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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的种类范例(3篇)

来源:其他 时间:2024-08-14 手机浏览

直接融资的种类范文

关键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现状;特点;传统经济增长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594(2010)12-0063-06收稿日期:2010-08-07

自2000年“走出去”战略正式公开提出以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一直呈现出高速增长势头。仅在五年之后的2005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即已突破100亿美元,成为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对外投资国。在国际金融危机汹汹来袭的2008和2009年,当世界各国对外直接投资均出现大幅下降时,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却逆势增长,为实现我国产能的国际转移和深化境外资源互利合作。保证我国有力应对危机冲击,乃至增大我国在推动国际经济秩序变革中的话语权等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走出去”战略确已成为“关系我国发展全局和前途的重大战略”,迅速发展的对外直接投资对于推动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和更公平地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有长远的战略意义,随着对外投资而来的海外利益对于维护和实现我国的发展利益更是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价值(陈伟恕,2009)。

一、现状与特点分析

(一)国内过度依赖资源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国际延续根据本文作者的不完全统计,2008~2009年以中国企业为买方的跨国并购,仅交易额超过1亿美元的就至少有34宗,金额合计达571.3亿美元。其中,目标领域为能源产业的有13宗,交易金额277.54亿美元,占1亿美元以上并购案交易总额的48.6%;矿业15宗,交易金额262.34亿美元,占交易总额的45.9%;公用事业1宗,交易金额15.8亿美元;商业服务业1宗。交易金额8.58亿美元;制造业3宗,交易金额7,04亿美元(见图1)。我国跨国并购高度集中于能源和矿产行业,首要地是由我国的经济长远发展战略所决定的。近年来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对国内现有的自然资源储备,如石油。有色金属、铁矿石等都构成巨大压力。中国需要放眼于国门之外,在全球范围内统筹安排,保证以石油供应为主的能源安全,保证价格稳定。充足的原材料供应。这不仅有利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也使中国能够介入大宗商品市场,跟其它资源强国同台竞争。通过海外投资。掌握尽可能多的石油及其他资源就成为中国的必然选择,资源行业资金密集度高的特性同时也就决定了我国海外收购以大型企业为主体。

然而,过度依赖于进口资源对中国经济自身的伤害也将是极为严重的,便利地获得进口资源将弱化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动力,固化落后的经济增长模式和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因此,就根本而言,维护国家海外投资利益的最根本措施,在于转变我国的经济增长模式,提升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率,真正有效地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问题是,从目前迹象看,在今后一个不太短的时期内,我国海外投资的主要领域仍将是能源、原材料领域,这也就意味着东道国对我国投资的疑虑与可能的摩擦并不会很快消除,从而难以获得长期的海外投资利益。

(二)增长高速。发展滞后自“走出去”战略提出并付诸实施以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势头。自2002年我国建立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以来直至2009年底,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年均增长率达到48.6%,远超出同期GDP、出口贸易额、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增长率,且在绝对值上与流入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之间的差距迅速缩小。到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总额达559.1亿美元,其中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流量达418.6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74.87%;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1839.7亿美元,其中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存量1472.8亿美元,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80.06%。据商务部最新预测,2009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预计达433亿美元,同比增长6.5%,存量则已达1905.8亿美元,占全部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86.63%(见表1)。

但从整体来看。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在我国经济构成中所占份额极为有限。2008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相当于出口额的2.93%,在GDP中所占比重仅为0.97%;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在GDP中所占比重为3.40%。2009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相当于出口额的3.60%,在GDP中所占比重下降到0,88%;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在GDP中所占比重为3.87%。而在2007年,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在GDP中就已分别达到2.03%和16.80%,发达国家所占比重更是分别高达4.71%和35.07%。中国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已有一些研究者基于经典理论的分析指出。中国目前的对外直接投资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是不相匹配的(薛求知等,2007)。

(三)国际拓展迅速,所占份额有限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在全球范围内迅速铺开。在2003~2008年的短短5年间,投资覆盖国家和地区新增35个。截至2008年底,中国有12000多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分布在全球174个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覆盖率达71,9%。境外资产总额超过10000亿美元,境外实现销售收入5343亿美元,境外就业人数达102.6万人,其中外方45.5万人。2009全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22个国家和地区的2283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

尽管发展迅速,但从总量上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在世界对外直接投资市场所占;份额仍然有限。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ATD)《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所载数据计算,2008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占全世界份额的2.25%,在世界各国和地区中排名第1位,低于瑞士、比利时、荷兰这样的小国,排在俄罗斯后面;存量份额占0.91%,排名第25位。低于香港、台湾,排在巴西、爱尔兰、奥地利之后(见表2)。相当于当年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的14.3%和6.2%。2008年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排在美、日之后),第三大吸引外资国(排在美、法之后),第一大出口国,以此而论,在对外直接投资方面我国相对而言还处于比较落后的地位,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我国的经济结构是不合理的,增长模式是存在

