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灾安全预案范例(3篇)
防火灾安全预案范文篇1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回族自治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境内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5工作原则
1.5.1统一领导。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具体落实各项责任制。
1.5.2部门配合。各有关防火部门应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3以人为本。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1.5.4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认真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预防、扑救、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1.5.5依靠科技。开展森林防火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水平,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增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能力。
1.6森林防火期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实际情况,我县森林防火期从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其中元旦、春节和清明节期间为重点防火时期。
1.7预案启动
当县内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县林业局局长)或总指挥(主管副县长)报告,并提出初步应急处置意见,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1.8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
1.8.1县委、政府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乡镇(场)年终考核内容。
1.8.2乡镇(场)人民政府有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并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
1.8.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将根据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场)森林防火人员、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生森林火灾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出现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随时予以查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一般森林火情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成部门应快速响应,按照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2.2.1组成
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县人武部部长、六盘山林业局分管局长、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县人武部、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文化旅游与广播电视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大湾乡、六盘山镇、黄花乡、香水镇、兴盛乡、泾河源镇、新民乡行政主要负责人。
2.1.2组成及职责
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发生火灾的单位或个人做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根据预案启动的需要,县指挥部临时成立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其组成和主要职责是:
2.1.2.1前线指挥部:
组长:县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县长
成员:县人武部、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全权负责火场指挥扑救工作,防火各指挥人员协助其工作,各扑火队员无条件接受其指挥调度,落实县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处置和扑救的各项工作指示,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协调各工作组有效开展工作。主要有:
工作职责:
(1)准确掌握社情、林情、山情和火情及天气的变化;
(2)建立上下、左右畅通、及时、准确的通讯系统;
(3)及时制定可靠的扑火方案,准确下达指令,检查落实情况;
(4)正确组织扑火并确保扑火队员人身安全。
2.1.2.2综合调度组:
成员: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交通局、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等具体处置措施。
2.1.2.3后勤保障组:
成员: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做好森林火灾扑救中必需生活日用品等物资供应和通讯联络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快速运输扑火队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
2.1.2.4医疗救护组:
成员:县卫生局、县医院、县疾病控制中心
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森林扑救中的药品支援、医疗救护及灾后防疫等工作。
2.1.2.5宣传报道组:
成员:县文化旅游与广播电视局、县电视台
职责:按照国家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火情火灾处置扑救工作需要,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适时火情信息,组织好新闻宣传。
2.1.2.6技术咨询组:
成员: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职责:负责林火环境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火情、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并做好处置评价。
2.1.2.7现场督导组:
成员:县林业局、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职责:深入火场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森林火灾处置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前线指挥部和县指挥部。
2.1.2.8维持秩序组
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组成:县公安局、县森林派出所
职责:维持火场秩序及通往火场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控制火场肇事人员。
2.2县防火办
组成:林业局
职责:负责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扑火物资调配、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县防火办设在县林业局,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
2.3乡镇、场
组成:乡镇领导及其成辖区域内机关负责人
职责:按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职责与任务,明确火场的组织指挥、扑火力量组织、扑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3、预防、预警、报告
3.1森林火灾预防
各乡镇(场)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火灾隐患的检查监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有防范地组织开展农田林缘可燃物烧除,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开设防火隔离带及林区防火道路;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向全县预警信息。
3.3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情况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4森林火灾报告
3.4.1当发生森林火灾时,乡镇(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将火情向乡镇政府、县防火办报告,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应将火情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3.4.2在一般森林火灾扑救中,发生人员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扑灭后,县人民政府应正式行文上报市、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3.4.3当出现下列火情时,县森林防火办应立即核实情况后向市防火办报告: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4.4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市、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应急处置
4.1扑救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县政府和当地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在扑火中,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重,扑火前线指挥机构的级别随之提高,应坚持由上至下的逐级指挥体系。驻泾武警、消防部队在执行扑火任务时,内部应设立相应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当地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扑火组织指挥工作。
4.1.1进入火场扑救森林火灾顺序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综合调度组—技术咨询组—县公安局—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第三梯队—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现场督导组
4.1.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执行县委、县政府扑救森林火灾的决策,总指挥坐阵指挥,审议和签发森林防火令。召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紧急会议,作好扑救森林火灾工作。
