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大河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当前位置 : 首页 > 范文大全 > 工作范文

辩证否定观的科学内涵范例(3篇)

来源:网络 时间:2024-05-29 手机浏览

辩证否定观的科学内涵范文

关键词:新课程;课程实践;辩证观

Abstract:Thedialecticalviewprovidesscientificguidanceforthenewcurriculumimplementation,whichrepresentsintheseaspectsassettinguptheprincipleofall-embracing,takingthewayofheritageandinnovation,displayingthefeaturesofgraduationandaccumulation.Thepractitionersaresupposedtousethesedialecticalideastorealizeandhandletheproblemsinnewcurriculumimplementation.

Keywords:newcurriculum;curriculumimplementation;dialecticalidea

伴随新课程改革在深度和广度上的持续推进,来自课程实践中的各种潜在问题逐渐浮出水面。这些问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课程理论在向课程实践转化过程中必然要出现的,例如,课程管理尚未配套、课程资源开发不足、新教学方式操作技能低、教学效果短期下降等,这些问题终将可以通过课程改革的深化而逐步得以解决。第二类问题则是由实施新课程的理念所致,如忽略了课程理想与课程实践的差距,否定新课程与传统课程的联系,从而导致新课程实施困难,在具体的课程实践中出现异化和变质,给新课程的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

唯物辩证法是正确认识事物的有力武器,也为科学地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一般来说,理论与实践既有一致性,即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催生理论;但也表现出明显的差异。理论生成可以通过逻辑推理、实验室实验和异域引进等方式发生,使之并不必然发生于本土的实践土壤;缺乏理论指导的实践同样可以通过“摸着石头过河”等方式向前推进;新理论相对于原有理论可以表现出跃进性和波动性,但实践却无法跨越具体的历史条件而要保持连续和稳健。因此,为保证新课程的顺利实施,必须以马克思主义辩证观为指导。下面笔者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思考。

一、对立统一规律与新课程实践的兼容并包原则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构成体,事物发展的根源就在于其内部的矛盾运动。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矛盾的对立面和差异性是既对立又统一,它们相反相成或相互补充,失去任何一方,事物就将不复存在或者不完整。就新课程实践而言,对立统一规律为其确立了容忍对立,包涵差异的兼容并包原则,这将使新课程的内涵更加丰富,新课程的发展更有生命力。

在新事物发展中,人们容易陷入一种认识误区,即非“破”不“立”,认为要确立新事物,必须消灭旧事物;要确立一方,必须否定另一方。这种认识也出现在新课程实践中。例如,为了提倡多样化,而否定优化;为了主张教学生活化,而放弃对学生已有知识背景的利用与唤起。凡此事例,不一而足。这实际上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它将极大地局限新课程的丰富内涵,削弱其合理性。事实上,欲“立”并不非得先“破”。就新旧课程乃至新课程和其他课程的关系而言,它们诚然有不一致的地方,但其间的对立在许多方面是视角的不同所致,是对另一种课程偏失的某种纠正,因而是相反相成的关系。比如生活与课堂,接受与建构,认知与情感,独立与合作,多样与优化,探究与讲授,自主与引导等,虽表面上是对立范畴,实际上是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的。就生活与课堂来说,过去我们过分强调课堂教学,结果和学生的生活、兴趣脱节,限制了教学资源的利用,局限了学生的认知视野,所以需要生活化来补充,但这种补充不能变成替代,因为学生的学习毕竟是以间接知识为主,学生个体的生活阅历与生活世界也是有限的。再如,多样化与优化,多样化尊重个体差异和视角差异,强调发散思维,有利于激发各种类型的学生产生适合自己的多样化认知产品。但如果失去合理性的前提,多样化的结果是杂多而无用的东西。如果忽视优化,学生可能会始终停留在自己原有的认知层次上止步不前。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新课程实践的兼容并包原则可以为新课程提供一个多样性的对比参照与互补互取的平台,新课程的发展可从中获取深厚的滋养。

