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大河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当前位置 : 首页 > 范文大全 > 工作范文

逻辑思维意义范例(3篇)

来源:网友 时间:2024-06-03 手机浏览

逻辑思维意义范文篇1

关键词:历史与逻辑;实践;方法

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4-0265-02

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是贯穿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根本方法,它超越了马克思之前的旧唯物主义的朴素直观的思维方式和思辨唯心主义的思辨思维方式。而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是在马克思主义实践思维方式这一根本方法论的基础上而形成的研究方法。历史与逻辑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所展现出来的张力,促使人们使逻辑契合于历史,并使历史趋向于逻辑。

一、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

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纵向的历史发展过程与人类思维发展的逻辑相一致

人类社会从动物界分化出来以后,作为主体的原始人开始从被动地适应自然到主动的改造自然,在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一些比较朴素的思维方式。由于当时受生产力水平的制约,人类对很多自然现象无法认识,就把它们看作是有一个超自然的力量在操纵,古代的图腾崇拜和上帝造物思想正是这一客观唯心主义思维方式的体现。还有些哲学家认为世界是由一种或几种物质产生的,如中国的五行说和西方的原子论正是朴素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的体现。到了中世纪,由于封建割据的存在和各个国家之间的不断战争,为了更好的统治人民,宗教成为封建秩序的精神支柱。神学不断用彼岸世界的幸福生活来麻痹人们的意志,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神本思维方式。到了近代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文艺复兴,经验主义和人道主义开始兴盛,重视经验和实证的思维方式开始在自然科学领域占主导地位。18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和工业革命的发生,人们的交往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同地区和国家之间的联系变得非常密切,人们的活动范围开始向整个世界扩张,商品经济更是把陌生人之间的距离拉近。而黑格尔的辩证思维方式正是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产生的。直到马克思以实践思维方式把握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和资本主义的运行方式,人类思维方式才突破了以往思维方式的种种局限。这种革命性的实践思维,被列宁用来把握俄国革命问题,通过发挥实践主体的积极能动性,在一个资本主义发展并不充分的国家通过改造社会的革命实践活动创立了社会主义社会,由此可见,逻辑能够突破历史发展的一般顺序。

(二)横向的现实历史材料与现实主体的理论逻辑相一致

由于人类受到自身的实践能力的限制和历史本身的时间制约,现实所掌握的历史材料总是非常有限的,研究主体只能从这些对于整个人类来说是非常有限的但是对于个人来说又非常浩繁的材料进行分析,从而创立自己关于人类社会自身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自己的理论的时候十分重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创立的里程碑式的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里处处体现着历史与逻辑的统一。马克思回顾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并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篇文章中写到:“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所有制,它是与生产不发达的阶段相适应的,当时人们靠狩猎、捕鱼、牧畜,或者最多是靠务农生活的。”“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第三种所有制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对所有制发展逻辑的叙述正是建立在对西欧古代历史的详细考察之上的,是对大量的关于经济社会生活的状况进行抽象而得出来的。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视域中的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是以实践理解、把握和评价一切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评价原则,所以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的视角来分析历史与逻辑的统一这一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方法很有必要。

(一)实践的历史与逻辑的张力

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把握历史,所谓历史就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空中的展开过程。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在改造着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着自己的主观世界。而精神性的东西具有自身的独立性,所以人们根据现实历史依据思维逻辑往往推论出超越时代性的结论。马克思就是根据资本主义社会的现状,通过分析其内在的根本矛盾――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推论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结论。这种超前性的逻辑思维与历史本身是相分离的,也正是因为这种分离,才促使先进的人们用自己的努力去超越现实历史,从而推动社会朝着合乎逻辑的方向前进。

(二)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的历史性分离

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是学术研究的两个重要方法,但是在西方哲学的发展过程中却长期处于相分离的状态。

在西方哲学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即古希腊罗马哲学中,哲学家的主要努力方向是认识客观世界及其原因或规律,为此人们创造了数学方法、辩证法和逻辑。这种理性思维的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把主观和客观分离开来,通过一种间接的方式去把握客观规律。这一时期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自然界,由于受到人类实践范围和认识水平的限制,人们往往不能对自然的历史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往往用抽象的范畴和逻辑去推演自然的本质和规律。这一时期显然是偏重于用逻辑方法进行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

