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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范例(3篇)

来源:收集 时间:2024-07-02 手机浏览

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篇1

【关键词】宫颈异常涂片;妇产科门诊;管理;临床分析

宫颈癌是妇科常见恶性肿瘤,其具有较高的死亡率和发病率,严重威胁妇女的身体健康和生命[1]。实际中及时检出宫颈癌癌前病变对于病情预防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当前妇科产门诊日常检查中存在大量异常宫颈涂片,同时这些异常宫颈涂片没有受到有效管理,进而出现诊断不足或诊断过度的状况。为对异常宫颈涂片进行有效管理,强化对宫颈癌的预防,我院妇产科针对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收治的2480例进行宫颈液基细胞学涂片检查不能确定为不典型鳞状细胞及以上患者开展异常宫颈涂片管理活动,并对管理流程进行优化,这个过程中收获了显著成效,现报告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收治的2480例进行宫颈液基细胞学涂片检查不能确定为不典型鳞状细胞及以上患者进行研究。将患者划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对照组包括1220例患者,患者年龄范围34~65岁,平均年龄为(44.6±3.8)岁;观察组包括1260例患者,患者年龄范围34~63岁,平均年龄为(43.6±3.4)岁。两组患者一般临床资料比较差异不显著,P>0.05。

1.2方法

为患者施以液基细胞检测,经过伯塞斯大诊断系统诊断。观察组患者接受我院妇产科门诊异常宫颈涂片的管理流程,对患者一般信息进行记录,具体包括检测结果、姓名、年龄、电话等。针对未及时就诊患者开展随访,充分了解患者情况,同时嘱咐患者及时接受有效治疗。增加妇产科门诊宫颈病变专门门诊出诊次数和时间,并优化和完善患者就诊流程。患者接受相关化验后,护理人员将宫颈病变就诊方式介绍给患者,使得异常宫颈涂片患者获得有效的诊疗服务。运用CIN开展组织病理学分级,依据ASCCP关于异常宫颈涂片护理指南,组织HPV-DNA阳性患者接受阴道镜检查,并为细胞学不能排除的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的低度鳞状上皮内病变和不典型鳞状细胞进行组织病理血检查和阴道镜检查。

1.3统计学处理

本研究所有调查数据采用SPSS21.0统计软件进行整合处理,采用(珔x±s)表示计量数据,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组间计数资料的对比运用χ2检验,运用t检验计量资料的对比,组间数据对比差异显著时以P<0.05表示。

2结果

观察组1260例患者中,接受阴道镜检查的患者为716例,比例为56.8%,其中450例患者为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504例患者为低度鳞状上皮内病变,459例患者为高危型HPV-DNA阳性不典型鳞状细胞,20例患者经宫颈活检证实CIN2及以上。对照组1220例患者中接受阴道镜检查的患者为510例,比例为41.8%,其中246例患者为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278例患者为低度鳞状上皮内病变,238例患者为高危型HPVDNA阳性不典型鳞状细胞,9例患者经宫颈活检证实CIN2及以上。患者阴道镜检查率、检出率均有所提升,观察组患者阴道镜检查率、检出率均比对照组高,各指标组间比较差异显著,P<0.05。

3讨论

由于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实际中宫颈防癌筛查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妇产科门异常宫颈涂片管理也存在很多问题[2]。当前应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女性宫颈癌机会性筛查,并有效宣传妇产科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女性自身健康防护意识的提升,定期去医院接受妇科健康检查,形成对各种妇科疾病的有效预防。美国阴道镜和宫颈病例协会指出高危型HPV-DNA监测分流管理、重复细胞学检查、阴道镜检查,对完善、规范妇科门诊异常宫颈涂片管理构建,促进宫颈病变筛查的有效开展,促进广大女性生活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对于高危型HPV-DNA检测结果为阳性者进一步进行阴道镜检查,针对ASC-US患者采取高危型HPV-DNA检测分流管理,为高危型HVP检测呈阳性者进行宫颈细胞涂片复查。实际中进行妇科门诊异常宫颈涂片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3.1建立病例管理

为妇科门诊就诊体检患者构建健康管理档案,以便对受检者一般心理和相关检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为日后疾病筛查提供依据[3]。对宫颈涂片检查异常患者采取特殊监测和观察,叮嘱患者到医院进行定期复查,若为疑似病例则应当接受进一步检查,同时为患者进行健康卫生知识的指导,保证疾病预防措施的有效实施。

