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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宣传方案范例(3篇)

来源:其他 时间:2024-06-04 手机浏览

三农宣传方案范文篇1

200*年上半年县农业执法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农业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工作目标,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按照省市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逐步健全农业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宣传、实施、监督的工作机制,我县农业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农资质量监管。年初,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农资打假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春耕期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把领导精力和执法力量集中到春耕生产上来,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确保了我县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二、营造氛围,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农业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县开展宣传周活动。积极采取广播、电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受理投诉举报电话、组织现场咨询等方式,围绕“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并利用乡镇墟日,深入到夏茂镇、富口镇、青州镇、高砂镇、大洛镇等地,为当地农民现场解答相关的农业生产技术问题、农资识假辨假、如何拔打投诉举报电话及如何科学选购农资产品等知识。在宣传周期间共发放“识别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兽药简易方法”宣传册;“动物防疫法”及“禽流感防疫”宣传图片;“农业155服务典型事例”及“农业155专家咨询手册”等资料19000多份,展示假伪农资产品12个样,已接受农民咨询问答800多人次,切实增强了农民的维权意识,提高了农民科学选择、使用农资水平。

三、整合力量,加大力度,清查和整顿农资市场。按照上级农业部门全年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从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入手,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关口,上下联动,打假扶优,对城区及12个乡镇的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并结合关键农时,重点加大对本县区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狠抓种子、农药、疫苗等重点品种的监管。依法认真开展“五查”行动,积极配合春季农业中心工作,开展肥料、兽用生物制品等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搞好禽流感防控工作。目前,全县已出动执法人员305人次,检查农资市场53个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77个次,完成兽药经营许可证换证24本,查处违法农业案件38起,查获违法种子30公斤,伪劣农药935公斤,不合格兽药420公斤,涉案货值共达8.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30.53万元。

四、结合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建设“农产品放心工程”。积极配合工商、质监、环保、卫生等部门,开展种养业农产品污染治理工作,主要从抓好两个方面工作入手,一是控制源头,认真监管,做到三查:即查使用农药情况,制止使用高、剧毒和高残留的农药在蔬菜水果上的应用;查饲料有无添加违禁药品,现共查了10种饲料和添加剂;查兽药有无销售违禁药品。二是做好宣传工作,规范使用药品,深入基地宣传用药的规范和程序,利用墟日下乡宣传如何防止农业污染等知识讲座达6场,发放《国家禁止在蔬菜、水果、茶叶使用的农药》宣传单1000多份,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熟读法律条文,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农产品加强监督检查,更加有效地保证我县农产品消费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农宣传方案范文

1、及时调整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根据领导分工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案件审理等组织机构成员,并为了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将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原设在法制科调整为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法制科主要精力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日常具体工作。

2、及时制定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了本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9-2013年规划暨实施意见及2009年度计划,并将本局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逐项地分解落实到各科室站,以温农林发[2009]18号文件报告于市人民政府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实施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发至局属各科室站;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新法律、法规出台将本局系统承担的法定职责全部分解落实到位,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3、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根据法律法规和编制变动,做到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时参加年审确认和变更行政执法主体,我局系统现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8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1个(即局本级),承担执法范围是行政许可(由局行政审批科统一承担),行政处罚(农业行政处罚由农业执法大队为主承担、林业行政处罚由森林公安科为主承担),其他行政管理事项由各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承担);法律授权组织4个:①*市植物检疫站(与农业执法大队合署),承担的执法范围是农业部分植物检疫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②*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承担的执法范围是林业部分植物检疫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③*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的执法范围是动物及其产品防检疫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④*市农机监理站承担的执法范围是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方面的行政许可(牌证照核发)、行政管理;受本行政机关委托组织有3个:一是*市畜牧局,执法范围是承担畜牧业方面的行政处罚和管理工作;二是*市农机管理总站,执法范围是农业机械方面的行政处罚和管理工作;三是*市大溪木材检查站,执法范围是途经我市主要是1*国道木材运输方面的行政处罚和管理工作。今年以来这8个行政执法主体除*市大溪木材检查站外还是正常运转的,并能基本上做到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行政管理机制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行政审批机制。一是将本局系统全部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即含本局系统行政许可类事项30项,执行上级行政许可工作类初审事项21项,行政审批类事项4项等)放权授权给行政审批科,使本局行政审批科真正独立承担起代表本局系统统一对外进行行政审批工作,局行政审批科并经过创新改革、健全各项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今年还通过了一抓预约连线服务、二抓网络平台建设、三抓办证材料从简、四抓审批程序、文本规范等措施,缩短了办结日程和群众办证的距离、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为此被台州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评为“2009年度台州市群众满意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二是认真抓好强县扩权事项落实承接工作,共计落实承接强县扩权事项26项(其中放权事项省农业厅19项、省林业厅2项、台州市农业局2项、台州市林业局3项),除涉及内部审批事项及多个部门相关审批事项外,全部放权授权给局行政审批科统一办理。