在西方哲学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即中世纪的基督教哲学中,哲学家主要关注的是主观精神世界,即心灵哲学和一神论的宗教哲学。这一时期的哲学家用古希腊罗马的逻辑理性工具来论证基督教信仰的合理性,在纯粹的彼岸世界里言说。这种哲学完全脱离了历史与现实,进入了形而上学的怪圈,在这里只看到逻辑理性与富有张力的表演。

西方哲学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以文艺复兴为开端的近代哲学,它的集大成者是黑格尔,黑格尔哲学是认识论、本体论和逻辑学相统一的辩证唯心主义体系。黑格尔提出了“历史和逻辑的相一致的辩证原则”,他认为哲学史就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各个哲学相当于逻辑学中的各个范畴,哲学之间的更替就相当于范畴之间的推演,而全部哲学史就展示了最后出现的最完备的哲学的内部逻辑结构。而且黑格尔还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这就强调只要合乎理性的东西终究会在历史中实现的,体现出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原则。马克思认为黑格尔是“第一个想证明历史中有一种发展、有一种内在联系的人。”历史与逻辑在黑格尔的哲学里得到了统一,但是他却颠倒了二者的关系,认为是绝对精神通过被历史主体掌握而推动着历史的发展,这就滑向了唯心主义历史观。

(三)历史与逻辑统一于实践

马克思批判性的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包括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在实践思维方式中把历史与逻辑统一起来。“实践逻辑的概念的运动过程,应是对实践的历史过程的反思性的把握和反映,并且须同实践的历史过程大体地相一致”历史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历史,逻辑本身也是人们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总结抽象出来的合乎自然规律和人的思维规律的理论。逻辑中的概念是人类实践活动中所接触到的主观和客观的事物,而判断则是人们对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所发现的各种事物之间的正确关系的判断,而推理则是人们在实践活动的历史中发现的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反映,可见历史与逻辑统一于实践,逻辑是实践的历史的抽象,历史是实践的逻辑的具体。

三、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对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唯物史观,马克思最重要的理论发现之一,正是对人类历史特别是西欧历史进行详细考察的结果。马克思在1881年5月到1882年2月仔细研读了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作了详细的摘录和评语。恩格斯也认为:“摩尔根在美国,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发现了40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把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加以比较的时候,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可见,重视历史的研究对于发现社会的运行规律和逻辑是多么重要,历史发展的逻辑正是蕴藏在纷繁复杂的历史过程之中。但在今天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很多人不愿做收集资料的繁琐工作,自己的学术成果也是从别人那里七拼八凑过来的。我们在读到很多社会科学的文章有时会感到高深莫测,这主要是因为有些学者过度运用了纯粹的逻辑推理,而缺乏现实和历史材料的支撑。所以我们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要做到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注重本学科的学术史的研究

在进行一门学科的研究之前,了解这门学科的学术发展史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帮助研究者了解这门学科的发展脉络和基本范畴,并且很快把握住这门学科的发展前沿。这门学科本身的发展历史就是它的各种范畴不断建立,它的理论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正如黑格尔所认为的哲学史就是哲学那样,它的新的范畴和新的理论的出现总是伴随着历史的发展和进步。

(二)注重本学科的所研究独特的社会领域的发展史

学术史本身是这门学科所研究的独特的社会领域的历史发展规律的高度概括,后学者得到的是前人的间接经验,要想更深刻的理解前人的学术理论或者考证这些理论的正确性,这就需要重新考察这门学科所考察独特的社会领域的发展历史。正如恩格斯所说:“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所以学经济学的必须研究经济史,学政治学的必须研究政治制度史,学法学的必须研究法律史等等。

(三)善于运用科学方法发现历史的逻辑

逻辑的东西总是隐藏在历史之中,但是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根本没有能力和精力去研究全部的历史资料。只能对历史材料进行有选择性的考察,特别是对反复出现的历史现象进行考察,如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周期性出现的经济危机的考察,从而抽象出历史表象下被遮蔽的客观规律。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A].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人民出版社,1995:68-69.