3.2优化管理流程

妇科门诊针对宫颈涂片异常情况对管理流程进行完善,并对患者一般临床资料进行正确记录,具体包括检查结果、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同时进行电子存档[4]。针对未及时就诊患者开展随访,进而了解患者的详细情况,告知患者要及时接受有效治疗。另外还应当提升宫颈疾病专业门诊的出诊次数和时间,并对患者治疗流程进行完善。在患者完成检查化验后,护理人员应当将宫颈病变就诊途径介绍给患者,使异常宫颈涂片患者获取有效治疗服务[5]。

3.3严格筛查管理

依据美国宫颈病理协会制定的异常宫颈涂片处理指南,为无明确意义的非典型细胞改变患者施以HPV-DNA检测,并对HPV-DNA检测呈阳性患者施以阴道镜检查或细胞学追踪。对细胞学检测无法排除低度鳞状上皮内病变和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的患者施以病理学检查、宫颈活检组织检查、阴道镜检查,促进筛查工作管理的强化。本研究中,开展妇产科异常宫颈涂片管理后患者阴道镜检查率、检出率均有所提升,观察组患者阴道镜检查率、检出率均比对照组高,各指标组间比较差异显著,P<0.05。综上所述,通过在妇产科门诊开展异常宫颈涂片管理,能够有效促进患者阴道镜检查率、检出率的提升,进而实现对宫颈癌的有效预防[6]。

参考文献

[1]李健.妇产科门诊异常宫颈涂片的管理及分析研究[J].当代医学,2011,17(35):59-60.

[2]郭艳利,耿力,游珂,等.妇产科门诊异常宫颈涂片的管理及3233例分析[J].中国妇产科临床杂志,2007,08(06):426-429.

[3]孙淑芳.妇产科门诊异常宫颈涂片的管理与分析[J].现代养生,2015,(09):282.

[4]宗娜.妇产科门诊异常宫颈涂片的管理及分析[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5,(04):183-184.

[5]吴小琼.2546例妇产科门诊异常宫颈片的管理及临床分析[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4,(09):2054-2055.

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工作目的

新生儿疾病筛查是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提高人口素质、减少残疾儿发生率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连续性、有针对性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参加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孕产妇对新筛重要性和疾病危害的认识,提高新筛知晓率及治疗率,有效防治儿童智力低下和疾病伤残,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工作职责

1、区妇幼保健所:负责新筛健康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对驻区接产医院的新筛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和质量控制,并做好本所孕妇学校的相关工作。

2、接产医院:

(1)负责面向孕妇及其家属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工作,应及时收集、完善、保存健康教育活动的素材、记录、总结、评估等资料,做好完整的活动记录。

(2)新筛质控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信息管理,进行健康教育工作质量的自我评估和信息上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工作内容及形式

1、接产医院和区妇幼保健所通过孕妇学校定期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服务,制定健康教育计划,确定每期讲座的时间和地点,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每年至少开展4次,穿插在其它讲座中的小讲座每月1次。

2、孕妇学校负责对就诊的孕产妇及其家属开展新筛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1)国家关于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法律、法规;

(2)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的基本知识;

(3)孕期营养与筛查病种的关系;

(4)新生儿疾病筛要性和筛查疾病危害性;

(5)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6)如何对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等疾病进行防治。

3、在产科门诊或孕期保健门诊等地方的候诊区、咨询台应放置新筛健康教育宣传折页,张贴新筛宣传墙报,播放宣传VCD等,免费为公众提供新筛健康教育材料。接产医院及区妇幼保健所应公布讲座内容、时间、地点和参与对象。

4、每季度在孕妇学校或孕妇讲座前后,分别对孕妇或家属进行有关新生儿疾病筛查基本知识知晓率情况的调查,分析公众需求,评价授课效果。

四、组织管理

1、区妇幼保健所每年定期督导检查各机构新筛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实施方式、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内容。

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范围及分类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

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及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为高危妊娠。

(二)高危妊娠的范围

1、基本情况:

年龄<18岁或≥35岁;体重<40公斤或>85公斤或过度肥胖(超标准体重20%);身高<145公分;先天异常或遗传性疾病家族史。

2、不利环境、社会因素:

文盲,经济困难,无产前检查,计划外妊娠,有吸烟(每天10支以上),酗酒等不良习惯。

3、异常妊娠及分娩史:

不孕症、流产>2次,早产、死胎、死产、畸形儿、阴道难产、剖宫产及产后出血史、新生儿死亡、新生儿溶血病。

4、孕早期有病毒感染,服用过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有射线接触史,可疑致畸物质接触史及职业毒物接触史。

5、妊娠合并症:

妊娠合并心脏病、肝病、高血压、肾脏病、红斑狼疮、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血液病、严重贫血、肺结核、胸廓畸形、精神病、性病及其他感染等。

6、妊娠并发症: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羊水过少或过多、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先兆早产、胎膜早破、母儿血型不合、过期妊娠等。