一定缺陷的,与世界经济融合的紧密程度仍然有限。

需说明的是,2009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在世界对外直接投资市场地位的比重有较大提升,在世界市场的份额急升至4.34%,但此现象的背景是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比上年剧跌43%。全球FDI出现严重萎缩无疑也是受到世界金融危机的拖累,在此情形下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保持6.5%的年增长率虽已属极为不易,但其真正的实力和发展水平尚需长期观察。

(四)跨国并购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从“走出去”战略实施开始,跨国并购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中就成为重要形式,并越来越占据主要地位,这与国际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是相一致的。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交易额从2002年的仅有2亿美元,迅速上升至2008年的205亿美元,6年间上升百余倍。特别是在进入2008年后,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交易额迅速上升,在当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中占49.0%。并且,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在世界跨国并购市场上所占份额已超出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占据世界对外直接投资市场的份额,在发展中国家并购交易中所占份额突出,已达到1/5(见表3)。

在金融危机肆虐的2008、2009年,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表现尤为引人注目。在2008年全球跨国并购额比上年下降了34.7%的颓势背景下,中国的非金融行业跨国并购却比上年剧增了225.4%。进入2009年后,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交易表现不仅要好于同期全球跨国并购交易,而且还于2009年前三个季度出现逆势急升,特别在第三季度出现大量成交。跨国并购交易的逆势上扬,对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整体局面的平稳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五)国企,特别是央企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主力军在我国进行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所有境内投资者中,就企业数量而论,国有企业所占比重连年降低,从2003年的43.0%下降到2008年的16.1%,降幅接近2/3。在投资存量上所占的比重,虽在两年间快速下降了11.4个百分点,却仍然高达69.6%。值得关注的是,国有企业的让出,却并没有使私营企业相应地增加更多的份额。在企业数量上,私营企业一直维持在10%上下徘徊;在投资存量上,到2008年底也只有的1%。外资、台港澳资企业、集体企业亦称微不足道。异军突起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企业数量上,有限责任公司在2008年已占有半壁江山,比2003年的22.0%增加了近30个百分点;在投资存量上,达到了20.1%(见表4)。

能更加鲜明地反映出国有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优势地位的指标。是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分别所占的权重。中央企业和单位仅占境内投资者数量的5.6%,但在存量中却占有81.3%,在流量上更是达到85.4%(见表5)。

另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8年底,国资委监管的136家中央企业中,共有117家发生了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占中央企业总数的86%。2008年末中央企业在全球127个国家(地区)共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1791家,当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357.4亿美元,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当年总流量的64%;年末累计对外直接投资达到1165亿美元,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63.3%。特别是在石油等能源领域方面的对外直接投资,完全是国有企业的一统天下。

自2002年我国建立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起的历年数据均显示出,国有企业、中央企业一直都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力军。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领域中的力量悬殊对比,不能简单地被解读为某种挤出效应。首先,根据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John,1997)通常能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需具有OLI优势,而这恰是我国绝大多数民营企业的短板。其次,我国“走出去”战略的目的一直以来都基本上明确为境外资源开发合作、产能转移、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领域的对外直接投资往往所需资金规模巨大,并且能得到当地良好的社会环境支持。在我国,有能力占据这些前置条件并因而能得到国家支持的基本上也只有大型国有企业。民间资本大规模进入对外直接投资领域的前景,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化和总体实力的继续增长而逐渐明朗起来。

(六)受国内外宏观形势和政策变动影响显著

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一方面受国际形势特别是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较为显著,同时国内的政策性因素也发挥着强大作用。特别是进入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的2008年后,随着危机的发展和国内反危机措施的出台,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更是出现了跌宕起伏的戏剧性局面。

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显示,在愈演愈烈的经济和金融危机中,2008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量比上年下降了14.2%。这一下滑趋势在2009年更为显著。在此背景下,2008年上半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仍然保持着同比增长229.0%、环比增长50.6%的高速发展势头,但到了危机全球性爆发的下半年,同比增长骤降为48.4%,环比增长更是下降为-36.9%。到2009年上半年,总体上看局面仍在继续恶化,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同比下降为一51.7%。环比为-23.5%,但实际上从第二季度起已止跌回升,当季投资87亿美元,较上季(环比)的37亿美元增长了18亿,与去年同期相比也增长了37.6%。到第三季度,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204.7亿美元,超过了前两季度的总和,较上季环比增长1353%,同比增长190.4%,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328.7亿美元,已恢复到上年同期水平,其中投资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国家(地区)17个,较上年同期增加4个。整个2009年下半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309亿美元,同比增长190.7%,环比增长249.2%(见图2)。

