什么个性或时尚问题了,而是一个在美育、德育方面的遗憾。

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1篇7

  学段要求

  (一)小学阶段

  通过基本知识介绍、具体技能训练和个人卫生习惯培养,引导学生:

  1.了解健康及其影响因素,知道预防常见健康问题和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个人日常行为和生活方式与健康之间的关系,养成爱护眼睛的习惯,预防近视,定期监测体重,预防超重;养成规律作息与文明卫生的习惯,保证充足睡眠,维护自身健康和公共环境卫生。

  2.了解生命与生长发育知识;初步学习青春期发育、心理健康及相关保健知识与技能;树立珍爱生命的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3.了解自己,悦纳自己,养成礼貌友好的交往品质,学会与家长、老师沟通;树立纪律意识、规则意识和时间管理意识,正确安排学习活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设备,严格控制上网时间。

  4.了解病原微生物的基本知识,初步认识常见传染病及预防措施,掌握个人防疫防护技能,能够配合预防接种;能够认识传染病的影响,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社会管控措施和个人行为要求。

  5.掌握自我保护、求助、避险与逃生的基本技能;初步掌握急救知识,遇到紧急情况,能够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树立防拐等社会安全意识,识别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并会求助;能够通过正规网站和权威媒体获得重大事件的准确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二)初中阶段

  注重讲解原理和机制,深化学生认识,强化健康行为养成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学生:

  1.学会分析与评估健康影响因素,积极实践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保证用眼健康,预防近视,合理规划时间保证睡眠,拒绝吸烟、饮酒、使用毒品等危害健康的行为;系统了解和主动预防儿童青少年常见病,采取实际行动保护自身健康;认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保护公共环境卫生。

  2.理解生长发育的主要规律和影响因素,正确评估生长发育状况;学习青春期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预防性骚扰与性侵害的能力;积极应对青春期心理健康问题,学会正确对待挫折。

  3.学会客观认识和对待自己,学会欣赏和宽容他人;做好进入高中学习或就业的准备;提高情绪管理的能力,学会减压放松方法,学会克服焦虑情绪,提高应对挫折的能力,能够主动求助。

  4.知道常见传染病及防控措施,了解疫苗接种和免疫规划的意义,掌握个人防疫防护技能;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及预防措施;了解口岸传染病预防控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意识和防护能力。

  5.培养安全责任意识,学会急救知识,掌握相关技能,提高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了解安全用药基本知识,预防药物误用、滥用;了解实验和劳动实践中安全防范措施,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增强网络信息的辨别意识和能力,防范网络电信诈骗。

  (三)高中阶段

  主要强调学生的生命责任感和意义,以及发现问题和积极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

  1.深入了解烟草、酒精和毒品危害身体健康的机制,营造无烟环境,远离酒精和毒品(含新型毒品);了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知识;坚持自觉规律的体育锻炼,科学用眼,健康作息,合理膳食,保持健康体重;关注健康信息,强化公共卫生意识。

  2.深入理解健康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理解生长速度的变化规律,认同体态以健康自然为美;理解性、爱情和婚姻的关系,了解婚姻和生育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能够有效预防和应对性骚扰与性侵害。

  3.了解社交与心理健康的关系,提高健康的异性交往能力;适应高中生活,学会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做好进入高校学习或就业的准备;正确认识和对待童年期不良经历,健康成长;理解竞争和合作的关系,学会公平竞争和团结合作;能够识别并预防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

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篇8

【关键词】国内;校园暴力研究;最新进展;问题思考

近年来,屡见媒体报道我国因校园暴力而产生的学生跳楼、卧轨、服毒等恶性事件,校园暴力已经成为影响家庭和谐、校园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大量的事实表明,屡教不改、肆无忌惮、不计后果的青少年引发的性质恶劣校园暴力,不仅对当事人造成了身心伤害,而且对同龄伙伴的身心健康带来了消极影响,也给相关家庭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和精神等方面无法挽回的损失。针对各国校园暴力发生率日益上升的趋势,这一现象引起了各国政府、教育机构、专家、媒体的广泛关注,也在校园暴力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研究方面取得一些新进展。为此,笔者在广泛地参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归纳国内在校园暴力的概念界定、研究内容、干预策略等方面的最新进展,分析了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希望对研究和有效预防校园暴力有所裨益。

一、校园暴力的概念界定

校园暴力是一种发生在校园内外较为普遍的特殊社会现象。但什么是校园暴力?至今尚未形成一个学术界普遍认同的概念。第49届世界卫生大会(1996)首次将暴力作为严重危害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提出,定义为:“暴力是指蓄意滥用权力或躯体力量,对自身、他人、群体或社会进行威胁或伤害,导致身心损伤、死亡、发育障碍或权利剥夺的一类行为。”[1]我国学者张旺认为“校园暴力是发生在校园内外、施加于学校成员(既包括老师又包括学生)的能导致身体和心理伤害的行为。”[2]杨宏飞等人的研究发现,“中小学师生普遍认可比较严重的身体攻击和性骚扰为校园暴力,不太认可言语攻击为校园暴力。教师比学生更认可身体攻击为校园暴力,而学生比教师更认可言语攻击、财产破坏和一般性的体罚为校园暴力。”[3]说明教师和学生对校园暴力概念的认识本身还存在一定的分歧。姚建龙认为,“目前对校园暴力界定的各种观点,大体可分为以‘校园’为中心的界定模式和以‘师生’为中心的界定模式两种。校园暴力宜界定为发生在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合理辐射地域,学生、教师或校外侵入人员故意侵害师生人身以及学校和师生财产,破坏学校教学管理秩序的行为。”[4]

综上所述,校园暴力可以界定为发生在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等)内外的,导致师生身体和心理伤害、造成师生财产和名誉受损、破坏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言语和行为。

二、校园暴力的研究对象

近年来,我国学者、专家对校园暴力的研究视角从关注国外研究,逐步发展到更多地关注国内特殊群体的具体行动研究,特别是关注中学、中专、中职、大专院校等的青少年群体。

1.关注中小学生。荆春霞等[5]对广州市某中学1890名学生校园暴力发生情况及原因分析的研究;刘霞等[6]对某市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抽取875名中学生校园暴力行为及相关因素分析的研究;陈海珍等[7]对广州市1064名中学生校园暴力发生现状及危险因素分析的研究;薛玲等[8]对唐山市中小学校园暴力发生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的研究,特别关注发生在中小学的校园暴力。