二、否定之否定规律与新课程实践的继承与更新之路

事物的发展是经由否定之否定的逻辑线路而达成的,它包含非常丰富的内容。首先,这里的否定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包含肯定的否定,是一种扬弃。其次,新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两次否定,第一次是对旧事物的否定,使新事物得以确立;第二次是对新事物自己的否定,以推动新事物不断向前发展。新课程也是新生事物,其产生与发展同样必须遵循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般情况下,人们容易出现两种认识偏误:一是绝对的否定,认为“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这是一种非此即彼的思维;二是一次否定,即只有对旧事物的否定,没有对新事物的自我否定。这两种认识偏误,前者将导致新事物失去根基,后者会使新事物停止发展。在新课程实践中,也存在类似的两种偏误。绝对的“否定观”否定新课程和原有课程的联系,创“新”表现为与原来的截然不同。从而出现原有的课程观念被遗弃或束之高阁。辩证的否定则与之不同,它要求新课程在对传统课程批判的同时要有继承。新课程要以传统课程为基础,把传统课程作为新课程的课程资源和对话对象,不断挖掘传统课程中可以利用的东西,努力实现传统课程的发展与完善,丰富新课程的历史内涵,保持课程发展的延续性。

毋庸置疑,任何新生事物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完美的。新课程尚需进一步完善,课程实施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有待进一步论证,课程评价的难点依然存在,所以新课程还必须实现对自己的否定,否则新课程自己又将变为僵化的东西。因此,新课程要保持常“新”,就必须不断实现对自己的超越,必须不断地自我否定和自我反思。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新课程的发展必须经历两次否定,一次是对传统课程的否定,但这种否定是辩证的,既有批判也有继承;第二次是对新课程自己的否定,这是一种自我否定,它将促进新课程的自我更新。

三、质量互变规律与新课程实践的渐进性和积累性

事物的发展是先有量变后有质变,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就是这个道理。新课程实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期望一步到位、立竿见影,是不现实的。质量互变规律揭示,新课程实践应体现渐进性和积累性。

新课程实践事关子孙后代的发展与民族的兴旺。这就要求新课程实践要尽最大努力增大成功的几率,降低失败的风险。同时,新课程实践也是受多种因素影响、有多个环节的复杂工程,要求耐心细致。这些都决定了新课程实践必须稳妥进行,体现渐进性特点。比如说,新课程实践的关键因素是教师,教师对新课程理念的理解和接受,在实践中克服原有习惯的阻碍,发展新课程所要求的教学技能,这些都需要时间来逐步达成,需要有一个过渡阶段。如果我们忽视这种过渡性,对教师提出过高要求,强迫他们仓促上阵,其结果难免费力不讨好。所以在新课程实践之初,我们有必要先做一些细致的准备和铺垫性工作,以处理好新旧过渡。在新课程实践中,应该有章有法,行动前后衔接,措施首尾相承,步调循序渐进。值得注意的是,渐进性特点虽然反对急躁冒进,急功近利,但也反对故步自封,畏首畏尾,拖拖拉拉,无所作为。

不可否认,对于大多数课程开发者与实践者来说,面对新课程,每个人都是新手,大家需要边干边学习边探索。先是从某个部分或某一点开始,一点点地向前推进,不断地积累成功的经验,通过积局部为整体,积小胜为大胜,最后实现整体的突破。这就是新课程实践的积累性特点。基于这种特点,我们应防范在新课程实践中出现“猴子搬包谷”的现象,即只顾一味向前推进,而不知道对已有的成果进行归纳和总结。

在新课程实践中,渐进和积累是一致的,而积累和跨越也是相反相成的。渐进为积累提供了时间和空间,这正如细雨绵绵才能渗透土壤。而积累又为渐进式的前进提供了动力。没有积累,难以有跨越;而每一次跨越,都是对积累的质的总结。所以新课程实践要真正实现跨越和质变,就必须先有渐进和积累。

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要求新课程实践要以适应性条件为前提

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真理一旦越过了它的适用条件也就变成了谬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方法告诉我们,对任何真理的运用都要考虑其适用条件,绝不能搞一刀切。就新课程实践而言,在贯彻新课程理念和理论的实际操作中,也必须以此方法为指导,把条件适应性作为理论指导实践的前提。

首先,新课程理论的运用要考虑国情。从新课程理论的衍生来看,它较少源于本国的课程实践,更多的是对国外的借鉴。如果不考虑国情,机械搬用的结果就难免水土不服。比如,就新课程所倡导的合作学习来说,西方国家通常是小班上课,而国内多是大班上课,这不同的条件决定了合作学习在方式和操作上应该有所差异。而就合作学习的必要性来说,由于西方国家历来重视学生个体自主性,合作性要求可以说是对其有益而必要的补充。我们素来崇尚集体主义精神,主张团结合作,而学生的独立性极其缺乏。所以合作学习对两者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对中国学生来说,过分强调互助合作或许反会增加其依赖性,因此强调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开展合作也许更符合中国国情。