2、以抓好惠农政策落实和耕地抛荒监管两手来确保粮食生产任务落实。一是中央1号文件惠农政策出台后,各级政府都相继出台了惠农政策措施,为使广大农户了解支农惠农政策措施,激发广大农户种粮的积极性,我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二是狠抓耕地抛荒的监管,本局在今年6-7月份组成6个检查组分赴农村明查暗访,检查督促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种粮补贴政策、制止耕地抛荒措施的落实工作。

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六大提升行动和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活动、做好服务“三农”和农业科技服务创新工作。六大提升行动:一是实施产业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二是实施生产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加快推进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升级;三是实施科技提升行动,加快推进科技服务创新转型工作;四是实施服务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服务机制转型升级;五是实施行政监管提升行动,加快推进监管方式转型升级;六是实施兴林绿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生态绿化工程转型升级。“十、百、千、万”工程:一是继续选派10名科技指导员下基层工作;二是落实百名科技人员联系一千农户活动;三是局领导、责任科室、农技人员三到位,抓好“万元田”示范工程建设。

三、创新监管机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1、畅通投诉举报和渠道。一是2009年本局共受理案件23件(其中省农业厅转6件、台州市农业局转5件、*市纪委转1件、*市局转9件、群众来信来访2件),已办结21件,还完成了向市政府提出的复查意见3件,案件量同去年相比下降34.3%;二是2009年通过“12316”等渠道投诉到我局的农业生产事故案件共28起,其中接受咨询22起,受理调解农业生产事故6起并全部办结,为农民追回经济损失2万元;三是认真做好行政调处工作、及时化解行政纷争,2009年受理组织跨镇街道山林权属纠纷调处2起。

2、进一步加强落实村级财务审计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农民负担源头防范机制:①及时调整涉农收费公示制,收费公示至全市各村,②落实村级订阅报刊“限额制”,并联合下发了温纪[2009]6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订阅报刊的通知》,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建立健全了农民负担监督检查机制:①建立了重点检查,专项整治与正常性监管检查相结合制度,今年7月中旬组成4个检查组对8个镇(街道)进行了专项检查,②建立了农民负担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11月下旬,对全市各涉农部门和各镇(街道)进行了专项检查考核,未发现违规现象;三是今年共审计了285个村(其中专项审计重点村10个),涉及资产总额6.2亿元,查出违规资金82万元,向被审计村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建设296余条,例查出松门镇远景村原出纳动用集体资金59万元,建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查。

3、整体推进小农资整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已构建起对农资市场(即农业投入品源头)的监管长效机制。一是按照《小农资店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要求》和《*市“小农资整规工作全面推进单”活动方案》的要求抓好创建整治工作,通过验收至今达到小农资整治规范企业244家(除3家未达标外);二是按照《*市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分类评价评分标准》,建立了*市农资信用系统管理软件,其中59家农资企业被评为守信企业即A级,82家被评为基本守信即B级,30家被评为警示企业即C级,5家企业被评为D级,责令退出农资市场;三是大力发展农资现代流通经营模式,即连锁企业,至今有4家农资龙头企业在我市建立加盟连锁店92家。通过创新农资经营模式,促进了农资产品的质量,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