2.关注中专(中职)生和大学生。孙静等[9]护理女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和干预效果评价的研究;陈大光等[10]中专女生童年期目睹校园暴力经历及其与心理问题的关联研究;庞淑兰等[11]唐山市某职业高中校园暴力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的研究;王畅等[12]人对广州市大学生校园暴力发生情况与危险因素的研究,特别关注中专、中职、高校的校园暴力。

三、校园暴力的研究内容

1.校园暴力的现状研究。刘霞等对中学生校园暴力的研究发现,精神暴力的检出率为59.0%,躯体暴力的检出率为35.7%。[6]薛玲等在对河北省唐山市中小学校园暴力流行病学调查中发现,校园暴力发生率为53.0%,其中躯体暴力发生率为36.3%,心理暴力发生率为31.5%,性暴力发生率为5.5%;50.8%的学生曾遭受过暴力,16.7%的学生有过施暴行为;男女生施暴行为分别为21.7%和11.8%。[8]庞淑兰等对唐山市某职业学校的研究发现,校园暴力发生率为59.0%,其中男生为75.9%,女生为50.5%,暴力形式以心理暴力发生率最高,为50.7%,其次是躯体暴力,为34.8%,性暴力发生率最低,为7.2%。[11]陈海珍等对广州市中学生在近1年里校园暴力的研究发现,校园暴力的发生率为40.7%,其中遭受暴力和施暴他人发生率分别为33.5%、18.6%;在受暴类型中,心理暴力发生率最高(18.2%),其次是被人故意破坏物品(14.8%),身体暴力(13.7%)和性暴力(4.7%);在施暴类型中,身体暴力发生率最高(11.9%),其次是心理暴力(9.4%),故意破坏他人物品(4.1%)和性暴力(2.7%)。[7]王畅等人对广州市大学生校园暴力发生率为69.9%,男、女生校园暴力发生率分别为75.6%、63.8%。校园暴力施暴和受暴发生率分别为63.6%、55.3%,男生施暴和受暴发生率分别为70.9%、60.0%,女生施暴和受暴发生率分别为55.7%、50.1%。精神暴力发生率最高为68.0%,其次为性暴力为34.2%,躯体暴力最低为16.5%。[12]

四所学校校园暴力发生率对比表

如上表所示,同样是中学,校园暴力的总体发生率在不同地域存在一定的差别;在同一地区,如唐山市普通高中心理暴力的发生率明显低于职中,躯体暴力的发生率却略高于职中。广州市中学生校园暴力的总体发生率明显低于大学生,性暴力的发生率明显低于大学生。由此可见,校园暴力的类型在中学阶段与大学阶段存在差异,中学阶段的心理(精神)暴力要得到学者和校方的关注,大学阶段的心理(精神)暴力和性暴力要得到学者和校方的足够重视。

2.校园暴力的成因研究。石艳等人在分析“第二反抗期”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矛盾和迷茫的心理状态的基础上,指出“第二反抗期”青少年的校园暴力呈现暴力方式多样化、转移责任、实施过程中有“从众”现象等特征。他们认为“‘第二反抗期’内的‘攻击性倾向’、心理支撑系统缺乏、来自媒体的“暴力”模仿以及学校教育功能的缺失等”[13]是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罗建河等人针对女生校园暴力频发的新表象,研究指出女生校园暴力行为有着一些独特的表现,如群体性、戏谑性、常常包含着性或者犯的成分等,认为“暴力文化的不良影响、性别教育的缺失、个体心理的失调以及社会家庭关爱的缺乏”[14]是导致女生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傅涛从校园暴力的社会心理背景的视角出发,认为校园暴力是“家庭结构或功能不健全、学校管理理念落后、教师管教失当、接受大众传媒负面影响、结交不良同伴等相互作用的混合产物。”[15]由此可见,校园暴力产生的有个性心理倾向、个性心理失调、心理支撑系统缺失等个体方面的内因原因,也有暴力文化影响、媒体宣传过度、学校管教适当、管理理念落后、家庭结构不健全、结交不良同伴等方面的外在原因。

3.校园暴力的危险因素研究。刘霞等人采用非条件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各种可能影响校园暴力行为的影响因素发现:男性、独生子女、父母关系不好、父亲饮酒等是校园暴力行为的危险因素。[6]

陈海珍等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暴力发生的危险因素发现:吸烟、游荡、流涟娱乐场所、零用钱少和曾受家庭暴力均是遭受暴力和施暴他人的危险因素,此外,认为欺凌行为属正常行为也是施暴他人的危险因素。[7]

薛玲等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中小学生施暴行为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结果分析发现:有过暴力经历、目睹过暴力事件、支持暴力观点、有不良行为、家庭高收入的学生及男生对他人施暴的危险性更大。[8]

庞淑兰等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暴力发生的危险因素发现:性别、年级、户口、逃学、看暴力电影、父母经常打骂、玩暴力游戏均是发生校园暴力的可能影响因素。[11]

王畅等采用卡方检验分析校园暴力的性别、年级、专业分布情况。对可能影响大学校园暴力中施暴和受暴的因素进行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男生、文科专业、非独生子女、生活费不足、玩电脑游戏、玩滑板等特技、喜欢暴力节目、母亲有行为、父亲放纵型教养方式、高中之前有时遭他人欺负、对学校现行环境和制度不满、小学老师对自己有不良行为是校园暴力施暴的危险因素。男生、少数民族、非独生子女、自身有不良行为习惯、家庭经济困难、母亲有行为、父亲放纵型教养方式、偶尔被母亲体罚、高中之前曾遭他人欺负、上学期间压力大、对学校现行环境和制度不满、小学老师对自己有不良行为是校园暴力受暴的危险因素。[12]

4.校园暴力的干预策略研究。石艳等[13]提出要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维的预防和干预系统;罗建河等[14]提出女生校园暴力的防治需要学校、社会和家庭三方面的通力合作,从宏观层面强调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干预策略;陈大光等[10]提出要在学校开展预防暴力规划,为受害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张福[16]提出通过开设选修课、系列讲座等加强对优秀传统思想道德文化的学习、吸收和实践,从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方面增强学生抵御校园暴力的免疫力,从课程层面强调学校预防校园暴力的干预策略;李婧[17]提出应加强防治校园暴力的专项立法,健全教育法律法规的人格权保护制度,完善校园暴力的行政法律救济途径,强调立法层面预防校园暴力的干预策略。董新良等[18]指出政府应确立“校园暴力危机意识”,将校园暴力危机防控纳入其公共危机管理的范围,学校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主动、积极、创造性地做好校园暴力危机防控工作,强调从政府层面构建校园暴力危机的防控策略。