其次,新课程理论的运用要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校、不同学科以及不同性别、年龄、年级学生的差异。要有地域条件观,学校差别观,学科界限观,学生层次观,年级差异观等。比如,由于新课程实践对教师的要求较高,所以那些教育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和学校可以先行动起来,教育水平较低的地方可以随后跟进。又如同样是探究学习,就不同难度的任务来说,过分难的任务适于教师讲解,较简单的任务应该让学生独立完成,而中等左右难度的任务最适合让学生探究学习。再如,情景化教学,对处于动作思维和形象思维阶段的学生来说,这种教学方式很有必要,而且也会看到明显的教学效果,所以它应该是常用的教学方式。但对已完全具有抽象思维能力的学生来说,其运用则应有所降低。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和年级的升高,情景化教学要渐渐地去情景化,因为教学既有适应学生水平的一面,也有走在学生发展前面的要求,情景化教学有利于逐步提升学生的抽象思维水平。

基于上述分析,对于新课程实践者来说,在运用理论于实践、借鉴他人经验时,应该有条件适应性考虑,既不要不顾实际情形、全盘照抄,也不要削足适履、消极迎合理论。在对实际课程条件进行分析后,实践者需要对课程理论作一些创造性转化,以适应实际的课程条件,这样才能有效地运用新课程理论于实践之中。

五、普遍联系的观点,为新课程实践提供多向整合思路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没有脱离联系而孤立存在的事物,某一事物的发展总会受到许多其他事物的影响。对新课程实践来说,我们应该根据普遍联系的观点调动一切有利的积极因素,从多个方面支持和充实新课程实践,推动新课程向前发展。由于联系是多样的,因此整合也是多向的。此处笔者仅就新课程实践的支持力量和课程资源的开发略作一分析。

在新课程实践中,需要扩展和整合支持力量。有人说,教师是新课程改革的关键因素。事实上,每一个与新课程有关系的人都应该肩负起属于自己的责任,而不是袖手旁观,或在高处指手画脚。课程专家、学校领导、行政机构、家庭社区、文化传媒等都与新课程能否有效实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都应该分担责任与任务。同时,我们需要对各方提供的力量进行整合,形成一股合力。比如,课程专家应有“田间工作”的意识,把理论指导落实到现场;学校领导应坐镇课改一线,根据实际做好统筹安排;行政机构应该高屋建瓴,提供政策支持和管理服务;文化传媒也不能置身事外,应对新课程进行客观的宣传和及时报道。

辩证否定观的科学内涵范文

关键词:实践;辩证法;斗争;和谐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4156(2011)11-170-02

马克思曾说过:“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辩证法作为一种体现时代精神的哲学思维,其本源性基础就在于人类的实践。随着人类实践活动范围的扩展和深化、历史的发展以及时代主题的变化,辩证法的内容和形态也要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

一、实践是辩证法生成的基础

辩证法(dialectics)一词源于古希腊文,意谓进行谈话的艺术,指的是抓住人们谈话中违反形式逻辑同一律的要求并解决谈话中自相矛盾的方法。公元前6世纪左右,是古希腊奴隶制民主制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部分哲学家开始从本体论的角度来探讨诸如世界的本源性存在等抽象问题。公元前5世纪左右,古希腊哲学经历了由本体论到认识论的转变,不少哲学家试图从揭露人们论辩过程中的矛盾来发现真理,认识人自身,认为这就是辩证法。

苏格拉底以后的古希腊被北方野蛮民族征服,雅典城邦的民主制全面衰落,哲学的发展也受到了严重的阻碍。柏拉图之后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辩证法不过是一种语言文字表达的艺术,它等同于逻辑学,这是对辩证法的一种误读。罗马人征服希腊后,由于自由讨论的风气被扼杀,再加上当时文化上盛行的悲观主义等因素,辩证法智慧的发展停滞了。在中世纪,基督教凌驾于一切之上,神学一统天下,哲学成为神学的婢女,辩证法沦为为神之伟大和君主之神圣作论证的命运。

进入近代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和自然科学的发展,封建教会和宗教神学衰落,资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反封建斗争如火如荼地进行,辩证法重新迈入了历史的前台,其含义也从原初的论辩领域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也就是人的知识究竟何以可能的问题。康德认为,试图通过理论理性去获得关于存在本身的终极知识,其结果必然导致“先验幻象”和“二律背反”。在他看来,揭示和分析这种假象与矛盾就是辩证法或“批判‘辩证的幻想’之一种逻辑”。