4、加强了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排泄物治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测工作,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了对动物及产品的检疫工作,全年实施生猪产地检疫45418头、家禽产地检疫540.6万只、生猪屠宰检疫37.1万头,检出病死猪770头、病害产品8.1万公斤,全市无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对饲养场户的管理,今年共完成了全市饲养场无害化处理设施202个;三是加强了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管,今年共抽检了养殖环节样品1350份,屠宰环节样品380份,调入动物产品肉样品70份,所有样品“瘦肉精”检测均为阴性,未发现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四是分别在4、5、7、9、11月组织了8次对瓜果蔬菜的例行监测、抽样活动,出动抽样人员27人次,检查生产单位63家次,抽检样品96批次,合格样品94批次,并在*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和*农林信息网食品安全栏目进行了公布。

5、加强森林消防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一是通过张贴通告、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资料、专题文艺巡回演出等形式,深入广泛地进行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市政府的《关于切实加强森林消防安全的通告》、《关于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以提高森林防火意识;二是抓好元宵、清明等重点节日巡回检查与设卡检查相结合,规定了“六个严禁、一个收缴”,大力提倡“无烟扫墓、文明祭祖”,严防死守;三是抓好责任落实,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各镇街道与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达到目标明确、任务分解、责任细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四是不断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值班工作,全市共建有森林消防队25支6*人,市、镇(街道)两级在森林防火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经过努力今年只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一起,受害森林面积0.9公顷。

6、强化农机安全管理,推进“平安农机”建设。一是加强开展春运农机安全宣传与巡查,召开了有镇(街道)农机管理站负责人和农机安全片组组长参加的全市性的农机春运安全动员大会,并采取强化路查、排查黑点等措施,确保畅通;二是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市农机总站与各镇(街道)农机管理站,各农机管理站与每个农机手签订安全责任书,全市签订率达100%;三是抓好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全市检验拖拉机3576辆,检验率达88%;四是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村镇建设和制作悬挂农机警示路牌活动,今年已创建农机安全镇1个,安全村5个,设立农机警示和安全村建设路牌16块。综上所述,有力地推进了“平安农机”建设。

7、积极推进建设“平安*”工作。及时制订了本局创建“平安*”和治安安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计划,并和下属单位及时签订了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还组织开展正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抓好落实,本局已连续四年被评为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获得治安安全单位称号。

四、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1、积极查办农林违法案件,不断提高办案水平,未发现错案。今年我局系统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2件,共计罚没款12.264万元。其中查处办结农业行政违法案件40件(简易程序11件、一般程序29件),涉案金额6.2万元,收缴罚没款7.4万元;其中查处办结林业违法案件4件,治安处罚1件(行政拘留1人),林业行政处罚3件,收缴罚没款2.97万元,赔偿补种林木种苗款2万元,共查获野生鸟类1000多只,已全部放归大自然,并缴获捕鸟网具82张;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所立案查处办结行政处罚案件9件,罚没款1.894万元。

2、勇创先进示范单位,实现两个100%。今年以来我局行政审批科(办事窗口)以20*年度“*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为动力,再接再励、再创佳音,荣获2009年度台州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今年以来共收受办结行政审批件626件,其中即办件458件,承诺件168件,实现提前办结率、正确率两个100%。

3、正确履行好职责,积极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活动。一是农业执法大队今年来积极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检查活动5次,抽检51个批次涉及农药产品11个、肥料产品10个、种子品种9个、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品种10个,兽药产品10个,检出不合格产品18批次并依法进行了查处。二是森林公安今年以来开展了“春雷一号行动”、“禁种铲毒”、“绿盾三号行动”等为主题的系列森林和陆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在行动中当场查获野生动物鸟类300多只,捕鸟网具80多帐;三是市畜牧局暨动物卫生监督所今年以来加强了对饲养场户的监管,以审核《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为抓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并加强了对集贸市场动物及其产品交易行业的监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多人次,检查了600多家摊主,发放整改通知书1200多份,还与农业执法大队一起加强了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三聚氰胺”添加剂方面的监管,共检查了兽药生产企业75家次,饲料生产企业45家次,并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进行了查处,还对10家鱼粉蛋白饲料生产企业抽检了21个品种,对是否添加“三聚氰胺”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未发现添加“三聚氰胺”行为。