直接融资的种类范文篇2

中小企业的资金的来源无非是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自筹,二是直接融资,三是间接融资,四是政府扶持资金等。

关于自筹资金。它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有业主(或合伙人、股东)自有资金;向亲戚朋友借用的资金;个人投资资金,即“安琪儿”资金;风险投资资金企业经营性融资资金(包括客户预付款和向供应商的分期付款等);企业间的信用贷款(有些国家对此是禁止的);中小企业间的互助机构的贷款;以及一些社会性基金(如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的贷款等等。

关于直接融资。是指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显然,这种筹资方式只有公司制中小企业才有权使用,而且,一般公司制中小企业的债券和股票只能以柜台交易方式发行,只有极少数符合严格条件的公司制中小企业才能获得公开上市的机会,或进入“第二板块市场”进行融资。

关于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方式(即金融产品)主要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

从总体上看,中小企业的资本构成主要以自筹资金为主(自筹资金的比重相对大企业要高得多)。其中以美国中小企业的自筹资金的比重最高,一般要超过60%左右;欧洲国家,如法国、意大利等自筹资金的比重在50%左右。在自筹资金中,又以业主(或合伙人、股东)自有资金的比重最大;亲戚朋友借用的资金次之。其次,是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美英和德国等自由主义意识较重的国家一般是直接融资的比重高于间接融资的比重;而法国、意大利、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则呈现出间接融资比重高于直接融资比重的现象。最后,政府的扶持资金比重最小,一般仅占企业总资产的5%~10%左右。其中以中央集权制国家,如日本、韩国、法国等国家政府扶持资金比重相对较高;德国、意大利、英国等国家居中;而美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直接资金扶持的比重最低。

根据各国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结构情况,可以将它们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种是以业主(或合伙人、股东)自有资金为主,注重直接融资的作用,强调企业的自主意识的自由主义类型,如美国和英国等。另一种是以家族融资为重要渠道、注重间接融资的作用,强调社会和政府作用的集体主义类型,如意大利和法国等。第三种是介入以上两者之间的类型,如德国、日本和韩国等。

二、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特点和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在西方国家,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与一般企业并无二致。依照企业的法律类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单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这些企业属无限责任制企业,其特点是不必支付企业所得税,只需缴付个人所得税,税负相对较轻,但无权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向社会直接融资,并且还要对其经营风险负完全的责任。这类企业一般规模较小,都是些微型企业,或一些初创的企业。它们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业主(或合伙人)的个人资产,一部分是向亲戚朋友借来的资金,其它则来自金融机构的借贷和政府的资助等,但量极少。

从各国的比较来看,意大利和巴西的这类小企业向亲戚朋友借来的资金比较多一些,政府也鼓励他们这样做。美国和英国的这类小企业则较少靠亲戚朋友的钱,他们主要靠自己的积蓄。法国对这类小企业的政府资助则较大一些,一方面政府对个人新建的自顾型小企业给予较大的税收减免,另一方面还对其雇佣的员工给予直接的就业补贴。

二是公司制中小企业。这类企业属有限责任制企业,其特点是必须支付高额的企业所得税(也要缴付个人所得税),税负相对较重,但由此得到的好处是有权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向社会直接融资,并且对其经营风险只承担以股本金为限的有限责任。当然,除少数公司制中小企业外,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债券和股票都只能以柜台交易的方式进行,而难以实现公开上市(因为无法满足公开上市的苛刻条件),即使要到条件要求相对较低的所谓“第二板块”上市也是不容易的。相对而言,柜台交易方式的成本是比较高的,而且风险也较大。因此,虽然公司制中小企业同其它公司制企业一样拥有直接融资的权利,但是,实际上它们在直接的金融市场上,仍然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总之,无论是单人业主制和合伙制企业,还是公司制中小企业,都客观地、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这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运行规律,以及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金融业的特殊性等共同决定的。具体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运行规律来看

市场机制讲究的是效益和利益最大化,资金作为生产要素之一,其市场流向也必须符合这一要求。如果没有其它机制的干预,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在资金市场上是难以与大企业竞争的。

(二)从中小企业的特点来看

1.中小企业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风险大,难以吸引投资者的注意。据美国统计,全国近2000万多个各种不同类型的小企业,其中1/3甚至1/2的企业将在3年内关闭,特别是在经济衰退时期,小企业关闭率更高,只是由于小企业的开办率更高,才使企业总数逐年不断增长。但这丝毫也不能掩盖中小企业的易变性和其巨大的经营风险。这给其融资带来根本性的影响。