四、校园暴力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思考

1.研究内容不够系统。研究内容不够系统是指对校园暴力的内容认识不够系统,或者说仍然存在分歧。较全面的校园暴力研究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

(1)沉默性暴力。也可以理解为“冷战”式暴力,如小群体的成员团结起来突然孤立某人、长时间不与某人说话交流,使其内心失去群体内的归属感,体验孤独感,造成心理的郁闷烦躁。这种方式常常表现在幼儿园大班和小学中低年级。

(2)语言性暴力。群体内成员因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相互之间谩骂、诋毁、诅咒等,有些甚至通过传纸条、手机短信、QQ留言等方式进行语言攻击,影响他人的声誉。这种方式常常表现在小学、中学和大学的学生群体之间。

(3)肢体性暴力。一般在语言冲突中,当一方情绪激怒后,往往上升到相互(一般是当事双方两人之间)当场撕头发、扇耳光、脚踢拳打,造成躯体伤害。这种方式常常表现在小学高年级、中学和大学低年级的学生群体之间,往往导致一些治安案件的发生。

(4)器械性暴力。在冲突发生后,如果相互不服气,勾结社会闲散人员或者其他曾经的同学,通过以强欺弱、以多欺少、以大欺小等手段,有预谋、有准备地使用器械(如管制铁棒、双节棍、钢管、刀具等钝器)群斗群殴;也可能在盘问过程中用烟头烫伤对方,迫使某人喝脏水,实施报复,造成人身伤害。这种方式常常表现在中学和大学低年级的学生群体、社会闲散人员之间,往往造成刑事犯罪。

(5)强迫性暴力。这种暴力往往是在双方当事人有一方不愿意的情况下,另一方强迫某人做自己不愿意的事情。比如,强迫他人经常性为自己写作业、跑腿买东西和望风,强迫他人经常性为小团体过集体生日、赠送礼物(类似于“强捐”、“强卖”)、请客吃饭、唱歌跳舞、上缴安全保护费等,最严重者引诱强迫他人参加、或者是易。这种方式常常表现在中学(中职)和高校(高职)的学生群体、社会闲散人员之间,往往造成刑事犯罪。

2.研究方法不够合理。研究的方法不够合理是指绝大多数的研究主要采取单一的问卷调查法。这种方法本身的缺陷是被调查者可能采取对敏感问题回避的、或者是折中的回答方式。如前表所示,在比较两所高中学校的“施暴发生率”和“受暴发生率”时发现,“受暴发生率”明显高于“施暴发生率”,其实,大多数有“施暴”经历的被调查者不一定如实回答问卷中的选项。假如能对被调查者对应的学校老师、学生家长进行深入地访谈或调查,也许会得到不尽相同的结果。同时,在对干预机制构建方面,大多数研究是从理论层面的思辨性研究,而从实践中得到验证、操作性较强的干预策略仍然不足。今后应该加强行动研究,特别是用专业性较强的心理干预策略(如团体心理辅导策略、人际关系改善策略)及其效果评价的研究应该要得到足够的重视。对校园暴力危险因素的深入研究中,要通过心理咨询辅导的专业人员,运用自信心训练、渐进式内观等专业心理辅导方法,干预暴力倾向鲜明的学生群体,从而完善其人格结构。

3.研究成果不能推广。经过综述性研究发现,国内对校园暴力的发生现状、产生原因、危险因素、预防机制的研究成果比较多,但是日益上升的校园暴力事件并没有为此而得到有效遏制。究其原因,可能是有关校园暴力的研究成果并没有得到推广应用。有些防御机制浅尝辄止,并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例如,“自福建“南平血案”之后,紧接着在合浦、雷州、泰兴、潍坊等地36天发生5起校园血案,情节恶劣、伤亡惨重,威胁社会安全”。[19]此后一个时期,很多校园内外有民警、交警,甚至武警值勤,保证校园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的威慑作用,似乎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校园安保体系。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良好的局面渐渐消失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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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李婧.校园暴力的法律思考[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

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篇9

关键词:日本现代教育问题

二战后,日本在美国的指导下完成了教育改革,确立了现代教育制度。日本的现代教育为经济发展培养了各个门类各个层次的人材,使日本迅速走上了经济腾飞之路,创造了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奇迹。可以说,现代教育对日本经济发展功不可没。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日本的现代教育也出现了种种急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学历主义的负面影响

日本是奉行学历主义的社会,又称为“学历社会”。所谓“学历社会”指在这个社会中,每个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甚至人格评价等不由其出身门第和实际能力决定,而由其教育程度的基本标志――学历来决定。

近代在否定封建等级身分制时,学历主义显示了其积极进步的一面,但是,过分追求学历以学历定终身的作法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在大学精英教育阶段,人们围绕升入大学而竞争,在大学教育普及化后,又围绕升入一流名牌大学而竞争。一时间“考试战争”、“考试地狱”、“四当五落”(睡4小时可以考中,睡5小时落榜)以及“一浪”(一次落榜)、“二浪”(二次落榜)、“三浪”(三次落榜)等成为人们谈论的话题。

在学历主义的影响下,日本的教育成为“应试”型教育。注重知识的灌输,强调机械记忆,缺乏创造力。培养出“模仿型”而非“开拓型、创造型”的人才,在学历主义的影响下,60年代建立起“学力偏差值”(即标准分)进行高中升大学成绩的统计。后来“学力偏差值”推广到中学小学中,成为家长、学生、教师关注的焦点。为提高“学力偏差值”,学生被迫进入各种私塾和各种补习学校,背负着沉重的压力。在学历主义的影响下,日本偏重智力教育,忽视道德和人格教育,引发了许多严重问题,导致青少年精神空虚,人们感叹“教育的荒废”、“心灵的荒废”。

二、划一主义、平均主义的弊端

战后日本实现了教育机会均等化和学制单一化,在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为保持全国教育水平的一致,文部省对中小学、高中课程以统一基准进行设置,但是,由于具体执行中缺乏灵活性,忽视了各地区差别和地区特色,不考虑学生的不同个性和特长,采取“平均主义”、统一模式的教育。校内缺乏合理竞争,甚至运动会中为鼓励全员参加而预先规定好比赛结果。日本的各级教育机关常常在平衡各种关系中大伤脑筋。“平均主义”、“划一主义”使得日本教育培养出了“千人一面”的人材,培养出善于执行命令,缺少主动开拓精神的人材。这种划一主义、平均主义与日本传统的集团主义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