4、积极做好“农业执法检查”工作,提高履行法定职责能力。为积极配合参与今年3月至11月省人大部署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简称“农业执法检查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分别召开了各个层次的动员会议,并确定了农业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下属单位,并邀请省农业厅领导作专题法制讲座,多次分各个主题向市人大汇报“农业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分别召开多种形式的各界代表参与的座谈会、评议会,座谈评议我市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还邀请有关部门对我局20*年以来的农业执法案件,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及今年开展的农业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我局根据农业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六个方面重点(除省确定的四个重点方面即农业投入、粮食安全、农田保护、农技队伍状况外,另加了两个重点方面即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农民合法权益保护)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总结。

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及时制订了执法人员年度学法计划,并征订了一套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与违法行为查处依据、处罚标准及典型案例分析》实用全书供行政执法人员自学用书;二是组织新上岗人员2人到省林业厅进行执法业务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加强执法人员部领证和省颁证的年审检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管;四是严格把握好审核行政执法案件这一关,保证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和案件质量;五是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推荐评选优秀案卷活动,提高办案质量;六是严格较重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讨论和报备案制度;七是出台了农业行政处罚裁定标准(讨论试行)供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参照。

五、积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抓好对外公开文件的清理工作。

今年以来除按照温政办发[2009]36号文件,及时完成了涉及我局的以市政府、市府办名义发文的文件清理工作任务外,还对以我局名义制订发文并对外信息公开的20*至20*年以来的所有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其中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等原因停止执行的有82件,继续执行的有35件(按发文时间20*年2件、20*年6件、20*年3件、20*年10件、20*年4件、20*年10件)。

六、认真抓好普法宣教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及时制定好计划,落实好经费,征订并编印好资料。一是及时制订了本局2009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学法计划,并以本局红头文件温农林发[2009]85号文件印发至各科、室、站和局属各单位,并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二是落实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8万元,并作出了计划安排,做到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三是编印了一套分五篇即种值业篇、农产品质量安全篇、农经篇、养殖业篇、农机篇的农业法律法规选编,供本系统及全市各级涉农工作人员学习使用。

2、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一是在2-3月份,结合春耕备耕和贯彻宣传中央1号文件惠农政策,到各集镇利用集市日悬挂横幅、设摊咨询宣传、送发政策法规资料,共到9个镇(街道)出席咨询服务人次134人次、现场接受咨询人次2000余人次、送发政策法规宣传资料1万余份;二是积极配合省人大部署的全省农业法及相关法律的执法检查活动,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法律普及知识读本》、《县级农业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职能与项目及法律依据汇编》等涉农法律知识书本至各相关部门、镇(街道)和村一级,共送发涉农法律书本1000余套;三是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今年1—2月份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出台一周年之机组织进行了《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两法宣传月系例活动,在全市各镇、街道集镇、重点村悬挂横幅,并组织了一套自编自演宣传“两法”文艺晚会节目和结合宣传车巡回宣传活动,共演出15场次;四是1月份结合确保农机春运安全、在全市开展张帖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系列活动。

3、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普法宣教工作。一是结合我市5月份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月和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种植业、养殖业投入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与相关部门一起上街设摊咨询宣传、送发相关法律法规资料;二是结合我市村级经济联社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和工作活动,积极开展以村务公开、村级财务民主管理等“农民学法维权”方面的普法宣教活动,并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而且组织新上岗村干部进行村务民主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学习相关培训活动。;三是结合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绿剑”执法活动、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投入品监管进行相关农业法律法规普法宣教活动;四是结合农机年审、上道路拖拉机安全巡查、平安农机和农机安全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机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普法宣教工作,今年共投入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经费10万元;五是结合组织各行业年度培训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今年以来分别组织了农药肥料经营企业、兽药饲料企业、种子苗木经营企业、村级财务人员等培训会,除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外,还对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六是结合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节假日防火工作,利用张贴标语、通告、悬挂横幅、年历画、大型宣传牌、宣传车、组织文艺宣传等大力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涉林法律法规宣传。

4、利用传媒网络,积极开展普法宣教工作。利用*日报、*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司法、*法制、*农情、*农经网、农民信箱及发短信等形式积极开展涉农涉林法律法规的普法宣教工作。