7、可能发生分娩异常的因素:

胎位异常、巨大胎儿、骨盆异常、软产道异常、多胎妊娠、多产妇(≥3产次)、盆腔肿瘤等。

(三)高危妊娠分类

高危妊娠可分为一般高危妊娠与严重高危妊娠两大类。凡有下列情况者属严重高危妊娠:

1、异常产史

2、畸胎史

3、死胎史

4、疤痕子宫

5、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心脏病、肝病、慢性高血压、肾脏病、红斑狼疮、糖尿病、甲亢或甲低、血液病、重度贫血、肺结核、胸廓畸形、精神病、性病及其他严重感染等。

6、妊娠合并妇科肿瘤

7、(中)重度妊高征

8、产前出血

9、≤34周先兆早产

10、过期妊娠

11、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12、羊水过少

13、羊水过多

14、骨盆狭小

15、胎位异常

16、多胎妊娠

二、管理程序

(一)筛查与评定

1、初筛:孕妇初诊由首诊单位建孕管册时,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化验等进行高危妊娠评定,及早发现高危孕妇。

2、复评:对初筛后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前检查的孕妇应进行评定,以后在每次产前检查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及时评定。一般在孕28周与37周时常规各复评一次。

(二)登记与管理

1、标记:

初筛时:将评定结果写在孕管册的左上角,注明“高危”及编号。

复评时:将每次评定结果写在孕管册“高危评定”栏中,以后评定如有改变再填写,无变化则不填写。

2、登记: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无论在初筛或复评中,对新发现的每例高危妊娠应进行登记,进行专案管理。其中:一级医疗机构应记录初筛高危孕妇的发生、治疗、转诊情况,并追踪和记录其转归与妊娠结局;二、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应记录其发生、治疗、转归的全过程及妊娠结局。

(三)监护与处理

1、监护与处理的范围

一级医疗机构

负责接受正常孕产妇分娩和对如下一般高危妊娠进行产检、监护和处理:

(1)妊娠合并轻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2)妊娠合并轻度贫血(血色素90—110克/升);

(3)经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病情缓解,可返回一级医疗机构进行定期随访和监护的一般高危妊娠。

二级医疗保健机构

(1)负责对一般高危妊娠的产检、监护和处理。

(2)负责对下述部分严重高危妊娠者的监护与处理:

①具有固定高危妊娠因素的高危妊娠者;

②妊娠合并轻度内科疾患者;

③中度妊高征与部分先兆子痫(必须具备眼底检查和红血球压积、纤维蛋白原、疑血酶元等实验室检查条件);

④大于34周至小于37周妊娠、胎儿体重预计大于1500克的早产或胎膜早破(必须具备病理新生儿科或病理新生儿室及其相应的新生儿抢救、监护和处理的设备与能力)。

三级和具备条件的二级医疗保健机构

负责对严重高危妊娠的产检、监护和处理。

2、监护与处理的内容

(1)高危孕妇的监护包括:各种高危妊娠因素对孕产妇及胎儿健康状况的影响以及高危妊娠因素的动态变化。

(2)胎儿的监护包括:对胎儿生长发育的监测、先天异常的筛查,胎儿胎盘功能的监测,胎儿宫内情况及成熟度的监护。

通过监护与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促进高危妊娠因素的转化,必要时可选择在母儿最有利的时机进行适时计划分娩。

(四)转诊与随访

1、转诊范围

一级医疗机构

(1)所有高危孕产妇一律要转送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分娩。

(2)在负责的高危孕产妇监护与处理范围内,凡经积极治疗观察两周效果不显著者,必须及时上转。

(3)产检中,妊娠图宫高连续三次小于第十百分位或大于第九十百分位者,应到二或三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检查,必要时转送二或三级医疗保健机构。

(4)正常孕产妇分娩过程中,出现产程异常(潜伏期延长、活跃期迟缓、停滞)者应立即转诊(具备子宫切除、血源等抢救条件除外)。

(5)正常孕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出现下列异常危重病情,应立即按《广东省乡镇卫生院产后出血诊疗常规》处理,同时边就地积极抢救边准备转诊并请县(市、区)产科抢救小组会诊指导和抢救,同时做好输血和手术准备:

①子宫收缩乏力性出血量多或病情严重者。

②胎盘滞留、严重胎盘粘连或植入者。

③发生产道裂伤出血,处理后仍持续性出血者或裂伤严重者。

④出现先兆子宫破裂或疑羊水栓塞症状者(如正在使用催产素者,必须立即停用)。

⑤出现可疑凝血功能障碍所致的产后出血DIC者。

二级医疗保健机构

(1)首次产检发现有不宜妊娠因素(如妊娠合并严重内科疾病等),而本人又要求继续妊娠者,应转到三级或具备条件的二级医疗保健机构检查确定能否继续妊娠。

(2)有疤痕子宫病史,若要阴道试产者,视二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抢救能力和技术条件(具备子宫切除、血源等),如具备者,可在二级医疗保健机构分娩,必要时转送三级医疗保健机构。