2.中小企业资产少,负债能力有限。一般而言,企业的负债能力是由其资本金的大小决定的,通常为资本金的一个百分比例数(由法律规定),如80%或60%等。中小企业资产少,相应地负债能力也就比较低。从各国的情况来看,美国的中小企业强调独立自主和自我奋斗的精神,因此企业的负债水平较低,一般都在50%以下:而意大利、法国等欧洲国家比较注重团队精神和社会的力量,提倡相互协助,中小企业的负债水平较高,一般在50%以上。

3.中小企业类型多,资金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加大了融资的复杂性、增加了融资的成本和代价。中小企业以多样化和小批量著称,资金需求也具有批量小、频率多的特点。这使融资的单位成本大大提高,在不考虑其它因素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少量的资金需求量将使其融资利率比上规模的资金融资利率平均高出2-4个百分点。从各国的比较来看,美国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水平最高,一般可高达3-6个百分点;欧洲为1.5-3个百分点左右。

(三)从金融业的特殊性来看

1.金融业实行的谨慎原则,不利于风险性较高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金融业是特殊产业,经营的是资金这样一种特殊的产品。由于资金或货币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涉及面的广泛性以及其对国民经济影响的全局性,各国都对金融业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经营规则,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及流动性,以有效避免金融危机给整个国民经济及社会带来的不利后果。事实上,这也是广大从事金融服务业的人员和机构自身的要求。谨慎原则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但在客观上也给风险性较高的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往往会使一些非常有前途的中小企业丧失极好的发展机会。

2.金融企业融资手续繁琐,耗时耗精力,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积极性。如前所述,中小企业融资量少、频率高,需要简单快捷的服务。然而,金融部门为安全起见,必须有一套完整的融资手续,这就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简单快捷的要求。繁琐耗时耗力的融资手续,无数有意融资的中小企业望而却步。

3.金融企业“嫌贫爱富”,喜欢“批发”,不喜欢“零售”,使中小企业融资处于不利地位。大企业信誉好、融资量大,深得金融机构的喜欢,往往是信用资金追着贷,而且常常用不完;相反,中小企业缺乏良好的信誉,融资额度有限,常常捉襟见肘。

从西方各国的具体情况来看,中小企业融资难具有许多共同的原因,然而从比较的角度看,美国和欧洲之间还是一定的区别的:美国人崇尚独立自主的自由主义精神,再加上金融管理相对较严,因此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的偏好上。而欧洲人更强调彼此间的合作精神,因此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倾向较大,融资难主要表现在企业自身的原因(如风险大、管理不善等等)上。

三、不同类型和不同阶段的中小企业对融资的不同要求

(一)不同类型中小企业对融资的不同要求

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融资特点不同,当然对融资渠道和条件的要求也不同。从融资的角度看,中小企业可分为制造业型、服务业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区型等几种类型。各类型的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和要求如下:

1.制造业型中小企业。制造业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是比较多样和复杂的,这是由其经营的复杂性所决定的。无论是用于购买能源原材料、半成品和支付工资的流动资金,还是购买设备和另备件的中长期贷款,甚至产品营销的各种费用和卖方信贷都需要外界和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一般而言,制造业企业资金需求量较大,资金周转相对较慢,经营活动和资金使用涉及的面也相对较宽,因此,风险也相应地较大,融资难度也要大一些。

2.服务业型中小企业。服务业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主要是存货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促销活动上的经营性开支借款。其特点是量小、频率高、贷款周期短、贷款随机性大。但是,一般而言风险相对其它中小企业较小,因此是一般中小型商业银行比较愿意给予贷款的对象。

3.高科技型中小企业。高科技型中小企业除可通过一般中小企业可获得的融资渠道融资外,比较重要的一个资金来源就是各种各类、层出不穷的“风险投资基金”。这类基金既有政府设立的,又有私人建立的,也有政府和私人共同建立的,其性质一般属于产权资金。美国、日本和英国的“风险投资基金”比较发达。

4.社区型中小企业(包括街道手工工业)。社区型中小企业(包括街道手工工业)是一类比较特殊的中小企业,它们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因此,比较容易获得政府的扶持性资金。另外社区共同集资也是这类企业的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