在集团主义影响下,任何脱离集团的个人行为都受到排斥和抹杀。在一定范围内,这种集团主义有一定进步意义,但“划一主义、平均主义”使得日本为适应全球化浪潮而进行结构性改革时步履艰难,这与21世纪国际社会对人材培养提出的要求不相符合,

三、经济发达、心灵空虚

伴随着经济发展,日本的社会环境、家庭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学历主义”和“划一主义”等一系列教育痼疾尚未治愈之时,日本现代教育中又出现“拒绝上学”、“异己灭”、“校内暴力”“、”等一系列问题。

1.“拒绝上学”。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突飞猛进之时,学校中出现了拒绝上学的孩子,70、80年代这一问题仍未得到解决。90年代后愈发突出,其中,每60个中学生中有一人长期不到校。日本对此现象进行了调查研究,认为导致“拒绝上学”的原因是现代社会心理压抑、交往障碍等所致。为帮助“拒绝上学”的孩子,各地各校采取了各种对策,开展精神疗法、住宿疗法、访问疗法、家庭疗法等种种尝试。一些地方还举办免费夜校为“拒绝上学”的孩子补习功课。京都开设“惑星学校”、冈山开设“地球学校”对不上学的孩子开展特色教育。一些地方举办了“拒绝上学”的海外研修班。然而,“拒绝上学”现象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进入21世纪,这一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着。

2.“异己灭”。“异己灭”是指在校内外,学生间由一定的一方,向特定的一方施加的肉体或精神上的侵害和虐待。“异己灭”既是日文“いじめ”的音译,又有“排除异己,结伙疏远、打击某一方”的含义,这一译法形象地体现了原文含义。“异己灭”的主要表现是心理层面上“冷漠”、“不予理睬”,物理层面上“藏东西”、“破坏物品”,暴力层面上“殴打”、“推搡”、“脚踢”等。日本“异己灭”由来已久,早在“寺子屋”时代就有“异己灭”现象,后来这一恶习广泛存在于学校、军队、企业中。80年代以来,校内“异己灭”的规模和内容愈演愈烈,作为教育问题、社会问题和人权问题日益为人们所关注。近年来,不断报道学校因“异己灭”出现人身伤害事件,严重时导致当事人自杀或被残害致死。据统计,有过被欺辱经历的学生,占中小学学生的11%,高中的9%。在中学生中,这一数字一度达到了17.5%,几乎每一个5个中学生就有一个被“异己灭”的经历。伴随着“异己灭”出现的是关联词是“校园暴力”,尤其在美国屡次发生严重的校园枪击暴力事件之后,日本教育界再次呼吁关注这一问题。在日本,“异己灭”也是“拒绝上学”的一个原因。“异己灭”、“校园暴力”已成为教育和社会的一大弊病。这种病态现象反映了日本社会和教育本身存在的问题。

3.“”。所谓“”,是双向互动的:日本少女(特别是尚未走向社会的女中学生)接受日本成年男子的“援助”――货币、服装、饰品、食品等物质享受;成年男子接受日本少女的“援助”――所谓“女性的奉献”。据报道,“”在女子高中生中的比例高得令人吃惊,高二女学生中有32.3%有行为,高三女学生更高达44.7%。朝日电视台等颇有影响的媒体还将此制作成娱乐节目公开播放,并公开“女”的联系电话、价格、玉照等。事实上,“”并不仅仅存在于女中学生中,还广泛存在于女大学生、女护士、女教师、家庭主妇等等日本女性之中。“”已成为日本一个越来越令人头痛的社会问题。

“不上学”、“异己灭”、“校内暴力”、“”等一系列问题与少子化、家庭教育能力低下、学历主义倾向以及电视、电影、网络等大众传媒的影响及其他社会因素有关。

纵观日本教育的成败得失,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亦有其与生惧来的阴暗面与难以克服的弊端。为此,日本正在千方百计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全方位的教育改革,以寻求出路。

四、对中国的启示

作为有相似文化背景的亚洲国家,中国和日本两国国情不同,教育基础不同,存在问题既有相同的一面也有各自不同之处。从某种程度上说,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正在重复或再现着日本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的种种历程,也正在或即将面临相似的教育问题。如:日本的“学历主义”在中国现阶段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相对于日本的“划一主义、平均主义”,中国是重点学校、普通学校的鸿沟,是教育发展的地区不平衡问题;相对于日本由于心理因素引起的“不上学”现象,中国却是由于经济原因引起的“失学”现象;在校园暴力事件方面,从小、中学直至大学都出现了一些典型案例,中国对此还没有提高到全社会研究和关注的层面上来;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的冲击,日本的“”现象在中国大学生中也有所表现。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教育理念、教育制度的转变,还需要加强教育理论研究、开展教育实践,需要社会、家庭、学校的配合。如何吸取前车之鉴,避免“学历主义”的弊端、消除教育的地区差异、处理普及教育与鼓励竞争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人生观和道德教育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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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梁忠义:《日本教育文集》,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篇10

与学校对其他方面的管理相比,学校对校园暴力的管理更有可能涉及学生的隐私权、身体权和受教育权等。在美国,预防暴力的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校园暴力的发生,但是这些政策法规所引发的负面效应也逐渐显现。“学生得排队进校门,通过金属探测器、搜身、书包检查等重重关卡,还得出示证件,才能在指定的校区内活动。”吸取美国校园安全立法的教训,结合我国的实际,在立法中注意处理好学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关系,防患于未然,我国的校园安全立法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利益。

一、美国校园安全立法中出现的两难问题

预防校园暴力和保护学生合法权利问题是美国公立学校的两难问题。随着各种预防校园暴力的法律、政策的实施,金属检测仪、带刺的铁丝网、武装的门卫和警察以及拿着警棒的学校领导成为美国学校的一道“风景”。在预防校园暴力的同时,学生的各种权利受到侵犯:学生的活动受到监视,隐私权被侵犯;搜查学生的身体、书包、上锁的衣柜等,导致学生的人身权受到侵害;以开除和停学等方式惩罚有暴力倾向的学生可能侵害学生的受教育权。在学校管理权和学生权利之间维持平衡相当不易,学校经常被指控在管理上做得太少了,或者太多了。美国校园安全立法中出现了两个不同的取向:

1.偏重于对学校管理权的保护

1980年新泽西T.L.O一案经过反复审理,最终在联邦最高法院以微弱的优势确认了对学校管理权的保护,成为具有经典意义的判例。案情经过如下:1980年,新泽西高中的一位教师发现两个女孩在洗手间抽烟,其中一位是高一的T.L.O.。因为抽烟违反校规,因此那位教师将两女生带到校长办公室。T.L.O.承认自己违反了校规,但矢口否认自己抽烟。于是校长助理搜查了她的手提包,在包中发现一包香烟和香烟的卷纸。根据经验,高中学生拥有这种卷纸,很可能用于吸食大麻。于是,这位助理彻底搜查了手提包,发现了少量的大麻、一支烟管、一些空塑料袋、一些一美元的账单、表明T.L.O.与大麻交易有关的两封信。T.L.O.认为,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校长助理搜查她的手提包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是非法搜查行为,根据“违法证据排除原则”,证据无效。但最终联邦最高法院接受了“合理的怀疑标准”,认为搜查有效,确认学校的搜查合法,成为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的例外。

“合理的怀疑标准”适用范围逐渐扩大,“针对某个群体的合理怀疑”也可以成为学校搜查的理由。Carthage学区Thompson一案就是如此。1996年,Carthage学区的一个学校接到报告,说有一位身份不明的学生带刀和枪进入学校。学校管理者立即搜查了学校所有的男生,让他们掏空了所有的口袋,并且使用了金属检测仪。在搜查过程中,Thompson被发现持有一个含有可卡因的火柴盒,于是被学校开除了。他母亲学校,宣称此开除是基于非法收集的证据。第八巡回法院支持了此次搜查,认为相对于校园中的武器威胁来说,此次搜查是“扫荡式的、但最小限度的打扰”,并非非法搜查。

2.偏重于对学生权利的保护

在学生权利保护方面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1975年GOSSv.Lopez一案。在该案中,美国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学生在被停学或开除之前,有权利“被告知”这个处分并且有机会进行申辩。告知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告知的时间、内容和方式依赖于“对不同利益的适当调节”,法院要求通知学生和听取学生申辩应当尽可能在学生违纪或违法行为发生的同时。即使在某些紧急情况下,不经过告知和听取申辩就直接将学生停学或开除的做法也不被支持。

但是,随着保护未成年学生权利的要求和规定越来越多,学校管理权力受到限制。加拿大皇后大学的研究者发现,人权运动的高涨影响了对校园恶霸的打压,加拿大自从实施《权利自由》及《青少年犯罪条例》后,教师觉得管教学生的权力被削弱了,也较无立场为自己辩护。青少年对自身的权利及《青少年犯罪条例》知之甚详,教师在某些情况下不得不三思是否应插手,因为教师的权利不像学生权利那样受到那么多保护。有些教师表示:“不管我们用什么方法管理学生,多少都会触犯他们的权益,现在的孩子相当清楚这点。”这些孩子一遇到麻烦,他们的家长便随时准备学校和教师。在学生权利得到越来越多的保护的同时,学校的管理权力相对在削弱。

二、国际上平衡学校管理权和学生权利的尝试

1999年国际警察首脑协会出版了《对学校暴力的预防和反应指导》一书,对部分可能侵害学生权利的政策法规予以限定和指导,主要包括:

1.对错误怀疑的及时反应

当学校职员意识到对暴力威胁的怀疑是错误时,应及时做出反应,以保护受怀疑的个体免受人格诽谤和其他流言的攻击;另外,在调查中要尊重个人的权利和隐私。

2.合理的搜查和没收

搜查和没收学生财产必须遵守宪法第四修正案。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学校职员在对学生或学生财产进行搜查时应当遵循下面的要求:合理怀疑被搜查者违反了法律和校规,当时的信息、事实和环境足以让一个理智的人合理地推断出在搜查中会发现犯罪或违反校规的证据,搜查的广度与需要找到的证据相关,搜查打扰的程度与威胁的程度相对应。

3.停学和开除的程序

学校让学生停学或开除学生的程序和使用的标准要与当地、州、联邦的法律一致,保证听证会完整并且有正规的记录,保证判决者在听证会上的决定是基于充分而公平的证据和观点。

4.保护学生的隐私权

学校与司法机构一样,要保护学生档案资料的机密性。包括:青少年法庭听证会不对公众开放,不能或者出版青少年的姓名、照片,青少年法庭记录档案要保密,学生档案要保密等。

该书一方面确认了学校必须拥有的搜查、没收等管理权,另一方面又对这些权力的行使条件、范围和程序等做出明确的限定,其目的就是为了寻求学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平衡,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

三、我国校园安全立法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建议

在我国现阶段,学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矛盾还没有表现出

特别的尖锐性。但是,随着校园安全立法对学校管理权的要求以及学生自我权利保护意识的增强,这对矛盾会越来越突出。

笔者曾对北京市朝阳区和丰台区7所普通初中的380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中设计了这样一道题:“有一天,学校得到通知,说有学生带匕首进学校,为了防止意外发生,学校要求搜查每个学生的书包。你认为学校这么做对吗?”

调查结果显示:有53.0%的学生认为“不对”,45.0%的学生认为“对”,还有2.0%的学生未置可否。

在选择“不对”的学生中,83.3%的学生认为“书包是我的隐私,学校不能侵犯我的隐私权”,70.9%的学生赞同“学校只是得到通知,又没有证据,不能随便翻学生书包”,32.5%的学生坚持“又不是我带匕首进校,凭什么检查我的书包”,22.7%的学生选择了“我书包里面有不想让老师看见的东西,所以不希望学校搜查学生书包”。

认为学校这么做是对的学生当中,81.9%的学生认为“为了学生安全,当然可以搜查书包”,40.4%的学生赞同“可能会搜出其他违反校规或者违法的东西”,9.9%的学生认为“无论什么时候学校都有权力搜查学生的书包”。

在总体样本中,约40.0%的学生选择了“隐私权”、37.6%的学生选择了“证据”作为对学校搜查书包行为说“不”的依据,说明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权利意识在增强。另一方面,总体样本中有37.0%的学生同意为了安全而进行的学校管理,说明学生对学校管理措施还是比较支持的。

如何协调学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关系,也是我国校园安全立法必须直面的问题。如果学校在管理上做得不够,则校园暴力会越来越严重,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如果学校管理过度,则会导致对学生权利的侵犯,也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校园;性暴力;犯;性骚扰;性别暴力

通过对中国知网的文献搜索,目前我国对于校园性别暴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性暴力上,在我国的传统文化建构的思想观念下,“性”是被持回避态度的话题,带来的结果则包括害或性骚扰事件中的受害者的伤害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我国大陆学术界对于校园害或性骚扰事件的研究非常有限,研究的内容目前主要集中在害和性骚扰方面。