黑格尔在“绝对精神”的基础上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的运动,认为事物的内在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他认为,这就是辩证法的基本内容,也就是说辩证法不仅是一种思维方法,而且是推动整个世界运动发展的宇宙法则。

19世纪中叶,自然科学领域的发展开始从“搜集材料”阶段进入到“整理材料”阶段。马克思在总结自然科学新发展和人类历史运动新实践的基础上,推动了辩证法的最终生成。他肯定了黑格尔从事物的内在矛盾来研究事物发展的做法,但认为辩证法的基础和来源应该是人们的感性活动,也就是实践活动本身,主观辩证法只能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这种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代表了辩证法发展的新的方向。

可见,辩证法从最初的一种论辩的艺术发展到一种成熟的哲学思维,是同人类几千年的实践活动和历史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实践是辩证法生成的本源性基础。

二、实践是辩证法演进的内在动力

实践不仅是辩证法生成的基础,更是辩证法的内容与具体形态演进的内在动力。辩证法的内容,同人类实践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历史的发展具有紧密的联系,不同时代的实践水平决定了辩证法的具体形态。

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是随着人们的生产力和交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大形态是人的依赖型社会。在这一社会形态下,人们在思想观念上,随遇而安;在辩证法的内容上,强调一种朴素的和谐。

随着人类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人类进入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社会形态。表面上看来,这是一种充分发展了的独立性,但实际上却是建立在现实的物质利益基础上的人对人的依赖,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是冷冰冰的“现金的交易”。经济利益上的对立引起了人们思想观念上的对立,辩证法开始转向矛盾、对立、否定和斗争的思维方式。

近代资本主义在经济、政治和科学方面实践活动的新发展,客观上突显了辩证法的矛盾和斗争的内涵,辩证法的批判和革命的特征开始复苏。

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充分展现的对立和斗争为哲学家从辩证法的形态上来研究这一过程提供了丰富的现实素材。黑格尔所生活的时代,各种对立和冲突在各个领域得到深刻体现,他认为这正是社会发展的动力。黑格尔认为,包括资本主义在内,任何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动力都在于其自身内在的否定性。因此,马克思将黑格尔的这种辩证法称为“否定的辩证法”,认为其批判和革命的性质是值得肯定的。所以,他说:“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了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三、实践的发展推动了辩证法由注重斗争转向注重和谐。由传统走向现代

无论是朴素和谐形态的辩证法,还是黑格尔的全面展示矛盾和斗争内涵的否定辩证法,都只是突出了辩证法的一个方面,前者过于强调同一性,后者过于强调斗争性。因此,从本质上来说,它们都是不全面的,都是传统意义上的辩证法。随着时代主题的变化和实践活动的发展,辩证法必然要走向成熟。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哲学思维方式。

马克思生活的时代,正是无产阶级革命由理论转向实践的时代。在他看来,黑格尔的否定的辩证法的现实基础是人类过去的异化实践,因此.黑格尔辩证法中的“斗争与对抗”的因素要比“统一与和谐”的因素更为突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根据自己的社会历史理论,批判了黑格尔研究人类历史的范式,将人类实践的范围指向人类的未来,着重研究如何克服人类实践的异化、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从而创造和谐未来的光明前景。他说:“理性一旦把自己设定为正题,这个正题、这个与自己相对立的思想就会分为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即肯定和否定,‘是’和‘否’。这两个包含在反题中的对抗因素的斗争,形成辩证运动。‘是’转化为‘否’,‘否’转化为‘是’。‘是’同时成为‘是’和‘否’,‘否’同时成为‘否’和‘是’。对立面互相均衡,互相中和,互相抵消。这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的融合,就形成一个新的思想,即它们的合题。”借助于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否定”和“否定之否定”的思想,马克思最终创立了一种全新的辩证法。这一辩证法,实质上就是和谐辩证法,它属于现代辩证法的范畴。

20世纪上半叶,战争与革命成为时代主题。在此条件下,无论是列宁还是都十分强调辩证法的矛盾的斗争性一面。但是,列宁和在强调斗争性的同时,丝毫也没有轻视对立面的同一性。列宁说:“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也说过:“具体的斗争也是在一定条件之下的。说斗争无条件,是指矛盾的普遍性、永久性,不是说具体的矛盾。”在对敌斗争的具体实践中,更是注意化敌为友,不断发展统一战线,最终指导中国民主革命走向胜利。