4.1.3县防火办。组织召开专业人员会商会议,提出组织人员扑救的具体方案、战术。随时与火场前线保持联系,了解火势发展情况及扑救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有关成员单位及区护林防火部门报告火场最新情况,做好各参战单位的协调工作。掌握林火造成的损失、人员伤亡及救治情况、灾民的撤离及安置,做好信息的上报下传工作。
4.1.4迅速集合。前线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各有关扑火单位的扑火组成人员,在接到扑火指令后,必须在20分钟内在县防水指挥部指定地点迅速集结,同时,要携带好有关工作装备、设备,整装待发,不得拖延时间,以免贻误扑火战机。按职责分解至2.1.2内。
4.2扑火前线指挥部的建立
4.2.1前线指挥部的建立
4.2.1.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指挥启动县森林火灾扑火预案命令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要带领各小组、扑火队伍到达火场,并按前线指挥部组成人员迅速建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2.2.2选建扑火前线指挥部位置的原则:
(1)距离火场近、便于指挥的地方;
(2)便于了解和掌握火情的地方;
(3)便于集结、调动扑火队伍的地方;
(4)便于通信联络的地方、比较安全的地方。
4.2.3前线指挥部权力
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扑火前线指挥部有权在其辖区范围内调用各单位的灭火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砍伐林木、清除障碍物、取水、实施局部交通管制等紧急措施。
4.3扑火原则
4.3.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4.3.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3.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部队官兵为主,其它经过培训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4.3.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4扑火安全
各乡(镇)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应高度重视森林火灾扑救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高效”的扑火原则。扑火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掌握火场地理环境和火情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开设阻火隔离带和实施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预先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在扑火中要做到“三不三应”,即:进入夜间,对情况复杂的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人员开设火路,待凌晨气温低、湿度大的有利时机组织力量突击扑打;原则上不扑打火头,确需扑打时,应组织专业或半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复杂危险的地形条件和火情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作战,应组织精干的专业队实施突击,严防发生事故。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在林区居民居住地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5通讯联络措施
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要运用现代化通讯手段,保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与火场、前线扑火指挥部的通讯畅通,按应急通讯规定办理。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前线扑火指挥部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火灾现场各扑火队指挥员及所在乡、镇保持联系。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随时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保持联系。
4.6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森林消防队伍、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半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动,统一指挥。
4.6.1第一梯队:各乡、镇义务森林扑火队,由前线和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火情需要就近调集。
4.6.2第二梯队:由县林业局、农牧局、水务局职工组成,一旦发生火情,县防火指挥部森林扑火队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进行灭火。
4.6.3第三梯队:武警、消防官兵、民兵预备役部队等,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灵活调集。
4.7信息
对有影响的森林火灾案例或重、特大森林火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新闻单位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对有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趋势、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县委、政府批准后,县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进行新闻。
4.8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时,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情况决定:
4.8.1安排清理火场留守人员。火灾扑灭后,由火灾发生地指挥部安排10-20人留守清理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4.8.2撤离前集合。各扑火队(组)在队(组)长的带领下在指定地点迅速集合,清查校对人数,带好工具后报前线指挥部,以便安全依次撤离火场。
4.8.3撤离火场顺序:
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第三梯队—现场督导组—技术咨询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县公安局—前线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
5、后期处置
5.1火案查处
发生森林火灾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林业、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5.2灾后恢复
县、乡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救灾医疗赶赴火场进行救治,药品监督部门要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保证救治伤员的需要。交通部门要组织本系统有关单位为运送扑火人员、救援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运输工具,为扑火救灾服务,对发生的费用,先运输后结算。粮食、民政部门要协助林区有关部门做好粮食、食品、衣物、帐篷等救灾物资的调配和供应。电力、水务、通信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灾受损的电力、通信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设施,迅速组织抢修。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5.3火灾评估
火灾损失情况,由县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测量和统计,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再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5.4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和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综合保障
6.1物资储备保障
县、乡(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以保证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6.2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建立一支50人的骨干森林消防队伍,其人员从县林业局、农牧局、水务局干部职工中抽调;各乡镇(场)根据各自的林业用地面积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需要,组建一支30-50人应急扑火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队伍,来应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各镇(场)扑火队要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3预案演练培训
为保证本预案的实施,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有计划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练。县、乡两级护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组织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7、附则
7.1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县政府处置一般森林火情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管理、实施。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修订后,经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同意后,报县人民政府实施。各乡(镇)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处理预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县、乡(镇)二级预案体系。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中牺牲的人员抚恤和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7.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防火灾安全预案范文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1)法规制度依据,包括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2)客观依据,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等。
3)主观依据,包括员工的文化程度、消防安全素质和防火灭火技能等。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