1定义

本文用性暴力来概括犯、性骚扰、性伤害等种种词汇。世界卫生组织把性暴力界定为:“无论当事人双方是何种关系,以及在何种情形下(不仅包括在家中和工作中),一方通过强迫手段使另一方与其发生任何形式的。”强迫指任何形式的暴力,“除躯体暴力外,还包括心理上的胁迫、勒索及其他形式的恐吓,如恐吓要进行躯体伤害,或者恐吓要解雇对方或让求职者得不到工作。有时也发生在受害者出于酗酒、吸毒、熟睡和精神障碍等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等。上述的界定比中国的法律对界定的范围为宽。是性暴力的一种,而性暴力的重点在于“暴力”不在于性,对“性”的强调是因为社会对“性”施加了太多的道德与价值评判。性暴力包括生理暴力和精神暴力。校园性暴力是校园性别暴力的一种。我国的研究中大多关注的是性骚扰和犯,且并未把性暴力纳入性别暴力来加以研究。事实上,校园性暴力的实施是父权社会的不平等的性别关系与权利的表现形式。正如黄河所指出的:“性骚扰其实不仅是关于性的,性骚扰包含两层涵义:一是与性相关;二是侵犯的行为。”性只是一个载体,它实际是侵犯受暴力者个人尊严的行为。性骚扰其实是权力较强一方对权力较弱一方强行施加的暴力,所以权力弱势者是最可能成为性骚扰的对象的群体[1]。同样,校园中也在复制着不平等性别与权力关系。

我国大陆从法律的角度并没有对校园性暴力这一概念、也没有针对校园害和性骚扰的专项法律来界定相关概念。我国台湾在1998年制定的《大专校院及国立中小学校园性骚扰及犯处理原则》中界定:“校园性骚扰、犯,是除依刑法、民法及犯犯罪防治法之规定外,凡学校教职员工、学生相互间(含同性与异性间)发生下列行为时,包括:(1)以暗示或明示之方式,从事不受欢迎之性接近、性要求,或其它具有性意味之言语或肢体行为者,或意图以屈服或拒绝上述行为,影响他人学习机会、雇用条件、学术表现或教育环境者。(2)以胁迫、恫吓、暴力强迫、药剂或催眠等方法,使他人不能抗拒而遂行其性接触意图或行为者。”

我国台湾《性别平等教育法》中有关校园性骚扰事件界定为:“性骚扰事件的一方为学校校长、教师、职员、工友或学生,他方为学生者。”我国台湾《校园害或性骚扰事件防治准则》中,也特别明确了校园性骚扰事件的界定,包括不同学校间发生的此类事件的性质和范围,且将教师和职员的范围界定的非常清楚。以上所欠缺的就是对教师和职员也可能遭受性暴力的保护未予以考虑。有学者将校园性骚扰可以分为六种类型,包括:教师对学生的性骚扰、学生对教师的性骚扰、教师对教师的性骚扰、学生对学生的性骚扰、教师或学生对非本校人员的性骚扰、非本校人员对教师或学生的性骚扰[2]。就目前的研究情况看,该分类已经相对比较科学与全面。

我国大陆目前的研究多从儿童遭受犯、女学生遭受性骚扰和犯的方面论述,多是借鉴国际或台湾对校园犯或性骚扰的定义。到底怎样界定校园犯和性骚扰?学者们各说纷纭,并未统一。总体来说,笔者认为校园性暴力是对人权的侵犯,是存在于任何性别之间的,是一方(学校的教职人员或者学生)对另一方(学校的教职人员或学生或校外人员)使用任何方式方法造成的性权利的侵犯行为,且该行为对受暴者造成了生理或心理的伤害。

2现状

我国校园性暴力十分常见。校园包括小学、中学、大学等各类学校。据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2006年至2008年媒体报道的50例校园害案件统计,发生在农村学校的占60%,且农村留守女童是主要的受暴力群体和关注对象[3];老师、校长实施害占70%;校外人员进校实施的占16%;学生之间的害占10%。对于学校教师强迫、引诱中小学女生案没有相关的研究。大多数学者采用问卷调查的定量方法研究校园性暴力事件的发生率,然而“性”在我国具有神秘性和隐秘性的特点,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得到的数据只是冰山一角。

师源害是关注和研究最多的一个方面,多指男教师对未成年女性的性暴力,是发生在权力、性别不平等的行为主体的教师与学生之间。如谭晓玉的研究指出仅2000年至2007年间全国就曝光了200余例个案,且我国此类案件具有1∶7的隐案率[4]。相对于此类性暴力,学生对老师的,同性老师或者学生之间的等违背传统价值观念的校园性暴力则被大大忽视,并没有相关的研究。师源性性暴力的研究已经得出相对一致的结果:(1)研究的发生率普遍比真实数据要大;(2)女性受暴力的风险高于男性;(3)受暴者年龄偏小。

根据我国大陆不同学者有关校园性暴力的论述,可以归纳出校园性暴力4个特点:(1)校园性暴力比较常见。受我国传统文化的等级观念的影响,由于教师的权威的存在,学生多数是绝对服从于教师的,学校中流行着老师永远正确、不可违背教师的思维定势。虽然现在平等的意识在校园中逐渐增强,但是所形成的思维定势仍或多或少的在起作用[5]。这种对于教师的权威的强调与重视是教师得以对学生实施性暴力的有利条件。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学生对于教师的性暴力也是存在的且更被忽视的。(2)教师对于学生的性暴力多采取间接暴力手段。施暴者可能用金钱贿赂、利益诱惑、哄骗、恐吓等来诱骗、迫使受暴者满足其需求。正如黄国萍、宋文香的研究指出性骚扰中分为有:①交换条件的性骚扰;②威胁性条件交换的性骚扰,如学校教师等工作人员以开除、留级、重修、不及格等不利于学生的条件;③特殊待遇交换的性骚扰,如学校教师等工作人员以给予学生特殊待遇,如奖学金、变更分数、加分或其他优遇等诱惑学生。交换条件的存在即是权利的滥用与实施的结果。(3)校园性暴力次数多、持续时间长。由于施暴者和受暴者多生活在相同的空间,所以暴力更便于实施和持续。这对于受暴者来讲造成了更大的侵犯与伤害。(4)隐秘性强。国内存在普遍的人权意识淡薄和性教育的缺失。遭受性暴力的未成年人多未接受过良好的性教育,并不知自己的性权利受到了侵犯。遭受暴力后,惊惶失措且不敢公开,也不敢或者不愿告诉家长,或者根本不知道这是侵权行为,使得施暴者更加嚣张,这也是出现一些受害者被长期、多次侵害的现象的重要原因[6]。对于学生而言,遭受性暴力后,迫于父权社会的不平等性别关系,隐忍也是不得已的选择。