西方国家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是各有侧重的:如美国是一个具有创新传统的国家,因此比较重视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日本在支持中小企业吸收引进技术方面也是具有特色的。意大利比较注重制造业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融资问题,这与其着力解决南部相对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增加该地区经济活力和“造血”功能有直接的关系。法国比较重视就业问题,因此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重点主要放在了就业潜力比较大的服务业型中小企业上。瑞士和西班牙(包括法国)则在解决社区型中小企业(包括街道手工工业)上具有特色。

(二)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对融资的不同要求

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对融资有不同要求,从企业创办一直到企业因种种原因而退出,都有对融资的不同的要求。

1.创办阶段。需要产权(自有)资金,或称股金,一般来自个人投资者和风险资金也需要商业银行以举债方式筹借少量资金。

2.投入经营阶段。主要从商业银行及其它渠道获得流动资金贷款;优势仍要从个人投资者、风险资金和小企业投资公司等方面增加产权资金。

3.增长发展阶段。外部融资是关键,主要从商业银行及各种小企业投资公司、社区开发公司获得债务资金;也会从前述渠道筹借产权资金。

4.开始成熟阶段。主要以大公司参股、雇员认股、股票公开上市等以及从投资公司、商业银行筹集发展改造所需产权资金。

除上述四个发展阶段外,西方国家对中小企业在退出阶段的金融服务,也很具特色。以美国为例,政府和民间设有专门的破产清算基金,目的是尽量减少企业破产给当事人、债权人以及整个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合理地安排好有关方面的合法利益,实现企业的顺利退出。

从比较的角度看,在西方各国小企业的创建都相对比较容易,但在企业的成长的道路上却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来说,由于美国社会比较重视企业的成长和做大,因此中小企业容易成长为较大的公司;而欧洲的意大利和法国则主要重视的是中小企业对就业的贡献,因此,对企业的成长并不太关心,企业一般难以做大;其它国家,如德国、日本和韩国则介于两者之间。

四、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专业化

目前,西方国家金融业的发展,既有业务不断综合化的趋势,也有金融机构不断细分的专业化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特点。实际上,这两个相反的发展趋势是完全可以并行不悖的。因为金融业务的专业化和金融机构的多样化发展是不矛盾的。

这里仅就金融业务的专业化和专业性金融机构的发展作一概述。从总体上来看,西方金融业务的专业化主要有以下趋势:一是主要从事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商业银行和主要经营中长期固定资产融资业务的投资金融机构的日益分化。近年来,从事消费信贷的金融储蓄机构也有逐步分离的趋势。二是从事实业投资的产业基金(包括创业基金)和从事证券业务的投资基金的逐步分离。而且,在产业基金中,不同产业由于经营特点和程序不同,对资金需求的数量、时间和目的也不同,因而也需要专门化的既懂金融业务知识又了解该产业生产和经营特点的金融机构提供十分到位的服务。因此,产业基金的进一步分化也日益明显。三是从事对大型企业巨额贷款的大型金融机构与从事向中小企业微型贷款的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分化。

这第三种金融机构的专业化,直接导致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融资机构的建立,其中以美国最为典型。据统计,美国有上万家专门从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这些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具有很不一样的名称,如妇女投资公司、企业金融服务公司、社区投资公司、街道投资所等等,但它们都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美国的这些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是1958年小企业局按一项国会批准的法案,倡导社会建立的。美国国家小企业局下属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项目署(是一个由国会批准创建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的管理和注册工作。这些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极大地弥补了市场上有限的创业(或风险)资本与创办中小企业及其发展所需的巨大的资金缺口。这些中小企业投资公司都是完全由私人拥有、管理并使用自有资本的投资公司。它们在小企业管理局注册,并得到有关许可证,在小企业管理局的担保下向中小企业发放利率优惠的贷款。

五、国外政府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的比较

政府的资金支持是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综合各国的情况来看,政府的资金支持一般能占到中小企业外来资金的10%左右,具体是多少则决定于各国对中小企业的相对重视程度以及各国企业文化的传统。各国对中小企业资金援助的方式主要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风险投资和开辟直接融资渠道等。

(一)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有利于中小企业资金的积累和成长。发达国家企业税收一般占企业增加值的40%-50%。在实行累进税制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税负相对轻一些,但也占增加值的30%左右,负担仍较重。为进一步减轻税负,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有: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税收起征点和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等。通过各种税收优惠可使中小企业的税收减少一半以上,使其赋税总水平由占增加值的30%降到15%左右。这笔免税资金是普惠的,对中小企业的生存至关重要。