20世纪下半叶尤其是七八十年代以来.和平与发展成为新的时代主题。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日益向纵深领域发展。人类的交往和实践能力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人们彼此之间的信任和合作的机会大大增加。因此,要共赢、不要斗争成为全人类的共同需要。在这一时代背景下,邓小平果断提出要抛弃过去那种斗争性的思维方式,强调用辩证法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三十多年来,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成功实践,反复证明了邓小平理论的正确性,也日益彰显了辩证法中的和谐维度。

党的十七大以来,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先后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战略。在以人为本的条件下,我们所要构建的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形态。对于人民内部矛盾,强调用和谐的方法与手段去处理;对于国际上的争端,强调交流与对话,在理解、沟通、协商和奋斗中实现共同发展。从理论层面来看,这更明显地体现了辩证法向对立面同一性也就是和谐的倾斜和回归,使辩证法真正成为“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这是时代精神的呼唤,也是发展中新的实践的具体体现。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列宁选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辩证否定观的科学内涵范文篇3

关键词:马克思;实践本体论;证伪

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问题的论争自80年代末以降,“实践本体论”倡导者不断变换论争的“手段”试图辩护其合法性。近年来实践本体论者在理论尚缺乏自洽性的状况下,又开始登陆到实践思维方式领域上。但是“实践本体论”的论争却因其没有完全被学界认可而一直没有完全的停息。最近,何中华先生的《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一个再辩护》(以下简称《辩护》)[1]一文中,就是实践本体论倡导者再一次在整合一种新的“学术资源”——海德格尔的生存论理论——来明确了实践的开启性,从而为“实践本体论”找到一个再辩护的理由。《辩护》一文主要阐述了三个问题:“实践是一种特殊的经验事实——对于“在者”的开启性——因而成为本体论范畴”;“自然界的前提性和优先性不足以成为物质本体论赖以成立的理由,实践范畴之原初性的凸现,使其在本体论语境中失去意义”;“实践本体论视野的特殊意义”。因为本文主要是证伪实践本体论,所以本文只就何先生的前两个问题,不揣浅见提出自己的商榷意见,并求教于方家。

一、“是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讨论依次在国内主要产生了三种范式:“物质本体论”、“实践本体论”、“社会存在本体论”。在这些范式中,物质本体论通常被指责为传统教科书的典型,故而有被边缘之倾向。而后两种在学界,特别是在中青年学者中,影响较深。但是这两种范式严格来讲,并不是国内学者真正在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与现实要求下的一种自觉反省。应当说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西马化”过程中的一种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介入”。

其实,在三种范式的格局中,主要集中于“物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论争。从中我们发现两者在认可马克思主义哲学有本体论这一论点上是一致的。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何种本体论上,两者出现了质性的差别。要想分清楚“实践本体论”的错误在哪里,以及“物质本体论”的合理之处,明晰本体论这一基本的理论显然是关键所在,这样才能避免双方论战中出现“独断”。

本体论(ontology)从词根来看,它表达一种关于on的学问,希腊文原动词estion英文对应的就是tobe。亚里士多德第一次明确提出要研究“tobe”,此后本体论研究便成为无数哲人思考的领地。尽管对本体论名称的译介争论杂多2,但本体论并不因此就缺乏一种中心的问题域。从词源学上看,英文的ontology、德文的ontologie以及法文的ontologie,均来自于拉丁文ontologia一词,而ontologia又源自希腊文logos和out,意思是“是”或“存在”。而且在希腊文中,on和onta相当于英文里的being和beings、拉丁文的ens、德文的sein。目前,中国学术界主要把on翻译为“存在”、“有”和“是”。可是,汉语的这些译名都只译出了on(being)的一部分意思。王太庆认为:“他们的tobe(being)之类的词里头同时包含着我们的‘是’、‘有’、‘在’三个意思,他们认为这三个意思是一个意思,这三合一的意义就体现在being这个范畴里。”[2]

我们在借助于“是论”内涵分析后,原生态的“是论”告诉我们其与具体的“是”有着重要的差别:“是”论是“专门研究”有”(有与我们这里说的是只是译法差别??引者注)的学问”“这门学科与所谓特殊学科不同,因为那个学科没有一般地讨论“有”本身。他们各自取“有”的一部分。”[3-p122]

德国哲学家沃尔夫也认为:“本体论论述各种关于有的抽象完全普遍的哲学范畴,认为‘有’是唯一的,善的;其中出现了唯一者、偶性、实体、因果、现象等范畴,这是抽象的形而上学。”[4-p179]由是观之,本体论内涵大约包含:(1)最普遍、最抽象;(2)最广泛———包括一切是者,实际存在的、不存在的、观念性存在的;(3)最高———它包括存在,比存在更广更高,因此没有比它更多更高的概念,是不可定义的。