以上特点及社会对于校园犯的麻痹和误读成为了校园性暴力立法困难的原因[7]。我国对于校园性暴力的关注点仍旧是主流社会的男性对于女学生的侵犯与骚扰,依旧假设只有女性才会遭受“性”的伤害,这不得不令人惋惜。中国在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8]。在日益多元和人权越来越得到重视的社会背景下,不能再把校园性暴力焦点集中在女学生身上,必须看到多元性别下性暴力的存在,必须关注被边缘化的群体遭受的校园性暴力伤害,例如男学生对女教师、同性学生或者教师之间性暴力等等。只有这样,才能阻止整个校园性暴力乃至校园性别暴力研究的发生。

3处理方式

3.1受害人的处理方式

大多数的受暴者没有足够的权利意识,也没有做出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许多受暴者不知道什么是性暴力,而且很多学生都是在对性毫无知情的情况下受到性暴力[9],遭受性暴力时不知道如何处理。即便厌恶性暴力行为,也通常由于施暴者的身份和权力而不敢抵抗或无力抵抗。我国性教育缺失严重,尤其是在家庭中,家长总是认为“性”是无师自通的事情,即便家长能够意识到对孩子进行性教育的必要性,也通常不敢说太多。这种文化传统为施暴者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意识到自己遭受性暴力的受害者,一般都遭受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受害者因为父权文化的迫害而对受害事实感到羞愧与自卑,并对自己受害后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名誉问题感到惶恐不安,可能出现更严重的心理问题。由于受害者一般不愿、不敢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或不知道采取什么措施,结果一方面隐瞒了受害事实,无助于学校及时对施暴事实进行调查;另一方面,受害学生可能逐渐形成心理障碍,甚至出现自杀倾向和行为[10]。

由于教师或者学校对于校园性暴力事件及受害者的感受、隐私及需要缺乏认可和关注,如果校方在校内公开性暴力事件,则会令受害人遭受二次伤害,即因隐私泄露、回忆心灵创伤等原因而再次引起害对象的心理伤害[11]。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的受害者不愿向相关单位或机关求助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儿童成长过程中关注自我的特点,他们往往会感到自己是有责任的、有罪的和耻辱的。害的施害者也会告诉他们这完全是他们的错,是他们应该得到的[12]。再加上由于非施暴的家长或权威人士缺乏实际的行动,也会促使儿童的自责和减弱了他们寻求帮助的能力。

3.2接报后的处理方式

首先,公安机关立案困难。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如果要立案,公安机关必须要审查涉嫌犯罪的基本事实材料,能够证明所报的案件可能涉嫌犯罪,才予以立案。而受害者大多本身可能并不知道自己遭受了“性暴力”,根本不可能知道要保存证据以及如何保存证据,更不用说什么是有效证据了。这无疑暴露了我国法律在性暴力事件上对于受暴者的不合理性和不公平性。

其次,学校的消极处理。我国并没有制裁性骚扰等事件的法律法规,而校园该种性暴力事件猖獗的主要原因也在于此。学校对于性暴力事件并未有足够的重视,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正如谭晓玉指出的,校园性暴力事件发生后,学校首先考虑的是学校的声誉和个人利益,而不是诉诸法律来替受暴者维权;性暴力案件发生后,故意缓报、瞒报的学校领导大有人在,学校和老师不仅没有充当学生的“保护者”,相反成为了施暴者的“帮凶”;更有学校有意或无意的把严重的性暴力事件当做违纪事件或作风问题对待,客观上为施暴者撑开一把保护伞[4]。我国的校园着眼于教学质量的高低和教学成果的有无,最重视的是学习成绩,并以升学率为目标,学校对于教师缺乏科学的监督和管理,这也为一些性暴力的实施提供了便利。

4行动建议

4.1加强预防措施

父母必须了解自己的责任,了解科学的性教育的知识,并与子女建立良好的相互尊重的关系,为孩子创造一个安全、尊重、平等的家庭生活环境。家长必须对孩子进行良好的性教育,其中包括关心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变化,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等。强调安全的重要性,让孩子了解校园内可能发生的性暴力事件,如何分辨,如何应对。学校应该和家庭联手,开设性教育课程,创建健康的校园文化。从小学就应该让孩子了解性知识并培养性安全意识。性教育是应该公开化、科学化的,完全不必遮遮掩掩的。目标是让孩子了解自己、学会保护自己。性教育应该是具有社会性别意识和推动社会平等的性教育。教育不应以不平等的权利关系为架构,而应该本着尊重人权,包容多元为原则,以保护、帮助学生健康的成长为目标。校园文化是影响学生行为的重要因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有助于学生健康的成长。

4.2完善监督机制

现实生活中的校园性暴力大部分是被隐藏起来的,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所以家庭、社区需要发挥积极的监督作用,校园中的性暴力更需要科学具体的法律来加以监督与制止。我国并未有明确的有关校园犯或性骚扰的法律规范,有的只是相关的条款和规定,如“各地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打击教师队伍中的性犯罪分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论,从重处罚;猥亵儿童的,依照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规定从重处罚”、“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等。然而这些规定执行力差,且不具有社会性别意识,只有女性才会遭到性骚扰的错误观念仍然没有改变,对于男性的性权利没有相应的法律保护,且像“奸淫罪”这种条款究竟是惩罚还是纵容了施暴者是非常具有争议性的。要加强对校园性别暴力的研究和校园安全的立法工作,专项法律的空白和现有法律的监管不力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建立健全对于施暴者和受暴者的辅导或救助机制,目前普遍的看法可能只有受暴者是受害者,需要救助,但其实施暴者同样是父权文化的受害者,他们也需要得到应该有的帮助。另外要加强影视媒体对校园防范性暴力的宣传工作,编写性教育读本和防范校园性暴力的知识读本或宣传手册,广泛发放并大力宣传。提升每个人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社区能够了解校园性暴力的现状、危害和相关法律知识。鼓励和培养大家积极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受害者如何求救,向谁求救,他人发现如何举报,怎样举报,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可以给予性暴力事件的受害者精神安慰和后续服务等问题,都需要全面的法律保护体系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和完善。