应该说,各国都制订了程度不同的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的政策,但相对而言,以德国最为典型。德国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1984年开始实行对中小企业有利的特别优惠条款;1986年开始税制改革。目前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营业税起点从2.5万马克提高到3.25万马克,对统一后的德国东部地区营业税的起点更是从15万马克提高到100万马克;提高中小企业设备折旧率,从10%提高到20%;所得税下限降低到19%;对周转额不超过2.5万马克的小企业免征周转税;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固定资产折旧率从10%提高到20%等。德国的财政补贴主要做法:按《中小企业研究与技术政策总方案》设立专项基金,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提供资助,1995年以来,这项资助费已达12.1亿马克;为中小企业承担培训任务,可得到政府的补贴,1994年政府培训补贴支出达1.417亿马克;对在德国东部投资的中小企业提供总投资额15%-23%的财政补贴。

(二)财政补贴

补贴是政府为使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及社会的某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而给予的财政援助。财政补贴的应用环节是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企业出口等。主要补贴类型有:就业补贴、研究与开发补贴、出口补贴等。一般说来,政府的财政补贴是有限的,而且是非普惠的(与税收优惠不同),其功能在于引导。

从各国的比较来看,财政补贴以法国最全最好。法国的税收优惠主要做法有:新建企业一般可减少80%的税额;新建中小企业可免3年的所得税;在老工业区等重点开发区兴办公司免征3年地方税、公司税和所得税,期满后仍享受50%的税收优惠;新建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由原来的5%提高到25%。法国财政补贴的主要做法有:中小企业每新增一个就业机会,政府给予2-4万法郎的财政补贴对3年内新增6名职工以上的中小企业,每名新增加职工由地方领土整治部门补贴1.2-1.5万法郎;对3年内增加30人以上的服务行业,每增加一个员工由地方领土整治部门补贴1-2万法郎;对每个雇佣学徒提供1.6万法郎的补贴津费;对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可补贴其投资的25%;对雇佣青年和单身妇女的中小企业也给予一定的补贴;对节能企业,每节约1吨石油补贴400法郎。

(三)贷款援助

政府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方式有: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政府直接的优惠贷款等。贷款援助环节是中小企业的初创、技改和出口等最需要资金的地方。

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援助以贷款援助为主国家主要是美国和日本。其中,美国又以贷款担保形式为主,而日本则以政府建立的专门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低息贷款的方式为主。美国中小企业局(SBA)的主要任务就是以担保方式诱使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具体做法有:一是一般担保贷款。SBA对7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总贷款额75%的担保;对1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80%的担保,贷款偿还期最长可达25年。二是少数民族和妇女所办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SBA对它们可提供25万美元以下的90%额度比重的担保。三是少量的“快速车道”贷款担保。对中小企业急需的少数“快速”贷款提供50%额度比重的担保。四是出口及国际贸易企业的贷款担保。做法与一般担保基本相同。

日本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援助以政府设立的专门的金融机构为主。目前,这样的金融机构有“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等。它们向中小企业提供低于市场2-3个百分点的较长期的优惠贷款。此外,日本政府还设立“信用保证协会”和“中小企业信用公库”以向中小企业从民间银行所借信贷提供担保。

(四)风险资本

风险基金是政府、或民间创立的为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的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率的专项投资基金。其中欧美等国家多由民间创立、而日本等国主要为政府设立。

美国的风险基金最为发达,遍及全国500多个“小企业投资公司”,其中大部分主要是向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基金的。1995年共有7万多小企业获得总共110多亿美元的风险基金。

日本的风险基金也很发达。70年代后,日本开始实施中小企业现代化政策,进一步提出了中小企业要实现知识密集化、高技术化的政策,同时鼓励政府金融机构向新兴的高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风险投资”。目前,日本“风险企业”已达2万多家,“风险企业”已成为日本机器人的主要需求者。

英国则成立了由100多家从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小型金融公司组成的专设“风险资本协会”(BVCA),为高科技“风险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援助。

(五)鼓励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中小企业规模小,其股票难以到一般的股票交易市场上与众多的大企业竞争。为解决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问题,一些国家探索开辟“第二板块”,为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

六、对我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启示

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资金的严重不足。最近以来国家已采取措施,如要求各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并提高了中小企业借贷的上浮利率的幅度,以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然而,目前效果还不理想。其原因在于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和资金扶持政策尚处于起步阶段,融资渠道和政策体系还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中小企业的要融资渠道尚未明确;政府扶持政策的作用对象也缺乏针对性或重点。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正常的资金融通体系和渠道,完善我国政府的资金扶持政策体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快现代规范的企业制度建设,还公司制中小企业符合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要求的自然的直接融资权。