三农宣传方案范文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实践探索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一贯遵循“思想先行”的原则,十分重视宣传鼓动的作用,不断加强宣传队伍建设,为取得革命与建设事业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早在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在《宣传问题决议案》中指出:“现时革命高潮之中,我们党的职责是吸收工人及革命的知识分子和群众,巩固并且发展党的势力于全国工人阶级之中,开始在乡村农民中工作,建筑党在农民群众的基础。……要实行这种重大的责任,我们的党应当作群众中的鼓动和宣传。……群众的鼓动和宣传中一定要有一种鼓动和宣传的人才。”[1]在我国实现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注重宣传队伍建设,依然是我党所面临的重要任务。部长刘云山近期在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专题会议上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心在基层、在基础,队伍是关键、是保障。”[2]我党通过长期艰苦卓绝的努力,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宣传工作队伍,尤其是在农村宣传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和成果。具体而言,党在农村宣传队伍建设方面的实践探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建组织机构体系

为了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配合完成党在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中共中央专门设置了宣传机构,领导全国的宣传工作。1921年7月,中共一大后即组建成立了中央宣传局,设宣传主任一职。1922年7月,正式成立中央宣传部,其后曾更名为教育宣传委员会、宣传鼓动部和宣传委员会等。1923年10月,中共中央颁发《教育宣传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其职责“在于研究并实行团体以内之政治上的主义上的教育工作以及团体以外之宣传鼓动”,[3]下设编辑部、函授部、通讯部、印行部和图书馆,编辑部负责《新青年》、《前锋》、《向导》等八种刊物的出版工作,并规定“党的各地方委员会中须有一人负教育宣传之责”。[4]自中共一大以来,李达、蔡和森、瞿秋白、、、陆定一、、王任重、丁关根和刘云山等先后担任领导之职,负责管理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除以外,各省、区、市、县和乡镇等地方党组织都设有宣传部门,从而构成自上而下、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的组织结构体系。目前,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党的宣传队伍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宣传干部队伍。包括市、县和乡镇的专职宣传干部,主要从事宣传管理工作。二是专职宣传队伍。包括各市、县的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网站的专业工作人员和基层专职宣传干事,是农村宣传工作的主力军。三是广大农民通讯员。这三部分宣传工作人员构成了党的农村宣传队伍的组织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的组织机制。广大农村宣传干部和通讯员活跃在田间地头,积极从事政治宣传和思想工作,成为了党中央联系农村与农民的桥梁和纽带。

二、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在长期的宣传工作实践中,中共中央历来都十分重视宣传队伍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早在大革命时期,中共中央先后了四个关于宣传工作的决议案,包括《党内组织及宣传教育问题决议案》、《对于宣传工作之决议案》、《宣传问题决议案》和《关于宣传部工作决议案》。此外,古田会议决议《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也有专门章节对党的宣传工作及其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论述。在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先后《中央为转变目前宣传工作给各级党部的信》和《中央宣传部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群众鼓动工作的指示》等,对各级宣传部门的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在建国初期,中共中央专门了《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开创了我党宣传工作的新局面。随着宣传网的创立,在全国范围还相继建立报纸网、广播网、出版网、学校网、电影网等制度,从而构建出规模宏大、纵横交错的宣传体系,形成了党的政治宣传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自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新时期宣传工作的发展与需要,中共中央宣传部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对农村宣传工作的领导。1983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政治思想工作的通知》以及《当前农村思想政治教育提要》,大力开展对广大农民的宣传教育活动。2003年8月,和中组部、人事部共同下发《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作意见》,着力培养一批对农宣传的理论家、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出版家、作家和艺术家等。2009年9月,中共第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党委发言人制度”,构建对新闻发言人的甄选、培训和管理的制度体系,从而保证对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建立人才使用机制