任何哲学都应该有“本体论的承诺”,据此我们肯定马克思主义拥有本体论。但从本体论内涵中,实践作为逻辑演绎的本体论,在区分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是重要的界碑。但是这一点只能在唯物史观中能够得以确认。而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不能够作为作为本体论,这不符合本体论的真正内涵。实践只是一种活动,只能是分有“是”。实践所指向的必然是有一个前提性对象。实践只能具有功能性的作用。其实在《辩护》一文中指认的“自然界仅仅是“用”的规定,而非“体”的规定。正好说反了。实践才是这样一种“用”而非“体”。

二、实践在何种领域内能够成为“本体”

《辩护》一文首先借助海德格尔对在者的分析,指出:“与此相类似,实践对“在者”的开启这一事实的独一无二性,也使它唯一地有资格成为本体的规定。”正是在这样这一种“学术资源”支撑下,何先生认为“实践首先是一个经验事实,这也是人们对于实践的日常看法。但实践又不仅仅如此,因为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经验事实。”,“当实践被作为一个一般的经验事实加以确认时,其本体论涵义恰恰因此而被幽闭了”。“实践区别于其它全部检验实施的独特性在于他同时还能够而且必须在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意义上被领会,即它是向未来敞开着的可能性”。“对实践作为经验事实之独特性的领会,有赖于对另一种经验事实的确认,这就是实践对“现存感性世界”的开启”。

在实践对于感性世界的作用的分析,引入这样一种生成论的思维表面上看是克服了以往“实践本体论”一些缺陷,增强了实践成为唯物史观的基础与逻辑起点上的说服力。实际上“物质本体论”在实践是人类社会生成和发展的基础,是社会结构生成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动力这一点上从来没有与“实践本体论”发生真正的分歧。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唯物史观的初步阐述中:“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因此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5-p78-79]“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5-p192]在这之前,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已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在这之后,即在马克思逝世之后的1890年,恩格斯仍然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6-p695]故此,我们说“物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在这一点是一致的。《辩护》一文找到这样一种实践的开启性来讲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我们认为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实践是唯物史观的基础或者说是本体。这一点是对的。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这里为了针对何先生的“马克思实践本体论”有时也指马克思哲学)的内容难道仅仅只有唯物史观?哲学史告诉我们,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史观得以创立本身就是以他们的辩证的唯物主义世界观为逻辑前提的,我们称之为“物质本体论”。唯物史观之所以是“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就是因为他们发现并揭示了作为整个人类社会历史之基础的“实践”的物质性质。同样如上述引文中所指认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地以“物质实践”的历史观与唯心主义的“观念”历史观相对立。用“物质”规定“实践”,就是告诉我们,“物质”是“实践”中的更为深刻更为普遍的本质,“实践”是“物质”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态。此外,他们处处以“物质活动”、“物质行动”、“物质生活过程”、“物质交往”等提法,揭示了实践活动、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存在等的物质性;揭示了“物质前提”对于人和人的实践活动、人的思维和意识的制约性。而且当他们讲到物质“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的时候,也没有忘记提醒我们说:“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5-p77]实践是“感性世界”的基础,不是整个世界的基础在这里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证。恩格斯曾经指出:“自从历史也得到唯物主义的解释以后,一条新的发展道路(指‘唯物主义历史观’———引者)也在这里开辟出来了。”[6-p228]又说:“新的学派(指‘马克思主义哲学’———引者)特出的地方,只是在于这里第一次真正严肃地对待了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把这世界观彻底地(至少在主要特征上)运用到所研究的一切知识领域里去了。”[6-p32]这里我们看到唯物史观只是“唯物主义世界观”对于社会历史现象的科学“解释”,是“唯物主义世界观”在社会领域的“彻底运用”。因而把“实践本体论”说成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范式明显是“越位”。