按照公司制的法理要求,还公司制中小企业的基本的直接融资权。目前,我国各类公司制企业,虽然尽了上缴公司所得税的义务,但仍然不能完全享有自由发行债券和股票的权力。如果公司想发行债券或股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符合一定条件者,才能获得发行权;而且所发行的债券,特别是股票,必须进入公开市场,不允许柜台交易的存在。这与国外公司制企业直接向社会募集资金的做法是很不一样的。在西方国家,公司制企业发行债券或股票只需获得证券监察部门的审核和备案,所发行债券或股票主要通过柜台交易进行,而通过证券交易所(或所谓“第二板块市场”)公开发行的债券或股票只占全部公司债券或股票的极小一部分。因为证券交易所对上市的公司债券或股票是有相当严格的要求的,只有表现较好的公司发行的债券或股票才能进入到证券交易所去流通上市。而大量的一般公司的债券或股票只能通过柜台交易来完成。当然,债券或股票的柜台交易和证券交易所上的公开上市是有密切关联的,并且还不断地相互转化。一方面,柜台式交易为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提供了广泛而坚实的基础(许多债券或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之前,必须有一定的柜台式交易的良好记录);另一方面,证券交易所的公开市场也为柜台式交易提供了合理的价格参照体系。

因此,为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还公司制中小企业的基本的直接融资权,建议尽快建立我国正常的债券或股票的柜台交易市场体系。在此,还有必要指出的是,规范的符合市场机制要求的企业融资体系的建立,将为解决我国部分中小企业“过度”融资问题创造条件。

(二)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鼓励中小企业间建立互助金融组织

随着我国金融机构专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必将应运而生。实践证明,金融机构是偏爱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的,特别是大型的金融机构更是主要为大型企业提供服务,即使它们设有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也往往是一种摆设,并不起什么作用。专门化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则不同,它们的金融实力与中小企业相当,或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可以专门从事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从而有利于不断积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经验,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质量,促进金融业和中小企业的共同健康发展。

中小企业间也可建立互助金融组织,加强共同发展和风险共担的能力,并为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二板块市场”

目前,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二板块市场”的条件已基本具备。首先,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中小型科技企业的作用日益增强,为保证这类关系未来我国经济增长潜力的企业的发展,必须尽快建立符合其融资特点的“第二板块市场”。其次,是我国证券市场已日渐成熟,国家的金融监管能力大大加强。第三,经过几年的调查和了解,我国已基本掌握了有关“第二板块市场”的运行规律。必要的物质条件上的准备也已基本就绪。

(四)鼓励中小企业的创业者向亲朋好友借资

我国是一个比较重亲情的国家,亲戚朋友之间的相互接济是经常发生的,并常被视为一种美德。在新的形势下,完全有必要将这种亲情关系引导到一种正常的规范的创业投资关系上来。借鉴意大利和法国的做法,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创业者向亲朋好友借资的措施,以建立一条中小企业便捷有效的融资渠道。

(五)要从税收、财政支出、贷款援助和直接融资等各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

直接融资的种类范文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类型;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9-0068-02

我国中小企业已成为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大型企业一样,中小企业投资时也面临着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等系统风险。由于存在种种不利因素,中小企业投资承担着较大型企业更大的风险。

一、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

我国在全部4021万个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中,中小企业约占3980万个,占99.2%。中小企业以其机制灵活、相对技术、相对区位等优势越来越多地活跃在对外直接投资的舞台上。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中国已有海外投资企业在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境外企业(中资类金融企业除外)7470家,协议投资总额150多亿美元,其中中方协议投资额113.27亿美元。在7000多家的海外投资企业中,投资规模在300万以下的中小企业占将近60%的比重,它们已经成为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败会直接影响到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二、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类型及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类型

对外直接投资风险有多种分类方法,如按风险发生的原因、风险发生的对象、风险能否投保等标准进行划分。按照风险发生的原因为基准分类,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的类型主要有: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社会风险、治安风险、市场风险等。

(二)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产生原因

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产生原因分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内部原因与企业自身有关,外部原因来自东道国、母国或整个国际环境。

1.内部原因。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可控资源数量有限。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这种资源的限制降低了中小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也使它们在与同行业大企业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一是资金短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中小企业吸引外部金融机构的投资或借款比较困难。二是管理资源匮乏。对外直接投资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决策过程,有许多偶然事件发生并需要及时处理,使中小企业十分有限的资源管理显得不足。三是缺乏国际经验。缺乏国际经验是大部分国内企业在进行国际化所具有的通病。这类问题包括选择不适当的投资场所或合作伙伴,生产不适当的产品,忽略有利的法律规定以及无法融入当地主流社会等。四是追求短期目标。由于自身规模较小,对外直接投资所占资源的比重要比大企业多得多,所面临的风险也更大,所以它们总是希望尽快收回投资,很少考虑这是扩展自身规模的必要过程。五是竞争优势转移困难。通常情况下,对外直接投资的中小企业都是同类企业中的佼佼者,已经在国内市场上确定了自己的竞争优势。然而它们在国外设立分厂后,经常发现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无法转移到东道国子公司。