[2]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A].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人民出版社,1995:69.

[3]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A].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人民出版社,1995:70.

[4]黑格尔著,范杨、张企泰译.法哲学原理[M].商务印书馆,1979:11.

[5]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A].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C].人民出版社,1995:42.

[6]倪志安.论马克思新哲学的实践逻辑[J].哲学研究,2009(12).

逻辑思维意义范文

关键词:认识逻辑;思想政治教育;意义

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0)19-0164-01

一、初探渊源

认知逻辑关心知识和信念概念,并源于哲学中对这些概念进行逻辑分析而发展起来的。认知逻辑也被译作认识逻辑,是认识论逻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人们认为认识论逻辑包括问答逻辑、假设与支持逻辑、信息逻辑、归纳逻辑以及本文要介绍的认知逻辑,而认知逻辑则又包括断定逻辑、知道逻辑、信念逻辑、自知逻辑等。而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运用逻辑学相关知识来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揭示新规律的思想政治教育,对不同阶段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一些新的思路,有利于我们所力图探索、建设的现代思想政治教育。

二、研究现状

(一)国内对认知逻辑的研究

认知逻辑是认识论逻辑的组成部分,在逻辑学思想中占据着一定的地位,应该受到重视,也应该进行深入研究。80年代前后,马希文教授在美国斯坦福大学曾与麦卡锡(J.McCarthy)合作从事过有关认知逻辑的研究,用认知逻辑的思想设计了对话解题系统KP―O。在认识逻辑研究方面,鞠实儿采用逻辑分析与心理实验相结合的方法,研究经典自我欺骗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通过一系列研究展示了逻辑分析和心理实验相结合的方法在认知领域研究中的优势,为以后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认知逻辑的研究范例。周北海在《多主体认知逻辑》中运用广义模态逻辑和多值逻辑两种方法对多主体认知逻辑进行研究,并从理论基础上对多主体认知逻辑作全面系统的研究。周昌乐《认知逻辑导论》的项目中认为认知逻辑可作认识逻辑,主要是研究知识和信念的形式化问题的逻辑分支。并认为认知逻辑是人工智能专家和计算机科学家所“发现”的核心工具之一。

(二)国外对认知逻辑研究

国外在20世纪40年代就对认知逻辑有了专门的研究,1947年卡尔纳在《意义与必然》讨论中带有相信和断定认知模态词的语句。这可能是最早的认知逻辑的研究。1948年,波兰逻辑学家耶西发表的“多值逻辑与内涵项的形式”论文中提出了关于信念逻辑的7条公理,信念逻辑也成为认知逻辑研究的重要内容,并对认知逻辑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指导作用。1972年霍丘特发表的《认知逻辑可能吗?》中提出了认知逻辑是否存在的问题,并对其作了相关的阐述。再早几年葛提尔发表短文《有掂的其实信念就是知识吗?》中又对认知论知识和信念的关系作了详细的论述,这对于认识逻辑的发展提供了概念性的补助。2006年荷兰逻辑学家J.范・本特姆发表《认知逻辑与认识论之研究现状况》中认为认知逻辑则是作为对认识论的一个贡献或者说至少是一种工具而产生的。并利用可能世界的域定义上面的公式的模型论语义提供了一种外延思考方法,从而可以考虑在给定情形下主体知道或者相信什么。

三、应用意义

(一)理论意义

认知逻辑试图通过逻辑演算的方法来研究有关知道、相信、断定、认为、怀疑等这些认知问题的一门逻辑,对于认知逻辑的研究而言,逻辑学家主要关心的是与认知概念有关的一些模态词的逻辑性质以及在此模态词之上所形成的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特别地,认知逻辑将研究各种有关知识和信念等认知模态词所形成的认知命题,这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认知逻辑与推理密切相关,而信念逻辑又与量化归纳推理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认知逻辑对思想政治教育各种推理技术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实践意义