(3)在负责监护与处理的范围内,凡经积极治疗后症状未见缓解或病情严重者,应尽快转诊。

(4)二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凡属于重度妊高症、先兆子痫治疗效果不显著、子痫紧急处理后、孕24周前的早产或胎膜早破、>2次的死胎、死产、自然流产史者,心功能不全的心脏病孕妇或妊娠合并重度内科疾患者,必须及时进行院内会诊,必要时请本级产科抢救组会诊或转诊。

三级医疗保健机构

(1)负责收治下级医疗保健机构转送的转诊孕产妇;

(2)对于疑难危重的孕产妇、个别特殊病例和严重高危妊娠,应及时组织院内抢救会诊,必要时请市产科抢救组会诊抢救。

2、转诊要求

转出与接受单位均应建立孕产妇转诊登记册。转出单位应认真写好转诊病历(含诊断,主要病情介绍和治疗经过),由孕产妇自行带到转入单位就诊。病情危重者应由医务人员护送,并当面向接诊医生说明主要病情与转送途中病情,追踪转诊孕产妇的转归。接受单位应及时向转诊单位反馈转诊孕产妇情况。

3、随访要求

负责收治高危孕产妇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做到:

(1)按要求进行登记,纳入专案管理,定时在专科门诊追踪与随访,或收入高危孕产妇病房进行严密监护和处理。

(2)产后定时专科门诊或上门访视,追踪母婴转归情况,进行妊娠结案。

(3)对未按约定时间来诊者,应进行电话、或上门等各种方式的追踪随访,确保高危孕产妇管理得到落实,保障母婴安全。

(五)产后访视

产后3、7、14、28天各访视一次,以便继续管理治疗,追踪母婴转归。

三、管理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管理机制

1、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成立市、县(市、区)产科抢救组(小组)。由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医技科、麻醉科等科室的业务骨干组成,承担辖区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

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本行政区域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定期组织检查本规定的落实情况,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查处。

(二)建立三级保健网,明确各级网的职责。

1、一级保健网职责(镇级)

(1)负责收集辖区内已婚需生育妇女名单,了解孕前高危妊娠因素,在孕12周内确定胎龄。继续妊娠者建立孕管册,并指导孕妇定期产前检查和进行胎动计数等自我监护办法,到有关部门领取“计划生育证”。

(2)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常规化验等,进行高危孕产妇的初筛和登记。

(3)负责收治“监护与处理范围”所规定的高危孕产妇。

(4)提高对高危孕产妇的监护手段,开展人工监护。

(5)负责全镇高危产妇的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了解并记录初筛高危孕产妇的转归及妊娠结局。按规定对辖区内所有高危孕产妇定期进行统计上报。

2、二级保健网的职责(县级)

(1)负责对孕12周内高危孕妇管理遗漏者的检查。对每次产前检查中所新发现的高危孕产妇因素随时评定。

(2)负责对“监护与处理范围”所规定的高危孕妊娠进行诊断、处理及难产会诊、转诊、抢救工作。接受基层转送的高危孕产妇。

(3)开设高危孕产妇专科门诊及高危妊娠病房,由高年资医师专人负责,实行专案管理。要求做到门诊、病房一贯制,进行高危孕妇的登记随访和妊娠结案工作,并定期进行讨论分析。

(4)提高对高危孕产妇的监护手段。开展高危孕产妇的人工监护,有条件者可开展部分的特殊检查和处理。

(5)成立产科抢救小组,在接到基层产科急救任务时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6)对严重高危妊娠病例进行讨论,尤其应侧重如下几种严重高危妊娠:妊娠合并心脏病(心功能Ⅲ级以上)、重症肝炎、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肾功能损害、胸廓畸形、甲亢危象、血液病、艾滋病、重度妊高征和早产。如发生死亡病例应进行院内和本级评审。

(7)本级各医疗保健机构应掌握每年所收治的高危孕产妇的发生数、转诊数及转归情况,统一报县妇幼保健院汇总。

(8)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数据,将统计分析的情况上报县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

3、三级保健网的职责(市级)

(1)同二级保健网(1)至(7)的职责。

(2)承担高危孕产妇的会诊、抢救、治疗工作,接受各级保健网上送的高危孕产妇。

(3)市妇幼保健院除完成上述任务外,还须对各县(市、区)统计上报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在定期的业务会议上通报或下文通传,提出干预措施,并向市卫生局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