恩格斯后来在《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著作中,又补充了马克思当初没有全面阐述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说:“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是在于它的物质性,而这种物质性不是魔术师的三两句话所能证明的,而是由哲学和自然科学的长期的和持续的发展来证明的。”这就是说,物质是整个世界统一的基础,是世界的真正的本质。同时又阐述了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既肯定了“思维和意识”“都是人脑的产物”,“归根到底亦即自然界的产物”,是“对我们所处的世界体系”“的思想映象”。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还对“物质”范畴作了科学的规定,他说:“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物质”“这样的词无非是简称,我们就用这种简称把感官可感知的许多不同的事物依照其共同的属性概括起来。”我们注意到,恩格斯在这里从内涵和外延上同时对“物质”范畴作了规定:在内涵上,“物质”概括的是所有特殊物质形态的“共同的属性”;在外延上,“物质”是“各种物的总和”,即一切具体物质的总和。在《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里,恩格斯不但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变革关系,而且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哲学的基本问题:“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最重大的基本问题,就是思维对存在的关系问题”,即精神对物质的关系问题。并揭示了哲学基本问题包含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世界的本原问题,即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二是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可见,哲学的基本问题、世界的本原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恩格斯还对于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实践标准问题作了深入的论证。

以上我们以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著作的实证材料为根据,论证了唯物史观的物质世界观逻辑前提,论证了恩格斯对于世界的物质性和物质世界发展普遍规律的全面揭示。由此,我们不能不得出结论: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关于整个世界的普遍本质和普遍规律的学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接着《辩护》一文写道:“这不禁让人想起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过的意思:“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做理论的任务”这里我想问何先生物质本体论者有否认过实践的作用吗?实践的重要作用能是它作为本体论的直接根据吗?”后面作者接着指明“由于没有确立实践这一原初基础,费尔巴哈未能真正从根本上克服二元论的陷阱。”以及又很繁琐的把早已很清楚的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中的意义(“哲学的视野与立场”)叙述了一遍。我们认为这些变革中的重要意义并不能构成实践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的硬性根据。

三、“自在世界”前提性、优先性以及意义

“拒绝对马克思哲学做出实践本体论解释的最强硬的根据之一,莫过于马克思自己的两种说法:一是自然界的条件性,二是自然界的优先性。”然后,何先生发问道:“但是,能够据此把自然界或自然界物质作为本体论基础加以确定吗?”

接着《辩护》一文,着重辨析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两句“物质本体论”的重要文本依据。他这样分析“马克思写道:“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全集3-269)””这“主要基于两点理由:一是”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劳动就不能存在”;二是“在更狭隘的意义上”,自然界还“提供生活资料,即维持工人本身的肉体生存手段。显然,在这里,自然界是在“条件”和“手段”的意义上被肯定的。许多人拿这句话作为马克思是一位物质本体论者得论据,是缺乏依据。自然界固有是人们的活动赖以进行的“前提”,但不能因此就把它作为的活动的“理由”加以确认,”更不能以此为根据进而把自然界作为本体论范畴加以确认。否则就混淆了前提与理由的区别”。

“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指的是什么呢?“从马克思的特定语境看,它应该是时间意义上的。不能忘记的是,马克思整段话的基本命题是批判费尔巴哈的“自然科学的直观”的。这种直观的逻辑预设就是先行地肯定那种与人的存在或活动无关的自然界的优先性。因此,虽然马克思重申了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但绝不是在哲学意义上说的。”“在哲学意义上,这样的“自然界”当然也是“无”。

那么“感性世界”之外的天然自然界对人没有意义吗?“实践本体论”论者用以证明“感性世界”之外的天然自然界对人是“无”,对人没有意义的“根据”,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一句话:“抽象的、孤立的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马克思的这句话实际上只是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只是对于黑格尔的抽象的“自然界”的否定。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自然界”,是由所谓离开现实人而独立存在的抽象的“绝对理念”“异化”而来的实为“思想物”的因而同样是抽象的“自然界”。就在上引马克思的这句话之后,马克思紧接着说:“正像自然界[先前]被思维者(指黑格尔———引者)禁锢在他的绝对理念、思想物这种对他本身说来也是隐秘的和不可思议的形式中一样。现在,当他把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时,他实际上从自身释放出去的只是这个抽象的自然界,只是名为自然界的思想物”。显然,这种抽象的实为思想物的“自然界”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当然对于现实的人说来“也是无”。马克思之所以在这里用一个“也”字,是因为在马克思看来,由黑格尔虚构的抽象的“绝对理念”是无,那么由“绝对理念”“释放出来”的抽象的“自然界”当然也是无。显然易见,马克思并不是说“感性世界”或人的实践范围之外的天然自然界对人来说是无、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实践本体论”论者对马克思的“这句话”的理解,是不合实意的曲解。任何想引用马克思“这句话”的人,只要认真阅读这句话的上下文,都能得出这个结论。但令人费解的是,对马克思的这句话,在中国哲学界的论争中,至今仍然被“实践本体论”者加以歪曲,以此把“非人化自然界”说成是对人没有意义的,甚至否定“非人化自然界”的客观存在,这只能说明“曲解”者缺乏科学的研究态度。那么我们可以轻率地说“‘感性世界’之外的天然自然界对人没有意义”吗?唯物辩证法的回答只能是否定的。恩格斯指出:“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生成和消逝。”[7-p359]正是无限宇宙中的各种物质力量和以人化自然界为基础的人类社会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了整个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形成了世界之局部领域发展的特殊规律。在这个由感性世界(包括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和天然自然界有机联系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现实的世界体系中,我们不能否定任何一个部分对于其他部分的作用和意义,既不能否认人类的实践活动对于改变天然自然界面貌的作用和意义,也不能否认天然自然界对于人类社会的作用和意义。企图人为地阻隔或否认无限的天然自然界(非人化自然界)对人类社会的作用和意义,只能是一相情愿的幻想。