逻辑学是研究人类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在历史发展的进程,对各门其它具体科学的创立与发展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可以说,一切具体科学都不可能脱离逻辑所划定的内容范围,都需要概念、判断、推理,思想政治教育也不例外。对于认知逻辑的总体而言,它主要处理有关断定、知道、相信、认为、怀疑、理解、意识等认知概念的逻辑问题。认知逻辑将研究各种有关知识和信念等认知词所形成的认知命题。在日常生活中,知识和信念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大多数的所作所为都是我们知道或相信的事情。当我们为了用某种特殊方法来编程实现需要说明行为的主体时,就会广泛涉及到知识的表示和推理。要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逻辑力量,除遵循思维规律、正确运用思维形式之外,还必须善于运用各种逻辑思维方法。逻辑学在本质上可以称得上是一种思维方法论,把认知逻辑思维运用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动别思想政治教育语言中,会极大地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感染力和可信度。

逻辑思维意义范文

论文摘要:逻辑学是研究推理的一门学问,而推理是由概念、命题组成的,不懂得命题就不懂得推理。普通逻辑学在研究命题时,主要是从二值逻辑的角度研究命题逻辑形式的逻辑值与命题形式之间的真假关系。本文着重从认识论的角度阐述逻辑真理的内涵,同时详细论述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的区别。为了探求真理必须保证思维的逻辑性。

逻辑学离不开“真”这个概念。一般来说人们是从下述意义上使用“真”这个概念的:

(一)前提或者命题真。这种真是指命题的思想内容是真的。任何一个命题的内容不是真的就是假的,在这里真或假不是用以描述事物状态的,而是评价命题或陈述的内容的。它的核心是针对其所表达的知识或信念的,例如:“台湾不是一个国家。”这个命题的内容是符合客观事实的,所以是个真命题。

(二)推理真。这是指推理中前提真和结论真之间的关系。演绎推理前提真结论必然真,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前提真而结论是或然性真。因此推理真就是推理中的结论相对于前提是必然的真或者是或然的真。这里“真”指的是否再现逻辑推断关系而不是对命题内容的评价。

(三)指派真和赋值真。在逻辑学中(特别是在现代逻辑中)把命题形式当作真值形式,而且只从真假的角度研究每一种命题形式的逻辑特征,真和假是命题的唯一属性。逻辑真在这里指这些真值形式和其中的变项与公式的真假,这时的真假和具体命题内容的真假无关,而只是一种假定的真假和根据这种假定而推论出的真假。

(四)形式真。这是指永真式(重言式)或普遍有效式的真。逻辑学中有一类公式,对其中的变项可以代以任何命题、谓词、个体词总能得到真命题。这类公式的真是一种逻辑关系的真,例如:P或者非P中不管变项P赋真值或是假值,这个公式都是真的。

(五)系统真。现代逻辑建立了形式系统,如果它的定理都是形式真,即都是永真公式或是普遍有效式,那么整个系统便是可靠的和一致的,这种可靠性和一致性就是一种系统的真。

在以上这五种“真”的情况下,逻辑学不考虑第一种意义的“真”,而只关注后四种“真”。后四种“真”在逻辑学中有各种表现,在其他科学中也有这些意义上的真的表现,就被称为逻辑真理。

所谓逻辑真理是一种特殊的真理,是一种因逻辑关系或逻辑原因而成为真的一种真理。逻辑真理不能凭经验而得知其为真,它需要我们借助逻辑分析、语义分析、关系分析确定它们是真的。它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真理是有区别的。