2.外部原因。与大公司相比,中小公司更易受到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这些不利影响有的来自母国干预,有的来自动荡的国际局势,更多的来自东道国限制。一是利率的升降。利率受国家宏观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及市场行情等因素的影响,经常处于不稳定状态,或升或降,引起投资企业的收益波动起伏。二是购买力的变化。这是由于通货膨胀造成投资企业的投资到期或中途出售时,所获现金的购买力下降而带来的。三是被投资方因素。企业将自己的资金、资产等投资于被投资企业,希望获得较好的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经营管理不善而出现经营性亏损,或无法按期向投资企业支付红利或偿还本息,势必给投资企业带来风险,造成经济损失。四是东道国对中小企业直接投资行为的控制。大多数国家,外国投资者要建立新投资项目或并购本地厂商,须得到批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少数发达国家还建立了系统筛选外国投资的程序,以法律和行政手段来规范和指导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行为。五是东道国客观因素的制约。基础设施落后。交通设施不完善,缺乏现代化的通讯手段,银行及金融机构效率低下,没有安全的法律保障等。政治风险。这里的政治风险是各种政治力量使一个国家商务环境发生剧烈的变化并影响具体企业的利润及其他目标的实现。特别是那些缺乏国际经验的中小跨国企业,由于不能对政治风险进行正确评估和预测,它们无法把握政治风险中存在的商务良机,却往往成为风险中最无力的受害者。

三、中小企业对外投资风险应对策略

(一)建立企业融资风险管理机制

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要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渠道和金融工具,降低融资风险。尽量在东道国融资,尤其是境外企业所需短期流动资金,应尽可能争取在东道国当地解决。当地融资,当地使用,当地偿付本息,使用同一币种,可以回避汇率变动的影响。跨国企业应善于利用国际金融界所提供的各种创新工具,对境外融资风险进行积极的防范。利用远期外汇或外汇期货交易;利用互换交易,包括利率互换、货币互换等,通过互换交易增强跨国企业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还可以推广运用国际项目融资和国际租赁融资来降低融资风险。国际项目融资是一种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方式,由于贷款抵押物仅限于项目本身的资产,因而能减少项目举办国政府的直接债务或担保义务,降低筹资风险。因此,应该尽快推广运用这种国际融资方式。

(二)建立完备的监管组织体系

一方面针对目前管理混乱的局面,建议建立专门的海外投资管理机构,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宏观管理。海外投资机构总部可以设在国内,在其它国家依托驻外国的中国大使馆,设立相应的分支机构。海外投资管理机构可以集规划、立项、审批、协调、管理、咨询、服务于一体。另一方面建立海外投资审计与绩效评估机构。建立单独的审计与绩效评估机构的目的在于,可以使审批和审计职能分开,以利于相互制约;中国目前的对外直接投资主体是国有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必须加强对这些国有企业的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

要加强对外直接投资方面的法制建设,应尽快制定一部保护、鼓励和管理海外直接投资的综合性基本法即《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法》。该法应明确规范政府部门对各类海外直接投资的管理权限以及投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应表明政府对海外投资的基本态度和应采取的激励或限制性措施。在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中,要做到实施的可行性与实际需要相结合。比如当务之急应确定对外直接投资具体的量化审批标准,如可以拟订企业综合评价表,通过一系列财务指标衡量企业所得分数,规定超过一定分数的企业才可以投资某一项目,对大宗海外投资项目应限定一些必要条件。

(四)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企业在国内获得对外直接投资项目的审批和使用外汇的审批需经过繁杂的行政程序。中资企业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挑战,如商业策略、融资渠道、品牌发展、信息管理和人力资源等问题。各级政府应针对中国企业的切实困难,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包括政策咨询、商机、规划立项、项目审批、协调运作、融资扶持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国外市场信息的咨询服务和必要的技术帮助。

(五)培育核心竞争力的行业体系

依照投资额计算,在全部对外投资中,初级加工制造业、服务业等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投资占主要地位,贸易型投资比例高,产业结构高级化尚未成为主要的投资,反映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产业结构层次水平低,我国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还比较弱。政府在资金、政策等方面要给予大力倾斜和扶持,以技术创新为主要抓手,培育龙头企业,形成支柱产业,逐步形成一定规模的行业体系,提高中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林木西、张菁,《后金融危机时期东北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难题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1.(6)。