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建重点工程、其他需要制定应急预案的单位或场所。
三、应急预案的分类
根据火灾的类型,应急预案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六类:
1.多层建筑类
2.高层建筑类
3.地下建筑类
4.一般的工矿企业类
5.化工类
6.其他类
四、应急预案制定的程序
1.明确范围,明确重点部位
2.调查研究,收集资料
3.科学计算,确定人员力量和器材装备
4.确定灭火救援应急行动意图
5.严格审核,不断充实完善
五、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应急组织机构
(1)火场指挥部(2)灭火行动组(3)疏散引导组(4)安全防护救护组(5)火灾现场警戒组(6)后勤保障组(7)机动组
(三)火情预想
火情预想即对单位可能发生火灾做出的有根据、符合实际的设想,是制定应急预案的重要依据。
(1)重点部位和主要起火点。同一重点部位可假设多个起火点。
(2)起火物品及蔓延条件,燃烧面积(范围)和主要蔓延的方向。
(3)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如可燃液体的燃烧、压力容器的爆炸,结构的倒塌,人员伤亡、被困情况等),以及火情发展变化趋势、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等。
(4)区分白天和夜间、营业期间和非营业期间。
(四)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五)初期火灾处置程序和措施
发现火灾时,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于1min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进行疏散。
若火势扩大,单位应当于3min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及时采取如下措施:通信联络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给有关员工;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现场警戒组负责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通报的次序是着火层——着火层以上各层——有可能蔓延的着火层以下的楼层。
(七)安全防护救护和通信联络的程序及措施
防火灾安全预案范文
[关键词]消防工作;应急演练;措施
中图分类号:TP311.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2-0000-01
消防工作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企业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一旦发生火灾,将给企业职工群众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造成很大影响,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稳定。我国消防法也明确规定,企业单位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要求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对消防突发事件的能力。作为油田企业,更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应急预案演练程序,这不仅关系到单位在紧急情况下是否能快速处置初起火灾事故,减少财产损失,更重要的是关系到企业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从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中汲取教训,认真分析研究企业面临消防形势,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善消防工作状况,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一、要不断提高消防应急预案演练程序的实用性
消防应急预案的内容要结合单位的实际,针对火灾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消防应急管理工作中各小组的职责和火灾事故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等内容。内容要详详细,要具有实用性。通过对应急预案的内容内容进行分析,可以看到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组织机构部分;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部分;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部分;扑救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部分;通讯联络和安全救护防护的程序和措施部分。其中组织机构部分,必须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四个小组。通过在实践中调研检查,发现有的基层单位编制的消防应急预案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开展灭火应急工作的要求存在差距。一是应急预案内容有些简单。编制预案要按照规范的框架结构编制,应当立足于本单位灭火应急救援目标,立足于消防队伍人员和消防设施器材装备实际,在对危险源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明确危险源分级、分类。而有的应急预案篇幅较短,多是些原则性的语句,缺少情景描述,实际操作起来不很流畅,没有达到制订预案的目的。二是应急预案更新不够及时,如有的基层单位在组织机构中关键工作人员因工作等原因发生变动没有及时更新、有的基层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规模数量因改造扩建放生变化情况没有及时更新等。实际上,应急预案完善修订和预案的制定同等重要,应重视应急预案的完善修订工作。如果单位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没有根据变化对预案进行及时修订,还按照原来的预案进行演练,必然达不到应对突发事件目的。因而企业每个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断变化,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企业要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修订一次,在组织机构、设施器材、规模数量变动等情况,必须及时修订预案,通过审核,上报上级部门,达到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的规范。
二、要更加突出消防应急预案演练程序的可操作性
预案演练是对消防应急预案以及消防处置能力的一个综合检验,能使参战人员进入实战演练状态,熟悉整个消防预案的程序,明确自身职责,提高消防技能及协同作战能力,保证灭火工作协调、有效、迅速地开展。通过对各地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发现,许多火灾事故是因为发现火警时队员采取的行动错误,或措施不当而酿成的,因此加强消防演练是预防火灾事故重要保证。因而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志愿消防队伍是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的一只最基本的力量,要发挥出这支队伍的重要作用,加强消防队伍的建设,制定严格的管理演练制度,加强消防队对消防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要本着协调、系统、快速、全面的原则,在训练上狠下功夫。一是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既定期组织进行的演练,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是加强消防工作、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可以使消防队员完全了解和非常熟悉其在消防应变时所执行的任务,掌握消防实际技能,提高灭火抢险救援能力;二是积极开展“适应性”的演练,既夜间等情况演练进行的演练等。企业各基层单位在做好“经常性”的演练的同时,还应积极开展“适应性”的演练。这样才能使消防队伍处变不惊,妥善应对,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仓促应战、盲目应战、混乱应战等不良局面;三是在演练结束后要做好消防演练后的效果评价。对消防演练的评价,可以发现消防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予以改进和完善。各单位演练结束后,所有参战人员应及时认真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价。让参战人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明确下次演练中的注意事项,对提高员工的演练技能非常有利,通过讲评来不断提高消防演练的质量,真正达到的应变能力及实战技能之目的。
三、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应急预案演练程序的针对性
消防预案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作为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前提和主要手段。从消防工作的实践看,引起火灾的原因很多,但主要的因素是人而不是物,火灾统计分析结果也表明,绝大多数火灾是由于人们缺乏消防知识造成的,起火后又不知采取灭火的要领,造成火势扩大,使职工群众的生命受到伤害,财产受到损失。因而,消防预案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这项工作,无论在任何时候,只能加强,不能减弱,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目前企业基层单位虽建立消防培训制度,并按要求制定了有关消防知识教育学习的制度和计划,对每次学习的内容,人数进行了登记、备案。但在实际检查中发现个别基层单位学习效果离规定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就是学习的内容要有科学性,学习的内容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防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这是调动干部职工积极做好消防工作的前提;二是消防安全法规,这是要求干部职工应该遵守的准则规范;三是消防基本知识,如防火灭火的基本方法、如何报警、如何使用灭火设施器材等;四是火灾案例,通过对火灾案例的学习,可以提高人们对防火工作的认识,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采取措施,避免失误;五是消防技能,在学好消防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活学活用,最终达到消防安全的目的。按照上述要求,各单位制定出学习计划,科学系统地进行学习,努力使广大员工达到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检查火险隐患、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要求,增强企业处置消防事件的能力。
总之,企业要进一步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消防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通过消防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企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企业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