恩格斯认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思维与存在何者为本原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也就是我们的思维能否认识现实或者正确地反映现实世界的问题。从逻辑哲学的角度来看,其重大的基本问题就是逻辑与客观现实的关系问题,任何逻辑学家都要回答:逻辑真理是否与客观现实一致?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关于这个理论问题,亚里士多德在其所著《形而上学》一书中明确提出并详细论述了逻辑基本规律(矛盾律与排中律)。在谈到矛盾律时认为,事物不能同时存在又不存在。矛盾律首先是存在的规律。它之所以能够成为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是因为它符合“事理”。亚里士多德肯定了逻辑规律与存在规律的一致性,其根据就是真理符合现实的理论,即所谓真理符合论。它在解释真与假这对概念时说,凡以不是为是、是为不是者,这就是假的;凡以实为实、以假为假者这就是真的。按照真理符合论,一切真理必需与现实一致,逻辑真理也不能例外。可见亚里士多德的真理观,是唯物主义的一元论,这个真理论肯定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但是亚里士多德只强调逻辑真理与存在规律的一致性,却忽视了逻辑真理的特殊性。莱布尼兹是现代逻辑的创始人。他第一个提出了用数学方法研究逻辑学中的推理问题,对亚里士多德的真理一元论提出了挑战。他认为有两种真理:即推理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推理的真理是必然的,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的。推理的真理不像事实真理那样依赖于经验,它们的证明只能来自所谓的天赋的内在原则。因此莱布尼兹的这种观点,就成为真理二元论和逻辑真理先验论的一个起源。

基于莱布尼兹的推理真理和事实真理的对立,在康德的哲学中就演变为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分歧。康德认为一切来源于经验的判断都是综合判断;分析判断是绝对独立于一切经验的知识,即先天知识。例如:“白人是人”就是分析判断,在康德看来表示逻辑规律的判断就属于分析判断。

数理逻辑问世之后,逻辑哲学领域中出现了维特根斯坦学派,即以维也纳小组为核心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他们的一个共同的工作就是利用数理逻辑的成果,发展从莱布尼兹到康德的真理二元论和逻辑真理的先验论,使之获得科学化的外观和现代化的形式。维特根斯坦把逻辑真理称为重言式。他认为重言式的命题是无条件的真,由此他断言,重言式既不能为经验所证实,同样的也不能为经验所否定,也就是说与现实没有任何描述关系。逻辑实证主义者进一步把康德关于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区分推向极端。在他们看来,凡是先天的都是分析的;反之,凡分析的都是先天的。逻辑实证主义者确立了一个基本的哲学信条:分析真理与综合真理有根本的区别。这个学派的主要代表卡尔纳普认为,哲学家们常常区分两类真理,某些陈述的真理是逻辑的、必然的、根据意义而定的,另一些陈述的真理是经验的、偶然的、取决于世界上的事实的。前一类推理就是所谓的分析推理,后一类推理就是所谓的综合推理。逻辑真理被看作是分析真理的一个特殊的真子集。

1933年塔尔斯基以形式化的方法给出了真理的语义学概念,他用非形式化方法对其语义学的成果作出概述。他认为逻辑真理同其他真理一样,必需与客观现实相符合或者相一致,在形式语言中,一个语句是不是逻辑真理,取决于它是不是在每一种解释下都成为真语句;同时一个语句在某一解释下是否为真,取决于它在这一解释下,是否与它所“谈论的对象”相一致。可见逻辑真理的概念直接依赖于形式语言中的语句,与它们所描述的客观现实之间的符合关系,这说明它的逻辑真理或者分析真理并非先验的真或者先天的真,它们为真同样是因为它们与现实相符合。塔尔斯基重新建立了真理符合论,表明一切真理包括事实真理和逻辑真理,它们的共同特征就是必需与客观现实相符合。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真理符合论,肯定了逻辑真理与存在规律的一致性,但是忽视了它们之间的差别。莱布尼兹、康德、维特根斯坦和逻辑实证主义者认为,逻辑真理和现实绝对无关,与事实真理根本不同。塔尔斯基主张真理必需以亚里士多德的真理符合论为基础,而且只能以形式语言来构造,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思维中的正确反映。同样逻辑真理也是客观世界规律性的反映。列宁指出,人的实践经过千百万次的重复,它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而最普遍的逻辑格,就是事物被描述的很幼稚的……最普遍的关系。列宁认为逻辑的公理、正确的推理形式是事物最普遍的关系,是由人们实践中千百万次的重复而反映和巩固在意识中。列宁说的最普遍的逻辑格是指三段论推理的正确形式。在这一点上我们说逻辑真和事实真是相容的,事实真是基础,逻辑真是建立在事实真基础之上的,二者是一致的,但是逻辑真理与任何具体的经验事实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