4.3具备发生后的应对策略

应对策略指的是当校园性暴力事件被公开后,当事人、家庭成员、学校、警察、社会服务机构等所要采取的一系列的危机干预措施。个人如果认为自己遭受到了校园性暴力,必须采取一定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教育和宣传,受暴者才会摆脱“羞耻感”而勇敢的告知父母或他人,传统文化下的性暴力事件,在家庭层面可能是“家丑不可外扬”的,家人多采取非理性的处理方式,极少数采取积极有效地应对策略。家人必须积极行动,保护受害者不要遭受“二次伤害”,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理性的面对校园性暴力事件。警方如果介入,此类案件的解决过程就有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香港警方办理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则主张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遵循“一次会谈”原则和保密原则,即为了避免被害人因多次反复地回忆和描述遭受害过程而加深精神痛苦。此外香港警方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暴力案件是以“保护未成年人为本”,且以“多专业多机构共同合作”为模式[13]。除设立特别的保护程序之外,张雪梅建议办案人员要有一定比例的女性组成。因为考虑到儿童被害人的身心特点,建议在整个办案与审判阶段,案件由专门的女警或女工作人员接待、讯问和记录,这样可以降低儿童被害人的恐惧心理,这充分体现对儿童被害人的高度重视和照顾[14]。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性暴力事件,笔者建议把申诉人范围扩大到除当事人以外的所有知情者,并且对申诉实行无时效限制,这样能够加强对受暴者的保护力度,尤其是在受害者由于各种原因放弃救济时,其他知情者的申诉也可减少受暴者的尴尬。更重要的是性暴力事件必须有明确的受理机关,规定具体的操作步骤,确立在调查此类案件时的原则,无论对受暴者的隐私权保护还是对施暴者的陈述权的维护都具有实际意义。由于我国大陆普遍的社会性别平等的意识不足,所以对于校园性暴力事件,性教育的策略是必须的,且性教育必须从“性”(sexuality)和社会性别(gender)两个层面相互促进的来开展[15]。这就要求在救济方面要坚持惩教结合的方针,经受暴者或其法定人同意后,施暴者要向受暴者道歉并接受性别平等教育的相关课程,接受心理辅导及其他符合教育目的的措施。最后是社会服务机构的介入,受暴者或施暴者都有可能需要长期的心理或社会治疗,因此专业的救助机构和社会组织就显得十分重要。我国大陆对于性暴力事件的救助机构寥寥无几,国家应采取政策鼓励相关的社会机构的建立,因为社会机构可能成为受暴者唯一能够躲避家庭的二次伤害的地方和处遇方向。

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是全社会的责任。校园性暴力在我国仍然是一个相对较为敏感的话题,我国大陆的本土研究还很欠缺,很多地方依旧是空白。校园性暴力是性别暴力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信随着网络信息的不断丰富和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的不断普及和发展,校园性暴力问题会日益成为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和研究方向,随着学者的普遍关注,对性别暴力问题的研究会大大的促进我国社会性别平等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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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家德,赵观石.校园性骚扰及防止策略新探.当代教育论坛,2005(24):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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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朱眉华,刘茂香.中小学校园害探析.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版),2005(2):23-27.

[13]马忠红.香港警方办理未成年人遭受害案件的做法及启示.中国青年研究,2006(9):49-51.

[14]张雪梅.对儿童犯的有关探讨.妇女研究论丛,2005(S1):71-77.

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篇12

Abstract:Harmoniouscampusiscomposedofmanyelementswhichhaveacertainfunctionandconnecteachother.Harmoniouscampusisasystematicproject,notthedevelopmentofoneorseveralaspects,butthedevelopmentoftheoverallcoordination.Onthebasisofthetheoreticalstudiesofharmoniouscampusandtheworkoftheuniversity,thebuildingofaharmoniouscampusisdividedintofive

sub-systems,theorganizationandmanagement,teachingandresearch,campusculture,campussecurityandstudents'mentalhealthandtakecountermeasure.

关键词:和谐校园;系统工程;对策

Keywords:harmoniouscampus;systematicproject;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5-0275-03

0引言

和谐校园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提出的,它的提出为新形势下高校建设提出了新的思路。高校是知识和文化的重要聚集区,是科技发明的催化剂,是思想、理论交流的殿堂,是培养人才的摇篮。因此构建高校的和谐校园对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同时,高校在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学术氛围浮躁、论文造假、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等严重影响学校健康发展。因此构建高校和谐校园的提出对高校目前发展现状的改进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系统工程是从系统的观点出发,跨学科的考虑问题,应用相关方法研究和解决各种系统问题。[1]其分析问题的出发点是将分析的对象作为整体系统来考虑,研究的目的是使系统目标的综合达到最优化。和谐校园的构建涉及学校组织管理水平、教学科研能力、校园文化环境、学校安全稳定情况等多个方面,同时这些方面是相互影响。因此和谐校园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系统工程角度进行研究构建和谐校园的对策具有科学意义。

1相关文献回顾

关于和谐校园的研究主要是在国内。国际上关于高校的建设有相关研究,但暂时没有提出和谐校园的建设。国内对和谐校园建设的提出是在第十五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刘云山提出要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此后对和谐校园的研究逐渐增多,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和谐校园内涵的研究、和谐校园建设的评价体系和和谐校园建设的对策。和谐校园内涵的研究。田建国在《和谐社会和和谐大学建设》中认为,和谐大学应是更加注重教育的人文性、协调性、持续性和多样性的大学。卢望平在《浅谈高校和谐校园的构建》中指出,和谐校园就是在这个校园内工作、学习、生活的每个人应该具有积极向上、奋发进取、朝气蓬勃的思想状态和精神风貌。构建和谐校园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柯昌英的《高等学校和谐校园综合评价研究》应用系统原理及方法提出校园总体和谐由校园内部和谐、外部和谐、校园总体功能的一致性,其核心是和谐机制,包含了动力机制和协调机制。和谐校园建设的对策研究。刘翠娥的《依法治校是构建核销校园的关键》以为和谐构建需要加强法制教育、法制建设,规范学校管理方法。徐柏才在《构建大学和谐校园的意义与措施》中提出需要提高治校兴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学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坚持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以德治校。

2高校校园发展现状

2.1高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高校的大学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从1999年开始,高校的规模已经从1548554人扩招到2010年的6617551人,增长了3倍。其中招生总量增长速度一度保持在两位数以上,直到2006年之后才有所放缓,但仍然处于招生数量上涨的势头。本科生的招生数量一直保持着比较稳定的增长率,专科生最近几年的增长缓慢,有时是负的。具体数值和增长率见表1。高校招生的扩招给予了更多的学生接受大学教育的机会,提高了整个国民的整体素质,同时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储备了充足的人才。

高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最近几年的高校建设中越来越严重,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高校的健康向上发展,这与国家提出的和谐校园的建设相违背。高校校园中不和谐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