为了搞好党的农村宣传工作,促进宣传事业的发展,我党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用人机制。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大力拓展人才资源,构筑多样化的用人渠道,不断完善宣传人员的使用与淘汰机制,为农村宣传工作队伍注入新的活力。早在1929年12月,中共中央在《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中,针对当时“宣传队不健全”、“成分太差”等问题,提出“宣传队的训练与整理问题,是目前党要加紧努力地工作之一”,[5]强调要改造宣传队的成分,从地方选派进步分子参加宣传队,从部队挑选优秀分子为宣传员。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地方党委宣传部门都高度重视农村宣传队伍的建设,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充实到县、乡镇宣传部门工作,敢于淘汰思想作风差、业务水平低的人员,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在专业宣传队伍的人才选拨方面,坚持四个“不唯”(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注重品德、素质、能力、业绩和贡献,探索和完善首席记者编辑制、新闻节目主播制和个人署名专栏制,对特殊的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签约制、合同制和聘任制,以及项目合作、兼职等多种灵活方式,为优秀人才施展才华提供广阔舞台,促进人才与智力的合理流动。同时,不断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评价体系,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用和激励制度。通过开展中国新闻奖、范长江新闻奖、邹韬奋编辑奖、金鹰奖、金话筒奖、优秀节目主持人等全国或地方性的评选活动,对宣传单位的“顶尖人才”进行高薪激励和精神鼓励。此外,各级地方宣传部门还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设备条件,切实解决宣传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做好农村宣传工作提供保障。

四、注重专业教育培训

农村宣传队伍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直接关系的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的中心工作的能否完成,以及宣传工作的最终效果。为了提高农村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宣传人员的工作能力,各级党委非常注重宣传人才的培养,探索出了一套完整的人才培养机制。宣传人才培养的途径主要有两条:其一,通过学校培养宣传人才。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在《宣传问题决议案》中指出:“开办各地党校确是一种重要的工作”。开办的党校有两类:一是“各地委之下的普通的党校,造成群众的鼓动员”,二是“区委之下的高级党校……造成能够办党的能够做成负责任的工作的人才”。[6]1951年1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中指出:“各级党校和党的训练班应当有讨论宣传工作的课程,并且应当在可能条件下设立宣传员的短期轮训班。”[7]新中国建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许多高等院校和党校都纷纷开设新闻传播方面的专业,不少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的农村宣传人才,都获得了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深造的机会。其二,在工作实践中培养宣传人才。除了通过高等院校、党校等培养人才之外,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还采取各种途径,在工作实践中培养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的人才。采取上挂下派锻炼、横向与纵向交流、下基层采访、体验生活等形式,选派宣传人才到艰苦环境和重要岗位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同时还通过在宣传文化地重点工作、大型活动、研究课题项目以及文化创意产业中培养人才,逐步建立起教育培训和岗位实践相结合的宣传人才培养机制,为促进农村宣传工作的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

五、拓展宣传资源

我党除了加强宣传队伍的自身建设,构建强有力的宣传队伍之外,还高度重视宣传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强化宣传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构建以专业宣传队伍为主体、以宣传人员为补充的组织机制,形成了“人人都是宣传员”的新局面。所谓宣传人员,是指我党宣传组织之外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广大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学生、商人、市民、军人、侨民、外国记者和国际人士,甚至包括敌人等。虽然宣传人员具有成分的复杂性、参与的随机性和组织的不确定性等特点,但我党各级宣传部门都一向以诚相待,与之结成最广泛的宣传战线,并随时被我掌控,为我所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宣传组织按照“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路线,深入广大农村和农民之中,利用标语、口号、演讲、教学、唱歌、读书会和文体活动等形式,以及在乡村、城镇、车站、码头等散发传单画片、张贴标语口号和布告等方法,一方面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鼓动,同时又利用广大群众进行反复多次传播,不断扩大宣传影响和效果。尤其是我党一贯重视对敌宣传工作,经常利用敌军家属、俘虏和逃兵等,采取传话、带信、发传单、寄邮件等方式,分化瓦解和削弱敌人。新中国成立后,我党创建了自上而下的宣传网,组织和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加宣传队伍,用马克思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占领思想文化阵地,鼓动革命热情,澄清模糊观念,扩大正面影响。新时期以来,各级地方党委采取“稳定专职,发展兼职,壮大业余,鼓励义务”等方法,鼓励和动员广大农民、基层干部、企业职工、工商户等各界群众,大力开展政治思想宣传工作,促进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6]中共中央.宣传问题决议案[C]//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478~482。

[2]刘云山:把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抓紧抓好[EB/OL](2010-07-13)

news.省略/politics/2010-07/12/c_12325936.htm。

[3][4]中共中央.教育宣传委员会组织法[C]//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文献选编(1915-1937).北京:学习出版社,199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