我们要说天然自然界对于人类来讲是有意义的。其一,天然自然界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会发生有利的或有害的影响,对人类具有正价值或反价值。天然自然界即自在自然界的“盲目必然性”会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灾难。例如印尼海啸的发生、人类对绝症的素手无策。其二,无限的天然自然界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无限广阔的拓展空间和不竭的自然资源。如果人类的意义仅仅限定在实践开辟的这样一个世界,试问你从何处开辟?如果只在这样一个“实践的世界”那如何拓展?人类还要不要发展?

认为“感性世界”之外的天然自然界“对人是无,对人没有意义”,因而应当排除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这种观点理论上是矛盾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这种观点把本来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感性世界”与“感性世界”之外的天然自然界人为地割裂开来,这是思维方法上的孤立性、片面性,是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

我们发现《辩护》一文中,引用了大量早年马克思的著作来理解马克思本体论问题。我们知道马克思一生哲学向度逻辑进路中有一个“哲学时期”、“否定哲学时期”。1如果把视角仅仅限于他的“哲学时期”而不能以整体的视角兼顾考察那样一个否定旧哲学的时期,势必就会得出了那样一种“实践本体论”这样一种哲学本体论范式。原因是在早期是马克思思想极具嬗变的时期,他脱离旧哲学领地的一个重要界碑就是实践。这一点何先生在文中对于实践的一些重要意义的分析,我们认为是事实。但是到了成熟时期的马克思并没有仅仅把视角局限在“实践本体”,而是认识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不只是实践活动所涉及的“感性世界”。

经院哲学家通常由于兴趣或种种原因而专攻研究本体论或仅限于研究认识论、历史观,抑或如海德格尔那样去诠释“此在”等。但马克思和恩格斯以人类解放为旨归,故而以整个世界作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必须研究世界、社会和人的普遍本质和普遍规律,这是由他们所承担的历史责任、历史任务决定的。无产阶级的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是改造旧世界,创造新世界,是解放全人类,最终在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作为无产阶级实现其历史使命的思想导师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当然就负有为无产阶级揭示整个世界的普遍本质和普遍规律的历史责任,负有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历史责任。恩格斯明确地说过,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世界观。他说“现代唯物主义,……不是单纯地恢复旧唯物主义,而是把两千年来哲学和自然科学发展的全部思想内容以及这两千年的历史本身的全部思想内容加到旧唯物主义的永久性基础上。这已经根本不再是哲学,而只是世界观,它不应当在某种特殊的科学的科学中,而应当在各种现实的科学中得到证实和表现出来。”[7-p481]恩格斯在这里告诉我们,“现代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是世界观”,她既不同于旧唯物主义,也不同于那种包罗万象的作为“特殊的科学的科学”的哲学。恩格斯又说:“一般世界观”“是以对物质和精神关系的一定理解为基础”。[6-p235]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般世界观”,她必须对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做出回答,而这就是立足于把“整个世界”作为研究对象。

实践必须以自然物质为前提,如果否定了实践的客观根据,唯心主义大门便得以敞开。在哲学史上,黑格尔的哲学实践观、实用主义实践观、西方马克思主义实践一元论哲学观,实际上都是一种主观对于实践的肆意解释而已。但是只要我们能够坚持“物质本体论”,在这样一个前提性基础上,再来探讨与张扬实践的重要作用便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何中华.《马克思实践本体论:一个再证实》.[j]《学习与探索》2007.(2)

[2]王太庆.《我们怎样认识西方人》.[j]《学人》1993.(4)

[3]外国哲学教研室.《西方哲学原著选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